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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屋藏娇-第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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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丁莹儿知根知底的我一听这话,就知道要糟,这种超级大家族出身的人,他们追求的已经不是一件事物的本身价值,从很大的角度来看,“天下无双”四个字就已经算是购买这件火红皮毛最好的理由。
不过事情的发展还是出乎了我的预料,丁莹儿站起身子,在闵老板充满希望的目光下,轻启檀口道:“闵老板,谢谢你的讲解和让我们见识了这件‘天下无双’的火红皮毛,我们还有事情要办,就不多打扰了。”
言语之中,丁莹儿竟是对购买火红皮毛一事只字不提。
岳琳听得真切,眉开眼笑的她赶紧上前将丁莹儿挽住,亲热的说道,“姐姐,我们马上就要回酒店点名了,您送我们过去好不好?”
陈媚红自然也不愿意丁莹儿花冤枉钱买这皮毛,逐和岳琳配合,两女一左一右的挽着丁莹儿,走出了店门。
最后一个离开的是我,面对着一脸强作欢笑的闵老板,我心中暗自一笑,难得我的美人儿姐姐这么懂事,没有浪费钱财,可就只好浪费你的一番心思了。
……
待得我们都走出老远,门口一副依依不舍表情的闵老板终于结的“泪送”,在大家嘲笑的低声言语中,慢慢的再次的房门。
回到内屋,闵老板那风韵犹存的老婆正坐在摇椅上,悠闲的摇晃着,手上拿着那张珍贵的火红皮毛,脸上甚至带着微笑,一点也没有大生意失败的遗憾。
“走了?”
“是的。”回答的闵老板忽地变得卑微起来,“但他们还会回来买下火狐皮的。”
“哦,为什么这么说?丁莹儿不是一点表示都没有吗?”
“您不是生意人,所以不了解顾客的心理。”说起自己的老本行,闵老板渐渐的又有了些男人的气质:“丁莹儿出身八大家族,区区一千万根本不在话下,先前我见她虽然表面没有说话,可眼神一直不停的朝着火狐皮打量,显然是看中了它。”
风韵犹存的妇人嗤笑道:“既然看中了,为什么不当即买下呢?你可别说她没有带钱,要回去拿。”
“不是的,她没有当场买火狐皮,是因为殷仁不想她买。”闵老板赔笑道。
“殷仁?”风韵犹存的妇人露出讥讽的神色,“也不知道这个家伙有什么好,不但俘获了南宫素素,就连她的小姨也成了他的战果之一,还使得我们老板……”她说到这儿,猛地停住了嘴,将剩下的一半话吞了回去。
“要说他没有能耐,那是不可能的,不然大老板也不会落得那个下场——不过这还不是我们关心的事儿。”闵老板笑了笑,“丁莹儿非常在意殷仁的想法,所以她当场虽然心动,可没有行动。如果我估计得不差的话,待会儿她就会叫人拿着钱前来取火狐皮了。”
“如此甚好。”风韵犹存的妇人点点头,抚摸着手中耀眼的火红皮毛,略带惋惜的道:“只是可惜了这宝贝……”
闵老板眼睛一转,低声道,“要是您喜欢的话,等到……我叫他们拿回来送给您。”
“算了!”风韵犹存的妇人犹豫片刻,还是摇头拒绝了:“既然东西丁丫头买下了,要是事到临头又在现场失踪,保不准你有什么麻烦,还是照原计划行事吧。”
