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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精当道(一受多攻+女王受)2-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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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的时候,凌飞虽觉今晚的两人,似乎比往日要待他更体贴更周到些,但却不及事後的反应。
  “好飞儿……”
  三人一阵颠来倒去的折腾过後,彼此都觉得今晚可以到此为止了,於是凌飞便在激情平复之後,起身,准备叫下人打水来净身,正在此时,却被那司空惊云唤住了,紧接著,被搂进了他的怀里,听他柔声道:“飞儿累了,不要去了,且歇著。”而後又听他吩咐南宫墨:“南宫墨,你去唤人打水来吧!”
  “那你呢?”南宫墨冷冷打量他横过凌飞腰间的手,反问。
  却在看见司空惊云使眼色之後,转口道:“好吧!我去唤,你唤我唤,都一样……”吵架的事,目前不宜进行,私下解决比较好。
  於是那凌飞便愣愣地看著南宫墨开门让下人送热水,等下人送来了热水,司空惊云又止住了他要下地洗澡的意思,而是边温声说他要帮他洗边将他“抱”进了木桶里,真的帮他清理起身体来。
  而一旁本来含笑看著司空惊云表演“怜香”本事的南宫墨,看那司空惊云还真的帮凌飞洗了起来,於是,在凌飞惊讶至极的目光下,也加入了进来,帮起凌飞来。
  凌飞原想他们是还想要,所以提出要帮他清理身体,於是便答应了。
  可是很怪异的,那两人虽吃了他无数豆腐,但最终却没再要他,只将他认真打理干净了,并且还当他不会走路似的,又再次将他“抱”上了床,连路都不用他走,最後更是体贴万分地替他盖上了毯子,说是莫著凉了。紧接著,司空惊云和南宫墨也洗了个澡,这才搂著他睡了,空留觉得奇怪的凌飞。
  要知道,南宫墨和司空惊云,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世家子弟,所以侍候人的事,他们基本没做过,除非是他们还想要,才会借著为他打理身体,增进些情趣,若真像今晚这样,只是帮他清理身体,并无他意的事情,还真是从未有过(以前都是各人洗各人的)。所以凌飞会觉奇怪,也自是在情理之中。
  然而,若说此事不过是件小小的事,自己用不著大惊小怪,那麽,接下来所发生的那些事,凌飞就绝不认为是自己少见多怪了,因为很明显,那些事,确实称得上很怪,至少对这群人来说,的确很怪。
  却说第二天早上。
  睡意朦胧间,凌飞便闻到了一股清香,打开眼看时,却见桌上摆著一盆开得正盛的兰花。──兰花正是他最喜欢的一种花,只是他不太明白怎麽会出现在自己的房里。除了那十二只狼外,没人知道他喜欢兰花了,所以,应是那十二人搞的鬼。只是,搞这些东西做什麽?
  正疑惑间,却见南宫墨过了来,道:“飞儿喜欢吗?我昨晚派人,专门从云州运过来的。”
  云州,也就是凌飞出江湖时所呆的那个州,土壤气候均适宜兰花的生长,是以,云兰天下闻名。在凌飞的那个小山谷里,就杂生著许多野生的云兰,若论其质,丝毫不比人工栽培的差。也因为从小就住在那种环境里,所以兰花才成为凌飞喜欢的一种花。
  “你……你派人运这个过来干吗?”凌飞吃惊得半晌说不出话来。
  要知道云兰很贵的!而且看眼前这盆云兰,显然是个中上品,只怕没个千两银子,是拿不下来的。
  “别问运过来干吗,只说你喜不喜欢吧!”运过来干吗?当然是为了讨好凌飞,不过,这个原因,南宫墨是傻了才会说。
  凌飞看了,点点头,道:“挺喜欢的。”喜欢那花儿。
  不过,南宫墨没去深想他的话,听凌飞说喜欢,便松了口气,淡淡笑道:“飞儿喜欢就好。”
  下床,洗漱完毕,正要到前厅用饭,却见司空惊云和东方默各端著一个托盘过了来,道:“今天没你什麽事,别去前厅吃饭了,你不是挺讨厌看到那些武林人吗?那我们就在这儿吃吧,瞧,饭菜我们都端过来了。全是你爱吃的菜。”
  凌飞见他们将饭菜都弄来了,便将本来意欲前往大厅的念头去了,四个人,围著桌子,吃将起来。
  “飞儿,这个给你。”
  东方默给他夹菜。
  凌飞心中惊疑不定,不明白这些人搞什麽鬼,只默默接受,想看看他们到底要做些什麽。
  席间,几人不停地给他夹菜,直到他说不要了,这才停止了这种诡异的行为。饭後,凌飞正要出去走动走动,却被司空惊云拦住了。
  “怎麽?”
