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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岁少女-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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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惶惑,仿佛无力评价任何人。远处看人和在近处看人不同,从近处能看到伤疤、脓血,或者是断掉的筋;那都是人最凄苦的一面。
  终于,我们到了一连。那是个老采伐点,规模比知青连大,一大片帐篷围着一块推平的场地,四处星光点点,有一种行驶海面的开阔感。正巧,有个人从帐篷里出来,老枪便问:“劳驾,吴国平住哪里?”一边就递上一支烟。
  “喏,那个小帐篷就是会计室。”那人跟他对火,“她上班住宿都在那里头。”
  老枪拍拍对方的肩:“朋友,你住哪个帐篷。”
  那人指了个方向。老枪立即说:“好啰,等下我找你!”然后又给了对方一个慷慨的微笑。
  到了会计室,吴国斌敲了敲门。平素她蛮横无理,如今却成个文静秀气的女孩:
  “姐姐,姐姐,是我!”
  门未开,屋里就连珠炮似的传来斥呵声:“你跑来干什么?叫你别来打扰我,你偏来!你快给我滚回去……”
  开门声如断裂声,吴国平气咻咻地大开了门。她简直太秀丽了,气质极好,像个五四时期的大家阎秀那样,把柔美的头发卷出个自然的弧度。假如不是身临其境,我绝不相信那美人会如此冷漠无情。我总以为美人有副善心肠,因为她们得到了造物主最大的恩赐,应该时时感恩。
  吴国斌在她的咄咄目光中,垂下脸。
  老枪挤上来,陪着笑打圆场:“她们走了几十里地特意拜望你。喏,那两个女孩子是你妹妹的同事。”
  “你还没介绍你本人。”她冷冷地说。
  “我么?我是场部加强连的,特意专程护送她们来此地。”老枪说,“你不觉得她们像任性的小孩吗?”
  “我跟你看法不同。”她抬着下颚,挺傲。
  “姐姐,”吴国斌低头地说,“我们明天一清早就走。”
  “对!对!”老枪连忙附和道,“明早,我送她们上路去火车站。”
  “对不起。”吴国平回绝老枪道,“你还是连夜下山回你的加强连。因为我没法安排你的住宿。”
  老枪仰面大笑数声,说道:“哪能让你为我费心!好,有劳你安顿好她们三个。红小兵们,明天一早见。”
  老枪迈着英雄赴刑场的步子,走出一番气概。我追上去,问他去哪儿。他说早讲定了,去找刚才指路的朋友帮忙。
  我说:“他根本不认识你。”
  “去了,就认识了。”他说,“你干嘛要为我操心呢?去告诉她们两个,你们必须委屈求全度过今夜。在这里。我老枪使不出招数!”
  吴国平独居在会计室,室内却乱得像个男人的值班室。这一点,姐妹俩惊人的相似,别说洁癖,就连起码的整洁都谈不上。然而姐妹两个都能像亭亭玉立的蘑菇一样,生长在乱糟糟的根基上,这是她们的特色。
  吴国平抽出一条肮脏的廉价军毯,只用两个手指拎起一个角,由它大部分拖在地上,说:“把大办公桌拼起来,铺上这个,睡两个人蛮可以了。”
  然后她就哗啦哗啦洗手,保持自身的清洁完美。她大概就是那样把自己和自己以外截然分别的。有点治表不治根的蠢女人风格。
  我跟钱小曼抹灰铺床,总觉得那里仍藏着烟灰气。这时,站在边上的吴国斌,肚子很响地叫了一声,接着又叫了一声。
  “把豆腐粉拿出来。”她小声说。
  吴国平看看那豆腐粉,淡淡地说:“真周到呵!可惜我没什么礼物可回送,所以还是请收回去!那个罐里头剩些饼干,假如你们饿的话,可以用它充饥。”
  后来,她们姐妹挤一张小床,我跟钱小曼和衣躺在办公桌上。夜深了,万籁俱静。钱小曼沉着地步入梦乡,我搂住她,怕她滚下桌子。不该带她出来,过早地接触这些血淋淋的事。她甚至还称不上一个合格的女性,发育只限于内心,而迟迟不见身体响应。我怕她像豆芽那样僵掉,只丰满个脑袋。
  白天的事如烟云,飘来飘去,脏兮兮的,惨兮兮的,既唐突怪诞又触目惊心。世上有个发暗的区域,我却闯了进去;待我走出那里时,也许也暗淡了··、…
  床咯吱咯吱响,突然听吴国斌问:“家里有消息吗?”
