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霁血番外 一个神经铲童的自白-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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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me : 霍湮 Date : 25…04…2005 19:10 Line : 673 Read : 60
'1851' RE : 霁血番外 一个神经病儿童的自白
《【霁血番外】一个神经病儿童的自白》1
左看右看,没人了吧?没人我扔垃圾出来了~嘿咻~ by 霍湮
我胡汉三回来了……
献上垃圾番外一篇,一个纯真小孩被骗全过程。看过算过啊,闪了。
1
从小我就知道自己根别人不一样。
不是说我缺胳膊少腿或者有什么特异功能,而是指我大脑的构造跟正常人不同,让我一度怀疑自己有病。
在别的小朋友还缠着他们父母讲床头故事的时候,我已经啃完了四书五经。不要以为是我爸妈栽培的,他们在看到我床底下那一大摞线装书时,表情比被我不小心看到他们做爱还惊讶。书是隔壁邻居搬家时候我自己去要来的。老妈还没听我把《论语》背完就一把搂住我,一口一声乖儿子。老爸在边上抓耳挠腮:嘿,想不到纪家还出了个神童。
当时我不明白“神童”是什么意思,偷偷用老爸的电脑上BBS一问,原来是神经病儿童的简称。我的猜想得到证实:我真的有病。
这个阴影伴随了我整个童年,期间我读了许多神经学和心理学方面的书,渐渐明白我这种病是绝症,由大脑皮层的超常规发育引起,不过对健康没有多大威胁。于是我坦然,虽然有时候周围异样的眼神还是会让我觉得不自在。
爸妈倒是好像很高兴我得了这个病。经常给我买五花八门千奇百怪的书,等我到了适学年龄便联系了市里最好的中学打算让我直读。我跟他们谈了一晚上,最终得到让步:我可以读我向往的小学,但得从三年级开始。其实我坚持背后的理由很简单。许多书上说,过早进入高年龄层学习生活容易让孩子形成孤僻的性格。我只是不希望自己病上加病。
我打心底喜欢学校,虽然那些课程对我而言几乎没什么意义。我只是喜欢看同学们一张张天真灿烂的脸,因为那样的笑容早已不会在我脸上再现。由于跳级的关系,再加上我发育的比较晚,一直到高中我在班里都偏矮小。我努力做到不引人注意,每次考试也都故意写错一两个答案,成绩平平,处在最不被老师关照的中间地带。尽管如此,我的人缘却很好,喜欢接近我的人都说我有一种给人安定的力量。所以,我有很多朋友,但却没有谁能推心置腹。我以为是我的病让我倘不开心,但后来我知道,知心人,只要有一个就够了。
高中毕业前,我自学完了心理学本科课程。尝试性地写了篇研究论文寄给在北京某著名高校挂职的中国心理学泰斗,当然,是通过匿名的电子邮件。后来那位教授回信表示虽然我的选题有些浅显,不过观点新颖思维缜密。他对我很感兴趣,希望我能去他那里做研究。我对着显示屏笑了笑,按下删除键,然后拆开手边T大经济学系的录取通知书。
爸妈不能理解我为什么退求其次。我告诉他们,我只想做个普通人。
我一个人背着简单的行囊北上,靠编程和炒股赚取的零用钱足够我挥霍。然而象牙塔中的经济学令我有些微的失望。大一下半学期,我开始辗转在各系的旁听席上,但无论什么课程的学习我都不必付出太多的努力,即使有所领悟也丝毫不会觉得欣喜。
生活好像突然没有了目标。我问自己,除了读书我还会什么?我为了什么活在这世界上?对我而言,什么是价值,什么是执着,什么又是希望?
