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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影-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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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虽然我已有了“世界”出版的朱生豪先生译的那一套,也有英文原文的,可是爱书成奴,三套比较著,亦是怡然。
又过了不久,台湾英文翻版书雨后春笋般的出现了,这件事情灸国际间虽然将台湾的名声弄得很坏,可是当时我的确是受益很多的。一些英文哲学书籍,过去很贵的,不可能大量的买,因为有了不道德的翻版,我才用很少量的金钱买下了它们。
爱书成痴,并不是好事,做一个书呆子,对自己也许没有坏处,可是这毕竟只是个人的欣赏和爱好,对社会对家庭,都不可能有什么帮助。从另一方面来说,学不能致用,亦是一种浪费,很可惜,我就是这么一个人。
父亲常常问我:“你这么啃书啃书,将来到底要做什么?不如去学一技之长的好。”
我没有一技之长,很惭愧的,至今没有。
离家之后,我突然成了一个没有书籍的人,在国外,我有的不过是一个小房间,几本教科书,架上零零落落。
我离开了书籍,进入了真真实实的生活。
在一次一次的顿悟里,那沉重的大书架,不知不觉化作了我的灵魂和思想,突然发觉,书籍已经深深植根在我身体里,带不带著它们,已不是很重要的事情了。
在象牙塔里看书,实是急不得的,一旦机缘和功力到了某个程度,这座围住人的塔,自然而然的会消失的,而“真理”,就那么明明白白,简简单单的向人显现了。
我从来没有妄想在书本里求功名,以致于看起书来,更是如鱼得水,“游于艺”是最高的境界,在那儿,我的确得到了想象不出的愉快时光,至于顿悟和启示,那都是混在念书的欢乐里一起来的,没有丝毫强求。
而今在荷西与我的家里,两人加起来不过一千六百多本书,比起在父母家的盛况,现在的情形是萧条多了,望著架上又在逐渐加多的书籍,一丝甜蜜和些微的怅然交错的流过我的全身,而今我仍是爱书,可是也懂得爱我平凡的生活,是多少年的书本,才化为今日这份顿悟和宁静。我的心里,悄悄的有声音在对我说:“这就是了!这就是一切了。”
永远的夏娃开场白
《永远的夏娃》是很久以来就放在心里的一个标题,两年来,它像一块飘浮不定的云,千变万化,总也不能捉住它,给它定下清晰的形状来。
起初想出这个名字,倒是为了一个西籍女友,因为她的种种遭遇,使我总想到其他许许多多在我生命中经历过的女友们,她们的故事,每一篇都是夏娃的传奇。
当时,很想在这个标题下,将她们一个一个写出来。后来,我又不想写这些人了。
可是专栏得开了,夏娃这个名字我还是很爱,因为它不代表什么,也不暗示什么,专栏既然要一个名字,我就用了下来,它本身实在是没有意义的。
俄国作家杜斯妥也夫斯基说过一句使我十分心惊的话,他说:“除非太卑鄙得偏爱自己的人,才能无耻的写自己的事情。”
我有一阵常常想到这句话,使得写作几乎停顿,因为没有写第三者的技巧和心境他人的事,没有把握也没有热情去写自己的事,又心虚得不敢再写,我不喜欢被人看视成无耻的人,可是老写自己生活上的事,真是觉得有些无耻。
后来我们搬家了,新家门口每天早晨都会有一匹白马驮著两个大藤篮跟著它的主人走过,沿途叫卖著:“苹——果——啊!”
每听见马蹄哒哒的来了,还不等那个做主人的叫嚷,我就冲出去靠在栏杆上看,直看到他们走远。
这匹马天天来,我总也不厌的看它,每当荷西下班回来了,我照例按压不住内心的欢喜向他喊著:“今天马又来了!”
