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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别姬同人之幸-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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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忘了吧,我挑中的戏班子可不只他们一家啊,”花清远避重就轻,“还有……”眼看着就要掰指头挨个数给柳云芳听了。

柳云芳拍手过去,打掉了花清远举起的手,“只有他们戏班子住进了你的院子好不好?”其他的戏班子就算住进了花府,也都是偏侧的大杂院里的。当她柳云芳不知道吗?

别看她不出内宅,但这花府上上下下,还没有什么事,是她漏看掉的呢。当时,她就有些疑惑了,但并未太注意,联想到这次,她才觉出不对劲的。

“娘,我选他们戏班子是因为我第一次听程老板唱戏,还以为虞姬活了呢!”

这是真话。但那时,花清远还不是花清远,他只不过是坐在电影院里,以着电影为借口,做着暗杀活动的刺客而已。

当电影屏幕缓缓拉开,当剧情一点点推进,当那一声浅唱低吟开始,当那绝望的眼神轰进他的眼中,他第一次出现了暗杀时不该有的动作,——他竟忘了扣动扳机。

一眼相中程蝶衣,理由其实很简单,——他不敢相信,另一个世界里,竟然有个人比他还要绝望。

他这算是惺惺相惜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抽丝剥茧,一切都会有定数,一切都会有答案,亲爱的们不要急呢,哈哈,我有三张票了!噢耶!还有,前一世,小花不是杀手这种万能职业。

☆、有所耳闻

又是一个月一恍过去了,花清远往来大上海与老北平城间,一去一回,进出城门时,开车的司机忍不住地念叨一句,“这算什么事啊,咱们中国人的地界,日本鬼子从门口张牙舞爪的。”

门口出现几个日本兵,荷枪实弹地经过。

花清远扒着车窗帘的手放了下来,现下是1936年的春天,明年这个时候岂止是这几个日本兵了。

逢此乱世,虽知百年之后的结局,花清远仍是忍不住有些唏嘘感慨,前一世里,他也是走过官场、入过政坛的,这里面的事,他知道得多了,但在国仇民恨面前,都是微不足提的。

——这一场轰轰烈烈、震惊世界的史诗即将上演。

“六少爷,咱们是直接回府还是……”司机的话还没有问完,花清远已经答道:“去听听戏吧,好久没见那个味了。”

是没见那个味吗?司机默而前行,在前面拐角处转了个弯,什么味,六少爷爱不爱听戏,他是最知的,怕是惦记着唱戏的人吧。

他是久在花清远身边侍候的,花清远打赏给程蝶衣的第一份礼物,还是他拿着银元去古玩斋里赎出来的呢。

如今的大红门戏院已经与去年大不一样了,花清远一己之力捧红了当时还不是角儿的两位,《霸王别姬》这一曲□了北平城。现在,角儿是真成角儿了,大红门戏院吞了喜庆大戏院,就地扩建了一圈,成了那一片区域里,最大的戏院了。段小楼和程蝶衣的《霸王别姬》一票难求。

花清远行事一向低调,下了车后,直接绕进了角门,卖票的那处是新人,并不认识他,语气吆喝着,花清远也不当事,花了高价钱买了一张位置最差的地方。挤着闹哄哄的人群,进了戏院。

正厅是挤不进去了,偏厅也是满着的,座儿是别指着了,能有站的地方就不错了。

花清远嘴角微弯,含着一抹淡淡的笑,看着戏台上面。经年未变的是那出戏,——他来唱就好,人事更迭的是戏外的悲喜,自己为他抹平就是。

门口卖票是新来的不认识花清远,但这戏院里面看场的几个怎么可能不认识花清远。花清远在他们心中的地位和阎王爷一样。

他们直到现在还记得花清远用小刀削水果皮的一幕,他们也直到现在没有研究透,怎么才能用小刀把苹果皮一水削下来,还顺道切成瓣呢,在浪费了一筐苹果后,他们终于知道这是一门他们涉足不了的技术活。

“六少爷,你来了怎么站到这儿啊!”