我知道我的病加重了。一直以来尽力让自己淡然,不悲不喜无欲无求,却还是敌不过想体验活着的欲望。虽然我明白我这种人是不能有欲望的,一旦有,那精神就会愈发的不正常。
我开始做许多事来分散注意力。接双倍的工作,在城市里四处闲逛,甚至以前从未考虑过或者说不屑考虑的,到别人店里打工。
不过那是间很特别的店。店名素心居,专营玉器,店主是位气质特别的年轻女子。因为受父亲的影响对玉石有特殊的好感,再加上种种机缘巧合,我便成了素心居的店员。很神奇的,当我跨进店门的时候,心居然能安定下来,尤其是那位叫做秦相侯的主顾到访的时候。按照他的说法,这叫缘分。
“哟,打工时间还不忘用功学习那?”门口有把嗓音朗朗入耳,调皮得不像一个三十七岁的男人该有的。
我已经习惯了这个人的随时到访,合上笔记本电脑,朝他客气地微笑:“秦先生来得不巧,胡老板她还没回来。”
“我知道。霞儿没个一年半载是不会回来的。”他走过来坐到我对面,手肘支在檀木桌上双手托腮,做出一脸伤心表情,“我说小纪啊,咱们都那么熟了,什么时候你能不再用先生两个字称呼我啊?”
“……对不起,我不习惯。”我只能抱歉地笑笑,然后转移话题,“那么秦先生今天来是需要什么吗?”
对面那张脸似乎又垮了一些下来。
事实上他是个十分英俊的男人,眉眼长得很有气势,身材也很挺拔丝毫没有发福,初见的时候我以为他不足三十。报刊专访爱用“钻石王老五”这个词帮他打标题,撇开身价不谈,他的确有令女性着迷的本钱。
只不过这人的个性实在令人……呃,至少让我有些哭笑不得。用一个词来概括:随性。
“没事就不能来坐坐么?”他大叹一口气,手一伸把我的电脑拨了过去就要打开,“刚才做什么那么专注?我在门口看了你半天你都没发觉。”
我一掌拍在机盖上按住。他一缩,看看我,随即咧开嘴笑:“难道是写给我的情书?”
我忍不住笑出声。情书?他真有想象力。我只是不希望被他看到我的胡言乱语罢了。我不习惯被人了解,就好像我不习惯亲近别人一样。
“只是些人生感言,胡乱写的。”
他定定看着我,突然没头没脑说了句:“你啊,还是爱去想些有的没的。”
我不明所以的看着他,只从他表情里读出一丝与他气质不符的沉静,这时候的他才有些显出他这个年龄该有的睿智。
他又咧嘴笑,伸长手来揉我头:“傻瓜,过去的没必要想,将来的想了也没用,不如看着现在,那才是最真实的。”
如此豁达的人是怎么在这尔虞我诈的社会取得今天的成就的?
我好奇起来,随口问道:“秦先生的人生目标是什么?”
“目标?”他抓抓头,嘿嘿地笑,“过理想生活吧。有大把钱花,有美人可以欣赏。”(叹气,猴子毕竟是猴子啊……)
我瞪着他愣是一口气没接上来。没进取心到他这个地步还能事业有成,我算开了眼界。
“咳,这算是活着的理由?”我追问,潜意识里希望他能给我一个合意的答案。
他却闭上一直咧着的嘴,突然不说话了。
我以为我说错了什么,也就不好意思再开口,有些抱歉地看着他。这问题的确是我有所唐突。
沉默中,他垂下眼淡淡一笑。
“我活着,是为了等一个人。”
胸口似乎被鞭子抽了一下。他的表情犹如晴朗天空中突来的一场阴霾,无端令我郁闷。
“等到了么?”
