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无聊公子-第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看著严公子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模样,她只觉手痒,好想揍他两拳。
  “这么说来,在下人们休假归来前,我们只能勒紧裤腰带,祈求上天怜悯喽?”她不相信像严公子这样被赞颂如天才的人,会没在身边多安排几条退路。
  “恐怕是的。”
  她不死心。“你房间没密道吗?”多数富贵中人都会干这种事的,美其名为:狡兔有三窟。
  “没有。我一向不爱钻地洞。”
  “那你有没有会常来走动的朋友?”
  “我有很多部属和敌人。”说这话的时候他还一副很骄傲的样子。
  “也就是说,我们死定了?”她问得很认真。
  他很轻松地耸肩,坚信她敢布下这个局惹他,必会准备退路。他们也许会吃上几天苦头,但死……那是不可能的。
  戴祸水无力地坐倒在地,连一根手指都懒得动了。
  “怕什么?还有米啊!”他拍著她的肩安慰她。
  “水呢?”
  “木桶里还有些水。”
  “那一点点水绝计撑不了七天。”
  “七天?你给他们放七天假,却只带了一桶水和一袋米进来?”他很确定她在耍他。“这些东西恐怕只够你吃一天吧?”
  “因为水和米大重了,所以我只准备一天的量。我本以为以公子上人之姿,房内必常备各项衣食物品,哪知道公子如此厌恶身旁一切繁杂物;再说,多数富贵人家府邸总是地道密布,以防宵小或意外,严府规模号称兰陵国第一,难道会没有?万不得已之际,公子定会带著我从密道出去,岂料……”她真是把他估得太高了,失策啊!
  “我们真的被困住了?”他只觉仿佛在梦中。
  她重重一颔首。“除非小朝哥哥突然回府探视,否则……我们恐怕是要在这间铁屋子里待上七个日夜了。”
  把希望寄托在小朝身上?严公子仰头大笑。“小朝会很乐意为我收尸。”
  她也是这么觉得,所以说……这一步的错估似乎要令他俩一起陷入死境了。
  不知是老天保佑还是祸害遗千年,或者吉人自有天相……
  无论什么样都好啦!总之,严公子和戴祸水在饿了两天后,终于得救了。
  尽管戴祸水给下人们放了七天的假,但他们都受不了自由自在的生活;其中,小朝是第一个回来的。
  大家都说舍不得严府,飞出牢笼的第一个时辰还觉得很快乐,第二个时辰就开始有些烦躁,想像起在府里的日子,不知不觉地,那脚步就转回来了。
  戴祸水不禁佩服起严公子的无边魅力,竟能让如此多人甘愿常驻身边,不离不弃。
  只有严公子知道,事情根本不是这样。
  他虚弱地躺在床上。泻了三天肚子,又饿了两天,他现在的体力降到出生以来最低点。
  “小朝,外头的世界奸玩吗?”
  “府里比较好玩。”小朝立在床边,侍候他喝粥。
  “是府里好玩?还是我的笑话好看?”徐缓地咽下一口粥,感觉米汤滑过喉咙,温暖了整个肚腹,严公子生平第一次发现,原来吃东西也是件不错的事。
  小朝嘻嘻一笑,不答。
  “你们几时知道那小丫头的主意有漏洞的?”
