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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校的女儿-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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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一下楼,碰上了魏申申。
  “这不在家嘛,怎么不接电话?”
  “你打电话了?”
  “无数次!你们这楼道的人,一点没公共道德!……你干吗去?”
  “不干吗。”
  “上我那去?”
  “胖子呢?”
  “去新疆了,演出。……别说啊,他们剧院不知道,偷着去的。”
  “胆够大的!”
  “那也是叫他们给逼的!”
  我们往申申家走。申申和我住一个院儿,她家到我家,两栋楼相距不过几十米。她买了个25寸彩电,刚找人帮忙给拉到家里,电视一进家她就给我打电话了。25寸彩电在当时非常豪华,颇值得与亲朋好友们共享。
  “能看了吗?”走着,我问。
  “应该差不多了,正安着。”忽然她两手一拍,“哎!正好哎!帮我安电视的那哥们儿是胖子的朋友,上个月刚刚离了婚——你上哪儿去?”
  “收发室。看有没有我的信。”
  “不去我家了?”
  “不去了。”
  “你——神经病啊!”
  我向右拐,扬长而去。
  收发室里还真有我的信,两封,但都不是我期待中的。雁南说姜士安要去了我的地址,要去了地址为什么不写信来?
  那天我又去了公园,实在没别的地儿可去,一个人在公园里走,直走到“金乌西坠,玉兔东升”。那天晚上的“玉兔”是月牙,细细的一线,纤小清瘦,在北京过于明亮的夜空里黯然无神,仿佛化好了妆的脸上未及涂唇膏的嘴。
  ……那月牙细细的一线,纤小清瘦,镶嵌在干净得没有一粒杂质的海岛夜空上,亮晶晶的,我走它也走。我刚下零点至三点的夜班,从坑道里出来只身一人回营区宿舍。通常夜班都是三人一行,那天忘了什么原因,只有我一人返回。三个人一块我都害怕,坑道在山上,途中要穿玉米地,穿松林,要走二十五分钟,虽然有枪,但怕走火连队规定子弹不得上膛,因之夜班夜行一直是我深为苦恼的事,不是怕死,是怕“死不了也活不成”——这是“强奸”的代用说法,是我们排年龄最大的一位女兵的发明,她十九岁。不知现在的女孩子怎么样,反正我们那时对于强奸这种事真正是恐惧到了病态的程度,看到《 南方来信 》的书里说女革命者如何被美国兵脱光衣服同男人关在一起,就会刷地起一身鸡皮疙瘩,会想:如果这事摊我身上,我马上死!不知这是不是因为当时我们没有受过性教育的缘故,无知便要想象,想象是无穷的,就好比人们对于死亡的恐惧,恰是因为谁也不知道它究竟是怎么回事。几年来的多少个夜班啊,我们就是这样地恐惧着,但是没有一个人肯承认。那是一个“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年代,一个“男女都一样”的年代,谁也不愿意被人看做懦夫。
  我走出坑道,外面漆黑一片,海岛的夜里,除了信号台,再无一处灯光。天上的月亮,偏偏又是那样的孱弱。我深深吸了口气,咔,咔,声音很响地上好步枪刺刀,背在肩上,一步步向山下走。松涛阵阵,碎石哗哗……猛然间,我回过头去——动作似乎在感觉之前——我的身后,头上方,紧挨着我的地方,有一颗头,头上有一双眼睛闪闪发光,头下是一件黑棉袄,腰间束着绳子,毫无疑问这是个人,男人,简直想不出他怎么能够在碎石满山的路上悄然无声摸到了我的身后。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我自己也不明白,事后想也想不清楚——几乎是眨眼之间我已站在了他的身后,他的上方!用军事术语说就是,占领了制高点。这次轮到他回过头来,看我。我一言不发,定定伫立,静静回视,肩上的步枪也不知何时如何被端在了手中,枪刺凛凛然反射着月牙的寒光……片刻,那人转过了头去,哗,哗,哗,踩着满山遍野的碎石,走了。我原地直立,步枪平端,目送他走直到消失。
  我继续下山,上了刺刀的步枪就一直端在了手上。走着走着,咔的一声,手中枪上的刺刀不知为何自行垂落,与枪管形成了一个直角。心里清楚应该把刺刀上好,苦于没有第三只手,仅有的两只手紧握枪身须臾不敢挪窝,就这样,我端着这个“直角”一直走回了营房。
  走进熟悉的营房看到游动的哨兵,全身立刻软了,站也站不住,倚着墙都站不住,只好顺势出溜,坐在了地上。这一瞬间清清楚楚感觉到所有的头发刷的一下子落下来了,才知道刚才它们是竖着的,才知道“怒发冲冠”并非虚构。同时,汗水也出来了,呼,一身,呼,又一身,湿透了的衬衣冰凉地贴在身上。……吱呀,身边不远的男兵宿舍门开了,接着跑出来一个人,披着军大衣,想是去上厕所,快到跟前了他看到了我,吃了一惊:“谁?!”