马总是来的,而我的喜悦,却像当初第一次见它时一样的新鲜。
有一天,再也忍不住了,跟荷西说:“我要把这匹马写出来。”
他说:“有什么好写的,每天来,每天去的。”
是很平常的事情,可是我要把它写下来,说我天天看见一匹马经过,不知为什么有说不出的欢喜和感动。
后来,我又想到许多我生命中经历的事,忍不住想写,不写都不行,当时,总会想到杜斯妥也夫斯基那句话——老写自己的事是无耻的——每想这句话,心中便气馁得很,呆呆的坐下来看电视,什么也不写了。可是那匹马啊,一直在心底压著,总得把它写出来才好。
又有一阵,一个朋友写信给我,他说:“你总不能就此不写了,到底你做的是文以载道的工作!”
我被这句话吓得很厉害,从来没有想到载什么东西的问题,这更不能写了,不喜欢那么严重。
以后有一段长时间就不写什么了。
今天荷西下班来对我说,工地上有个工人朋友家住在山里面,如果我们跟他回去,可以去看看这人养的猪羊,还有他种的菜。我们去了,挖了一大筐蔬菜回来,我的心,因为这一个下午乡间的快乐,又恨不得将它写了下来。久已不肯动笔的人,还是有这种想望。
回来后我一直在写作的事情上思想,想了又想,结果想明白了,我的写作,原本是一种游戏,我无拘无束的坐下来,自由自在的把想写的东西涂在纸上。在我,是这么自然而又好玩的事情,所以强迫自己不写,才会是一种难学的忍耐,才会觉得怅然若失,我又何苦在这么有趣的事情上节制自己呢!
象现在,我在上面把那匹马写了出来,内心觉得无比的舒畅,这真是很大的欢喜。我做这件事,实在没有目的,说得诚实些,我只是在玩耍罢了,投身在文章里,竟是如此快乐,连悲哀的事,写到情极处,都是快乐的感觉,这一点,连自己也无由解释的,总是这样下去了吧,我毕竟是一个没有什么大道理的人啊。
《永远的夏娃》将会是我一些美丽的生命的记忆,在别人看来,它们可能没有价值,在我,我不如不去想它价值不价值的问题,自由得像空气一般的去写我真挚的心灵。其实,它不写也没有什么不可以,写了对事情还是一样的,可是既然我想写了,我就不再多想,欢天喜地的将它们写出来吧!
拾 荒 梦
——永远的夏娃
在我的小学时代里,我个人最拿手的功课就是作文和美术。当时,我们全科老师是一个教学十分认真而又严厉的女人。她很少给我们下课,自己也不回办公室去,连中午吃饭的时间,她都舍不得离开我们,我们一面静悄悄的吃便当,一面还得洗耳恭听老师习惯性的骂人。
我是常常被指名出来骂的一个。一星期里也只有两堂作文课是我太平的时间。
也许老师对我的作文实在是有些欣赏,她常常忘了自己叫骂我时的种种可厌的名称,一上作文课,就会说:“三毛,快快写,写完了站起来朗诵。”
有一天老师出了一个每学期都会出的作文题目,叫我们好好发挥,并且说:“应该尽量写得有理想才好。”
等到大家都写完了,下课时间还有多,老师坐在教室右边的桌上低头改考卷,顺口就说:“三毛,站起来将你的作文念出来。”
小小的我捧了簿子大声朗读起来。
