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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集 by:迷踪-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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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
三天后,还是听那个小道消息说,陈思的女朋友又和他分手了。
那个女人是这样说的:“太过分了,我生病发烧到39度,从来没有打过他手机的我想叫他来陪我,他竟然都没有来。太过分了。他根本不配有女朋友。”
我算了一下时间,好象就是那个我又哭又闹的晚上。
想到他坐在床边坐了一个晚上。
想到他说的话。
我好象有一点了解了。什么是爱情,什么是哥们?
他身边终于空了一段时间,可能女生要缓缓气准备另一次冲锋陷阵。
正如我的猜想,2个月后,传说中的女朋友是一个计算机系的才女。
以后,他终究是要结婚的,不论和这个或那个。
而我的打算?
我只想在他的房子旁边住下来,天天和他打个招呼,有空邀他来喝喝酒。喝醉?不不,不再做这么傻的事情。
太伤身体了。
做一辈子的哥们。
不错。
但我还是没有办法再爱上别人了。
——fin
我喜欢杨 不要叫他杨 BY 迷踪
星期三下午,快傍晚,外面悉悉下着雨,早上还出过一丝太阳的,现在从窗口望出去,迷迷蒙蒙的暗黄色,仿佛湿漉漉的古画。我摸摸头发,好象出油了,准备洗头。寝室里就我一个,一个去香港做交换学生,一个在谈恋爱。我心不在焉地扯了扯自己的短发,好象在确定长度一样,结果拉下来几根,不是全黑的,微微泛黄。遗传的啊,不过和别人开玩笑说:“这个发色是我一根一根挑染的。”竟然也有人相信。他们说我的脸看起来很真诚,一点也不象骗人的。他们说我再怎么坏也坏不到哪里去。他们就那样一副很了解很明白的样子拍拍我的肩。
我数着要用的东西,脸盆,毛巾,热水瓶。热水才用热得快烧开,滚烫的。我点了点,又拉了根枕巾垫在肩膀上,怕水,凉,才初春。
汲着家里带来的绒线拖鞋,嘶嘶走过瓷砖地面转进盥洗室。楼房的设计很合理,房间全朝南,朝北的是楼梯和盥洗室。男生的地方嘛,总有点异味,有人爱干净,天天不厌其烦地来开窗,北风呼呼灌进来,还夹着雨丝,我开了灯附身过去关窗。
把东西放好,冷水哗哗开了,把手浸润在里面,忽然想到洗发水还没拿,连忙噌噌跑回去,才拿着,手机在桌上以极快的频率震动起来,吱吱的声音象钻在自己心上。我又去接电话,雨天,信息很不清楚,反正是高中同学。
“聚会……北区……”
断断续续,好象一块擦得不完全的黑板,才读几个字就嘎然而止,越过这一段又开始说话,我拼命大声喊:“听不见,发消息给我,发消息给我!”他似乎听见了,“好”一声就挂断了。
我放下手机,还是要去洗头。老同学,要干干净净地去见,我看了表,准备用十分钟解决。
洗头真的很快,冲水,倒洗发水,冲水,冲水。本来有习惯要再重复一遍,赶时间,就把重复乐章删了。匆匆怀抱了一堆东西,钦匡钦匡回到寝室,随地一扔,赶去看电话,果然有留言,竟然是四条,我看了一条,连忙摸了钥匙,穿了衣服,拿了皮夹就冲出去。电话又响,接,还是同学,问:“怎么还不来。”
“来了。有谁啊?”
“除了小猪都到了。”
当然,随手关灯,随手关门是好习惯。
碰!随着门响,我转弯下楼。
“北区旁边的韩国故乡店”是目的地。我不很清楚具体店名,但大概有方向,蹬着车,一路飞飑。雨密密打在脸上,没有质感,只觉得凉,雨披挡不了什么,水跟着风,无孔不入,才洗好的头发,没来得及擦干,缓缓地滴水,一下就进了脖子,我便跟着缩一下脖子。
去北区的路真的很长,我拼命骑,遇上一个红灯,又迷了个小路,到时是15分钟后。
拿下衣服,冒冒失失地冲进去。店员问我几位,我答寻人。地方不大,也没有二楼,我气势汹汹晃了一圈,找不到,心急,觉得傻了。还好服务员不介意,指我一条路,说还有个小偏间。出了门,从屋檐底下过去,果然别有洞天,可能是扩大店面的后遗症,我终于在那里找到了同学。
从雨天跨入一个能遮风挡雨的地方,还见到这么多熟悉温暖的脸,还有热乎乎的蒸汽从桌面上的烤炉里冒出来,光是这样,光看了这样的情景,我都觉得细密密的汗从脸上冒出来。我的脸发光了。
大家移动了一番,让出个位置给我。
坐了进去,四周都是老同学,都是笑吟吟的脸,我也不由开心地笑起来,好象一滴水回到大海里,好象一朵花回到土地里,很轻易地又交融在一起。
“怎么样?怎么样?”大家照顾我这个后来者,纷纷发问。
我谈了两句近况,和更加熟悉的几个朋友打趣了一会,便问:“谁组织的呢?”
