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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世法则-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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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心软掉链子,他跟至少三十句简单会话错过,也给自己的前路增加了不小的障碍。汤森必须去弥补这个心软带来的隐患。借用一句俗话,一滴水想要不被发现,必须要躲进大海。所以当务之急,他要尽快掌握此地的语言和文字,尽快把自己变成一个本地人。
  也就是说,汤森需要倒霉蛋二号。
  不同的是,这回需要他亲自动手。
  如果,一个帝国情报员处在极端危险的未知环境中,他必须去绑架一个当地土著才能得到文字语言等等基本生活技能,那么他应该去绑架谁?要知道,学会语言文字之后,他会跟不同身份的人打交道,任何纰漏都会引来杀身之祸。什么人的语言习惯和说话方式甚至口音才最不容易遭到怀疑和抵触?而且,无论何时何的,这种人都能保证供应?
  ——这是情报局理论教官的课堂提问,回答泡妹子的同学被抓去吃了不干净的东西。也正因为同窗不堪回首的悲剧,汤森才会记得正确答案。
  所以,这时,他的眼睛亮了。
  汤森整理了装备,把用得上的东西放进口袋,其他全部深埋,连地下遗迹的出口都用乱石泥土掩盖住。尔后他趁夜潜出,粗略侦察了方圆五十里的范围。根据从倒霉蛋的随身装备中得到的线索,汤森顺利的在十一里外找到乡间小道,在三十二里外找到了村庄。
  之后的几天,他都安静的潜伏在小村外,直接用双眼去感受这个世界的状况。
  初一看,这是个风光秀丽的世界,少有人迹的景观甚至跟记忆中的自然保护区类似,天空碧蓝洁净,空气清新甜美。山河锦绣,林木茂盛,静逸中流露出无穷生机。但仔细观察下去,却又能在细节中发现区别,一株藤蔓上长有好几种叶片、开出妖异的花朵、结出金属般的果实,一棵树从早到晚能换七八种颜色,一大片草地能从河这边爬去对岸。
  但比起植物,动物更能添乱,大到家犬小至蚂蚁的动物烦人也就算了,想想办法总能躲开的。但别的动物嘛……有几团西瓜那么大的枯叶球监视了汤森一整天,汤森躲在树下,它们就爬上树俯视他;汤森藏在树上,它们就挤在树下仰视他;汤森隐入水中,它们就在水面摊开了晒太阳……打又打不死,烧又烧不掉,把汤森弄的没有一点脾气,最后只有拔腿跑掉。
  汤森暗自庆幸,好在没有遇到凶恶的野生物,在弄懂了这些添乱生物的规律之后,他总算找到了回避方式,终于可以安静潜伏了——也许是村子太小太偏远的缘故,所以观察不到太奇异的现象。除了天空偶尔飞过的载人驯兽之外,他只看见一个长有四根手臂的武士,还看见个脸上只长了一只眼睛的小贩,不得不说,竖立的巨眼很有喜感。
  在汤森所见的人类中,主要类别跟他的差异极小,从身形到生活方式都几乎一样。这里的农夫也要下的,猎人也要进山,老爷也会欺男霸女,人们带着货物去交易时官差也会收钱。
  而那些细小的差异在于,农夫手里牵着的家畜有房子那么大,跟在猎人脚后的犬科动物只应该出现在游戏里,老爷在路边拿布一围就敢跟村姑肉搏,就算村姑家属在旁边也毫无顾忌。而那些被欺凌村的姑却不会哭天抢的,抹泪咒骂是肯定的,但衣服一穿上她们就该拔草拔草该锄地锄地去了……这种现象,除了等级森严、律法严苛之外不会有别的解释。
  风俗研究得差不多,汤森又开始观察田地的耕种和房屋设施,他研究了田里的作物种类和耕种密度还有肥料种类,然后还考察了建筑材料和道路水沟,最后基本确定这是个产能低下、愚昧落后的世界。
  至于其他更深层次的东西,在这种人不过百的偏远村庄里看不出来。而且在考察的过程中,村子里的人对他毫无察觉,令他心惊肉跳的反倒是村子里那些异常的动植物。
  猎户家养的“猎狗”相当强悍,它们有超大的体型,有匕首一样锋利的犬牙,有弹簧刀一样的指甲,随便拎出一头来都可以打他三个;连温驯的“耕牛”都差点让他饮恨,更别提还被村口一棵树抓上去挂了半夜……这种现状让汤森很悲伤,在第三次被猎狗追了整座山后他终于有了明悟:还是去对付人吧!