“我的志愿——我有一天长大了,希望做一个拾破烂的人,因为这种职业,不但可以呼吸新鲜的空气,同时又可以大街小巷的游走玩耍,一面工作一面游戏,自由快乐得如同天上的飞鸟。更重要的是,人们常常不知不觉的将许多还可以利用的好东西当作垃圾丢掉,拾破烂的人最愉快的时刻就是将这些蒙尘的好东西再度发掘出来,这……”
念到这儿,老师顺手丢过来一只黑板擦,打到了坐在我旁边的同学,我一吓,也放下本子不再念了,呆呆的等著受罚。
“什么文章嘛!你……”老师大吼一声。她喜怒无常的性情我早已习惯了,可是在作文课上对我这样发脾气还是不太常有的。
“乱写!乱写!什么拾破烂的!将来要拾破烂,现在书也不必念了,滚出去好了,对不对得起父母……。”老师又大拍桌子惊天动地的喊。
“重写!别的同学可以下课。”她瞪了我一眼便出去了。
于是,我又写:“我有一天长大了,希望做一个夏天卖冰棒,冬天卖烤红薯的街头小贩,因为这种职业不但可以呼吸新鲜空气,又可以大街小巷的游走玩耍,更重要的是,一面做生意,一面可以顺便看看,沿街的垃圾箱里,有没有被人丢弃的好东西,这……”
第二次作文缴上去,老师划了个大红叉,当然又丢下来叫重写。结果我只好胡乱写著:“我长大要做医生,拯救天下万民……”。老师看了十分感动,批了个甲,并且说:“这才是一个有理想,不辜负父母期望的志愿。”
我那可爱的老师并不知道,当年她那一只打偏了的黑板擦和两次重写的处罚,并没有改悼我内心坚强的信念,这许多年来,我虽然没有真正以拾荒为职业,可是我是拾著垃圾长大的,越拾越专门,这个习惯已经根深蒂固,什么处罚也改不了我。当初胡说的什么拯救天下万民的志愿是还给老师保存了。
说起来,在我们那个时代的儿童,可以说是没有现成玩具的一群小孩。树叶一折当哨子,破毛笔管化点肥皂满天吹泡泡,五个小石子下棋,粉笔地上一画跳房子,粗竹筒开个细缝成了扑满,手指头上画小人脸,手帕一围就开唱布袋戏,筷子用橡皮筋绑绑紧可以当手枪……那么多迷疯了小孩子的花样都是不花钱的,说得更清楚些,都是走路放学时顺手捡来的。
我制造的第一个玩具自然也是地上拾来的。那是一支弧形的树枝,像滚铁环一样一面跑一面跟著前面逃的人追,树枝点到了谁谁就死,这个玩具明明不过是一枝树枝,可是我偏喜欢叫它“点人机”,那时我三岁,就奠定了日后拾荒的基础。
拾荒人的眼力绝对不是一天就培养得出来的,也不是如老师所说,拾荒就不必念书,干脆就可以滚出学校的。
我自小走路喜欢东张西望,尤其做小学生时,放学了,书包先请走得快的同学送回家交给母亲,我便一人田间小径上慢吞吞的游荡,这一路上,总有说不出的宝藏可以拾它起来玩。
有时是一颗弹珠,有时是一个大别针,有时是一颗狗牙齿,也可能是一个极美丽的空香水瓶,又可能是一只小皮球,运气再好的时候,还可以捡到一角钱。
放学的那条路,是最好的拾荒路,走起来也顶好不要成群结队,一个人玩玩跳跳捡捡,成绩总比一大批人在一起好得多。
捡东西的习惯一旦慢慢养成,根本不必看著地下走路,眼角闲闲一飘,就知那些是可取的,那些是不必理睬的,这些学问,我在童年时已经深得其中三昧了。