  “这几天好生无聊,飞儿一定闷坏了,今天带你去一个有趣的地方,散散心去!”
  看向南宫墨和东方默,俱是一幅期盼的样子,於是凌飞便点头,道:“也好。”
  第七十五章
  出庄,入城。
  青云山庄虽位於青州与云州的交界处,但从地理位置上来看,还是属於青州的。所以眼下他们去的这个小城,便是青州辖下的一个府,名叫兴庆。
  兴庆府并不是青州最大最繁华的府,不过,各地方自然有各地方的特色,比如,兴庆府的特色便是……
  庙会!
  对,就是庙会。
  每逢初一十五,兴庆府便会有庙会。
  其实就是一种赶集活动。
  只是因为形成了兴庆府的特色,所以,吸引了外府甚至外州的客商前来参与,才与普通的各地零星赶集略有不同。
  庙会上除了日常生活用品的交易,还有不少各地的风味小吃。
  庙会一般举行三天。今天刚好是第一天。
  兴庆府的庙会,虽人多而不拥挤,各个客商的摊位整整齐齐,且相距有些距离,以防客人过多挤到一起发生踩踏事件。──显见兴庆府官员在这方面颇费了一番工夫。
  “怎麽样?这个地方不错吧?”
  今天天气也好,温度宜人,跟前两天的炎热,大不相同,正适合出来游玩。
  “确实不错。”凌飞点头。
  这几天也确实憋坏他了,散散心,显然还是很有必要的。
  一行四人,且走且停,南宫墨忽扬玉笛,指著前边一店铺道:“有个卖古玩的地方。”
  凌飞随他所指方向望去,可不是间看起来相当古雅的古玩铺麽,铺名古今斋。
  各种当地特产也看得有些眼花缭乱了,不妨进这铺子,看看可有什麽稀奇玩意儿。
  古今斋的掌柜显然是个见过世面的,一见进来的四人气势不凡,便知来了大主顾,虽未热脸上前迎客,却早已在一旁注意起四人。
  凌飞看了看,也不过就是些平常古玩罢了,倒也没看到特别的东西。不过,话又说回来,真正特别的东西,掌柜的只怕也不会搁在这外面,多半会作为镇店之宝,另藏隐密处。
  见凌飞目光一一扫过那些古玩,并未做过多停留,东方默拿不准他的想法,便问:“可有喜欢的?”
  凌飞但笑不语。看来是没有喜欢的了。东方默不由道:“既然来了,不说收藏,便是买个玉佩压袍子,也不错啊!”