一个女同学笑着指了个人高马大的男生说:“他呀,要谈班刊的事。”
这个女同学是小微,听说才和男朋友分手,看起来还很滋润。不过她一向很明白怎么和男生相处,可以象哥们,也可以象恋人。那人高马大的男生高中时策划了我们班的班刊,叫张阳。和他的名字相配的是他爽朗的笑声和“张扬”的性格。他点点头,看我,问:“你有什么好的意见?”
我嘻嘻笑着,说:“搞个八卦专栏吧,我都快脱离组织了,要恶补最新消息。”
大家都笑了,说,晚了晚了,才刚刚八卦过,都没有听到啊。
我左右看了看,想知道大家的罗曼史,可又怕是私事,问不好,气氛很尴尬。象小猪,以前和小微有过,结束到现在,两个人还互相视而不见。过去可能真的很难轻松面对吧,感情尤其如此。
我压下好奇,开了别的话题,我想等机会,一个人两个人,单独谈的时候会比较有收获。
一时间,大家怪话乱飞,果然一方土养一方人,一个系出一句话。耳濡目染下来,口头禅象暗号一样。说起口头禅,想起前一段日子大家玩CS,动不动就秒杀,于是谈到游戏,游戏要谈网络才有前瞻性,连忙又请教大家什么游戏好玩。张阳很有谈话的技巧,又是游戏老玩家,十句话有九句倒是他绘声绘色地描述最新游戏。谈到一个爆爽的游戏,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喜欢在城市里干什么就干什么,呵呵,以至于他现在看到外面开的车就想冲上去然后按F,这个操作在游戏里就是抢车。他真是个有暴力内涵的男人,说到这里,眼睛发亮,动作幅度也加大了不少。讲到兴奋的地方,连忙邀请大家去他寝室亲眼观赏。大家都很有兴趣,一致同意。
说完游戏,漫画是不可不提的。不知谁先说了一句“这个漫画,不看的不是男人。”于是,谁要说个书都要说:“这个漫画,不看的不是男人。”后来进化到“不看的不是人。”我也起劲了,连忙说:“只有一个书,男生一定要看!银英!”
其他几个人没听过,迷惘地望着我,只有张阳用仿佛挑衅一样的眼光往我看来。“谈银英?我绝对比你有资格。”他一向以银英专家自称,结果先叫我说出来,大概觉得侵犯了他的领地,向我挑战。
我兴奋着,脸都上红了,说什么话都无所谓,笑嘻嘻地反击:“可以,我对银英也许是没有你熟,没有你专业,但有一样你一定比不过我。”
他好奇了,问:“什么?”
我说:“对杨的迷恋!”
他愣住了,随即大笑,大喊:“神人神人!我怎么一直不知道你是这么个神人!迷恋!迷恋!”
我笑了,觉得他钻了我的陷阱,附和说:“是啊,迷恋。有什么好奇怪的,不应该吗?”
他露出奇怪的神色,但一闪而过,觉得我和他开了一个玩笑。
话题又转移,一个女生谈到最近很红的耽美,张阳又有话说了,他说他在学校里看到过。
他叙述了他的经历,说在曦园里看到两个男生在接吻。我脸红心跳,眯着眼睛问他,看清楚了?不是一男一女?
当然看清楚了,他看我,说,我和他们时间的距离就我和你之间距离的1。5倍。我大笑,一条长桌,我们坐了对面,恰是桌子的宽度,所以我比着桌子的长度说:“这么远?”
他点点头。
有没搞清楚的人大叫,这么远怎么接吻啊!