做少女的时代,我曾经发狂的爱上一切木头的东西,那时候,因为看了一些好书,眼光也有了长进,虽然书不是木头做的,可是我的心灵因为啃了这些书,产生了化学作用,所谓“格调”这个东西,也慢慢的能够分辨体会了。
十三岁的时候,看见别人家锯树,锯下来的大树干丢在路边,我细看那枝大枯枝,越看越投缘,顾不得街上的人怎么想我,掮著它走了不知多少路回到家,宝贝也似的当艺术品放在自己的房间里,一心一意的爱著它。
后来,发现家中阿巴桑坐在院子里的一块好木头上洗衣服,我将这块形状美丽的东西拾起来悄悄打量了一下,这真是宝物蒙尘,它完全像复活岛上那些竖立著的人脸石像,只是它更木头木脑一点。我将这块木头也换了过来,搬了一块空心砖给阿巴桑坐著,她因为我抢去她的椅子还大大的生了一场气。
在我离家远走之前,我父母的家可以说堆满了一切又一切我在外面拾回来的好东西。当时我的父母一再保证,就是搬家,也不会丢掉我视为第二生命的破铜烂铁。
有些有眼光的朋友看了我当时的画室,赞不绝口,也有一些亲戚们来看了,直接了当的说:“哎呀,你的房间是假的嘛!”这一句话总使我有些泄气,对于某些人,东西不照一般人的规矩用,就被称做假的。
我虽然是抗战末期出生的“战争儿童,”,可是在我父母的爱护下,一向温饱过甚,从来不知物质的缺乏是什么滋味。
家中四个孩子,只有我这个老二,怪异的有拾废物的毛病,父亲常常开导我,要消费,要消耗,社会经济才能繁荣,不要一块碎布也像外婆似的藏个几十年。这些道理我从小听到大,可是,一见了尚可利用的东西,又忍不住去捡,捡回来洗洗刷刷,看它们在我的手底下复活,那真是太快乐的游戏。
离开了父母之后,我住的一直是外国的学生宿舍,那时心理上没有归依感,生命里也有好几年没有再捡东西的心情。
无家的人实在不需要自己常常提醒,只看那空荡荡的桌椅就知道这公式化的房间不是一个家。
那一阵死书念得太多,头脑转不灵活,心灵亦为之蒙尘,而自己却找不出自救之道,人生最宝贵的青春竟在教科书本中度过实是可惜。
不再上学之后,曾经跟其他三个单身女孩子同住一个公寓,当时是在城里,虽然没有地方去捡什么东西,可是我同住的朋友们丢掉的旧衣服、毛线、甚而杂志,我都收拢了,夜间谈天说灾的时候,这些废物,在我的改装下,变成了布娃娃、围裙、比基尼游泳衣……。
当时,看见自己变出了如此美丽的魔术,拾荒的旧梦又一度清晰的浮到眼前来,那等于发现了一个还没有完全枯萎的生命,那份心情是十分感动自己的。
到那时为止,拾破烂在我的生活中虽然没有停顿,可是它究竟只是一份嗜好,并不是必须赖以生存的工作,我也没有想过,如果有一日,整个的家庭要依靠别人丢弃的东西一草一木的重组起来,会是怎么美妙的滋味。
等我体会出拾荒真正无以伦比的神秘和奇妙时,在撒哈拉沙漠里,已被我利用在大漠镇外垃圾堆里翻捡的成绩,布置出了一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家,那是整整两年的时间造成的奇迹。
拾荒人眼底的垃圾场是一块世界上最妩媚的花园。过去小学老师曾说:“要拾破烂,现在就可以滚,不必再念书了!”
