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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白之夜 bysemon-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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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麦!”良冷着脸看着他。
小麦讪讪地打了个哈哈,ANN的脸色变得相当难看。
“我怎么知道是不是他的?”她有些歇斯底里起来,冲着阿松开始吼,“就跟你说了这个孩子八成不是你的,你还要我把他生下来!怎么?养杂种很有趣啊?你干嘛要和我结婚啊?你养的起我么?你自己都要养不活了!”
她的手微微抖动着,肩膀也在不停地耸动,她艳丽的脸扭曲得有些狰狞。阿松涨红了脸,走过去紧紧握住ANN的手,他几乎是颤抖着说话。
“我,我会养你的,还有孩子,不管那个孩子是谁的,我都当他是我的。”
小麦转过身体冲我笑笑,做出一个呕吐的姿势。
“我以后会拼命画画,再也不吃迷幻药,还有,如果钱不够我就去打夜工,听说现在码头干活赚的钱很多。我们可以租一间小公寓,以后攒了钱可以买一间大一些的房子,你不是喜欢狗么,我们可以养一只棕色的小狗……你相信我,我会有钱的,我会好好待你的!”
这几句话似乎耗尽了阿松一辈子的勇气,他的脸红的冒火,站都要站不住了。周围有几个人冲着他吹起了口哨,小麦狠狠地瞪了回去。
“你要我怎么相信你啊?你这么没出息……”ANN叫着叫着,突然哽咽起来,眼泪慢慢流下来弄坏了她的浓妆,她捂着脸,大哭起来,阿松抱住了她,她没有拒绝。
良递给了她一杯玛格丽特。
想知道几点钟,却突然发现手机才被毁掉,不知道女人回去没有,钥匙不知道丢哪去了,八成只有蹲在外面等的份。
走在夜晚的马路上,城市独有的黑夜交响曲再次奏起,喇叭声,引擎声,煞车声,工地的声音,叫卖的声音,拉客的声音,声音的洪流如幕布一般,轻轻盖落……城市的河边,听不见虫子的声音。这样吵闹的城市中,没有安静的居所,这样肮脏的城市,没有纯净的天空,四处寻找,也找不到我的宫殿。
那个时候天比现在蓝……
我想起了那个歌星的台词。
清清喉咙,像朗诵诗歌一样背诵起他的台词。
“那个时候天比现在蓝,阳光是免费的,更重要的是,我们都年轻,拥有一切的可能性。”
我竭尽所能地向空中伸出双臂。
“现在的生活对我而言,触手可及的……”
触手可及的是什么?
拥抱住的,是十月冷冷的秋天。
4.破碎的总是破碎的
女人递给我一样东西,是最新款的名牌手机,银白色的外壳,荧蓝的屏幕,小巧玲珑,看起来就是价值不菲的样子。
“你的手机掉了吧,我重新给你买了一个,还有这个……”
她又拿出一个细长盒子,法兰绒的外套,中间镶着两颗金质的心,打开来看原来是一块手表,黑色流线型外壳,围绕边缘的细碎亮钻在灯光下折射出眩目的光芒。手指触碰上去就有种透彻心扉的寒意,像早春初融的雪水。曾经听人谈起过这种手表,叫做“10000YEARS”,蕴含恋人感情万年不变,两人永恒不分之意,价格也正好一万元整。
我笑,原来我可以被如此明码标价。
“不戴表容易错过时间,也会错过很多事情。”她的手指夹着一支细烟,十指上都涂满彤红的指甲油,她张嘴,吐出一串烟圈,“错过了的事情就算后悔也是来不及的,所以,最好不要让自己后悔。”女人的眼睛半眯着,像寻求猎物的幼狼,很美丽的一种野兽。
香烟的味道抓挠着我的胃壁,一阵阵地抽痛。
“啪!”
那块表被我狠狠地砸在地板上,撞击出响亮的声音。女人的手指抖了一下,烟灰弹落下去,壮烈牺牲。
墙上挂着钟,不停地走动着,“滴答”“滴答”。
隔了多久?一分种?两分?