当初拉扯程蝶衣衣服的小混混,已经成了这大红门戏院的‘保安部长’了。他叫三癞子。人称三哥。

花清远当然不知道他的浑名,但这张脸却是记得清楚的。

“最近这儿还太平吗?”花清远目光从戏台上缓缓移下来,成半圆型滑落,最终落到了戏院最雅座的位置,那里有个人正全身心地关注着戏台上面。花清远懒散的目光,瞬间收紧。

三癞子也是半个人精,听着花清远问他,连忙答道:“有六少爷您的威名震着,这戏院想不太平都不行,”又见花清远的目光斜扫而上,他往外翻着的苍蝇眼射出的绿光连忙跟随着,“那位是袁四爷,梨园行当的大拿!”

看着三癞子挑起的拇指,花清远点头,“有所耳闻。”这个人出现了,他就该好好地小心了。

“六少爷,您看,我给您按排个什么位置?今儿人多,您站在这儿,再把您老给挤着,”花清远这么站在门口,他们哥几个心都哆嗦。

“不用了,一座一份钱,都是给蝶衣赚下的包银,我怎么好得罪他的衣食父母,我去袁四爷那里凑个趣吧。”

花清远掸了掸身上穿的素白棉布袍子,一路匆忙,倦染了些风尘,却丝毫挡不住他一身的清缓绵和之气。

凡是一个正常的人,一生之中都难免会没有任何缘由地去喜欢一个人,有人叫这一见钟情。

花清远是从来不信这些的,直到那一眼,好似一万年。

袁四爷出门的习惯和花清远不一样,排场大、随从多,花清远刚上了楼梯,还没有靠近那处雅座,就被人伸手拦住了。

“不知道前面是四爷的地界吗?滚下去!”

这人说话很不客气,花清远却面上客气,手上绝不客气。做着握手的姿势,也不等那人想握,他的手已经握到那人的手上了,他的手像铁钳子一样,紧紧地钳制住那人的手,眉眼里却是春水涌动的笑意,仿佛真的只是握手。

那人的手被花清远握得发出‘咯嘣’的响声,不过十几秒的功夫,额上都疼出汗来了,他怎么也没有想到眼前这个笑意盈盈、一脸书生气的年轻人竟会这一把子力气。

花清远见他疼得脸色都苍白了,才慢慢地松开了手,“在下姓花,花清远,麻烦通禀一声。”

这个出言不驯的人,不敢出一句狂言了,撒着腿往后撤,直奔了跟在袁四爷身边最近的侍从袁大管家身边,一边说着一边用眼神瞟着花清远,示意着袁大管家,那人不好惹。

这四九城里不管哪个高门大院里的管家都不是等闲之辈,够不得火眼金睛,那也是识人不假的。

袁大管家带着两名下人,走到花清远站着的地方,上下打量了一眼花清远,抱拳拱手道:“这位先生姓花,可认得花家大爷花清辽?”

花清远知道对方这是在试自己话呢,无论在哪个年代都有一个圈子,这个圈子不是外面闲杂人等就可以混进来的,这个圈子有这个圈子的规则,而他的幸运之处在于他有两个哥哥已经提前为他打开这个圈子的大门了。

“自然认得,那是我家大哥,我是他六弟!”不用强调,但凡知道花家的人,都清楚花家哪房少爷和哪房少爷是一母嫡亲的。

“原来是花六少,下属眼拙,刚才失礼了,这边请!”

袁大管家连忙施礼,做了一个半躯身‘请’的姿势,那个被花清远小小教训的保镖摸着鼻子、有些后怕地退到一旁,——还真是个惹不起的少爷,但哪家少爷会有那么大的力气呢。

“四爷,花家六少过来了,”袁大总管先走了一步,到了袁四爷身边,低头俯身到袁四爷的耳边,又怕袁四爷一时想不起,连忙补一句,“就是花清辽花大爷的嫡亲六弟,那个少年去英国留学的花家老小。”

当年,花清远年少留学英国,这事在北平贵族圈里,多少还是引起些轰动的,这与花清远本身没有什么关系,这都是他那个声名显赫的二哥花清逸带动起来的。

     

作者有话要说:有点心不在焉,先更这些吧,嘻嘻……,谢谢亲们的支持!