马上有人纠正他错误的理解。
这么远怎么接吻啊。
我瞟了他一眼。
话题慢慢稀疏了,有个女生说:“阳,该回正题了。”
我突然冲口而出:“不准叫他阳!只有杨威利一个人可以叫‘杨’。”
他大笑,招牌一样爽朗和巨大的笑,说:“靠,别人叫我阳叫了7年了,竟然不准叫。”
我回他挑衅地一眼,说:“我喜欢杨,不要叫他阳!”大家都知开玩笑,而且开得有趣,不怎么介意,便全票通过我的意见。
讨论班刊的事还没几句,老板客气地请我们回去,也许雨天要早点结束营业吧。大家也不为难老板,付帐后要哄去张阳的寝室。
解开锁,我已经落在后面,人太多,分成几排走都挡了别人的路,我一个人走在最后,从来都很安静的我的自行车,竟然会发出咯啦咯啦轻微的锁链摩擦的声音。张阳笑得很开心,在我前面走着,我仿佛在拣拾他的笑声一样。
他的寝室很干净,除了游戏,还有很多程序设计书,他读计算机,看来还很用功。
说到他得意的项目,特地给我们看了个小游戏,他的完成作品,在编译软件里,一长串一长串仿佛外星文件一样的东西,密密麻麻爬满他的电脑屏幕,他驾轻就熟地改了几个参数,就开始演示效果。真的很不错。我在他的桌子上看到厚厚的草稿纸,上面是游戏的图示分析。
旁边的女生说:“阳,别找什么女朋友了,这个多听话呀。”
“是呀,呵呵,叫它做什么就做什么。”我插嘴。
张阳好象很介意这种谈到女朋友的话题,马上说:“谁说我没有女朋友,呵呵,还不只一个呢,不信问小强。”
小强是他同寝室的,也是高中老同学,他贼笑,是啊。
一阵沉默,那女生又说:“没有说你没女朋友,这么有魅力,我们都知道。”
大家又哄笑。
然后看那个据说很爽的游戏。
他操作的人,开着飞车,毫不在意地撵死蚂蚁一样的路人,撞折了电线杆,把警察从车里揪出来暴打,他象个在玩弄快死的麻雀的小男孩一样,发出意义不明却令人毛骨悚然的爽朗的笑声。他说,听,这种声音,(他压过一个人,屏幕上喷出几滴红色的血液。)多清脆啊。
大家围着他一起笑。话题更加奇怪。
他说,别以为我没嫖过。说的时候咬牙切齿,正从一个斜坡上下滑一直开到魔鬼的速度。
真正无敌,我觉得那个笑很可怕,那种声音很可怕,清脆得好象心碎的声音。
我站在他背后,他的后脑勺象没有整理过的荒原一样拼命着着浓密的黑发,惟恐缺少生命力一样,肆意生长。
我想起在店门口,我们面对面开自己的车,我抬起头跟他说:“知道吗,有人叫杨时,我的心跳得厉害呢。真的不是开玩笑。”
“真是神人。”他看我的脸笑道。
这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知道,谁才是那个杨。
——fin
初相识 BY 迷踪
我和怜娇是在一个叫蓝调的gay吧相识的。
那天是我接到新工作的第一天,和往常不一样的作息时间,一直到半夜才让人有时间喘口气,虽然身体累得不行,脑子却因为过度运作而不肯休息,觉得自己快灵魂出壳的样子。
可能是这样半梦半醒让人比较勇敢,我竟然进了以前一直想去却不敢去的gay吧。刚推开门那会还有点紧张,不过进去后,发现人不多,而且和其他的酒吧比起来也没有什么特别诡异的气氛,就三三两两的人坐着喝酒。
我跌跌冲冲地坐到吧台前,这种地方好象永远是为独行者准备的。感觉到其他座位上有人开始对我关注,我却没有什么兴趣。
坐在我旁边的人突然跟我打招呼:“嗨。”
我瞥了瞥他,没看清长什么样,就觉得皮肤看起来特别白,柔顺的栗色长碎发,不仔细看还以为是个女孩。对于象女孩子的男人我一向没什么好感,但基于礼貌,还是撑着精神道:“嗨。”
他看我回答了他,还以为我有进一步的意思,就自我介绍:“我叫怜娇,怜惜的怜,娇美的娇。”
“名字好女气!”我打断他,斜斜眼表示冷淡。
“你叫什么名字?”看来他还不死心。觉得非常麻烦的我立马就不客气地对他大吼:“烦死了。”
引得别人纷纷侧目。
