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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许动 上 by 秋红叶-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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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许动》上 by 秋红叶
作者: 新星越亮 发表时间: 2006/01/04 13:41 点击:612次 修改 精华 删除 置顶 来源 转移 收藏
文案
真的只是想养一只宠物的
可是没想到自己竟然成了食物
这可不行
从来都是他吃别人
怎么可以被一个傻乎乎的家伙吃干抹净
他可是惊动万教的恐龙极人物
不行
他得……
第 1 章
黎殇一直很快乐。
说实话,他这二十三年的生命中,他几乎都是快乐而感恩的。即使在孤儿院中,他被比他大的孩子抢去食物,打得像猪头一般,他也没有难过,生气之类的情绪。
反正没过多长时间,他就把之前欺负他的几个坏小子统统欺负回来。之后,他对他的讨债行为做了一次深刻的自我检讨,那次下手真的太重了,挨打的几位,恐怕连他们的亲妈看见都未必认得出来。
当然,这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他检讨的重点不是这些,而是——他不小心打坏了他们的脑子,以至于,他们都得了一种可怕的偏执症,这让他十分困扰,十分十分的困扰。试想,他只是一个瘦弱,平凡,没有爹妈疼爱的可怜小孤儿,身后却跟着一帮凶神恶煞般的家伙,追着他喊老大,这像什么样子?
以前一些好心的叔叔阿姨看到他还会摸摸他的头,赛给他一些好吃的,可是现在,看到他,简直像避瘟神一样,真是严重的伤害到他幼小纯洁的心灵。
于是气不过,自然又拿那帮家伙撒气,可是结果呢?不提也罢,反正一个年仅十二岁的小孩被人追着要他加入黑帮,实在不是一件值得宣扬的事。
反正,他虽然没有上过什么学,但是,他一不偷二不抢——当然偶尔会骗骗人,心情不好会找人练练拳……他,黎殇,总体上说来,确确实实是一个正直而富于朝气的大好青年!试想,他一个大好青年,怎么可以陷入黑社会的泥沼?所以,在他十三岁的时候,他做了一个英名果断的决定,他要离院出走。
走的时候,他的身上带着院长婆婆给的书,常姨给的衣服,小春给的围巾,刘伯淹得酱菜……反正,他背着一个跟他差不多高的包袱,在众人的欢送下,风光的离开了孤儿院。
对于开始另一段人生旅途,他充满希望,想他黎殇,大好一个青年,人见人爱,就连被他打成猪头的人,都会匍匐在他脚下,哭着闹着也要让他做老大,所以,像他这样的人,怎么会没有好前途?
于是乎,在走过无数城市,做过无数工作后,他最后在A市定居,这可是个繁华的大都市,商业发达,市场繁荣,真是……棒透了!就算半夜三更想喝啤酒,也找得到地方!打个电话,不用自己动,想吃什么都会有人送来,真是人间天堂啊!
决定了,他要在这里终老。
不过唯一的不好,住在这里,真的是,太太太花钱了!
所以,他,黎殇,富有志气的大好青年,只得打七八九份零工,啊!啊!啊!怎是一个惨字了得!
“黎殇,怎么今天这么晚哪?”半老徐娘花大姐半眯着眼,懒懒的向打着招呼。
听说这个女人以前是什么人的情妇,后来年纪大了,用从情人那里得来的钱开了一家花店,别看她已经不再年轻,现在追求她的人可真是不少!这个女人可不简单。
“花姐,才一晚上不见,你好像更加明艳动人了,刚才我还念叨呢,怎么今天花姐这么晚?刚想问,你这位美女就开口了!”
“油嘴滑舌!”嘴里念叨着,眼角的笑容却越发明媚了,她年轻是一定是个大大的美女,怕是一笑,男人的骨头都会酥了。
“哎!我那天给你说得那个事,你考虑的怎么样了?”
“什么事?”黎殇一边忙着将货车上的花搬进店里,一边分神回应着。
“你这个混小子,跟我装傻是不是?还能什么事?不就是我们店里的玉容……”她扬起尖翘的下巴,示意的指着店里。
黎殇顺着她的眼神看过去。
一张清秀的少女面孔,在巨大的绿色植物间忽隐忽现,突然与他的眼神交汇到一起,又很快避开,显出一张嫣红的脸。
“我还以为你跟我开玩笑呢?”黎殇挠挠头。
“谁有功夫开玩笑?不是我吹牛,这个姑娘真是又勤快,又听话,要是我有儿子,才不会把她让给别人呢!”
