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少林寺-第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我周围的其他孩子,都像自由的小马驹,在坝坝中奔跑,或在雪白银幕墙前的舞台上叫喊、跳跃,惟独我只能静静地站着。但是,我依然是快乐的。皎洁的月光下,一个个寂静的夜晚因为露天电影而充满了动感。银幕上忽然一片雪白,一束光从后面高高的放映孔中射出,大喇叭也暂时寂静了,仿佛一个石子扔进没有波澜的水面,夜碎了。于是,疯跑的小孩、聊天的大人都静了下来,电影就要开演了。银幕上的亮光映出了人们兴奋的脸庞,同时也淹没了头顶上的点点的星光和月光。
  一个又个夜晚,一个又一个夏天,一年又一年,岁月就这么溜走了。后来,成都越来越繁华,也越来越现代,那些露天电影院逐渐被变成商厦、饭店或者居民楼,只剩下一个破碎的记忆,走遍成都的每个角落,再也找不到它们的影子,一切都成了往事,也宣告了那个时代的结束。但那些美丽有趣的故事却融入了我们的心灵和生活,成了生命的一部分。当我重新拾起它们,那一个个故事尽管已经残缺,许多人物尽管已模糊不清,但总会在没来由的某个时刻,在心底有某个镜头,某一首歌,某一句台词突然地历久弥新,清晰起来,使回忆越加强烈、深沉,永难忘怀。
  我不羡慕今天看电影的人们,虽然他们坐在豪华的电影院里,上有华灯灿烂的顶棚,下有精致舒适的座椅。但是,却没有了闪烁的星光,没有清凉的月光,也没有了人与人之间的随意的温情。素不相识的观众安静冷漠地坐着,没有孩子追逐打闹的欢笑声。那些小孩,他们都规规矩矩地坐在父母身边,似乎很幸福,露天电影院逃票的故事对于他们来说很远很远,但是,似乎他们并不如我们当年快乐。当人造的黑夜降临时,我心中忽然涌出无限惆怅——那满天的星斗,那高高的院墙,那一排排冰冷的水泥长凳,那雪白的幕墙,那童年的我,那昔日的故事,都已渐渐地飘逝远去了,永不回来,惟有我的记忆还在追逐着那些露天电影的碎片……
  是的,我的记忆在至今依然在追逐着《少林寺》里的碎片,电影中那个觉远,英武,有力,腿脚矫健。这些都是我永远无法拥有的。所以我特别注意着他在电影中的一举一动。电影中的场景像流水一样继续前行,小虎(那时还不叫觉远)跳入黄河,侥幸逃出敌人围追。精疲力竭地来到少林,迎头撞在少室山山门前,昏迷不醒,被好心的少林寺武僧昙宗所救。昙宗原来也因王世充迫害而遁迹空门,他的女儿就是牧羊女白无瑕,她跟着父亲隐居附近山村,牧羊为生。小虎被救后,匿于寺内后园养伤,在昙宗父女悉心护理下,伤势渐愈。
  一天,小虎无意中发现昙宗与同寺十一棍僧秘密练武,惊其武艺超群,恳求昙宗收为弟子。经慈悲为怀的老方丈同意,小虎落发为小沙弥,并取法号觉远。但是,由于其大仇未报,未正式剃度。
  随后,觉远开始了辛苦的练武生涯。电影把这一节处理得十分浪漫,只见青山绿水之间,几个白衣僧人白袍飘飞。两手平举装满水的大桶,如同水上漂一样一掠而过……他们跑得多么欢快啊。
  但是,他们的欢快却是属于健康人的欢乐,与我无缘。
  交钱看的那几场《少林寺》,我都坐在蒋芹芹的旁边。我发现,每当放映到了觉远他们踏水而过的那一场戏,她的眼睛立即就满是光彩。她那本来就很大的眼睛睁得更大了,死死地盯着屏幕,一眨也不眨。我那时突然地心头一痛,尽管我还那么小,还只有8岁,我的心真的痛了一下,我埋下头,看了看我的那只残疾的内翻足,难过得几乎要哭出声来。真的,当时,那电影是那么深切地影响着我,让我难过得呼吸都困难起来。