“是!使者您英明!”闵老板恭声的道,心里着实松了一口大气,心想事发之后,这个姑奶奶如果真的要收下火狐皮,那才叫糟糕……凭着八大家族在中国的势力,别说自己没有容身之所,组织里所有的人也指不定哪天被人家一锅端了。
风韵犹存的妇人没有他想得那么多,她的心神,早已转到了那巍巍的长白山上……
……
十月二十八日清晨,我们南宫大学一行人在十几个壮汉的带领下,冒着漫天的风雪,缓缓的沿着小路朝着山上攀登着。
这十几个壮汉是南宫家族在这里的派驻人员,平日里做些生意,当南宫大学的学生前来远游时,他们又转职为保姆,拿着一份薪水却干两种工作,实在是新时代职员们的典范呐。
按照学校制定的计划,我们将在长白山呆上一个星期,其中三天呆在半山腰,两天呆在长白山山顶的天池附近,再用两天来上下徒步行走,算算时间非常的充足。
现在是十月下旬,在海南广州一带也就是穿一件薄衬衣的季节;在江南,则最多加上一件外套;但在东北来说,这个季节就得穿上大衣棉祅了。
特别是在这号称东北第一山的长白山上,我们才爬了三百多米,温度就比山下低了十度以上,两三件毛衣和学校统一发下的御寒军用大衣穿在身上,一点都不觉得累赘,反而大家希望身上再重一些才好——原因无他,除了雪花飘飘之外,长白山更是寒风瑟瑟,仿佛要将人吹起来一般。
我们走的是长白山侧面的一条羊肠小道,比起开发出来的、可以供汽车行驶的正道来,长白山的羊肠小道不止一条,它们本来就是山间农民和采药人独行的地儿,因为不通车外加地势不平,几乎没有什么旅客愿意去走这些羊肠小道,但为了让我们体验生活,学校很“好心”的替我们选择了其中一条难度中等的羊肠小道,让我们从这里上下山。
“好奇妙的地方呢!”
能在这样恶劣的风雪情况下,说出如此不和场景的话来的人,除了大惊小怪的伊娃美女之外,再没有其他人了。
第三卷 第四十章 大家一起去野游上穿得不多,一件薄毛衣和一件太空羽绒服让人觉得是最早被寒风吹到山下去的一个,可偏偏这个娇小可人的金发美少女一点事儿都没有,一路上蹦蹦跳跳的,活跃得紧。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伊娃那青春活泼的气息,无意之中为我们的登山之路带来了一份活力,像是岳琳等几个活泼一点的女孩子就跟着她一起边走边玩儿,打打闹闹的,好不热闹。
到了大学,老师对学生的管制再也不像中学那么严谨,而是用一种诱导的方式来教育学生,所以看着伊娃她们这么玩闹,包立贤等几个老师只是摇摇头,没有说什么。
不过,在丁莹儿的示意下,南宫秋还是带着几个壮汉跟在了她们周围,准备随时应付突发情形。
毕竟这里也是在山上,不像家里那么安全,容易出事故。
……
不知不觉间,经过三个多小时的攀爬,我们终于到达了此次远游的第一个目的地:位于七百多米的半山腰。
前面已经提及过,长白山上一共有四个景观带,现在我们所处的半山腰位置就是亚寒带,温度很低,加上几个小时不停歇的行走,使得大家进入半山腰的酒店后,几乎都累得坐在地下,再也不想起来。
就如世界上大多的誓言都不能实现一样,这种“再也不想起来”的豪情壮志只坚持了三分钟不到,就立刻被服务员端上来的、热腾腾香喷喷的食物所击溃了。
几乎是连滚带爬的,大家冲到了餐桌前,先喝下一碗热姜汤,再用筷子夹起一个个晶莹剔透的“人参菠饺”送进口中,末了还不满足的抓起一只只手掌大小的“人参炖猪肘”,满嘴油腻的吃下去,还一点不觉得油腻……
这顿大餐历经一个多小时,大家无论男女,几乎都吃得肚子发胀,才一脸幸福的重新坐在酒店大厅的沙发上,泡上一杯清茶,三五一群的小声聊天,慢悠悠的又恢复了南宫大学学生的气派。