拾起那块表,依然在走动,“滴答”“滴答”,白底黑针,清清朗朗,表面上连一道裂痕都没有。
“不愧是高级表,摔都摔不坏。”
“这个是当然。”女人吁了口气,手指爬上我的肩膀,“我怎么能送差劲的东西给你呢?它是不会破碎的。”
“注定完整的东西总会是完整的,而破碎的总是破碎的吧。”我微笑着戴上那块表,大小刚刚好。
“……LOUIE,我今天才知道你是个哲学家啊。”她大笑,扔掉香烟,抱住我的脖子,“现在,吻我吧。”
经常地,我会坐在酒吧里打量着身边来来去去的人。
也是因为没事可做,职业爱人兼混混的生活让我的时间变得充沛的多余。每天在酒吧里可以碰到很多人,我不知道他们的名字,他们也不知道我的名字。我们充当着彼此的路人甲,路人不会为路人停下来,所以我们每天遇到的路人总会不同。
如果一个人只是为了另一个路人而停留,那么,这种情况叫做“一见钟情”。而我身边的一见钟情和爱人一样泛滥着,也许是时代变了,可以和一见钟情打上等号的代名词成了“一夜情”。
有一天翻杂志时,突然看到一条注解,说爱情是一种产生于两个人之间的持久而真挚的感情,我在书店里笑到喉咙发痛,被老板赶了出来。
这里到处都有爱情,甚至可以贩卖。
只是——没有人是真正需要另一个人的。
我们只是彼此的路人甲乙丙丁,不需要刻意去抓住什么,也抓不住什么。
周围的事物渐渐改变了原貌。
人改变了——
街道改变了——
这个世界也改变了。
这种改变的速度太快,把我远远地抛在后面,
越抛越远……
“哇靠!好拽的表啊!”小麦指着我的手腕大呼小叫着,他头顶的黑发长了出来,和四周的金发映衬着一起看,像是麦田中间突然拱出的一块停车场。
“真的是很漂亮啊。”ANN凑了过来,手里端着一杯苹果汁,知道她怀孕之后阿松就不准她喝任何酒,ANN为此絮絮叨叨地抱怨了很久,但还是乖乖喝着良榨的果汁。“女人给的么?吓,她出手还真大方。”
我把表摘下来给她看,她很兴奋地一边抚摸着,一边打掉小麦伸过来想拿表的手。虽然还是喜欢瞎嚷嚷,ANN的脾气倒确实收敛了很多,不知道怀孕的女人是不是都会和她一样。
“ANN,你们具体日子定在哪一天?”良也挤了进来。
“还有什么哪一天啊?过一天是一天呗。”ANN无所谓地翘起腿,“那个家伙哪有钱搞什么婚礼啊,他今天去找工作了,还不知道成不成呢。”
“是啊,搞什么结婚啊,住一起不就OK了~想分手的话简单多了。”小麦打着哈哈。
“不行,对孩子不好。”良的表情很难得的认真,“不管怎样,证还是要去拿。”
“知道了,知道了。”ANN笑着摇摇手,把手表递给我,“再怎么拿证还是抵不上LOUIE的手表炫呢。”
我没有接它,“喜欢的话就拿去吧。”
三个人都愣住了。
ANN最先笑起来,“我戴不成呢,是男士表。”
“那就给阿松戴,当我送你们的礼物好了。”
小麦发出羡慕的啧啧声,“收下吧,ANN,送上门的好礼物耶~”
ANN有些迟疑,良突然说了话,“收下吧,这是LOUIE的心意。”
她终于笑着收下了,我心里有些高兴,毕竟“10000YEARS”这种东西比起我更加适合他们。
ANN靠到我身上,像往常一样抱住我的胳膊,“LOUIE,小孩子生出来以后帮我起名字如何?”
