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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事已不及-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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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九后的雪,下了几天几夜,纷飞的雪片飘洒在天地间,素染九州。
只几日便成了另一个世界,仿佛只有一种颜色的世界,耀眼的明。
地,明过天。
天,惨灰着,抬手可及。
天地混沌,乾坤颠倒,
乘风云海的神人,
堕下凡间的谪仙,
一点青,灰白之间的青……
初时的冰冷,变成了微微的暖。
是雪,暖了?还是他,寒了……
渐渐的,多了种颜色,
春日的颜色,淡淡的桃粉,却不是桃花,
转瞬间,那粉已然成红……
追命忽然站起,向门口走了两步,正要拉门之际,一怔,停了下来,转身看到三张惊讶的脸,若在平日,追命定会开心地说看到无情的脸上有了不一样的表情,现在只是苦笑一下,回到桌旁坐下。
“追命,有什么事吗?”无情何时见过追命如此坐立不安的样子。
“我要是知道有什么事,就不会坐在这里了。”追命无精打采的趴在桌上。
“那你在烦恼什么?”铁手不明白。
“没烦恼什么,只是心慌,说不清楚。”
“你多久没喝酒了?”冷血问。
“昨晚喝了十坛,半点酒兴都没有,越喝越没意思,喝得我自己都失了心情。”追命走到窗边,拉开窗户,星星点点的雪片裹在寒风中吹入,扑面而来的冷,也许可以让自己清醒些,摆脱这种恼人的感觉……
刀夹在食指和中指之间,刀很薄,夹了许久,变得暖了。李坏的刀,不轻发,持刀在手,必是全副心神凝结其上。
一个时辰,全副心力集中的一个时辰,汗水浸透背上的衣衫,热气散出,身外包裹着一层轻雾。
谁先沉不住气,谁就要死。
李坏苦笑,无法再坚持。
眨眼之刻,李坏的眼前多了一把剑,剑上杀意冲霄。
李坏笑,他的眼很亮,有些晃眼。银光划空而过后,倒在地上的人只记住了李坏的眼,亮如星辰的眼。
“你若是再迟半个时辰动手,我就死定了。”李坏擦擦额角的汗。
地上人的唇蠕动两下,怒睁双眼看着李坏,喉间插着一把亮银色的小刀,比一般的飞刀短一些,比一般的飞刀薄一些。
“他说的对,不论怎么看,你都能杀了我,所以他叫我赌,赌你不知道我的刀。”
李坏拔出刀,捧起雪,拭去上面的血,然后,刀,消失。拉紧衣服,拉下低帽子,走向远处……
厉南星一手提着一株药草置于眼前细细比较。
雪龙草,疗毒圣药,普通又不普通。形貌普通,与冬日里常见的剧毒缘和草相似。不普通的地方是两者太过相似。
雪龙草非常稀有,曾有位神医说过,看尽天下缘和,或可得一雪龙。缘和草的生长期极短,只在每年的三九,之后便尽数枯萎,雪龙草,也是相同。
厉南星已经出来找了好几天,入九那天开始。找雪龙草,一是因为无聊,二是因为厉南星喜欢冬天,尤其爱雪。
陆小凤在摸自己的胡子和眉毛,轻薄的水气在上面结成了冰晶,大大小小,晶莹剔透,端得有几分惹人喜爱。
不过,陆小凤不这么想,他之所以要抹去它们,一是因为无聊,二是因为他不想变成“陆老凤”。
杨无邪的脸色不好,原本就白皙的脸,血色尽褪,有些苍白。气色不好不足以形容现在的杨无邪,应该用凝重。
金风细雨楼的杨总管平日虽不苟言笑,但却没有凝重之色。杨总管的脸上从未有凝重的表情?不,有过,有过两次,其后没有多久便死了两个人,一个姓苏,一个姓白。这次,又会是谁?