长白山上一共有三处可以供大群人歇息玩耍的地方,分别是这里、还有往上再行七百米的一线天周围、最后就是顶端的长白山天池附近。
由于这里温度还不算太低,酒店群左侧就是大型滑雪场、右侧是茫茫无际的原始森林、上面一百米左右就是长白湖,所以半山腰也是寻常人最喜欢待的地方。
三天的时间并不算太多,为了更好的感受长白山的风景和独特魅力,我们不准备像打游击似的,一天去这儿、另一天去那儿,而是准备分成三个小组,分别去三处体验,至于去滑雪场、原始森林还是长白湖,就看自己的喜好了。
分组的结果很有意思,有二十八个学生选择了滑雪场,他们大多数是家境稍微差一点的;而那些有钱人家的孩子早就玩够了滑雪这种游戏,相比之下,雪野玉莽或者是山中大湖对他们的吸引力要多一些……于是又有二十二个学生选择了去森林,二十九个学生选择了去长白湖。
我选择的是去原始森林历险,到那里不但可以看到许多奇花异草和动物,晚上还能烧烤和篝火晚会,热热闹闹的,一定很有意思。
见到自己小情人选择了去原始森林的一组,丁莹儿自然是毫不犹豫的和我一起,跟她同样下了决定的是伊娃、岳琳和陈媚红——当然,有陈媚红的地方,洪半甲同学也是必然会存在的。
包立贤和苏卢奇两人见状,也毅然决定同我们一起进入深山老林,好在野兽来临的时候保护学生。
然而他们这种崇高的献身精神,不但没有让学生们敬佩,反而都嗤之以鼻:想泡校监大人就明说嘛,还找个好烂的借口,真是伪君子!
上了长白山后,学生们的安全问题都由南宫家族的卫士们负责,故而老师的分配上并不要求男女老师混合一起,正是因为这样,剩下的三个女老师和校医才没有旗帜鲜明的反对包、苏二人假公济私的行为。
定好三个小组的成员分配后,早有准备的酒店方面,在十几分钟内就端出了一大堆备用物品交给我们,除了必要的换洗衣物外,我们的背包都换成了新的。
年轻人的身体承受能力还是非常强的,大家吃饱喝足后,又分别回到房间休息到下午三点,九十多个精神抖擞的年轻人就又集合了。
不说其它两个小组的游玩经历,在六个壮汉的带领下,我们一共三十二人又冒着飘舞的鹅毛大雪,消失在了原始森林的入口处。
之所以说我们去的是原始森林,并不是指这片面积达两千多公顷的森林渺无人烟、从来没有人进去过。
事实上几百年以来,这片森林都有不同的人群在里面闯荡过,如今长白山的旅游团体更是将其作为一个特殊的景点,对游客们开放。
但由于长白山的管理者们很好的保持了森林的原始风味,最大限度的保全森林里面的生态平衡,也不让游客过多的深入森林深处,故而森林里面基本还是保持了原来的面貌,只不过多了几条劈开的大路、还有许多动物都往森林深处迁移去罢了。
当然,位于半山腰的原始森林也不止两千多公顷,只不过另外两千多公顷是属于朝鲜所有。
中国人一般不会越境,朝鲜人倒是经常从这些官方管不了的地方越过,跑到中国来打工什么的,如果能加入中国国籍,那更是一种幸福——这是因为从九十年代开始,朝鲜就连续遭受了十几年的天灾,年年旱涝不停,造成了民众的生活困苦,才引发了他们想要外出获得生存的欲望。
朝鲜的只和韩国、中国接壤,韩国虽说和朝鲜一脉相承,但他们对两国边境的防备,却是最严实不过,因而朝鲜的穷人们要是逃难,都会选择宽松许多的中国边境,更何况在东北大地上,也有三百多万朝鲜族人,他们来到中国后,也不愁没有可以交流的人。
