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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世为狼 by 云烟澜-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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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也许他需要的不是水,而是别的什么液体……
林煜锦缓慢的抽出又插回鞘中的剑,像是在作秀一样,歪一歪头,眼神有些空然的看了看半空中皎洁的满月,然后,出剑。
整个山林中,似乎只剩下惨叫声和重物落地的声音。
空气中的腥味越来越浓,柳凌觉得自己越来越焦躁,身体像是里面有个巨大的怪物要突破他的控制冲出来一般的难受。
他神智有些不太清醒的盯着黑衣人的颈间,长长的舌头舔了舔干燥的嘴,尾部横直扬身低头。
熟悉狼的人一定知道,这是狼要狩猎的信号。
但是那些人正杀红了眼,没有人关心这只没有任何攻击力比狗还温顺的狼。
狼有着极佳的视力,尤其是在夜晚,丝毫的风吹草动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刀光剑影在他的眼里犹如白天一样明亮,甚至连那些人临死前的表情,都一一映入他的眼底。
林煜锦游走在众多杀手之间,游刃有余,他每挥一剑,几乎都可以听到哀叫声。
就在他的右后方的树后,有人解下了背后的弩。这种弩杀伤力极强,百米之内,可以生生的把箭从人的身体中穿过,将人死死的钉在地上。
既然是群殴暗杀,那么能够杀死对方就是最好的结果,自然不必用什么光明正大的手段。
那个人并不知道一只狼在幽幽的盯着他,他或许观察过这只老弱妇孺青年壮丁都不咬也从来不叫的温顺的狼,只是将它当做富人的玩物而丝毫没有戒备。他轻手轻脚的动作着意在不让林煜锦发现,小心翼翼的把箭搭在弩上,端在脸前,然后一丝不苟的瞄准。
一股狂躁的气在胸腔中升腾,灰狼动了动前蹄。
这个手持弩弓的人下一秒就会知道,他将会是命丧在这只温顺乖巧的狼口中的第一人,甚至来不及哀号一声。
那只狼的动作太快,起跑、跳跃、扑咬……动作熟练的犹如演练过千百遍一样。
那只弩箭还是发射了出去,却偏离了主人设定的轨道,射在远处的一棵树上,深深的插进树干之后,箭尾还在剧烈的颤抖,发出嗡嗡的响声,引来林煜锦错愕的一睹。
将皮肤和肌肉犹如薄纸一般轻松撕裂的感觉,扑鼻而来的鲜血的味道,无一不让柳凌感到兴奋,他甚至觉得此刻自己的眼睛肯定也是血红色的。
血液的腥味让未沾过血腥的狼兴奋,占据理智的柳凌已经无法控制这具战栗的躯体。灰狼舔舔嘴角的血,闪着凶狠嗜血的光芒的眼睛,将视线重新投注到血还热着的活人身上。
满地的尸体。
大多数身上都是剑伤,有一些死状则凄惨,脖子上开了一个血淋淋的大口,创口并不整齐,好像是被野兽撕裂的痕迹。
柳凌站在原来趴过的巨石上,狼眼冷冰冰的扫过一地的尸体,在看到那个唯一挺立的身影时,身形微微的向前动了一下,却又马上退了回来。已经冷却的鲜血顺着他脖下的长毛不断的滴在地上,整个前身都是湿淋淋的,像是在血里泡过一样。
皎洁的圆月就在他的背后,此刻的灰狼,有谁还会说他乖巧可爱?
