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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鸟-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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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上帝的孩子。”
  阿晴终于问了她几日来的好奇:“你确定这就是你想要的生活吗?”
  “我在这里出生,又在这里成长,这儿的生活就是我的全部。是的,这是我想要的,”嫂子想了想,“……我不否认,有时我也想一下我不曾拥有的东西。但是那些东西像海明威说过的一句话——想一想,不也挺好吗。”
  “你一直生活在这里,没有到外面,比如纽约、洛杉矶走走,会不会错过些什么?有没有遗憾?”
  “哈哈,”她笑,“你说我遗憾什么?又错过了什么?”
  “嗯,比如说,博物馆、音乐会,”阿晴晃了一下头,逗乐地说,“还有迪斯尼乐园什么的。”
  “我在休斯顿读的研究所,毕业后又在那儿工作了三年,哦,我曾是个中学数学老师。我不喜欢那里,才回来的。”
  阿晴没有想到眼前这位“农妇”曾是个教师,她想如果把中国人脑海里的农民形象安装在他们身上,被嘲笑的对象反而是她了。
  她掩饰性地笑笑,又问:“不喜欢那里什么?”
  “那里的车子太多了。”大卫的嫂子接着说,“回来后,我遇见我的丈夫,那天,他带我下地劳动,我在田里见到他劳动的样子,心里十分感动,就走过去,对他说,我可以留下来吗?我不想回休斯顿教书了,我想留下来当农妇。”
  “这样哦。”阿晴小声地叹了一句。
  “尽管农业越来越不被重视,但这片土地却实现了我个人的愿望。我喜欢这种简单快乐的日子。”
  阿晴问:“美国有没有农民意识一说?”
  嫂子反问:“什么是农民意识?”
  阿晴想了想,解释说:“就是没有远见,没有深度,狭隘封闭吧。”
  她认真地回答:“怎么会呢?他们面对宽广的田野,浩瀚的天空,他们是心胸最宽阔最坦荡的一群人。”
  傍晚,大卫拉着阿晴去骑马。
  阿晴说:“我不会,我会摔下来的。”
  大卫扑闪着明亮的眼睛说:“不用怕,有我呢。”
  大卫将阿晴扶上马,说:“搂住我,没事的。”
  于是,阿晴感觉到自己飞起来了,飘系于天空和草原之间,云朵伸手可得,风呼呼扫过。那份回肠荡气,让她打心底笑了起来,她还可以这样灵魂自由地活着。她双手搂住大卫的腰,面部贴着他的背,一种情感飞到她的心里,动情地盘旋着,她知道这位骑马的英俊青年已经完全地掳走了她。
  下马的时候,先下了马的大卫对她作了一个骑士的动作,他一只手背在后面,伸起一只手,扶住她。
  爱情仿佛就应该这样:一个坚强的骑士,带着他的利剑,骑着他的快马,经过千辛万苦,把美丽公主从城堡里救出来。可惜到了两千年,爱情金贵得无处可觅。骑士们改成四十大盗,他们才懒得辛苦,最多在门口叫两声“芝麻开门”,没有回应,他们掉头就走。大卫却给了她古老的童话般爱情的礼遇。
  他们席地而坐,背景是无边无际的草原,夕阳抹红的天空,白色的骏马。她什么也不说,只是深情地望着这一切,充分地享受和风吹拂,陶醉于大自然之中。她想这里的人也一定是以这种心境深情到底的。是啊,生活的单调,没有影响这里人的快乐和信念;蓝的天,白的云,绿的草,给他们最永恒的审美机遇。