  如今的人们已经很难理解当年《少林寺》对我们的影响了。1981年的狂潮似乎显得不可思议,甚至有些虚幻起来。但当年就是有那么热烈。无数的年轻人跑到嵩山去了,甚至很多中小学生也离家出走去看少林。我们五块石铁路家属区的孩子们一向不爱读书,喜欢打架,喜欢冒险,有几个念高中的利用暑假,爬货车去了河南嵩山,回来后四处夸耀,如同伊斯兰教徒去了圣城麦加。我们这些小一些的孩子受了影响,也跃跃欲试,我和蒋芹芹跟随几个大一点儿的小孩,打算爬货车去少林寺。
  我之所以答应去少林,完全是为了蒋芹芹。用今天的话说,她简直就成了“追星族”,成了“发烧友”。当然,那时还没有这些新鲜名词。但她发烧的程度比这些“新名词一族”有过之而无不及。成天嚷嚷着“觉远觉远觉远”。她下定决心,要到偶像生活战斗过的少林寺看一看。“张三娃和他哥哥,还有其他几个大娃娃都要去,我也要跟着去,你去不去呢?”一天她这么问我。
  “大人们知道了肯定要骂的,咱们还是别去了。”我劝她。
  “你不敢去就算了,我自己去。”蒋芹芹说。
  我当然不放心蒋芹芹去,假如那些大孩子欺负她怎么办呢?所以,尽管我自己十二万分的不愿意去,我还是跟着去了。
  但是,那次我们却最终未能成行,不知道是哪个小孩走漏了风声,或者是谁家的大人看出了苗头,好几个家长迅速做出了反应。几乎我们前脚迈出,他们后脚就追我们来了。我们刚到成都专门运输货物的火车东站,便被追了回来。
  所以,我们的第一次少林之行,确切地说还未离开成都就提前结束了,成为一个夭折的探险。其他孩子几乎都怀疑是我走漏了风声,因为我一直是其中最反对去少林的一个,我不告密,还有谁会告密呢?何况,即便不是我告的密,我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我走路太慢,所以才被家长们追上,我们到站时,一列货车刚刚启动而去。假如早到三分钟,我们就胜利大逃亡了,我们几个孩子就可以拥有一件体面的历险资历。然而,由于我一跛一跛地,拖了大家的后腿,不怨我还能怨谁呢?
  往往,越是得不到的东西就觉得越好,越是没去成少林寺就越觉得可惜。其实,真要去了,也就那样儿,说不定一路上要吃不少苦头,很多孩子哭都来不及。可一旦没有去成,就仿佛我们失去了童年最美好的东西了。他们似乎都认为,那次假如成行,个个都能得到什么武术秘笈,人人都摇身一变,成为什么武林高手。仿佛是我阻碍了他们美梦成真。以至于每个孩子都怪罪我,他们不断嘲笑我,而且由于似乎我理亏,所以他们挖苦得特别不留情面。“怎么走那么慢啊,跛子也可以走很快的嘛”。他们说。
  我就是在那时起,发现自己为什么走路慢了——因为走得越慢,装做闲庭信步的样子,脚的跛就越不明显。就像口吃的人说话往往故意说得慢一样,我总是喜欢故意慢慢走路,久而久之,成为一个习惯,走路当真快不起来了。我心里又羞愧,又懊恼,又自责,觉得自己完全是个废人,什么用都没有。
  蒋芹芹没有跟着其他孩子嘲笑我,但她显然也很失望,我毕竟使她去少林寺这个最大的梦想破灭了。有一次她嘟哝着说,早知道不带你去就好了。许多年后我回想起她那低声的嘟哝,我依然感到钻心的疼痛,我想,少林寺就是从那时候开始不断在我生命中制造磨难——即便是这次并未真正启动的少林之行,尽管根本就没去成,却依然深深地影响了我的未来:正是从那之后,蒋芹芹再也没有与我玩过“扮家家”的游戏,也再也没有说过“我大了就做你婆娘”。
  那次失败的少林之行后,我更加孤独了,因为它使我感到了自己确实不如那些健康的孩子们。以前虽然我也隐隐约约意识到这一点,但我不愿意深想,也不愿意承认。而且,说来好笑,我内心深处一直自我安慰说,或许过几年等我长大了,长着长着脚就不会内翻了,我会长成一个健康人——多么低的要求啊,成为一个健康人!