  “一开始就发现了。”小朝诚实回话。
  “我想也是。”见下人们早早回来,严公子便猜到,他们根本不曾远离,全躲在一旁看好戏,直到他与戴祸水倒下,才出面救人。
  不过他们终是救了他,没趁火打劫,可见他的人缘还是不错的。
  小朝没什么愧疚感。“是公子自己想明了渴望的感觉,如今……”他意有所指地望了手上的粥一眼。“有没有觉得能够喝上一口稀粥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是不错。”这两天饿得迷迷糊糊的,他确实有想要吃东西的欲望,但还不到饥渴,证据就是,在饿昏前,他把最后一点米汤全让给了戴祸水。
  “不过我没想到,在濒临昏迷的前一刻,竟还激不起公子的求生意念。”
  “我也很讶异。”也许是他太过自大了,但他真的从未想过自己会死。在昏迷前夕,他还是极有自信,他一定会活下来。
  是因为从小日子过得太舒适吗?他不曾想过哪一天,世上会有不顺他心意的事。
  而既然到最后,天底下每一件事都会照著他的心意去执行,那么,事前的喜悦、忧伤,或者事后的痛苦、快乐就显得多余了。
  他就是日子过得太舒服了,才会成天瞎喊无聊。
  小朝只能回给他一记浓重的叹息。“看来想要让公子明白渴望是何种滋味,需要更大的刺激。”
  严公子眉头轻皱。“身体的伤痛我受够了。”
  小朝把肩一缩,默默咽口唾沫。
  所有人都知道严府主子是个怪胎,成天大喊无聊,只愿日日都有新鲜事发生,让他天天有乐子逗。
  他不在乎别人算计他,只要那游戏新鲜、好玩,他就算受伤、被骗,也会哈哈一笑带过。
  人们都说严公子残忍、杀人不眨眼,然而,他却曾放过一窝持刀劫掠严府商队、砍得他卧床三日的强盗一马。只因,那伙贼子是头一个有胆抢他东西的人,他们让他见识到了何谓抢劫。
  不过后来每一个妄图劫掠严家货物的人他全砍了,一个不留。因为他们不干新鲜事,无趣,没有存在的价值。
  严公子也不在乎底下的人叛变,但背叛的手法得次次翻新,否则,五马分尸将是叛徒的下场。
  严公子甚至鼓励部属谋反,只要他们能想出新奇有趣的法子从他身上夺取利益,抢到什么都归对方所有,他绝不吝惜。
  当然,让他觉得无聊的,他也不会轻饶。
  上酒楼听歌,哪个歌伶胆敢唱出与上回相同的曲子,就该收拾包袱准备上街要饭了,因为他腻了。
  小朝跟著严公子也有十余年了,很清楚主子是怎样的一个变态人物。
  严府里的下人没有不敬畏严公子的,他实在太可怕了。但大伙儿相处久了,又很难适应外头的风平浪静,因为,那好无趣。
  也许他们都被严公子的恶癖影响了,唉!
  “不准再有下回,知道吗?”不管是演戏还是现实,严公子都拒绝再痛。
  “是,公子。”小朝打著哆嗦应答。
  而严公子只是云淡风轻地一笑。“记得顺便通知小丫头一声。”
  迄今,严公子还是觉得戴祸水挺好玩的,他还不愿对她下手,希望她令他感到厌腻的一天不会这么快来到。
  “我知道。”小朝领命。
  严公子又张口喝下一口粥,半晌,低声一叹。“唉,为什么越喝越难喝呢?”低沈的语调显示出他的心情正逐渐低落。
  小朝可不敢在这种时候挑战主子的耐性,忙道:“是因为粥冷了吗?要不要换一碗?或者我把粥再拿去热一下?”
  严公子摇摇头,他已经没胃口了。
  “那公子要不要喝点参汤?才熬好的。”不管这个主子再变态,他总是严府的头,大树底下好遮荫嘛!
  饿了几天,严公子是该补充点能量了,但……他真觉得粥、汤没什么好喝的。尽管,他府里的厨师都是从皇宫里挖角过来的,个个手艺一流。
  严公子的胃口又坏了。“算了,我不想吃了,全撤下去吧!你也出去。”
  小朝常常怀疑,像严公子这样挑嘴的人为什么不会饿死?甚至,他还强壮得很,颀长结实,玉树临风。
  果然上天是不公平的,这世上就是有得天独厚的人。
  “属下告退。”小朝准备离开。
  他才走到门边,打开房门,“啊!”毫无预警地,一阵惊天哀嚎直轰进来。
  严公子和小朝对望一眼,电射而出。
  第四章
  在后花园里放声尖叫的是府里新来的厨娘,她锐利的嗓子叫得好像天要塌下来了。
  严公子和小朝来到后花园,第一件事就是封了她的哑穴。
  再给她叫下去,府里的人都要耳聋了。
  厨娘突然无法发声,吓得面色发青。她又是比、又是跳的,显然很不满意,明明犯错的不是自己,为什么最后倒楣的会是她?