☆、四人的戏

程蝶衣这一幕戏唱完,照例地向看台望去。那老板之前就和他说过,那侧雅座里,最近几天接连来一位大人物,他要表示出重视来。

那天唱完戏,这位叫袁四爷的大人物还打赏了他一副华贵的头面。

若是以前他刚出道的那阵子,看着这样的头面,怕是会直了眼睛的。最近这一年,不得不说,他被花清远惯出了些脾气,见着如何晃眼睛的东西,都表现不出惊叹来了。

那一眼望到看台上面,正对上一双灼灼的眼睛,程蝶衣月来的惴惴和担忧,都随着这清朗的目光瞬间消散了,他略略地低了头,——这人回来了,他总算等到可以陪他说话的人了。

令袁四爷很意外的事,今天来他这里说话的不只程蝶衣这位虞姬,连着段小楼那位霸王也跟了过来。这还是头一回,算是新鲜事了。

他与段小楼的第一次交面,谈不上愉快,不尴不尬的。不说也罢。

当然,他当时的心思也没在段小楼的身上。

赏了东西,试探下程蝶衣,倒没见着程蝶衣对自己表现出如何热情来,当下还觉得困惑呢。如今看来实是另有隐情。

段小楼肯上来,自然不是为了袁四爷。袁四爷第一次出现在他们面前,看程蝶衣时的那副眼神,他可是记得的。他心里不舒服。

楼梯一迈过,本是走在后面的段小楼,反倒一大步,越过了程蝶衣,直奔了上来,两三步就走到了花清远的面前,笑道:“六少爷是什么时候回来的,前几天去贵府给老夫人唱戏时,府上的大管家还说六少爷你去了广州,没个月载的是回不来的呢。”

花清远正和袁四爷说话,听着段小楼的寒暄,自不会冷落,不紧不慢地抱拳,嘴角自然扯出一抹真诚的笑意来,“劳段老板惦记了,我也是急匆匆地赶回来的,不也是惦记着您和蝶衣的戏吗?”花清远的目光好像有穿透力似的,越过了段小楼,投去了程蝶衣那里。

人多的时候,程蝶衣鲜少与花清远主动说话的,更别提像段小楼这样的寒暄。他只是静静默默地看花清远,迎着花清远看他的目光,好像只这一眼,就都懂了彼此的心意似的。

袁四爷是个眼光精粹的人,他端着茶杯,抿了一口茶,不动声色地看着。

他是第一次和花清远接触。

开始的时候,并没有把花清远如何放在眼里,给花清远面子不过是看在花清远的两位哥哥,总觉得这个比他差十几岁的花家六小还是个四六不懂的孩子。可当他与花清远真正攀谈起来,才觉得是他失误了。

花清远行言不骄不躁、轻松诙谐,难得的是但凡自己提的话茬,不管是哪个领域哪个方面的,花清远都能恰到好处地接上去,偶尔的一两句点晴之处,总是能犀利地言明要害,让自己不得不对他刮目相看。

果然是青出于蓝胜于蓝,长江后浪推前浪了。

“袁某观此情景,清远与段、程两位老板是有些交情的,”袁四爷放下手里的茶杯,别有深意的目光在花清远和段小楼以及程蝶衣身上来回地游走。

袁四爷什么意思,花清远当然明白,这是他表明立场的时候了,“古有高山流水会知音,花某虽不是什么风流雅客,没有四爷您懂得这戏里的真知真解,却也知道知己难求,这一辈子最难求有情人。”

一个‘情’字,花清远说的百转千回、柔肠寸寸。真是个比程蝶衣戏台上那一腔一曲还要余音不绝。

程蝶衣下意识地退后了一步,微微地垂下头去,长长卷曲的睫毛抑制不住地轻微颤抖着,心里却默念了一遍又一遍花清远说的,难得有情人,像是当初背戏文一般,牢牢地记下了。

袁四爷和段小楼的呼吸几乎同时滞了一下,又很快恢复过来。

袁四爷浸淫此事多年,老道之极,何况他当初也有这个心思,他不紧不慢地说:“清远重情,实乃……有幸!”

