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末世超级物品商店-第148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李业翎坐在驾驶座上,盯着眼前的一个小屏幕,一眨也不眨。

柏油马路的路况非常好,上面连一丝积雪都看不见,显然有人定时打扫清除的。军车从上面缓缓行驶着,而李业翎面前的屏幕上,一幅幅画面也是不时闪过。

这是李业翎在刚才过河之前弄得一个小物事,说起来也是简单,悍马军车车顶头上那几个大灯泡中的一个已经是被改造成了一个摄像头,360度旋转的摄像头,可以把周围的一切都录制下来,然后通过一根线,通道李业翎现在面前的笔记本屏幕中。

这样一来,要塞区但凡是在李业翎视野之下的,所有东西都是难逃法眼。

而眼前这一幕幕画面,也是让李业翎精心。

枪炮弹药,无数的枪炮弹药在要塞区那几个碉堡之间堆积如山。

李业翎总算是看清楚了那些重机枪的具体的样子,这是李业翎所无比熟悉的,他曾经在台儿庄战场中亲自领教过这东西的威力,也曾经用它,将那钢铁风暴回赠给日本人!

这就是九二式重机枪,口径达到了13。3mm,是日军在战争后期从原先的7。7mm改装而成的,这种带有一个粗大的钢铁三脚架的重机枪,几乎是整个二战期间最为知名的重机枪之一。不过这种重机枪和日军的九二式重机枪又有一些差别,九二式是依靠弹夹供弹的,这也是它为人诟病的一点,作为一一挺实战射速达到了每分钟上千发的战场第一杀人机器,竟然还依靠一块块顶多不过是三十五发的弹夹供弹,实在是荒天下之大谬。李业翎眼中见到的这些重机枪的供弹方式,全都是弹链的,实际上,虽然九二式重机枪被誉为是二战期间最差的重机枪之一,但是其战场射击能力,杀伤力,以及稳定性等特质,绝对是中上以上,其为人诟病的就是那重达63公斤的重量和弹夹供应。

把弹夹换成了弹链,然后把这些重机枪当做是固定的火力点来使用,其威力不逊色于战后的任何一款重机枪。

除了这些就九二式重机枪之外,李业翎还在某些士兵的手中看到了一个大名鼎鼎的身影,歪把子。歪把子的正规学名是日本十一年式6。5mm轻机枪,是日本在大正十一年(即1922年)定型生产并装备部队的一型班用轻机枪,也是日军在战争中使用最多的一型班用自动武器。这种轻机枪采用了类似传统步枪枪托的“枪颈”,同时由于其瞄准基线偏于枪面右侧,为了避免使用者在瞄准时过于向右歪脖子,所以将本来就十分细长的枪颈向右弯曲,以使枪托的位置能满足抵肩据枪瞄准的人机工程。这就是“歪把子”的由来。

实话说来,这种轻机枪可以说是二战期间整个亚洲战场上威力最大的轻机枪之一,尤其是作为班用机枪这一级别的轻火力,已经是足够了。

整个要塞区宽达数百米,等李业翎等人从要塞区出来,走马观花的看过整个要塞区的设备之后,李业翎瞬间都产生了一种错觉,是不是二战时的日本某个精锐师团穿越到这里来了。

除了九二式重机枪和歪把子之外,要塞区中也不乏火炮的身影,而且数量众多,其中数量最多的就是迫击炮和野炮,而这些迫击炮和野炮中,除了一些国产的迫击炮之外,其它的几乎都是二战时期日军使用过的。

九四式九六式式90mm轻迫击炮,九六式150mm中迫击炮,明治41年式75mm山炮,明治38年式120mm野战榴弹炮,但凡是李业翎在红旗军大的历史博物馆影像资料中见识过的火炮的种类,这里几乎是应有尽有,而且数量相当的客观。

李业翎心中也在推断,毫无疑问,五云城的掌权者中至少有一个人,是对二战时期的日本,尤其是日军非常的感兴趣,而且这个人肯定是有着相当的头脑和权势地位,对于军队的影响必然也是不小。