  在帝国军事体系里,汤森接下来的行动有个别名,叫作“抓舌头”。
  于是,三天之后的清晨,在被后世学者们称为希望与光荣交汇的卡拉西利亚山谷中,一次照耀千秋的事件终于发生了。然而当时的汤森并不知情,因为他正悠闲的转着烤肉架,只担心烤肉的肥瘦程度和调料多寡。
  在他对面的窝棚中,蹲着这个伟大事件的另一部分,那是一个楚楚可怜的宗教人士——指天发誓,他是正经八百的宗教人士,虽然被绑着手、蒙着眼、嘴里还咬着一截木头。
  相对年轻的基层宗教人士,这就是绑架提问的正确答案。因为在绝大多数社会里,宗教人士的交流层面很广泛,上至王公贵族下到贩夫走卒,很少有人会对宗教人士的说话方式和语言习惯产生警惕和抵触,偏生他们还像野草一样无处不有,再偏僻的地方也能找到。
  年轻,代表着希望和野心,所以他最终会配合,而基层这一点则跟地位紧密相关,要是你绑架个地区性的宗教首领回来,那跟捅马蜂窝有什么区别吗?
  做出这种事,汤森没有任何抵触心理,因为帝国不像敌对阵营或自由联盟那样礼遇这类人,何况帝国军人只信奉自己的枪炮和三部军事法规,即平时军法、战时军法和内务条例。
  说绑就绑,他花了一天辨识目标身份,再花了一天确定方案,接下来的过程很顺利。
  也许是穷,也许是纯朴,总之偏僻村落对人没有过多戒备,汤森用颇具神秘感的手法敲开绑架对象的大门,在他面前拉下软帽,趁着对方惊叹自己的黑色短发和黑色眼睛,用右手掌猛击对方颈侧,他就像面团一样倒下了。
  汤森没有跟他客气,卷了他的细软、书籍和生活物品,顺便还饱餐了一顿。然后在夜色掩盖下把绑架对象拖出村子。当然,吃一堑长一智,汤森避开了那棵该死的树。
  在清晨的鸟鸣和微风中,被绑架的宗教人士也就是倒霉蛋二号已经醒了过来。因为双眼被蒙着,双手被绑住,所以他只能蹲在汤森临时搭建的矮小窝棚中,丝毫不敢乱动。在距离他不远处,在慢慢弥散开的芬芳烤肉香气中,汤森也在梳理着自己内心的纠结——为了生存,他会按照丛林法则办事,但他毕竟不是野兽,所以他要决定绑架的最终结局。
  是撕票呢?还是撕票呢?还是撕票呢——但脂肪的滑润打断了这个过程,无尽噩梦之后的第一块烤肉,使汤森感动得流下泪来,也使他更加拿不定主意。所以,汤森只能让现场保持在萧杀的氛围中,等待着火候。
  用过早餐之后,他才开始一边翻动书籍,一边打量着对方。其实翻书只为给对方一个假象,而细致观察有助于取得突破。
  他在体系中的地位不高,可以从制服磨毛的边角上看出来;他的阅历应该不够丰富,因为他的年纪并不比汤森大,而汤森自己不过才二十出头;他应该很好学,因为书籍中全是密密麻麻的同一种笔迹地批注;他严谨,身上收拾得很干净,他顺从,房间里没有太多个人物品。但是他不穷,因为他是村子里唯一的宗教人士,吃穿住行都是最好的。
  他是个坚定而单纯的职业人士,且正处在一生中最虔诚最梦幻的时候。幸运的是,二十出头的人只要一点被突破就会全盘崩溃,但麻烦在于,因为信仰上的纯粹,他们通常都认为自己是硬汉,就像带着露水的杂草一样欣欣向荣永不凋零,必须要让他们见识真格的才行。