他点点头,看向我。琥珀样的瞳仁里有一种深刻而沉溺的东西,那是我看不明白的。
“我已经见到他了,但是我还在等。”他扬起嘴角,笑容一扫脸上阴郁,“我在等他重新爱上我。”
有什么随着他咒语般的一句话一起撞到心里去了。我面对他的凝视竟然移不开视线,就好像第一次见面时那样,连心脏都被灼痛。
潜意识里清楚认识到,我还是我,只是身体里某个部分起了变化。
尽管曾经热衷于心理学研究,但爱情这个词于我来说依然陌生。故事里王子对公主的一见钟情经理论证明身理需求大于心理需求,然而那算是爱情;白头相对执手偕老也许习惯与默契多过于激情,然而那也是爱情。怎样的感情可以叫爱?我不明白。或许正因为我不懂,才轻易被感动了,感动于那个人对爱情的执着。
十七年来,不是没有女孩子向我示过爱,但对其中任一我都没有心理与生理上的反应。由于早已习惯在人前淡然处之,我的内心也很少会被撼动。所以我不知道,这样的感动算不算爱情……
午夜,寝室里仍然热闹着,却不是我能融入的。我带着混乱的思绪,决定出去走走。
背后响起铁门上锁的声音,我踌躇了一下,走到街边拦了辆出租车,报了个常去的酒吧名字。
我不喝酒,但却喜欢看别人喝酒。尤其是心情不好的时候,看看那些人醉生梦死,倒也能安慰自己并不是唯一无为的一个。
酒吧门口停着一辆银灰色宝马,一边蹲着个人正掏心掏肺地呕吐。
秦相侯!
我甩给司机五十块钱头也不回的跳下车,冲到那人跟前拉起他,摸出手帕递上。
他刷白脸自顾自吐着酸水,缓了半天才抖着手接过手帕,没抹两下手一松又给掉地上了。惺忪两眼看我好一会儿才认出我是谁。
“小纪啊?哎……那什么,我没事……”
瞎了眼的才看不出他有事呢!这是往死里喝啊!那张表情无辜的脸让我莫名火起。我摸出他口袋里的车钥匙把他塞进汽车后座,自己座上驾驶席,忍不住一拳擂上方向盘:“说,住址。我送你回去!”
他喘了两口,指指仪表盘边上的液晶显示器,全球卫星定位。好家伙,果然是精英备车。一脚油门下去,三秒内加速到180码,无视路况照着显示器上路线飞驰。
后座上又一阵干呕声。
“纪,哎,那谁,没忘了考驾照吧?怎么还跟F1似的……”
“去年刚拿。”我不跟他计较他那些不恰当的用词,心里止不住地气闷。
一路上我试图静下心来分析自己的心理,他却在后面一直折腾。好不容易到他家楼下,他跌跌撞撞自己下了车,没走两步就往地上趴。我架起他走进电梯间,他还有点意识,朝我伸了五个手指。
“五楼?”
他想了想,伸出另一只手,再加上三根。
我连拖带抱把他弄进电梯,按了八楼。好在他不重,瘦的跟猴似的,白长那么多身高。
这家伙还是不懂得照顾自己。搂着他没几两肉的瘦腰,我被自己心里突如其来的念头唬得一愣,这样责备得心情,竟像是对熟捻已久之人自然的流露。
甩头不作多想,拿钥匙开了他家房门。房间亮起灯的同时,似乎有一团白影自墙角一闪而过。我没在意,把他往沙发上一扔,进浴室随便找了条毛巾盖在他脸上。他烂泥一样瘫着,嘴里含糊呢喃。我站在沙发前看了他一会儿,确定他不会再闹了,便转身打算离开。电话偏偏在这个时候毫无警兆地响起。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起来。
“猴子你没事吧!不是说去吹吹风怎么吹着吹着人就不见了?我跟老赵找你半天!喂喂……醉死啦?说话呀!”
这个……应该不是打错的电话。我清清喉咙问对方:“请问你是找秦相侯先生?”
线那头的呱噪嘎然而止。我喂了两声,那人才再度开口:“你哪位?”