  “女的没来信。”吴国平说,“男的来信,没好事,说是缺钱用。”
  “是从监狱寄来的?”
  “废话!那男的还能插翅飞出提篮桥?”
  当初我以为她们在谈论一个外人,事后吴国斌曾说起,她们自幼就称父亲为“那男的”,称母亲为“那女的”。女的慓强凶悍,男的不堪忍受,在外头找了情人,并养了私生子。女的拒绝离婚,多少年来使男的在忐忑不安中度日。她四十岁生日时,去法院控告男的重婚罪,以此作为对自己的庆嘉。于是,男的身陷囹圄,那私生子十岁,正是个小狼一样贪食的年纪。她就是长在这个充满杀气的家庭,脸上的疤就是那女的用破碗砸的。破相了!她那么惨然地一笑,催人泪下。
  “加强连那个人是怎么回事?”
  “那个人?叫老枪……”
  “跟男人交往你别太痴情。”吴国平说,“没有点手腕不行。拿出你的本事!男人跟女人,哪怕夫妻间也有奴隶和主子之分。你爱他,想捆住他,首先就得把他降为奴隶!”
  “奴隶?”
  “要摧毁他的自信,让他变成忠实的狗,顺从的奴隶,你的每一点恩赐的温柔才能让他感恩戴德;否则,他就会反过来压迫你、欺压你,让你当女仆。”
  那个月夜,我蜷伏在毛乎乎的脏毯子上,脚趾终夜冷僵僵地萎缩着。舅公曾提醒我防人的戒心不可少,尽管他已命归黄泉,那番话却活下来。世上有些人是防人的,有些人是攻人的。既不会攻又不会守的我只是命大,没遇上攻人的恶人。从此,我不敢再以貌取人,碰到生人,目光犹疑。
  老枪清晨就跑来大敲其门,神态像个过“六一”的小队长,“我的天,你们快点!搭运材车下去,已和司机说好!”
  我们跑出会计室。吴国平跨上一步,递过豆腐粉,动作果断得如掐断某种瓜葛,不容任何人推却。
  “你就管好自己吧!”吴国平对她妹妹说。
  吴国斌狠狠地转过脸来,发出个含混的鼻音。一把夺过我的方包,泄愤般地狠塞一阵。她的眼睑上有根神经跳了跳,像条细虫腿踢了踢脚。天一侧那发红的朝霞映照她半边脸。一半艳丽,另一半苍白如纸。
  那两包豆腐粉就永久地装在那个方包里,没人再让它们重见天日,直到它们跟着帐篷一道付之一炬。那熊熊的烈焰中,我违背常情地惦念起它们,它们也许颗粒松软,也许绿毛遍布。在它们被装入方包的那天起,方包就注定是它们的骨灰盒。
  那个早晨,太阳出得过早,总让人不相信会长久。老枪果然已拦下两辆头班运村车,正向司机敬烟。
  “我们四个得分两个驾驶室坐。”老枪招呼我,“来,你过来。”
  从驾驶室门关上那刻起,老枪就局促起来,拼命往车窗靠。问他,他说:“别挤痛你。”
  “怎么会呢?”我笑笑,“你力大无比?”
  “你像个瓷娃娃,我像个大笨熊……”
  车向前驶,一路上坡,道路不平,司机不住地骂娘。老枪的头在车窗上一碰一碰敲出节奏,一面唱起来:插队的人归来,上海变了样,柏油马路多宽敞,灯光刺眼睛。走在路上没人理我,感到多悲伤,我的上海哟……
  他唱忧伤的歌也像刮大风似的,能吹走迷雾见艳阳,那是老枪本色。跟他在一块令人愉悦、松弛、像泡在温热的水中。
  “喂,”他用肩轻碰我,“想什么?”