  然而汤森的身体并未恢复,现在就拖着伤员在山中跋涉的话,这并不是好主意。
  也许换了其他人来,这事挺难办,可在称职的帝国情报官员眼里,或者说在此时的汤森眼中,对方只是个小障碍——有的是办法对付他,沉默和增压方式就最省力。
  汤森解开对方双眼上的布条,取下堵住嘴的木棍,让倒霉蛋二号具备了信息接纳和语言表达能力。
  然后,他在对方喋喋不休的询问和威胁中,一丝不苟的准备好简陋工作台,再一脸冷漠地拿出匕首、钢针、铁钳、手锯和其他的奇怪玩意,他把这些工具整齐放置在台面上,像是正待检阅的士兵。
  从动作到神态,汤森都跟纪录片中的变态杀手一模一样。
  在这个过程中,宗教人士住嘴了,他脸色发白,冷汗滚滚,震惊疑惑的眼神很有羔羊的神韵。
  为自己的记忆力庆幸之后,汤森拿起一段树枝,很专注、很专业的测量对方五官的长度,又用炭笔在对方的脸庞上画出横竖标记,然后他退开两步,用阴冷的目光端详目标一阵,才满意地点点头。
  最后,汤森把一个明显是用来盛液体的盆子放在对方脚下。
  汤森这份细致与严谨,已经升华到艺术家的境界。哪怕是头猪也知道他要干什么了,所以在此过程中,宗教人士紧咬着牙关,喉头在“咯咯”作响,脸色也诡异的变化成红色。
  目标的表现越恐惧,汤森就表现得越平静。他开始磨刀了,他用这种沙哑而机械的声音,硬生生榨出对方的眼泪。最后,汤森把他绑到“田”字木架上,发现对方已经变成一摊烂泥。
  宗教人士的身体在剧烈战抖,眼泪已经开始用飙的。
  汤森知道恐怖氛围已经培养的差不多了,于是拿起匕首,伸出舌头舔了舔。铁腥味中混合着血腥味,汤森心里暗骂:“你大爷的,割到舌头了!”
  但是,看到汤森残酷中带着享受、阴冷里充盈向往的神情,还有嘴角溢出的那一丝红痕,宗教人士终于顿悟了,于是,他开始无限庄重的为自己祈祷。
  跟之前那些询问和威胁不一样,宗教人士现在咏颂的是固定语句,他一定把这些东西记得烂熟,以至于整个人在泪光和哭腔中慢慢稳定下来——这人以前如何汤森不知道,但现在,傻子都能看出他诚心诚意。
  “这孙子终于开窍了!”
  汤森当然不会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正相反,他脸上流露出一点轻蔑的神态,这很关键,因为对非宗教人士来说,最无法忍受的当然是死在变态杀手手里;对真正的有信仰的人而言,最无法忍受是信仰被践踏。
  因为不能把握目标内心的真实信仰程度,所以汤森给了他双份。
  死字当前,绝大多数人都会选择抗争,而且不拘方式。就算打不赢,就算逃不掉,嘴上占点便宜也行——前人总结过,这叫精神胜利。所以在汤森再明显不过的刺激下,宗教人士的祈祷声顿时就变大变清晰,而且配上了大无畏的表情。
  然而对帝国情报官来说,审问对象的任何情绪与情感都是可以利用的,特别是对抗心理。
  “知道什么是天才吗?他就在你面前。”汤森心里赞了一声,没错,这正是他处心积虑要达成的效果!
