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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莲记事 全集-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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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味道。我的心在那一瞬间仿佛沉溺到某种甜蜜,醇厚的物质里,好像热热的维也纳咖啡或者午后的栗子蜜的某种东西。
  如果下雪就会另有一番情趣。
  自然造化可能是最杰出的艺术,你永远也看不到一处庸俗的自然风景,一朵丑陋的花。 
  庸俗丑陋的永远是我们人类幼稚可笑的模仿。
  
  我们系好马,然后我脱下披风,皮袄,外袍,皮靴等物,放在一起,一转身,锦梓正凝视着我。
  我脸上一热,锦梓脸也微微红了。
  想想我如今也不是女儿身,实在没必要作什么羞涩状,便坦然朝温泉涉水下去,一边除掉身上剩余的衣物。
  天可真冷啊,我忍不住哆嗦着,加快步伐跳进去,让热热的泉水拥抱住我。
  锦梓也跳进来,这久违的脱衣服的速度让我再次赞叹了一下。
  他只溅起些微的水花,像鱼一样灵活地从后面窜出来,紧紧抱住我。
  “咦?”我说,“你学游泳了?”
  他愣了一下,大概很诧异我会说这个,低声说:“嗯。”就没再多解释。
  锦梓还真是热衷于自我完善的人啊,就是因为有了这种人,我们人类才能持续地,不断地进步。
  背后的肉体比温泉还热,他的欲望显而易见。
  我却一点儿欲望都没有了。
  我甚至想起了原庆云。
  (当然不是想他把我的钱追回来没有,这个问题我想了太多次现在已经懒得想了。)
  原庆云的玩世不恭;他心里有什么样的追求?如果把他换到锦梓的位置上会有什么样的表现?
  我甚至想到如果我是和原庆云在一起,会是怎生情形?会不会泛舟湖上,会不会相对大笑,会不会朝看五更雪,醉听夜半钟?
  到时又会因为什么样的原因相看生厌?
  当然,我只是很冷静,很局外的这样想,并不是说我厌倦了锦梓,想和原庆云在一起。
  
  人没有完美的,正如人没有不变的。
  我必须要承认锦梓变了,无所谓变好变坏,他长大了。
  锦梓在朝邵青的路走过去,也许是相似的背景和责任感使然,他们俩本就都会是能够撑起一片天空的男子。
  我心里其实当然是不喜欢的。
  如果我喜欢锦梓变成那样,为什么当初不直接喜欢邵青?
  但是我必须要适应。
  因为锦梓是我喜欢的人,我总不能因为他长大了就不喜欢他了,如果那样,我就毫无疑问可以算到某类人中去,这类人只对青涩少女或少年有兴趣。通常被称作恋童癖。
  我目前适应得并不能算好。
  所以我在想为什么。
  我明知道锦梓为什么故意对我冷淡,一来他要在军中树立威望,二来内忧外患顾不上儿女私情,三来也怕漏了形迹被那帮人看出来会对我有危险。
  他的处境我其实都明白,他选择站出来也是为了帮我,于情于理,锦梓一点错都没有。
  可为什么我就是觉得远了呢?就是觉得昨日种种一回头都万水千山了呢?
  难道是因为我会嫉妒锦梓比我强?
  我其实是陈家洛的对应版本?
  
  我们这样的人,听说会被叫做“爱无能”。
  不知道是因为太爱自己,还是太怕受伤害,我们总是不肯全盘付出,爱上之前要左右衡量,像邵青那样没有弱点的优秀成熟男子我们都不会喜欢。
  因为不知道对方的弱点,就觉得一切不能掌握在自己手上。
  会害怕。
  所以作为直接的审美反映就不会选择他。
  而被现代声讯社会宠坏的我们又不肯接纳不优秀的。
  又耐不住寂寞。
  所以我们只能跟爱情玩着若即若离的游戏,把自己的心一天天套上越来越坚固的盔甲,冀望有一天可以刀枪不入。
  