  “……姜士安?”
  “韩琳!……怎么在这坐着!天这么冷!怎么啦?”
  “拉我起来……”
  他伸出手拉我,我总算是站起来了,怀中的枪咣地摔在了一边,全身仍哆嗦不止,牙也,说不成话。姜士安神情万分紧张焦灼,一迭声问:
  “你这是……刚下班?是不是病了?要不要去卫生室?……要不,我给你叫卫生员来。你等着!”
  “不……”
  “韩琳你到底怎么啦?你说话呀!”
  “我害怕……”
  这次我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向人承认我害怕,说完泪就流下来了,哗哗地。
  知道了事情的经过,姜士安让我以后碰到这种情况,夜间必须一个人进出坑道的时候,务必叫他;如果是去,可以直接在窗外喊他。如果是回,就打电话。电话排每个班的宿舍里都有电话。他那时已比我高出将近半头了,刚当兵时我们俩一般高,我一直把他当小男孩儿待的,对他很是关心照顾,尽管他比我大着几岁。这才不过一年的工夫,他不仅个子高了,肩也宽了,胸也厚实了,长成男人了。我看着他,点点头道:“好的。”
  那天晚上在公园里我一直走到太阳隐退、天光收尽、星辰一颗一颗布满夜空,走到了游人渐稀、渐无;到这时候,竹林、小草、垂柳、针叶松,就都尽情地舒展开了,阵阵清香凉爽湿润直扑入怀……我一直在走,没坐。细细观察过,确实还没有年轻女人敢于在公园的长椅上一个人堂而皇之地久久痴坐,也难怪上次人家那位好好先生会认错了我。
  从公园回来时院子里已经没有人了,邻居还没睡,敞着的门上挂个天蓝纱网,关了灯的屋里电视光忽明忽暗,电视声很响地传出。我回身把单元门插好,就去卫生间冲了个冷水澡,进自己屋,把房门关上,上床,关灯——灯光太热,小太阳似的;打开电扇吹着,静静等待,看表再有一会儿女邻居就该去洗碗了。
  有一件事我曾不止一次反思,那就是,假如我那次认认真真看完了姜士安的信,会感到那里面流露出来的一点特别吗?每一次的答案都是:不。
  当时的我正在热恋,热恋中的人都是木头。
  我们护训队是由我们部队中心医院主办的,在山沟里。一天下午自习,护训队的“焦淑红”找我陪她去门诊看病。叫她焦淑红是因为她姓焦,还因为她好看。焦淑红是当时文学作品所能提供给我们的最美丽的女性形象,浩然小说《 艳阳天 》的女主人公。我二话没说,放下书就陪她去了,我是她的团小组长。我们往门诊走,时值秋日,路旁枝叶阔大的法国梧桐下铺着一层金黄的落叶,踏着落叶,沙沙沙沙。门诊楼里很安静,下午不门诊,只看急诊,本院的人可以例外。穿过洁净的长廊,我们来到了外科门诊室。轻轻推开门,室内同室外一样安静,午后的阳光从窗外进来,铺洒在两张并列靠窗的桌子上,一个人坐在桌后阳光里看书。听到声音,那人转过脸来。
  ——是他!