“拜托,饶了我吧,我可不会这个。”
“可是我想要你取嘛~要不就用你的名字叫他如何?LOUIE,你的名字是什么啊?我还一直不知道呢。”
……
——以安,你的名字是取的我和你爸爸的名字,“以晓”的“以”,“平安”的“安”。
——以安,我的名字叫唐宇,唐朝的唐,宇宙的宇。
——以安,你出去了就不要再回来。
——以安,我要离开了,我累了。
——以安,我们还是散了吧,唐都走了,你又这样,我们也没什么好混的了。
——以安,想死的话,不要在这里,也不要用这种钝刀。
——以安,这是我的女朋友。
——以安……
……
“还是免了吧。”我讪笑着拒绝了她,“那种名字太晦气了。”
坐在杂物房里,我发现房间比以前干净很多,连只苍蝇都找不到。靠着沙发坐下,我随手拿起一本杂志看,《摇滚世界》,立刻把它丢到一边。
“喂,良,有什么好货么?”我踢踢正在整理空酒瓶的他。
“没有。”他的声音闷闷的。
“你在闷骚些什么啊?”我有些不耐地揉揉头发,虽然还谈不上是瘾君子,但是打过几次海洛因之后对它还真是有些念念不忘。
“以后不要再打那个了。”良转过头来,一本正经。
“干什么?你从良了?”我不屑地眯起眼睛,“别忘了当初是谁教我打这个玩意的。”
“那是因为你非要打不可!你去找别人的话,我会不放心。”义正词严。
不放心?打个海洛因谁来还不是一样?我终于爆发了。
“够了,你不要就算了,我找别人去!”
准备甩门出去的手被良猛地拉住,他力气一向很大,我被他拉回到怀里,他的头靠着我的肩。
“以安……不要再这样了。”
——以安,我不是说过,不要碰毒品的么?
“妈的!”我一拳打上良的脸,“不要喊这个名字!我跟你说过的!”
他抬手抹去嘴角的一丝血迹,一把抓住我的前襟,我几乎要不能呼吸。我以为他要狠狠揍我,可是他没有,他只是狠狠地看着我,眼睛中间的琥珀色很冷酷,让人有些发寒。
“你打还是不打?一句话。”我猛地推开他,走到门口去,虚张声势地一脚踢开门,做出要走出去的样子。
良撇过脸,走到柜子边,拿出一个装海洛因的锡箔纸包,开始准备注射的前期工作。我重新坐回到沙发上,看着他的一举一动,他低低骂了句什么,然后拿出一支烟抽起来,是大麻。
“……你什么时候开始抽这个的?”
“……是小麦的,他戒掉了,都给了我。”
海洛因的溶液在打火机的火苗上沸腾,小匙子下面被烤得黝黑发亮。
“喂,良。”
“什么?”
“一直在堕落的……只有我们两个么?”
吸毒,酗酒,做爱……
头重脚轻地生活着,梦呓着,体内的血液和毒品一起共鸣着,张狂地肆虐着每一个细胞。
女人买了很多玫瑰摆在房间里,浓烈的花香总可以和我身上的毒品因子一起作用,挑动我最高的欲望。
做爱,酗酒,吸毒……
红色的玫瑰花快要凋零时,味道尤其浓厚,那些花朵就像腐烂尸体发出来的孢子,又像是一直不停,不停增值的癌细胞,等着聚积够了,就会一起发作。
头脑,嘴唇,心脏,手脚,燥热着,腐烂着,发出臭哄哄的味道。
日子,一天一天。
白天,黑夜,分不清界限。
伸出手去,抓住的不知是空气还是幻觉,全部都是轻飘飘的。
我再也没有看见那栋纯白的宫殿。
小麦打电话来的时候,我正醉醺醺地把锡箔纸上的海洛因聚成一堆。
“不好了!阿松出事了!”他气急败坏。
“出事?”我呵呵笑着,猛地打了个酒嗝,“他被炒鱿鱼了?还是ANN又离家出走了?”
“LOUIE,什么时候了,你还……”小麦的声音像是哭了出来,“阿松快要死了!死了啊!”