  锦梓的出现是多么的完美啊。
  如此优秀,但又不是天衣无缝的成熟男子,他的年少青涩,显而易见的脆弱,虽然作冷酷状,但会把热情,骄傲和受伤都表达出来,更重要的是,他的眼睛里只有我。
  如今他要慢慢变成我害怕的男人了,而且他的世界里如今有了权势,国家,战争,这些东西都太重要,会把爱情变成附属,我渐渐就会不再是最重要的……
  我的经验和直接反应让我想退缩。
  
  我在胡思乱想的时候,锦梓已经有了动作,他的手在我身上热情地逡巡,嘴唇热热地贴着我脖子。
  虽然不想做,我还是默默配合他,锦梓年少,这么长时间没做可撑不住,我不想让他兴冲冲出来,充满挫败感地回去。
  锦梓很热情,有时候弄痛了我,我尽量不出声,撑不住了才低低呻吟几声,锦梓似乎经不起这声音刺激,会更加疯狂一些。
  过了很久他才停下,仍旧从背后紧紧搂着我,喘息着……
  
  我也喘息着。
  锦梓把手伸到我前面,要替我解决,我抓住他的手,转过身摇头低声说:“不要。”
  锦梓有点惊讶,望着我慢慢皱起眉头来。
  “你,”他迟疑了一下,“你是不是……生气了?”
  “不。”我温柔地说,并且笑了笑。
  “这些事情我还理会得。”
  
  锦梓一直用亮亮的黑眼睛望着我,想说什么或者解释什么,但终究没说什么,眉头一直微微皱着。
  我们至少,默契还是有的。
  我拉着他在潭边靠着,脚下踩着又热又软的淤泥,望着慢慢暗下来的天空,太阳终于完全隐没在山的那头。
  
  锦梓有力的手臂从我后腰环过来。
  这世界上哪有完美的呢?
  这是我一直爱着的,而且最爱的男子,何况所有问题都是我的心魔,并不是他的错。
  所以这次无论如何,我都不要先放弃,宁可等到有一天他厌倦我,或者觉得我其实也不适合他。
  等他先放开我的手。
  
  我们两人都安静地望着天空。
  最后我先开口说:“锦梓,你还记不记得,有一次你跟我说,你不要‘习得文武艺,货与帝王家’?”
  他轻轻“嗯”了一声。
  “现在呢?你心里头高不高兴?”
  他没作声。我等了很久,他也没作声,直到我不耐烦,起身走回岸上,他才轻声说:“这么做,也觉得很自然而然,有时候也很高兴……”
  “我明白了。”我一边擦干身子,穿衣服,一边平静地回答他。
  知道我穿最后一件衣服时,他才从远处黑暗里说出一句话:“不过,我也没打算一直这么过下去。”
  
  
                  番外:锦梓的行军生涯
  前所未有的高速行军,连惯经沙场的老兵也快受不住了。日不落不歇,日未起即行。
  在这几十万人里,锦梓仍是起得最早的。
  昨日教皇上吐纳直到二更天,如今四更就起来了。
  可一样精神奕奕。
  
  一跃而起,手便摸到了枕边的含章。虽然心腹之患都已伏诛,也不敢稍有松懈。
  夜里是和甲而眠,所以也不用费心穿衣,稍稍修整梳洗,看到旁边榻上的皇帝,孩子气的小脸沉在香甜睡梦中,小心不加打扰,自己轻轻出去,对持钺行礼的卫兵摆了摆手,让他们不要发出声音。
  先绕到某人的营帐去看一眼,和以前每一天一样无声无息地潜入,谁也没有发现。
  某人像以前每一天一样睡得香甜。
  这些天真是苦了他了,毕竟是养尊处优的人,身子又娇弱,以前张青莲练功落下的毛病也很容易气血不通,却这么多天都没见他叫过苦,也没人服侍,昨天看他大腿内侧都磨破几层,柔嫩的皮肤上结了丑陋发红的痂,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他骑马了。
  真是好逞强的人。
  怎么说,他以前也不会是吃惯苦的出身……
  