  早上南宫墨送了那样名贵的云兰给凌飞,东方默寻思著,自己也要送些东西给凌飞才好,只是不知道凌飞喜欢什麽,他一时无从送起。
  凌飞听了东方默的话,道:“若要说收藏,这些玉佩,比起上上品,有些距离,还不值得一藏。要买,自要买那些独一无二的东西,才有收藏的价值。若不收藏,便是平常戴在身上的饰物。只是作为饰物,这些虽不是上上品但价格不菲的东西,没福气的人戴在身上,只怕会折寿啊,所以还不如在小铺里买些普通玉佩戴在身上舒坦。”
  “这样啊……”听凌飞这样说,东方默微有些失望,看来,这儿的东西是送不了了,那自己过会要选什麽东西送给飞儿比较好呢?说起来还真是可恶,其实他昨天也想到了要送云兰的,只是被南宫墨那厮捷足先登了,害他现在也不知该送什麽才能讨得飞儿的喜欢。
  四人正说话间,却见那掌柜的过了来,唱了个喏,道:“四位公子,若说独一无二的珍品,小铺虽小,倒也有一件小小玩意儿。公子们若有意,小老儿这就为公子们取来一瞧。”
  凌飞尚未说话,一旁南宫墨已是接过话茬,道:“如此甚好,还烦掌柜的取出一观。”
  倒要瞧瞧这小小城古玩铺的镇店之宝是何等物件。
  不过须臾,那掌柜的已捧出一盒来,打开,搁在了桌上。
  南宫墨四人,在桌子另一面即掌柜的对面看去(行规不可手动,以免被人掉包),却见是一块玉佩,不过,见其色泽,已知定为上品。
  却听那掌柜的介绍道:“得这宝物,也有五年了,只是一直以来,价格方面太高,没有买主肯买。”
  “掌柜的不妨说说宝在何处。”
  司空惊云虽觉那玉是上品,但总觉离上上品还是有些距离的,是以想著,定有自己远观看不出的宝处。
  “这是块温玉。冬天玉生暖意,夏天玉生凉意,佩戴之人,自此可冬天不怯冷夏天不怕热。若挂在胸前,另有护心的作用。”
  掌柜的徐徐道来。
  “那……价值几何?”
  东方默追问。这样的好东西,买给飞儿,定然合适!
  “十万两白银,不二价。小老儿报的是诚实价,不敢多报。”也就多报了一两万而已。
  “物是宝物,只可惜……价格果然高啊!谢谢掌柜让我等一睹此宝物。这东西,我们还要不起。”
  不待东方默出言,凌飞已拿话压住。
  看东方默先前问自己的意思,定是想送自己一件玩意儿。自己本就不想要,是以先前才拿那些收藏品与饰物的区别话儿压住他的意思,不欲让他破费买这些玩物。哪知掌柜的竟然听到了自己的话,还拿出这样一件害人的东西来。凌飞怕东方默逞强,要掏那冤枉钱,买这等无用玩物,是以赶紧抢先压住话头,也不去瞧那掌柜隐隐生出的不屑之色。
  东方默听了他的话,正要开口,却被凌飞一把拉住,拖出店去。道:“还是外面热闹。你们就喜欢玩高雅,却不知高雅哪有热闹有趣!”放开那东方默,已是一人率先向前面人多地方走去。
  身後,古今斋里,那掌柜哼了哼,“买不起还敢说大话,真正独一无二的东西来了,怎麽不敢要了?”
  “掌柜这话好不知趣,怎的不敢要了?”
  有人从店铺的角落里闪了出来,吓了掌柜一跳,不自觉地护住那玉佩,待见那男子似并无恶意,又见自己的小二就在左近,这才松了口气,道:“公子是真的要?”
  “可不就是真的要麽?”男子狭长凤目犹如狐狸的眼睛,看得掌柜的暗暗心惊,暗道看来是个不好相与之人。
  “八万八千八百八十八两,图个吉利,在下一两都不会多加。掌柜的自己看著办,是要再守这宝物五年,还是就此出手。”
  男子掏出银票,搁在桌上。
  掌柜的瞳孔倏地放大,久久才恢复正常。
  那银票宝号正是最有信誉的钱庄,天下第一钱庄的印记,虽不是现银,却也如同现银了。
  “十……十万两,不二价的。”
  掌柜的见男子出手大方利落,决定还是坚持一下自己的立场。暗想也许能赚到更多的钱呢?毕竟看男子的意思,显然对此物甚是上心。
  “在下可并非那些不知行情的主儿,这东西,我就是出那个价格,你也狠赚了一笔,掌柜的可不要贪心,否则……嗯?”
  男子收回银票,欲往外走。
  掌柜的此时再也拿捏不起来,急急唤住那男子,道:“成交,这生意小老儿做了!”