袁四爷故意断了那么一下子,竟恰到好处地成全了前面的余味,颇显得悠长了。

花清远不去猜测袁四爷是什么意思,袁四爷这个人他是要交的,他绝不会回避掉的。

他注意到段小楼的脸颊也跟着白了白,心里一阵冷笑,这世间哪有那么样的好事,鱼和熊掌都可兼得,你以为你是佛祖不成?佛祖还天天劝你,别有这贪心呢。

“四爷笑话了,说到重情,咱们这里还得属段老板,段老板与菊仙小姐一出救风尘兼得红拂夜奔实在是比戏台上唱得精彩多了,也算是梨园场里一顿佳话……”

花清远的话还没有说完,程蝶衣就不乐意了,抹了身子走到段小楼的面前,酸哼一声道:“真以为自己个是黄天霸了,也不对镜子照照,扬名了八大胡同,就带回来个连鞋都没穿的。”这话他早就想说了,憋屈了半年,都不知道怎么说。今晚,听着花清远这番‘赞扬’,实是忍不住了。

程蝶衣说完,站到了花清远的对面,直直地盯着花清远,本来也有几句怨愤的话要说的,见着花清远看着他的清澈的眼神,不知怎么的就说不出来了,又呆呆地站在了那里,只小声地嘀咕,“不懂戏,就不要胡说,那两出戏,可是那个意思?”说完,又有些后悔。

程蝶衣说他什么,花清远都不会生气的,好性子的哄道:“我自是不懂的,以后还要多向蝶衣讨教,这戏里是有大学问的。”程蝶衣心里舒服了不少。

袁四爷不说话,似乎很欣赏段小楼当众出丑,他之前看戏时便觉出,台上这霸王和虞姬远不如他第一次看时默契了,似是出了差头,有了眼前这出戏……他自是悟出,这不熨贴的地方果有蹊跷。

花清远自不会袖手旁观的,他说道:“蝶衣这是知道自己的亲师兄没几个日子就要娶妻了,耍小孩子脾气,这倒也是,当年我两位哥哥结婚的时候,我这心里也不舒服,四爷是知道的,我那大哥有多宠我,有了自己的家,总是差了些,这逢年过节才能得见一面。”

这都多长时间了,程蝶衣这心气竟还没有顺当过来,哎,倒是自己考虑不周了,只想着为以后打算,忽略了这段时间应该多陪陪他,多与他说些话的。

袁四爷点头,“清辽那位长兄是把你这个幼弟当自己个的儿子疼的。”又瞧了一眼段小楼和程蝶衣,“却是与别个感情不同的。”那一字一顿拉出的长调子,颇有些刺耳。

段小楼刚被花清远安抚下去的怒气又涌了上来,幸是还没有卸妆,有着油彩掩遮,要不那一张胀红的脸,必是极难看的。

段小楼一甩水袖,拱拳道:“六少爷,段某还有事,就不陪着了,下个月初六,段某人成婚,六少爷要是有功夫,请来捧个场!”

“自然,”这个结果是花清远最乐得见到的,折腾这么久,日子总算订了,很好,“花某自会备红包一份,在此恭贺段老板了。”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总算补全了,啊哈哈,缓过来一些了,我这破体格子真不经折腾,唉,人老了!

☆、放在心上

《孟子尽心上》曰:“居移气,养移体,大哉居乎!” ,花清远是深信这个道理的,他把他所能弄到最好的东西全都给了程蝶衣,就是不想这傻孩子哪天会被别人一块蛋糕就骗走了。如今看来,初见成效。

袁四爷打赏下去的东西,程蝶衣只道了谢谢,从从容容,未见半分局促。花清远很满意。

夜半散场,袁四爷邀花清远过府小聚,这时段小楼早已走了半个时辰,雅座处只余了花清远、袁四爷还有程蝶衣。

程蝶衣殃殃不乐,连是笑着,都带着那么一丝忧郁,看得花清远心口阵阵发紧。

花清远以‘更深露重’为由婉拒了袁四爷的邀请,又说先送程蝶衣回府,明日再过府一叙,顺序里与袁四爷商量商量这京城一家影院的事。袁四爷哪里不懂,笑意颇深的点头,比之花清远和程蝶衣先一步离开了戏院。