这些五云城的精锐军队,除了手中的步枪之外,几乎其它的一切,全都是二战时期日军一个正规甲种师团的编制。而他们的军装,军衔,却又是师法二战时期的国民革命军。这就像是一个怪诞的结合体,但是李业翎却不得不承认,这个结合体的战斗力,相当的强。

自从自动火器出现之后,人类在枪械上面的进步速度就一直在停滞不前,实际上,在二战之后,人类更多的是把精力投向与特种作战的武器中,而对于能够对军队大规模列装的武器,却是改变甚少,这也是为何直到现在ak47还在某些国家的军中服役的原因。

这一支军队,虽然使用的是四五十年之前的武器装备,但是李业翎也不得不承认,这支军队绝对不比任何一支手持二十一世纪的武器的军队差。

想到这里,李业翎若有所悟。自己给自家军队的武器配备和火力设置,未免是有一些不成熟,一万名手持ak47的士兵和一万名手持一二式步枪的士兵,两者战斗起来不知道谁胜谁败,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后者的成本要远远高于前者,因为在物品商店中一二式步枪的价格是ak47的二点五倍,就是因为这种武器的生产时间比较晚。自己太过于追求武器的先进性,却是忽略了,一些历史上的经典武器,不仅仅是有着不逊色于任何其它同类的威力,更是有着低廉的价格。

这直接导致自己花了不少的冤枉钱。

而眼前这支完全由二战时期日军装备武装起来的军队,则是完全照搬了历史上面的日军的经验,这样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现在李业翎已经断定,至少这支军队的创建者肯定是以个神选者,他利用自己丰富的知识和强烈的兴趣,利用物品商店的无所不有,创建了这支军队,这些武器在物品商店中必然是有着非常低廉的价格,这是第一个好处。而第二个好处意义更加深远,由于装备着二战日军的武器,这就使得,这支军队在作战的时候,历史上日军的所有战斗方式,它都可以借鉴出来。

这就相当于一个免费得教官,也避免了走很多的弯路,对于一支刚刚成型,在战术战略战法方面还幼稚的如同婴儿一般的军队来说,是极为重要的。

李业翎陷入了沉思,借鉴了别人的思路之后,李业翎此时才发现,自己的建军思路,确实是出现了问题。自己想要打造一支完全由自己决定方向的的,其路线、作战方式都是全新的军队,难度不但太大,而且是会走很多弯路,在军队中,这些弯路,往往就意味着鲜血和生命。在这样的情况下,借鉴历史上的某一支很成功的军队的已有经验,就是一条不错的路子。

李业翎之所以要建军,不单单是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更是为了更好的修真的需求。

修仙练道,有四大条件是必须满足的,那便是:财、法、侣、地。

法,就是法门,也就是修炼的功法,对于李业翎来说,这个不成问题,他所修行的黑水真法便是一等一的修行法门,将来那是能以身躯化作上古神龙的功法,岂能差的了?

侣,就是伴侣,若是能有一个功力精深,修为深厚的道侣一起修炼,相互辅助,相互提携,自然也是事半功倍。这个道侣,一般是指异性,但是其实同性的也很多,修道之人贵在交心,这性别差异,倒也是不怎么明显了。不过道侣这个是可遇不可求的,现在李业翎和燕清源两人都算不得是道侣的,两人走的路数不同,李业翎若是要真想找到一名道侣,那还真是任重道远。

四大元素中,即可求,又非常难求的,就是财和地这两项了,?而这两项,都和手下的势力大小有着脱不去的干系。

修道者的财,当然指的不是一般的金银珠宝之类,而是指的是各种天灵地宝,陨铁怪石,这些东西散布于神州各处,极为的分散,若是单单靠自己的话,那找到死也不一定能找到多少,而且见天儿的找这东西,还修不修炼了?这时候,便是需要一群手下来帮忙办事儿了,就像是古时的帝王一般,他若是想要个什么东西,一声令下,天下人都在为他奔走操劳,这样的人数优势,任是多么庞大的神通那也是比不了的。

而地,也是这个道理,时间洞天宝地不在少数,但是找不着也是白瞎?找着了,闭关修炼的时候总得有人看门儿吧?若是敌人打上门来,总得有个能应付一二的吧?再者说了,谁不喜欢享受,要想享受,下面就得有人伺候着!

