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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无泪-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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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使人生有所谓黑色喜剧,此刻发生在男孩身上的,就是一出黑色喜剧。他不能取笑男孩读这本书,这件事本身并不好笑。但是,男孩选择了这本书,实在旁观的人哭笑不得。
  “原来你喜欢赤川次郎。”徐宏志说。
  男孩吓了一跳,马上换上一副冷面孔,一边看一边不屑地说:
  “谁说我喜欢?我无聊罢了!写得很差劲。”
  “我觉得他很有幽默感。”
  男孩眼睛没看他,说:“肤浅!”
  “这本书好像不是你的。”他说。他记得这本书今天早上放在邻床那个十一岁的男孩床上。那个圆脸孔的男孩这时候睡得很熟。
  “我拿来看看罢了!你以为我会去偷吗?”男孩的语气既不满也很提防,又说:“我才不会买这种书。”
  “原来你不喜欢读推理小说,那真可惜!”徐宏志说。
  “可惜什么?”男孩好奇地问,脸上流露难得一见的童真。
  “我有一套日本推理小说,可以借给你。不过,既然你没兴趣……”
  “你为什么要借给我?”男孩狐疑地问。
  “当然是有条件的。”
  “什么条件?”
  “以后我帮你打针,你别再捣蛋。”
  男孩想了想,说:
  “好吧!我喜欢公平交易,但你的技术真的要改善一下,别再弄痛我。”
  徐宏志笑了。他希望男孩能爱上读书。书,可以慰藉一个人的灵魂。
  男孩果然迷上那套推理小说,这些悬疑的小故事是他们友谊的象征。每次徐宏志去看他的时候,男孩依然是口不对心,依然爱挖苦他,却是怀着一种能够跟一个成年男性打交道的骄傲。
  后来有一天,他去看男孩的时候,发现气氛有点不寻常。
  两个病房护士搜查男孩的床。原来,圆脸男孩的手表不见了。护士自然会怀疑这个小偷的儿子。为了公平起见,她们也搜其它人的床,但只是随便搜搜。男孩站在床边,样子愤怒又委屈,眼睛并未朝徐宏志看,仿佛是不想徐宏志看到他的耻辱。
  徐宏志想起圆脸男孩这两天都拉肚子,于是问护士:“你们搜过洗手间没有?”
  结果,他在圆脸男孩用过的马桶后面找到那枚价值几百块钱的塑料手表。
  给人冤枉了的男孩,依然没看徐宏志一眼。他太知道了,因为自己是小偷的儿子,所以大家都认为手表是他偷的。这个留在他身上的印记,就像他手背上的伤疤,是永不会磨灭的。
  “他手背的那个伤疤,不是普通的虐儿。”回到家里,徐宏志告诉苏明慧。
  “那是什么?”她问。
  他一边在书架上找书一边说:
  “可能是他爸爸要训练他当小偷,他不肯,他就用火烧他的手。”
  “这个分析很有道理呢!华生医生。”她笑笑说。
  “找到了!”他说。
  他在书架上找到一套手冢治虫的《怪医秦博士》,兴奋地说:
  “你猜他会喜欢这套漫画吗?”
  “应该会的。”她回答说。
  他拿了一条毛巾抹走书上的尘埃。她微笑朝他看。她爱上这个男人,也爱上他对人的悲悯。他是那么善良,总是带着同情,怀抱别人的不幸。
  是谁说的?你爱的那个人,只要对你一个人好就够了,即使他在其它人面前是个魔鬼。她从来不曾这样相信。假使一个男人只关爱他身边的女人,而漠视别人的痛苦,那么,他真正爱的,只有他自己。一天,当他不爱她时,他也会变得绝情。
  她由衷地敬重这个她深深爱着的男人,为他感到骄傲。因为这种悲悯,使他在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比她高尚。她自问对动物的爱超过她对人类的爱。她从来就是一个孤芳自赏的人,比他自我很多。
  她只是担心,他的悲悯,有一天会害苦自己。
  他把《怪医秦博士》送给男孩。男孩把那套日本推理小说找出来,想要还给他。
  “你喜欢的话,可以留着。”他说。
  “不用还?”男孩疑惑地问。
  “送给你好了。”
  男孩耸耸肩,尽量不表现出高兴的样子。
  “将来,你还可以读福尔摩斯和阿加莎。克里斯蒂。他们的侦探小说才精彩!”徐宏志说。
  “谁是阿加莎。克里斯蒂?”
