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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森林-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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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苇庭蹲下身除去鞋袜、卷起裤管,赤着脚走在沙滩上。
我犹豫了两秒,也除去鞋袜,跟上她,一起在沙滩上赤足行走。
在海水来去之间,沙滩呈现深浅两种颜色,我们走在颜色最深的部分。
沙子又黑又软,轻轻一踏脚掌便深陷。
“你知道吗?”我们并肩走了十多步后,她说:“我从未收过情书。”
“很难想象。我以为你应该常收到情书。”
“有被搭讪或收到纸条的经验,但由完全陌生的人寄来的情书……”
她沿直线走动,任由上溯的海浪拍打脚踝和小腿,“确实没收过。”
“现在写情书的人少了,收到情书的人自然也少。”我说。
“大概是吧。”她说。
我们开始沉默,只有海浪来回拍打沙滩的声音。
海浪大约只需要五次来回,便足以把我们的足迹完全抹平。
她停下脚步,回头看看已经消失的脚印,然后往岸上走,
直到海浪再也构不着的地方,便坐了下来。
我跟了上去,也坐了下来。
“写情书或收到情书,都是一件浪漫的事。”她说。
“喔。”我应了一声。
“你可能不以为然吧。”她笑着说,“我觉得浪漫很重要哦。”
“你认为的浪漫是?”
“在雪地里跑步、丢雪球;或是在沙滩上散步、看夕阳,都很浪漫。”
“照这么说,在非洲不靠海的地方,不就没办法浪漫了?”
“说得也是。”
她凝视大海,似乎陷入沉思。
我见她迟迟没反应,便说:“我开玩笑的,你应该知道吧?”
“你是开玩笑的吗?”她转头看着我,“我很认真在为他们担忧呢。”
“他们?”
“住在非洲不靠海地方的人呀。”
“有什么好担忧的。”
“他们的浪漫是什么?”她说,“如果少了浪漫,人生会很无趣的。”
“也许他们的浪漫,就是骑在鸵鸟上看狮子吃斑马。”
“呀?”她有些惊讶,“这怎么能叫浪漫呢?”
“浪漫是因地而异的,搞不好他们觉得坐在沙滩看夕阳叫莫名其妙。”
她又没有反应了,隔了许久才说:“你一定是开玩笑的。”
“对。”我说。
她终于笑了起来。
天色已经灰暗,她的脸庞有些模糊,只有眼睛在闪亮着。
“谢谢你。”停止笑声后,她说。
“为什么道谢?”
“谢谢你写情书给我。”
“喔?”
“因为我们在台湾,所以你写情书给我,是种浪漫。”
“该道谢的人是我,谢谢你没拒绝我。”
“我无法拒绝浪漫呀。”
这次轮到我陷入沉思,不说话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大约海浪来回拍打30次的时间,她看了看表,说:
“我晚上七点有家教。”
我也看了看表,发现只剩20分钟,便站起身说:“走吧。”
我们摸黑快步走回去,用海水洗净小腿和脚掌上的沙,然后穿上鞋袜。
我问清楚地点后,便加速狂飙。
这次不再有太阳已经下山的遗憾,我准时将她送达。
“你几点下课?”她下车后,我问。
“九点。”她回答。
“那我九点来载你。”
我挥挥手准备离去时,她突然跑过来轻轻抓住机车的把手,说:
“如果我们在非洲,你会带我骑着鸵鸟去看狮子吃斑马吗?”
“应该会吧。”我回答。
她又笑了起来。
昏黄的街灯下,她的眼睛仍然显得明亮。
12
那次之后,我又载柳苇庭到安平四次。
第一次机车的前轮破了,第二次火星塞点不着火;
第三次赌气换了辆机车,但骑到一半天空突然下雨;
第四次终于到了沙滩,不过夕阳却躲在云层里,死都不肯出来。
总之,四次都没看到夕阳。
最后一次铩羽而归后,我觉得很不好意思,便说:“我请你吃饭。”
“如果看到夕阳,你是不是就不会请吃饭?”
“不。”我摇摇头,“我还是会请你吃饭。”
“真的吗?”柳苇庭睁大眼睛,似乎难以置信。
“当然。”我点点头。
“你真的不像是选孔雀的人。”她又说。
虽然不喜欢她老提我选孔雀的事,但我已习惯别人对孔雀的刻板印象。
“大概我是变种的孔雀吧。”
我耸耸肩,开始学会自嘲。
我让她选餐厅,她选了一家装潢具有欧洲风味的餐厅。
点完菜后,她说:“对了,我一直想问你:为什么化名为柯子龙?”