他也不敢再多话,我们就隔着一个位子默默地喝酒。
俗话说,一回生,二回熟。去过一次蓝调后,就不再有恐惧心理,工作结束后,为了放松,常常会过去喝一杯。
不过个性使然,我没办法很自然地搭讪,一旦坐下来又习惯性地板着脸,老妈常念叨我这个样子看起来很凶,让人不敢亲近,以至于我去了几次,也仅限于喝喝酒,和酒保稍微谈两句。
时间长了,隐隐有些不满足。
我从来没交过男朋友,由于意识到自己的性向,也没有亲近女孩的意思,虽然现在的工作也要求交际能力,但挂着工作用的脸孔,不需要也没可能和别人聊聊家常。我是个不多话的人,可是在必要的范围内,还是很希望有个人能和我一起谈谈没什么意义的琐事,放松放松精神。
事后回想起来,大概因为有这样的要求,就自然在脸上表露出来,让那个怜娇看了去,又大着胆子搭上我。
一开始听到旁边的人和我打招呼,语气还是用那种已经相识的随便和不经意,我微微吃了一惊。
“你是谁?”不知不觉就问出来。
“怜娇啊,你忘了?”他把脸稍稍往旁边侧了侧,很小女子的样子。
想起了第一个晚上,不好很冷淡,又有点终于能和人搭上话的高兴,我答了一句:“哦。”
承认了相识,就是默许了继续谈话的基础。
我们终于缓慢而艰难地“聊”了起来。
用北京话来说就是“侃”,天南地北无所不包,却又全部言不及义,想要说的话,苦于无人听的话说出口却变成天气这样无关紧要的闲扯。不能说太多,不能说太深,萍水相逢的人,除了分享冷暖,还能说什么?
慢慢的,支离破碎的信息透露出来,他是老师,因为常常谈及他可爱而调皮的学生们。无关紧要,我就可以开开他的玩笑。
“都是刚刚成熟的果实哦,没兴趣采一个吗?”
“呵呵,我可不想以身试法。”
“想想总可以啊。有没有长得特别清秀的?”
“……有一个好象还不会剃胡子,嘴巴上淡淡一层绒毛,自己又不好意思,走来走去都小心翼翼又要不着痕迹地捂着嘴。”
被他的讲法钩起想象,一个拘谨的小男生形象跃入脑海,倒是和自己的个性有点象,说不定学生时代,自己的那个窘样子也被哪个别有用心的老师温柔地放进心底……温柔地,向旁人叙述……
这么一想,看向怜娇的眼光也多了三分莫名的欣赏。
“你是不是教语文的啊?形容得这么形象。”
“呵呵,不是,我教数学,我最喜欢干净利落地扣他们的分。”
说着,他伏倒在自己的手臂上,仰望我,又是一副很女态的样子。
怜娇好象总是化着妆,我不懂这种女人的东西,但看得出他很精心地打扮自己,每次见到他都又一副不同的面目,往往让我愣上几秒,看不出他是谁。
这么说好象夸张了点,不如说是我总没有把他的脸看清楚吧。
去得次数多了,也会碰上他没有来的时候。别的人也有来搭讪的,可说不到几句,话题往往就向别有用心的地方带,等看我坚决地没这个意思,就怏怏然走了。竟然没有怜娇那样愿意安安分分地听我唠叨家常,再无别的用意。
问酒保,他面无表情地说:“他大概是有伴了吧”
“那怎么还有空常常来这里一个人喝酒?”
“谁知道,别人的事……”
我摇晃着酒杯,看着琥珀色的酒液暧昧而奔腾地互相侵吞融合,默念着,他或许是在爱情之外,想要个言不及义的伙伴。
爱情,还是让人感觉寂寞。
这么想着,慢慢倒有些期待怜娇的到来,到后来,虽然没说出口,我们已习惯每周见面三次,时间固定,而除了这三次,我再没兴趣去蓝调,回家倒头就睡。
可话题仍在外太空飘渺。
习惯了,而且我们都需要这样安全的方式。
没想到,还是出了事情。
有天被上面的领导骂,心情极为郁卒,喝酒竟然喝到哭。以前的同寝室哥们就说我表面上看起来很严肃,没想到心里还有这么多伤心,一喝醉就狂哭,还要把鼻涕眼泪往别人身上擦。
我都忘了后来怎么让怜娇把我送回家的,中午醒过来看到床上一点白一点红的,脑子里轰地炸开了。
好象是老毛病又犯了,把鼻涕眼泪擦到他身上,又扒了他的衣服,一边哭一边爱抚他,又闹着要进去。
把他伤到了。
他干吗随我摆布!