这种情况在本身就是两国交界处的长白山区更是严重,像是刚才我们入住的那几十个酒店里,几乎都是清一色的朝鲜难民当服务员,原因很简单,这些难民的人工异常的便宜,几乎只是中国工人的六分之一。
为了旅客的安全,让他们不至于迷路,管理者们修建的青石路很是宽敝,三个人并排着也不显得拥挤。
在森林里面没有强劲的寒风,我们头顶着参天大树,脚下踩着“吱嘎吱嘎”的声音,再闻着松树、铁杉子树等混合在一起的芬芳木香,精神变得一下子亢奋了许多,时不时的从头顶树上散落下大块大块的雪团,打在我们身上,不是很疼,却冰凉凉的,让人直打哆嗦。
一个小时后,我们在一处写有“野营驻地”的牌子前,停下了脚步。
走到这个地方后,青石道路已经全部断了,而一截长三米多的石墙,将我们同里面真正的原始森林隔离开来,我们站着的青石道路两旁,各有一个长宽都在二十米左右的大空地,空地上很平整,如果不是积雪的话,我们应该可以看到一片白色下面仍旧是由青石板铺成的地面。
说起来很凑巧,就在这个时候,下了一整天的雪慢慢的停止了,正愁不知怎么安营扎寨的我们,大喜的开始了清除积雪的工程。
男女搭配干活儿不累,老祖宗说出的道理,有着不可怀疑的效果,由于丁莹儿和伊娃等人的加入,我们这组的美女是最多最好的,有着她们在旁边帮忙打下手,热血男儿们个个都做出一副“我是神力王”的姿态来,手上的小橇子飞速的铲动着,和积雪做着激烈搏斗。
如若我用出水系异能来,将雪化为水,几分钟就能解决问题,但在众目睽睽之下,我可不愿意再有什么惊世骇俗的举动,此次出来就是让自己尽量和普通人一样的生活几天,又何必搞得那么累?
有了这个想法,我便也和他们一起,开始了铲动积雪,陈媚红没有顾忌别人的目光,专心的围在我身边,每当我铲起一堆雪时,她就会将雪放进特制的塑料箱子里,抱到不远处树木旁倒掉。
就在感受着大家羡慕、嫉妒的表情之时,我自然也察觉到了丁莹儿忿忿不平的眼神,要不是我让她不要在众人面前显露我们的关系,绝色少妇一定会冲到我面前,将这个“恬不知耻”的小丫头赶到一边去,留下她自己来陪我。
这样的小插曲并没有妨碍清除积雪工程的进行,在大家的努力下,仅仅用了半个小时,我们就将右侧空地的积雪清扫干净了。
第三卷 第四十一章 在长白山上烧烤族的壮汉出力最多,仅仅是他们六人,就清除了一半积,而且等到青石地面完全显出来时,他们并没有像学生们一样忙着欢呼,而是从手中的一个大袋子里取出了许多黑色粉末,将它们均匀的撒在了仍旧有些潮湿的青石地面上。
“蓬!”
六人让我们站在一旁后,由其中为首的人拿出火柴来,划燃后扔在地上,随着一声轻响,数百平方米的青石地面上,居然同时燃起了六十公分高的红色火焰,火焰仅仅是冒出了淡淡的轻烟,却足足燃烧了五六分钟才缓缓的熄灭掉。
火焰熄灭后,青石地面并没有被火烧过的黑色痕迹,深深的青色依旧是那么的古朴和苍劲。
他们使用的是南宫家族密制的东西,对于野外的生活是一种很好的补充。
“可以了。”为首的壮汉叫马文行,他露出洁白的牙齿,笑道:“现在地面已经除去了湿气,大家可以趁着现在将你们的帐篷搭建好,请在帐篷的底层多加两层保暖棉被,这样才不会在深夜被寒气冻着,长白山的寒气可不比关内,晚上能把熊崽子也给冻僵了。”
众人听他讲得这般严肃,便齐齐一点头,将自己的行囊打开,在空地上找着自己喜欢的位置搭起帐篷来,同很多事一样,男女搭建的帐篷是分成了两个不是很明显的阵营,就算是陈媚红再想要和我靠在一起,也怕落得一个背后说道,也只得随从大流。
女孩子的帐篷靠近宽厚的石墙,我们男人的则是面对黑漆漆的树林丛,六个南宫家族的壮汉当之不让的将自己的帐篷搭在了最外面,方便紧急应急。