啤酒瓶上的金发招牌女郎笑得一脸妩媚,对着我,和提着便当刚刚走进门的良。
5.只是一夜的豪奢快乐
很小的时候曾经住过一栋白色的房子,两层楼,并不豪华,加上佣人一共也才三个人住里面。那时候的妈妈总喜欢收拾屋子,把每一间房都打扫得干干净净,然后坐在客厅中间弹钢琴。也是在那个时候开始我渐渐接触音乐,从莫扎特到贝多芬,从李斯特到舒曼,再到勃拉姆斯。
妈妈最喜欢的是舒伯特的小夜曲,每一天都要弹奏。白衣的女人坐在午夜的钢琴旁,演奏着晚间的情歌,只是一朵在等待中蹉跎岁月而慢慢凋零的花。
几乎没有怎么见过爸爸,他总在我入睡后到来,醒来前离去,懵懂之中,只依稀记得是一个并不高大的男人,眉角间有些泛白。
也并不是特别想念他,苦苦想着他的人有妈妈一个就够了,我没有必要去抢这件事情来做。小小的我很忙碌,忙着弹钢琴,忙着喂鸽子,忙着在白色的房子内自己和自己捉迷藏,那栋小小的别墅就是我的整个天堂,是孩子心目中最完美的宫殿。我是王子,妈妈是皇后,佣人张姨是侍女,而那个隐形人一样的爸爸则是为了讨伐敌国不能回家的国王。
大概是五岁的时候,也或者是六岁,记不清楚了,我和妈妈离开了那座宫殿,因为黑色女巫突然出现,她说她才是国王真正的皇后,而妈妈只不过是一个被国王意外拣到的灰姑娘。我以为国王会带着骑士赶来,赶走女巫,让我们回到宫殿去,可是,他没有出现。
还记得妈妈当时拉着我的手,只带着一个小小的箱子,一步一回头地看着那栋宫殿的样子,她的眼中充满了依依不舍。
“妈妈,我们要去哪里?”
我问她,女人没有回答,也许是因为没听见,她的手把我的手握到发白。
直到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妈妈跟着爸爸走的时候还只不过是个音乐学院的学生,她抛弃了所有包括自己的家庭,可是爸爸最终没有给她想要的任何东西。
她始终是个灰姑娘,获得的,只是一夜的豪奢快乐,一到十二点,就被打回原形。
也是在那时认识了唐宇。他是个住在外公家隔壁的小孩,比我大三岁,很老实,经常被我骗。妈妈回到老家后过的并不好,连带我也经常被外公骂,直到我十二岁外公死去为止,他都一直有揍我的习惯。每次被外公揍的时候,妈妈都是木无表情地坐在一边看,冷冷地看着我,几乎像是看着仇敌一样的目光。
唯一在我挨打后来安慰我的只有唐,而我也会毫不客气地趁机抢走他的零食和玩具。记忆中的他,总是那么傻傻的,呆呆的,脸上带着一个乐呵呵的笑容。连我撕掉他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并对他说“跟我一起出去玩音乐吧”,他仍然笑得一脸开心的样子。
走的时候无牵无挂,没了我,妈妈大概可以找个好男人嫁了,毕竟她还是很美的女人,虽然我不爱她,她不爱我。
良是最后一个进我们乐队的,很好的贝司手,脾气差的程度和他的技术成正比例,不过我也好不到哪里去,是队上最任性的一个,经常和他吵架,打架,一旦惹出麻烦了,所有的烂摊子都由唐来收拾。也许唐是因为已经腻了忍受我的任性才离开乐队的也不一定。
那时候大家都很穷,忙着打工,练习,表演,很辛苦,也很快乐。熬啊,熬啊,我们都相信可以熬出头。
有一天翻一本旅游手册,看到法国那一面时,见到了一座白色的城堡,也许是以前皇族的宫殿,那样的白色,白到纯净无邪,立刻让我想到了自己曾经住过的白色房子。
——以后发达了,我一定要把这个宫殿买下来。
当时我这么说。
——好啊,没有问题。
唐笑得非常快乐。
——你们白痴啊,那个是国家文物!