又气愤又懊恼,我决定再也不要见到他了,再也不要去蓝调了。
破坏安全的关系的人的他。
谁叫我喝醉了呢?
真的就几个礼拜忍住没有去蓝调。天天做着我的无趣的本职工作。啊,忘了说,我是深夜节目的DJ。每天听着这些神经不正常非要等到深夜才拨通电话和根本不认识他们的我大叹一段苦经,感情的真真假假,控制不住的,非到哭出来才罢休。
上次被领导骂,就是他嫌我讲话太直,有人说要自杀,我一气就叫他去死,虽然他后来根本没去死……因为他死扒着电话大哭大骂,根本不可能分身去跳楼……当然,说不定可能他吞了一大瓶安眠药,精神抖擞地和我周旋。
最后一通电话,外面的导播做了个手势。
“喂,这位……王连骄朋友请讲。”
读到这几个字我不让人察觉地停顿了一下,连骄……怜娇?
熟悉的声音通过电波传过来,虽然有点失真,但我怎么也觉得就是他。
“喂……”他试着发了一个声音,可能被收音机里自己的声音吓到,好一会没下文。
我尽忠职守地安抚他,开导他。
他对着一个对他来说完全陌生的深夜节目DJ打开了他的心扉,告诉我,他的男朋友其实算是双性恋,但比较偏好女性,为了取悦他,自己常常要尽力模仿女性的动作习惯,可对方还是不满意,当然了,比起一个假装女性的男人,自然是一个真真正正的美女比较让人心动。可虽然知道对方并不那么爱自己,自己却还是不想离开。和别人坦白太难了,而这个男朋友是至今为止唯一一个了解自己又安慰自己身体的人,实在没有勇气另外去找一段感情。后来慢慢对一个酒吧里的人有了好感,因为他愿意和自己聊聊琐事,象个一般朋友一样,可自己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在酒醉后发生关系后就再没有出现。是自己破坏了和他的关系,但还是忍耐不住。
我默默倾听着,就和他形容那个小男生一样,他的描写还是这么入微和细致,动情而自然。
我从没想过,那奶白色的肌肤,和栗色长碎发的背后是这么一个痛苦而寂寞的灵魂。我们现在的物理距离是如此遥远,可用电波相连起来的心情却比面对面坐着聊天时还要接近。
究竟是什么让我们长时间的谈天却行同路人?是我的防备?你的界限?还是那自我保护的人类本能?
在安全线背后的,还有多少如我们一般毫无真实面目的寂寞的灵魂?
录完节目,在深夜的寒风中踱步。今天并非我们默定的日子,而怜娇——连骄恐怕也不会是在公用电话旁完成他这一番心情的倾诉。
为什么还要去呢?怎么还是往蓝调去呢?