一张小小的纸条,忽如炙热的铁片,燎烤着皮肤,带来火辣辣的痛,杨无邪真心希望拿在手中地是烧灼的铁片,最起码拿着铁片不会有长锥入脑的痛。
纸条上写着:咸城中伏,踪迹已失,唐门牵魂散。
王小石离开金风细雨楼时,杨无邪觉得此生再无坏事。纸上的字在笑,张狂地小,笑杨无邪的天真,长叹一口气,将纸条塞入袖中,拿起桌旁的伞。
屋外,落雪……
一骑快马冲出城,
白衣,唯有此白。
三天,
老天爷,
只求三天……
第一章 一曲离尘千秋梦
人生如戏,
喧天的锣鼓声中,踩踏着细密的鼓点入场,
衣袖翻飞,幻彩交织
风光无限,
可不知谢幕之时,能否博得一个满堂彩。
人生不是戏,
戏为看官而唱,
而人生,
是为自己而活。
顾惜朝用了二十年才明白这个道理,明白的时候晚情的尸体已经在他手中抱了十天。
温婉却又坚毅的女子,痴情却又绝情的妻子,已被一掊黄土掩埋,
要不了多久,
红颜,
便会化为黄土。
她的这一生,又为谁而活?
为别人而活的人生,果然是太累,累得她早早结束了这场无趣且荒唐的戏。
晚情,记住,下辈子要为自己活。
这一场梦,
做了二十年
下一场梦,
要用多少年?
或许,
此生不再梦,
此梦不再醒。
心里多了份坚持,
以后,
只为自己而活。
顾惜朝站起来,拂去青衫沾染的尘土,
晚晴,再见了。
转身看了看一直守在身后的人,顾惜朝轻声说:“走吧。”
顾惜朝真的走了,
走得毫不留恋,
不回头,脚下没有丝毫迟滞。仿佛这里埋的只是一个不相干的人。
顾惜朝不懂傅晚晴,
他走火入魔似地追求着她本不想要的东西,
所以傅晚晴死了。
傅晚晴不懂顾惜朝,
她以为,为了他死,是解脱彼此,
所以顾惜朝差点崩溃。
还好只是差点,
还好顾惜朝不再执念,
这一日,
金风细雨楼的留白轩迎来了第二主人,
这位新主人根本不白,
无论是他的名字,还是他的衣服,
他身着青衫,
他的名字是:顾惜朝。
红色里衫、白色外袍,
起先,
在汴京城中没有人敢如此穿着,
那是因为,这两种颜色,都太夺目,
后来,
有一个人这样穿了,
这两种颜色仿佛为他而生,
衣服与人,
就像天上的红日,
火红的内心,耀目的白芒,
在汴京城中仍然没有人愿意这样穿衣,
因为,他们喜爱、敬慕的人这样穿了,
因为,没有人有把握这样穿,能超越那人的风采。
一个比猴子还顽皮,整天上窜下跳、攀梁附椽、起风卷尘的人,身上的白衣,为什么总是白的?