我的心迅速抽动一下,为了不让自己又想起刘玮亭,赶紧回答:
“我高中时用子龙这个名字投过笑话,有被录取。”
“是什么样的笑话?”她双手支起下巴,很专注的样子。
“你真的想听?”
“嗯。”
“小明心情很差,小华就告诉他:没什么好担心的,反正兵来将挡。
小明却说:可是“兵”不是能吃“将”吗?“
我一口气说完,然后拿起杯子喝口水,说:“就这样。”
她的表情似乎是惊讶于笑话的简短,但随即眉头一松,笑了起来。
她的笑声持续了一阵子,我被她感染,也露齿微笑。
可能是我的笑容也感染了她,或是那个笑话确实好笑,
因此她并没有停止笑声的迹象。
我见她笑个不停,索性也继续笑,而且笑得有些放肆,
直到瞥见隔壁桌的客人正盯着我瞧。
“说真的。”我立刻停止笑声,“这个笑话真的好笑吗?”
“说真的。”她也收起笑容,“真的好笑。”
虽然投稿笑话没什么了不起,但她笑成这样还是让我有很大的成就感。
想当初讲这个笑话给刘玮亭听时,她的反应令我颇为尴尬。
我心里不禁又开始比较柳苇庭和刘玮亭,她们两个确实大不相同。
刘玮亭很少露出笑容,如果她笑,通常只表示一种礼貌或善意;
而柳苇庭的笑容很单纯,就是开心而已。
我知道不应该在与柳苇庭相处时想起刘玮亭,但这似乎很难。
即使刻意提醒自己也做不到,因为我对这两个人的记忆是绑在一起的。
当我知道柳苇庭喜欢浪漫、收到情书的反应竟然只是单纯的高兴时,
曾经悔恨将情书错寄给刘玮亭,甚至埋怨她。
但随即想起刘玮亭的好与善良,以及她的最后一瞥,
便觉得自己有这样的情绪是非常残忍的。
因为刘玮亭,所以我不能坦然面对柳苇庭;
也失去了我竟然能如此轻易地靠近柳苇庭的惊喜心情。
如果没有刘玮亭,如果当初荣安查到的名字是柳苇庭,
这该是多么幸福美满的事啊。
光幻想一下就觉得浪漫到全身起鸡皮疙瘩。
毕竟我是喜欢柳苇庭的啊,是那种接近暗恋性质的喜欢。
从第一眼看见她开始,她的倩影与笑容一直深植在我心里。
我无法具体形容喜欢的女孩子的样子,但当柳苇庭出现,
我觉得她彷佛正是从我梦里走出来的女孩子。
虽然对她一无所悉,但只要她不是太奇怪、太难相处的女孩,
要我更进一步喜欢她,甚至爱上她,那简直是轻而易举的事。
而眼前的柳苇庭并不奇怪,也很好相处,个性似乎也不错,
我应该早已陷入对她的爱情漩涡中才对。
但只因我常回头看到刘玮亭的眼神,便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拉出漩涡。
如今被柳苇庭的笑声感染,我很尽情地用力笑,想用笑声震碎石头,
那块由寄错的情书、对刘玮亭的愧疚、她的最后一瞥所组成的石头。
我似乎是成功了。
因为我终于能感受到跟柳苇庭相处时的喜悦。
13
“说真的。”柳苇庭说,“你在想什么?”
我回过神,接触她的甜美笑容,脑海里刘玮亭的空洞眼神逐渐模糊。
“说真的。”我说,“我已经想通了。”
“嗯?”她很疑惑,“说真的,我不懂。”
“说真的。”我说,“我也无法解释。”
她楞了一下,也没继续追问,便又笑了起来。
吃完饭离开餐厅后,我们信步走着,彼此都没开口。
冬天已经轻轻来临,天气有些冷。
“说真的。”我发觉走入一条死巷,便停下脚步,“我们要去哪里?”
“说真的。”她也停下脚步,“我也不知道。”
“不是你在带路吗?”
“我是跟着你走耶。”
我们互望了几秒钟,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
她在学校附近租房子,离餐厅很近,我说要送她回家,她说好。
到了她家楼下,我说:
“我们班每星期二下午都会打垒球,要不要一起来玩?”