专业人员和业余的区别真的很大,等到一群人将帐篷搭建完毕之时,马文行等人不但将左侧空地清理出来了,还分成两队,两个人去管理者储藏木材的地方扛了许多柴火回来,另四人却是越过了石墙,去往森林深处,待得他们回来时,扛了两头大野猪,手上还有数十只野兔、野鸡,看得一群人瞠目结舌。
“哇,他们好厉害哦!我都以为今晚要吃方便面了。”一个女生崇拜的看着他们道。
不止是她,很多女孩子都眼睛里闪烁着小星星,在这些情窦初开的少女眼里,这些肌肉结实的能干男人有着春天一样的吸引力。
上了大学后,有能力的男人渐渐的代替了长像俊美和成绩好的男人,毕竟大学就是社会的开始,人生往往是从这里开始转变的。
男生们自然不能忍受这种挑畔,但一看到两头野猪那长长的白色獠牙,他们顿时没有了气焰——遇到野猪还能逃命,但如若碰到东北虎和黑熊崽子的话,那就哭都哭不出来了。
马文行并不理会这些少男少女的目光,他指挥着手下,麻利的用木柴搭起了几个围成一圈的小火堆,雪亮的钢叉分列火堆的左右两边,等到把野猪等破开肚皮,取出内脏洗刷干净,再抹上浓浓的酱料和油脂,最后将野猪、野兔和野鸡叉在一根钢条上,叉在了火堆上方。
火苗渐渐的燃烧起来,在逐渐变黑的天色当中,一片片火苗飞舞着,配上木柴“啪啪”的燃烧声音,看起来那么的舒服。
“还愣着干什么?快去烤火啊!”丁莹儿大声的对学生们道,“今晚我们来个野外P。!”
听得美人儿校监这么说,众人互望一样,“轰”的一声,大叫着跑到了升起的火堆前,跳着笑着,像是孩子一样——就是不知道他们在兴奋什么。
“殷仁,你怎么不过去?”陈媚红一向温柔婉约,所以留在了我身边,才不像岳琳和伊娃这些小妮子,居然去火堆前跳起了舞来。
站在自己帐篷前的我摇摇头,“算了,跟小孩子一样的幼稚,我才不去。”
“噗哧!”陈媚红娇笑出声道:“我们学生本来就是孩子,刚才那么辛苦,现在又是篝火又是野味烧烤,都是很美好的事情,为什么不能像孩子一样的放纵一下呢?”
我想了半天,始终没有想出为什么的答案来,陈媚红见状微微一叹:“是你的心境和我们这个年龄不一样了,所以你才无法提起和他们一样的兴致来。”
“那你呢?你还不是一样没有过去!”
“我是想陪你。”陈媚红轻声的看着我,“从去年开始,你变了许多,那个平和的男孩子早已没有了,从你眼里,我看到沉重和责任……它们是不是太重了,压得你喘不过气说着,清婉的美少女羞涩的将手举起,抚摸我的脸颊,眼神中有着说不出的温柔。
听她这么一说起,我心神猛地一震,从我得到水火异能和“殷家实用技能一万招”后,一连串的奇遇彻底打破了我生活的平静,上官姿的到来、李婆婆的遇害、秦岭山脉的绝世凶徒们……一直到最近的与丁莹儿被困山洞,一年多的时间,我遭遇了常人一辈子也难以遇到的悲欢离合、酸甜苦辣,而这些人生经历,使得我变得成熟起来,心境自然也就变了。
不能说这是一种人生感悟,但我的改变却是显而易见的。
“小孩子懂什么?这是成熟的表现。”看着她清秀的脸庞,想通了的我抓住了她的玉手道:“表现得这么温柔,是不是对我有企图啊?”
陈媚红毫不躲避,反而是她的浓情眼神让我有些不敢对视,“是的,我想和她们一样,当你一辈子的女人。”
我听得心头一颤,虽说我早就有了这种猜想,可一位平素以淡雅清纯闻名的女孩子这样大胆的表露心声,还是让个性有些木讷的我有些心惊。
“可是……”
“有什么可是的?”陈媚红终于表现了和她年龄符合的一面,她轻轻一跺脚,羞涩的道:“你要不要?”