  男子这才笑道:“这才对嘛,做生意,可不就是这回事麽?漫天要价,就地还钱。”
  将银票递给那掌柜的,男子接过那盒子,验货,与掌柜的介绍差不多,便点头离去。
  “真是个……狐狸!”掌柜的摸摸头,上面竟有薄薄的汗珠一层。这年头,就怕碰到这样的行家!他这小铺今天也不知道走了什麽运,先是来了四个气势不凡的男子,现在,又来了一个这样狐狸般男子,真不知是幸,还是不幸啊!
  第七十六章
  却说这边凌飞正行走间,忽见一个小男孩向自己奔来,将张纸条递给了自己,道:“公子,有人让我把这个东西交给您,还说只让您一个人看。”说完便跑开了。
  凌飞打开纸条看了看,只见上面有寥寥数字:“若要知九章落入谁手,请往城东走。一个人来!否则,得不到你想要的答案。”
  凌飞蹙眉看了半天,司空惊云等人已觉不耐,正要出语向他借阅一番,却听那凌飞道:“我有点事,先走一步,你们不要跟来,过一会,我们在高升酒楼会,好吧?”虽明知可能有诈,但凌飞自恃轻功与毒药,仍决定单刀赴会。
  “去哪儿?会不会有危险?”
  南宫墨深觉有问题。
  “不妨事。我去去就来。”看那几人不同意的样子,凌飞只得强调道:“再说一遍,你们不要跟来。”
  虽然定有问题,不过,还是不要让这三人知道的好,免得他们不放自己过去。
  南宫墨三人看他坚持,无法,只得点头同意,不过仍叮嘱了一番,并附要求若干,比如什麽时辰之前一定要回来啦,遇到危险要放求救信号弹啦,等等,不一而足。凌飞听了,自是一一点头,如此这般消磨了半天,才得离去。
  往城东行去。
  城东比较荒凉,人烟稀少,正疑惑那人怎的还不出现,却见有一蒙面黑衣人,正立於一户农家後院墙外,见他经过,唤住,道:“凌盟主果然好胆识,还真敢一人独自前来!”
  声音嘶哑,显然经过了变声。
  凌飞笑笑,道:“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哈哈哈哈!……”凌飞的话,让蒙面人不由仰天长笑,声音粗嘎难听至极,听得凌飞大皱眉头,暗想,变声果然不是人类该学的东西,这玩意儿的出现分明就是为了折磨人的耳朵的。“你我之间,还不知道,谁是那个可得的虎子呢!”稍稍一顿,恶声道:“识相的就将真《九章》交出来!我可不会像北冥啸那个笨蛋那样上你的当!我是绝不会让你有机会用毒的!”
  “要是我不识相呢?”凌飞颇觉好笑,用毒这种事,难道还要别人给机会吗?他毒人向来於无形,要是让别人知道他是怎麽下的毒,那还叫高手下毒吗?
  “不识相麽?哼,等到了我的地方,给你点苦头吃吃,你就知道不识相的後果是什麽了!”
  竟是远距离出掌,意欲擒住凌飞。
  招式淡淡无奇,是些街头小混混才会学的五行掌,然被内力浑厚的黑衣人使来,让凌飞自不敢小觑。
  不过,还不到让他怕的地步就是。
  正想著待掌力到得跟前,就下迷魂散放倒此人时,却不料有人大叫:“贤弟小心!”
  而後自己倏地被人拦腰抱起,向後急退了十几丈,看时,却是一脸惊惶失措的叶恒。
  叶恒恐怕是忘记放他下来了,只保持著抱他的姿势,向那黑衣人喝问:“阁下何人,意欲何为?”
  那黑衣人见凌飞来了帮手,嘿嘿一阵冷笑,便展开身形欲离去。凌飞哪里肯放他走?正要跳下叶恒的怀抱,追那黑衣人,却见那黑衣人扔下霹雳弹,烟雾过後,哪里还有人影?