“花姐,花姐,你就饶了我吧!你明明知道的,我一没房子二没钱,谁跟了我不是只有受罪的份,我怎么好耽搁你心目中这么美好的姑娘……”
“可是……”
“不瞒您说,我看上的人可不是她……”黎殇故作神秘的贴近花姐的耳边,“怎么样?咱们也来一段老少配?”
“你要死了!”花姐的脸上一片绯红,嗔怒的瞪着黎殇。
“形象,花姐,注意你的形象!”黎殇大笑着坐上车子,扬长而去。
这份职业,是黎殇喜欢的,很自由,送完货物,他可以驾着车四处闲逛,不用自己掏油钱,不用自己交养路费,简直爽的不能再爽了。
伸手将倒后镜转向自己,黎殇端详着镜中稍有些扭曲的影像,瘦削的脸庞,飞扬的长眉,明亮狭长的眼睛,是少见的琥珀色,或许有外国血统吧?挺直高耸的鼻梁,是他最满意的地方,毕竟经过了这么多次铁拳的考验,还能屹立不倒,足以让他佩服了,如果嘴唇再厚一点就好了,那样看起来会更有男人味,这个样子,真的太清秀了!但是,不失帅哥一名。黎殇自我陶醉中,有时候缺陷也是一种美……这是谁说得?想不起来,但是,管他的,反正自己很帅,是个再真实不过的事实。
第 2 章
夜总会的waiter是目前黎殇最喜欢的职业,薪水很高,又有大把的美女帅哥可看,人生最快乐的事莫过于此,工作之于还可以尽情的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大吃豆腐。
“凯丽,你穿这件衣服真好看……唔,臀部还是这么有弹性……”
“是吗?谢谢了!”
“咦?圆圆,你前几天看起来好像没有这么大吗!什么时候去隆胸了?”
“死人,就不知道说点好话!”
“黎殇,七号台要一打啤酒!”
领班的远远的喊着。
“啊……要开始忙了,又是一个忙碌的晚上……小艾,等我忙完了,再去安慰你寂寞的心灵!”
送去一串飞吻,黎殇挂着灿烂满足的笑容工作去也!
“赵总,您好久没有来了,小倩都问过好几次了……我去帮您把她叫来,另外照例一瓶XO对不对?”
“黎殇,如果你愿意陪我的话,我可是会天天来哦!”
“您确定?我可是只在上面的!”
“……”
没错,我们几乎完美的黎殇,有一个小小的缺点,他只爱男人,不爱女人。
“死老头,竟然敢吃我的豆腐!”
黎殇走进巴台,愤愤的说。心里思忖着,看来今天下班后又可以活动活动筋骨了。
“谁竟敢吃我们小黎的豆腐,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阿亮道出了大家共同的心声。
的确,自从上次黎殇把那个自持有权有势的王某某打到连他的老婆都不认识他的程度后,再也没有人敢对黎殇放肆了。
更奇怪的是,那个王某某不但没有报复,反而跟黎殇称兄道弟起来,动不动,就会请黎殇吃饭,而且即使黎殇总是臭臭的脸,他也乐而不疲,真是个奇怪的家伙。
其实事情的真相虽然有一点点玄,但是也没有传说中的那么玄。黎殇只不过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轻轻松松的潜进王某某据说守卫绝对森严的别墅,轻轻松松的搜出了王某某所有的武器,包括藏在王某某老婆发夹里的……最后轻轻松松的打开王某某的保险箱拿了一些精神损失费,加班费(半夜三更到人家家里),误睡费等等……其实拿的并不多,黎殇还是很讲道理的,于是,所以,王某某再也没有打过报复过来的主意,他既然能做到总裁这个位置,自然不是笨人,他可不想莫名其妙的丢了脑袋。
当然这是秘密。
黎殇不会说,王某某更不会说。于是,王某某的反应看在众人眼里,就显得很奇怪了。
不过还是有些奇怪,王某某的反应。这让我们黎殇同志有些困扰,那位有身份,有地位,也有那么点人才的王某某不是该离他远一点吗?怎么会反而会粘上来?哼,他最好别打什么坏主意,否则……哼哼!
黎殇怕麻烦,但是,他可不怕事,反正,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是他摆不平的,只要他愿意!至少目前是这样。
整个夜总会大概知道点真相的只有这间夜总会的老板了,三十多岁的老男人,偏偏不好好的坐办公室,反而到巴台调酒,不过他的手艺还是很不错的。
话说回来,就算他调的酒难喝到极点,恐怕也没有人敢说,谁让他是老板!
“殇,那个男孩又来了!”