  但那次之后,我知道自己确确实实不如别人,我不能再自欺欺人了,我就是个残废!而且随着年龄增大,脚会内翻得更厉害,是越来越严重的残废,没有前途的残废!越来越翻得厉害——这是所有内翻足症的铁的规律,他们都不告诉我,甚至故意骗我说长大会好起来。但我自己查了医学书。我从小就勤奋地识字,二年级时,就比其他同学多认很多字了,借助字典,我可以看大多数书刊了。我自己查到了“内翻足”,我平静地看完关于这病的介绍,平静地接受了一些事实,真的,当得知这病只会越来越严重,我竟然一下子心情安定了。当命运的真相那么残酷地出现在我面前时,我居然那么平静地接受了自己的命运,人类的坚强几乎是无止境的,即便一个8岁的孩子,如果他必须接受某些东西,他其实是会接受的。因为除了承受,人其实根本没有别的选择。
  只是,那以后,我变得孤独起来。1983年,我们家从平房里搬到筒子楼住。地点还是在五块石铁路家属区里,不过跟蒋芹芹家不再是紧挨看了。但还是可以算邻居——在同一幢筒子楼的同一层里。
  以前我们住平房时,外面连着个小院子,可以养鸡。养鸡是用来过年杀了吃的,那时候工资很低,自己不养几只鸡,年底想吃好的还真不容易。住平房时鸡可以在院子里跑得挺欢,可住进筒子楼,爸妈就开始为鸡的问题担心了。
  有一天我爸去蒋芹芹家参观,发现他家的鸡养在进门处——把鸡笼高高挂在门后房下,搭了个木板,脏东西也就掉不下来。
  我父亲依样画葫芦,也在家里做了一个“空中鸡笼”。全家都挺高兴的,在如此之小的房间里,竟然还能挤进来一只鸡笼,养两三只鸡,不能不让人叹为观止。这实在是中国人天下无双的智慧。
  我的床就在门背后。一个中午,当我睡得正憨,一只鸡从没有关牢实的笼子里钻出来,扑落在我被子上,拍打着翅膀,鸡毛四处飞扬。我被惊醒,一抬头,只见这只鸡正饶有兴趣地盯着我的眼珠,棕黄的鸡嘴一动一动的,仿佛要啄过来。妈呀,我惊叫起来,我已经尝够了腿残的滋味,实在不想再让眼睛出现问题!太紧张了,所以我尖叫得惊天动地。恰巧蒋芹芹来约我一起去上学,被她看在眼里,笑了我半个月。“一只鸡有什么可怕的,”她说,“你可真不像个男子汉。”她的这句无心的话,又一次深深地打击了我。这几件事情,使我和蒋芹芹再也没有幼年时那么亲密无间了。
  而我的性格,也确实越来越怪起来,我看样子特别老实听话,其实却极度逆反。比如,那时候有一门功课叫做“珠算”。我自认为十分聪明,但对于那些珠子和数字之间对应关系毫无兴趣。我发现“珠算”看似简单实则繁琐,看似具体实则抽象。完全不是什么先进工具。当时我就想,长大成人之后,我绝对不会跟算盘打任何交道,会不会打算盘,对我的工作和生活来说毫不重要,事实上也确实如此。
  如今再看,当年的珠算课的确浪费了我儿童时代整整半个学期的宝贵时光。即使那些听老师话苦学珠算的好学生,他们成年后和算盘打交道的也几乎为零,如今社会上为数不多的还须使用算盘的行业里,算盘都属于将被淘汰之列。譬如营业员,会操作自动收款机就可以了,又譬如出纳、会计,懂“电算化”也就行了。然而当年,我们却不得不学那该死的珠算。从小学到大学,最少有三分之二的课程是完全在浪费我们的生命。
  我早已不记得自己的珠算课补考了几次,而最终又是怎样混过了最后一次补考,我只知道至今我仍然不会使用算盘,并且永远也不打算学会使用算盘。同时,我十分讨厌别人说话或写文章时用“三下五除二”等口诀来形容办事干净利落之类,我很烦这丑陋的、拙劣的计算工具,正如我厌烦少林寺里那些陈规陋矩。在这方面,从小我就显得十分偏执。