花清远望着袁四爷的背影,颇有些感慨的道:“四爷倒是个懂戏的。”戏剧里那七十二出计、三十六条道,怕是都让他们这些人使遍了。

程蝶衣和段小楼这样的角儿只是戏台上的戏子,唱的是别人的王候将相。袁四爷这样的人物才是社会这出大戏里唱出‘真汁真味’的人。

真应了袁四爷评价程蝶衣演虞姬的那句,——‘有些味道’。

跟在花清远身后的程蝶衣毫不客气地冷哼道,“至少说得比你有门道。”他还记得花清远之前说的那两出不靠谱的戏折子。

“那是自然,四爷这个位置上的人,什么戏能看得不清楚,”花清远反身拉了拉程蝶衣的手,程蝶衣下意识地想要躲,却还是被花清远手疾眼快地拉住,“让我看看,瘦没?”

花清远的眼神真挚炽热,却并不显得急不可待,迎着程蝶衣惶惶带有探究的眼神,如清泉一般泄去了程蝶衣心里的内火,让他激烈跳动的心,渐渐平静下来。

好像一切都应该这般,好像一切都早早地注定。

花清远缓缓地松开刚刚抓紧没多一会儿的手,无声地叹息一声,好像有些失望又好像很是心疼,“果然是瘦了,人家结人家的婚,你可跟着操什么心!”

“你懂什么!”程蝶衣被贸然握了一下手,转缓的劲还没有反应过来,花清远又松了手,弄得这心头一下子空落落的。

“我怎会不懂,好了,不说这些,蝶衣快去卸妆,爷在外面舀了不少好东西,”花清远最懂循序渐进,今晚已算进了一步,不可再相逼,他也不想吓到程蝶衣,“有一副头面,你一定喜欢。”

“真的去我家?”

年前,程蝶衣和段小楼分别买了院子,置了一份家产,都是做角儿的人了,段小楼连媳妇都带了回来,不能没有自己的府邸,他先寻了宅院搬出了与师兄弟一起住的大宅院。

程蝶衣的心也散了,觉得住在这里也没了滋味,就想寻着搬出去,他的宅子还是花清远帮着寻的。

花清远做的保人、签的地契合同,给中间人过的暗钱,花清远是没让程蝶衣知道的。

虽是如此,程蝶衣这处宅子,花清远却是一次没有去过的,程蝶衣喜迁新居时,花清远只送了两个下人过去,都是签了卖身契的。其中有一个,还是当初程蝶衣去花府唱戏时,侍候过程蝶衣的。花清远觉得这个小厮还算稳妥,就给程蝶衣送去了。

“自是去你家,”花清远挑挑唇笑道:“蝶衣要是不怕,这里也可以。”

清场后的戏园子已空无一人,连那个胖胖的那班主也知趣的不知躲哪里去了,前台后台,只有程蝶衣和花清远了。

“我……我怕什么,”程蝶衣吊起的眼角瞪了花清远一下,刚刚被花清远拉过的手却下意识地往袖里缩了缩,微微垂眸想了一下,“我想喝点酒,你要不要陪我?”

这是要一醉解千愁吗?好大的胆子,也不怕自己酒后乱性。

脑子里这样想着,嘴上却是答应得很顺口,“好啊,恰巧我弄到了一瓶上好的洋酒,我们一起品一品。”