  “她是举世公认的侦探小说女王!不过,你得要再读点书,才读得懂他们的小说。”
  男孩露出很有兴趣的样子。
  “读了的书,没有人可以从你身上拿走,永远是属于你的。”徐宏志语重心长地说。
  男孩出院前,他又买了一套赤川次郎小说给他。他买的是“三色猫”系列,没买“小偷”系列。
  男孩眉飞色舞地捧着那套书,说:
  “那个手冢治虫很棒!”
  “他未成为漫画家之前是一位医生。”徐宏志说。
  “做医生也不难!我也会做手术!”男孩骄傲又稚气地说。
  徐宏志忍着不笑,鼓励他:
  “真的不难,但你首先要努力读书。”
  徐宏志转身去看其它病人时,男孩突然叫住他,说:
  “还给你!”
  徐宏志接住男孩拋过来的一支钢笔,才发现自己口袋里的那支钢笔不知什么时候不见了。
  “这支钢笔是便宜货,医生,你一定很穷。”男孩老气横秋地说。
  徐宏志笑了,把钢笔放回衬衣的口袋里去。
  隔天,徐宏志再到病房去的时候,发现男孩那张床上躺着另一个孩子,护士说,男孩的父母前一天突然出现,把男孩接走了。
  他不知道男孩回到那个可怕的家庭之后会发生什么事。他唯一能够确定的是,男孩带走了所有的书。那些书也许会改变他,为他打开另一扇窗口。
  然而,直到他离开小儿科病房,还没能再见到男孩。
  实习生涯的最后一段日子,徐宏志在产科。产妇是随时会临盆的,也不知道为什么,大部分产妇都会在夜间生孩子,这里的工作也就比小儿科病房忙乱许多。
  他的一位同学,第一次看到一个血淋淋的婴儿从母亲两腿之间钻出来时,当场昏了过去,成为产房里的笑话。大家也没取笑他多久,反正他并不是第一个在产房昏倒的实习医生。
  徐宏志的第一次,给那个抓狂的产妇死命扯住领带,弄得他十分狼狈。几分钟后,他手上接住这个女人刚刚生下来的一个女娃。她软绵绵的鼻孔吮吸着人间第一口空气。他把脐带切断,将她抱在怀里。这个生命是那么小,身上沾满了母亲的血和胎水,粘答答的,一不留神就会从他手上滑出去。她的哭声却几乎把他的耳膜震裂。
  等她用尽全身气力喊完了,便紧抿着小嘴睡去。外面的世界再怎么吵,也吵不醒她。老护士说,夜间出生的婴儿,上帝欠了他们一场酣眠。终其一生,这些孩子都会很渴睡。
  他看着这团小东西,想起他为苏明慧读的《夜航西飞》,里面有一段母马生孩子的故事。等候小马出生的漫长时光中,白芮儿。玛克罕说:诞生是最平凡不过的事情;当你翻阅这一页时,就有一百万个生命诞生或死亡。
  苏明慧告诉他,在肯亚的时候,她见过一头斑马生孩子。那时她太小,印象已然模糊,只记得那头母马侧身平躺在地上,痛苦地抽搐。过了一会,一头闪闪发亮的小斑马从母亲的子宫爬出来,小小的蹄子试图站起来,踉踉跄跄跌倒,又挣扎着站起来。
  “就像个小婴儿似的,不过,它是穿著囚衣出生的。”她笑笑说。
  人们常常会问一个问题:我们从何处来?将往何处去?