  但是,我这样偏激的性格,对于与我亲近的人,却很容易像刺猬身上的刺一样刺着他们。印象最深的是小学四年级暑假的那个夏令营。“我们要去夏令营了”,听到老师的宣布,同学们个个欢呼雀跃。这可是我们第一次夏令营呀,大家整装待发,兴奋无比。惟独我没有多少热情,一想到要爬山,要走远路,看着自己的脚,就有些烦恼。
  我本来想请个假不去了,但蒋芹芹一个劲儿来劝我。“去吧去吧,反正是玩,又不急着赶路,谁会在乎你我走得慢呢,到时候等他们在前面走,我陪着你在后面,边走边看风景,那才舒服呢,”她说。架不住蒋芹芹的一再鼓动,最后我还是来到学校,跟着他们乘车去了营地。
  在车上,气氛其实挺热烈的,同学们都唱起了歌儿,一路笑声不断,令我的心里也充满喜悦。我甚至想,这一次,说不定我也能和他们和谐地远足,反正是玩,又不急着赶路,不会有人嫌我走得慢的。何况,还有蒋芹芹陪着我慢慢地走。
  营地在大邑县的西岭雪山附近的一个小山下。到了营地,次日清早,起床后便一起去登山了。老师将大家分成几组,为激励士气,各组搞竞赛,比比谁先到山顶。蒋芹芹是另外一个组的小组长,必须身先士卒,带着她的组员往前冲。我记得她眼神里有些歉意地看了我一眼,就带队往上爬了。很快,就又剩下我一人独自在后面像跟屁虫一样跟着了。沿着崎岖的山路,我磕磕绊绊地走着,有一阵,我真不想继续走了,但我又不服这口气,我找了根树枝,继续向上,他们在我前面越走越远了,我突然感到从来没有过的孤独,泪水一下子就流出来,苦苦的,我心里难过得像被揪着一样。“我真不该来呀,我怎么就相信蒋芹芹真的会陪着我慢慢走呢。”我这么自己对自己说,“我这是自作自受。”到山顶之前我停下来,把泪水擦干,仿佛自己根本没有哭过。然后我似乎很平静地在那些先到山顶的同学们旁边坐下。蒋芹芹过来送水给我喝,我推开水,没有理睬她。整个夏令营,我一直不理蒋芹芹。她也很委屈,说,老师让我带队,我能不带吗?但我还是不理她。后来,整个夏令营期间我一直拒绝和蒋芹芹说话,仿佛我所有的委屈都是她造成似的。甚至回到成都,重新开始上课,我也是过了足足两个星期,才重新和她有说有笑。
  此后,类似的磕磕绊绊,在我和蒋芹芹之间一直断断续续。原因主要在于:我觉得她对我应该更特殊但她却没做到。而她则觉得我“越长大越难伺候”,也没有小时候对她那么好了。何况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到初一二年级,按照教育心理学来说,是男女疏远的年龄,确实,这一阶段的男女之间,总是有一条清晰的“三八线”。我和蒋芹芹尽管有时吵架,还是算很好的朋友,但似乎不再是特殊交情的朋友了。总的说来,蒋芹芹天性比较开朗,十分热情,即便在那个男女交恶的年纪,她的男性小伙伴也不算太少,我逐渐从她“幼年阶段的特殊密友”沦为其“关系很好的异性朋友中的一个”了,我有些难过,但我毫无办法。
  那个时候,惟一让我觉得和蒋芹芹关系不一般的只有放学依然是结伴回家。因此放学的路途成了我最大的享受。每天放学的时分,我走出教学楼,在走廊里等她。或者我一边收拾书包,一边看着窗外正在等我的她临栏而立,她像一株小白杨,亭亭玉立,让我心里总是不自觉地涌起甜蜜的忧伤……时间就这样在我们举手投足间悄然消逝,让人不知不觉。谁也没意识到,我们逐渐就进入了青春期,我们开始到了憧憬爱情的时候了。