“方便吗?”她说,“我是女生耶。”
“没关系,我们打的是慢垒。有时慢垒会需要一个女孩子一起玩。”
“这么说的话,我又是去充数的啰。”
“不,不是充数。”我赶紧否认,“只是想邀你一起来打球而已。”
她先笑了两声,然后说:“好,我去。”
上楼前,她回头说:“说真的,这顿饭很贵。”
“说真的,确实不便宜。”我笑着说,“不过很值得。”
“你真的……”
“不像是选孔雀的人。”她话还没说完,我便把剩下的句子接上。
她笑了笑,挥挥手后便上楼了。
从此每星期二下午,柳苇庭会跟我们一起打垒球。
我们让她当投手,每当她把球高高抛出时,脸上便会露出灿烂的笑容。
由于她个性很开朗而且亲切,没多久便跟我班上的同学混得很熟。
打完球后会一起去吃饭,她也会去,我们并不把她当外人。
记得她第一次来打球时,班上有个同学偷偷问我:
“她是你的女朋友吗?”
我摇摇头,“不是。”
随着大家越来越熟,问我的人越来越多。
“她是你的女朋友吗?”
我犹豫了一下,又摇摇头,“还不算是。”
但我犹豫的时间却越来越长。
我偶尔会打电话给柳苇庭,约她出来吃个饭或看场电影。
她从未拒绝过我,除非她真的有事。
她也常到我研究室,打打计算机,跟其它人聊聊天。
虽然我还是否认我跟她是男女朋友的关系,
但班上的同学几乎都把我们视为一对。
有天晚上我接到她的电话,才刚说几句,她便问我是不是感冒了?
“可能吧。”我说,“昨天骑车时,狠狠地淋了一场雨。”
“怎么不穿雨衣呢?”
“雨衣不见了。”
“那为什么不躲雨呢?”
“赶着上课,没办法。”
她没再多说什么,只叫我要保重,便挂上电话。
隔天一进研究室,发现桌上有一件新的雨衣和一包药。
雨衣上面放了张纸条,上面写着:
“雨衣给你。感冒药要吃。记得多休息多喝水。苇庭。”
看着纸条上的苇庭,有种触电的感觉。
我知道这就是所谓的临门一脚,它让我内心的某部分瞬间被填满。
纸条上的苇庭就只是柳苇庭,我可以藉由文字清晰勾勒出她的模样;
但如果我在心里念着柳苇庭这名字,便会不小心也把刘玮亭叫出来。
因为柳苇庭与刘玮亭的发音实在太接近了。
如今我终于有单独跟柳苇庭相处的机会,也有了只关于她的记忆。
吃完感冒药后两天,又到了打垒球的日子。
柳苇庭打了支安打,所有人都为她欢呼鼓掌。
“说真的。”又有个同学挨近我问,“她真的不是你的女朋友吗?”
“不。”我毫不犹豫,“她是。”
我拎起球棒,走进打击区。
苇庭站在一垒上对着我笑,并大喊:“加油!”
瞄准来球,振臂一挥,在清脆的锵声后,白球在空中画出一道弧线。
我甩掉球棒,朝一垒狂奔,紧紧追逐我的女友——苇庭的背影。
14
升上研二,开始感受到写论文的压力。
但我跟苇庭的相处,丝毫不受影响,每周二的垒球也照打。
我们在同一间学校念书,又都住在学校附近,相聚是再自然不过的事。
反而是彼此之间如果碰到要赶报告之类的事,才会刻意选择独处。
我知道苇庭喜欢浪漫,因此尽可能以我所认知的浪漫方式对待她。
不过只要我意识到正在做一件“浪漫”的事,便会出状况。
比方说,我将一朵玫瑰藏进袖子里,打算突然变出来给她一个惊喜时,
花却压烂了,而我的手肘也被玫瑰的刺划伤。
共撑一把伞漫步雨中,但风太大以致雨伞开了花,反而淋了一身狼狈。
冬夜在山上看星星时,我脱掉外套,跟她一人各穿起一条袖子避寒,
但外套太小,我们挤得透不过气,想脱掉时却把外套撑破。
我买了一个冰淇淋蛋糕帮她庆生,但冰箱强度不够,蛋糕都化了。
蛋糕上用奶油写成的可爱的苇庭,爱字已模糊,看起来像可怜的苇庭。
情人节当晚我带她去一家看起来很高级的餐厅吃饭,服务生说:
“我们客满了。请问有订位吗?”