这个那些洪荒时候的仙佛们开门收徒是一个道理。

把这些东西想的透彻了,李业翎心里也舒坦了许多,他已经下了决定,等回到自家地盘儿之后,便要立即进行改革。

此时外面灯火通明,一阵喧嚣声传入了李业翎的耳朵,透过车窗,李业翎打眼看去,外面竟然是出现了一个小市镇。说是小市镇,其实不过是一条繁华的街道而已,在这条柏油路面的两边,是一家家的客栈,商店,甚至李业翎还看见了不少遮遮掩掩的半开门儿妓院的存在。

街道边上各是修建了两条差不多宽度的青石路,上面车水马龙,行人众多,不过好在中央的柏油路是政府规定专门给商队使用的,无人敢于占道,李业翎等人的车队在这里行动的还算是迅速。

这里,是李业翎在末世中见到的第一个繁华的小城镇。

人烟鼎盛,车水马龙,两边的商店里面摆放着各种商品,客栈门口做旧民国年代打扮的青衣小帽店小二在热脸相迎,招呼着客人。从各个店面里面照射出来的灯光,街边上那散发着黄色灯光的细长灯柱,把这里照的通明。街道上面脸上洋溢着笑,穿着陈旧但是整洁的衣服的行人,开着各种各样的汽车,西装革履的上等人,一家家开着汽车,来往其中的商队。

李业翎瞬间有些恍然,自己是不是回到了旧时代的一个沿海小镇。

坐在后座上的王军轻声细语的说道:“长官,这个小镇名为金门,取得就是金门渡口的意思,这里因商业而兴盛。但凡是去五云城的商队,基本上都是选择在早晨出山,黄昏渡河,等过了河,就只能是在这里住宿了,怎么样,这市面上的繁华,是不是末世中难得一见的?”

已经适应了冰天雪地的野外,适应了那大兵营一般的钢铁镇,本以为末世都是这番场景的李业翎,乍一回到这繁华红尘,竟有些失神,听了王军的话之后才回过神儿来,道:“果然是异数!”

这个小镇上的人,显然是见过世面的,对于李业翎这支悍马车队,都是没有表现出什么新奇或是惊讶的眼光。反倒是对那几个兽人,表现出莫大的兴趣,在车载机枪的威慑下,虽不至于指指点点,但是那种诧异中带着嫌恶的眼神儿,也够人受的了。不过这些兽人们既然敢来,自然就做好了种种被人歧视的心理准备,一个个的兽人都是昂首挺胸,目不斜视,衣服只当听不见的样子,但是他们那捏的咔咔响的拳头,还是多少暴露了一些他们的真实心情。

他心里又是涌起一个念头,这五云城的这些人,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他们为什么要把一座小镇,建设成为那个时代的样子?和三四十年代的日军几乎一摸一样的军队,和三四十年代的小镇一摸一样的镇子,这让李业翎心中感觉到一丝诡异,就像是周围的这一切,都不是真实的,而是一个威力无比的妖魔,所凝造出来的一个个的幻境。而窗外的那些人们,脸上的表情在这一刻,全都变成了狰狞,似乎在下一刻,他们就会扑上来,变成厉鬼,把李业翎撕成碎片。

想到这里,李业翎心中竟然瞬间充满了惊惧,眼前的一切景色都变化起来,就连身体,也是不由自主的往后座上缩了缩,开始了轻微的颤抖。他握着方向盘的手一哆嗦,悍马军车立刻就是往旁边一偏,差点儿撞上了一位行人,顿时引来对方的破口大骂。