  “我在想你为什么快乐。”
  “告诉我结论。”
  我摇摇头:“没想出来。”
  “你故意为难我!”他搓搓手,固执地说,“是我鲁莽。你们女孩就是景德镇出的瓷器,碰不得,以前别人说我还听不进去!”
  “老枪,我不懂你的话。”
  老枪挪了挪,一下子佝下腰,双肘撑在膝上,大手干抹着颜面:“就当我没说。”他像矮下去半截,问了半天。
  山峦群林纷纷退后,车过峡口时前面道路堵塞。下车去看,那喉咙般的峡口让几块巨大尖利的岩石挡住,呈齿状;抬头上望,只见上颚般突兀着的石山上,留着两个巨大的新缺口。
  “好险!”司机说,“要是它们砸在车顶上,我们就全成肉饼了。”
  老枪忽而沉闷地叹息道:“我这样的单身汉不怕死,无牵无挂!”
  “老枪!”我说,“好人应该活得长久。”
  “你说我是好人?”他眼里倏地一亮,粗大的五官洋溢着喜气;但他却硬要顺口来一句,“别是给我一颗定心丸!”
  后来司机进驾驶室消耗烟草,只剩我们两个坐在拦路石上。远远地,后面的一辆运村车传过机器的啸音。我向后张望,“他们快到了。”
  老枪用脚尖碰碰我:“喂,可以问个事吗?”
  “你好像很苦恼。”
  “别打岔!”他霍地站起,脸朝山壁,“我想知道,你干嘛要为我操心呢?”
  我僵住了,忽觉有口难辩,因为问话中已有了说也说不清的含义。老枪是个绝好的人,磊落坦荡。才一天的工夫,我们就相处得像中间无障碍的朋友。但是,爱情不会这样的,我爱过人,体会到爱情恰恰是一种对障碍的冲击,激情也由此得来;我不期望畅通无阻的爱情。
  “老枪,我们做个好朋友。”
  “那是远远不够的!见到你我就觉得有缘!”他说,“不管你怎么推托、拒绝,到最后你会答应的,我敢肯定!”
  钱小曼她们已近在飓尺,剥夺了我的解释机会。我犹豫了一下,终于不忍伤他。可是这初次的犹豫已造成今后的一系列犹豫。
  车到大树屯车站天已黄昏。老枪慷慨解囊,请我们在小饭铺吃饭。
  “要些什么?”掌柜的问。
  “挑贵的上,”老枪把一叠纸币放在桌子中央,“尽这些钱用!”
  他显得沮丧,然而他还竭力加剧它,用脚踹开多余的凳子,吼着嗓音催菜,或是抽出烟来狠狠地在桌面上顿。故意做出男人受挫后的放荡不羁。
  “他妈的,快点上菜。”他焦躁地站起身,一路向灶伙房嚷去,“不知道火车快进站了?”
  钱小曼哭丧着脸说:“车票钱还没着落呢!”
  “别逼我。”吴国斌说着,眼珠一转,“你这个笨蛋!”
  饭桌上,老枪仍是闷闷不乐。我心里想,与我无关,然而却十分忐忑不安。他的痛苦失态传导给我,止不住让我惆怅,让我若有所失。我看看天色,说不上是盼望天快黑还是盼望别黑得太快,整个心境纷乱一片。
  吴国斌出其不意地说:“钱小曼,你先上车站买票。”
  “哪来的钱?”
  吴国斌用嘴努努桌上的钱。“笨蛋,这不是现成的?哈哈,你怕成那样!你们看我的。”
  老枪走来,她大声嚷道:“喂,你们怕挤,难道就该我去买车票?来时就是我去买了,你们不去,咱们就在这里坐一夜!”
  “别吵了,”老枪说,“这事包在我身上。”
  老枪竟买了四张票,随我们一路到了呼河林场。这后来成了一场悲剧的导火线,然而遭人唾骂的他其实是无辜的。
  “我看看老同学去。”老枪对她们两个说,他没看我。但我知道他要补好破碎的自尊,他不愿在一个小女孩眼里成为败者。
  老枪吃住都在万林强那儿,但他不停地借故敲女宿舍的门。
  “借个茶缸。”他大大地堵在门那儿。
  “昨天借去你就没还来!”