说着,花清远陪着程蝶衣去了后台。

程蝶衣换去戏服时,花清远已经帮他打好了一盆温水,坐在不远的地方,看着他一点点儿地把油彩抹去,清洗干净。

无论是浓重墨彩,还是素颜淡色,这张脸都是浅浅地透出一丝悲凉的,仿佛自己做多少努力,抹去的都只是表面那一层伤,而伤到深处的根源,却在多年前注定着无法挽回的。

——他不该学戏的,不该念什么‘我本是女娇娥、又不是男儿身’的戏文,更不该由着师父教什么‘从一而终’的。

走到戏院门口,花清远把手臂上搭着的黑色水貂的皮毛大氅拿下来,披到了程蝶衣的身上,“古话说,乍暖还寒时节最难将息,眼看着是入了春,但夜里的天气还是寒的。”

“那……那你披什么?”仿佛是为了映衬着花清远这句话,一阵冷风适时的吹来,在戏院的台阶下面打了一个回旋的弯儿。披风却是只有一件的。

“你暖了,我就暖了,”花清远说得无比自然。

在程蝶衣扭头看他时,他已经一身爽利地走下台阶,示意着等在旁边的司机可以回驾驶位了,他亲自为程蝶衣拉开了后车门。

两个人坐在车的后排里,谁也没有说话,倒是前面的司机忍不住了,低声地问了一句,“六少爷,老宅那边还用知会一声吗?”

前一段时间,大夫人给他下的严令,要他注意少爷的举动,他心里清楚他是少爷的人,他虽不敢把少爷的行径都和大夫人说,但那到底是大夫人的吩咐,他不得不忌惮的。

“知会什么?你今晚和我一起去蝶衣那里住。”提到自己的母亲,花清远颇觉头疼。这两处里的矛盾,不是那么好调节的。

“是,六少爷!”有了花清远这句话,司机什么都懂了,便不在多言,专心开起车来。

“清远的母亲不喜欢我,”程蝶衣直截了当地说:“上次去你们府里唱戏,老夫人打赏过后,她只说了我一句,你师兄好事将近,你也抓紧吧。”

花清远心头一惊,面上却是不显的,只说:“蝶衣多心了,家母是关心你。”却是关心过了。

见花清远不愿意把话题扯到这上面来,程蝶衣也没在纠缠。

这必竟不是和段小楼,他拉不下来这个脸。他们必竟不是一小长大的,光着屁股摸爬滚打在一起的。他必竟不是太了解花清远,直到现下里,也没有看清楚几分。

人家又没有说什么,人家的母亲也没有过份地说什么。若是他们的关系仅限于此,若是他们只有刚刚拉的一下,他真没有立场多说什么的。

袁四爷看他的眼神,他一眼就能懂,那么赤果果的暗示,但花清远,直到现在,这个都是如沐春风的花清远,却是让他摸不着头绪的。

他们相识这一年多来,花清远对他的好,汲汲不断,他不是感觉不到,花清远像善财菩萨一样,给他那么多,却从来没有要求过他什么。

他不是不知道那些富家子弟,对着他们这样的戏子打着什么样的主意,但如花清远这般放着长线却不为钓鱼的,他从未见过。

或许是他把花清远想污糟,可谁让他自己本身就是处在这污糟的境界里呢。

反过来说,要是自己没有动了什么心思,又怎么会凭白无故地去想这些事呢,大不了随他去了。左右他不过一个人摆在这里。

“你不要多想,”花清远最是了解程蝶衣的,这些年的波折又遇到段小楼娶妻,这人的心思难免重了。

花清远执起程蝶衣的手,如此的巧合,就是之前握的那只,这次程蝶衣没有下意识的躲,他任由着花清远拿着他的手,放到花清远的胸口。

黑色条纹西服里面穿着的黑色衬衫上方有一处暗兜,花清远把他的手刚放上去,他就觉到掌心被什么东西硌了一下,他疑惑地看向了花清远,花清远适意他自己看。

他的手顿了一下,除了师兄段小楼,他还是第一次和哪个男子这般亲密的接触,手伸进去,就意味着以后将有不同。

犹豫了片刻,程蝶衣还是不能自抑地把手快速地探了进去,快速地从花清远的衣兜里拿出了那个硌了他手的东西,他也想看看是什么宝贝让花清远这个把钱财视为空物的人如些看重。

掬在手里的东西,在街道两旁昏黄的路灯打进来的光,闪闪瞬瞬地映照下,发出柔和的光芒,应是抚了很多遍才有的光,并不是这东西本身自带的。

看清了手里的东西,程蝶衣的眼里抑制不住的湿润,回头再去看花清远时,花清完的头仰在后车座上,眼睛微闭着,他似乎累了,没有什么力气,但说的话却是一字一顿极其清楚的,“我一直,把你,放在心上。”那处暗兜正是心口的位置。