冷酷的眼神比林煜锦的眼神更加冷冽千百倍,当视线落在人身上的时候,仿佛能在上边挂下一层肉来。
他扫视一圈四周,灵敏的耳朵动了动,感觉到周围再也没有危险之后,低头舔了舔仍然挂着肉丝的右前爪,将挂在上边的肉丝拨弄到地上。
传说人肉是酸的,一点都不好吃。
林煜锦站在离他不远的地方,他一直看着清理完爪子之后就趴在巨石上一动不动的柳凌,眼中闪动着怜惜的光芒久久未动。
也许他从来都没有想到过,一向温驯的连嚎都不嚎一声的小灰,竟然会为了他大开杀戒。
天边的星星眨了眨眼,林煜锦叹了口气,收起长剑负于腰后,走到巨石边微微弯下腰,满是老茧的手心温柔的抚摸着灰狼的头。
“啊呜。”
灰狼转头看了他一眼,接着低下头,发出一声小小的哀鸣,接着又恹恹的趴下头去。
林煜锦小心的把他背上的背篼摘了下来,挂在右臂上,然后轻声在他的尖耳朵边上说道:“变成|人。”
柳凌动了动敏感的耳朵,依旧是狼形未动。
“小灰,变成|人。”
动动耳朵不理睬。
叹了口气,林煜锦无奈的用掌心打了下额头,轻轻揪着尖尖的耳朵,道:
“柳凌,变成|人。”
不消十秒钟,灰狼消失,变成闭着眼不知昏过去还是睡过去的灰发少年趴在巨石上,灰色的头发上染了不少的血渍。
四下无人之际,林煜锦垂下沉重的脑袋,一脸少年人的无奈,实在不明白为什么会有狼这么执着的纠结于一个名字。
打开背篓,林煜锦从里面取出一件雪白的里衣,小心的把柳凌脸上身上的血迹一点点的擦掉,然后把沾满血的里衣扔到还在燃烧着小火的火堆里,看着它燃尽。然后又拿出一件他穿着明显太小的外衣,给变身之后就会赤条条的柳凌穿上。之后又取出一块跟衣服同样颜色绣着相同图案的布,将柳凌长长的头发包裹在里边盘在头上,既掩饰了他异样的发色,又遮盖住他头发上的血迹。不过这样打扮的柳凌看起来简直就像是印度阿三。
可惜林煜锦并不认识印度阿三,柳凌也无缘看到自己现在的蠢样,要不然他肯定早就发飚,死也不肯把头包成这样。
背篼里取出来一件做工精良的披风之后,就软软的瘪了下去,只剩下几个瓷瓶在里边。林煜锦把柳凌抱离冰凉的石头,将他整个人用披风包起来抱在怀里,用轻功向山下而行。
下到山脚下,林煜锦停下脚步吹了一声口哨,不一会的功夫,只见踏云悠闲的从树林深处跑了过来,停在他的面前,亲热的喷着气蹭蹭他的脸。林煜锦赞许的拍拍马头翻身上马,将只露出一张小脸显得无比脆弱易碎的柳凌小心的护在身前,一手拉着缰绳,两人一马很快就消失在了夜色中。
第 26 章
柳凌其实并未昏迷,当他舒服的躺在林煜锦的怀里在马背上颠簸的时候,他的脑子甚至还能清楚的知道,1+1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不等于2。
只是不想睁眼而已,不睁开眼看不见发所生的一切,就能当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这是人类有名的鸵鸟行为,仅次于掩耳盗铃的愚蠢。
但是不可否认,有很长一段时间他都在失神,魂游不知何方,就是不肯回到被鲜血染满的身体里。让林煜锦叫他的名字,也许只是一种莫名的执念,是种无意识的行为。
在二十一世纪,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尝试一下杀人是什么感觉。
现在柳凌才知道,当一个普通老百姓第一次杀人,也许他会恐惧,但是如果他第一次就杀了一堆人,他就已经不知恐惧为何物了。
变态杀人狂,也许就是这么出家的吧?
柳凌现在的脑子清醒的很,一点都没有要发疯或者歇斯底里的迹象。
每个人的心底都有自己意想不到的冷酷。
在中国这样的报道也许每个人都看过。见义勇为的勇士被坏人打伤甚至打死的时候,周围往往会有一堆的“好人”冷眼旁观,眼睁睁的看着勇士的负伤和死亡而不肯伸出手帮一把,尽管这个勇士可能是为了自己出头。
在事不关己的时候,人们会把自己当成“好人”,站在旁观者的角度上痛斥“坏人”的冷血无情,但是真的轮到自己该挺身而出的时候,很多人会选择怯懦的回避,或者抱着“别人也许会帮忙用不着我出头”的心态。
他们恰恰是忘记了,见死不救跟亲手杀人,其实没什么区别。
这不是柳凌第一次涌起要杀人的冲动,却是他第一次真正杀人。
前世的柳凌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家庭,有一对漠视女儿自私自利的父母,有一个被自己和父母赡养着却总是想着没有养过自己的大儿子和二儿子的奶奶,还有一个跟自己同样生为女孩却比柳凌受重视不少的妹妹。
柳凌曾经无数次的想过,是不是自己生为男孩,一切是不是都不一样了?