她这话只有一半是对的,学校可以滚出来,书却不能不念的。
垃圾虽是一样的垃圾,可是因为面对它的人在经验和艺术的修养上不同,它也会有不同的反应和回报。
在我的拾荒生涯里,最奇怪的还是在沙漠。这片大地看似虚无,其实它蕴藏了多少大自然的礼物,我至今收藏的一些石斧、石刀还有三叶虫的化石都是那里得来的宝贝。
更怪异的是,在清晨的沙漠里,荷西与我拾到过一百多条长如手臂的法国面包,握在手里是热的,吃在嘴里外脆内软,显然是刚刚出炉的东西,没法解释它们为什么躺在荒野里,这么多条面包我们吃不了,整个工地拿去分,也没听说吃死了人。
还有一次西班牙人已经开始在沙漠撤退了,也是在荒野里,丢了一卡车几百箱的法国三星白兰地,我们捡了一大箱回来,竟是派不上什么用场,结果仍是放在家里人就离开了,离开沙漠时,有生以来第一回,丢了自己东西给人捡,那真说不出有多心痛。
我们定居到现在的群岛来时,家附近靠海的地方也有一片垃圾场,在那儿,人们将建筑材料、旧衣鞋、家具、收音机、电视、木箱、花草、书籍数也数不清,分也分不完的好东西丢弃著。
这个垃圾场没有腐坏的食物,镇上清洁队每天来收厨房垃圾,而家庭中不用的物件和粗重的材料,才被丢弃在这住宅区的尽头。
也是在这个大垃圾场里,我认识了今生唯一的一个拾荒同好。
这人是我邻居葛雷老夫妇的儿子,过去是苏黎世一间小学校的教师,后来因为过份热爱拾荒自由自在的生涯,毅然放下了教职,现在靠拾捡旧货转卖得来的钱过日子。
在他住父母家度假的一段时间里,他是我们家的常客,据他说,拾荒的收入,不比一个小学老师差,这完全要看个人的兴趣。我觉得那是他的选择,外人是没有资格在这件事上来下评论的。
我的小学老师因为我曾经立志要拾荒而怒叱我,却不知道,我成长后第一个碰见的专业拾荒人居然是一个小学老师变过来的,这实在是十分有趣的事情。
这个专业的拾荒同好,比起我的功力来,又高了一层,往往我们一同开始在垃圾堆里慢慢散步,走完了一趟,我什么也没得著,他却抬出一整面雕花的木门来送荷西,这么好的东西别人为什么丢掉实在是想不透。
我的拾荒朋友回到瑞士之后不久,他的另一个哥哥开车穿过欧洲再坐船也来到了加纳利群岛。这一次,我的朋友托带来了一架货真价实的老式瑞士乡间的运牛奶的木拖车,有三分之二的汽车那么长,轮子、把手什么都可以转。它是绑在车顶上飘洋过海而来的一个真实的梦。我惊喜得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接著,一本淡绿封面,精装,写著老式花体英文字母,插画著精美钢笔线条画的故事书《威廉特尔》轻轻的又放在我手里,看看版本,竟是一九二○年的。
这两样珍贵非常的东西使我们欢喜了好一阵,而我们托带去的回报,是一个过去西班牙人洗脸时盛水用的紫铜面盆和镶花的黑铁架,一个粗彩陶绘制的磨咖啡豆的磨子,还有一块破了一个洞又被我巧妙的绣补好了的西班牙绣花古式女用披肩。
当然,这些一来一往的礼物,都是我们双方在垃圾堆里掏出来的精品。
拾荒不一定要在陆上拾,海里也有它的世界。荷西在海里掏出来过腓尼基人时代的陶 ,十八世纪时的实心炮弹、船灯、船窗、罗盘、大铁链,最近一次,在水底,捡到一枚男用的金戒指,上面刻著一九四七年,名字已被磨褪得看不出来了。
海底的东西,陶 因是西班牙国家的财产归了加地斯城的博物馆,其他的都用来装饰了房间,只有那只金戒指,因为不知道过去是属于什么人的,看了心里总是不舒服,好似它主人的灵魂还附在它里面一样。
拾荒赔本的时候也是有的,那是判断错误拾回来的东西。
有一次我在路上看见极大极大一个木箱,大得像一个房间,当时我马上想到,它可以放在后院里,锯开门窗,真拿它来当客房用。
结果我付了大卡车钱、四个工人钱。大箱子运来了,花园的小门却进不去。我当机立断,再要把这庞然大物丢掉,警察却跟在卡车后面不肯走,我如果丢了,他要开罚单,绕了不知多少转,我溜下车逃了,难题留给卡车司机去处理吧。第二天早晨一起床,大箱子居然挡在门口。支解那个大东西的时候,我似乎下决心不再张望路上任何一草一木了。
前一阵,荷西带了我去山里看朋友,沿途公路上许多农家,他们的垃圾都放在一个个小木箱里。
在回程的路上,我对荷西说:“前面转弯,大树下停一停。”
车停了,我从从容容的走过去,在别人的垃圾箱内,捧出三大棵美丽的羊齿植物。
这就是我的生活和快乐。