  今夜,就在他双手还沾着母亲和孩子的血的短短瞬间,他发现自己想念着苏明慧,想念她说的非洲故事,也想念着早上打开惺忪睡眼醒来,傻气而美丽的她。
  他用肥皂把双手洗干净,脱下身上接生用的白色围裙,奔跑到停车场去。他上了车,带着对她的想念,穿过微茫的夜色。
  公寓里亮着一盏小灯,苏明慧抱着膝头,坐在窗台上,戴着耳机听歌。看见他突然跑了回来,她惊讶地问:
  “你今天不是要当值吗?”
  他朝她微笑,动人心弦地说:
  “我回来看看你,待会再回去。”
  她望着他,投给他一个感动的微笑。
  他走上去,坐到窗台上,把她头上的耳机除了下来,让她靠在他的胸怀里。
  她嗅闻着他的手指,说:
  “很香的肥皂味。”
  我们何必苦恼自己从何而来,又将往何处去?就在这一刻,他了然明白,我们的天堂就在眼前,有爱人的细话呢喃轻抚。
  最近有一次,她又勾起了他的想念。
  前几天晚上,他要当值,她一如往常地送饭来。
  她坐在床边的一把扶手椅里。他无意中发现她脚上的袜子是不同色的:一只红色、一只黑色。
  “你穿错袜子了。”他说。
  她连忙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的袜子,朝他抬起头来,说:
  “这是新款。”
  然后,她微笑说:
  “我出来的时候太匆忙。”
  这一夜,她做了一盘可口的意大利蘑菇饭。
  “我下一次会做西班牙海鲜饭。”她说。
  “你有想过再画画吗?”
  “我已经不可能画画,你也知道的。”
  “画是用心眼画的。”
  “我画画,谁来做饭给你吃?”她笑笑说。
  “我喜欢吃你做的菜。但是,现在这样太委屈你了。你也有自己的梦想。”
  她没说话,低了低头,看着自己的袜子,问:
  “你有没有找过你爸?”
  他沉默地摇了摇头。
  “别因为我而生他的气,他也有他的道理。难道你一辈子也不回家吗?”她朝他抬起头来说。
  “别提他了。”他说。
  “那么,你也不要再提画画的事。”她身子往后靠,笑笑说。
  她回去之后,他一直想着她脚上那双袜子。
  第二天晚上,他下班后回到家里倒头大睡。半夜醒来,发现不见了她。
  他走出房间,看见她身上穿著睡衣,在漆黑的客厅里摸着墙壁和书架走,又摸了摸其它东西,然后慢慢的摸到椅子上坐下来。
  “你干什么?”他僵呆在那儿,吃惊地问。
  “你醒来了?”她的眼睛朝向他,说:“我睡不着,看看如果看不见的话,可不可以找到这张椅子。”
  他大大松了一口气,拧亮了灯,说:
  “别玩这种游戏。”
  “我是不是把你吓坏了?”她睁着那双慧黠的眼睛,抱歉地望着他。
  他发现自己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对不起。”她说。
  一阵沉默在房子里飘荡。她抬起头,那双困倦的眸子朝他看,谅解地说:
  “到了那一天,你会比我更难去接受。”
  他难过地朝她看,不免责怪自己的软弱惊惶。
  今夜,星星微茫。他坐在窗台上,抱着她,耳边有音乐萦回。他告诉她,他刚刚接生了一个重两公斤半的女娃。第一次接生,他有点手忙脚乱,给那个产妇弄得很狼狈。他又说,初生的婴儿并不好看,皱巴巴的,像个老人。