  他就是我的热恋对象我们护训队全体五十二名女学员崇拜的偶像。
  他给我们上过课,不过我们认识他可不是因为他给我们上过课,我们一到护训队就知道了他。在这方面,女孩子们的嗅觉无与伦比。我们像干部干事一样熟知他的履历:年龄,二十八岁;籍贯,江苏无锡;学历,大学本科;职务,医生;婚否,已婚。……“婚否”这一栏的内容叫人难过,但并没有影响我们对他的热情,相反倒给这热情蒙上了一层崇高、悲壮的色彩。他极有才,业务极棒,还会拉小提琴,会唱歌,身材修长性格深沉,那时候就会唱苏联歌曲《 山楂树 》,在一次晚会上唱过。他唱歌时我们一个女同学当场就哭了。事后大家问她哭什么,她说她哥也会唱这支歌,一听这支歌她就想起了她哥哥。骗人都不会骗,谁不知道谁呀?他说一口南方普通话,来上过第一次课后,我们便一致同意这种口音最好听。没过几天,护训队的好几个女孩子说话时zh ch sh z c s便分不清了,“注射”念成“阻涩”,很优雅地。我们见过他的妻子,他妻子也是这个医院的军医,我们全体一致认为她不配他。身材还可以,可那张脸就像贫血病人似的,不用说,血色素准低,六克以下。其实身材好有什么用呀,一生孩子,全统一了。而且据说她已经怀孕了。他们俩结婚不怪他,是她追的他,他没有办法。每一个他给我们上课的日子都是一个令人激动的日子,那天早晨同学们的洗漱时间必定要比平时长出许多。服装是制式的,军装,唯一显示个人风格的地方是军装领口的三角区。我曾注意到一个同学怎样把她认为效果最好的一件红方格衬衣从晾衣绳上拽下,半湿着套到了军装里面,那情景真叫人热血沸腾!我也默默地做着准备,穿上部队发的白粗布衬衣,用手掌揉搓一下梳好的小辫儿,使之不那么光滑。我不是想以这种外在的与众不同引起他的注意,而是想让他从这有意夸张的与众不同的外表看到我与众不同的内心。我总觉着他与我在精神上有着某种一致,我渴望得到证实。当然,我枉费了心机。要不世界上怎么会有那么多的自作多情和单相思?我们五十二个爱他一个,每个人都会有一个观察他并显示自己的角度。我不过是这五十二个中的一个,五十二分之一,一节课四十五分钟,平均一个人还摊不上一分钟哪!虽然课余在院子里也可以碰到他,但每到这时我便会早早地、远远地避开,为了怕给他留下什么不好的印象——我宁可不给他留下印象。在一起的女孩子崇拜的人容易相同,但表现崇拜的方式却永远不会相同。比如我,自尊,胆怯。由于自尊而胆怯,由于胆怯而自尊;再比如“焦淑红”,大胆,自信。刚好与我反了个个儿。
  我敢百分之二百地保证,这次的门诊相遇绝不是邂逅,“焦淑红”肯定事先进行过一番福尔摩斯式的工作。一进门我便靠着门后的诊床站住了,“焦淑红”走过去,在就诊病人的椅子上坐了下来。我心情很复杂,说不清是高兴还是不高兴,但激动。
  “哪里不舒服?”医生的职业用语。语气神态也是职业的,温和,平静,淡然。
  复杂的心境一下子趋向单纯:我想走。
  “我这边的锁骨疼……”
  天哪,锁骨!她还不如干脆说胸骨!她开始解领扣,尽管背对着我,我也知道那领扣下是一片怎样光滑、雪白、细嫩的肌肤。我深深地低下了头,面孔发烧,心里一个劲地希望——这是唯一的希望——希望我的那位同学的锁骨真能查出点什么毛病来才好。当然,没有,怎么可能有?!她以为叫一个人陪着来就会使她的行为在他眼中纯洁,可他不是傻瓜,他会瞧不起我们的,讨厌!讨厌!讨厌!我总算没有发作,总算强忍到了一切结束。在我如获大赦夺门逃跑时,却忽然听到有人叫韩琳。谁在叫?不是“焦淑红”,是男声。是他吗?不会。可屋里再没有别人。是他了。但他怎么可能知道我是韩琳韩琳是我呢?我迟迟疑疑地转过身去,他正在对我微笑,那微笑似七月的阳光使我头晕目眩。他说话了,南方普通话,跟我一个人说,而不是五十二个。他说的大意是这次考卷批出来了,想不到你会有如此独到的见解,年龄这么小,一定要珍惜自己……七月的阳光照耀!怔怔地,怔怔地,忽然,我掉头就跑。泪水在脸上奔腾,洇湿了我用来揩拭的衣袖……我感觉到的欢乐和悲哀太巨大了,巨大得超出了我所能承受的限度。回到宿舍,我拿起了镜子。镜子里是一张圆圆的、红红的、泪汪汪的娃娃脸。像电影中的叠印镜头,这张脸前缓缓出现了另一张轮廓鲜明的脸庞:苍白,清丽,深刻,高贵——他的妻子。我把镜子扣在了桌子上。