  “闭嘴。”严公子瞪她一眼,顿时有些明白为什么一堆人喜欢请不会说话的戴祸水做事。起码耳朵不会受罪。
  小朝把她带到一边,解了她的穴,低声问著:“不许再大惊小怪,发生什么事,慢慢说。”
  厨娘恐惧地咽了口唾沫,惊疑的视线不住射向浑身冒著火气的主子。
  “公子讨厌笨蛋,你还不快点把尖叫的原因说出来?”小朝恐吓她。
  “不关我的事。”厨娘拚命摇头。“是戴姑娘……”
  “戴祸水。”听见她的名字,严公子也好奇过来探问。“你刚才跟她在一起?”
  厨娘忙摆手。“我跟戴姑娘一点关系也没有……不是,我是说,我没跟她在一起……”她紧张得话都说不清了。
  严公子朝天翻了个白眼,他最厌恶愚蠢的人了。
  为免新厨娘被剥皮拆骨,小朝忙插嘴提问:“主子问话不要结结巴巴、顾左右而言他的,说重点。”
  厨娘给吓得倒吸口气,急喊:“戴姑娘把水塘里的锦鲤偷走了。”
  “咦?”严公子和小朝一起走到慕月池一瞧,里头本来近百尾的锦鲤,现在只剩区区十来尾。
  “她捞锦鲤干什么?”一句话显示出严公子对戴祸水的信任,他不认为她会偷东西,顶多只是随手带走,忘了问候主人一声。
  小朝挥手将厨娘打发掉,走到严公子身边。
  “公子,我稍微点算过,各式锦鲤约少了八十余尾,损失金额大概在十万两左右。”他最在意的还是钱。
  但严公子比较感兴趣的是,戴祸水为什么要捞走锦鲤?
  “难道她看出府里的锦鲤都是名种,随便一尾都价值千两,所以把它们捞出去卖了?”小朝想,戴祸水一定不是第一天捞鱼,她不晓得偷渡多少出去了,可恨,他们之前都没发现。
  “小朝,祸水不是你。”要严公子说,戴祸水是重食物胜于金钱的。“该不会……她把锦鲤都捞去煮来吃了?”
  “不会吧?”一尾价值千两的鱼,谁啃得下去?“我去看看。”想像白花花的银两就要消失,小朝可是比谁都急。
  “小朝?”他知道上哪儿去找人吗?“枉费我花这么多心思培养你,还是这般定不下性子,真是有欠磨练。”一句话注定了小朝日后的多灾多难。
  小朝果然没找到戴祸水。
  不过严公子找到了,完全如他所料,她把锦鲤烤来吃了。
  他没想到锦鲤能吃,瞧它们一身红艳艳的,不觉恶心吗?
  偏偏戴祸水吃得津津有味。
  “我以为府里的食物很充足,看来还是不够你吃。”否则她不必辛苦地去捞锦鲤果腹。
  戴祸水闻言,抬眸望见庄园主人,亮闪的眼释出疑惑。
  “不了,我不想吃这么古怪的东西。”严公子读出她眼底的问题,摇头以答。
  她一手拿著烤鱼,一手在身旁的沙地上画著。“鲤鱼会很古怪吗?很多人都喜欢吃鲤鱼的。”
  “如果是一般鲤鱼当然不古怪,但锦鲤……”他还不曾见人吃过,她是第一个。
  “锦鲤不也是鲤鱼的一种?”
  他想了一下。“也对。”虽然价钱差很多,但锦鲤确实也是鲤鱼。
  “你要不要试试?味道挺不错的。肉质既鲜又美,而且没有一般鲤鱼的土臭味儿。”
  “这是当然的,它们吃的东西不一样嘛!”这些锦鲤每一尾都娇生惯养,只差没有喂食人参、茯苓以增其价。
  “那你更要试试了,它们……”她的字未完。
  “哇!”天崩地裂的惨嚎一路从走廊那边飘扬过来,可不正是小朝。“你你你……”他指著戴祸水,一张脸呈青黑色。
  戴祸水拿著烤鱼对小朝扬了扬,以眼神询问道:“你也要吃鱼?”