  这团小生命会渐渐长大,皱纹消失了。直到一天,她又变回一个老人。此生何其短暂?他为何要惧怕黑暗的指爪?他心中有一方天地,永为她明亮。
  那天半夜,她睡不着。徐宏志刚刚熬完了通宵,她不想吵醒他,蹑手蹑脚下了床。
  她走出客厅,用手去摸灯掣。摸着摸着,她突然发现自己只能看见窗外微弱的光线。要是连这点微弱的光线都看不见,她还能够找到家里的东西吗?于是,她闭上眼睛,在无边的黑暗中摸着墙壁走。没想到他醒来了,惊惧地看着她。
  她好害怕到了那一天,他会太难过。
  在实习生活涯里,他见过了死亡,也终于见到了生命的降临。她很小的时候,就已经跟死亡擦身而过。
  九岁那年,她跟母亲和继父住在肯亚。她和继父相处愉快。他说话不多,是个好人。她初到非洲丛林,就爱上了那个地方。她成了个野孩子,什么动物都不怕,包括狮子。
  母亲和继父时常提醒她,不要接近狮子,即使是驯养的狮子,也是不可靠的。他们住的房子附近,有一个农场,农场的主人养了一头狮子。那头名叫莱诺的狮子,给拴在笼子里。它有黄褐色的背毛和漂亮的黑色鬃毛,步履优雅,冷漠又骄傲。
  那是一头非常美丽的狮子,正值壮年。她没理母亲和继父的忠告,时常走去农场看它,用画笔在画纸上画下它的模样。
  莱诺从不对她咆哮。在摸过了大象、斑豹和蟒蛇之后,她以为狮子也能做朋友。一天,她又去看莱诺。
  她站在笼子外面。莱诺在笼子里自在地徘徊。然后,它走近笼子,那双渴念的眼睛盯着她看。她以为那是友谊的信号,于是回盯着它,并在笼子外面快乐地跳起舞来。
  突然,她听到一阵震耳的咆哮,莱诺用牙齿狠狠撕裂那个生的笼子,冲着她扑出来。她只记得双脚发颤,身体压在它的爪子下面。它那骇人的颚垂肉流着口水,她紧闭着眼睛,无力地躺着。那是她短短生命里最漫长的一刻。
  然后,她听到了继父的吼叫声。
  莱诺丢下了她,朝继父扑去,接着,她听到一声轰然的枪声。莱诺倒了下去,继父血淋淋的躺在地上,手里握着一把长枪。她身上也流着血。
  继父的大腿给撕掉了一块肉,在医院里躺了三个星期。她只是给抓伤了。莱诺吞了两颗子弹,死在继父的猎枪下。
  不久之后,她的母亲决定将她送走。
  她乞求母亲让她留下,母亲断然拒绝了。
  她知道,母亲是因为她差点儿害死继父而把她赶走的。母亲爱继父胜过爱自己的孩子。
  她恨恨地带着行李独个儿搭上飞机,知道自己再回不去了。
  直到许多年后,外婆告诉她:
  “你妈把你送回来,是因为害怕。她害怕自己软弱,害怕要成天担心你,害怕你会再受伤。”
  “她这样说?”带着一丝希望,她问。
  “她是我女儿,我了解她。你像她,都喜欢逞强。”外婆说。
  “我并不像她。我才不会丢下自己的孩子不顾。”她冷冷地说。
  许多年了,给莱诺袭击的恐惧早已经平伏,她甚至想念莱诺,把它画在一张张画布上。给自己母亲丢弃的感觉,却仍然刺痛她。
  是徐宏志治好了她童年的创伤。
  他让她相信,有一个怀抱,永远为她打开。
  送饭去宿舍的那天,徐宏志发现她穿错了袜子。
  她明明看见自己是穿上了一双红色袜子出去的。
  为了不让他担心,她故作轻松地说:
  “新款来的!”
  后来才承认是穿错了。
  谁叫她总喜欢买花花袜子?