  轻轻摸了摸他头发,又细又浓密的青丝比没洗之前几天手感好了许多,叫人爱不释手。掀开自己前几天特意为他打猎做成的兽皮褥子,想给他敷点药,手指触到他薄薄的白绢里衣下凝脂般肌肤,心中一荡。
  某人却似被冷空气和他的手冰着了,蹙起眉,嘴里呢喃了几句什么,身子往兽皮褥子里缩了又缩。
  赶紧把手缩回来,脸却不由自主红了。
  愣在那里,心里转了无数念头。
  不成,昨天已经叫他辛苦了,似乎还流血了。这么累的时候,不要再给他身体增加负担了。
  站在那里半天,脸红了又红,最后把药放在他枕边。
  突然发现他带来的丝棉小枕头已经塌了,薄薄垫着头,似乎不大舒服。
  
  走出营帐,骑上马,往旁边的荒山上去,此时天边才有一丝微光。
  要快一点,赶在大队伍吃完早餐开拔之前回去。
  进山放着马儿小跑不到一里地,突然勒住,对身后冷冷说:“出来。”
  身后面跃出个人影,跪在面前地上。
  “焦诚,你老是跟着我干吗?”
  这家伙自从自己去西南时遇到并收服之后,就忠心耿耿,走一步跟一步。
  娃娃脸抬起来,笑容反射出灿烂阳光:“大人,身为大人的亲卫队长,随身保护大人是我的职责。”
  这家伙其实也很奇怪,不过轻功好得出奇,身世一直不明。
  自己和某人不一样,某人待人亲切和善,软硬得宜,很容易就能得人心,自己并不喜欢和人交际,也不喜欢屁股后面跟一帮人。
  这个焦诚,真是异数。 
  有的人会崇拜强者,崇拜到为他做什么都可以的地步,很多开国之君身边都有这样一批人。
  这些人都很固执。
  不过,这样的人也未尝不可爱。
  
  转过马,不置可否,继续前行。
  焦诚果然固执地跟过来。
  在一柱香时间里,打到两只草狐。
  拎着两只狐狸的尸体,毛茸茸的尾巴晃啊晃,看了半天,微微皱起眉来,对旁边的娃娃脸护卫说:“你会针线活吗?”
  娃娃脸上也露出诧异神色:“这个,嗯,那个……”
  “要做别人的亲卫至少也该会点针线活吧?”把两只狐狸扔给他,“你把狐狸皮做成一个枕头。”
  不待他推脱就走人。
  希望比上次的褥子作得精致点,某人似乎对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奇怪地认真,不要伤害到他所谓的什么“审美坚持”比较好一些。
  
  大队开拔。
  然后是持续不断的枯燥行军,某人坚持一定要骑马走在自己身边,劝之再三,无效。于是对心有灵犀的皇帝使了个眼色,皇上会意,扯着某人衣角说:“张……叔叔,我累了,你陪我去车里。”
  果然有效,某人乖乖同皇上去马车里。
  
  一出玉门关,风沙已经漫天。
  要不了多久就要到了。
  要不了几天。
  手不知不觉摸到腰间的剑柄。
  
  现在有骑兵十万人,步兵三十五万人,说是倾国之战,并不为过。
  匈奴人数不过二十万,但全是骑兵,且占地利。
  目光环顾到前面绝对算得上整齐,不见头尾的长阵。
  自己训练的阵形能起效果吗?
  自己能胜过那个应该算是师兄的男人吗?
  