老板发话了,有些看好戏的样子。
清清秀秀的男孩局促的坐在巴台的角落,有一眼没一眼的偷偷向这边看着。典型乖宝宝的样子,跟这里酒醉金迷的气氛十分不搭调。
“卫,你知道,那不是我喜欢的型!”
“咦?我怎么记得你以前带上床的都是这种清秀型的!”
黎殇的手肘没撑好,滑了一下。
“卫,你怎么老是扯我的后腿?”
卫微微一笑,仿佛没有看到他哀怨的脸。
“我道觉得他不错,很纯,比你以前的那些装出清纯的家伙好多了,一看就想吐,不知道你怎么能忍受得了!”
“卫,不要批判他们,那只是他们生存的方式而已,没有那层面具,他们怎么活得下去?”
“我不是在批判他们,我只是觉得你值得更好的!”
卫诚挚的说。
“求求你,别这么对我说话,看,我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黎殇抬起手臂,送到他的眼前。
看着黎殇夸张的笑脸,卫只得无奈的摇摇头,总是这样,每当他想探究黎殇满不在乎的神情下到底隐藏着什么的时候,黎殇总是能打断话题,显然,黎殇不认为他是一个值得信任的朋友。
第 3 章
“卫,别摆出那种表情,你知道我最爱你了,你那样,我会伤心的吃不下饭的!”
黎殇夸张的扑到他的胸前,又揉又搓,卫什么情绪都被他弄没了。
“别挠了,你明知道我怕痒。”卫急忙举白旗。
“知道才挠的!”黎殇奸诈的笑了。然后,他看向那个一脸黯然的男孩,他显然以为他和卫是一对。真是不解世事的单纯小孩,只是那天闲的没事找了几个混混练了练拳,而他不巧正好被那些混混勒索,于是,这个傻瓜就想以身相报。
真是个傻瓜,只是顺便解了他的围而已就把他当成好人,难怪会让人欺负!就算真要以身相报也得看清对象是不?如果幸运傍上个有钱得还有些价值,他?只是个穷光蛋,有什么好的!真是傻瓜,不知道他的爸妈怎么教他的!
想到这里,黎殇变本加厉的蹭向卫的怀里,赶快哭着滚吧,睡一觉什么都会忘记,说不定用不了几天就会忘了他这个人,还会笑自己怎么会看上那么一个家伙。
妈的!这个卫怎么长得,他自己一米七八的个头已经不低了,可是卫硬比他高了一个头,难怪总是一副长辈的姿态教训他!
“黎,他快要哭出来了,你确定要这样作么?”
说话的同时,胸腔也在轰鸣,这种感觉挺新鲜的。
“他真的哭了……不过没事,已经有人去安慰他了,是个男人,真丑……我的店里怎么会有这么丑的人,我是不是改挂个牌子,有碍市容者一律不许进来……”
看着黎殇的背影,卫一个人自言自语着,干嘛掐我?又不是我让那个丑家伙接近那只小猫的。
不过,我这家店明明不是GAY吧啊?怎么同性恋到处都是?卫哀怨中。
“宝贝,原来你在这里啊!我可是找了你好久了!”
黎殇将惊惶中的少年拥进怀里,连看都不看那个丑丑的老男人,会做恶梦的!
丑男人摸了摸鼻子,一声不吭的走开。
这家店虽然美人众多,但是规矩也多,在这里惹事,一定不是个聪明的做法,听说这家店的后台可是惹不得的。
“你只会给别人添麻烦么?”
看到男人离开,黎殇放开怀里几近石化的男孩,虽然个子不低,但是这么纤细的骨架……
“还没成年吧?”
眼泪在男孩清亮的眼中转了转,但是在看到黎殇有些不耐的表情,硬是收了回去。
他乖乖的点了点头。
“那你是怎么进来的?”难道是看门人玩忽职守?不行,他要检举。
“我,我用了哥哥的身份证,我们两人长得很像,所以……”
他羞愧的低着头,为自己欺骗的行为感到不好意思。
黎殇笑了,还会骗人?说明有药可救。
“那你找我做什么?我不是告诉你我不要你报答什么。”
男孩低着头,没有说话。
“好吧,这么说吧……只要你不再出现在我的眼前,就算是报答我了,怎么样?”
男孩低着头,没有说话,肩头却开始耸动……
黎殇头大的看着男孩乌黑的发顶。
“喂!你不是……哭了吧……”
男孩垂着头,呜咽着开口:“我喜欢你……真的……好喜欢你……”
“你喜欢我什么?”只不过一面之缘,能有多喜欢?
“……我不知道……”
果然,黎殇不觉翻了翻眼睛。
“可是,就是喜欢……”
真是个孩子!