  近来,她得用放大镜去分辨每一双袜子。
  那天早上,她起来上班,匆匆忙忙拉开抽屉找袜子。她惊讶地发现,她的袜子全都一双一双卷好了,红色跟红色的一块,黑色跟黑色的一块。她再也不会穿错袜子了。
  她跌坐在地上,久久地望着那些袜子,是谁用一双温暖的手把袜子配成一对?那双手也永远不会丢弃她。
  她以后会把一双袜子绑在一起拿去洗,那么,一双袜子永远是一双。
  第四章 一夜的谎言
  醒来绝对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每天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还能看得见,苏明慧不禁心存感激。
  一天,她醒来,徐宏志已经上班了。洗脸的时候,她在浴室的半身镜子里瞧着自己。就像一个有千度近视的人,眼镜却弄丢了。她看到的,是一张有如蒸馏过的脸,熟悉却愈来愈模糊。
  最近有一次,她在图书馆里摔了一跤。那天,她捧着一叠刚送来的画册,走在六楼的书架与书架之间。不知是谁把一部推车放在走道上,她没看见,连人带书摔倒在地上。她连忙挂着一个从容的微笑爬起来,若无其事地拾起地上的画册。
  回家之后,她发现左大腿瘀青了一片。那两个星期,她很小心的没让徐宏志看到那个伤痕。
  有时她会想,为什么跌倒的时候,她手里捧着的,偏偏是一套欧洲现代画的画册?是暗示?还是嘲讽?
  是谁说她不可以再画画的?是命运,还是她自己的固执和倔强?
  图书馆的工作把她的眼睛累坏了。一次,她把书的编码弄错了。图书馆馆长是个严格但好心肠的女人。
  “我担心你的眼睛。”馆长说。
  “我应付得来的。”她回答说。
  她得付出比从前多一倍的努力,做好的编码,重复地检查,确定自己没有错。
  她从小就生活在两极:四面高墙包围着的图书馆和广阔无垠的非洲旷野。眼下,她生活在光明与黑暗的交界。那黑暗如同滔滔江河,她不知道哪天会不小心掉下去,给河水淹没。
  那天,徐宏志下班回来,神采飞扬地向她宣布:
  “眼科取录了我!”
  他熬过了实习医生的艰苦岁月。现在,只要他累积足够的临床经验,通过几年后的专业考试,就会如愿以偿,成为一位眼科医生。
  她跳到他身上,死死地勾住他的脖子,明白自己要更奋勇地和时间赛跑。只要一天她还能看得见,他才能够满怀希望为她而努力。
  无数个夜晚,她在床头小灯的微光下,细细地看着熟睡如婴孩的他,有时也用鼻子去拱他。直到她觉得困了,不舍地合上眼睛,沉沉地睡去。
  第二天,当她张开眼睛,发现自己醒在光明这边的堤岸上,她内心都有一种新的激动。
  是渺茫的希望鼓舞了她?还是身边的挚爱深情再一次、悄悄地把她从黑暗之河拉了上来?
  行将失去的东西,都有难以言喻的美。
  他们搬了家。新的公寓比旧的大了许多,他们拥有自己的家具,随心所欲地布置。这幢十二层楼高的房子,位处宁静和繁喧的交界。楼下是一条安静的小街,拐一个弯,就是一条繁忙的大马路。
  他们住在十楼,公寓里有一排宽阔的窗子,夜里可以看到远处闹市,成了迷蒙一片的霓虹灯。早上醒来,映入眼帘的是一片晴空。
  附近的商店,也好像是为她准备的。出门往左走,是一间咖啡店,卖的是巴西咖啡,老远就闻到飘来的咖啡香。咖啡店旁边,是一家精致的德国面包店,有她最爱吃的德国核桃麦包。每天面包出炉的时候,面包香会把人诱拐进去。
  面包店隔壁是一间花店,店主是个年轻女孩,挑的花和插的花都很漂亮。花店旁边是唱片店,唱片店比邻是一间英文书店,用上胡桃木的装潢,简约而有品味。书店隔壁,是一家花草茶店,卖的是德国花草茶。
  光用鼻子和耳朵,她就能分辨出这些店。咖啡香、面包香、书香、花香、茶香,还有音乐,成了路牌,也成了她每天的生活。有时候,她会在咖啡店待上半天,戴着耳机,静静地听音乐。
  徐宏志这阵子为她读的,是米兰。昆德拉的《生活在他方》。更好的生活,是否永远不在眼前,而在他方?她却相信,美好的东西,就在眼前这一方天地。
  有时候,她会要求徐宏志为她读食谱。她爱上了烹饪,买了许多漂亮的碗盘。烹饪是一种创作,她用绘画的热情来做好每一道菜,然后把它们放在美丽的盘子上,如同艺术品。最重要的是,没有人会对这样的艺术品评价,不管她煮了什么,徐宏志都会说好吃,他甚至傻气地认为,她耗费心思去为他做饭,是辜负了自己的才华。
  外婆说的对,她喜欢逞强。
  可是,逞强又有什么不好呢?
