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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极往事_by_香龙血树-第8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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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傍晚时,Jimmy回到了家。家里一团凌乱。

    他们拿走了他所有的钱。三个月,超市发的工资。

    不用说,那超市显然不会让他再回去了。他隐瞒了犯罪记录。

    ◆·◆

    Jimmy重新开始在城市里游荡,找寻生存的机会。

    三四天後,一个警察到他正在打工的的餐馆里来找他。

    Jimmy跟著他走出来,拐进了僻静的巷子。

    “几天之前,有几个警察打了你?”警官眯起眼睛打量著他。

    “呃……”Jimmy看著他,不知道该不该承认这回事。

    “我是那个警署的警长,我当时休假了。”警官慢条斯理地说道。

    “……”Jimmy胆怯地看著他,不知道他的意思。

    那警官看起来和颜悦色,可是那闪烁的眼神,却让Jimmy不敢信任——他是来替他们道歉的吗?

    警官抬了抬手示意。

    Jimmy看明白了,自己把手举到头上,转过身。

    警官简单搜了身,没有发现能当做武器的东西。

    “你叫什麽?!”警长在他背後问道。

    “……”Jimmy犹豫了一下。

    “问你呢!为什麽不说?!”背後的人神态狰狞地问道。

    “Jimmy……”

    “姓什麽?!”

    “Perry……”Jimmy说了。他照规矩拼读了出来。

    “听说他你曾经想投诉。”警长再次慢条斯理地问道。

    Jimmy看不见警长的动作。

    “不用了——”他犹豫了一下,想说那事情已经过去了,可是他刚一张口,闪电般地一只手已经粗暴地把他按在墙上,脸就被重重贴在粗糙的砖头上,电击器顷刻狠狠抽在他的背上!

    钻心的疼痛,让Jimmy心脏剧烈跳了起来,汗淌了下来。

    只有几下,Jimmy就像只没有半点力气的人形跪在了地上。

    “在你为了几块钱舔人家老二的时候,我看过你的档案了!你这个渣滓!”警长再次说话了,“滚回你的老家去吧!”

    “你休想到我的地盘来捣乱,听明白没?!”

    电击器一下下落在Jimmy的身上。

    Jimmy绝望地伏在地上,低声号哭了出来。

    “从现在起,我会看见你一次,就收拾你一次!!!你这个猪猡!直到你从这儿滚出去!!你他妈的听明白了吗?!”警长狠狠地说,最後踢了他几脚,离开了。

    他真正的噩梦,就从那时开始了。

    ◆·◆

    Jimmy试过换城区,但之後那一带的住处最廉价,换了几次之後,他只能又重新回来。

    几天之後,Jimmy终於在几个街区外,找到一份工作,不外乎还是在一个墨西哥餐馆里端盘子。

    可是那个下午,他的梦魇来了。

    警长开著车兜了个圈子,到门边,远远指了他一下,跟老板说了几句,Jimmy立刻被开除了。

    就在那天下午,他回到家时被房东驱逐。

    “房东当天就把我的东西扔了出来,我睡在街上。”海滨别墅里,Jimmy平淡地说。

    那个下午,他照老样子回了住的地方,跟门边的小孩儿打招呼,然而,一个大人一步跨上来,一把抱走了孩子。

    ——几乎就在那几个小时之间,那一带所有人似乎都知道了他是谁,过去是什麽人。

    那个晚上他睡在了地上。

    结果很长一段时间Jimmy没有地方住,他睡在街道上、睡在大桥下面、睡在公园里、睡在地下通道的通风孔道上,在警察来驱赶时,匆忙逃掉。

    从那以後,他几乎再也找不到工作了。

    一两个月之後,Jimmy终於租到了一间狭窄的小廉租屋,周围全是跟他一样的人:惯犯、流浪汉,无处可去,无家可归,无人稀罕的男人们!