“还要订位吗?”我说。
服务生的表情变得非常奇怪,脸上好像冒出三条斜线。
他应该是很惊讶我竟然连“情人节要订位”这种基本常识都没有。
虽然苇庭总是以笑容化解我的尴尬,但我还是会有做错事的感觉。
“没关系,你毕竟是选孔雀的人。”她总是这么说。
我越想摆脱选孔雀的形象,这种形象却在她心里越加根深蒂固。
我不曾吻她,顶多只是很自然地牵起她的手,或是轻轻拥抱她。
不是我不想,而是我觉得那几乎是一种亵渎。
就像我如果走进旅馆的房间,看到铺得平整又洗得洁白的床单时,
便会觉得躺上去把这张床弄皱是一种亵渎。
我有病,这我知道,而且病得不轻。
所以每当看见她的漂亮脸蛋扬起甜美笑容时,我便不敢造次。
倒是有次打垒球时,准备接高飞球却被刺眼的阳光干扰,球打中额头。
所有人都笑我笨,只有她抚摸着我的额头,轻轻吹了几口气后,
趁大家不注意时亲了一下。
从此我开始矛盾,既舍不得她被球打中,又希望她也被球打中,
这样我便能亲她一下。
我常会幻想我跟苇庭的未来,幻想跟她以后共同生活的日子。
彷佛可以听到我在礼堂内对着穿白纱的她说出:我愿意;
也彷佛可以看到她在厨房切菜时回头看着我的笑脸。
也许会生几个小孩,看着小孩一点点长大,终于会开口叫我们爸妈。
不过我不敢吻她又该怎么生小孩呢?
没关系,这是技术性问题,我一定会克服的。
苇庭曾问我:梦想中的生活是什么样子?
“每天都可以看到你的甜美笑容。”我说,“这就是我的梦”。
“才不是呢。”她笑了笑,“你是选孔雀的人,不可能会这么浪漫。”
“我是说真的。”
“是吗?”她一脸狐疑,“如果你现在做一件浪漫的事,我就相信。”
我绞尽脑汁想了很久,想到的事都与浪漫沾不上边,只好说:
“我们现在往西走,途中碰到的第一家电影院,就进去看电影。”
“可是你待会还有课,不是吗?”
“不管了。”
“你要逃课?”苇庭睁大了眼睛。
我点点头,然后问:“这样算浪漫吗?”
“嗯。”她笑了笑,“就算吧。”
我载着苇庭一路往西,十五分钟后经过电影院,立刻停下车。
牵着她的手走进电影院,发现上映的是恐怖片。
片名叫:我的爱人是只鬼。
我相信苇庭一定不会认为看恐怖片是件浪漫的事,
所以我不知道她是否相信我的梦就是每天都可以看到她的甜美笑容?
但对我而言,那确实是我的梦想,它是否浪漫并不重要。
15
苇庭是个好女孩,我深深觉得能跟她在一起是老天的眷顾。
因此我很珍惜她,想尽办法让她脸上时时洋溢着甜美的笑容。
她是个很容易因为一些小事情而开心的人,取悦她并不难。
苇庭的脾气也很好,即使我迟到20分钟,她也只是笑着敲敲我的头。
我只看过一次她生气的表情,只有一次。
那是夏天刚来临的时候。
我停在路口等红灯,眼睛四处闲晃时,突然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
虽然她距离我应该至少还有30公尺,但我很确定,她是刘玮亭。
毕竟我太习惯看着她从远处走近我的身影。
我心跳加速,全身的肌肤瞬间感到紧张。
她越来越靠近,只剩下约10公尺时,我又看到她的眼神。
她的眼神依然空洞,彷佛再多的东西都填不满。
不知道是因为心虚、害怕,还是不忍,我立刻低下头不去看她。
再抬起头时,只能看见她的背影。
望着她越走越远,而跟她在一起时的往事却越来越清晰。
直到后面的车子猛按喇叭,我才惊醒,赶紧离开那个路口。
“你知道……”我一看见苇庭便吞吞吐吐,最后鼓起勇气问:
“刘玮亭现在在哪里吗?”
“嗯?”她似乎听不太懂。
“你的学妹,刘玮亭。”
“哦。”苇庭应了一声,淡淡地说:“去年她考上台大的研究所。”
“可是我刚刚好像看见她了。”
“那很好呀。”
“如果她考上台大,人应该在台北,我怎么会在台南遇见她呢?”