  因为逞强,图书馆的工作,她才能够应付下来。
  半夜里,徐宏志迷迷糊糊地张开眼睛醒来,发现苏明慧还没有睡。她一只手支在枕头上,正在凝望着他。
  “你为什么还不睡觉?”他问。
  “我快要睡了。”她回答。
  “你要我为你做什么?”
  “永远像现在这么年轻。要为我年轻,不要变老。”她说。
  她渴望永远停留在当下这一刻,还能看到他年轻的脸。一个跟时间赛跑的选手,总会回头看看自己跑了多远,是否够远了。
  他睁着半睡半醒的眼睛看着她。她也许不会知道,每天醒来,他都满怀感动。这些年来,他们一起走过了生活中的每一天。现在,他当上了住院医生,也分期付款买了一部新车,比旧的那一部安全和舒适。他们很幸运找到这间公寓,就近医院,她回去大学也很方便。楼下就是书店。那副骷髅骨,也跟着他们一起迁进来,依旧挂在书架旁边。他忘了它年纪有多大。人一旦化成骨头,就不会再变老,也许比活着的人还要年轻。
  再过几年,他会成为眼科医生。在他们面前的,是新的生活和新的希望,是一支他们共同谱写的乐章。人没法永远年轻,他们合唱的那支歌,却永为爱情年轻。
  “嫁给我好吗?”他说。
  她惊讶地朝他看,说:
  “你是在做梦,还是醒着的?”
  为了证明自己是醒着的,他从床上坐了起来,诚恳而认真地说:
  “也许你会找到一个比我好的人,但是,我再也找不到一个比你好的人了,请你嫁给我。”
  她心里一热,用双手掩住脸,不让自己掉眼泪。
  他拉开她掩住脸的那双手,把那双手放到自己胸怀里。
  她眼里闪着一滴无言的泪珠,朝他说:
  “你考虑清楚了吗?”
  “我还要考虑什么?”
  “也许我再不能这样看到你。”
  “我不是说过,要陪你等那一天吗?”
  “那就等到那一天再说吧。到时候,你还可以改变主意。”
  “你以为我还会改变主意吗?”他不免有点生气。
  她怔怔地看着他,说:“徐宏志,你听着,我也许不会是个好太太。”
  他笑了,说:“你的脾气是固执了一点,又爱逞强。但是,我喜欢吃你做的菜,喜欢你布置这间屋的品味,喜欢你帮我买的衣服,喜欢你激动的时候爱说 ‘徐宏志,你听着!’最难得的是,你没有娘家可以回去,你只有我。”
  她摇了摇头,带着一抹辛酸的微笑,说:
  “也许,我再也没法看见你早上刮胡子的模样,再看不到你为我读书的样子,看不到你脸上的微笑,看不到你疲倦和沮丧,也看不到你的需要。”
  他把她那双手放在自己温热的脸上,笃定地说:
  “但你可以摸我的脸,摸我的胡子,可以听到我的笑声,可以听我说话,可以给我一个怀抱。我不要等到那一天,我现在就要娶你。”
  她的手温存地抚爱那张深情的脸,说:
  “你会后悔的。”
  “我不会。”
  “你会的。我没有娘家可以回去,你很难把我赶走。”她淘气地说。
  他扫了扫她那一头有如主人般固执的头发,说:
  “我会保护你。”
  “直到很久很久之后?”她睁着一双疲倦的眼睛问。
  “是的,直到很久很久之后。”
  “以前在肯亚,那些大象会保护我。它们从来不会踏在我身上。”
  “你把我当做大象好了。”
  她摇摇头,说:
  “你没秃头。大象是秃头的。”
  “等到我老了,也许就会。”
  “你答应了,永远为我年轻。”她说着说着,躺在他怀里,蒙蒙眬眬地睡去。
  他难以相信,自己竟许下了无法实践的诺言。谁能够永远年轻?但是,他愿意在漫漫人生中,在生老病死的无常里,同她一起凋零。