“我,呃,他一个朋友。碰巧看见他醉在路边,就把他送了回来。”
那人“哦”一声,立刻又一通话鞭炮一样砸下来:“唉,还真辛苦你了。这猴子酒品不好,酒量又差,今天被人摆了一道,挺不住了。这一晚有的折腾,我先跟你打个预防针。啊对了,他要醒了告诉他我和老赵已经把金胖子搞定了,明天下午还有个会,让他别睡过头。那就这样了,我代表公司先谢谢你。改天让猴子请你吃饭,拜拜。”
不等我接话,那头“吧嗒”挂了。
我苦笑,猜想那或许是他的助理,敢情他们今天是谈生意呢。谈生意谈到酒吧?真是怪老板怪助理外加怪客户。
这通电话一接,我立即变得肩负重任,今晚倒也不得不留下了。沙发上某只醉鬼突然蹦起来往浴室冲,我只好跟进去,他边吐,我边帮他洗脸,最后干脆让他就着水龙头冲凉。
别怪我粗鲁,实在是因为没有照顾醉鬼的经验。看他一身狼狈,湿嗒嗒沾了不少秽物,于是我认为该让他洗个热水澡换身衣服。
热水倒是随开随来,很快放了一浴缸。我把他身上的西装衬衫丢到一边,却在解他皮带的时候突然别扭起来。都是男人,他有的我也有,可我还是没敢多看,三下五除二让他躺进浴缸,自我感觉逃一样跑出去帮他找睡衣。半天才从他卧室衣橱深处翻出一件维尼熊印花的棉布睡衣,显然这人平时不常穿。莫名地,脑海中想象出他笑得一脸奸诈地说:我平时爱裸睡。顿时一阵血气上涌,禁不住脸红。
再进浴室时却惊出我一身冷汗。他整个人居然沉到浴缸底部,躺着一动不动。要不是看到还有气泡自他鼻孔冒出来,我真要以为他呜乎哀哉了!手脚并用把他打捞上来,幸好还有呼吸,也不敢让他继续洗了,半干不湿地把他塞进那套有些嫌小的睡衣,一路拖进卧室扔上了床。
一抹脑门全是汗。以为暂时能松口气了,不料他这时候又高一声低一声开始叫唤。
要水,我送了一杯到他嘴边,大半让他喷在了我身上。
一会儿喊热,我找不到空调遥控器,只能帮他用扇子扇风。
一会儿又喊冷,我把能盖的统统压到他身上却被他拳打脚踢掀到一边。神智不清的他好像要找什么东西,双手不停摸索,最后拽住我的手整个人都往我身上蹭,险些掉下床。
不得已,我只能自动爬到他身边给他当抱枕用。好在他的床够大,能让我将就一晚上。
就着样他终于安宁了。除了时不时含糊地喊着一个名字。开始我以为他叫的是我,因为发音听起来实在很像。但我知道那绝对不是纪煦尹三个字,因为他对那个名字说:“你再敢不打招呼一个人跑路,看我下辈子还理你!”
他喊的,是他一直在等的人。
枕在我胸口的他呼吸逐渐均匀,我却睁眼瞪着天花板了无睡意。心情意外地复杂,有些悲哀,掺杂着喜悦,期待而忐忑。心口有许些滞闷,感觉有许多话要说,却什么也说不出口。
天朦朦亮的时候,我才迷迷糊糊打了会儿盹。醒来时被近在咫尺瞪得老大的一双眼睛吓了一跳。
“你醒啦?”我慌忙坐起来,意识到自己不经主人同意就留宿实在欠缺礼貌,一时有些手足无措。
他直直看了我好一会儿才哑着嗓子说:“帮我拿点退烧药,药箱在床头柜里。”
我一惊之下去摸他额头,竟是滚烫的。
“怎么烧起来了!我送你去医院。”我慌慌张张想拉他起来。他无力一笑推开我的手,指指床头柜说:“没事,大概是昨晚上洗澡时候受的凉,吃了药发身汗就好了。我不太喜欢医院那种地方。”
他的话不由让我脸上发热,强烈的负疚感伴随而来:“昨天晚上你都知道?抱歉,我不太会照顾人。”
他抓抓头,不好意思笑笑:“知是知道,不过基本上行动不受大脑控制。我酒量不好,还没谢谢你送我回来呢,不然我说不定就横尸街头了。”
我知道他是安慰我。拿了药倒了水送到他手里,他手一软差点就把水泼了。一量体温,39度7。我执意要他去医院,他死活不肯,嚷嚷着要去上班,还赶我回学校上课。我一气之下甩手就走,临跨出门槛之际却听见他长叹一声,自言自语了一句:“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傻?要留下他不过一句话,我却希望是因为另一个理由。”然后是他招牌式自我解嘲哈哈一笑,接着咣当一下,有重物坠地。
我重新折回他的房间,帮他拾起地毯上的杯子,抹干水渍,把他摁回床上掖好被角。
“在你病好之前,不介意我留在这儿吧?”我问他。
“不需要。”他顽劣地扬起眉毛,“内疚吧?内疚死你!”