  小朝猛地冲过来,抢过她手中吃剩的鱼。“你知不知道这些鱼一尾值多少银子  ?”
  她耸肩,谁在乎那个?只要东西好吃,又不会吃死人,价值多少有差别吗?
  “它们一尾要近千两白银耶!”小朝气得猛啃烤鱼。多吃一点,一口可能值个几十两呢!呜呜呜……他的心在滴血。不过……“奇怪,是我的错觉吗?这鱼的味道还真鲜。”
  “好吃吧?”
  小朝瞪了戴祸水一眼。“是好吃,但……太不划算了,拿这一千两银子可以买几万条普通鲤鱼了!”
  “可它们的滋味不会如此鲜美。”
  “唔!”小朝一时无言,发狠把鱼啃完。“不管它多好吃,它太贵了,不准你再去捞锦鲤吃。还有,你要把之前吃的补回来。”
  前一项她可以照办,但后一项……“抱歉,我没钱。”
  “那就去赚啊!”不是他小气,那值上万两啊!
  赚钱并非难事,但……“我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钱。”
  “没关系,我准许你分期付款,一万两就分十年摊还。”
  一年一千两啊?看来她又得故技重施,去“卖身”了。
  “可以吗?”小朝问她。“我……”虽然这样让他心好痛,可瞧在同是严府中人的分上,他还是咬牙承诺了。“我可以不算你利息。”
  严公子从头到尾一声不吭,瞧著他们讨价还价。严府不养废物,若戴祸水一丁点保护自己的本事都没有,被吃死活该。
  可另一个人却看不下去了。“那么第一年的钱应该由小朝来付。”
  “为什么?”小朝跳起来大叫。
  一名高壮结实的女子倏忽出现。“因为刚才你也吃了一尾。”
  “原来是你带他来的。”难怪小朝这么快找到地头。严公子向那名高大女子招招手。“过来,我介绍你们认识。”说著,他一手指向戴祸水。“这是戴祸水,人家送我的礼物。大朝,小朝的双胞胎姐姐。”
  大朝向戴祸水弯腰行礼。“你好。”
  小朝脚底抹油准备溜之大吉,他可不想留下来被人质问有没有吃下一尾价值千两的锦鲤。
  戴祸水双眼在小朝与大朝间流转片刻。“他们是双胞胎姐弟!”不会吧!大朝、小朝两人的眉眼、五官差别很大耶!
  “我们并非同对父母所生。”大朝回答。
  异父异母,这样也能叫双胞胎姐弟?戴祸水还是头一回听说。
  严公子朝他们两人投过去一抹眼神。
  小朝落跑的愿望落空,不甘不愿地转回来与大朝并肩而立,并半转过身子。
  戴祸水瞪大了眼。大朝、小朝的五官确实差异颇大,但他们侧面的线条却意外地相似,简直就像同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这实在太神奇了。”她以指写道:“他们的侧面好像。”
  “所以我说他们是双胞胎姐弟。”严公子一派他说了算的表情。
  原来如此。大朝和小朝是被严公子勒令成为双胞胎姐弟的,戴祸水禁不住投给他们一记同情的眼神。
  “这有什么好可怜的?他们都是被亲人所卖,孑然一身,我为他们寻个亲人在身边,也好互相照应,当是好事才对。”严公子很理所当然地说。
  “但他们若彼此喜爱呢?”戴祸水在地上写著。“你强迫他们成为兄妹,岂非破坏了一桩好姻缘?”
  见字,大朝、小朝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往旁边一跳。
  小朝拚命摆手。“戴姑娘,你别开玩笑了,我为什么要喜欢大朝?”她足足比他高了一颗头,像根拴马桩子一样,跟她成一对,他还要不要做男人啊?