    偶尔也有被生活压榨得暴躁的女人。

    在那里,人人横目相向,没有谁会怜悯谁。

    连那些被生活苦苦压迫的女人,跟表面看上去几乎失去了性别特征一样,早已失去了内心的温柔。

    这就是他的生活。或者说,Jimmy生活的开始。

    Jimmy也碰到过各种各样的骚扰。

    有时那些家夥们欺负他,甚至就在街上打劫他刚刚想办法弄到的钱。

    可是Jimmy更本不敢还手。

    因为他们威胁他会报警。

    Jimmy害怕警察,他太怕他们了。

    他害怕他去了警署,之後就是监狱,之後他就再也出不来,一辈子就在那可怕的地方度过了。

    他们知道他不敢还手,於是就更加有恃无恐。

    在Jimmy的印象里,达拉斯的天空,没有出过太阳。




第173章

◆终极往事Ⅲ第173章

    Jimmy跟著另一个混混慢慢学会了抢劫和偷东西。

    大约过了半个月,两个小夥子招呼他一起干活。

    Jimmy在路边望风,那两个家夥意外碰到了反抗,一个就在Jimmy眼前被砍断了一只手,另一个被猎枪轰在胸口,当场就死了!

    Jimmy匆忙间拼命逃脱了。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

    Jimmy周围目睹的东西,每天都在动摇他薄弱的生存意志!

    “你无法想象,那是怎样一种生活状态。”别墅里,Jimmy说,“每天我都能听说谁谁谁死了!谁谁谁被抓了!!!”

    “或许我能选择打打杀杀活下去,混黑帮、以命搏命;但是你知道那是怎样一条路:打人者必定被人打,杀人者被人杀!!我已经亲眼目睹会有怎麽一个结果!所以,我宁可选择偷窃。”

    Jimmy明白,要想让自己有一天还能回头,要给自己留一线生机,他只能偷东西。

    於是,Jimmy小心地搜寻易下手的目标,提防著他们手里的枪,也担心著街头的警察。

    “一开头等饿了几天肚子,再也没东西吃的时候,我才去偷。慢慢偷得熟练了,就看谁不顺眼就偷谁;有人来收保护费,我也照交。”

    “——可说到底,你又见过多少真的是“偷”东西的。我是说不拿著枪去抢、或者入室盗窃的。”海滨别墅里,Rene笑道。

    “所以我还是总会经常偷不到什麽,很多时间都在饿肚子。”Rene说。

    ——近两年的时间就这样过去了。

    Jimmy一点点绝望。

    他的精神和肉体一起虚弱下去。生命像风中的芦苇,脆弱易断。

    他早已忘记自尊。有一天连狗都不如的时候你又如何珍惜颜面与尊严。

    他像是看著自己一点点沈向水底,却没有挣扎上岸的能力,只能让水从头顶淹没。

    “我总是觉得,我迟早或者跟他们一样的结果,或者更糟,或者坐牢。”他很清楚这一点。

    当然,还有一条路,就是去pub。

    Jimmy知道那一带的俱乐部和酒吧。

    “很多人让我去那几个酒吧。”

    城市的那一带,白天很安静,到了夜晚,就会显现出一片寻欢作乐场所,异性恋的、同性恋的、满足人们各种隐秘的趣味。但是Jimmy清楚,出卖自己同样也是一条不归路。

    “我甚至在那门前转过几圈儿,但我知道,我不能去。”

    ——终於到了那个初春。

    Jimmy又被赶到了街上,已经三天没有正经吃过东西。

    饥饿迫使他再次转到了那条酒吧街上——寻欢作乐的人是最好下手的目标之一:他们身上揣著现金,有时喝得太多,甚至察觉不出丢了东西;有时,那些白天正襟危坐的中年人,背著家人到这里偷偷发泄,於是发觉了却不敢声张。