  接下来该是一场活灵活现的现场教学了,更难得的是他手里有教材。
  汤森脸上的讥笑明显起来,他放下“屠刀”,拿起放在一边的宗教书籍,打开,撕下第一页正文,用根木棍挑在对方眼前晃荡。自然而然的,对方就开始悲愤的、大声的、清晰的朗读起来。只是一遍,汤森就学会十一个全新的单词,还有一句之前不能确定的完整句子。
  比出一个粗鄙的手势给对方加油(当然也是偷学来的),汤森撕下了第二页……
  到对方筋疲力尽的时候,汤森学会的东西已经快涨破脑袋,于是用一顿“气急败坏”的乱拳结束了课程。他把对方放下来,甩给他一些干粮和饮水,以免他意外虚脱倒下。期间汤森开始使用一些短语,通常不超过两个单词,在显得冷酷而强悍的同时,又能从对方的反馈中应征其他词汇。
  在对方毫无察觉的情况下,汤森给宗教人士制定了课程表,而且严格执行。
  清晨开始教学一小时,午饭之后教学两个小时,晚饭后转移营地再教学一小时。每天三次,如此反复,外加时不时的拳打脚踢,汤森完全掌握了节奏,他把自己塑造成一个极其变态的恶魔,但也使对方深信能在信仰上击倒自己。
  甚至在汤森毫无理由的暴力中,对方还会慷慨的大笑,就像个志得意满的大人物。
  作为回报,汤森足足让他享受了半个月的精神胜利。在这段时间里,汤森已经掌握了数百个短语,不但能说,而且能写能读。所有学到的成果都经过严谨的印证——首先被汤森拿来确认的是倒霉蛋一号的日记,不得不说,那还真是一本劣迹斑斑的人渣炫耀账。
  倒霉蛋是个破落户,败光了祖产之后开始偷蒙拐骗,祖传的好吃懒做外加后天的恶劣环境,倒霉蛋可以说是无恶不作。很快,他就声名狼藉,最后狠狠心骗了一笔军队安家费,却带着祖上的藏宝图跑来附近碰运气——他异常得意的记载了这个战绩。
  这也解释了那些盔甲兵器的来历,他原本应该到邻近的城邦报道,参加到一场战争中。
  在倒霉蛋的日记中,有三个组织是被日夜咒骂的,分明是光辉教会、异能师公会和晨曦议会,汤森分析,这应该是对倒霉蛋生活造成很大影响的组织。其中的光辉教会他已经知道一些,毕竟他绑架了倒霉蛋二号。但后两者他完全不了解,只是心中已经有了警惕。
  神奇的是,倒霉蛋名字的本地读音几乎跟汤森一模一样,很适合在危急时拿来应急,至少不会给汤森带来心理压力。于是汤森特别临摹了他的笔迹,除了做坏事,这种娟秀的字体是倒霉蛋最能拿得出手的技能。
  每隔五天,汤森会乔装进入附近的市镇,实地验证自己的学习成果。两三次之后,他欣喜的发现,自己学会的语言已经可以应付日常生活,在市场上买卖物品也不是问题,甚至还因为谈吐文雅而得到打折优惠。
  对初临异世、孤苦无依的汤森来说,这就算是看到人生的曙光了!
  因为他可以听懂别人的闲谈,因为他能够接受到偏远地域之外的讯息——他目前所在的地方是一个叫“雅修”的小公国,是一个叫作“安道尔联盟”的势力的组成部分,但国力不强,连首都在内总共只有四个城邦。
  各个城邦的大小不一,强弱不同,称呼也很混乱,比如汤森目前所在的地方,有人叫肯塔城,有人叫肯塔行省……这些讯息,汤森完全可以理解,因为在封建向中央集权的过渡时期,类似的混乱无处不在。
  但某些东西就不太好理解了,例如光辉教会年度庆典开始筹备,十二使徒骑士团新一轮选拔结束;例如邻近的兰斯顿公国内的叛乱范围扩大,异能师公会发表不介入声明;大陆东方的光线人心怀怨恨,联合海盗切断了远洋航路;大洋洲年初遭受海啸灾害,绿色联盟的那些火柴头不肯再出口粮食;年初,在雅修公国边界上,有个异能师和使徒骑士团打了一架,结果使徒骑士一败涂地尸横遍野……
  “真的!你们要信我,我亲眼看见的!”酒馆里的车夫灌够了劣酒,两手高举着形如抽风:“异能师大人就这么一挥手,使徒骑士大人们就四分五裂了,就像一截截香肠,血撒得漫天都是啊!事后清洗了一天一夜啊!”