  “呵!”他扭头就走。
  十分钟后,他又来了,这次是来还茶缸。他忽然变成个沉默的人,一个谨小慎微的男生,站在门口,显得手足无措。还是吴国斌上去拉他,亲亲呢呢,嘻嘻哈哈,卷毛在场时,她更做作。
  “老枪,你干脆调来吧!”她说,“我就需要个真正的男子汉做靠山。”
  “好啦,别拿我开心啦!”
  “死老枪!”她娇嗔道,用拳头擂老枪,“我要是假心假意,就让我死掉。不是吹,这个连里没人比得过你的魄力!卷毛……你怎么走了?”
  “去呼点新鲜空气!”卷毛灰着脸,拂袖而去,连着几日,脸上苦涩不退。
  当时我正给美妹写信。那个多情女子也遭到厄运的黑手击打。我忽而愤怒起来:小多疯了,沉浸在宣泄的自由中,软弱使他脱离痛苦,却要如花似玉的美妹来为这个人悲痛欲狂,终日以泪洗面!这太不公平!
  我把那封信的称呼改动了,把拯救小多的恳求寄予他的父母。另外,给美妹寄去封简信,通篇只有九个字:安排好你自己的生活。
  那几个字落笔生根,一个个饱满凸出。我忽然觉得安排是人为的主动,拖延就如拱手让出主动。我叫了声老枪,他刷一下回过脸。他有着宽阔的嘴,挺拔的鼻梁,毛孔粗砺,那是个能经受苦难的男人。
  “你回大村屯吧!”
  “你真心希望我走?”
  再拖延就成了种罪过。我点点头。
  “走!”他压低嗓音,“我在公路边等你。”
  “我不去。”我忽然怕得要命。
  “不去我就在那儿站一辈子!”
  暮春的风显得情意绵绵,脸和脖子被拂得痒丝丝的。公路上已开始收潮,踩上去富有弹性。默默地走了一程,他突然开口道:“这是叫散步吗?我没散过步,小时候总是背着篓子捡破烂,十岁才上小学。到这儿几年,冬天总在山上拼命。记不起春夏天忙什么,总是急急匆匆,忙来忙去。”
  我忽然被触动了,他并非快乐王子,人好心好,但活得毛里毛糙,缺少个好女孩给他温情和色彩。他跟我,同是孤独的人。
  “老枪,你是个好心人,早晚会有个好女孩爱上你。”我说着,不由慌乱起来。我不爱他,但同情他;这两者让我既不能挨近他又不愿拒他于千里之外。他热烈奔放的目光咄咄逼人,仿佛两团烈焰。
  “你就是那个好女孩。”他站下,逼前一步,“告诉我,给我指个方向。爱情不能勉强,可是,可是,我想过用武力抢走你,你另啪,别怕!”
  他的手扳住我的肩,笨重地摇撼着,我觉得极度疲倦,极度安宁。他的臂膀稳实有力,还有那个肩,仿佛就是避风的港湾。何必再独自漂零呢?我的小船已快散了,经不得新风浪。而那个肩却是那么忠诚地迎接着我,我一阵心碎,慢慢地庄严地靠过去……啪!啪!
  两声枪响划破寂静,尖啸的尾音悠长浪漫,我跳开去,从他失望的眼神里,我知道一切还可以挽回。
  “不,老枪,我们只是个……不,是场梦,那绝不可能是真的……”
  “别说了。”他挥挥袖子,“我立即下山。”
  他是条好汉,走得义无返顾。以后我再没见过走路如此雄赳赳的男人。有时我会怅怅地想到他,担心自己抛弃的是一块金子,不过这只是一个飞逝的闪念而已。
  万林强扛着猎枪走得兴冲冲,手拎一只肥硕的乌鸡,鸡头倒悬,不断渗出黑血。他带着男人捕取到猎物的豪气:“你在这!听见枪响了?”