铁手能杀人的铁手在衣柜的把手上,
冷血拔剑如风的手捏着门把慢悠悠推开门,
无情的手当然还是握着轮椅的轮子,
铁手看到了冷血,冷血也看到了铁手,无情只能看到冷血,冷血知道无情就在身后,因为冷血和无情是一同来的。
无情、铁手、冷血都在同一个地方,
汴京城,
六扇门,
老楼。
三个人都入屋后,铁手才拉开衣柜,
满的,
满满一柜的,
白衣,
铁手不杀人的手上,冷血不用剑的手上,无情的双腿上,
一样的白衣,
为同一个人,为同样的目的。
三人突然想起来,
这个月,
六扇门添了一个总捕,
老楼多住了一个人,
一个大大眼睛,总爱笑,笑的时候会有深深酒窝的人,
他的名字很有趣,
很少有人愿意用这个字做自己的名字,
他叫,
李坏。
陆小凤眯着眼睛歪歪地倚着,
温热的阳光照在身上,
全身暖洋洋直透骨间,
长这么大,现在才懂得享受阳光,
与以前四处奔波、半流浪的日子相比,
清静、安宁,阳光的味道混合着树木流水的清新缭绕周身,似乎更适合自己。
陆小凤开心,
开心地做了一个很开心的梦,
梦里没有醇酒、没有佳人这两样以前陆小凤一梦到就会非常开心的东西,
只有一片夜空,
满天星斗的夜空,
其中有一颗星星特别亮,
亮得遮去所有星星的光芒,
天地间,
只有这颗星。
厉南星倚着,
闭着眼却能看到一切,
围着饵食窃窃私语的鱼儿们,
潺潺流淌的溪水,
岸边光滑圆润的卵石,
随风微摆的嫩草,
沙沙摇动的树叶,
天空中一团团好像棉花糖的云彩,
还有,
太阳,
不是很热,温温的,
晒得人直想睡觉。
想到睡觉,就真的有些困了,厉南星入寐,头低垂,顿点一下。
厉南星睁开眼,迷茫地看看四周,深吸一口气,振作精神。
钓鱼的时候打瞌睡,这是头一回,
厉南星微耸着眉,抿起唇,思索原因。
耳边传来低低的打酣声,让厉南星找到了原因:
瞌睡虫是会传染的。
仰首枕在自己肩头上的陆小凤,嘴角上扬,脸上酒窝平平凹凹的露出,应该是做了什么好梦。
厉南星摇头:这哪里是叱咤江湖、凤舞九天的陆小凤,睡觉这么沉,一点警惕心也没有。
想到这,陆小凤的头动了动,在厉南星的脖颈间蹭蹭,另找个更舒服的位置,继续睡觉。
这人,连睡觉时也会得寸进尺,真是神也要有火了,
厉南星伸指去戳陆小凤脸上酒窝,指尖还差一毫碰到陆小凤脸上的皮肤,却收回,
算了,让他好好睡觉。
厉南星继续钓鱼,没有察觉背后靠着自己的陆小凤脸上,有一丝得意的笑。
第二章 独看西窗落残阳
阴影叠着阴影,
交织在一处的部分,
更加黑暗,
很像人心,
总会有一处最黑暗。
寥落残阳染红整片天空,
不是温暖的红,
是冰冷无力的红,
光明不再,
黑暗降临,
无力回天。
残光半照,
王小石有些迷茫,
半身环绕着暗红的光环,半身沉浸在黑暗中,这是不一样的无情。
依然纤尘不染,依然沉稳冷静,
只多了一点不容拒绝。
王小石不是第一次见无情,也不是第一次面对想拒绝却又不能拒绝的要求,但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无情。
“给我一个理由。”王小石想弄清楚原因,自己来这里是想要一个人,为什么变成了两个。
这不是什么买一赠一的好买卖,
无情附赠的这位,
是炉上烧得发红的铁块,
志上青云,
才学满腹,
残忍冷酷,
作乱逼宫,
同时拥有这些评价的人,有个好听的名字:顾惜朝。
是顾惜朝已经很麻烦了,
更麻烦的是,
顾惜朝疯了。
“顾惜朝疯了。”无情说了句人人都知道的情况来回答王小石,而这样的回答对于王小石来说已经够了。
因为王小石知道戚少商一直在照顾疯了的顾惜朝,也能想到戚少商接手金风细雨楼后会很忙,这样可以方便戚少商照看顾惜朝。
王小石是老实人,得到答案便告辞,动身去达成无情开出的条件。
去见已经疯了的顾惜朝。
老天爷总会眷顾老实人,
王小石是老实人,
所以,在见到顾惜朝之前他见到了戚少商。
杜鹃树下,
树上白色的杜鹃花,在夕阳的映照中,染上了一层金红,变得不太像杜鹃,
正值落花季节,无数花瓣被风托着飘摇而下,
周身围绕杜鹃花瓣的戚少商
眼神有些迷茫,
有些伤感,
但这些,当见到王小石的时候都消失了,