  在我们铁路局,很多职工都是北方人。蒋芹芹的父亲是青岛的,母亲是杭州的,她从父亲那里继承了身高优势,又从母亲那里继承了漂亮的脸蛋。在同龄人中,她算发育得早的了,初中一年级时,比起那些生理仍待发育而心里早已按捺不住的女同学来说,她的个头显得有些鹤立鸡群。
  我和蒋芹芹从小就彼此说话很随意,基本上没有特别敏感的话题需要回避。所以,我们经常彼此挖苦。我脚不灵便,嘴巴却特别厉害,骂人是一把好手。读小学时,她一直没心没肺的,即使有时被我挖苦得哭起来,也并没往心里去。但一读初中,女孩子终归是女孩子,还是对异性的评价变得重视起来。比如有一次,我说她“说话大声武气的,穿的也不好看,不像个女娃娃”,我其实也就说着玩,想打击一下她的骄傲劲而已,没想到第二天一起去上学,一眼就看出蒋芹芹专门收拾了一番:把头发扎成马尾辫,白皙的皮肤上似乎还上了点粉,穿一身湖蓝的连衣裙,脚上是一双新的黑色带跟皮鞋——她踮着脚笑着问我,像不像个女娃娃?说真的,那时候,我敏感的心一跳,还以为她喜欢上我了呢,我早熟,六年级时已经知道一个俗语,“女为悦己者容”。
  但是,事实上我错了。那个岁数的女孩儿,对所有异性的意见,都是十分重视的。她们就是在那一个个细小的变化中逐渐越来越女人化的。
  其实,一过了14岁,我就感到蒋芹芹一下子就有些不一样了。她变得更加爱干净起来,抽屉里原本常有的吃了话梅剩下的小核、吃了口香糖剩下的包装纸等等小杂物,逐渐被清理出局。不仅爱干净,她还爱打扮多了。总之,她的每一点微小的变化,都是在我眼皮底下发生的。
  我对她,实在是太过熟悉,甚至她的第一次例假,也就发生在我身边。那是深秋的一个傍晚,我们照例一起回家,走到西北桥时,她突然越走越慢,比我这个脚有毛病的人都走得慢了,后来甚至干脆用手扶着小肚子,蹲在地上,脸色苍白……这当真吓坏我了,我急得不知所措,就要向路人求救,她羞红着脸阻止了我。
  那是1987年,中国社会的性启蒙运动已经基本完成,经由80年代前期的性知识普及,男女生理知识已经不像六七十年代那样神神秘秘遮遮掩掩了,街上到处都是花花绿绿的通俗杂志,我多少也明白一些男女之事了,陡然一下恍然大悟,如梦初醒地想,该不会是女生每月一次的那个吧。这么想着,我立即扶着蒋芹芹坐在桥头,并婉转地表达我的意思。大意如下:你要是不舒服,要是很难受,要是怕弄脏了,那你就坐“耙耳朵”回去吧,我身上正好有五毛钱,给你坐耙耳朵吧。
  在我们成都,有一种比三轮车稍微简陋一点的人力交通工具,也是三个轮子,也是人骑着踩,不过型号较小,俗称“耙耳朵”,是成都市民最喜欢的东西之一。蒋芹芹后来果真拿着我的五毛钱坐耙耳朵走了,走的时候不仅没感谢我,反而脸有些红,似乎是为了掩饰她的脸红,她又气急败坏地白我一眼,仿佛是我害她肚子疼似的。
  那时候,我当然对女孩儿复杂的心思无法理解。现在我逐渐明白,每个女孩子在那时候肯定都有些尴尬。她最尴尬的时候总是被我看到,所以和我在一起就像缺乏隐私一样。我们彼此太过熟悉,反而丧失了爱情应有的好奇和距离美。所以她一直无法爱上我。
  我以前总觉得,她是因为我的脚才不爱我的,现在我想,脚肯定是原因之一,但不会是惟一的原因。还有一个原因正是我对她太过熟悉,让她觉得在我面前无以遁形。所以,她从初恋起,心一直不在我身上,尽管我们是正儿八经的青梅竹马,但她的初恋却给了一个突然闯进生活圈里的小混混儿。