  太阳又一次落下,又要扎营了。
  天边红霞满天,映着这无数远道的征人。
  马蹄踏踏,脚下渐显黄沙。
  
  回到营中,一灯如豆,挑灯看剑的滋味,一如往昔。
  今宵无事,便拿出含章细细擦试。
  突然帘晃灯摇,闪出某个俏生生的人来,此人一反常态,似乎心情还很好,颇有点丹唇未启笑先闻的样子。
  自从出征以来,某人第一次主动找到自己这里来。
  “锦梓,快到地方了,我想和你商量下去和谈的事情。”
  
  再来一篇番外,做到对锦梓同学的公正。
  
                  终于开始谈公事了
  “但是我也没打算一直这么过下去。”
  锦梓这么说的时候,我突然心中一阵无由的欢喜。
  心情好起来了。
  锦梓这么说的意思,是不是不会一直这样下去,不会一路觅着封王封侯,把心思和朝夕都费在庙堂朝政,明波暗潮之中,不会让他明亮清冷的双眼被这些东西所玷污,到有朝一日青丝换了白发,变成一个脸上每个皱纹里都堆着老谋深算的权臣。
  我喜欢意气飞扬的锦梓,不喜欢像我一样深谙人间无奈的锦梓。
  我不喜欢他被什么东西绑住。
  也不喜欢他日渐强横,日渐大男子主义,把我当成一个女人,尤其是那个时代的女人看待。
  
  不过,我也没问锦梓他的打算,是不是打算以后一起退隐,泛舟五湖。 
  
  但是我的心情好了,仿佛一直在猜测情人心思的少女,突然得到了一句明确的暗示。
  虽然不至于说整个世界都明亮了那么夸张的感觉,但确实很多阴影都一扫而空。
  那天晚上我睡得很好,甚至傻乎乎地设想了很多以后的生活,还梦到锦梓偷偷来找我。
  第二天晚上,我决定可以暂时把感情问题放一放了。
  快要到地头了,公务将是最重要的问题,毕竟是国家生死存亡的事情。
  
  所以,晚上我主动去找锦梓。
  锦梓的帅营也很朴素,比我的大,也比我的冷。
  我跟他说我来找他商量公事。
  锦梓似乎有点惊讶,而且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应对我。
  小皇帝在旁边打坐。
  这孩子最近跟锦梓走得很近。
  
  “明后天就到了。”我说。
  “嗯。”
  “锦梓你有什么打算?”
  “你不用担心。”
  “不是担不担心的问题,你有什么打算我们也好商量一下。”
  “因地制宜,一边谈判,一边准备偷袭。”
  我吃了一惊,锦梓还真彪悍,原来他根本就不打算和谈,而是打算动手。
  “如果和谈能成功呢?你先动手岂不致国家于险境?”
  我不是反对锦梓的决定,但是也不能忽略各种可能性。
  小皇帝不知道什么时候睁开了眼睛,一言不发听我们俩说着。
  “我国刚刚发生了内乱,邵青也战死了,实力大减,对方士气正盛,统率是有名的左贤王沮渠摩纳,据说素来善战,决不会轻易罢手,说不定打着跟我一样的主意。就算肯休兵,定是要我们割地纳贡和亲,这些条件,不知道你能不能接受,我是没法子接受的。即便我肯接受,你回到京中,别人会怎么说你?民间会不会说你是国贼?大臣会不会攻击你?百年以后,史书上要怎么写你?”
  “就算你不在乎,愿意担着骂名,每年纳贡的玉帛金银必不会少,这么重负担,国家如何卧薪尝胆?你以后天天要如何操劳费心?我不想看到这种情形。”
  我怔住了,望着他。
  锦梓很少一气说这么多话,我几乎第一次听到他这么说,把他的心说得清清楚楚。
  他的话很合理,有为公,有更多为我着想的私心。
  我在担心这担心那的时候,锦梓也在暗暗担心着吧?为我操着心。
  而且,他也同样不希望国家社稷公事占着我大部分心思吧? 
  我突然觉得自己一向太自私。
  我对锦梓不公平。
  