他的脸烧得酡红,眼睛却是晶亮的。我心里一动,不由自主伸手帮他把额前凌乱的头发轻轻理到脑后。
“内疚是另一回事。我要看牢你,因为我担心你。”
他笑起来,露出一口整齐的牙齿:“你好像把我当小孩。”
“的确,有时候我会有你小我许多岁的错觉。”
他大笑。笑着笑着,便看着我不说话了,那表情就像上次说起他爱人的时候一样。这次,竟然让我鼻子发酸。
2
最后我还是说服秦相侯去了医院。在他挂盐水的空挡回寝室收拾了些细软,顺道买了两本保健食谱。直到接他回了家我才想起告诉他昨晚上的那通电话。
他不以为然,俨然不把工作当回事,吊儿郎当地说:“一切有小麒担着,还有老赵在,不用我操心。”然后开始滔滔不绝地跟我讲他的特助兼大学死党董麒的英雄事迹,包括那个人尽皆知的外号董小脚,只因他不仅人矮,脚也不是一般的小。讲完董麒又讲老赵。那是他在江西旅游时遇到的一个司机,老实巴交和他一见如故,正好他缺个专用司机,就给顶上了。说到江西,他一脸怀念地告诉我在那儿还有两个铁哥们,一起出生入死过,割头换颈的交情,只是自他们结婚以后来往得便不太勤快,距上次见面也快两年了。
我静静听着,从他得感慨中听出他的寂寞。这样的话他该是好久没和人畅快地说过了,直到药力上来,他才住了嘴昏昏睡去。我坐在床边呆呆看了他好一会儿,心里有些不平静,却又说不清道不明。
拿着菜谱往厨房走,想让他吃点什么补补,一进去却被眼前的东西吓了一大跳——
一头银白色的动物窝在厨房一角,正在啃我刚买来的鸡!
好在那鸡已经是杀好了的,不至于鸡毛鸡血满地。但一只长嘴尖耳的食肉动物突然出现在民宅里,一时间让我觉得诡异非常。这个秦相侯连养的宠物都是那么奇怪。
仔细研究之下,我确定它是一头狐,体格比黄鼠狼大一些,但比狼犬要小。它看见我走近便停止进食,竖起脖子静静地望着我。然后那对清澈幽深的眸子微微眯起,似乎在冲我笑,笑容似曾相识。我告诉自己狐狸是不会有表情的。
地上那只鸡绝对是不能再利用了。我叹口气,转身从冰箱里拿出两个鸡蛋。炖个蛋糊吧,虽然还需要尝试。
再去看那只狐狸的时候,它已经无声无息地离开了。墙角只留下几块碎骨,证明我刚才不是看花眼。
两个小时候后我实验成功,作出了一碗色香味俱全的炖蛋。先前的失败品我秉承不浪费粮食的原则统统扫进肚里,暗暗发誓从今起再也不吃炖蛋。
秦相侯已经醒了,半倚在床头。看到我万分小心地把碗交到他手里的时候还不忘调侃一句:“我的厨房还健全吧?”