  医院旁边在盖一幢大楼,他一直不知道那是什么大楼。一天早上,他开车回去医院,发现那幢大楼已经盖好了,名叫“徐林雅文儿童癌病中心”。是父亲用了母亲的名义捐出来的。
  大楼启用的那天早上,他回去上班。他停好了车,看见大楼那边人头涌涌,正在举行启用典礼。他只想快点走进医院去。就在那一刻,他老远看到父亲从那幢大楼走出来,院长和副院长恭敬地走在父亲身边。
  父亲看到了他。他站在自己那辆车前面,双手垂在身边。他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父亲,更没想到他的父亲会送给死去的母亲这份礼物。父亲瞧了他一眼,没停下脚步,上了车。
  车子打他身旁驶过,司机认出了他,减慢了速度。没有父亲的命令,司机不敢把车停下来。坐在车里的父亲,没朝他看。
  车子缓缓离开了他的视线。他只是想告诉父亲,他明天要结婚了。
  婚礼很简单。那天早上,徐宏志和苏明慧穿著便服去注册。他们只邀请了几个朋友,担任伴郎和伴娘的是孙长康和莉莉。莉莉身上那些环两年前就不见了,她现在是一位干净整洁的设计师。孙长康在医院当化验师,脸上的青春痘消失了。
  婚礼之后,徐宏志要回医院去。他本来可以放假的,但是,那天有一个大手术,是由总住院医生亲自操刀的,他不想错过这个难得的机会学习。
  七点钟,他下了班,开车回去接苏明慧。他们约了早上来观礼的朋友一起去吃法国菜。
  回到家里,灯没有亮,花瓶上插着他们今天早上买的一大束香槟玫瑰。
  “你在哪里?”他穿过幽暗的小客厅,找过书房和厨房,发现睡房的浴室里有一线光。
  “我在这里。”她回答说。
  “为什么不开灯?”他走进睡房,拧亮了灯。
  从浴室那道半掩的门,他看到穿著一袭象牙白色裙子的她,正在里面忙着。
  “够钟了。”他一边说一边打开衣柜找衬衣。
  “快了!快了!”她说。
  他已经换过一件衬衣,正在结领带。她匆匆忙忙从浴室走出来,赤脚站在门槛上,理理自己的头发,紧张地问:
  “好看吗?”
  他结领带的那双手停了下来,眼睛朝她看。
  “怎么样?”带着喜悦的神色,她问。
  “很漂亮。”他低声说道,然后,他朝她走去,以医生灵巧的一双手,轻轻地,尽量不露痕迹地,替她抹走明显涂了出界的口红,就像轻抚过她的脸一样。
  她眼里闪过一丝怅惘,不管他多么敏捷,她也许还是感觉得到。
  他应该给她一个好一点的婚礼,可是,她不想铺张,就连那束玫瑰,也是早上经过花店的时候买的。
  读医的时候,他们每组医科生都分配到一具经过防腐处理的尸体,给他们用来解剖,学习人体的神经、血管和肌肉。头一天看见那具尸体时,他们几个同学,你看着我,我看着你,没人敢动手。
  “我来!”他说。然后,他拿起解剖刀划下去。
  毕业后,到外科实习,每个实习医生都有一次开阑尾炎的机会。那天晚上,终于轮到他了。一个急性阑尾炎的小男生给送上手术台。在住院医生的指导下,他颤抖而又兴奋地握住手术刀,在麻醉了的病人的肚皮上,划出一道口子,鲜血冒了出来。
  终于,他解剖过死人,也切开过活人的脑袋。他是否与闻了生命的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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