“主人,你怎么了?”坐在一边的刘赟最先发现了李业翎的不对劲儿,吓得脸色一阵苍白,小手伸出去,握住了李业翎的手,顿时就是感觉到一阵冰凉。

“呼!”李业翎额头猛地渗出来一层细密的汗珠,瞬间就布慢了额头,他陡然间睁开了不知道何时竟然闭起来的眼睛,剧烈的喘着大气。这种感觉,就像是刚才被人死死地掐住喉咙,呼吸不得一样。

第三百一十九章 暗议跟踪村庄抵达

李业翎心中升起一丝不妙,自己刚才那种反应,只有是在第一次被月神白虎袭击的时候才出现。这样的惊慌,心中出现了大恐惧,大悲痛,一瞬间只觉得万念俱灰,恨不得死了一般。呼吸不得,直欲窒息,这种种反应,都是如此的相似。

刹住车,趴在方向盘上缓了一会儿,李业翎才是把心情平复住,他也是久经大风大浪,自然是知道这种时刻,越是慌乱,越是无济于事。他眼睛死死的盯着屏幕上面的显示器,脑海中却是在急速的旋转。

“这是谁,是谁在背地里偷袭我?当初被月神白虎偷袭的时候,我实力不济,才会是出现那样的反应而现在,我实力比之前进步了这么多,竟然还是在不知不觉之中便被人给迷惑中,出现那种种幻影,让我差点儿迷失其间!这样说来的话,这个暗中偷袭者的实力,岂不是比月神白虎要高出太多?”

安静下来,才感觉到自己背上出的那一身冷汗,现在黏在身上,黏黏呼呼的,让人难受。

不过李业翎也顾不得这么多了,他低声道:“都噤声,刚才有人偷袭。”

听到他这么说,众人都是悚然一惊,李业翎的实力大伙儿都是知道的,连他都被偷袭成刚才那个样子,那别人还得了?

花生刚想说什么,也是强忍下去了。

李业翎闭上眼睛,平复心神,体内的水系能量飞速的运转,那些外放的能量,就像是一条条极长的触手一般,飞快的向着四周扩散而去。那一条条的触手攀附在行人的身上,地面上,向周围扩散,现在夜色深沉,又是灯光迷离,所以没人看的清楚,若是在可见度极好的白昼,有人凝神仔细观看的话,就会发现,以李业翎所在的悍马车为中心,周围十米之内,几乎都蒙上了一层淡淡的水雾。

不过十米的距离,这也就是李业翎的极限了,再远的话,他也是无法承受,这还是黑水真法修行到了第二层之后才有的一个好处。

但是让李业翎失望了,放出去的所有的触手,全都是无功而返,至少是在周围十米之内,每一个地方都感觉不到任何强大或是诡异的气息,有的,只是平常。要知道,真要是下功夫寻找的话,强者在常人中是藏也藏不住的,强者身上的气息,很容易就能被同一级别的人给感觉出来。

早就料想到了这个结果,敌人一击不中之后,自然就是会远遁,哪里还傻乎乎的等着自己来寻找?李业翎叹了口气,悻悻的的把那些触手收了回来,心里暗道,若不是这里不合适,把月神白虎给放出探查一番或许还有所收获。

刚一进入人家的地盘儿就出了这么一档子事儿,让李业翎心情变得很糟糕,不过他知道这种惊慌不能表露出来,便轻轻一笑道:“好了,没事儿了,大伙儿都不必紧张了。王军,找家相熟的酒店,咱们也住下吧!”

悍马车只是停了一瞬,便是接着往前走,除了李业翎,谁都没有觉察到异象。

车队在一家酒店的门口停下,部,更准确地应该是说客栈才是。

宽敞高大的门面丧尸一栋三层楼高的楼阙式建筑,看上去倒也有几分气派的意思,大门口的小儿穿着短打的衣服,肩膀上搭着一条毛巾,快步迎上前来,还未说话脸上就已经是堆满了笑:“诸位客官,诸位爷,是要住店呐?”