  车夫描绘出的战斗让酒馆里的人听得如痴如醉,也让打酱油路过的汤森心惊胆颤,因为这种资讯远远超出他的认知和常识。他已经知道这个世界不一样,可这也太不一样了!
  他甚至忍不住想把这家伙绑架出去严刑拷打,但醉醺醺的车夫显然没有更多资料了。
  事实上,在跟宗教人士的谈话中汤森曾经试探过,然而教士嘴里的异能师工会和晨曦议会很乏味,翻来覆去就那么几个词,似乎这两个组织极度腐朽而且跟教会的关系不太和睦——令汤森意外的是,对方在谈话中着力宣传了光辉教会内部的暴力机构。
  这就是十二使徒。
  在教士的嘴里,使徒极为崇高,也是一种从神话和传说延续到如今和现实的存在——很早之前,面对蛮荒大地上的无数异端,光辉教会首任主教决定发起创教圣战,得到忠贞教徒的支持,教徒的鲜血在大地上流淌,而灵魂却从未彷徨,于是,被感动的真神每天派下一个使徒,到第十三天,十二使徒终于聚集成团,发动了对异端的决战!
  于是一战定乾坤,从此宇内升平天下大同。
  汤森终于知道,十二使徒并不是单纯的十二个人,或者仅是十二个非常强大的打手而已,他们领导着十二个独立的教会骑士团!各个骑士团规模不等,作风有异,从数百人到数万人,共同构成了光辉教会对全世界异端的最高威慑力量。
  作为骑士团的直接领导者,十二个使徒都是个人战力极为出众的狠角色,在教士的心目中,他们毫无疑问全是站在这个世界顶端的巅峰人物——从史前的创教圣战开始,历数教会每一次与异端、异族的争斗,十二使徒都是急先锋和中流砥柱!
  “奇怪了,你说异端那么多那么厉害,”汤森问:“使徒又用什么打败他们?”
  “靠自己的虔诚和教徒的祈愿,”宗教人士骄傲的瞥了他一眼:“别做梦了,恶魔不懂。”
  对方的轻蔑与骄傲,让汤森差点没一口血喷出来,但是他忍了。
  汤森也没有就使徒的话题进一步试探,在目前情况下,他只需要知道使徒很厉害就行了,不需要知道他们究竟厉害到什么程度……因为在其他资讯中,有越来越多的专用名词出现,很多东西已经超出汤森目前的分析能力,他必须掌握更广泛的基础知识才能理解。
  这并不是说他已经有一颗建功立业的心,而是因为这个世道好像不安稳——不说光辉教会、异能师公会、光线人和火柴头,就说邻近的叛乱,你大爷的叛乱,这可是传说中的名词!要知道,就算是贵为衙内,就算是最最厉害的衙内,在叛乱面前也是一叶浮萍!
  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衙内就怕站错队啊!不行,为了活下去,为了至少不抱错大腿,汤森还要深入学习才行!
  所以在第十六天的中午,汤森让宗教人士享受了一顿符合教义的美餐。然而这并不是奖励,而是出自人道考虑,因为汤森即将对他进行改造——黑虎掏心、双风贯耳有可能教出好学生,但肯定找不到好老师。
  而在通常情况下,好老师都是马力全开那种。所以汤森决定把他争取过来,其实争取只是个内部说法,如果站在与汤森对立面,就应该说“腐化”或“收买”,方法千变万化,反正都是想办法让对方为我所用。
  以上理由无疑是真实的,但另外一个重要理由却属于很难启齿那种,因为汤森已经厌烦了,没有老爷子的武装带威慑,他能保持半月的耐心就已经是个奇迹——他不是什么称职的帝国情报官,他是衙内!是个做了不知道多少年噩梦刚刚复苏的衙内!