我不理会他嘴贫,注意力集中到蜷在他身边的那只奇异的狐狸身上。
“霞儿,你让开,给小纪坐!”他隔着被子踢踢狐狸,狐狸纹丝不动,别过头丢给他一个白眼。我惊讶于自己对动物表情的丰富想象力和秦相侯对它的称呼。
“怎么,你的宠物也叫霞儿?”我记得这个名字是素心居店主的昵称。我知道他们之间的交情不一般,然而替自己的宠物取这样的名字,其中的暗示不言而喻。我不想八卦,却不由自主。
他微微一愣,抓抓头:“啊,霞儿不是出远门了么,临走时托我照顾它来着。我图方便就这么叫它了,其实叫它吃白食的应该更合适。”
狐狸好像听懂了他说的话,朝他猛呲牙。他咧开嘴回敬,然后一脚把狐狸扫下了床。看样子他恢复得挺快,已经有力气和宠物打架了。狐狸忿忿地咕噜两声,蹭到我脚边有要我替它出头的意思。我忍不住笑,蹲下身让狐狸爬到我腿上,抚摸它缎子样光滑的皮毛,有种老朋友般的熟捻油然而生。
“这是什么品种?野生的吧?”我问他。很少有人拿狐狸当宠物养,这样银白的狐狸更是少见。
他瞄了眼我腿上的狐狸,笑得神秘兮兮:“这是珍品,全世界只剩这一只了。你看它的尾巴就知道它有多奇怪。”
狐狸赶紧把尾巴紧紧藏在肚子下面,楚楚可怜地望着我。他又在一旁怂恿:“霞儿你害什么羞,他又不是外人。”
好奇之下我把狐狸整个抱了起来,它的秘密也就跟着暴露在空气中。原来它的尾巴竟然是开岔的,蓬成一团并不引人注意,但仔细一数,这个小家伙居然长了九条细细长长的尾巴!我突然想起山海经中关于九尾狐的描述。
某人在床上贼笑,还故意压低嗓音制造恐怖气氛:“其实啊,它是狐狸大仙,半夜会变成美女出来吃人哦!”
我与狐狸同时白眼他。小家伙从我手里挣开去,恶狠狠蹦到他肚子上一坐,他惨叫一声低头认错。
狐仙什么的我并不相信,不过这只狐狸十分通人性却是事实。而且它似乎很喜欢跟着我转,才一天时间我便跟它混得很熟了。
晚上秦相侯烧退了些,我按照食谱精确制造的清淡小菜也被他吃个精光。手机接到导师的一通电话,问我今天怎么没去他那里报到,他的数据库还等着我帮忙重建。我敷衍两句说我病了,过两天再去帮他。收线后秦相候问我不去上课会不会有影响。我告诉他我有系主任做担保,而且大学四年的学分我已经快修满了。他一愣,笑着问我有没有去测过智商。我说小时候自己简单测过,也就200左右。
他听完就问我:“为什么选择上T大?”
这个问题的答案我一年前就曾经毫不犹豫地给出过。我笑笑,为什么他们都认为我应该和普通人不一样呢?
不等我回答,他又自顾自问:“毕业以后打算做什么?找份稳定的工作,然后取妻生子,然后老死床榻,就好像普通人一样,即使湮没在人群里都不会有人注意,是么?”
他的话并不尖锐,却直直戳进我胸口。没错,我一直就是这么打算的,就想一种与生俱来的执念,一心一意的平凡。然而在他的目光下,我才发觉自己原来并不如想象的坚定。
我有些僵硬地点点头,问他:“这样不好么?”
他微微一笑:“那你告诉我,你快乐么?”
完全无言以对。十七年来我衡量事物的标准从来都是对的和错的,而并非喜欢的与憎恶的。快乐么?答案很有可能是否定。我看着他,这才明白岁月带给人的东西并不一定会在表面上显现出来,他思考的洗练而直接,往往切中要害。
冷不防他抓住我的手一带,把我拉倒在他怀里,然后牢牢拥住我,好像预先知道我会起来逃开。我吓了一跳,却抵在他胸前动弹不得,耳边隐约有他不稳的心跳。
“被你气死!从来都只知道做那些自认为对自己和别人有好处的事情,却不考虑能不能让自己快乐,你真是个彻底的傻瓜,几辈子都改不掉。”
我知道自己这时候应该很有礼貌地起身找个借口离开他床边,然而心里满溢的情绪却让我动弹不得。人与人之间的了解可以深入到何种层次?是不是连心里最角落那块已经发霉的泥土都可以拿出来晒干?