  “他们是我所羡慕的一群人,安详而简明……”阿晴想,当某位作家说这句话时,他眼前的景象大约与她现在所处的环境有很大的相似:宽广绿色的田野,人与牲口悠游自在。
  多年前,她曾经在月历上看到过一幅摄影:夕阳、草原、骏马、恋人。一时间,她分不清梦幻与现实的差异,产生了一种永恒的错觉——温馨而安全,像是到了家。
  四、爱就爱他一辈子大卫带着阿晴驱车赶向犹他州的一家医院。大卫的父亲病了。
  大卫的爷爷彼得是个传教士,去过中国,并在那里生活到解放前夕。大卫的父亲约翰的童年是在中国度过的。作为传教士的孩子,约翰很小的时候就受浸成为基督徒,但他的内心却非常反叛。他感到那些去偏远地方传教的教士,包括他的父亲都是一群以弗所教会的使者——带着很深的文化优越感,也带着白人至上的优越感,进人亚洲、非洲。
  在约翰记忆中,他们在中国住的是一座很大的宅子。他没有玩伴,因为黄皮肤的小伙伴都在高高的围墙外面忙碌着,他不能出去,他们不能进来。
  后来,约翰随父亲回到美国,回到中部。父亲继续在一家教会里服事。
  回顾起童年,又因着长大而意识到童年的不足,约翰愈发失落。作为在教会里成长的孩子,对《圣经》自然是相当的诸熟,可他对上帝却敬而远之。他相信上帝,却不去教会。他说这是以弗所教会的时代。他向他的父亲背着上帝写给以弗所教会的经文:“我知道你的行为劳碌、忍耐,也知道你不能容忍恶人……你也能忍耐,曾为我的名劳苦,并不乏倦。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责备你,就是你把起初的爱心离弃了。”约翰以此为由,愈加反叛,与六十年代许多反叛的美国青年一样。
  六十年代是美国具有传奇色彩的时代,仿佛一切都脱离了轨道,尤其是性观念。约翰回忆说,当时流行着这样的看法:人人都在性交。约翰离开家乡后去了芝加哥,他与那些嬉皮士一样,生活放达不羁,喝酒、玩女人。
  约翰的行为令他的父亲伤透了心。七十年代初,彼得寿终正寝。在这之前,他向上帝忏悔祷告:“我没有尽到责任去传扬主的名,主的爱,我甚至没有把自己的儿子带到主的面前。施怜悯的主啊,求你宽恕我,求你不要让我成为约翰信仰上的障碍,求主引导他重归主怀。”父亲临终前对儿子说:“哟翰,你什么时候可以停止呢?你应该安顿下来,找一个像玛丽那样的姑娘,有一个家。”
  约翰娶了玛丽做太太,育有两儿一女,大卫为幼子。然而好景不长,约翰又一次逃离了家庭,逃离了责任。他回到芝加哥,后来又去了犹他州,直到现在。
  终于到了那么一天,约翰得了癌症。知道自己将要离开这个世界,潜意识中仍根深蒂固的宗教观念成了真正困扰他的问题,对将去的另一个世界的无知,使他对死亡充满了恐惧。
  大卫和阿晴在父亲的床边与他谈话。父亲看起来有些疲倦,但仍不住地讲话,讲他的人生,语气平缓而忧伤。
  约翰与孩子们的关系并不融洽,彼此不常联络。
  “你的母亲是天下最好的女人,我却不知道珍惜。不知道爱她就应该爱她一辈子。我知道我不是一个好父亲、好丈夫,甚至不是一个合格的丈夫和父亲。你们恨我吗?”约翰问“你们”而不是“你”,仿佛大卫代表了一家人。
  “不,爸爸,从来没有。”
  “我知道,我是不可饶恕的。对你们,尤其对你们的母亲造成了非常大的伤害,我很内疚,你们会原谅我吗?”