下去应付的是王军,李业翎、花生等几个人全都没有下去,这是出于之前猪头人明格的告诫,在五云城的地盘儿上,越是高手越容易出事儿。李业翎不知道会有怎么样的遭遇等待着自己,也不像把王军等人牵扯进去,在他的计划中,王军和他所关联着的虎头部落,是极为重要的一环,绝对不能因为自己的一个疏忽就导致他们完蛋。所以自从过河以来,李业翎就一直躲在外面看不透的悍马车里面没有露头。

王军的办事能力还是很强的,很快就谈妥了价格,那小二的后面涌过来一批人,引着车队开进客栈里面去。

这家客栈看着似乎只是一共二层的楼房建筑,实际上这只是临街的牌面而已,里面还是另有洞天。从旁边的侧门绕进去,里面是一个大大的庭院,打扫的非常的整齐,一点儿积雪也没有。此时庭院里面已经是停靠了为数不少的卡车、拖挂车,不过地方还算是宽绰。围绕着庭院,就是一个个的独立小院子,青瓦红墙,俨然就是一个个的农家小院儿。

这也正是李业翎要来这里的原因,这种结构的住宿,最是保密不过了,不过刚才被袭击的事件,在他的心中留下了不浅的阴影,自己,是不是已经被五云城潜伏的高手给发现了呢?还是某一个过路的高手偶尔发现了自己?李业翎还是觉得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按照之前明格所说的五云城的行事霸道作风,再结合五云城的庞大势力,若是前者的话,此时五云城的人应该已经找上门儿来了。

众人下了车,被店小二引到了一个门楣上写着‘梅园’的小院儿的跟前儿,店小二把他们引进去,问过了众人的要求,然后告知了一声待会儿热水热饭热茶都会送过来,便是告退出去了。进去一瞅,这名为梅园的小院儿弄得还不错,就是一个北房四合院儿的布局,屋子里面陈设只是一般,火炕、橱柜、桌椅板凳,和一般的北方殷实农户家中的陈设一般无二,却是收拾的很整洁。地方也宽敞,五间北房,四间南房,四间厢房,大伙儿挤一挤也满能住下了。

火炕已经是烧得火热,滚烫舒服,最让李业翎诧异的是,这里的竟然可以用电。虽然只有电灯这一项电器,但是对于李业翎已经习惯了在油灯那昏黄的灯光下度过黑夜的李业翎来说,这也是一个惊喜了。由此,更是能够看出,自家和五云城的巨大差距。

吃过饭,洗完澡,打发了花生和刘泽明等人滚蛋睡觉,一番忙活下来,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回到为自己专门准备的北屋正房,李业翎不由得愣了一愣。

屋子里面没有开灯,乌漆麻黑的,但是李业翎依旧能看的真切,火炕上面已经是铺好了被褥,这还没什么,但是问题是,靠着北墙的那一面,正凸出一个人的形状来。

能睡在自己的屋子里的人,李业翎不用想就明白了。

只能是刘赟。

“这是谁出的馊主意?”李业翎暗骂一声,刘赟整个人都埋到了被子里面,只露出来那一头青丝,虽然她在装睡,但是李业翎从她那不正常的快速心跳和异常的高体温上还是能感觉到一丝端倪。

“这个丫头!”李业翎摇了摇头,坐上床去,他把外衣脱下来,然后便是坐在床上打坐。今天的被袭击,虽然是差一点让他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但是也让李业翎可以反思自己,更是可以轻松的进入那种物我两忘,沉心静思的境界。

很快就进入了状态的李业翎,体内能量奔涌,一阵阵的水系能量逸散出来,顿时是把室内的温度给降下来一个级别,在他的身体周围,一层薄薄的雾出现了,把他笼罩其间,让人看得不太真切。真气外放形成的这种异状,在李业翎修炼黑水真法第一层的时候还不太明显,到了现在,就是经常出现的了。