良很不屑地翻翻白眼。
唐提出离开的时候,其实乐队也已经是支撑不下去了,光有梦想和实力是远远不够的,缺乏机遇始终让我们步步难为。只是大家都不提出离开,是为了坚持吧,是因为不甘心吧,虽然早已超出自己的负荷。现在想想,唐的离开也许给了所有人机会,让大家都有了不再勉强的理由。
所以,一切尘归尘,土归土。
当年的母亲何尝不是如此?也许她早就不爱爸爸了,可是她不甘心啊,也许她早就后悔了,可是她回不去了啊,一直坚持到遍体鳞伤,一无所有。
而我,又何尝不是一样?
唐后悔了,那是因为他有可以退回去的地方,而我,无路可退。
大家都走光的那天,我割脉自杀,水果刀很钝,血流的很慢。良走进来的时候,血才流出来一小滩而已,他叼着烟,眉头抬都不抬。
——喂,以安,想死的话,不要在这里,也不要用这种钝刀。这是我的公寓,我可不要警察怀疑是我蓄意谋杀。刀的话,我有新的,要不要我借你?
骗人的家伙。
等我真的晕过去之后,他依旧把我送进了医院。再以后的事情就变得很模糊了,再之后的日子也就那样了,以安彻底死去,只剩下LOUIE。
我的白色宫殿,只能出现在我的梦中,而且它不会是这样惨白不安的颜色。
我看着头顶的天花板,这样想着。医院的天花板总是那么白净,过于白了,和海洛因一样,都是死亡的颜色。
身边的ANN两手摆在腿上,眼睛死死盯着前方,像是在上课的好学生,从进来时她就保持着这个姿势,已经有好几个小时。小麦坐在地上,身上还有血迹,是他把阿松送来的,大概是因为太累,他靠着长椅睡着了,黄色的发尖上沾满了尘土。良靠着墙站着,双手插在口袋里。再没有其他人了,小麦说阿松的亲戚八百年前就和他断绝了关系,联系也联系不到。
安静,太安静,头脑里面一片空白,我努力去想一些东西,却怎么也想不出来,越来越焦躁。
拿出一根烟来抽,却被良夺去,捏熄了,扔进垃圾桶。想骂人,却没有力气开口,酒精和毒品的后力还没有过去,整个人懒洋洋的,连思考的力气都没有。
就在我以为自己会睡着的那刻,急救室的门被推开,白衣的人们走了出来。ANN迅速站了起来,不小心踢到小麦,他迷迷糊糊地醒过来,“怎么了?怎么了?”
最前面的医生戴着白口罩,眼镜上反着白光,看不清他的眼睛,只觉得神圣无比,像是教堂里面的神像一样庄严肃穆,而我们都是罪人,等候着他的审判。
他重重地摇摇头。
“我很遗憾。”
我没有反应过来这是什么意思,ANN也一样,她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医生们从她身边走过去,她一动不动。
小麦轻轻喊她:“ANN……?”
她没有动。
过了很久,她慢慢地坐回到长椅上。她脸上的妆没画完,口红有些歪,涂出了嘴唇的边缘,假睫毛只戴了一个,现在有些脱落了,挂在睫毛上,看起来很滑稽。
“啊。”她似乎想起什么,突然站了起来,“糟了,家里饭锅的插头还没有拔。”
我们看着她。
她焦急的表情僵硬在脸上,又沉默地坐下去。
她眨巴着眼睛,慢慢地,几滴眼泪流了出来,在扑满粉底的脸上划出一道道痕迹,假睫毛落了下去,粘在她的鼻子上,轻抚着那不停抖动着的嘴唇。
她哭了起来。
小麦低低地骂着“妈的”。
手不由自主地伸进口袋,碰到一个硬硬的东西,是那块“10000YEARS”,阿松就是为了不让这块表被抢走,才被一个小混混捅了一刀,正好扎在心脏上。
一刀而已,他的运气实在是不好。
明晃晃的表躺在我的手心,光洁得没有一丝裂痕,边缘上有着一些红色,是血,渗进了表的缝隙里。
“那些家伙一定是GUN的人,我跟他们拼了!”小麦大概是酒喝多了,说出了他平时怎么都不会说的话,他的眼睛红红的,似乎立马就要冲出医院去搏命。
“少扯蛋,这种事情交给条子就好了,你别他妈地给我搅进去!”良的心情非常不好,他抓住小麦的衣领,一把把他推攘到椅子上坐下。
几个白衣天使走过去,露出鄙弃而厌恶的眼神。
人都死了,为什么表还活着呢?