“好吧!”黎殇摸了摸男孩柔软的黑发:“其实我也挺喜欢你的,这样吧……如果你十年后有房子有车了,那个时候你还喜欢我的话,我就是你的。”
“真的?”男孩不疑有他,一脸惊喜的抬头看着黎殇。
“当然了!”装纯洁,黎殇一点也不比别人差。
“好,一言为定!”男孩如壮士断腕一般点头:“我一定会做到的,我一定会来找你的!”
终于处理掉了!果真是个傻瓜!黎殇再次下结论。他还不知道自己叫黎殇,而自己自然也不知道他叫什么。十年?不出两年,他们就会成为陌生人。黎殇下着结论,对于刚刚骗了一个纯洁少男的事实,没有一点罪恶感。
第 4 章
“把他骗走了?”卫凑了过来。
“嗯,他不适合我!”
这种纯情小男生虽然有趣,但是后患无穷,他最怕麻烦!
“那么哪种人才适合你呢?”
卫似笑非笑,黎殇的情人很多,来来去去,什么类型的都有,但是貌似清纯型的占了多数。虚伪的家伙!这么喜欢看人演戏吗?清纯,在他们这个圈子里可是最虚假,也最廉价的表演了。这个家伙脑子里到底在想什么?
“适合我的人哪……”黎殇露出深思的表情,然后,深情款款的转向卫:“不就是你吗?你难道没有发现,我看你的眼神是多么深情?”
卫抖掉一身的鸡皮疙瘩,受不了的摇头。
“算我没问!”
他干脆的投降,每每提到深入一点的问题,都会被黎殇轻易挡掉,总是在演戏的黎殇,没有一点认真的黎殇,他到底心里在想什么?卫明白,黎殇并不是像表面所表现的那样简单,这是他的直觉,而他的直觉从未出错。
“卫,别忘了帮我把今晚剩下的食物打包,我要带走!”
“又要喂你那个宠物?”
黎殇不喜欢吃甜食,可是,四天前他开始对店里吃剩的蛋糕,甜品感兴趣,说是给路边一个新认识的某种生物吃的。
“是猫么?好像只有猫爱吃甜食。”
卫不经意的问。
“比猫有趣多了!”黎殇,笑眯了双眼,琥珀色的眸子在霓虹灯的照射下,闪耀着炫目的光芒:“更像一只豹!隐藏在黑暗中的,危险的,食肉动物……可是,却喜欢吃甜食,很有趣,是不是?”
卫看着黎殇薄薄的红唇间,显露出的晶白牙齿,竟有一丝恍惚,难怪他们都说,黎殇的笑容没有人可以抗拒,果然性感灿烂的让人移不开眼。
“卫!你怎么不说话?……卫,你再发呆下去,我可要去找兰兰了!”
“别……”卫急忙回神,他的亲密爱人什么都好,就是爱吃醋,他可不想晚上睡客厅,还是为了一个男人,一个狡猾的坏坯子!不值得!不值得!
黎殇得意的一笑,转过身,靠在巴台上,头枕着自己交叉的双臂。真的很有趣呢!
他想起那天初见时的情景。
那天下班时,都已经是凌晨了,不想回去,就买了一些啤酒和下酒菜,随意的坐在不知是那家店的台阶上,想享受一下自己突然浮现的浪漫情怀,然后,那个家伙就出现了。
动作很快,换作其他的人可能以为那一闪而过的黑影是自己的错觉,可惜,黎殇不是其他人。
他在黑影闪过的同时,也伸出手,没办法,这纯属反射行为,不经大脑的。如果给他时间考虑一下的话,他一定……一定会跟着他,看那个家伙是混哪里的,竟敢抢他的东西,然后,再将他修理的再也不敢打他黎殇的主意——当然以上只是玩笑!
事实上他想知道的是,有这样身手的家伙为什么要惹他?到底,他,有什么企图?
但是,他还是动了,在那一瞬间,伸出了手,握住了另一只手,宽大的,有力的,瘦削的,粗糙的手,一只不属于他的手。
然后他抬头,对上一双蓝莹莹的眸子,仅此而已,不过几秒中,黑影已逝,同时消失的,还有他刚买的,冒着热气的烧鸡!