都说80后是备受溺爱的一代,但是柳凌却从来没有在父母身上感受过家庭的温暖。
小的时候,每个亲戚都会说,柳凌你真是太享福了……别人会觉得他享福,是因为他家的经济条件还不错,真正是怎么样的,大概只有他自己知道。
从他很小的时候,就记得妈妈动不动就拿那些难听的话打骂自己,让幼小的心灵蒙受了太多的阴影。爸爸年轻时开着自己的工厂挣钱不少,每天都会请一堆狐朋狗友下馆子,却舍不得给自己的女儿一分零用钱。奶奶就坐在椅子上,看着二爷家的两个女儿把自己打的满脸是血……
女儿身的柳凌脸上和手上有很多的伤疤,一点都没有女儿家该有的细腻和精致。
妈妈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你比谁谁谁差远了,早知道就不该把你生出来。
这些童年最深刻的记忆,足以改变一个人的性格和思想。
妹妹比自己小九岁,虽然不是想要什么就要什么,但是爸妈却大部分都会满足她。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差别呢?难道妹妹是亲生的,自己就是抱养的?
最深刻的记忆,是爸妈在门口打牌,却让刚刚十二岁的大女儿把很沉很沉的货物搬进仓库里。烈日炎炎,没有人帮他,当他全部把东西搬到仓库里之后,全身都已经脱力了,裤子湿嗒嗒的,初潮的经血已经完全将整个裤子湿透了。
以后每月的那一天,都会痛得死去活来,恨不得马上死过去。当他在家里因为痛经而痛哭的时候,没有人会过来问一问他怎么样,需不需要看医生……
他在北京上大学的时候,每月生活费三百块,在物价奇高的北京,这样的生活费甚至连吃饱都难。就连这样,每次回家,爸爸都会絮叨每月三百一天花十块钱吃饭。生活费有点太多了。
难道人除了吃饭之外,就不需要别的了吗?一个女孩子日常的开销有多少,没有人会去想这个问题,因为没有人会关心。
等他毕业之后,却被不由分说的召回家做一个初中生都能做的工作。因为得照顾因伤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妈妈而不能有丝毫的怨言,不照顾就是不孝,每天每天都有不相干的人来“教育”她,得多干活得多受苦得照顾妈妈得照顾奶奶得照顾妹妹得照顾爸爸……
因为妈妈体弱因为妹妹还小因为奶奶老迈因为爸爸曾经因为心脏病花了一大笔钱现在家中负债累累……
总之有无数无数的理由让一个他们曾经那么轻视的女儿背负起家庭的重任。
他在爸爸的工厂里打工,但是一分钱的工资都没有,家里所有日常开销的东西都是他购买,每次跟爸爸要钱的时候,爸爸都会一脸烦气的翻白眼,说给你那么多钱你都花哪去了,怎么花那么多钱知不知道赚钱很难啊之类的。
他花钱多?真是可笑啊,谁见过一个家里并不穷的女孩子只有一双皮鞋一双旅游鞋换着穿,一年到头都不买几件衣服的?
赚钱很难他当然知道啊,因为爸爸手中所有的钱,都是他赚来的。明明工作的时候再忙都懒得搭把手,每天都要出去打牌打麻将赌钱的人是爸爸,怎么就变成他不知道赚钱难了呢?
柳凌曾经无数次的设想过,该怎样杀掉这一家人。
如果这个家里只剩下自己,那么就会幸福了吧!不止一次的升起过这样阴暗的念头。
想完怎么把这些人都杀掉之后却总是会害怕,害怕他们死了之后会变成鬼来报复自己,所以才一次又一次的压抑自己,直到独自搬出去住,他才渐渐的抛却了那些黑暗的念头。
为什么不结婚?
因为已经见识到自己内心最阴暗的一面,所以无法信任别人,更不相信会有人没有缘故的对自己好。
已经习惯了用怀疑的目光看着每一个在自己身边的人,觉得只有钱跟自己最亲,宅在家里不与人接触,也许是最好的选择。
说到底,他与林煜锦是同一种人。柳凌冷漠讥讽的翘起嘴角,只是他用温和的行为掩饰住内心的冷漠和偏激,而林煜锦连掩饰都懒得掩饰而已。
尽管在林煜锦的怀里很舒服。但是第一次杀人带来的冲击感太过强烈,一时半会还无法平复。
动物特有的敏感让林煜锦没有感觉到他是在装睡,柳凌闭着眼睛,清晰的感受着他清醒时林煜锦绝对不可能有的温柔。
到山下找了家客栈要了间上房,林煜锦让小二送来热水,面无表情动作僵硬的帮“昏迷不醒”的柳凌洗干净染血的头发,又用毛巾沾水给他擦擦身子,虽然动作粗鲁将他的皮肤擦的生疼,但是这份心意柳凌却领了,而且十分受用。
被光光的塞进被窝里,躺在床上闭目养神的柳凌很清楚的可以听到林煜锦自以为小声的要小二哥带着他的书信去林家的铺子拿来他的包裹,另外多拿一件多大尺寸的里衣。
柳凌睁开眼,看看屏风上搭着的蓝底白花的外衣,那么小的尺寸,一看就不是林大少要穿的,难道是给他的?那么宽那么大的发带,除了他这个发色异常的用来遮掩头发之外,谁还会用?还有那披风,包住他刚刚好……
怪不得要他背着呢,原来都是给他的。
柳凌不由得一笑,觉得心里暖暖的。
这些小事由这个平时又冷又傲脾气又坏的林大少做起来,才这么格外让人感动吧?