“10000YEARS”——实在是太沉重的承诺和负担,本来就不是人类可以接受的等待。
“啪”——放在右手心的表以极快的速度冲向了墙壁,撞击上去,发出一个悦耳的声音,震荡着医院安静的空间。
所有人都看着我。良,小麦,医生,护士……ANN也抬起了头,满脸纵横的泪水把她的美貌摧毁得一干二净。
红色的液体顺着我的指缝溢出来,流下去,碎裂的感觉真实地在我手心刺痛起来。我抬起手,那个沾满血的物体按照地心引力定律自然下落,掉到洁白的地板上,水晶的表面散得东一块,西一块,指针也落了出来,安静地躺在地上打着旋。
我满意地笑起来。
“看,果然还是会破碎的。”
6.原本就没有哭泣的理由
地铁里灯光闪耀。
刺耳的喇叭声和郁积在胸口的酒气让我想呕吐,而毒品的余韵让我站不住脚,我的身体跟随着列车的旋律不停地摇晃着。小麦靠在车门旁边的柱子上灌酒,地铁到站时,他突然捂着胸口吐了起来,乘客们纷纷从他身边逃离开去,他支撑着坐到位子上,顺手从置物架上扯了一张报纸来擦嘴,酸臭味飘满了整个车厢,人们纷纷皱着眉头捂住了鼻子。
“混蛋!”小麦咒骂着,用酒瓶敲打座位,砰砰响起来。
良一声不吭地看着窗外。一片漆黑。也只有地铁的窗外会是如此,无论白天黑夜,始终黑暗笼罩,不会给人任何想象和希望的空间。
每个人的脸上都没有表情,所有的感情都像地铁一样在黑暗中悄然潜行。
很小的时候,有一次在半夜醒来,光着脚出去找妈妈,走到妈妈的房间时,就听见里面传来她的哭泣声,还夹杂着男人低低的哀求。
“唉,我当然是最爱你的。可是,我家里那边的还暂时无法解决啊,你就先委屈一下吧。你和以安才是我最疼的人,你放心,相信我吧。”
不知道为什么,男人的许诺和誓言并没有给我带来安全的感觉,反而让我感到更加害怕。后来,就养成了半夜里一旦醒过来就再也无法入睡的习惯。每次醒来时,看向窗外,一片漆黑,莫明地,就产生一种安心感,真实的黑夜比虚伪的承诺要可靠得多。再之后,和唐在一起,每次我醒来时也会把他闹醒,两个人一起看着窗外的黑夜,然后就开始谈论音乐,未来,不知不觉就又睡着了……
上车的人群中间出现了一张意想不到的脸孔,那样平凡的面容,洁白而干净,在看见我的一霎那,脸色变得越加白了。她踌躇着想要下车,却被后面的人们簇拥着挤了上来。洁白手帕上的牵牛花啊,我故意眯着眼睛看她。
她咬着嘴唇,不安地撇了我几眼,走向车厢内离我最远的位置坐下来,正好坐在小麦的旁边。小麦醉醺醺地抬起头看着她,后者紧张地向一边靠了靠。
“滚开!丑八怪!”小麦突然吼了出来,她大惊失色地站起来,慌忙逃离。
心头突然生出想要恶作剧的念头,我抓住面前跑过去的她的手臂,把她拉到自己身边,做出要拥抱她的姿势,她尖叫着挣扎起来,那音量盖过了喇叭声。
她手里的包掉在了地上,里面的东西全部散落出来,唇膏,纸巾,钢笔,笔记本,还有一本厚厚的《西方宪法学》。
那本高贵的书刺激了我的神经,我猛地扳过她的脸,吻上她的嘴唇。她惊愕得闭不上嘴,我趁机侵入她的口中,尽情肆虐那纯洁的舌头。她拼命地摇着头,我抓紧她的肩膀,她的手指使劲抓挠着我的手臂,留下了道道抓痕。
这样生涩的反应,难道是初吻?