这个事实黎殇还是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因为他看到了一双世界上最美丽的眸子,蓝的没有一点杂质,晶莹剔透……甚至不像人类,警觉的,锐利的,充满了野性。
如果不是刚刚手下感觉到的的确是一只人类的手,黎殇真的会以为那是一只危险的肉食性动物,那种危险的,原始的气息,充盈着嗜血的戾气,那种黑暗的气息,让黎殇全身的细胞都振奋起来,好久没有这种感觉了,这种熟悉的感觉,潜藏在黎殇内心深处的,嗜血的感觉。想打败他!想让他匍匐在自己脚下!从心底涌出的呐喊声让黎殇全身充满了斗志。
但是,等等……那个家伙到底是来干什么的?如果是想挑衅他为什么要选择偷走他的烧鸡这种可笑的方法?而且,他的眼神虽然危险,但是却没有杀气……黎殇沉默。或许,大概,可能……那个家伙只是为了烧鸡而来,无视于他这个大帅哥,无视他非凡的身手,只是为了偷一只二十块钱的烧鸡?
在经过寻找,等待,开口大骂等一系列复杂的操作后,黎殇郁闷的确定,那个很不简单的家伙似乎真的只是为了那只烧鸡!
黎殇觉得自己的自尊心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好吧,不管他是谁,一定要找出他,让他知道自己惹到了什么人。哼!等着哭吧!
黎殇这么想着,但是,他的心里清楚,那个他连脸都没有看清的家伙绝对不是个简单的人,那样的速度,逃走后没有留下一点痕迹,没有严格的训练,没有过人的天分,是不可能达到的。
黎殇很少对事物产生好奇心,但是这次……
黎殇看着墨黑的夜空,他想知道,那个人是谁!
第 5 章
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东西,只要存在,自然是有迹可循,包括那个在黑暗中活动的危险家伙。
“好奇怪,我昨晚上挂在窗口的腊肉,怎么不见了?……”
“听说有人在房后的巷子了看到鬼了,好恐怖……”
“我家窗台边放着的肉汤失踪了……”
“我给猫晾在窗口的干鱼不知被谁偷去了……”
黎殇将这些家常闲聊话听到耳中,脑中已经有了初步的印象。一个身手奇快,形如鬼魅的……贼,还是个只偷食物的贼!
原来所有人的魅力在那个奇怪家伙的眼中都比不上食物啊!黎殇的心情有一点好转。
但是,黎殇更好奇了,这个人到底想干什么?
于是,黎殇就在那个家伙常常出没的地方钓鱼。这是个极笨的方法,但是黎殇太懒了,他能想出这个方法已经该偷笑了。况且,不是黎殇吹牛,他要做的事情还没有做不成的,即使这是个笨办法,对那个家伙,足够了。
放下鱼饵后,黎殇在墙头找了个视野开阔,通风良好的地方开始睡觉。
仲夏的夜晚,微风拂面,享受一下以天为被以墙头为床的感觉还是挺不错的。
看来当初迷上小龙女……的睡觉方式而刻意训练出的睡觉本领,在紧要关头还是起了不少作用,虽然睡在一根单薄的绳子上,他的确是无法做到——这一点要声明,他黎殇可是个身体健壮的堂堂男子,体重一百三,小龙女用得绳床怎么可能适合他用,会断掉的,好不好?所以,绝对不是他学不会,而是客观因素不允许!
这样过了四个晚上,什么事也没有发生。黎殇也不急,反正他在墙头睡得挺舒服,这里不是他睡过的最差的地方。至于鱼饵吗!早上当作早餐吃掉就好了,浪费是很可耻的。
第五天晚上,终于有动静了。黎殇暗自窃笑,表面上却不露声色。其实那个家伙已经出现两个晚上了,在另一个角落观察着他,真是个狡猾的家伙。但是,黎殇并不担心他会伤害他,不提自己对自己的能力有多自信,只是听邻里传言,就能看出这个看似危险的家伙只要不主动惹他,他就不会主动攻击别人,而自己只是好奇,并没有恶意,那个家伙应该感觉得出。
那个家伙在看他,而且离得很近,黎殇虽然暂时不打算有什么举动,肌肉仍然反射性的绷紧了。这是他多年以来养成的直觉反应,对于危险的事物,他的身体一定是先于头脑作出反应,纯属直觉,却救了他许多次。那个家伙绝对危险,即使这不是他的本意,也是他的本能。
他选择的位置总是很隐蔽,可以隐藏他全部的身形,相比较起来,黎殇则是像暴露在太阳底下一样。但是黎殇并不在意。
自然的躺在墙头,虽然环境着实简陋,但是黎殇的神情却自然的如在星级宾馆。他大大方方的看向那个家伙隐匿的地方,就像面对的是多年的老朋友一样。
黎殇钓得鱼是什么,那个家伙非常清楚,黎殇自然明白,但是黎殇也明白,在确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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