  当然听见,万事万物间都连着一线缘由,枪响并非偶然。倚着树我站了许久,人真叵测多变,往往会在非常的几秒钟内将命运作个大逆转,像个走在十字路口的过客,随时可能拐进一条新路。我对情感突然失却信任,女孩多脆弱,像一片茫然的树叶。
  那之后,形成了一个烦人的习惯,每做一次重大抉择前,我都会屏声敛气,等待突如其来的声响,等着它来挽救可能的迷失。可是,那声响不再神圣地显露。我不知是已经迷失了,还是从未迷失过。我懂得,谋求这个答案,需要一生漫长的时光。
  五月里,万林强送我一个小红伞蘑菇。他说刚接到老枪的信,那人解释了不辞而别的原因,并请求代向我表示歉意。
  “或许,你该回他一句话。”他淡淡地说。
  “不必了,”我说,“不想再打搅他。”
  他给了我幽长深邃的一瞥,我隐约感觉那中间带着些异样的东西。
  序五
  我曾说过,外婆不喜欢所有的外孙女,把期望赌注般地下在外孙们身上。她老人家对我却有点特殊:既讨厌又怜悯;那是因为我既无姣好的面目又长了一身傲骨。
  十岁生日时,外婆买来几枝假花。红红绿绿地插满我两鬓。她把我推在墙上,离两步远逼视我数秒钟,然后长吁一声:还算周正,比我那时稍强点。不必像我那样苦命……
  那一幕沉甸甸地压在我心上;我甚至体会出外婆十岁时插假花那番绝望孤苦的心情,曾外祖父将她久留闺房,是否就是怕五女吃苦于他人之手?
  外婆八十高龄时去世,遗容安详,仿佛在清点八十年中孤寂而又艰难的历程,这笔财富足以使她成为一个杰出的女人。
  世界的恢宏在于它挟裹一切,人的富足与贫瘠是否也取决于此?反正,我十六七岁时经历的起伏变迁,有的人至死都经历不到:它后来成为我唯一的骄傲。
  第五章
  这年夏末出了一系列意想不到的事,就像一个来路不明的病灶久久埋藏着,某一天突然发作得奇形怪状。
  我收到美妹发自泰兴的一封绝命信,红笔潦草,措词悲怆得颠三倒四,时有断句,体现投江上吊前的失魂落魄。我大哭一场,往泰兴发了个电报,满满一纸疏导的电文。可心里却懂得这纯属枉然,人死易如灯灭。从她发信至电报到达,至少需要八天八夜;而死则只需要一瞬。
  自我俩分别后,美妹先在家里做了一阵老妈子,后来不堪忍受继母大阿司匹林的冷嘲热讽,便写了“不做暖房里的花朵”之类的决心书送到知青办,但去林场的末班车已由我们这批乘跑了;百般无奈中,她去了老家泰兴插队落户。
  我珍藏着她寄自泰兴的几封信。先是写本家堂叔奸诈势利,只腾出间四面漏风的小棚子让她栖身;又写那个小村破旧肮脏,农活粗重,每日辛劳只得五个工分,约折人民币二角。过了一阵,她突然提到公社书记,说他要提升她当广播员,并许诺有上调机会优先送她。正当我庆幸她喜遇善人时,又收到她一封信,把那书记称作是“不耻于人类的狗屎堆”。她说她怒斥了那老狗的卑鄙用心,于是,除了小多的爱情,在泰兴她是毫无思盼的。然而,后来小多疯了,她彻底成了个孤女子,在那番痛苦绝望中她苦苦挣扎了数月。
  我觉得在那场惨剧中,美妹仍是个勇敢的女孩,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我悄悄地搭车下山,在门面小小的供销社购得一洁白的发夹。我握着它走过车站时,跟前竟幻觉般地出现一身素装的美妹。
  她迎面走来,我们相对无言,仿佛在辨别对方的真伪。突然,她扬了扬美丽的弯眉,丢开那个旅行袋,扑上来与我紧紧拥抱。
  她仍带着温暖芬芳的体香,那活泼泼的拥抱令我流下由衷的泪,甚至在霎间忆起无数童年的心境。我俩是一块长大的,一个便是另一个人的证明。美妹情感炽烈奔腾,没有任何亲人使她把我当成各种亲爱的角色,快乐或悲伤时她都会拥紧我,或快乐地旋转,或忧愁地啜泣。每逢那时,我都会被触动小母亲般的温情脉脉。
  “我死不罢休,所以才跑出来。”她说。
  是夜,我们谈了一夜,这个坦诚而又有勇气的女孩感情复杂,丰富得超出我的想象。她说她死心已定,已买好整瓶的安眠药。
  “收到我的电报吗?”