回想起那时在看到尸堆里站着的林煜锦时,他那股想要扑上去的冲动。只有这股冲动让他恐慌,他害怕自己一不小心,会做出让自己后悔终身的事。
感觉到林煜锦躺在床的外侧跟抱抱枕似的抱住了他,柳凌嘴角不自然的抽了一下,依旧装睡中。
林煜锦,不要我那么好。如果我真的陷下去……就是死也会拉你一起的。
第 27 章
没有人会理解第一次杀人就杀了好几个的柳凌是怎么调整好心态的,就像同样被强X,有些人会自杀而有些人会在被□的过程中尽情的享受一样,心态这种东西,实在是别人不可琢磨的。
他看起来与往常没什么区别,至少表面上是这样。
而林煜锦果然只会在没有人发觉的情况下才会温柔,第二天早上柳凌一起来,抱着他睡了一夜的林煜锦先从头到脚把他鄙视个遍,然后潇洒的起床换上新衣服洗漱吃饭。
如此大的差距让柳凌僵硬在床,差点就认为自己昨天晚上是在做梦,只有屏风上搭着的干净柔软的里衣为他照亮了指路的明灯。
被血染脏的头巾他小心的叠好放进背篼里,窃笑着把干净的新衣穿在身上,柳凌拍拍身上莫须有的灰尘,嘴边的笑怎么都掩不住。
林煜锦给他的披风上却有一个很大很大的帽子,很黑线的一看就知道是凌记出品。这种带着宽大帽子的披风是专门给不方便露出真颜的千金大小姐们准备的,有颜色花色都较为张扬的,也有像这件这样,颜色会比较朴实无华的。
凌记早就关了,林煜锦是什么时候买了这件披风?
再说了,他的凌记不是不让男人进去的吗?
真是奇怪。
这么大的背篼里塞不下棉衣,所以林煜锦才塞了这个披风吧?其实他很想告诉林大少,他根本就不怕冷,穿单衣都没问题,但是又怕林大少会恼羞成怒把披风给毁了,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没有了头巾包住头发,柳凌只好用绳子把头发绑在脑后再戴上帽子,这么大的帽子一戴上就连脸都半隐半现,更别说是被一丝不苟的束在身后规规矩矩的头发了。
林煜锦一开始就无意要带一只狼去别人的婚礼上观礼,让柳凌变成狼跟着跑本来是想逗逗他而已。没想到出了这种事,林煜锦可能也有些内疚,只不过面上不表现出来。
不过,虽然表面上他还是黑着脸挑毛病发脾气,但是行为里却了一些让着柳凌的意思,把纵容的尺度不着痕迹的稍稍放宽了一些。
他自以为天衣无缝没人察觉,没想到柳凌正沾沾自喜偷着乐。
柳凌现在是个人,没有那份体力再跟着踏云跑,而他又不会骑马,林煜锦只好黑着脸与他共乘一骑。心情不好自然引发脾气暴躁,说出来的话也不怎么好听。
此时的柳凌也不气也不恼,完全把他的话当情话听,没想到还别有一番风味挺有情调。
毕竟还是受了刺激的吧,自我的心里安慰没有那么强大的功能能够在脑海中抹杀昨夜发生的一切,现在的柳凌像个急需要依靠孩子,要找件什么重要的让他分不开心的事来逃避现实,那么一直在身边的林煜锦,就是一个最好的选择。
所以明知道林煜锦是个无底洞,他还是毫不犹豫的扎进去。此时的柳凌就像在沙漠中干渴多时的旅人一样,见到了一桶水,知道水里有毒,但是为了解渴还是毫不犹豫的喝了下去。
反正都是死,毒死总比渴死强。如此鸵鸟的孤注一掷。
或者这样的想法才是逃避,他根本早就已经被林煜锦俘虏,却不肯认清现实,非要为这莫名其妙的感情找一个理由,不然他会感觉到恐慌。爱上一个还没有爱上自己的人后那种不上不下没有依靠又不着边际的感觉,让从来没有爱上过别人,不知道爱情滋味的他惶惶不安。
昨夜的事情跟有没有爱上林煜锦根本是风马牛不相及,或许他只是摸着一根杆子就往上爬而已。
到底是怎样的,恐怕柳凌自己也闹不明白。
“那个……我们到底是去参加谁的婚礼?”