李业翎心安理得的修炼了,却不知道他旁边伊人的忐忑心情。

刘赟也不知道今天怎么了,吃完饭洗过澡之后,竟然直接就来到了这里,钻进了被窝。之所以会这样,其中一个理由自然是因为现在行使管家职权的王军没有给她安排房间,而现在整个队伍里面又只有她一个女人,所以在这时候,她自然是宁愿和李业翎挤一挤的。再者说了,整个队伍谁不知道她和李业翎的关系?这也是王军不敢私自给她安置房间的原因,否则的话,以王军的精明,又怎么会漏掉这一茬。

于是这个原因变成了最大的遮羞布,让她走进了这个房间,铺床叠被。

但是,一个羞辱的名词还是始终在她的脑海中挥之不去:投怀送抱。

“我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下贱了?”这种羞辱感,让他感觉的浑身一阵阵的发烫,脸上也在发烧,似乎体内的所有血液都在这一瞬间急速的奔涌起来,让她的心里忐忑、焦灼、不安等情绪交杂在一起,难受的要死。

在感觉到李业翎坐在自己身边并且听到那悉悉索索的脱衣服的声音的时候,刘赟觉得一瞬间自己整个人都变得僵硬起来,似乎浑身上下都是成了木头一般,动都不能动弹一下,就像是一个濒临死刑的囚犯,等待着裁决。但是,没有如她预料中,狂想中的那狂风暴雨一般,身边的那个人,再也没有什么动作,只能听见他那悠长的呼吸声。

刘赟悄悄的睁开眼睛,借着窗外透过来的微光,看到了正襟危坐的李业翎,在夜色中,他的面目有些模糊。刘赟知道李业翎这是在修炼了,这些日子以来,这是他每天晚上的必修课。看到这里,刘赟不禁长长地出了口大气,有一种死里逃生的庆幸,但是隐隐中,内心深处,却还泛出来一股失望,只是这种感情,却是涉世不深的她,自己都感觉不到的了。

且不说刘赟这一晚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眠,在此时的金门小镇,也有一批人,也是未曾入睡。

金门大酒店,整个金门镇上面规模最大的酒店,这座哪怕是按照末世之前的标准也足可以称之为五星级酒店的庞大建筑物,拥有着一栋高达十五层的宝塔式的高楼,而这栋高楼的高度,也达到了骇人听闻的——五十米!

没有看错,就是骇人听闻,在末世之前的那个时代,对于物质极大丰富的人类来说,一栋五十米的建筑自然是不算什么,高度超过百米甚至是几百米的建筑都是比比皆是的那个时代,五十米不过是不入流的小矮子罢了。但是在末世中,尤其是末世中兴起的新城市里面,这栋刚刚建成一个半月的酒店,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奇迹。

末世中缺乏有技术的工人,缺乏技术,缺乏水泥,缺乏原料,缺乏钢铁,一句话,什么都缺!在这种情况下,金门小镇能够拥有一条主要是二层楼房组成的主街道,在外人看来,就已经是很不可思议了。要知道,王军口中的他那个根据地,一个山谷中的小镇,里面的建筑物,绝大部分都是木头混合上土坯建成的茅草房。而这时候,这样一栋五十米的高层建筑的出现,理所当然的就成了这个五云城门户的地标性建筑。

金门镇每个人都知道,金门大酒店的幕后老板,和五云城的高层有着扯不断的联系,这一点,从施工的时候那前来帮忙的三千军人和现在在金门大酒店门口和周围警戒的整整一个营的士兵就能看出来。

而此时,在金门大酒店十一层的一个豪华套间里面,一场对话正在发生着。

不得不说,金门大酒店的这位幕后老板,其经营手段和经营的理念都是相当的先进和成熟,并且也将之付诸实践。整个金门大酒店,数百套客房,分为高中低三个档次,既能让那些拿不出多少钱来的泥腿子掏出自己身上的最后一个铜版,也能让那些在末世中发了财的暴发户们,一掷千金。