  她摇摇头:“我寄出信才想到,何必死在这个默默无闻的山村呢?死掉也是个野女鬼。我回到上海,一见那个阿司匹林的脸,就知她已不得我死,说不定会诅咒我的尸体带给她晦气,我横想竖想,决定北上找小多,死也死在他面前成个情鬼!”
  “你去过了?”
  “去了。”她用手抚弄柔发,“去时我还痴情地爱着他,爱得死不罢休;想以一死让他永世怀恋我。”
  “他疯了。”
  “也许是疯过。”她哀怨地说。
  “怎么回事?”我直挺挺地坐起来,虚汗立时星星点点地渗出来,脆弱得如同小姑娘时听说了一个恐怖的故事。
  她轻轻地抽泣着,哭得热了,她就掀去被。她削肩细腰,腿像藕段那么丰腴,如今那个美人肩凄苦地耸动着。孤苦无告的美人伤感流泪总格外令人怜爱,我止不住热泪滚滚,既为她,也为自己完好无损的同情心。
  翌日清早,我醒来时美妹已在忙碌,用个铁钳模样的东西卷刘海,往耳根发鬓上拍花露水。她身上漫出的精致的女性气息,让我自惭形秽。我似乎只会把花露水当成消痱子的良药,偶尔辣辣地洒上一脖子。从未想到香气会增加女孩的温馨,我甚至还在本子上抄写过一段话:香水就是让人缺少自己的气味。当初朦朦胧胧觉得这话极深刻,狠刹了矫揉造作的女人气。没料到,有朝一日会发觉洒香水的姿态很玲珑雅致,美妙绝伦。
  变得容光焕发的美妹开始大吃零食,那个旅行袋中除了衣物就是各式蜜饯、奶糖。后来才知下乡半年,她的胃坏了,夜夜胃疼难忍,白天食无味,就靠零食吊胃口,夜里的折腾使她每个清晨都得精心梳妆,否则就蓬头垢面,憔悴不安,像个落泊女孩。
  她打量着我,说:“你眼皮肿得厉害,要不要用热毛巾敷一敷?”
  我惊异她脸上竟能丝毫不留痕迹,仿佛没经受过情感的风暴。她是那种什么都放得下的女孩,来得快去得也快,就如盛夏的风;我却不行,每一回伤心就像牛犁地那般,在身心上镌刻出深深的印痕。
  早上我邀美妹随我上楞场检尺,顺便也好体味森林风光。她懒懒地摇摇头,说没兴趣再去颠沛。傍晚我下班时,她正跟卷毛在路边聊天,两个人都神采奕奕的。
  我说:“我怕你呆在宿舍无聊呢!”
  她笑笑:“乐趣要靠自己寻找。”
  美妹这一天是够辛苦的,翻箱倒柜,翻出了一大堆旧衣物,高高地隆起在铺上。
  “喏,”她指点着,“这件上装领子破了,干脆拆掉,改成上海衫,加几个大包纽。那条方巾虽是绸子的,败色了,怎么好意思戴出去!裁成个胸罩,戴着又舒服……”
  美妹向来精于此道,身上的淡色装束,就是用当厨子的亲戚的一套工作服改成的。她不适合穿贵重的衣物,穿上店里现成的衣服总显得别别扭扭,一无是处;惟有用些下脚料稀奇古怪地弄成的衣服,她穿上才光芒四射,别具风韵。她敢于打扮,像个女妖;直到大家的生活观念都变动起来,才发现,她实在是个新潮流的先驱者。
  美妹坐在门口飞针走线,即便在两针间的瞬间,她仍能左顾右盼,朝过往的人微笑。突然,她瞟了我一眼:“喂,你胖了,也粗了,怎么搞的!”