唐,你把她保护得真好。
我有些嫉妒。
舌尖传来一阵刺痛,推开她,她双眼聚满了泪水,惊恐地向车门逃去,正好到站,她冲了出去,忘记带走她的皮包,也忘了给我一耳光。
我在车厢里放声大笑,把地上的东西踢的到处都是,一个不稳,摔倒在地上,我继续笑着。
身边的乘客都跑到别的车厢去了,只剩下我们三个。
良皱着眉头走过来,扶起我。
“那个女人是谁?”
……
“不认识。”
酒吧里蔓延着迷幻药的味道。最近查的松起来,人们也就放肆了,迷幻药,大麻全部光明正大地使用着,阴暗处有人在注射着海洛因,还有人跳着跳着就因为药效发作,晕倒过去。
旋转的灯光下是旋转的人们,他们尽情地扭动身体,挥舞双手。那样僵硬而畸形的动作就像是上了发条的玩偶一样,只能受控于它的主人,舞蹈,舞蹈,直到发条断掉。
右手上缠满了绷带,那些伤口是“10000YEARS”留给我的纪念。
阿松,真的是死了啊。我突然真实地认识到这一点。
那个胆小的三流的街头画家再也不会出现在这里,不会喝着最廉价的啤酒,不会因为迷幻药而呕吐;不会被ANN拼命地骂,也不会被小麦嘲笑;再也不必去工作,不必去操心房价的高低,不必去当一个还未出生的孩子的父亲。
小麦坐在椅子上,头靠着吧台,额头上放着一块冰镇过的毛巾,他直愣愣地看着天花板。
“LOUIE……”
“嗯。”
“我好累。”
我回过头去,有些惊讶地看着他,小麦的眼睛里面很平静。旋转的灯光在他脸上滑过斑驳的色彩,他的整个身体都靠在吧台上,一动不动,像一块经历了长年风吹雨打的石头。
“LOUIE,我累了……”他闭上眼睛,“你也知道我和阿松是一起出来的,这小子是不出息,我也没有好到哪里去。再这么混下去也不是办法……前几天我女朋友给我来信了,嘿,她还真是个好女人啊,一直等着我呢。我爸妈好像也原谅我了,说让我回去。以后在乡下地方随便找个事做做,拿点工资,然后结婚,就这么过吧……”
他疲惫的声音回荡在我身边,我抚摸着手上的绷带。
“这样……也不错啊。”
“是么,你也这么想?”小麦嘿嘿地干笑两声,然后叹了一口气,“阿松如果还在就可以带他一起回去,对了,还有ANN……LOUIE,你说阿松这小子是去天堂还是地狱了?”
“……天堂吧。”
“呓?为什么?”
“地狱的魔王不需要那么胆小的人啊。”
“哈哈!对!”小麦大笑起来,“他胆子真的很小啊,小时候还因为看见蛇吓得尿湿了裤子!还有一次被几个女生揍的大哭一场,被女生揍耶!还有,还有……”
他突然不说话了,他把额头上的毛巾盖到了眼睛上。
他咬着嘴唇,胸口起伏着,他的手紧紧地按着毛巾,似乎一放开,毛巾就会掉下去。
我问:“你在哭么?”
“没有。”他粗声粗气地回答。
是啊,为什么要哭呢?
是后悔了么?是想回到从前么?
我没有哭,因为我,原本就没有哭泣的理由。
阿松死了,他只不过是我在酒吧里面熟识的一个人而已,根本就没有多么深厚的交情。
一个人是死是活根本无法影响其他人的生活,别人是死是活也不干我的事。
可是亲眼目睹别人的死亡确是如此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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