推开门,三三两两的人在喝酒聊天。没有他的身影。
我往回走,寂寥的步子,还是挣扎着是否要给我和他另一个机会。
门口立着的是熟悉又陌生的人。
不会是他吧?我不敢肯定。相处的时候,我没能把他好好看清,或者只是自我意识让每个人影和他相似。
我真的不敢肯定。
即使他和我已定定相望。
“嗨。”他开口。
“嗨。”我被动地接话。
“我是王连骄。连接的连,骄傲的骄。”原来,是他又不是他。
“李傲——骄傲的傲。”我终于报上了自己的名字。
他仿佛有点吃惊,又有点释然,在过去,我们的影子相叠却没有过这样面对面的真诚。深夜里,仿佛两个出壳的灵魂,看不清面目,虚假而言不及义。
走近,看到他脸上的妆全化了,黑黑白白的,象副抽象大师的画。
我掏出纸巾,一点点帮他擦干净。他的脸并不如印象中的这么白,但面目很清秀,细长的丹凤眼,酝着一片泪光。
“我……”他对着我,一个叫李傲的男人开始他艰难而真实的自白。
初相识,却已,泪满襟。
——fin
睡在我上铺的兄弟
我叫沈正明,今年大一,刚考上个重点大学的计算机系。家里人乐开花,一个个笑颠颠地往我兜里塞钱,看我在家闲晃还不高兴,非把我撵出去疯才觉得尽了责任义务似的。于是,没有暑假作业,没有考试压力,军训改在大二,如此优渥条件真是让我开心地摸不着北。还没有缓过劲来就迷迷糊糊报到去了。
不巧,去得晚了,系里的老师笑咪咪告诉我:“沈同学,你真是幸运啊,百里挑一让你去和大二的同学一个寝室,多好啊,以后有不懂还可以请教。”
我纯洁善良又有点小聪明,这么大的便宜不贪我还不姓沈呢,当然是一脸虔诚认真地点头。拖了个巨大的墨绿色袋子——里面是我未来四年整张床的装备,嘿咻嘿咻往我不可知的命运走去……
寝室里没有人,大二的人要过几天才来报到,我瞅了眼名单,有个人的名字特搞笑,就叫马非,笑,我还大麻呢我。
没想到,这个马非和我还是上下铺。得,吗啡大麻有缘毒到一块去了。
几天后,马非露出他的毒枭真面目,还是个眉清目秀的主呢!不过和他清秀的脸不相称的是他185的身高,膀圆臂粗,把脸遮了,再添上一套迷彩服,端柄机关枪,放哪哪象……拍电影的,警匪片~~警察举着喇叭大叫:“你们被包围了,快快出来投降!”于是,马非大土匪,带着墨镜,从大楼里猛地扫射一阵,警察纷纷伏下,举枪准备还击,他轻巧地将墨镜一甩——那个清秀,那个美丽啊……警匪片马上转成爱情片……我吐……我想什么呢……
为了完成这个联想,我多看了他几眼,他笑了,摸摸自己的下巴——好象是别人的手在摸那个美丽的下巴,看起来有点挑逗——我咽了口口水,他说:“小朋友,对哥哥我有兴趣啊?以后我会好·好·照顾你的。”
声音非常低沉,好象环绕式低音喇叭一样,我昏。
于是,我的噩梦就天天酣然睡在我的上面,他半夜醒过来铁定摇床,那个老宿舍的设备真是够破,他一摇,就好象10级地震一样恐怖,我还曾被老妈“盛赞”为豌豆上的公主,这种魔鬼级的震荡第一天就让我从梦中惊醒,附带一声尖叫,把寝室里的人全闹醒了,从今以后,他们全叫我“小白兔”,呜呜,堂堂男儿情何以堪。
幸好,后来不知道是我习惯了,还是他照顾我(我才不相信有这个可能!),晚上醒过来的次数少了,最后我可以一觉到天亮——还爬不起来。哼,我就是爱睡觉,我就是喜欢象猪一样生活你管得着吗你?
摩擦摩擦大家都习惯我这个大一的小家伙溶入其中,对我还蛮照顾的,可是,回想起开学那个老师的笑容,我就怎么也觉得被骗了,因为就我一个人和其他大一同学分开住,无形中就和他们有了一层隔阂,有时有什么临时通知也会忘了我,让我好几次都错过了班级的活动,感觉就象被流放一样。而且寝室里的虽然知道要照顾我,奈何,时不时要摆出学长架子欺压欺压我满足他们的变态心理,嘁,尤以那个马非为甚。
还有一件让我不习惯的事……咳,说起来有点奇怪。我们寝室里有个非常可爱的男生,叫朱夏,看起来比我小多了,从广州来的,白白嫩嫩,发音和我们不一样,有一种撒娇的感觉。这个,事情是和他有关的……那个,他有个哥哥……或者不是哥哥,因为他老叫他“老公~~”(真的有拖音的…__…||),有时会上来,每次来都大包小包一堆吃的,第一次见到这个情景——请听我细细描述:
1、朱夏挂上电话,甜蜜地说:“呆会我老公要上来。”
2、我目瞪口呆,其他人兴奋地叫了一声(后来我知道原因是吃的…_…)
3、楼梯上传来脚步声,朱夏马上去开门,我继续目瞪口呆,其他人一哄而出。(抢东西怎么能落人之后呢?)
4、一个超级英俊的大男生走进来,手上仅余两包鱿鱼丝,其他的塑料带已经落入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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