拾荒的趣味,除了不劳而获这实际的欢喜之外,更吸引人的是,它永远是一份未知,在下一分钟里,能拾到的是什么好东西谁也不知道,它是一个没有终止,没有答案,也不会有结局的谜。
我有一天老了的时候,要动手做一本书,在这本书里,自我童年时代所捡的东西一直到老年的都要写上去,然后我把它包起来,丢在垃圾场里,如果有一天,有另外一个人,捡到了这本书,将它珍藏起来,同时也开始拾垃圾,那么,这个一生的拾荒梦,总是有人继承了再做下去,垃圾们知道了,不知会有多么欢喜呢。
黄昏的故事
——永远的夏娃
我喜欢漫游,也喜欢黄昏和黑夜交接的那一段时光。
我们现在的家,座落在一个斜斜山坡的顶上。前面的大玻璃窗看出去,星罗棋布的小白房在一脉青山上迤逦著筑到海边。
厨房的后窗根本是一幅画框,微凤吹拂著美丽的山谷,落日在海水上缓缓转红,远方低低的天边,第一颗星总像是大海里升上来的,更奇怪的是,墙下的金银花,一定要开始黄昏了,才发出淡淡的沁香来。这时候,一天的家务差不多都做完了,咖啡热著,蛋糕烘烤得恰到好处。荷西已经下工回来,电视机也开始唱广告歌。
我换上舒服的凉鞋,把荷西的茶点小心的用托盘搬出来,这才摸摸他的头,对他说:“我走了。”
这时候的荷西,也许在看报,也可能盯著电视,也可能开始吃东西,他照例含糊的说一句:“旅途愉快!”便将我打发去了。
我轻轻的带上房门,呼吸著第一口甚而还有些寒冷的空气,心情不知怎的就那么踏实欢喜起来。
很少在清晨散步,除了住在撒哈拉的那一阵经常早起之外,以后可以说没有在极早的时光里生活过。
早晨是一日的开始,心情上,有一日的负担和算计,迎接未知的白日,总使人紧张而戒备。黄昏便是不同,它是温柔的夜的前奏,是释放、舒畅,教人享受生命最甜美的一段时光。
这两年多来,无论住在那里,家总是安置在近海的地方,黄昏长长的漫步成了生活里不可或缺的习惯。
在丹娜丽芙岛,现在的住家,我每日漫游的路途大致是相同的。后山下坡,穿过海也似的芭蕉园,绕过灌溉用的大水池,经过一排极华丽的深宅大院,跟“水肺”站著谈一会闲话,再下坡,踏过一片野菊花,转弯,下到海岸线,沿著海边跑到古堡,十字港的地区就算是到了,穿进峡谷似的现代大旅馆,到渔港看船,广场打个转,图书馆借本书,这才原路回来。
每日经过女友黛娥的家,她总是抱了孩子想跟我一块去游荡,有时候看见她近乎委屈的巴望著我,总觉得自己拒绝得有些残忍。
总是哄矣,用各种理由不带她去,有时候远远看见她向我走来,干脆装著不看见,掉头就跑,这样无情的一次一次甩掉她,她居然也不生气。
我喜欢适度的孤单,心灵上最释放的一刻,总舍不得跟别人共享,事实上也很难分享这绝对个人的珍宝,甚至荷西自愿留在家里看电视,我的心里都暗藏了几分喜悦。
清风明月都该应是一个人的事情,倒是吃饭,是人多些比较有味道。
每次散步,那条乡间小路上可以说是碰不到一个人影的,只有“水肺”,像是赴约会似的等在他华厦的大门口,苦盼著我经过。
“水肺”是一个八十多岁生病的德国老头子,跟他单身的儿子住在一幢极大的房子里,父子两个长得一模一样,儿子中年了,好似也病著似的。
这一家异乡人没有朋友,也不外出做事,种了一园的玫瑰花。老人因为肺水肿,已经不太能动了,天天趴在花园的门上,见我去了,老远的就一步一步将我吞下去似的望。
第一次经过老人的门口,就是被他喂喂的叫过去的。我过去了,他隔著镶花铁门,把手蓦然伸出来牢牢捉住人不放,手指冰冷的,骷髅似的大眼洞瞪著人,肺里风箱似的响,总是说:“上个月医生就说要死了,可是这个月都快完了,还没有死。”
“水肺”是我自己心里给老人叫的名字,他们姓什么从来不知道,散步去了,每天被他捉住,随他乱扯什么我都忍著听,后来日子久了,究竟是烦了,常常坚决的抽开他的手,转身逃开去。
有一次老人突然问我:“你穷不穷?你先生穷不穷?”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唐突的问我,站著不响,没有回答他,带些愠怒的微笑著。
他又突然说:“我唯一的儿子,死了不放心他,订婚两次,结果都给人跑掉了,如果,如果你肯跟他——我们是有钱的人,将来都是你的,不信你进来看,进来看呀——”我静静的看著老人,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我不为钱结婚。”
“可是也可以为钱结婚,是不是,是不是?”