  就算迫不得已要学,那也要按照他的方式来,用一种更好玩的方式。为此他不惜改变倒霉蛋二号的人生和信念。在具备了语言和文字基础之后,汤森已经有条件去实施这种计划。
  沉吟片刻,胸有成竹的汤森脸上终于出现了邪恶的表情。在对方狼吞虎咽的时候,汤森摊开光辉教会典籍,开始抄写着被他称为“锦囊”的东西。最后,把抄写好的信笺封好,汤森向倒霉蛋二号问出一句话。
  “你,叫什么名字?”
  这句话响起的时候,宗教人士奥斯顿·克里斯多正努力咀嚼着一块果酱面包。
  这种久违的美食不但可以把奥斯顿·克里斯多从饥饿中解救出来,还能够减缓他内心的恐惧。所以他吃得很投入,倾注了全部感情。
  当时,有几只大苍蝇绕着餐桌乱飞,附近的瀑布正“稀里哗啦”的欢畅奔流,所以他没有做出正确合适的反应。
  然后,顺理成章的,他就被一脚踹飞了。
  背部的疼痛把奥斯顿拉回严酷现实,他明白自己又惹到恶魔——不错,这个拥有一头罕见黑色短发和夜色石瞳孔的生物肯定是个恶魔!
  半个月之前,他只是一个最普通不过的实习教士,像他这种已经边缘化,提起来太轻、放下去又嫌重的年轻教士,公国里没有一千也有八百。
  半个月之前,奥斯顿的全部怨念不过是自己没有别人那样的好运气,一直没有受到教会高层关注。要知道,他是当年唯一能倒背神圣光辉十三章的学徒,比狂信者也不差了!但为什么就没有高层肯为自己点一盏虔诚灯呢?无人垂青,自己还要在偏远之地颓废多久?
  虽然他没有名气也没有权威,辖区贫瘠又地广人稀,但总算生活平静衣食无忧。只要他熬够了年头,说不定还可以往上升两级。
  但这一切抱怨和希望,都随着恶魔的出现而终结。
  如今他终于明白,偏远之地的生活虽然压抑乏味,但也要看跟什么比。在恶魔绑架了自己之后,以前的平淡无奇都成为一种遥不可及的幸福。因为绑架他的恶魔是一个心理变态、行为诡异的杀手!更是一个蔑视教会、侮辱信仰的异端!
  “真神在上,开开眼吧!”奥斯顿抬起双眼,瞳孔中喷出熊熊烈火。像这种污秽不堪的生物,就应该被使徒的圣火烧成灰烬,然后被深埋在地狱最黑沉的地方!
  怒火根本没有杀伤力,恶魔慢条斯理地走来,用脚尖把掉在奥斯顿面前的面包踩进泥里。
  “那是果酱的!”奥斯顿咬牙切齿地咒骂:“恶魔!你难道没有一点羞耻之心吗!?”
  按照奥斯顿之前的经验,恶魔是不会回答自己的,他非常沉默,最喜欢用暴力表达意愿,自己根本记不得被殴打过多少回——但好的一面是,自己越来越不怕痛了。
  “羞耻心?我当然有。”神奇的是,这回恶魔居然说话了,他流露出极具欺骗性的微笑,用标准的教士口吻说:“所以我做坏事从不让人知道。”
  “我知道!至少你现在做的一切我都知道!”奥斯顿是第一回当肉票,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话是犯忌讳的,简直是在自掘坟墓。
  恶魔脸上的笑容更深了些,他昂天打了个哈哈!跟着一脚踩在奥斯顿脸上。后者好一阵才从呜咽中回味过来,发现自己的鼻血在哗哗的淌。
  “这是对你懈怠的惩罚。”恶魔悠闲地坐在他面前,重复了一遍问题:“你,叫什么名字?”
  哪怕是在情况最紧急的时候,恶魔都没有关心过自己的名字,这……不妙,很不妙!
  “奥斯顿!我是奥斯顿·克里斯多!”在恶魔抬起脚的同时,实习教士悲愤的宣告:“我是教会忠诚的卫士、我已立志终生信仰……”
  “我问了你别的吗?”恶魔又是一脚踩在他脸上:“老实点,孙子!”