  “是的,爸爸。”
  “确定吗?儿子。”
  “当然是的。爸爸。”
  约翰垂下眼皮又追问了一句:“那么上帝呢?上帝会饶恕我吗广”你们知道我最羡慕你们母亲什么吗?她死时那种安详与交托。“父亲又说。
  要离开父亲的时候,大卫注视着父亲:“再见了,爸爸,我爱你。”
  “再见了,我的孩子,我也爱你们。”父亲也同样深情地注视着他们,这时,父亲拉着阿晴的手,认真地说:“爱他,那就爱他一辈子吧。”
  不久,父亲离开了人世。
  大卫带着阿晴到父亲生前的老人公寓清理他的遗物。邻居说父亲走前的一个多星期心情好极了,没事还哼哼小曲什么的。大卫在父亲的家里找到了一些注销了的支票。
  ALBERTSONS购物收据、一些生活用品,还在父亲的钱包里找到一张母亲与他们兄妹三人惟独少了他自己的“全家福”。不知道父亲珍藏了多久。
  大卫望着“全家福”哭了出来:“爸爸走了,爸爸走了。”
  阿晴抱住他,陪他一起哭,两人紧紧相拥着,彼此安慰着。
  全家人都来参加父亲的追思礼拜,那天细雨加轻风,没有一点生气。牧师慢慢地念着葬礼的条文:“耶和华是我的牧者,我不至缺乏……正如父亲爱惜他的儿女,上帝也爱惜敬畏他的人……”
  大卫表情凝重。
  父亲问过:“上帝会饶恕我吗?”现在父亲有了清楚的答案。
  一回来,阿晴就到天舒的住所领回她的猫。
  阿晴很孝顺那只“深宫怨妇”,外出的日子把猫交给天舒养。天舒一见阿晴就抱怨,猫给她带来了太大的麻烦。每个公寓住户押金是五百块,猫、狗的押金是八百块,这不是“种”族歧视是什么?天舒想,就养几天,交这么多钱不合算,就偷偷地将猫装在书包里带进去。这些日子每次出门,天舒都要先伸个头出去看看公寓经理在不在,跟做贼似的。
  这只猫非常娇贵,只吃从阿晴家带来的口粮。眼看要断顿了,天舒就去买价格便宜点的另一牌子的猫粮来补充。猫走过去,嗅了嗅,断然走开。天舒想,不吃,饿死你!再一想,这只猫阿晴花了六千块,死不得,乖乖地又去超市了。
  “这哪里是在养动物啊,跟伺候婆婆似的。”
  阿晴大笑,抱着她的猫:“来,妈妈抱抱,妈妈带你去找爸爸喽!”
  听得天舒鸡皮疙瘩掉了一地:“太肉麻了,谁是它爸啊广阿晴说她要结婚了。
  天舒叫了一声:“天啊,你怀孕了?!”
  “什么乱七八糟的。我是和大卫结婚。他是宗教观念很强的人。”接下来,阿晴与天舒进行了很长时间的谈话。说完柔婉地看着天舒,等着天舒惯有的一连串的问题。
  不知道是惊诧过度,还是实在没有什么可问的,天舒却也只是看着表姐。阿晴被看得害羞起来,微微一笑,满是新娘子的腼腆和少女的纯情。天舒心头一动,这是与阿晴不相称的,她发现这些越是有经历的人,有时越有一种始料不及的腼腆与纯情。
  “那你以后就在那个人少动物多的地方呆着?万一你被狼叼走了,我也救不了你。你不会在那儿呆一辈子吧?”
  阿晴快活地笑:“先在那里呆着吧。其实无论在哪里,只要有大卫在,那里就是我的家。老公就是家啊!”
  阿晴真切地觉得自己老了,这种老更多的是指一种心态上的感受——青春一点一滴地退隐而去。尤其当人失去父母,就更容易感叹自己也老了。因为多年来,父母站在你和坟墓中间,替你进行着生命与死亡的对话,猛然间他或她走了,你只能自己站在坟墓前,那种悲壮触目惊心。
  一天早晨,阿晴靠着大卫的肩,感叹地说:“我老了,也累了,想找个肩膀靠靠,你的肩膀能给我靠一辈子吗?”
  当天下午,两人就去登了记。一个星期后,阿晴结束了加州所有的事务,包括结束公司的业务,与她英俊的小丈夫去了中部。
  阿晴结婚的事着实让周围的人骇了一跳。
  杨一说:“我还没缓过劲儿来,她就结婚了。”
  唐敏一脸的迷茫:“这阿晴挑来拣去,最后怎么找了个美国的乡下人呢?”