留在秦相侯家里或许是个错误的决定,然而至少我现在的心情是愉悦的。我抓着被角默默地想。
有一个能懂得你心思的人感觉很奇妙。至少你会发觉这个世界不再片面,有个人与你有想通思想,认可和否定同样的事物,甚至能改变你的生活态度。秦相侯是除了我父母之外唯一能影响我的人,若说缘分,未免有些荒诞无稽,但除了用着个词,我无法解释我们的相遇,正如在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他远见卓识的断言。
临睡前,我在笔记本电脑里敲下这样一段话,便想起他送我的见面礼。名叫霞儿的狐狸蹲在我脚边,紧紧盯着我手里的古玉。我把它抱到腿上,对它说:“霞儿,玉虽然是顽石,却见证了几百年的悲欢离合。它已经不单单是一颗石头了,它是一颗心。你说,秦相侯为什么就这么把一颗心送给了我,而我该不该回报给他同样的心?”
狐狸用湿润的鼻子蹭我的脸,眼睛湿漉漉的,似在表达某种感情。我笑笑,觉得自己向只动物追问答案,在行为上显然已经遭到了秦相侯的毒害。揉揉它耳朵放它下床,它便一路小跑出了客房,尾巴一甩带上了门。
第二天我起了个大早,怀着无比的愉悦和高涨的热情到便利店买早点。初秋的晨风有微微的瑟,但阳光洒在身上仍然能让人觉得温暖。我捧着热乎乎的肉包子走在马路牙子上,轻盈地玩起平衡游戏。然后路边的一对母子引起了我的注意。
通常情况下我很少会去注意路人,然而这对母子却让我忍不住多看了两眼。不光是因为他们出色的外表和复古的装扮,还有他们身边夸张的大包小包。看样子似乎迷了路,母亲茫然四顾,边上十来岁的儿子看着地图做指挥。
鬼使神差的,我走了上去。
“请问有我帮的上忙的地方么?”
女子警惕地回过头,先是一愣,然后有种很奇异的表情在她晶亮的眼里扩散开来。我被她那种直勾勾的眼神看得心里发紧,尴尬地笑笑:“我看你们似乎需要帮助才来问问,并没有恶意。”
女子眨眨眼,突然灿烂一笑:“十几年没来,这里变化太大,我都不认的了。”
她儿子在边上小声插嘴:“娘,别乱对男人笑,不然爹又要说我没管好你。”
我呆了呆。现在的孩子都这么语出惊人么?
女子给了儿子一记暴栗,趁儿子抱头喊痛的时候冲我又是一笑:“抱歉,小孩欠家教。这位小兄弟知道丰园28号怎么走么?”
我又是一愣,脑中第一反应是秦相侯老爱挂在嘴边的一句“人生何处不相逢”。
“我带你们过去吧,正巧我最近暂住在那里。”看看那些笨重的行李,我出于好人做到底的原则帮忙提过一只体积庞大的旅行箱,示意他们跟我走。
一路上,这母子两人拉拉扯扯悉悉嗦嗦不知在说些什么,我走在前面觉的有些不自在。很快到了秦相侯家楼下,门牌上清清楚楚写着丰园28号。
女子抬头看看了门牌,又看看我,然后微笑着朝我伸出右手:“谢谢你。认识一下,我姓马,我儿子陈飞楠。”
一般指个方向带个路,对方说声谢谢从此人海茫茫,我还从来没遇到过像这对母子这么较真的。但出于礼貌我还是跟他们分别握了手,感觉有些好笑。
“不用客气。我叫纪煦尹。”
马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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