  这一脚的力量更大,剧痛之后,在奥斯顿脸上哗哗流淌的不再只是鼻血,还加上了眼泪。但奥斯顿心里却不肯认输,因为这种战斗足足延续了半个月,每次到最后都是他赢。虽然恶魔这一次暴戾成分猛增,但他相信自己会胜利,因为……真神的目光在注视着自己!
  可是,真的好痛。
  “真神在上……我是教会忠诚的卫士,我已立志终生服务于信仰!”他用两手掩护着鼻子和眼睛,嘴皮快速翻动着:“……我有忠贞的信仰,我有光明的前途……”
  恶魔弯下腰笑了,不是之前讥讽地笑,而是那种看到真正滑稽的事情才能发出的诚挚笑声,非常忘情,几乎类似夜枭的叫声。
  恶魔这种笑声,当场就让奥斯顿遭受了严重打击,他不知道该如何继续。
  “光明的前途!这个值得讨论。”恶魔总算笑够了,他拿起一本教会学典,顺手就在其中找到某段相关内容,然后声情并茂的朗读起来:“……离开学校,我做了实习教士,威廉在做候补祭司,而达西亚进入了使徒骑士团,我们都在为信念而奋斗,我们都有光明的前途。”
  不得不说,恶魔读得很标准,口音清晰如青春少年,语气老练得就像刻苦静修的老前辈。
  “你嘴里的光明前途就是这个?”恶魔合上书,带着毫不掩饰的轻蔑问:“你相信?”
  纵使一万个不情愿,但在恶魔抬起脚的那一刻,奥斯顿还是回答:“我信——信者永存!”
  “实习教士几级?”恶魔的脚尖在轻佻地抖动着:“津贴多少?”
  “十三级。半金。”奥斯顿带着一种清贫的、青涩的、青春的傲气。
  “候补祭司几级?津贴多少?”“九级。三金。”
  “使徒骑士几级?津贴多少?”“七级,二十一金。”
  “你识数吗?半金到二十一金,十三级到七级,相差如此悬殊,这也叫光明的前途?”恶魔瞥了奥斯顿一眼:“别跟我说以后,这种差距只会随着时间扩大而不是缩小。”
  “神说,愚昧的看表面,智慧的看本质。”蹲坐在地、血流满面的奥斯顿淡然一笑:“我们有相同的起点,亦有相同的终点,我的话语和心思都在真神的注视之下,直至永远。”
  “相同的终点?如果是说你们终须一死的话,这我同意。但死后是个什么模样你不知道,死后是不是还继续着这种差距,你也不知道。所以,我建议你关注现在比较好。”恶魔笑说:“如果你求我,奉我为主,我倒是可以指点你,让你知道现在就可以跟他们一样的办法。”
  “肤浅,狂妄!你以为自己可以主宰谁的命运?”这回换了奥斯顿面带轻蔑:“你现在出现在我面前,具有比我强大的体格和卑劣手段。但你只是真神的工具!你对我做的一切都是真神的意愿,你甚至不知道你在真神眼中的位置!这样的你,也敢夺取一个信徒的虔诚?”
  “把一切解释不通的问题丢给真神,还真是简单省力的方式。”恶魔并未发怒:“我听懂了,也就是说,你确定我是块磨刀石,而且确信能在我这里验证自己的虔诚和信仰?”
  “无论你说什么,无论你做什么,都是真神对信徒的考验。”奥斯顿单手抚胸,目光纯洁之至:“即便是恶魔的言语与恶行都加于我身,也无法动摇我的心!”
  “看来你乐意被磨砺,而我则喜欢挑战。那么,我们可以来玩个名叫‘考验’的游戏。”恶魔摸了摸下巴:“宣称被真神看顾而无比虔诚的你,敢在恶魔面前剖析自己的意志吗?”
  “考验?游戏?”奥斯顿惊异不定:“剖析自己的意志?”
  “没错!与恶魔同行而坚定不移,在恶魔的胁迫下保持忠贞,这是多正义多光辉的事迹。我听到你内心的呐喊,我可以不用暴力——就这么决定!”恶魔把一个信封丢给奥斯顿:“藏好它,这里面是你未来的起点。如果你敢私下打开,左手开斩左手,右手开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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