天知道这话陈媚红是怎么说出来的,她的小心肝噗通噗通的跳个不停,但想要得到答案的念头使得她双目盯着我看,一动也不动。
“要!”我恼羞成怒的道,“凭空多一个美人儿老婆,我有什么不高兴的?不过你可不要后悔!和这么多女人分享一个男人。”
“咯咯,我看要后悔的是你才对。”陈媚红心花怒放的笑了开来,平添一分妩媚:“男人有这么多老婆可不是好事儿,你当心被榨干在床上!”
高兴之下,陈媚红连这样露骨的话儿也说出来了,但她毕竟是个黄花闺女,话一出口就知道自己说得不对,脸色桃红的她低啐一声,扬起臻首,飞快的在我脸上印了一下,逃命般地冲向了对面欢歌笑语的人群。
这妮子!
被美少女当众示爱,再加上她又是我同窗几年的同学,让我的心境仿佛又回到了十六七岁的时候。
再晃眼望去,陈媚红站在了最显眼的位置,柔软的娇躯随着节奏做出了种种优美的舞蹈,火光映在她的脸上,鲜红欲滴,她那满是笑意的眼眸,时不时的投向了我这边,仿佛在发出什么邀请一般……刚才还觉得很幼稚的歌舞,因为有了陈媚红的加入,忽然让我觉得生动起来。
我心下一热,正待上前去为她助威,刚迈开步伐,眼角却猛地出现一道火红的影子。
扭头往发出火红光芒的地方一看,那个位子正好是南宫夏站立的地方,在她后面的黄色大帐篷,自然便是绝色少妇的临时香闺了。
光芒……难道是从丁莹儿的帐篷发出来的?
但看南宫夏那镇定的样子,也不像是有问题啊。
就在我心生疑惑的当儿,一道更加清晰的火红光芒自南宫夏身后闪烁而起,大惊失色的我赶紧跑前几步,冲到了黄色帐篷之前。
南宫夏见我飞奔而来也吓了一跳,赶紧迎上前道:“姑爷,表小姐正在换衣服……您有事儿?”
走到跟前,我用心一感受,没有发现火元素的存在,心下也安心不少:“夏姐,你刚才有一道火红的光芒在帐篷里面出现,我以为莹儿出事了。”
南宫夏扯动一下嘴角,算是笑了:“姑爷您真体贴,不过放心吧,有我们在,表小姐不会有危险的。”
我们这么一交谈,里面的丁莹儿顿时有了察觉,一阵忙乱之后,她从帐篷里探出头来:“殷仁,你什么时候有了偷窥的癣好了?”
“胡说!我要看都光明正大的看,哪里需要偷看?”我赶紧声明道。
“去!说的什么话?”绝色少妇如玉般的脸颊抹过一丝红色,“快些一边等着去,你不是不想他们知道我们的关系吗?”
经她这么一提醒,我也醒悟过来,笑笑的转身往人群那边行去,而身后丁莹儿那个俏皮的吐舌头表情,自然而然的被错过了。
第三卷 第四十二章 神秘遇袭之一酒,还有少年时代的奔放,这天晚上注定是个快乐的和上次在云南大理的篝火晚会不同,这么多的年轻人聚在一起,自然是豪气万千的喝酒、跳舞、唱歌、吃肉,一点也没有拘束。
甚至到了最后,包立贤和苏卢奇这两个冤家对头,居然也抱在一起,口口声声说要结拜为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各自当。
学生们的酒量本来就不好,连两个老师都喝得烂醉如泥,更别提早已倒成一地的学生了,最后还是六个南宫家族的护卫们将醉倒的学生扶回了帐篷,不到片刻,森林上空就响起了无数高低起伏的鼾声。
本来我是被孤立的人,但是岳琳和伊娃两人,却一个劲儿把目标对准了我,一晚上小计谋层出不穷,让我喝下了不少的酒,要不是有陈媚红在旁边挡着,恐怕我就得吃“一个小时全能冠军”来迎战了,饶是如此,我仍旧喝得有些头昏,才躺倒被窝里一会儿,也进入了香甜的梦乡。
在梦里,我梦见了李婆婆推着一车烧饼和豆浆来到小区门口,我和一群老婆都在对面等着她,可就在我高兴的大声喊着她名字时,蓦的从天上落下一个怪物,将李婆婆含在嘴里,嗖的一下消失得无影无踪。
“不要~~”
我惊恐的叫了起来,双眼一睁,映入眼帘的却是白色的帐篷顶,如此才知道是南柯一梦。
苦涩的笑了笑,李婆婆早已被蓝天霸那个贱人杀掉了,怎么还会做豆浆和烧饼给我吃?