只剩下温暖,
朋友的温暖。
“他时好时坏,坏的时候谁都不理。”戚少商知道王小石出现在这里是为了什么,今早出门前无情已对他说过这件事,也提醒这事一定要让王小石亲口对顾惜朝说。
王小石心想:顾惜朝最疯的时候也不过是谁都不理,这件事也许没自己想象的那么难。
给了戚少商一个感激的笑容,王小石走向顾惜朝的小屋,
如果王小石能看到自己背影,一定会觉得:这人走路走出了英勇就义的味道。
顾惜朝坐在窗边借夕阳的余晖看书,
人在窗下阴影中,
书在阴影外,
捧着书的手很干净、很白,几乎透明的皮肤下,青色的血管隐隐可见,指甲修剪得很整齐。
这样的手长在一个疯子身上,证明这个疯子一定被照顾的很好。
要不,就是这个疯子其实没有疯。
顾惜朝瞥了王小石一眼,“你来了。”
“呃……”这是两人第一次见面,王小石被顾惜朝的预知语气弄糊涂了。
“放心,晚晴留下的这本医书我已经看完了,我一定会医好你的。”扬扬书,顾惜朝说到傅晚晴,眼中尽是温柔。
王小石上前准备解释被当成求医人的误会,
突然看清了顾惜朝手中的书,
大而醒目的书名:论语。
顾惜朝,
真的疯了。
省去什么解释误会的“废话”,王小石直接说了无情交代他一定要说的话:
王小石离开后,戚少商会成为金风细雨楼的新楼主。
无情希望顾惜朝成为留白轩的主人。
顾惜朝认真地看书,仿佛没有听到王小石的话,
王小石在等,
丝毫没有想过疯了的顾惜朝可能永远都不会给他一个答案,
王小石是老实人,
相信无情的老实人:
无情让自己来问顾惜朝,那顾惜朝一定会给自己一个答案。
“好,我去。”
如果王小石没有看到顾惜朝的嘴唇微微颤动,他一定会认为那句话只是自己的幻觉。
顾惜朝仍然沉浸于书中,仿佛没有说过任何话。
残阳若血,
白色衣衫上有残阳的颜色,
一滴残阳于白玉雕琢、晶莹圆润的指尖凝聚,
很快便太大、太重,
开始下坠,
无数次变形后,
啪,
碎成无数片消失在泥土中,
使泥土也有了残阳的颜色,
血的颜色。
追命很累、很困、很想睡觉,但他拼命告诉自己要清醒,要抬起也许还能动的左手给伤口上药、包扎,
如果现在睡了,那便会永远地睡下去。
与意志相背的身体嘲笑着追命,左手仿佛变成了泰山,无论多么努力,它只是瘫软在那里一动不动。
追命真的很累,
不眠不休地追了杀人越货的一伙大盗三天三夜,
再同这伙人打了一天一夜,
最后,大盗头子死前撒出的“软骨散”让累得要命且受刀伤的追命中招了,
大盗们都死了,
追命也倒下了:
这该死的“软骨散”发作得真快,
这些该死的贼子害我四天没喝酒了,
这该死的鬼地方让我喝着酒死的愿望无法实现了……
人烟稀少且荒僻的小径会闻名于世,
因为,这里成了追命的埋骨地。
前提当然是追命死在这里,
还有一盏茶的功夫这就会成为事实,
假如:
假如李坏没有因为吃得太撑四处溜达,希望肚子里的食物快点消化,
假如李坏不是贪看那如血般却又令人幻惑、迷醉的残阳,而没注意到自己走上了已经废弃的小路。
假如李坏真的是个如他名字般的坏人……
追命马上就要进入梦乡时,突然听到窸窸窣窣的声音,然后一个温暖的东西凑到鼻间,紧接着听到一个不太低沉、很有磁性的嗓音,
“天,这人还活着。”
追命终于可以安心的睡觉了,他知道自己不会死,
只凭直觉,
这好听声音的主人似乎是个好人呢。
云霞如火的傍晚,
李坏救了满身是血的他。
他纯净无暇的睡颜像个孩子,
不开心的孩子,
皱眉,
李坏伸指轻点他的眉心,抚平那里的纠结:
你经历过什么,这么痛。
懒懒的陆小凤懒懒地看着西边漫天烟霞:
今日的太阳特别懒,
落下的速度比乌龟还慢,
大半个时辰过去仍然还有小半露出山脚。
将下巴重重地放在交叠的手上,
脚一下一下地打着拍子,
恨恨地盯着西沉的日头,
真希望有只神箭,把那欲下不下的东西射下来。
一个背着药篓、带着斗笠的蓝色身影出现在视线中,
陆小凤的力气、精神在一瞬间涌回体内,翻窗迎向来人,主动接过药篓,拉起他的手,“你再不回来,我就进山去找你了。”
挣扎着想把手抽回,却被陆小凤握得更紧,厉南星压低斗笠小声问:“我们不是说好,你照顾他,我去拿药,他现在怎么样?”