拉起帽子遮住寒风,柳凌动了动快要僵硬的身体,又寻了个更舒服的姿势窝在林煜锦的怀里。
林煜锦低头看了一眼得了便宜还卖乖的林某人,冷声道:“我们谁的婚礼也不参加,而是要去武林大会,与众位同仁共同讨论一只会变成|人的狼能值多少钱。”
柳凌做了个鬼脸,当然没敢让林煜锦看见,道:“那卖了钱之后可得分我一半,没有功劳我还有苦劳呢!”
“你还有苦劳?你所谓的苦劳就是吃了睡睡了吃?”
柳凌无奈的一扁嘴:“那也不能怪我呀。”
又没有MP3、MP4、PSP什么的供在马背上颠簸旅途无聊的他解闷,他除了睡觉之外还能干什么?想他前世的时候,可是有一点点动静就会睡不着的轻微神经衰弱症患者,没想到在马背上居然还能睡得如此香甜,真乃人生一大美事。
既然是美事,自然是多多益善。
再说这一路上风平浪静的连个来劫道的土匪都没看见,他能不无聊吗?
看见没,这就是典型的没事找抽。
“你的意思是该怪我?”
听林煜锦语气不对,柳凌暗叫不好,还没来得及伸手抱住他的腰免得被他扔下马去,林煜锦已经伸手抓住他的领后,一使劲将他甩到了身后。
“啊?”
柳凌被打了个措手不及,七手八脚的抱住在他身前的林大少,攀了好几下才稳住身子,免去了掉到马下被踏云踩踏的悲惨结局。
他使劲拍拍胸口深吐了口气,惊魂未定的瞪着林大少的后脑勺。
林煜锦的声音从前面传过来:“现在有事干了,打起精神来,掉下去概不负责。”
不是吧?
柳凌的嘴角抽了抽,坐在后面他确实是没法睡了,万一要是睡着了没抱住掉下马去,那可真是会死得很难看。
撩开被风吹到脸上的头发,柳凌拉了拉帽子低头小声嘀咕道:“小气鬼。”
耳尖的林煜锦自然是听到了,略一回头看了看,没搭理他。
柳凌越来越不怕自己,林煜锦自然感觉的出来,不过有个人跟自己斗嘴这种感觉蛮新鲜的,所以他还不打算让柳凌彻底闭嘴。
不过林煜锦很快就后悔将这个家伙甩到后边去了,因为柳凌很快就发现了“背后位”的好处,可以毫不客气的抱住林大少的“小蛮腰”。
柳凌幸福的环绕着林大少的腰,把脸贴在他的后背上,觉得坐后边虽然不能睡觉,但是这样的福利却是坐前面时享受不到的。
“松开。”
林煜锦突然用手肘往后一拱。
“会掉下去的。”
柳凌手松了一下马上又抱紧,继续幸福的贴在林大少的背上,还把脸来回蹭了蹭,丝毫没有预见到此后即将发生的悲剧。
“……”
林煜锦暗磨银牙,大概是没见过这种给点阳光就马上灿烂的人。
“别抱那么紧……松开!”
他毫不客气的拉开腰上环着的手。
“啊,别拉我手。”柳凌吃了一惊,被拉扯的身子一歪急忙又想环回去,惊叫道:“真的会掉……啊——”
下去的……
惨叫声嘎然而止。
于是,前行的路上,依然充满艰辛。
第 28 章
天黑日隐,打尖住店。
在千隐村过了一夜,出来时柳凌没有戴上披风的帽子,被寒风吹起的发丝,俨然已经是浓重的如墨般的黑色。
虽然很感谢楚慕为他做了染发剂,但是一想起被当做小白鼠试验了一晚上,柳凌就忍不住想要抱头痛哭一番。
他也算是洗过药浴了,果然不好受,全身皮肤都痛的要死!