“我怎么知道。”
“这实在是太奇怪了。”
“这需要大惊小怪吗?”苇庭说,“即使她考上台大的研究所,她还是
可以出现在大学的母校附近吧。就像你是成大的学生,难道就不能
出现在台北街头吗?“
我听出苇庭的语气不善,赶紧说了声对不起。
她没反应,过了一会才说:“为什么你这么关心她?”
“不。”我赶紧摇手否认,“只是想知道她过得好不好而已。”
“我很久没有她的消息了。”苇庭叹口气说:“她应该过得还好吧。”
“希望如此。”我也叹口气。
苇庭看了我一眼,就不再说话了。
从那天以后,我知道在苇庭面前提起刘玮亭是大忌;
但也从那天以后,我又常常想起刘玮亭的眼神。
毕业时节又来到,这次我和苇庭即将从研究所毕业。
苇庭毕业后要到台北工作,而我则决定要留在台南继续念博士班。
搬离研究生宿舍前,刻意跟机械系室友聊聊。
平常没什么机会聊天,彼此几乎都是以研究室为家的人。
我想同住一间寝室两年,也算有缘。
“我突然想到一个心理测验,想问问你。”他笑着说,
“你在森林里养了好几种动物,马、牛、羊、老虎和孔雀。如果有天
你必须离开森林,而且只能带一种动物离开,你会带哪种动物?“
“孔雀。”我回答。
他瞪大眼睛,上上下下打量我后,恍然大悟说:
“你就是那个选孔雀的人!”
“喔?”
“我们一起上过课,性格心理学。”他说,“难怪我老觉得看过你。”
我笑了笑,也觉得恍然大悟。
“你选什么?”我问。
“我选牛。”他说,“只有牛能确保我离开森林后,还能自耕自足。”
“你确实像选牛的人。”我笑了笑,又问:“那你毕业后有何打算?”
“到竹科当工程师。”他回答。
“然后呢?”
“还没仔细想过,只知道要努力工作,让自己越爬越高。你呢?”
“念博士班。”我说。
他似乎很惊讶,楞了半天后终于下了结论:
“你真的不像是选孔雀的人。”
连他都这么说,我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16
我在学校附近租了间房子。
由建筑的样式和材料看来,应该是四十年左右的老房子。
这房子在很深的巷弄里,有两层楼,占地并不大。
楼下有间套房,还有客厅和厨房;楼上也有个房间,房间外有个浴室。
房子周围有大约一米五高的围墙,围成的小院子内种了些花草。
这房子最大的特点,就是楼梯并不在室内,而是在院子旁围墙边。
楼梯是混凝土做的,表面没做任何处理,保留了粗犷的味道。
经过长年风吹日晒雨淋,显得斑驳而破旧,有些角落还长了一点青苔。
屋主把楼下的房间稍微清理一下,然后把所有杂物堆在楼上的房间。
因此他虽然把整个房子租给我,但只算我楼下房间的房租。
房租便宜得很,我觉得很幸运;唯一的缺点是楼上看起来有些阴森。
不过这没关系,我考虑把它借给电影公司当作拍恐怖片时的场景。
苇庭在我搬进这里后的第三天,离开台南,到台北工作。
她走后的一个星期里,我完全不知道该如何过日子?
不知道该吃什么、不知道该做什么、不知道该怎么入睡;
更不知道该如何不想起她。
相聚的时间突然变得珍贵,我开始后悔不够珍惜以前的每次相聚。
我空闲的时间比较弹性,星期三或星期四都有可能;
但她空闲的时间一定是假日,而且假日不一定空闲。
刚开始分离时,我大约每两个星期上台北找她。
我们会一起吃个饭、逛逛街、看场电影、出去走走。
后来这种时间间距慢慢拉长,变成一个月,甚至更久。
如果你每天看着一棵树,即使连续看了一年,可能也看不见树的变化。
但如果你每10天或是每个月才看一次树,你可能会发觉:
树干粗了、树枝长了或弯了、叶子多了而且颜色变深了。
我每次看见苇庭时,都有这种感觉。
甚至有时候,我会觉得这棵树已经变得陌生。
有次我到台北找她,那天下着雨,打算出去走走的念头只好作罢。
我们在一家意大利面餐厅吃饭,餐厅内几乎不亮灯只在餐桌上点蜡烛。
苇庭一定会认为很浪漫,但我觉得点那么多蜡烛只会让空气变糟而已。
微弱的火光中,她显得娇艳,有一种我以前从没看过的美。
离开餐厅后,我撑起她的伞,她的伞有些小,于是我们靠得很紧。
我很讶异她似乎变高了,低头一看,才发现她踩了双高跟鞋。
可能是她穿高跟鞋的关系,我已经不容易掌握她走路的速度,
只得快一阵慢一阵地走,配合她的步伐。
以前在台南时,别说是步伐了,我们甚至连呼吸的频率都相当一致。
我们没有明确的目标,只是在巷弄间随处走走。
记得第一次跟她吃饭时,饭后也是这般漫无目的乱走。
“说真的。”我想起那时的对白,便停下脚步说:“我们要去哪里?”