“李坏来了。”想到医馆中仍处于昏迷状态中的那个人,陆小凤不禁再次感叹:“那人真的很像你。”
厉南星抿起唇弯出一个好看的弧度,“让你分不清了?”
“他不是你。”陆小凤自信地说。“可惜啊,世上只有一个厉南星。”
第三章 孤影淡描晓月寒
<上>
长夜如绸,
纤软柔缠,
纤软如思,
柔缠如情,
月光朦胧,
影迷离,
浅淡身影现于轩窗上,
摇摇晃晃,
昏黄一片,
月下东檐,
燃了整夜的灯火只余豆大一点,
过不了许久便会油尽灯灭,
橘黄的影子变成了惨灰,
影子突地拉长,
吱呀,
半开的轩窗闭合,
影子缩短,
仅余的灯火熄去。
随后,
距此五十步远的一间屋中响起轻轻地叹息,
灯火灭了。
院中另一处也响起叹息声,
重重地叹息,
很多无奈,
很多烦恼,
这声叹息来自杨无邪。
杨无邪在叹金风细雨楼"新景"之一——留白轩与楼主房的"长明灯"。
金风细雨楼换了新楼主,也多了很多东西:
一面院墙,立在留白轩和楼主房的中间,把留白轩单独圈起来。
两扇门,一扇开在新院墙上,一扇开在老院墙上。留白轩成了风雨楼的院中院,还能独自对外的小院。
三条规矩,新楼主戚少商接管一切,除了留白轩,留白轩有自己主人;日常吃穿用度给戚少商什么,便也同样往留白轩送去一份;除了定时送必需品外,非请莫入留白轩。
四新景,留白轩与楼主房的长明灯;常常在新院墙处徘徊的楼主;常常在新院墙小石桌旁煮茶的留白轩新主人;跃墙出入留白轩的不知名白色身影。
虽然很多人都不知道是谁住进了留白轩,但身为风雨楼大总管的杨无邪很清楚,留白轩这次留下了身世背景复杂性、心思志向难测性、手段谋略狠毒性皆不低于前任留白轩主人白愁飞的人:
顾惜朝,
现任金风细雨楼楼主戚少商的仇人,
疯了的仇人。
真疯假疯?