  “当然走因为你们长了一张夫妻脸啊!”她回得迅速。
  大朝与小朝吓得逃得更远。
  “我们只是意外生得有一些些相像而已,哪里称得上夫妻脸了?”小朝边跑还不住地回嘴。
  倒是大朝逃得很安静,一溜烟闪个无影无踪,动作之俐落让严公子拍手叫好。“不愧是我的贴身护卫,功夫确实不错。”
  大朝是他的贴身护卫?戴祸水这还是头一回听闻。
  “我没告诉你吗?”
  她摇头。
  “那我现在说了。”
  戴祸水无声叹口长气。“既然大朝一直贴身保护你,为什么前日我们饿昏过去时,她没出面救人?”就算不救她,也该救严公子吧?还是……大家都已瞧出那是一场戏,懒得与她一块儿戏耍?
  只有严公子肯陪她一起疯,看来,他真的无聊得很彻底。
  “问题是,大朝虽是我的贴身护卫,却经常不在我身边啊!如果我没算错,她应该是一个时辰前才回府的。”
  “一个不常待在主子身边的护卫,又哪称得上贴身护卫?”
  “『贴身』不过是句形容词,何必计较这么多?”
  有这种说法吗?戴祸水很无奈。
  严公子却朝她勾勾手指。“别管大朝了,你不是要让我吃鱼,鱼呢?”
  他还记得这档子事啊!她只得伸手去刨那沙地。
  早在捞鱼被厨娘发现、引得她尖声大叫后,戴祸水就知道吃锦鲤的事八成瞒不住了,可惜,如果再多给她十天半个月,应该能够吃光池里的鱼。
  反正以后再没这么好的机会吃锦鲤了,她索性一口气捞了五尾,打谱今儿个要吃个过瘾。
  其实她没想过隐瞒吃锦鲤的事,只是一直懒得去讲破。
  当她把鱼烤好,立刻拿荷叶包了四尾埋进沙地里,只留一尾当场食用。
  果然,不多时严公子寻来,然后大朝、小朝也来了。小朝还抢了她手中的鱼去吃,真可惜,那一尾她才啃了两口。
  不过严公子一向吃得极少,所以她也不小气,大方挖出四尾鱼,揭开荷叶摊在地上。
  严公子只闻到一股淡雅的香气在鼻间缭绕。
  那味道似莲、似风、似草……竟似包容了天地,薰得他几乎心神俱醉。
  “好香。”他情不自禁拾起一尾吃了起来。
  戴祸水见他陶醉表情,心下大惊。向来不爱吃东西的严公子不会被一尾鱼给吸引了吧?以防万一,她也捉起一尾鱼猛啃。
  让荷叶包著埋在沙地里闷烧的鱼,竟比现烤好的更鲜美甘甜。
  戴祸水吃得眉开眼笑,狂吞猛咽的同时不忘把爪子再探向地上两尾鱼。
  严公子本来还吃得颇斯文,却见戴祸水想独吞,忍不住也伸出手去抢那烤鱼。
  有人抢,戴祸水吃得更急了,只恨爹娘少生给她两只手,否则她就可以一把将所有的鱼都抓在手中了。
  严公子当然也不想抢输人,手口并用,总算在最后一刻占得先机。
  他又抢到了一尾鱼。
  辛苦捞鱼、烤鱼,最后却只吃了两尾,戴祸水好不甘心。
  她愤怒地瞪著他。“你不是不喜欢吃东西?”
  他颔首同意,口里还不停啃著鱼。
  眼看著他手中的鱼只剩半尾,戴祸水的心在掉泪。
  “那你为什么还吃这么多?”