  阿晴的小表妹晶晶讲话更是吓人:“表姐和大卫肯定长不了!”
  倒是两个与阿晴交往比较久的男友说了相当中肯的话。
  最初将阿晴带到美国的富商查理笑笑:“阿晴终于找到她想要的东西了。”
  老金说:“阿晴人一点也不坏,她利己而不损人。一个这么漂亮的女人,是不会坏到哪里去的。因为她不需要坏,就已经得到她想得到的一切。真正的坏女人大都倒是那些不漂亮的。”
  随便人们怎么说,阿晴不在乎,她走了,远远地走了,没有回头。
  婚礼很小,人数也不多,这与从前阿晴想象中的场面相差甚远。在这之前,她一直认为以她的美貌与男方的财力一定要有一个豪华气派的婚礼。然而现在他们却选择了乡间的小教堂,这种选择有着透彻的故意。婚礼虽小,祝福并没有因此减少。
  牧师说:“无论是病弱还是健康,无论是贫穷还是富有,无论是在愁苦暗淡的日子里,还是在快乐光明的顺境中,你都爱他,照顾他,支持他……”
  阿晴回答“是的,我愿意”的时候,她已决定将她的后半生完全交给身边这位青年男子。“爱他,那就爱他一辈子吧。”她永远忘不了约翰说的这一句话。
  现在阿晴就生活在农场的小木屋里。经过许多年的摔打和飘荡,她比以往任何时候都纯洁,都心平气和。她穿着朴素的衣服,提着一大桶的牛奶往一只大罐里倒着。阿晴什么生活都经历过,哪里也都去过,想想,那些都是浮光掠影的过眼烟云,她会看看,也会心动,但终不是她的久留之地。
  就像《老人与海》中的老渔夫,只有大海让他向往,它处好也罢,坏也罢,与他无关。
  以后呢?当然是像所有的女孩子小时候读的童话故事一样——以“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王子遇见一个美丽的公主”
  为开头,以“从此王子和公主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为结束啦。
  阿晴的母亲来了封信,说别人给她介绍了一个退休干部,问阿晴的意思。母亲信上还说,阿晴终于定下来了,她很高兴。阿晴以前交的男朋友都不好。阿晴突然间想到,也许母亲什么都知道,只是不说罢了。母亲只是静静地等她自己了悟,母亲也知道她的女儿终有一天会明理。阿晴回了一封信:你满意的,我也会满意。这当然也指了许多事情。
  第十八章
  我的经历非常简单,虽然到了美国。别人常常笑我生活太轻松了。现在我也这样觉得,简直没有生活。小马对我说,以后会有的,每个到美国十年以上的人都可以写一本书。我说,我不着急,我不进入生活,生活也会来找我的。
  可不是吗?生活总是进行着,除了意料之中的事情,还有更多意料之外的事情在发生,比如杨一结婚了。每学期初与末,总会有些大的变化,小马毕业找到了工作,陈老师要回国了,邝老师也要回国了。
  ——陈天舒一、挑货的人才买货到了学期末,阿晴结婚没多久,刚刚恋爱两个月的大森和杨一也宣布要结婚。
  他们自己也被吓了一跳。那天两人一起吃晚饭,大森说:“我们结婚吧。”他想杨一不好对付,所以时不时地要放一些风声,听其言观其行,为了争取最后的胜利。没想到杨一竟说:“好吧。”
  结婚这个终身大事突然间就解决了,彼此都为之一惊。
  就这么同意了?太简单了!简单得似乎在决定晚餐吃什么。
  想象中的求婚郑重且繁琐,男的举一束鲜花,亮出一枚戒指,单腿下跪,讲一些很肉麻的话。
  “你那个网友呢?”大森问,“不再缠着你了?”
  “人家早就不缠我了。”
  “那就好。算他有自知之明,懂得知难而退。”
  “又来了。好像你是多强的竞争对手,人家又不认识你,怕你什么?人家不感兴趣了不行吗?他自己也说,我也许以为他是个白马王子,结果发现他又老又丑,还瞎了只眼睛,到时情何以堪?”