  回头来想锦梓的决定,虽然太过锋锐太过冒险,却可能真的是目前最好的法子。
  我的为人,其实很多时候是宁可退让一步的,尤其是不止关系到我自己的时候。我想过即使对方要求多,只要不是超过我的底线,先求和,图缓一口气,再慢慢积蓄力量复仇。这是我的风格。
  锦梓同我是不一样的。
  他掌中剑比我锋利,他比我年少。还有,他是彻底的男人,不像我有模糊可悲的性别。
  当然,真正要决断大事的时候,我们并不知道哪种才是对的。如果我的法子成功了,我就是勾践一样的人物;如果锦梓冒险打赢了,他就是民族英雄。
  反之,如果我没成功,我就是卖国求安的国贼;锦梓如果战败,他就是置国家于险境的莽夫。
  我们没有可以看到未来的眼睛,只能豪赌。
  赌的不止是自己的命,爱人的命,还有一个国家和万千百姓生死。
  责任压到肩上,竟是沉重如斯。
  我此刻很羡慕那些穿越到真实历史上的,知道下一步会怎么样,好像先知。他们会多么气定神闲,早已知道国家兴衰,人物生死。
  可是现在,即使难,也要作选择的。
  
  我倾向于同意锦梓。
  也许我也觉得自己的路虽然貌似安全,其实更艰险;也许仅仅是直觉;抑或不过是不愿意在这时候和锦梓持不同意见。
  于是我点头:“就照你说的做,到了你开始布置,我去和谈,为你争取时间,咱们就分头行事。”
  不料锦梓竟断然说:“不行。”
  我愕然。
  “太危险了,叫别人去。”
  锦梓又露出他一贯的别人生死与他无关的嘴脸了。
  我倒也觉得和别人比起来,确实自己,尤其是自己的爱人重要些,但也不能这么理直气壮吧。
  “开玩笑,怎么可以?我才是和谈使。你这是教唆我渎职。”
  锦梓不管听懂没,就是一副冷然表情,表示你说你的,我不听。
  “此事我决不同意。”我也跟他拗上了。
  “你去也可以,我陪你去。”
  “不行,三军统帅,私离其位,成何体统?何况你人都跟我去了,要如何指挥,拔人家营?”
  “我怎么可能让你一个人赴险?”
  我无奈,望着小皇帝,压低声音:“皇上还在这里呢,皇上,您说句公道话。”
  小皇帝眼睛里隐藏着很兴奋的情绪,好像打算学飞的小鹰,他正色说:“师父,不,姚爱卿留下指挥大局,我跟张爱卿去。”
  “什么?”我一个头两个大,连锦梓都郁闷了。
  “千金之子坐不垂堂。何况您呢?一旦有事我还要分心照顾,万万不可以。”
  小皇帝一挺胸:“我最近厉害多了,不信问师父!”
  我才不要问。
  “我扮成你的书童。”
  才不要。
  
  不过小皇帝的话倒是提醒了我,我就再三对锦梓晓以大义,一来要指挥三军,二来要保护皇上,三来我又有急智又讨人喜欢,匈奴虽然是番邦蛮夷,两国交战不斩来使还是知道的,也从没有违规的恶名,难道非要砍了我?
  最后锦梓勉强被我说服,不过他叫出一个人来,就是那天那个姓焦的年轻护卫。
  “焦诚,你陪张大人去。如果张大人有什么万一,你就不要回来见我。”锦梓声音和表情都带着一种冷酷的威严,和他年少的气质不太符合。
  说起来,封建社会的贵族们还是有点奴隶主们罔顾人命的架势的。
  锦梓同学也不例外啊。
  
  “是。”那个娃娃脸侍卫脸上闪着坚贞,“卑职一定誓死保护大人,如有差错,卑职自己了断。”
  
  
                  敌营
  邵青战败之后,他的副将罗蒙带领残部退守到一个叫做“龙峡”的关,这是圭国北部一个十分重要的关隘,因为占地理之便,两边都是崇山峻岭,确实有点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气象。
  所以,虽然罗蒙手下已经只剩下六七万人,还是可以据守此关,把匈奴二十万铁骑拒于门外。
  但是龙峡关外的大片土地,现在已经被匈奴占了。
  朝中主降派的意思是这片土地本来位于两国之间,经常被匈奴骚扰,居民不多,类似于无人区,放弃也不要紧。主战派自然认为寸土不可让人。
  我想的倒不是这些,而是匈奴的野心止于哪里。
  