  他叫我韩琳。我忽然发现这名字是好听的,以前我曾那么不喜欢它。琳,多么的俗气平常。他叫“韩琳”。他显然注意到了她渴望他注意到的那一切。她以那一切来显示着她的存在,她的价值。她是多么天真固执啊,可是,她成功了,在他那里。那一年,她十八岁。
  魏申申却不认为这是成功。“那算什么!”她说,“你为什么不给他来一个第三者插脚?”我立刻痛心地发觉我选错了谈话对象,或者说选错了谈话题目。懒懒地,我说:“插不上。”“你插了?”“那时还不兴这个。”魏申申看着我笑笑,轻轻地摇头,一副恨铁不成钢的神气。我把脸扭向了一边。
  后来护训队毕业,我被分进了岛里的医院,永远地离开了他,再没有过任何联系,没写过信,甚至想不起打个电话。打电话原是极容易的事,两个医院有直接的业务联系,可是我没打。这跟道德呀理智呀什么的没有关系,因为我压根儿就不曾有过不道德不理智的念头,只是没想起来就是了。可是我忘不了他,他的存在和他的认可在我心中变成了精神一类的东西,我很骄傲。仿佛自己是一个衣衫褴褛的百万富翁,了解的人自然会看重,有眼无珠的忽视我丝毫不以为意。我生活在我的内心世界里,那世界被知识被书本被未来被自信充实着。唯一令我遗憾的是工作,护士工作,它过于简单、被动,与我渴望的钻研、创造、绞尽脑汁儿的境界差距太大。有一天我们内科护士班得到了一个择优保送的医科大学名额,大家都认为这名额非我莫属,我也这样认为。可最后这名额却归了小姚,一个脸蛋像水蜜桃一样饱满的县城姑娘,见人爱笑,笑得甜汁流溢。得知是她时我简直傻了,一个劲地跟雁南说:“这是怎么回事?她连汉语拼音都不认识。她去不如我去,真的,不骗你!”雁南满脸的怜悯,迟疑了一会儿才告诉我,她已打听清楚了,那是我们主任的意思。其实不用打听也应该想到。内科大事小事主任当家,教导员不过是个摆设。可是我不能理解不能接受——主任!为什么?他是五十年代的老大学生,一口俄语说得唱歌一样,医术漂亮,人也漂亮,威武魁伟,气宇轩昂,因有海外关系才被从军区总院下放了来。他来后不久就对我的才智表示了公开的欣赏,我视他为知音,小心翼翼保持着与他的距离——在崇拜敬重的人面前我的首要反应永远是拘谨,好比爱极了一样东西反而不敢轻易触碰,生怕不当心损害了它,唯有以十倍出色的工作学习响应着对方的欣赏,深信对方的心智完全能够体会,理解。但显然他更欣赏小姚。小姚哪好?“小姚使主任感到了他作为一个男人的魅力。”雁南说。并举例说明。有一次雁南来我们护士办公室找我,遇上了主任和小姚。主任问小姚为什么不服从护士长分配去做一件什么事,小姚身子一扭,背对主任小嘴微噘道:“人家不愿意嘛!”主任凝视着小姚甩给他的后脑勺,脸上露出了年轻、温柔、若有所思的微笑。
  “你懂吗,对于一个年过半百的男人来说,在年轻异性眼里的男性魅力,比领导的威严更宝贵。”雁南在冲着我放马后炮。
  呵,我凭什么就认为主任会认为我比小姚们更懂得他的魅力?小姚不懂汉语拼音,却比我聪明。雁南说这不是聪明是本能。没有了本能还不如没有聪明。我感到悲哀。雁南安慰我:“别灰心!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
  “怎么越?”