    ——那是Jimmy得手机会最多的一带。

    在街口边,Jimmy盯上了一个。

    那是个单身客,戴了个眼镜,有些谢顶,穿了件格子外套,样子像政府或是写字楼的办事员,举止却很傲慢,付出租车钱时,忙著骂司机绕路,却让Jimmy窥见了他钱包里的现金。

    Jimmy悄悄地跟著他。

    拐过弯,那家俱乐部门前,灯光闪烁音乐喧闹。

    黑洞洞地大门,像一张噬人的大嘴,无声地发著吸力。

    门边立著两个东张西望的保安。

    Jimmy颤抖著,抱著肩膀远远打量著对面的人群:有从车上成群下来的、有徒步走来的、有带著保镖的、吆三喝四的、有单薄的舞男……

    他打量著人们的穿著、神态、手上的戒指、脚上的鞋,没有去注意人群头顶,闪烁的大霓虹灯招牌上俱乐部的名字。

    人群里,他瞄著那人走进了那家pub。

    Jimmy犹豫了一下,随即也躬身跟了进去——走进去,迎接他即将到来的,21岁成人礼。

    那一刻,Jimmy拾阶而上,就在他头顶,高高的半空里,大霓虹灯招牌上——“港口”两个大字,正在苍茫的夜色里,迎风闪烁!

    “就那样……我认识了Alex,再後来……”再後来,一切就都不由他控制了。

    ◆·◆

    遇到Sam时,Jimmy知道,那是有人想要他最後一点东西。

    Jimmy早已不再相信感情。

    他已经深深体会,这世界上,没有任何感情不可动摇——这体会曾让他刻骨铭心。

    没有人比Jimmy自己更清楚,Sam向他要的,不是别的,是他的性命!

    选择被人彻底占据再离弃,丢下一具空壳时,他一定什麽都不会有了,就像寒风中,最後一点火花被彻底消耗殆尽,生命的灰烬哪里还能再燃?!

    ——到那时,他只有死亡。

    也许,比他这样混下去,更快。

    给或者不给,Jimmy想了很久。

    他知道那人喜欢他。

    最终Jimmy想明白:如果他心里尚且还有那麽一点余温,恰好是那个男人想要的,那麽都拿去好了。也许,恰得其所,那就是它的归宿。

    ——他以为他能给的就这麽多了。

    但是他错了。

    ——於是那个下午,Jimmy去找Sam了。

    那间餐厅里,灯火流转。

    他坐在椅子上,打量著那个男人,走到面前。

    他们就那样对视著,一个黑帮头子俯瞰著一个“港口”里的年轻侍者。

    於是,周围西装挺括的高大绅士们,看见面前那小侍者露出了一个轻扬的笑容。

    他们不会看见更多了。

    於是,那个夜晚,卧室里飘满玫瑰的花香……

    後来的日子里,Jimmy默默地注视著那个男人,默默地计数著日子。

    床上,当那个人看著他,关切地问出那句话时——那一刹那,Jimmy终於无法抗拒。他心软了,忍不住吐露了那一句实话。

    於是,那成了Sam最忌惮的死穴。

    那个黑帮老大以为他故作纯真来欺骗感情、欺骗一切。

    却不知道,周围所有人盯著的那男人的一切:权利、欲望、财富,却是那个“港口”里来的男孩儿悲伤的眼里不曾看见的——那些对他,并不比夏日的晨风朝露和傍晚的秋风暮霭更为真切。

    当感情变成如此残忍的一场游戏,以後的日子便触目惊心!