  叶恒看黑衣人不见了,这才注意到自己正抱著凌飞,不由大窘,手忙脚乱地将凌飞放了下来,脸红红的不敢看他。
  凌飞还是第一次看到如此纯情的人,也不由微有些窘意,过了好半晌才问他:“你……怎麽会在这儿?”
  真是奇怪了,往昔跟诸多男人,不知做过多少超出人类想像的事,也没丝毫不好意思的想法,怎的现在不过被他无意搂抱了下,便会觉得脸红呢?真是……越活越呆了。
  “昨天……云州那边的分舵出了点事情,愚兄赶去处理,刚刚才处理好回来。却不想,竟见有人要伤害贤弟。”想起刚才的事,叶恒不由问道:“贤弟可知刚才那人是谁?为何要袭击贤弟?”
  “不知道。他蒙著脸,武功用的又是杂招,实是看不出来。”
  至於那人是夺九章的人,凌飞自然没跟叶恒提起──没必要多一个人知道此事。
  听了凌飞的话,叶恒点了点头,道:“那人功夫极是厉害,只怕要两个愚兄才是他的对手!”继而皱眉问道:“贤弟身边那三位朋友呢?怎麽没跟他们在一起?却一个人到这样危险的荒凉之地?要是出了事,可叫我……”似是意识到这样说不妥,叶恒便微红了红脸,半晌才接著道:“可叫你舅舅怎麽向天下人交代。”
  凌飞是擒获了无数情人的情场高手,此时听他话里大有深意,分明是对自己有那方面的意思,不由心中微微一动。
  说起来,叶恒,还是唯一一个不是自己勾引,就喜欢上了真实自己的人!
  想到这儿,凌飞不由微微一笑,道:“怎麽会有危险?我不但轻功好,而且还有相当好的下毒手段,刚才,其实我就是想对他下毒的,只是你来了,打断了而已。……”
  话未完,便被打断,只听那叶恒正色道:“贤弟可真是糊涂。须知这山外有山人外有人,贤弟轻功好,只怕他的轻功比贤弟更好;贤弟会下毒,难道别人就不会了麽?贤弟这样轻敌,才是真正危险的!”
  凌飞知道,在这江湖上,你不能小觑任何一个人,因为,阴沟里还有翻船的时候呢!所以,叶恒的话,自是正确的,不过,他目前所要关心的,不是这个,而是……
  “叫我凌飞或是飞儿吧!”
  凌飞双手交缠在身後,一跳一跳地跟在叶恒身边,往城里走,猛地砸出一句话来,让个叶恒措手不及,不由微呈呆样地“啊?”了声。
  凌飞看他那幅呆样,不由觉得好笑,接著道:“你连说了那麽多个贤弟,让人听了,说不出的怪,还是叫我的名字吧,我的朋友,都直呼我的名字的。”
  叶恒这才明白凌飞是什麽意思,不由脸色愈红,人也跟著激动了起来,微有些结巴地道:“贤弟……飞儿,那你……那你也不要叫我叶兄了,就叫我叶大哥或者叫我叶恒吧!”
  叶恒一直以来,都勤於玄天堡的事务,以图振兴玄天堡,於情事一途,从未经历过,此时,初尝与所爱之人亲密交谈的乐趣,竟是大异平常沈静模样,要多呆有多呆,看得凌飞心下也有些异样。
  说句实在的,跟过往情人的交往,向来都是先以身体相勾引,待其上瘾後,所做之事,也不过是性事,像这样犹如谈情说爱般的交往,生平实是从未有过,是以,竟也有种甜蜜的感觉。
  “叶大哥这几天在青云山庄,可有什麽收获?”