  大淼呆住了:这话怎么“似曾相识”?我是在哪儿听过还是见过?回到家里,他习惯性地打开电脑,小船新发的邮件亮在眼前,猛然间想起:那句话是他这个渔夫对小船说的,于是恍然大悟——小船就是杨一啊。今天终于真相大白了,像《地道战》里的那句话——“地道的秘密我探清了”……
  自从有了杨一,他就很少上网找她了。后来小船说她交了个男朋友,大淼就说也好。他想小船虽有灵犀,总是画中人,可望而不可及,也不敢及,不知道真实中是个何许人也。网络上的骗局、闹剧比比皆是,以前他大森还会玩玩,现在他是个成熟的男人了。
  小船又给渔夫发来邮件,大森打开一看,心里乐开了花。
  渔夫,我就要结婚了。未婚夫是我相识很久的朋友,到最近才发现自己爱的人其实就在身边。我们来自同一座城市,开着相同的玩笑,有着相似的梦想,我就要嫁给他了,嫁给这个看似玩世不恭,而本质上却认真负责的男人,他不是王子,也不是青蛙,他是个真实的人。不知道可不可以向你这个陌生人讨一份祝福。
  小船大淼想他命中本该有她,生活跟他们开了个小小的玩笑。大淼回了信,祝福小船和她先生,就是祝福他大淼与杨一,何乐而不为?小船找到了港湾,渔夫也钓到了金鱼。要不要告诉杨一呢?大淼想,会的,不过可能等到她做他孩子他妈的时候吧。
  杨一迫不及待地想告诉天舒她要结婚的事。只是这么一说,她就无法享受天舒后退三步、从外到内的惊愕之下产生的喜悦。于是她和大森给大家发了E -mail:亲爱的同学朋友们:我们要结婚了。
  大淼杨一天舒着实吓了一跳。她周围这些貌离神也离的人们怎么说结婚就结婚:阿晴和大卫如此——阿晴常说宁可男大女一轮,不可女大男一天,最后,嫁给了比她小七岁的男人;杨一和大森也是如此——两人昨天还在吵架,大森说:“你怎么这么能吵呀,小心嫁不出去。”杨一则针锋相对:“宁愿嫁不出去也不嫁给你。”今天竟然要作“百年之合”!
  发出去的E -mail都有了回复,都是同一句话:“你们在开玩笑吧?”
  大淼看着电脑,对杨一说:“看吧,没人相信我会娶你。”
  杨一笑道:“是没人相信我会嫁给你。”
  以天舒为代表的亲友团前来探听虚实。
  杨一说:“是。除了我,没人会要他了。你看看他谈了多少个女朋友,都不成。我完全是从人道主义角度出发,拯救他。”
  杨一给渔夫的信上可不是这么说的,杨一此时此刻仍如此嘴硬,大淼就说:“是。凑合吧。这个找太太就像到市场买菜一样,一开始还细心地比较,到最后挑烦了,进了篮子就是菜喽。”
  “噢,我就是那最后进到篮子里的菜啊?我告诉你,后面排队的人多了!”
  “我不是这意思,我……”
  “大淼,我告诉你,明儿个我就跟你离。”
  “杨一,我怎么记得咱俩还没登记呢?”
  天舒听了快乐地哈哈大笑,就当作听了一段相声。大森、杨一吵吵吵竟吵出了爱情火花。
  有这么一个故事:一位女士走进一家服装店,比试着一件时装,挑剔地说:“收腰不够合身,做工也不细……”女店员见她如此挑剔,便不太理她,招呼别的顾客去了,而老板娘过来招呼这位女士。结果别的顾客都走了,只有这位挑剔的女士付钱买下了那件看似不满意的衣服。女店员好奇,便问老板娘。老板娘像传授祖训箴言似的说,挑货的才是买货的。
  大淼和杨一大概也是这么回事吧。
  他们商量着先登记,等寒假了,两家父母来美国或两人回国再举行婚礼。中国留学生在美国结婚还是一件比较简单的事,一是没有太多的亲戚朋友,二是不信教不需要进教堂。到一个地方,交点钱填个表就行了。
  大淼故意很夸张地说:“还要我们交这么多美元买张纸,太贵了。”
  杨一立刻问:“你这是什么意思?”