  雁南双手捧起我耷拉着的头,双唇微噘道:“‘人家不愿意嘛!’——怎么样?”
  “太不怎么样了!”我终于笑了,“会把我们主任吓晕过去的!”看到我笑,雁南也笑了。雁南真好。
  从此后在主任面前我再也没有了拘谨,再也不关心他眼中我的形象,他从根本上不懂得我。我是女人,但首先是人,我首先要向这个世界证明的是我作为人的存在和价值。就为这件事我把我的主任摒弃了,同时摒弃的,还有我的理想。击碎一个理想原来是这样的容易,一件小事足矣。我的理想是成为一名好的医生,像我心中的“他”,像雁南。
  雁南军医大学毕业后就回到了岛里,是我们医院唯一的妇产医生。雁南的身上永远有一股消毒液的味儿,即使脱下白大褂,脱下军装,脱下衬衣,在淋浴喷头下冲三个钟头,再换上刚从商店里买来的衣服,也没用。那味儿已经渗透到她的血液里去了。由于是医院里的“唯一”,她经常要做手术,每做手术就要把手连胳膊浸到消毒液桶里泡,这个桶里泡半小时,那个桶里泡十分钟,手上的脂油都泡没了。本来那双手是无可挑剔的美:白,手掌纤小,十指细长,手背上并排四个浅浅的坑。可惜的是略嫌干燥了,失去脂油滋润的表皮皴裂出一层细小如尘的鳞屑。我挺遗憾。我要有雁南那样好看的手,睡觉都戴手套,手是女人的第二张脸。雁南却不遗憾,只是自豪。她也该自豪,名副其实一方领地的女皇呢。她常常很忙。她喜欢忙。有时休探亲假院里因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人替她而不准假时,她也抱怨。但她的抱怨只是为了强调,显示。强调她的重要,显示她的幸福。我非常非常地羡慕她:一个护士,医院里多一个不显多,少一个没关系,人的悲哀莫过于自己的不被重视。在这个问题上,我跟身处另一极端的雁南观点一致。
  理想没有了,学习却没有停止,方发现没有理想的学习才是最纯净的学习:学习就是学习的目的,是大脑饥渴时的食物,是生活方式,愉快,平和。好比吃饭,因为想吃了才吃,不是专为去补充营养利于排便,胃口才会更好。那一段日子,除了医学书,我无书不看,能有那么多的书看,得感谢雁南。军俱乐部主任的老婆来医院生孩子,正好在雁南的辖区,雁南趁机要他拿书来给我看。现在想那主任当时根本就是在敷衍我,逮着什么拿什么,不假思索,杂且乱,连当时的禁书都拿来了。我倒也无所谓,没有了目标也就不讲范围,照单全收。什么《 啼笑因缘 》、《 安娜·卡列尼娜 》、什么《 日心说和地心说的斗争 》、《 人类的起源 》、《 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 》,乱七八糟,互不相干。