    每一步都像锋刃上的舞蹈。

    Jimmy是预备看著自己的血涂满刀尖,干涸流尽的。

    有时他在那扇大玻璃墙後静静地弹著钢琴练习曲。

    越发清楚地知道:他谁也不是。过去必须忘记。明天不知道去向何方。

    他只是风里的一只影子。

    是毒品里残喘的一只走兽,是看不见光的房间里行将丢弃的废物。

    ——直到有一天,他发现自己还有最後利用的价值。

    ◆·◆

    再後来,Jimmy没有从想过自己会遇见那个人,他像是天上掉下来的一个闪光的奇迹。

    最後的那一餐,像是一场梦。突然之间,他就出了那魔鬼的宫殿——穿著衣服,什麽枷锁都没有。

    然後莱恩来了。离开之後竟然重新回来找他。

    “——从那时候起,我就感激命运对我实在太好。”海滨别墅里,Rene笑了起来

    “在Sam那儿,最後一个晚上,我本来该死。但是被我听到了那些话。”

    “後来在希金斯那儿,我又该死了,但是碰到Lorry。”

    “再後来,我又没有死!”

    “——我忽然觉得我不会那麽容易死。”

    “我觉得我做什麽都无法回报。”

    “我生在一个很爱我的家庭里,在我生命的头十几年,没有接触到很多的黑暗与威胁,有爱了我十几年的父母,我很知足了。”

    “我没什麽用,是个废物,但是我还能活到今天,命运已经给了我太的垂青。可是我还什麽都没做,我什麽都没做。”Rene笑著两手一摊。

    “所以,是我亏欠命运太多。”

    “Jimmy,”Anton注视著他,想要提醒他。

    但是Jimmy摇摇头没有让他讲出来,“你不会明白的,”

    “没有我的父母给我那十几年的生活,今天,你一定不会在这里再看到我。”二十年後的今天,Jimmy在海滨别墅里说。

    “有时候一觉醒来,在床上,”Jimmy笑起来,“我觉得我只是做了一个梦。

    “周围变了、环境变了,我的样子也变了,但是我还是那个小孩子……没有变过。”

    “我甚至会觉得自己还是当年那个年纪。但我想,应该,这个梦不会醒,我就死了。”

    “是,你还是那个年纪。”Anton看了他一眼,忽然说道。

    或许从出事儿的那天起,那男孩心里的某一部分就再没生长过,一直苦苦依恋著内心深处的某个老地方。

    那一刻,Anotn忽然明白,Jimmy永远是他自己记忆深处的那一个孩子。

    ——他从来就没长大过。

    ◆·◆

    窗外,早春的寒风中,传来海岸巨大的涛声。

    房间里渐渐沈默下来。

    他们整整说了三天。

    ◆·◆

    “这麽说,你是在澳大利亚时开始练枪和打拳的吗?”Anton随意地问著Rene。

    “当然不是……”Rene陷在角落的沙发里,摇头叹息。

    “其实,最初,是因为……Eliza。”Rene犹豫了一下,“……以前,有一次,我跟Eliza在欧洲出了点意外……那是很早很早以前的事了。”

    Rene转头看向窗外,同样的蓝天下,他记起世界另一端那片更加湛蓝的大海。

    闭上眼睛,他仿佛依稀还能看见那座桥,船、爆炸、飞驰的汽艇,一群群穿著深色西装的男人。

    ——欧洲,天空澄澈,湛蓝的海面上,一片枪声,数辆汽艇在海上紧紧追逐。

    前面一辆白色的游艇上,Jimmy再次从揽著他的Raymond身上探出身体。

    “妈妈!”他大喊著回头看去,“我妈妈!”

    大队保镖的船涌上了上来,在海上驱逐著摩托艇上的杀手,也把母子的汽艇分隔了开来。

    海上,枪声震彻天空。

    许久,他们终於靠岸了。

    “妈妈!”孩子下了游艇,挣脱Raymond的手臂,焦急地跑向人群,他眼前,黑压压全是深色西装的高大男人。

    一个动人的女人穿著白色的长裙,分开人墙快步走了上来。

    “妈妈!”孩子大叫著跑去,抱住妈妈大哭起来。

    “别怕,别怕。”一个穿著紫红长袍的老人在他们身边轻声说道,“吓到他了吧?”