  “嗯,收获不小,认识了不少成名的前辈。你知道的,我想振兴玄天堡,人际交往是必不可少的。”叶恒坦承自己的目的。
  凌飞点点头,理解他的做法。
  确实,在这世上,并不是所有人,都像自己这般,厌於人际交往的。别的人不说,单说自己身边的醉书生南宫墨和莫如归等人,也是这种不厌恶人际交往的人。
  “不过,最大的收获,还是……还是认识了飞儿。”
  叶恒红著脸低声补充。
  这样的话,对於叶恒来说,无异跟表白差不多,凌飞明白他的意思,莞尔一笑,道:“认识叶大哥才是凌飞这次最大的收获呢。”
  弥补了母亲走後,无人关心的历史,这样的叶恒,怎的不是自己这次出行最大的收获?
  幸好自己来参加这场宴会,否则,就错过了结识叶恒的机会了。
  凌飞这样说,叶恒显是喜不自胜,两人不时相看几眼,俱笑得傻气。
  只是欢乐的时间总是过得飞快,凌飞见高升酒楼就在前面不远处,便对叶恒道:“我那三位朋友就在前面酒楼,大哥可过去一叙?”
  叶恒望了望前方,摇头道:“不了。既然他们三人在,想来飞儿也不会有危险了,那为兄也就放心了。就此别过在山庄再见吧!”
  凌飞点头,道:“那好,有空我会找大哥的。”
  让他与那三人见面,也确实不好。他是个怕麻烦的人,可不想看到酒楼喋血事件。──那些情人对自己身边的人,防心甚重,更何况这叶恒那日还曾捧冰与他,他可不敢保证呆会在酒楼,那三人若见到自己离开一趟竟是跟著叶恒回来,会什麽事都不发生。既然不敢保证,自然该将麻烦掐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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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7~79章

  第七十七章
  吃过晚饭,有个人,鬼鬼祟祟来到青云山庄後院凌飞的住处。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慕容随风。
  手里还捧著个盒子。
  一进来,就献宝样递给了凌飞。
  “这是……”
  盒子的包装好熟悉啊!
  “打开看看吧!”
  慕容随风讨好地坐到他身边,将他抱进怀里。
  凌飞疑惑地打开。
  果然……
  躺在盒子里的,正是那个他日间所见、开价高达十万两白银的所谓温玉。
  “这个……”
  “买给你的。戴上这个後,你就会冬天不怕冷,夏天不怕热了。”
  慕容随风解释。
  心里附带一句,对你有好处,对我也有好处,至少不用担心再冒出一个所谓的少侠捧著一块冰来讨好你了。
  “你买的?”
  凌飞惊讶地差点合不拢嘴。
  要知道,慕容随风那可是爱钱如命,不,超过性命的人,像上次他参加武林大会住在他开的客栈时,他都照收房钱不误──虽然那些钱是赵栎四人付的,但那房的主人,名义上是自己,若换了他人,必不会收钱的。可眼下,怎麽会白白花费这十万两天价,买这东西送自己?
  (凌飞自然不知道慕容随风已经还价到八万八千八百八十八两。当然,这个价慕容随风肯定是不会说的。所以所有人都只会认为那温玉价值十万金。)
  “当然是我买的了。瞧你喜欢,就买下来了。不管怎麽说,万金难买你喜欢。”
  这时候的慕容随风,倒深情款款起来了。
  其实慕容随风自是收到南宫墨三人的通知,说是有个叫叶恒的家夥在讨好凌飞,要所有人提高警惕,快想办法反击。所以今天,他见凌飞出去玩,便暂时放下繁忙的生意,跟在四人身後,好偷瞧那凌飞可看上了什麽喜欢的东西,以便买来送给他。
  只是一路行来,并无收获。除了那块温玉,凌飞对别的东西,不曾有过兴趣。於是慕容随风便想,凌飞只怕是喜欢这温玉吧。虽然温玉价格高得他肉疼,但想到大敌当前,也顾不得许多,只得忍痛咬牙买下,只盼凌飞感动感动。
  却说凌飞听了慕容随风这一席话,心下倒真的生出些感慨来。
  确实,能让慕容随风这样的人,出手大方,买这样天价的东西送人,还真是相当不易。再者,说起来,虽说此前阻止东方默买这个东西,但那是不想东方默浪费,对於此玉本身,还是相当喜欢的,毕竟这样的宝物,谁人不喜欢?说不喜欢那就矫情了。只是……
  “你怎麽知道我们看了这块玉?”