这三个一身西装,实际上却是形容诡秘的人,自然是属于后者,事实上,他们所在的这个套件,也是整个金门大酒店最奢华的三套房间之一。整个套间里面,中国风的红木家具,官帽太师椅,红色的小几,墙壁和天花板上的雕梁画栋,以及那茶几上还在散发着袅袅香气的清茶,都是昭示着一点:这是一家复古式的套间、而三人的黑色西装,则是和这中国风的装饰格格不入的,在此时此地,应该是宽袍大袖,魏晋风骨,那才是最佳的搭档。不过显然这三个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三人中的主次分的非常的明显,一个人坐在太师椅上,轻轻地缀着盏中茶,而另外两个却是站在一边,敛眉垂首,做出一副老老实实听讲的样子。

坐在太师椅上的是一个也就是二十四五岁的年轻人,面目极为的秀美,但对就是秀美,而不是俊朗之类形容男人的词儿。他脸上的的曲线非常的柔和,而且皮肤更是白得几乎透明,惊心动魄。只有那严重不时闪过的一丝狠厉,证明了他是一个狠角色。他的身体很单薄,看上去病蔫蔫的,似乎一阵风都能吹倒,他的眉毛显然是画过的,上面有着淡淡的青色,而且更让人无话可说的是,他那红的异乎寻常的嘴唇,显然上面涂抹的,不是人血就是胭脂。

垂首站立的两人一个面色粗豪,年纪三十左右,满脸的络腮胡子,另外一个则是要打了很多,脸上胡渣子稀稀落落的,看上去衣服落魄中年的模样。两人的共同点就是壮,非常的强壮,身高都达到了两米一二开外,肌肉鼓鼓的,那黑色的西装包裹在他们身上,似乎要被撑裂一般。

这三个人若是行走在街上,让人第一个反应就是豪门纨绔和他的恶奴。

那年轻人喝了口茶水,轻声细气的问道:“怎么样了,五云城中,咱们的人,安插进去了没?有什么新的进展?”

那络腮胡子道:“回少爷的话,五云城城防不算是紧密,而且对外开放度高,咱们安排的五支商队,已经全部进去了,而在有两支,已经是准备在里面置办店面,已经和卖家谈好了,想来过不了两天,就要扎下根儿来了。”

那中年人接口道:“至于咱们要往五云城中安插的人手,则是进展比较慢。五云城的高层,对于外人的防范还是很严密的,而且似乎有一个规定,想要在五云城中掌权任职,都要去大南禅寺中进修一番才行。”

“还有这么个道道儿?嘿?这五云城,还真是邪门儿的很!”青年人有些惊诧,他手指头挠了挠耳朵,轻声道:“你们兄弟俩,这一次活儿干得还不错,你们俩办事儿,总是很妥帖的。回头,父亲那儿,我会给你们分说,功劳,一分也少不了你们的。”

两人脸上顿时露出一抹喜色,齐声道:“多谢少爷抬举!”

那少爷一笑,一个大男人,笑起来竟然有些妖媚的意思,道:“不当谢,不当谢,你们两位,还得帮我个忙。”

那络腮胡子毕恭毕敬道:“您请说。”

“给我查个人!”年轻人嘴角露出一丝玩味的笑容:“是一个年轻人,大约二十来岁,那可是个很迷人的小伙子,跟我差不多,不过没我长的漂亮,咯咯!”

显然站着的两人都已经对这个年轻人是不是的神经质似的性别转换现象习以为常了,都是不动声色,静静的听着。

“他那个车队,最显眼的标志就是八辆悍马军车,车顶还都有机枪,呵呵,正品的美国货,也不知道他从哪儿弄来的。”年轻人继续道:“他们今天住在四时客栈中,你们派人给我盯着点儿,不过不要打草惊蛇,找到他们的来路最好,找不到的话,能找到落脚点也不错。”

那两人心中一定,之前都害怕这个从小性格乖张,不爱红颜爱蓝颜的少爷给布置什么稀奇古怪的任务,此时一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