掌心从马上跌下来时擦破的伤口上了药之后也在快速的恢复当中,现在的他身手敏捷动作灵活,哪有可能从马上掉下来就会那么傻兮兮的跌在地上任马踩?自然是一个侧手翻……很不幸的正好撑在了一块非常尖锐的小石头上而已。
此去落日堡正好路过千隐村,千隐村里住着“圣手鬼医”楚慕,这也是林煜锦会带柳凌一起出来的原因之一。
楚慕之所以被称为圣手,是因为他的医术高超,之所以被称为鬼医……是因为他总是喜欢摆弄一些别人看来乱七八糟的东西,还很喜欢用在病人的身上。
人们惧怕他那些乱七八糟不知会引起什么后果的玩意,又为他的精湛医术所折服。所以给了他“圣手鬼医”之名。
林煜锦带柳凌前来,一来是为了他的发色,二来是让楚慕为他检查一番,看他的身体有无大碍。
当然,这一切林煜锦是不会对柳凌说的,他对柳凌所说的理由是——把他煮煮吃了之前得看看他有没有病。
站在马前,柳凌看着白衣飘飘鹤发童颜很有仙人气息的楚大医师,一脸感动的道:“多谢楚前辈。”
温柔的圣手鬼医轻笑着的答道:“不用谢,有空再来帮我试药就行了。”
柳凌顿时全身僵硬,暗自发誓以后绝对不再踏入千隐村方圆五十公里以内。
林煜锦在一旁看着他吃瘪,嘴角勾起。
此去落日堡是林煜锦作为林家堡的少堡主第一次在江湖上公开露面。在十八岁之前,林煜锦极少踏出林家堡,更别说像这次这样一去月余。这也是他会带着柳凌出门的原因之二,谁知道他不在的日子,那些心怀不轨的人会对院里那只没有自我保护能力的狼做什么。
府中自然也有能够信任托付的人,但还不是他们出头的时候。
当然,这些他更不会告诉柳凌,就连他的生辰刚过,都是无意识中随口说出的。要不是柳凌细心,恐怕会听漏了。
柳凌绞尽脑汁想了半天,也想不出林煜锦可能是哪天的生日,他在林家堡过了两个冬天,却从来没见过林大少过生日,就连突然哪顿饭比较丰盛或者有碗长寿面都不曾见过。
竟然被父亲忽视的如此厉害吗?
柳凌呆呆的看着他的下巴,突然觉得与他感同身受。
他的生日,只有姥爷还在世的时候过了几次,自从姥爷走了之后,父母就再也没有给他过过生日。倒是工作之后有一年是与朋友一起过的,花销太大让他肉痛,所以第二年就没再聚。曾经也有个朋友要给他过一个只有他们两个人的生日,因为自觉无法再把他们的关系往上提升一步,他怕接受了之后会很麻烦,所以干脆直接拒绝了。
现在想想,他几乎没有一个像样的生日回忆。
要不要给他补过一个呢……
“到了,下来。”
“什么?”
柳凌还在发愣,林煜锦低头默默的看了他一眼,拎着他的领子把他放下马。
“牵着缰绳。”
林煜锦将踏云的缰绳递到他手里,然后走向远处的马贩子处,不久就又牵了一匹马回来。那匹马远没有踏云的胆子大,离他太近会躁动。林煜锦只好把马栓在一边,又走了回来。
“从现在开始,你骑踏云,我骑另外一匹。”
“奥。”
柳凌当然不会小白到问为什么,原因还不简单吗,林少堡主抱着一个男孩子一路共乘一骑,恐怕会引起不少流言蜚语吧。
这里是个大城镇,不比那些没有多少人烟的地方。
但是,有个问题还是必须提的。
“我不会骑。”
林煜锦瞪他一眼,不顾他的挣扎把他扶上马,道:“看你在马背上那么悠闲,真没看出你不会骑。”
这个怎么能相提并论呢?
柳凌僵直的坐在踏云上,拉着缰绳连动都不敢动一下。
“我我我……我该怎么做?”
既然不能逃避,就只能勇敢的去接受,他不想给林煜锦添麻烦。
“想想我是怎么做的。你放心,踏云很乖不会把你甩下去的。”
林煜锦走向另一匹马,翻身上马之后坐在马上看着还是僵硬的向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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