  那天晚上我坐在被窝里看书,上身棉袄,脚底下蹬着个热水袋。外面天已经黑了,时间却还早,不到六点半。天太冷,宿舍里没暖气,每到晚饭后,科里的学习室便挤满了人,看报,聊天、下棋,磨蹭到熄灯回宿舍钻被窝睡觉。我轻易不去凑热闹,嫌吵。岛上风大,冬天更大,冬天的晚上尤其大,宿舍里面的风都有三级。我们医院单身汉的简易楼就坐落在海边,刮台风时的海水沫子都能飞溅到门外长廊的铁栏杆上,弄得铁栏杆上到处是被海水锈蚀的瘢痕,如同烧伤病人愈后的皮肤。
  有人用钥匙开我的门。是雁南。她住在我的隔壁,每天晚上都得到我这里来遛一趟,每天每天,像医生查房。为了免受冷天从被窝里爬出来的开门之苦,我给了她一把自己房门的钥匙。她也给了我一把她的。我倒没有查房的习惯,只是食欲较好,而雁南房间里总有可吃的,她正在谈恋爱,谈恋爱的女孩子一般都有一个零食的无偿供应者。雁南对零食的兴趣不如我大,雁南不馋。她那从海外( 我们是海内 )乘火车乘轮船定期进来的包裹里的东西,大部分就由我享用了,我不爱吃的雁南才会分给别人。她的那位是军区政治部的干事,她对此满意,那时我们女兵都喜欢干事而不喜欢参谋。战时出将平时出相——和平时期,干事比参谋有前途,男干事女医生是当时部队婚姻的最佳配方。那人出身贫寒,这也使雁南满意。她从小在军区大院里长大,看不起她熟悉的那些男孩子,认为他们没有分量。一个毫无背景的穷孩子能奋斗到军区一级的大机关,本身就证明了他的才华和能力。我没有见过那人,连雁南和他见面都很少,他们的感情联系主要靠通信。雁南是在探家时由家人介绍与他认识的,回来后不久接到了他的信,那封信我看过,雁南需要跟人商量怎么回信,她被他的文采吓住了。信上这样写道:“时序流易,日月如梭,晚风吻面,繁星满天,军营已经进入了宁静深沉的夜,我坐在窗前,思绪陷入了对往事的深深回忆之中,情感与理智驱动了我的手,不觉欣然命笔……”信结尾是,“愿我们的友谊,能够穿过平原,越过高山,跨过黄河,飞过海峡,将我们紧紧地联在一起!”
  字是没的说,非常的漂亮,柳体。我表示了佩服,我的字是永远长不大的小学生体。然而说到雁南所谓的“文才”,我不敢苟同。雁南为此跟我争得红了脸,我还是不敢苟同。气得雁南说:“就算不怎么样,总比你我强!”
  我寸步不让:“可能比你强,比我,不一定!”并当即“欣然命笔”,以雁南的身份给那人写了封回信,没他信中的词儿多,但用就在点上,雁南看完后就不吭声了。雁南的基本鉴别能力还是有的,服从真理的基本觉悟也是有的。门开了,又关上了,熟悉的消毒液味儿渐近,我没有回头,被窝塞得严丝合缝,不愿意动。雁南走到对面我的脚边坐下,只要不是原则问题,她一向随和。
  “看什么呢?”她问。我正在看丰子恺的《 音乐知识十八讲 》,一本很老的书,繁体字,纸页磨得都毛了。我把书合上让她看封面。“丰子恺是谁?”她又问,我也不知道。她笑了起来,“不知道就看!”
  “不看,干什么?”
  她若有所思地看了我一会儿,小声道:“我说,你写东西挺好的,干吗不试一试?”