  “上工,还有吃粗粮。”
  “真是的,你自己也不注意,多打扮打扮!”她说,“否则就不会有男生偷偷看你。”
  她把这当成个痛苦的处罚,我却在里头引伸出感慨:不知不觉中我已失去了处处受宠的相貌:原来就并不美,但纤弱文静,美妹说弱女子最能打动人心;如今弱也弱不成了,看来只好背水一战,靠辛辛苦苦自食其力一辈子。我跟美妹讲一天劳动下来的辛劳,晚上躺在那儿先是浑身酸痛,隔几天却没知觉了,再过一段,浑身有了硬梆梆的肌肉,那会引起欣悦,觉得自己生命旺盛。
  美妹打了个哈欠,说:“人就是那么贱兮兮的,在苦中找甜头。”
  不知怎的,从她飘忽的神情中,我忽然产生预感:一向不甘寂寞的美妹将给我一个大大的惊奇。
  次日傍晚,我陪美妹去了郑闯的坟地,那条小岔路像个细颈的瓶,先是狭紧,俩人并排定都要擦得树干沙沙响;走一阵,路宽大起来,空气在四周漩流,意境分外浓厚。那个小丘般的坟头上竖着块石碑,未能脱俗镌刻着:知青郑闯千古。然而我很想在边上刻下不会有人懂的语言。美妹洒下一掬同情泪,捡了些野花供在那儿。
  我们在墓边站了有一刻钟。墓后的密林变得宛如沉沉黑夜,几只夜鸟哀衷地长叫不息,风也阴惨起来,仿佛是从深层的地下冒出的寒气。居然还有飞灿而过的萤火虫,零零星星地散开,比磷火要微弱。
  “走吧。”美妹催我,牙齿不友好地磕碰着。
  来他的墓地我已不再哀痛,似乎他处在一个安全的地方;那只是躯体永久的休憩,而灵魂则来往自由,无处不在。我尽力扩大“死亡”的张力,那样才使自己无畏于它。
  我们挽着,胳膊如相互缠绕的枝蔓。美妹突然又谈起小多。
  “他懦弱得可恨,”她说,“我到时,他的病已治好大半,当地有个神医给他针灸、配药。一见我,他两眼泪汪汪。我的脾气你知道。喜欢傲气、有主见的男人;可是既然爱上了,我也不准备回头,当即就打报告,要求调到大树屯照料他。”
  “他感激吗?”
  美妹冷冷一笑:“他反对,反得很凶,说这样会毁了他的计划。你想不到吧?他准备开始装疯卖傻,直到退回浙江。”
  “他简直在作践自己!”
  “我不能瞧着不管,我吓唬他,说假如他这么无骨气,我就去告发他,没想到……”美妹双手掩面,浑身簌簌发颤,“没想到他跪倒在地,跪倒在地……”
  那天夜里,我的梦里便出现一个长跪不起的男人,就如大马卧槽那么生硬僵直,他昂首挺胸,颈脖竖挺,一大绺散发披落下来,碗状地盖住大半个脸。我愤怒地举起鬼头砍刀,杀头如削泥。
  醒来时已是大汗淋漓,那是种从未有的激奋、燥热,干渴,心在狂烈地跳蹦。我忽然觉得肮脏,仿佛眼见神圣的东西被玷污、被染上墨迹斑斑,止不住想大吐一通。我翻身坐起,不由大惊失色;美妹不在身旁,去向不明。
  披衣出门,午夜的湿冷空气吹得皮肤阵阵发紧,身体仿佛小去一圈,裸着的手腕立时密匝匝地起了些小粒子。地上似乎有点滑,大约正是雾气浓重之时;破开湿气穿行,夜幕便徐徐退却,四周不再阴森可怖,隐约可见实实在在的帐篷。
  转了一圈,就是不见美妹影踪,刚寻思要大声呼喊,却听见了由远至近的脚步声,抬起下颏,只见一大团黑糊糊的影子珊栅挪来。那是两个合为一体的人,他们紧紧依偎,共同合技一件大衣,裹得难分难离。我屏住气,看着大衣的一角掀了掀,露出土黄色的内里,美妹从那里脱颖而出。
  那个男的居然是卷毛头。
  自从吴国斌从大村屯回来,她跟卷毛的恋爱就像患了疟疾,忽冷忽热,拉锯战一般。卷毛显然很失意,灰着漂亮的脸。我本来是极同情他的,觉得这场恋爱仿佛在玩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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