  “咱们回家自己承认一下就行了。”
  “想得美!”
  那天天舒和苏锐陪着去。路上,天舒交代,我可跟你们说好,既然交了这钱,到那儿就别斗嘴,不然,人家以为你们来离婚呢。这个时候了大淼还说,没事儿,斗嘴也没事,反正我们讲中文,他们也听不懂。杨一听了嘻嘻笑。天舒想,香味相投也罢,臭味相投也罢,他们倒是很般配。
  到了那儿,有几对新人排在前面,大家坐在椅子上等。
  终于被叫到了名字,两人慌慌张张上前。穿西装的男子看到他俩的位置,食指挥了挥,意思是他们站错了,应该调换一下。两人调整好位置,穿西装的男子就讲了一大堆的话,为的是大淼、杨一各说一句“我愿意”。
  西装男子微笑地说:“现在你们可以交换戒指了。”
  两人笨拙地将戒指往对方手指上套,不知道谁该先戴,一时间乱了阵脚。当然,慌忙之中戒指也是可以戴上的。
  “你可以亲吻新娘了。”
  完毕后出来,杨一自我解嘲道:“表现不佳,让各位见笑了。没想到还有些复杂。”
  大淼立刻说:“没什么。下次一定改,总结经验,争取更大的进步。”
  “你还敢有下次?”杨一叫。
  “我是说让苏锐和天舒总结经验。”大淼自然有话说。
  回到家,大淼脱了鞋就进去,杨一说:“穿上拖鞋,你可不可以有一点结了婚的样子?”
  “结了婚就得什么样?”
  “结了婚的样。不然,结婚做什么?”
  “对,对,有了家就是不一样。”
  大淼乖乖地穿上拖鞋,走到挂日历的墙前,在今天的日子上写了一个“降”字。
  杨一见了,连忙过去写下一个“侮”字。
  大淼瞪着眼睛看着杨一,气鼓鼓地道:“你这是什么意思?”
  杨一笑着反问:“你那又是什么意思?”
  大淼拿起笔在“降”字前加了三个字,成了“喜从天降”。
  杨一笑眯眯地也加了三个字,变为“绝不后悔”。
  接下来,搬家、喜宴、改动各种文件。相信,留学生结婚的麻烦已经降到最低,还是把两人折腾了一番。家里很快就挂上了结婚照,两人打扮得像木偶娃娃一TOYS“R ”
  US里卖的那种嘴角笑得高高的新郎新娘玩具木偶娃娃。大淼戴了一副博仪式的小眼镜,新郎被摆在新娘或前或后,或左或右,或上或下,而脸上的笑容始终不变。
  几日之后,收到双方家里的来信,说,婚姻乃人生大事,无论是我们去还是你们来,等寒假了,你们再举行一次婚礼,以示庄重。
  二、你打击不了我自从杨一搬走,房子一下子空下来。杨一结婚了,仍然照付房租,直至有新人搬进或学期结束后天舒另谋他处。
  想当初,杨一谈起爱情一套套,分析周全,判断冷静,意气风发得很。谈到婚姻,甚至有一丝对儿女情长的不屑,临到自己头上,却一头栽了进去,义无反顾。说到底,是个性情中人。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结婚了,先是小马,再是表姐,后来是杨一,这个现象很正常,从一个到两个,最后一定是全军覆没,只是希望不要有人像小马那样。
  天舒一个人光着脚,在两室一厅的公寓里踱方步。她长这么大,从来没有一个人住过这么宽敞的房子,一时间觉得很是奢侈,又带着寂寞。没了杨一好听的北京话,没了她率真爽直的笑声,更没了她精辟且自以为很精辟的见解,天舒才想起杨一的好。
  杨一临走前,很动情地对天舒说:“我们还是好朋友呀,我会常常来看你的。”
  天舒听了觉得很好笑。
  果然,杨—一次也没有来看过她,后来就改口说:“我会常常打电话给你的。”
  现在连电话也不怎么打了,几乎都是天舒打过去。
  再后来,杨一对天舒的政策又改了:“你要常常来看我呀,至少要常常打电话给我。”
  大家都很忙。忙什么?忙学习、忙生活、忙工作,真的很忙。生活得匆忙而且潦草。天舒和杨一只在学校碰过面,一见面,杨一就说:“忙死了,你怎么样?”