  当然,假如蒋芹芹的父母不离婚,我想那个混混儿也未必有机会乘虚而入。然而,世界上的事情是多么难以预料啊,蒋芹芹的父母,看上去那么恩爱的一对夫妻,竟然说离婚就离婚了。我记得就在1987年,那次蒋芹芹“肚子疼”过后不久,她的父母就突然散伙儿了,我们家和她家住的那么近,也一点预兆都没发现,看来有些东西,外人是怎么都不可能太清楚的。我们只是在很久之后才依稀听说是蒋芹芹的母亲有了外遇。
  在如今这年头看来,离婚是件很平常的事情,就像打碎一面镜子一样容易。但在当时,虽然也不是什么稀奇事了,还是没今天这么普通。在今天,人们对离婚已经采取了比较诙谐的心态,是啊,对着一面碎镜子,除了笑笑还能怎样,甚至有好事者还专门收集了一些与离婚相关的名词解释,更为它像增添了一抹面纱般增添了许多轻松。
  关于离婚的一些名词解释
  离婚爱好者一种感情丰富的人。在他眼里,连老母猪或者老公猪都是双眼皮的。
  离婚后的自嘲为嘲弄离婚对方做准备。
  离婚后先骂自己是猪,然后骂对方是狗,让对方生气也没办法。
  离婚的自信女人们通过化妆,男人们通过喝酒获得的离婚的勇气。
  自信的多少与钱财的多少成正比,越有钱的人越自信,因为钱不仅可以买到化妆品、酒,而且可以买到地位、荣誉等为自信锦上添花的东西。
  结婚证和离婚证使一个女人合法驾驭一个男人或被一个男人驾驭的驾驶执照。离婚证则反之。
  魅力陌生男女之间存在的一种相互吸引的力量。但他们一旦结婚,这种东西就会与婚姻的时间成反比。
  离婚的热情结婚之后就会产生的一种情感,通常以夫妻间对话越来越少为标志,以离婚为目标。
  单身情歌恋人们在离婚后唱的一种浪漫劲歌,旨在通过不着边际的话夸张往日的爱情,使自己对曾经的日子觉得“我们的爱没浪费”。
  婚礼和离婚登记一对男女为了能公开同居而征求别人的同意的一种隆重的仪式。离婚则反之。
  第三者一种业余“性活动家”,常因不务正业而受到指责。
  离婚的尊严人性中最先在婚姻中溶解的东西。有趣的是,人们用以建立自己的尊严的恰恰是离婚,一旦遇上婚姻的不幸,他们便会面红耳赤、气壮如牛地发誓要用“失去”讨回“获得”。
  现代的成年人,有不少对于离婚就是抱着无所谓的轻松心态,他们并不见得会因离婚而心情不再舒畅,如今的人都是越来越想得开了。但是,孩子们无法像成年人那样刀枪不入,任何离婚,受到伤害最大的往往是小孩。对小孩子来说,在心理上的阴影或许是当时无法想象的。总之我觉得,蒋芹芹就是从那以后变得忧郁起来。或许看着我她就会回想起以前她幸福的家庭,也或许我对她爸爸妈妈太熟悉而让她感到有些难堪,所以她渐渐疏远了我。1988年,我们读初中二年级时,她突然和一个混混儿搅和在一起。尽管,后来我和那个人也逐渐熟悉起来,平心而论,他人不坏,对芹芹很好,对我也不错,但我还这么觉得,芹芹的命运,或许从那时起开始变得波折重重了,如果芹芹的生命中没有遇到那个人,她的一生或许会顺畅许多……
  第三章  马松
  是的,我是个混混儿,这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从来就不打算否认。其实,也根本就否认不了——我老早就已经在劳教所里锻炼过了,劳教过的人,不是混混儿是什么?