  后来,当我的处女作在部队最高文艺期刊《 解放军文艺 》上发表了时,雁南说:“你是我发现的。”
  我的处女作不到六千字,手法陈旧思想幼稚。要搁今天这个文学花样翻新,出手就是长篇,十二岁小女孩儿都能写出诸如找男朋友要找“富贵如比哥( 比尔·盖茨 ),潇洒如马哥( 周润发 ),浪漫如李哥( 李奥纳多 ),健壮如伟哥( 这个词我就不解释了 )”这样文字的年代里,我那东西只能是汪洋大海里的一个泡沫。但在当时不同,当时那的确是一件挺了不得的事。来自医院的夸奖羡慕嫉妒自不必说,我甚至还收到了读者来信。姜士安给我打来过一个电话,其时他已调到深海一个更小的岛上。电话中他说:“祝贺你!”那几天我正美得晕头转向,不假思索或者说是有点习惯了的,就把那祝贺收下了,都没想起问问他的情况怎么样,我是在后来才知道他当时已经结婚了,那一刻我的反应之强烈出乎我的意料。就好比一件你喜欢的东西,虽说放在那里并没有什么用处,甚至你可能都把它忘了,但一旦有一天发现它没有了,属于了别人,你会若有所失蓦然一怔。
  在连队时姜士安一直是我的施爱对象,怜爱、友爱的爱。这是我从小的毛病了,看到弱小的或不幸的,怜悯之心便油然而起。那时就常有大人说我将来适合做医生了,我想我那个当医生的理想,可能就是这样给怂恿出来的。
  那个时候,我觉着姜士安是我接触过的人里最可怜的人了。刚下连有一段时间里我并不认识他,分不清他和排里的其他几个男新兵谁是谁。一律的瘦,矮,黑,一律的家乡土话。连队里农村兵百分之九十以上是这种形象;一个连队百分之九十以上是农村兵,加上穿着同一样的服装,短时间内他们在你的眼里会完全一样,如同一片树叶和另一片树叶。后来,是一个星期天,星期天两顿饭,下午,连队改善生活吃发面包子,他让我认识并记住了他。那天的包子是白面的,馅儿是剁碎了的萝卜、油条和粉丝,炊事班为图省事把包子包得巨大无比,一个足有三两,我对面一个小黑瘦子一气儿吃了十二个:两只手一手掐俩,几口一个,吃完了转身再拿,拿了三次,直到摆在两排餐桌中间那几个巨大笼屉里各剩下一团湿漉漉的土黄色笼布,才住了腿、手和嘴,满脸的意犹未尽和幸福,那时我一个包子还没有吃完,顾不上吃了,只顾看了,看得都傻了,三两一个十二个大包子啊,堆起来也是一座山啊,都吃到哪里去啦?老兵们含笑看着新兵们的吃相,时时对个眼神儿,带着过来人的优越、宽容和刻薄。新兵能吃这是常规,都是些农村来的穷孩子,多少年吃不饱饿过来的,而我对面这个小黑瘦子,似乎又是他们中间饿得最狠的一个。那天吃完饭洗碗时我问他叫什么名字,他的回答是:“姜士安啊。”颇使我不好意思,毕竟一个排的战友相处这么些天了。才发现他其实挺与众不同的,比一般的男兵都黑,都瘦,更突出的是矮,跟我差不多高,小孩儿似的。我们就这样认识了。他是山东农村人,初中毕业,今年十九岁。除了头一条,后两条都有点出乎意外,初中毕业在那时得算是高学历了,他这样的农村兵大多高小都没有毕业。
  回宿舍发现雁南正躲在上铺吃桃酥,连队三令五申不准乱花钱吃零食,这规定似乎格外针对着我们女兵,雁南不怕。雁南的父亲是军区副司令员,即使她本人品格端良,也架不住来自各级领导的密不透风的另眼相待,毕竟她才十五六岁,是个地道的孩子。除了敢花钱买,为了吃,她还敢去偷。也是我们连的伙食太糟糕了,不知别的连队是不是也这样,还是我们连的司务长有问题,一天三顿两顿咸菜,尽管有时给炒一炒蒸一蒸,再炒再蒸,咸菜还是咸菜。主食一顿大米两顿玉米面饼子,一周两次白面。姜士安们也许无所谓,比起他们过去的吃不饱来说,生活是向前进了;对于我们,则真的是一个非常痛苦的倒退。雁南最常偷的,是猪油。趁炊事员不在,溜进伙房内部,从黑棕陶瓷罐里撅出一大筷子猪油,再舀点儿酱油,一块儿拌进热热的大米饭里,味道好极了!很快,猪油拌米饭在女兵里风靡。男兵没人敢干,女兵干这事若被发现,恶作剧而已,男兵被抓住被报告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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