  龙峡关是军事关隘,周围没什么大城镇,临时调粮很不方便,我们的大队伍到的时候,守军已经断粮两三天了。即使没断粮之前,也不知多少顿没吃饱过了。
  军人们个个面有菜色,衣着蔽旧,形销骨立,罗蒙跟他们没什么两样。
  罗蒙和罗蔚兄弟俩见面自有一番欢喜,提到邵青,不免掉眼泪。我约略问了一下,大致也是中了奇袭,邵青因为得知朝中有变,自己中了调虎离山之计,急于班师回去平乱,最后布置也太过勉强,关心则乱,乱的代价却太惨烈了。
  用兵如神,不过是个传说。在战场上,偶然性实在太大了。谁都会犯错,有的没关系,有的兵败如山倒,到最后,除了常识,除了谨慎,很多竟是看运气。
  所以才说“瓦罐不离井上破,将军难免阵前亡”。
  
  两个时辰后,军需队也到了,连忙把粮食发过去,火头军终于在闲置几天后又有事可干,四处冒起冉冉炊烟,有的年轻士兵竟忍不住哭了。
  守军几天来终于吃上一顿好饭。
  罗蒙也是狼吞虎咽,他弟弟比他年轻,不如他坚忍,在旁边看着他和几个军官吃饭,眼圈都红了。罗蒙把他弟弟给训了,他说:“这算什么!前朝还有过一个城孤守十年,把树皮草根啃干净了,牲畜,猫啊狗啊老鼠啊都吃了,然后把老幼妇孺,凡是打仗用不到的人都吃了,连那个守将的老婆爱妾都首先宰了!我这是没到那份上,要到了那份上我也学着这么干!也算不辜负邵将军了……”说着自己眼圈也红了。
  在座人都唏嘘起来。
  
  吃完饭罗蒙带我们视察此地的守军,据他介绍说别看这只剩六七万人,又个个饿得有气无力,其中倒有三四万是邵青原先部下最精良的“西虎军”,是最后邵青知道形势已经不妙,拼死保下来的。
  上了战场,这些人都能一个顶两三个,也正是因为有他们,匈奴大军四轮猛攻都无效。
  我觉得欣慰了很多。
  而且说实话,罗蒙这里的六七万人,绝对是会成为我的班底而不是锦梓的,这多多少少让我少了局外人的感觉。
  
  接下来就是我出使敌营的安排了。
  其实也没什么可安排的,又不能带一支军队跟着卫护。我只带了焦诚作为从人,反正人多了也没什么大用。
  看得出锦梓也好,小皇帝也好,都很担忧,罗蒙倒不怎么担忧,还宽慰锦梓,说:“这么些年,还没听说出使匈奴的使者被杀被扣押的,只有一个扣下来没放回来,那是因为被对方的公主看中了,小日子过得美着呢。不过咱们张大人生得这么好,配给匈奴公主可可惜了,再说就算匈奴公主跟过来,咱们也要打匈奴替邵将军报仇!”
  他现在心里想的就是替邵青报仇,这里的残军差不多都这样。所以罗蒙对于锦梓的偷袭计划是十二万分的赞成。
  
  既然没有太多可准备的,我们向对方鸣镝告知,就打开关门,让我带着焦诚,骑着壁炉出去了。
  锦梓心里显然矛盾异常,一言不发,脸色也阴晴不定。我偷偷拍了拍他的手,让他放宽心,效果也不是很明显。
  
  出了城门风很大,衣服头发被吹得猎猎作响,我一人一骑一随从,冰天雪地之中,倒真有点“风萧萧兮易水寒”的味道。
  此时此刻,锦梓定是在城墙上面望着我,我当然绝对不会回头。
  