  凌飞微觉奇怪地问那慕容随风。毕竟,他今天没跟自己去嘛。
  慕容随风听凌飞问起这个,不由玉面一红。当然,跟踪这种丢脸的事,自是不能说的,於是便撒谎道:“我怕你去那样人多的地方有危险,所以就派了人跟在你们後面。”
  “哦?”凌飞听慕容随风这样说,不由心下一动,问道:“那你的手下可跟你报告了,那个黑衣人去了何方?”
  “黑衣人?什麽黑衣人?”
  慕容随风摸不著头脑地问。
  “你的手下没跟你提吗?我今天碰到拿走《九章》的人了。”凌飞讶然。
  随即发觉自己傻了,自己当时展开轻功疾纵,不说他的那些手下了,便是他本人,也无法跟得上啊。既如此,自己刚才的问题可不是傻了麽?凌飞心下不由苦笑,暗道自己想急於知道是谁拿了那《九章》,竟让大脑变呆了,连这样简单的问题都没想到。
  “啊?!碰……碰到拿走《九章》的人?”刚才碰到司空惊云他们,也没听他们提这个事啊?“什麽时候的事?”应是从古今斋出来以後的事吧,因为自己是从那时候回来的。
  果然,但听那凌飞道:“是从古今斋出来後碰到的。”
  “司空惊云他们怎麽也没跟我提起这个事!”慕容随风暗恼。
  ──他们的规矩是,飞儿的任何消息,都是不许藏私,要互通有无的,所以此时听了凌飞的话,慕容随风才会著恼,暗想是那三人有意瞒报情报。
  “他们不知道,我是一个人单独前去的。”
  凌飞解释。并略略将当时的情况说了下,当然,遇到叶恒一节,为防另生枝节,自是隐去,只说自己靠著轻功逃了回来。
  “你一个人跑去会那家夥,你是不是大脑壳坏掉了,竟然单身赴险!要是你有个什麽不测,那我们怎麽办?”想想跟在他身後的那三人,竟然放凌飞一人单独行动,又不由埋怨道:“司空惊云他们也真是好样的,竟然在目前这种高度警戒的情况下,还放心地放你一人前去,看我明天怎麽说他们!”
  “别怪他们,是我自己非要去的。”凌飞倒不是护著那三人,只是实话实说而已。
  说实话,自己当时虽强调不要他们跟,但事实上,身後仍跟了不少人,直到後来他展开轻功,那些跟踪者无法追上,才甩掉了。
  了解了慕容随风对黑衣人的情况并不知情,凌飞便不想再围在这个话题上转,於是扬了扬那块温玉,道:“这个……我就不客气了,收下了!”
  凌飞笑笑,收下了那个要价高得吓死人的东西。
  说起来,一切到目前为止都令人满意,如果不是慕容随风大煞风景地说出了下面的话,那麽,可以说,慕容随风想要达到的讨好凌飞的目的算是圆满结束了,可惜,他说了一些不该说的话,至少,不该在送完东西後就说那些话。
  第七十八章
  “好飞儿,我取悦你了吗?”慕容随风开始不太正经起来,手掌隔著夏衣在凌飞身上游走。
  “嗯……”
  凌飞模模糊糊地应了声,不明白慕容随风怎麽问这个。却听那人接著道:“既然随风取悦了飞儿,飞儿也要取悦取悦随风才公平。嘿嘿,天色也晚了,我们歇息吧!”
  慕容随风边说,边伸手来拉凌飞的衣带。
  却不料凌飞按住了他乱爬的手。
  若在平时,凌飞也许并不会拒绝,只是,一来他日间心境生了些变化;二来,对慕容随风的话起了反感。在心里暗暗将慕容随风跟叶恒比较起来,觉得叶恒对自己的好,是真正的好,从不求自己也必须回报於他才显公平。可是这慕容随风,甚至包括他其他的情人,对他的好,却往往是带著各种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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