  “因为这些鱼出乎我意料之外的甘美。”这只是原因之一,另一个理由是,他不想事事如她的意。
  已逝者难以挽回,戴祸水只好努力啃最后一尾鱼泄愤。
  严公子的脸色不大好。
  虽然又谈成一笔大生意,预计百万两进帐跑不掉。
  虽然周围的人对他奉承有加,半丝不敢违背。
  虽然酒楼的饭食美味可口。
  虽然陪侍的姑娘们个个娇艳动人。
  虽然……
  他算是拥有了一般人渴求的所有事物,但他还是觉得不开心。
  人人都觉得好吃的菜,他只感到腻口。
  那些姑娘讲的甜言蜜语让他反胃。
  台前的轻歌艳舞看得他头都晕了。
  突然,他想念起那日的烧烤锦鲤,一尾价值千金,他一口气吞了两尾。
  本来他还想找戴祸水去捞鱼的,但小朝见机得快,命人将鱼换了水塘,而且死不肯透露鱼踪。
  他懒得跟小朝一般计较,索性叫人另外购买锦鲤放养。谁知,却再也养不出那个味道了。
  后来他对小朝严刑逼供,总算找到那些鱼。然而再拿去请戴祸水烧烤,她却坚决不肯,只表示再不可能烧出那个味儿了。
  他不信,这辈子第一回吃东西吃得恁般畅快,却只有那么一次,怎么甘心?
  他让人找了不只百来名厨师烤鱼,个个的手艺都属一流,却也烧不出那个味道。
  最后,他去拜托戴祸水,她拗不过他的请求,终于动手。
  但可惜,味道仍与之前相异甚大。
  为什么会这样呢?明明是同一种鱼,用同样的柴火、由同一个人烧烤而成,却硬是烧不出他理想中的滋味;之前明明就有的。
  害得他现在日也思、夜也想,心情烦透了。
  “严公子不舒服吗?还是我们招待不周?”同行的张老板瞧出了他的不快,开口问道。
  “没的事。”再怎么样的大商号,都不可能不与人合作,要跟人做生意,人际关系就不能太差。严公于性子虽不好,却也了解以和为贵的道理。
  其实在商圈里,严公子的名声还不坏。他处事圆滑,尽管有些强硬,却也不曾逼人太甚,比起一般奸商不知好上多少倍。
  而且严家出品的货物概挂保证,一旦出了任何差错,他都会负责到底。这也让多数商人愿意与他做买卖。
  当然,严府家大业大也是主因之一,大树底下好遮荫嘛!
  “瞧公子面色青的,定是不满今晚的姑娘等级太差。”陈老板自作聪明地招来老鸨喊道:“柳嬷嬷,你也别再藏私了,咱们都知道你这怡情坊近日来了名清倌儿,不只生得貌美无双,还弹得一手好琴,你就快快把她唤出来吧!”
  “这……”柳嬷嬷有些迟疑。“陈大爷,不是我不让水儿出来,实在是……她不是我的人,我管束不了她,她爱来便来,爱走便走。”
  “哪有这种事?”一名艺伎还这样嚣张,谁信啊?
  “是真的。往常她初更便会来,五更即离去。但今天,不晓得是什么事给耽搁了,她还没到呢!”柳嬷嬷强调。
  “柳嬷嬷,你可别撒谎啊!”陈老板语带威胁。“你晓得这位爷儿是什么人吗?他可是咱兰陵园的首富,严公子。”
  “严公子!”这名号可让柳嬷嬷吓著了。
  众所周知,严公子的脾气不太好,阴晴不定,极难拿捏。当然,他不曾对无辜的路人下手,也不曾随意伤人;可对于得罪他的人,那就不一定了。
  他心情好时,任人捏圆搓扁也无所谓。
  但他心情不好时,任谁犯到他手上,管他王公贵族,照样砍得对方见阎王,而且没人敢办他。毕竟,论金钱、讲权势,全兰陵国除了王上外,也没人赢得过他了。
  “严公子饶命啊!”柳嬷嬷的身子再也站不稳,啪一声跪下地去。
  严公子只把眉一皱。他有说要杀人吗?而且,这女人的声音好尖锐,刺得他的耳朵都痛了。
  见他面色不善,柳嬷嬷磕头如捣蒜。“公子请息怒,我……我立刻派人去找水儿,一定把她找出来,让公平消气。”
  他要个女人干什么?有那天的锦鲤好吃吗?把眼一翻,严公子沈声说道:“不必麻烦了,你出去吧!”