苇庭停下脚步转头看着我,似乎也忆起当时的情景。
“说真的。”她笑着说,“我也不知道。”
我也笑了起来。
在那短暂的一分钟内,我们同时回到过去。
“我们要去哪里?”苇庭说,“我不知道。”
“嗯?”
“我们要去哪里?”她又说,“我不知道。”
正想问她为什么重复两次自问自答时,她却怔怔地流下泪来。
我右手把伞撑高,左手环抱着她,轻拍她的肩膀。
“你该走了。”
她停止哭泣,轻轻推开我,然后用手擦了擦脸颊,勉强挤出笑容。
上了出租车,隔着紧闭的车窗跟她挥挥手。
车子动了,她也往前走,那是她回去的方向。
车子在雨中的车阵走走停停,有时甚至比她走路的速度还慢。
我望着窗外,有一种说不出的孤单。
然后又看见苇庭。
她并没有看见我,只是往前走。
而我随着车速忽快忽慢,有时看到她的正面,有时看到背影。
车子停在一个路口,红灯上的数字为88,雨突然变大了。
车窗越来越模糊,苇庭的背影也越来越远,最后她转了弯。
绿灯亮起后,她的背影已消失不见。
“是女朋友吧?”司机问。
“嗯。”我回答。
“很快就会再见面的。”他说。
“谢谢。”我挤了个微笑。
然后我闭上眼睛,回忆脑海里所残留的她的背影。
她的背影看来有些陌生,我不由得感到一阵惊慌。
17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跟她在一起时的甜蜜感觉渐渐减少。
或许甜蜜的感觉并未消失,只是离别时感伤的力道实在太强,
以致在每次跟她相聚于台北的记忆中,感伤占据了大部分。
就以在意大利面餐厅吃饭那次来说,我不记得店名、店的位置;
也不记得叫了什么面以及面的味道;聊的话题和气氛只依稀记得一点;
但我却清晰地记得,被雨水弄花了的车窗外,她踽踽独行的背影。
像加了太多水的水彩颜料,她的背影淡淡地往身体四周晕开。
见面既然已经不容易,我们只好勤打电话;
但在没有手机的年代,打电话找到人的机率不到一半。
而且这机率越来越低,因为我们的生活作息逐渐有了差异。
我仍然过着接近日夜颠倒的研究生生活,而她每天却得早起。
如果我们分离的距离够远,像台湾和美国那样远,
我们便不必天天打越洋国际电话。
这时偶尔收到的信件或是接到的电话,都会是一种惊喜。
可是我们分离的距离只是台北和台南,不仅天天会想打电话,
更会觉得没有天天打电话是奇怪的,而且也不像感情深厚的情侣。
可惜我们在电话中很少有共同的话题,只能分别谈彼此。
我不懂她所面临的压力,只能试着体会;她对我也是如此。
当我们其中一个觉得快乐时,另一个未必能感受到快乐;
但只要任何一方心情低落,另一方便完全被感染,而且会再传染回去。
换句话说,我们之间的快乐传染力变弱了,
而难过的传染力却比以前强得多。
常想在电话中多说些什么,但电话费实在贵得没天良,让我颇感压力。
每天的生活并没有太多新鲜的事,因此累不累、想不想我之类的话,
便成为电话中的逗号、分号、句号、问号、惊叹号和句尾的语助词。
日子久了,甚至隐约觉得打电话是种例行公事。
我想你、我很想你、我非常想你、我无时无刻不想你……
这些已经是我每次跟她讲电话时必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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