    周围,所有人都以为小孩子受到了惊吓,默默地注视著人群中的母子,不敢言语。

    “没事。”妈妈摸了摸孩子的头,抱起了小儿子。

    阳光落在深金色头发女人美丽的脸上,海风吹起男孩翻飞的黑发。

    “Raymond,教我练枪吧。”5天後,清晨,MacLaren老宅後的花园里。

    “我不要妈妈跟我在一起时有事。”Jimmy站在Raymond身边,严肃地说,“我必须能保护她。”

    那一年,他5岁。

    “我该像你一样,不要妈妈离开我的视线,对吗?”

    “那我怎麽可以把枪夺过来呢?”9岁,Jimmy问保镖。

    “我什麽时候可以学开车?”他11岁。

    “——我跟Raymond和家里的其他保镖学了一点。”海滨别墅里,Rene说,“再後来,还有一次,是我十几岁的时候在佐治亚,参加学校活动那个夏天。”

    “当时我跟一个练跆拳道的当地学生打了一架。他在他们学校提出了正式邀约。”

    “我就在那时突击练习了一个月。不过,我碰到一个好教练。”Jimmy忽然低头看著自己的脚,“不,我到现在也不知道那人是谁……那是个东方人,是当时我们住的地方,佐治亚理工的一个清洁工。我记得很清楚,我们纽约来参加活动的学生都住在一起,他刚好负责那栋楼的保洁。我跟他认识非常偶然……”

    “他当时已经很大年纪,给我讲了很多东西,但是我那时完全听不懂,每天他一讲完,我就赶紧记在一个本子上。基本上就是那样的。”Jimmy再次忧郁下来,“奇怪的是,这个人,在我打赢那天,就走了。我再也没见过。”

    “那时,东方人,给我最大的感觉就是……”

    “每个人,都可能是个迷。”Jimmy轻声说,“在你看不见的地方,藏著别人无法涉足的……神秘,或者力量……”

    ◆·◆

    “对了……”Anton忽然想起,“第一次,特勤处里,Harvy他们那个毒品案子——就是说,二十年前,你在溜冰场跟他们家打完架,那时就很清楚唐纳利家的事情了?”

    Jimmy愣了一下,“不,不是。是後来,很久以後。我跟Thomas在一起时。我们去了趟南美。”