老人又伸出手来急切的死拉住我,我悄悄抬眼往他身后望去,老人那个苍白沉默的中年儿子正躲在窗帘后面的一角偷看我。
后来我告诉荷西老人的事,荷西将我骂了一顿,说:“你已经结婚了,怎么还去跟人家争为不为金钱出嫁的事情,干脆把他骂过去才是。”
我也想过要骂这个老人,可是一经过他们的家门,看见那一园寂寂的玫瑰,心里总有些说不出的不忍和悲凉,便又和颜悦色的对待他了。
前几天老人真的死了,晚上死的,第二天清早就搬去葬了,好方便的,大概早就预备著等他死的。
听见了这个消息的黄昏,一样在散步,经过死去老人的门口,发觉跟他长得那么相像的儿子,居然代替了父亲的位置,穿了一件鲜明的红毛衣,一色一样的趴在家门口。我看见了他,本想上去说几句哀悼的话,没想到他先对我喂喂的叫了起来,那个姿势和声音,就像他父亲第一次看见我时死命的把我叫过去一个样子,我被他这怪异的举动,吓得头发根根竖了起来,青著脸往山下没命的逃,一回头,那个儿子的半身,还挂在门外向我招手。身后如此华丽的洋房,却像个大坟似的,埋葬著一个喂喂呼叫的寂寞的活人,也是够残忍的了。
这几天还是经过死去老人的家门前,那个儿子不挂在门上了——他在窗汶面看我,不知是忌什么,总是加快了脚步,怕一个那么堪怜的人,也算是生命的无奈吧。
我是不喜欢芭蕉园的,一走进去,再好的夕阳都幽暗暧昧起来,无风的时候四周静得要窒息,稍稍吹过一点点微风,芭蕉叶又马上夸张的沙沙乱响。
从小听带我长大的女工人玉珍说鬼,她每说鬼时,总要顺手一指过去在父母家中院里的一丛芭蕉树,说:“鬼啊,就在那种树下面,还会哭哦!女的,抱了小孩吱吱惨哭!”
我的童年被鬼故事吓得很厉害,直到现在,看见芭蕉心里还是不自在。
散步的路,不经过密密的蕉林就到不了海边。这一段长路,总是跑的,有时候天气阴暗,出门之前总再三拜托荷西:“过十五、二十分钟左右请你站出来在阳台上给我看看,好少怕一点。”
跑过一段蕉园,抬起头来往老远高岗上的家里望,荷西如果站在那儿,那怕是个小黑点,心里也好过些。后来我天天叫他出来站一站,他不耐烦了,不再理我,我就一口气跑下去,两边树影飞也似的掠过,奔出林子,海边的路来了,这也就过了,可惜的是,芭蕉园里从来没有停下来看看是不是可以吃它一根绿蕉,总是太怕了些。
从海岸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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