  1988年,我21岁,从劳教所出来不太久,很偶然地遇到了一个小姑娘,叫蒋芹芹,那时候她还真小啊,才15岁,可能是老天爷同情我吧,我和她好了,我是真心喜欢她。不过幸福这东西在我身上从来就长久不了,也怪我不争气,保护不了自己的女人,事情就那么越来越糟了,后来我就进了监狱,我犯了杀人罪,判了个死缓,服刑两年后减刑成无期。直到现在我都还在监狱里边,别同情我,我觉得监狱里边挺好。何况因为表现还成,我又减刑成有期了。
  我这种人好像命不好,生的就是当混混儿的命,迟早总是要进监狱的。我出生的那地方,叫西北桥,解放前那里曾经是成都市最大的棚户区,盛产混混儿和流氓。听长辈说,直到50年代,这里的房屋依然破旧残缺,一到夏天多雨的日子,家家都得准备好脸盆接水,到处都是一群群的盲流……60年代后,国家把这一大片地方都给了铁路局,铁路局在这里修办公大楼,修家属区,修工厂,又从全国各地迁来好几万铁路员工和家属,使这里成了个城中之城。以前的那些盲流,早被撵得不见踪影,早先的那些棚户区的居民,也都迁走了大半,总算改变了西北桥的历史模样,如今,这里的老原住民不到人口比例的十分之一。奇怪的是,人虽然变了,这块地方盛产混混儿的习俗却没变,现在假如你到成都来,一说起西北桥,懂行的人都劝你晚上别到那里溜达,“那儿是全成城最乱的地方了”。
  在那样的环境里长大,我的结局可以说连我自己也早就预料到了。有些什么教育心理专家学者们说,小孩的成长和环境的关系最大——其实,一般说来,我是从来不信专家的话的,不管他是什么级别的鸟专家,也不管他是哪一行的鸟专家,只要是专家,我都不信——不过,关于混混儿的这些话我觉得倒还碰巧说对了。我自己最近也老反思,一个好端端的小孩,成了个混混儿,不可能是什么先天注定的,而肯定因为成长环境、教育失误、家庭因素等等后天原因,是的,这三样我都占齐了——环境糟糕、教育无效、家里没人管我。你说,我能不当混混儿吗?
  虽然我知道,有些混混儿家境其实蛮好的,但更多的混混儿家境确实糟糕,比如我们家吧,我爸死得早,其实他就算不死,也给家里带不来什么好处,因为他是个酒鬼,挣的钱还不够他自己买酒喝。其实我也不是嫌弃自己的老爸不会挣钱,再怎么说是他也是我爸嘛。但是,要命的是,他喝了酒就打人,打我妈,打我。这样的老爸,有还不如没有。不信,你被你老爸三天两头暴打一顿你就知道了。
  所以,我心底里甚至偷偷庆幸老爸死得早。我是1967年生的,1977年我刚10岁时,我那个该死的酒鬼爸就死了。我妈哭得天翻地覆,我想她可能主要是在为将来的日子犯愁吧。我呢,一滴眼泪都硬是挤不出来。我就好像是没事的人一样,该干什么干什么——是因为我爸老打我,把我打伤心了吧?也不是,我其实也懂得“百事孝为先”,也打算难过一下的,至少是表示一下自己还是难过的。但是,一来我前面说了,泪水硬是弄不出来,我从小就泪腺不发达,再怎么挨欺负也哭不起来,何况现在终于少了个一喝醉就欺负我的人了,逻辑上讲我应该高兴才对。二来,我那时确实很忙,不像我妈那么悠闲。我妈在一家街道小厂当后勤人员,就是发发劳保啊,登记一下寄到厂里的信件啊……总之,成天没什么大事情。人一闲着,伤心也伤得比较专心。她如果能像我这样忙,就不会那么难受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