    他们去了很多地方。

    哥伦比亚、秘鲁、玻利维亚。

    十几年後,在弗吉尼亚海边那座猎鹰基地里,已经叫做Rene的Jimmy,知道了那里有另一个名字:银三角。

    一个地区经济的振兴,有很多办法。有时,这些办法里,有些是饮鸩止渴,结果饲饱了蛀虫,养肥了毒瘤。

    这就是南美。

    百年以来殖民地和军政府在这些发展中国家身上留下了丑陋的痼疾,混乱,动荡与创痛,少年的Jimmy深深地看见了这点。

    而在这世界另外的一些地方,那里华厦林立、灯火闪亮、人流匆匆,有一些利益,曾经或者现在,却站在这创痛之上。

    Jimmy就在那时开始相信,所有的命运,都是人自己的命运。

    所有的祸患与不平衡,像头顶悬挂的利剑,终究要落在人类自己的头上。

    这些和後来的旅行,影响了他後来会议上的观点。

    homas面前,总有很多的人。

    “那几个城市是唐纳利家祖父当年打通的势力,他们家在那些地方有大量种植园,和加工厂。”有时父亲却会突然低声告诉他一些跟眼前这些高官政要无关的事情。

    “——对了,那时,我还遇到一个唱歌的。”别墅里,Rene望了望窗外,忽然笑起来。

    没错,那个歌手,如今也到了美国,离这里就只隔了两条街。

    ——和Thomas在一起的南美之行,最後一站他们到了巴西。

    他们在那里呆了很多日子,Jimmy有很多时间单独外出。

    慢慢回溯往事时,Jimmy会发现,也许,那个晚上,就是一切——真正的开始。

    那个晚上,Jimmy忍不住离开了酒店,在这个城市迷人的夜色里游荡,身边只跟著Thomas一个手下。

    他们就在街边吃了烤肉,经过小路口时,深沈的夜色里传来一阵歌声。

    那歌声,让少年的Jimmy全身一颤。

    他沿著那小巷,小心地走过去,来到了一间亮著灯火的屋子里。

    眼前是跟他平时所熟悉的完全不同的风格:房间很大,色彩浓烈,远处有座十字架。

    周围有无数老人、年轻人在听歌。

    他看见昏暗的灯火在周围的家具上留下憧憧阴影。

    人们看见了他,但是没有人跟他说话。

    Jimmy小心地向前走去。

    唱歌的是个女子,很年轻,跟他年纪差不多,有大大的黑眼睛,长长的头发。

    他吃惊地注视著那个女孩子。

    陌生的国度,一个动人的歌者。

    女孩儿也看见了他,没有停下来。

    Jimmy经常跟母亲去剧院听歌曲,听得很多。他自己也喜欢那些地方,喜欢那耀眼的光芒,喜欢那凄厉又婉转,浓豔又华丽的哀伤。但是,直到那一天,在那个深巷里听见那吉他和歌声,她一张口,他一听到那歌声就心碎了。

    他像发现另一个世界一般,注视著这样的音乐和这样的生活。

    却并不知道,他未来的命运就将像那一只支离破碎的Fado。

    一切都早有预示。

    某些时,老人所说的“堕落”不是背德,而是——看向不属於你的角落。

    这世界很多角落充满危险。不是因为罪,而是因为美。

    美是撬动王座基石的把柄。

    少年的目光,不该触及那些角落。

    可是Jimmy那时完全不懂这个道理。

    连续几个晚上,Jimmy走到那个房子里听那个女孩唱歌,把助手丢在街边。

    不久之後他们一起去了附近的遗址。

    女孩儿和当地游客坐在前面的中巴里。

    Jimmy和助手的旅行车在後面。

    下午归来时,雨後山体滑坡,前车翻转弯时倒在了路边。

    女孩子带了一只小狗,刚刚几个月大小,像只毛茸茸的小球,装在一只小篮子里。

    车撞在树上的一刹那,篮子就从敞开的窗口滑了出去。

    於是Jimmy爬下山像只猴子那样伸长胳膊把篮子里那只瑟瑟发抖的小狗又拎了上来。

    再後来,有时下午他就会早早去那房子前等待。女孩儿不在,Jimmy就喂那指顽皮的小狗,让它跳到自己膝盖上。

    从那个假期起,Jimmmy的生活忽然变得很忙碌,他的世界里,不再只有Eliza一个人。

    “我那时候觉得,一天有24小时,我只要睡4个小时就够了,”别墅里,Jimmy笑起来。

    每到一个城市,Jimmy相信,这个城市深处,一定藏著另一个世界,一个他很少经验的世界。在那里,每个小时他都会有不同的经历,

    “我想努力去记住他们。所以那时的记忆很好。结果,後来我却发现,我有足够多的时间发呆,和忘却……”

    ◆·◆

    “Minna呢?你们就那样分手了?”海滨别墅里,Anton问道。

    Jimmy看向远方,忽然怅然若失,“Minna,她是我第一个恋人,或许也是唯一的……”

    “其实我当初向她求过婚,她没有答应。”

    Anotn愣住了,“你很在乎她!”