  杨一急促的语气给天舒巨大的压力,不忙都觉得对不起人家,连忙点头附和:“怎么不忙,忙得都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
  “有空来玩嘛。”这竟成了她们每次见面永恒的向往。
  “回头再打电话给你。”这是杨一临别必说的话,而事实上,每一次都是天舒主动打电话给杨一。
  很快地,天舒的表妹晶晶从南加州来到北加州,就读S 大学,成为天舒的新室友。
  天舒表姐妹三个全在美国。听人说,在美国的华人圈子里,只要聊上一顿饭的工夫,一定会发现一个共同认识的人。天舒觉得这话毫不夸张。她们家就有三姐妹在此,认识她们其中一个,也就认识了她们三个。
  晶晶与天舒去年同一时间来美国。晶晶来美时只有十七岁,所谓的“小留学生”。现在中国大陆类似晶晶这样的小留学生开始流行,且越来越多。他们中学一毕业,甚至没有毕业,就来美国读中学或大学。当然他们的家境很好,远远地超过普通老百姓的水准。晶晶的父亲是个生意人,有钱。
  晶晶没有考上大学,父母可以把她送去美国上大学。她在洛杉矶上了一年半的社区大学,修完了基础课程,现在转到S 大学。晶晶自己开了七个小时的车子从南加州上来。
  天舒猛然无法相认这位表妹:耳朵上一串耳环,黑红色的口红,手指上三个戒指,染了淡黄色的头发,完全是一派美国青少年的打扮,还是那种要帅比酷的青少年。
  若不是中国人这几年在观念上已起了很大的变化,尤其是在审美观念上的变化,晶晶绝不是个漂亮的女孩子。她是一个典型的广东姑娘,黑皮肤,高颧骨,大眼睛。现在,相信人们会认为她亮丽可爱,有个性。
  “我要是在路上看见你,肯定不敢认你。变化可真大。”
  天舒看着表妹,觉得一批一批的留学生确实大不一样,叹道,“我们实验室的小马常说,我们的到来,他觉得像狼来了一样。现在你往我面前一站,我也觉得是狼来了。”
  晶晶得意地笑:“什么狼来了,我们是老虎来了。”
  “对,老虎来了。”
  “表姐,你看到的只是表面,你都不知道我现在成绩有多好!”
  来美国后,晶晶开始努力学习。第一次数学考试,她得了一个A ,把她乐得昏头昏脑。毕竟她连课都还没有全听懂呢,只不过中国孩子的数学底子好,她虽然不知道老师在说什么,数字总是看得懂的,就这样“瞎猫捉到死耗子”得了个A。晶晶想:原来我还可以这样呀。她的虚荣心与好胜心被激发起来,以后,科科拿A ,她在社区大学的GPA (平均成绩)为3。95(满分为4分),这个成绩使她这个连中国大学都考不上的落榜生成为他们学校的“HONOR STUDENT (荣誉学生)”,在毕业典礼上发了言。
  晶晶分析说,原因有三点:第一,我本来就不笨;第二,中国竞争太厉害;第三,教育方式不同。我在中国的时候,老师老说我不行,久了我也觉得自己不行。想想我很气那些老师,他们不尊重我们这些差生,他们要是知道我今天的成绩,他们应该做检讨,而不是一天到晚叫差生做检讨。
  在美国,老师给任何人都是鼓励,一个教授对我说:“L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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