程蝶衣眼里滚动的东西,不知怎的,竟是落不下来的,嘴角弯弯翘起,挑出一抹新月如钩。

再也没有哪种好,能比得上,有个人领了你的心意还时时刻刻把它放在心头了。

程蝶衣握紧了掬着东西的手,手掌密密地包裹着那个东西,——不过是个不值钱的假珠,外表的一层珠膜都斑驳了。

说来可笑,富贵豪门里的六少爷,竟把他用过的一颗旧戏服上的假珠子当个宝贝似的放在贴身处。

若是这般,他还不懂,他当真就是傻了。可这一切究竟是为什么呢?

     

作者有话要说:非常感谢谢三位亲亲给我投的地雷弹以及众位亲激烈的留言和支持,哇哈哈,让我空荡的界面看起来不那么孤独!随后的一个星期,争取日更。

☆、哪会后悔

这世间总是没有无缘无故的好,它比无缘无故的憎恨来得还要让人觉得莫明其妙,程蝶衣此时就陷在花清远给的这种好里不能自拔,又不知如何是好。

“这是件点翠的头饰,本也不算稀奇,难得的是这一色的点翠都出自同一窝翠鸟身上的,又配着同色系的翡翠,倒显得有些珍贵了,与那件贵妃服相配,也算说得过去,不显得头轻脚重。”

明明是价值连城的东西,经着花清远的嘴里说出来,都是轻描淡写的,好似不值一提的。

那点翠的头饰不说经过如此繁文褥节又搭配了上好的翠玉,只说是平平常常的一件,也不是一般人能顶在头上的。

程蝶衣的手指轻轻缓缓地在那件头面上走过,狭长内敛的丹凤眼收起了往日的媚色,自然流转出温润的光色来。

花清远在旁边静静地看着,之前,在轿车上说的那些话,他本是不想说的。不说正好,说了就显得有些做作了。

爱这种字眼,不一定说出口就是爱了,他们这样的人若真是能走在一起,细细长长的才是爱。

但程蝶衣那样的心性,他若是不挑明一些,怕是会憋坏那个在自己面前只会独自郁闷的人,才会执了他的手,让他摸到自己胸口装着的他送的东西,让他明白了自己的心意,也好让他安心。

“你说的酒呢?”左右想不透的东西,程蝶衣不愿去想了。他也不敢去问,做了千般万般的勇气,独独这句是不敢问的,很怕问出了口,一切都破碎了,就不复存在了。

这段时间积了不少的话,正想与花清远说说,他这日子活得看着光鲜,其实却是孤闷的。

“自是备了,等厨下的小菜端上来,我与你浅酌慢饮,”花清远说着,拿出了那瓶早就备好的红酒。

酒瓶上面通体的洋文,程蝶衣瞥了一眼,“这酒就能比咱们自己酿的酒好喝吗?”

“当然不如,”花清远一边开着木头瓶塞一边直截了当地说:“咱们的酒好是好,但太过烈性了,倒是应了你的性子,但与你的身体相违,你若愿意喝我以后亲自酿些与你。”

忽略掉花清远说他的性子烈,程蝶衣倒是对花清远说的会酿酒感了兴趣,“你竟还会这样的手艺?”

“小瞧我了吧,我会的东西多着呢,”这倒不是说笑的,两世里活过来,经历的事多了,知道的自然就多,会的多也不觉得有什么稀罕了。

“那倒是要尝一尝了,”程蝶衣凑了过来,坐到了离花清远很近的地方,“我总觉得你是不同的。”

“哪里不同?”花清远把开了封的红酒放到了桌上,迎着程蝶衣的目光,玩笑道:“还是说,我在蝶衣的心里,与所有人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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