    “不止是在乎吧。但是越在乎……後来我们有时候会争吵。吵得越来越厉害。”Jimmy缓缓地说。不知道为什麽,Jimmy自己也发现,他给很多人留下的印象好像是他并不太在乎Minna。

    他还能记起那最後一次争吵。

    他们在树林里野餐。

    他伸手去揽Minna,Minna笑著挣脱了,像一条顽皮的鱼。

    “你回来!”Jimmy猛地身手一拉。

    “噢——”Minna叫起来,低头一口咬到他手腕上。

    Jimmy低呼一声,抽回了手,看向自己的手腕。

    “怎麽了?你没事吧?”Minna凑了过来。

    手腕上留下了一圈牙印,她使劲儿揉了揉。

    “我很怕疼,男人都怕疼,你不知道吗?”Jimmy眼神一闪,装出受伤的样子。

    “哦,我知道了,那下次我不咬你好了!”Minna笑起来。

    “那这次呢?你怎麽补偿我?”Jimmy再次伸手捉Minna。

    他们偎在一起慢慢说话。说到了那几个女孩儿,说到了一起溜冰的女孩儿,也说起了节日的安排。

    “好了!那麽担心,那你嫁给我好了!”Jimmy笑起来,低头亲吻Minna的头发。

    Minna愣了一下,“……喂,”许久,她重新张口了,却没有接著Jimmy的话,换了另外一个话题,“这个假期,你怎麽安排?我们还没有一起单独出去度过假。”Minna说,“我想去复活节岛。”

    “不行,我那儿会应该在德国!Eliza那一个半月都在欧洲,我会一直跟她一起。”Jimmy马上说。

    他们终於再次吵了起来。

    “你妈妈!你妈妈,你总想的是你妈妈!”Minna挣脱出去。

    “嗨——”Jimmy伸手想把她拉回来。

    “我打赌你永远不会找到你想要的人!因为你心里永远有你妈妈的影子!”可是Minna伤心地大喊起来,向归途跑去,“我身上没有你想要的影子,永远没有!”

    Jimmy追了上去,拉住了Minna,大力揽过她,他们在夕阳的树下重新吻了起来。

    ◆·◆

    “那个……小猴子是……是什麽绰号呢?”Anton忽然想起了那个疑问。

    “哈哈……那是小时候Mike喊我的绰号。有一次他忽然提议爬树,结果他没爬上去,我倒真的爬了上去。於是我就叫他大笨象。他反唇相讥。”Jimmy笑起来,“不过……照我看,我们都挺喜欢对方起的绰号。”

    “你跟Roderick……你们之间……”

    “怎麽说呢?我们小时候在一起时,有很多时间聊天,他比我更喜欢说话。”那些晚上,在冠盖如伞的树下,Roderick会说个不停,他侧耳倾听。

    “全家在一起的时候,也是Roderick说话多一些。我就安静一些。”Jimmy说。

    或许因为这个,Jimmy看起来更难以琢磨一些,Anton想。

    “Mike就很有社会参与意识,喜欢参加一些社会活动,所以,经常很忙……但其实,他很容易忘事。”Jimmy笑起来。

    他记得,偶尔的下午,在纽约,他呆在自己的房间里,哥哥会忽然跑进来找他。

    “嗨嗨!Jimmy,我的支票簿找不到了!”Mike焦虑地跑了进来,“快来帮我找找。”

    “你把他放进你那个蓝色的夹子里了,我看见了。”Jimmy依然看著手里的画册,头也不抬地说。

    “哦!你可真聪明!我刚好有几天没看见那个蓝夹子了!”

    “那天你桌子上的东西非常多,因此据我来看,它是掉到桌子後面去了。”Jimmy伸手摸爆米花。

    “不可能!桌子後面没有,我找过了!”

    “右边,你再看看,那角上有个小空挡。”

    “哦!”Mike飞快地跑出去了。

    几分锺之後,他听见敞开的门外传来了喊声,“——你真是我的好弟弟!”Jimmy翻著书页笑了起来。

    傍晚,他们在图书室一起翻著东西。

    Mike接到电话。

    “那好吧,我们後天晚上一起吃饭。”Mike说著。

    “後天——”几排书架背後,传来了Jimmy的喊声,“你约了朱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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