  “公子……”柳嬷嬷以为他要砍人了。
  “出去,你吵死了。”严公子一拍桌子,把柳嬷嬷吓得连滚带爬逃了出去。
  一旁同行诸位老板还是头一回见严公子发火,只觉一股强烈气势震得人手脚发颤,众人把脑袋一低,竟无一人敢直视他的眼睛。
  严公子只觉心里烦透了,从来冷眼看世情的心波动得剧烈。
  他举杯一口饮尽里头酒液,浓醇酒汁沿著喉咙直烧灼入腹,瞬间烧得全身热烘烘。
  他是喝不醉的体质,怎么喝,怎么清醒。
  但在这种心烦意乱的时候,他多想尝尝人们所言,半醉半醒、恍似梦中的滋味。
  唉,又想吃鱼了。
  生平第一次有东西是他怎么也求不到手的,那感觉好讨厌。
  “要怎么样才能再吃到那种鱼呢?”喝了一整壶的酒,不仅没压下他心头的烦乱,反而让心湖更波涛动荡。
  忍不住,他睨向周遭众老板,本想问问他们有没吃过那种鱼,但瞧他们浑身抖得像要散掉的样子,那话就吐不出去了。
  他知道他们怕他。其实,靠严府吃饭的商人们谁不忌惮他,但也仅止如此。大伙儿都明白,只要别惹火他,有财大家发,他不是会赶尽杀绝的人。
  所以平常大家倒也相处愉快。这大概是第一次,他们畏他如虎狼吧!
  不知道他们的脑袋是怎么使的?明知他不会滥伤无辜,还怕成这副德行,让他懒得再与他们谈话。
  坐严公子对面的张老板首先察觉他的视线不再那般骇人,遂鼓起勇气问道:“严公子是不是有事想问?”
  他是想问,但这些人会有他要的答案吗?
  陈老板开始敲边鼓。“严公子有事尽管间,我们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一旁诸人跟著点头附和。
  他们都这样要求了,他不开口好像有点说不过去。“不晓得各位老板至今吃过最美味的东西是什么?”
  啊!想不到严公子居然会提起食物的问题,众所皆知,严公子对吃是不太有兴趣的,那他这种表现是不是代表……他其实在想办法与众人修好?
  众老板松下一口气,严公子肯让步,八成就不会事后找他们麻烦了。
  张老板抢先开口。“要说美味的食物嘛……我记得有回在北原国吃过一种面,青绿色的,面条既有劲道又爽口,配以冰凉的酱汁,在夏天吃,真是人间一大享受。”
  “我倒觉得要论到美食,还是以我国为最。秋末时分,暖一壶酒,配上一只澄黄黄的大蟹、佐以姜醋汁,那才是最棒的滋味。”陈老板说。
  “我有个小妾,每年春天都会采集百花为我酿酒,那酒液亮如黄金、清香扑鼻,我以为那才是至高的美味。”王老板跟著补述。
  严公子听了半天,竟没人提到烤锦鲤,不免有些著急。
  他插口问道:“各位可尝过锦鲤的味道?”
  “锦鲤?”一干老板面面相觑。
  还是胆大的陈老板开口询问:“严公子指的可是养在池里观赏,色泽鲜艳的那种锦鲤?”
  “正是。”严公子点头。
  “那玩意儿能吃吗?”王老板问。
  “当然可以吃,那也是鲤鱼的一种啊!”严公子把吃锦鲤的经过说了一遍。“那滋味鲜美若神仙果,再棒也不过。各位可曾尝过?”
  一尾近千两的锦鲤,除了严公子,也没多少人吃得起吧!
  众人纷纷摇头。
  严公子心头那阵失落啊!只比当年给爹娘送葬差那么一点点。
  原以为聚集这么多有钱老板,总有人可以满足他的口腹之欲的,结果……
  看来还是得找戴祸水才行。越想,他越觉得她是在诓他。有什么理由,她第一回烧的鱼这样好吃,接下来就不行?
  或者他得想个办法让她将烤鱼的方法说出来,他再让府里的厨子照做,届时就不怕吃不到好吃的鱼了。
  他心里转著千百个念头,才刚有了决定,一阵叮叮咚咚的琴声自远而近传来。
  声音尖锐到刺人耳膜的柳嬷嬷又闯进来。“各位爷,水儿来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