“嗖!”
一条淡红色的残影在帐篷顶上飞过,要不是我视黑夜如白昼,这么飞快掠过的东西,我肯定不能察觉。
这个声音和我梦中听见的怪兽飞走的声音很是相似,而随即女人娇叱的声音和男人怒吼的叫声,也传入了我的耳朵。
不好!是南宫秋和马文行他们!
幸好今晚喝得醉醺醺的没有脱衣入睡,仍旧穿戴整齐的我手一摆,划出一道红色的直线,温柔的火苗过处,我连滚带爬的冲出了帐篷,一个不留神,重重的摔在了冰冷的地上。
一朵雪花飘了下来,落在了我的眉心处。
冰冷刺骨的感觉,让我昏沉沉的脑袋清醒了许多。
爬起来往声音发出的地方望去,只见马文行他们六人站在了外围,手中匕首舞得银花四射,艰难的阻挡着十多条淡红色的小东西的袭击;而南宫家族的三煞站在了内侧,用手中的各种兵器,随时迎击冲过第一层防御的淡红色小动物。
九个人的身上,都有或多或少的伤痕,但只要有伤痕的地方,必定是深可见骨,鲜血顺着伤口流到地上,竟然让他们身边的雪变成了红色。
在最里面,则是那个熟悉的黄色大帐篷。帐篷之中除了我牵挂的熟悉身影外,那一道火红光芒竟是如此的刺眼!
先前我果然没有看错,丁莹儿的帐篷里果然有东西。
来不及再多想,担心绝色少妇安危的我摸出一把丹药,先自己吃下一颗后,浑身升起了蔚蓝的光芒,大踏步的朝着他们奔去。
“接住!”走近的我扔出了十数颗药丸,分为金色和黑色,“快点吃下!”
反应迅速的几人毫不迟疑,张嘴就吞下了“一个小时全能冠军”与“菩提金丹”,但就是这一点的空隙,几条淡红色的小动物居然也抓住了,它们嘶叫着,快如闪电的自几个不同的方向穿过防御圈,冲向了黄色大帐篷。
如此的速度,比我刚才看见的还要快上几分。
也正是因为这样,我明白它们这是打疯了,是毫不留后路的冲刺。
可要在我面前伤害丁莹儿,它们简直是痴心妄想!
“灭!”
从九人的伤痕我就知道这些小东西心狠手辣,万万不能对它们留手,故而一上来我就聚集好火系异能,在空中围成了一个硕大的火罩,以比闪电更快的速度,凭空的罩住了黄色帐篷。
“吱!”
只要是动物,天生就对火有畏惧感,就算是这些凶残无比的小东西也不例外。
它们的身子粘到了火苗时,身子如同触电一般,硬生生的从火苗里弹开,却再也不能飞上空中,直接掉在了雪地上。
这时我才细眼看清了它们的真实面目——嘴巴尖尖的,眼睛呈黄色,身子狭长,浑身长满了红色的长毛,屁股上挂了一条粗大的尾巴。
而此时它们的皮毛都被烧焦了大片,甚色的血迹流出,这样的发现让我不喜反惊,火苗的温我自己最明白,起码有三百度左右,就是这样的高温也不能将它们烧死,真还奇了怪了。
更诡异的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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