  对面已经严阵以待。
  我让焦诚递上国书。对方将士接了,有人引着我去见主帅。
  帅营不在最前线,走过去还要走一个多时辰,我趁机观察他们的布局。匈奴的营帐大量使用兽皮皮毛而很少用棉,有北地风情,整体布局不像锦梓森然有度,反而生活化一点,他们是惯于扎营的游牧民族,所以更加娴熟,更加随意,更加浑然天成。
  好奇的不只是我,一路上的兵将都盯着我看,也可能是张青莲的姿容叫他们诧异了。我在马背上坐得很直,为了维持我国的威仪。
  引路的军士把我们引到一个毡帐前头,我愕然,这个营帐并不特别大,防卫也不森严,也不特别华丽。难道匈奴主帅和我们一样知道要和普通士兵同甘共苦,以便收买民心?
  通译掀开帘子,用生硬的汉语对我说:“左贤王殿下说,贵使远道而来,风尘仆仆,请贵使在这里歇息,明天再觐见。”
  我大感意外,战时的使者不比平时,没听说还要留宿的,难道匈奴真打算留住我了?
  但此时此刻,人为刀俎,我也只好随机应变了。
  于是我点头同意,谢过引路的将士和通译,同焦诚一起安置下来。
  
  焦诚一直比较沉默,不过总是笑嘻嘻的,所以感觉并不阴沉。我嘱他说:“万事小心点,感觉不太对。”他认真点头。
  我也有点乏,既然今天没法见到人家的大帅,什么也做不了,干脆睡大觉吧。就跳到榻上去了。
  焦诚抱着刀,在一边守着。
  
  突然帘子一动,一个穿着毛皮坎肩,梳着匈奴传统发型的年轻男子走进来,虽然是蛮夷,长在北地风雪之中,居然也很是英俊,脸型方正,眼睛明亮,笑嘻嘻的,很给人好感。
  “使者大人,因为我会说汉话,大帅派我来服侍使者大人,有什么需要,请您跟我说。”匈奴年轻人左手放在胸前,鞠了个躬,令我吃惊的是,他的汉语很标准,一点口音也没有,比那个通译强多了。
  “好的,请问怎么称呼?你是匈奴人吗?”我温言问他。
  他的黑眼睛里闪过温和的笑意:“您可以管我叫狐城。”
  
  对不起,又等了很久,因为已经是年底最忙的时候了,实在有点焦头烂额。这种状况要维持到过年,所以最近不可能很快更新了。请大家担待。
  目前主要情节要开始了,匈奴重要人物也开始出场。
  
                  和谈
  对面前的情势,我有点郁闷,匈奴的表现让人摸不清,难道他们也想拖延时间,趁机偷袭?或者是知道锦梓有可能偷袭,所以故意打乱我们的节奏安排?
  为今之计,也只能静观其变了。
  不管怎么说,我本就要替锦梓争取时间,这样对我是没坏处的。
  
  那个叫狐城的年轻人,仍然是很热情友好的样子,出去转悠了一圈,捧了一堆东西回来。在我们面前摆上一个小桌子,放上糍粑,大块的手抓羊肉,奶酒,甚至还有一些瓜果。
  用这些招待一国来使,是不是简慢了点?
  又或者匈奴本来也没什么珍馐。
  仔细看器皿倒都镶金嵌银的,尤其是我面前的酒杯和切肉的小银刀,雕刻还挺精美。
  但是就算大帅没空,怎么着也该有个重量级的官员将军什么的出来陪客吧?现在这样算什么?眼前我看到的,只有狐城这个人,他虽然气宇轩昂,但不是来服侍我的吗?
  我犹豫着,焦诚皱着眉头,都不动手吃。
  狐城看着我俩,突然做出恍然大悟的表情,他从靴子里掏出一把和我的类似的小银刀,割了一点肉自己吃了,又喝了一杯酒,抓了一块糍粑吃,然后又看着我。
  原来他以为我害怕食物有毒。
  
  我其实不害怕食物有毒,他们如要杀我,原用不着费这些周折。
  于是我朝狐城微笑了一下,也动手开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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