杨无邪不知道,他问戚少商,
戚少商说:真疯。
杨无邪很庆幸:
顾惜朝是个不四处乱跑、很安静、还颇懂情趣的疯子。
唯一不好的一点是:生活作息不规律。
疯子的生活作息不规律,本也只是寻常事情,可若这个生活作息不规律的疯子引得一个正常人生活作息也不规律起来,就有些麻烦了。
而这个正常人恰巧是金风细雨楼的新楼主:
戚少商。
若说金风细雨楼中有什么事情杨无邪不知道,那便是王小石、戚少商答应无情让顾惜朝入主留白轩。
喀喇,
吱,
楼主房开门的声音,
每天灯灭后半个时辰,
戚少商准时踏出房门,
茶盏时间后,
戚少商便会在花厅中一边用早膳一边听杨无邪报告需要处理的楼务,开始身为楼主的忙碌一天。
起初听到下人提起楼主晚上“不眠”的事情,杨无邪还不太相信,他连续观察三晚,每晚都能看到戚少商和顾惜朝坐在窗口“夜读”的身影,杨无邪信了。
这事也已经到了不得不说出口的地步,
顾惜朝“夜读”后,可以舒舒服服地睡一个白天,而戚少商再这样昼夜不眠下去,铁打的也会累倒。
清风徐徐,
淡香阵阵,
说完所有事物,杨无邪问戚少商:“是下人们伺候的不好吗,让楼主难以成眠?”
碗中的最后一口粥仍留在碗中,
响当当的英雄好汉脸上闪过一丝羞赧,仿佛做了坏事被大人抓住的小孩,小声说:“我应承过他,他醒的时候,我会陪着他。”声音不大,语气很坚定。
那时,
疯了的他一脸绝望,空洞无神的眼投向远处,双手死死抓着傅晚晴的尸体不放。
戚少商看懂了他的心思,
对他说了一句话:
你醒着,我陪你。你睡了,晚晴会来陪你。这样,你便不会寂寞了。
近似哄骗的一句话,
他信了,
放开晚晴让大家为她下葬。
他疯了,
戚少商没疯,
戚少商真的看懂了顾惜朝,
看懂了顾惜朝的寂寞:
他真的疯了,若他还能有一丝神智清明,又岂会让那牢牢隐藏在心底的寂寞从眼中肆意流泻而出。
也许疯了的顾惜朝根本没有听见那句话,
可戚少商说出的是,
承诺。
大侠一诺,
一诺千金,
戚少商此生承诺无数,细细数来,只有两个承诺未能达成:
一个是娶武林第一美女息红泪为妻。
另一个是杀顾惜朝。
杨无邪只能告退,没有任何选择,让楼主自毁诺言,便是砸掉金风细雨楼的招牌。
黄昏时分,
绿意伴着一阵清风踏入了杨无邪的房间,绿意是分派到留白轩的使唤丫头,来替她的主子传话:
请杨总管到留白轩饮茶。
这让正想着如何从根源上解决楼主“夜不成眠”问题的杨无邪后脊梁发寒。
火苗摇晃,
茶壶嘟嘟响动,
连串的白烟从壶口冒出,
烟雾后的那张脸更加变幻虚无,
难以看清,
那人,
就是顾惜朝,
清秀斯文,
浑身上下透着优雅,
没见过疯前的顾惜朝,但疯后的顾惜朝王孙公子派头十足,
杨无邪上前,
顾惜朝先向身旁言道:“晚晴,我们的客人来了。”再对杨无邪微笑颔首:“这是我的妻子,晚晴。”
杨无邪顺着顾惜朝的目光看去,
他的身旁空空如也。
“顾公子,顾夫人。”不论心里作何感想,杨无邪的口中没有丝毫犹疑。
顾惜朝笑了,
温柔的笑,
如暖风拂面,
直透心田,
顾惜朝扬手,“请坐。”
三杯茶过后,
顾惜朝略带歉意地说:“晚晴累了,客人请回。”
杨无邪拦住欲离开的顾惜朝,“顾公子为什么不陪顾夫人一同休息?为何要昼夜颠倒?”
杀气骤生,顾惜朝阴沉着脸,目露寒光冷冰冰地说:“晚晴已嫁于我为妻,你休想再打她主意。”
杨无邪怔住:这是什么话?
房门闭合之际,一句低不可闻的话语飘入杨无邪的耳中:
“你的心事我知道。”
杨无邪不明顾惜朝“知道”什么,失望离去。
当夜,
留白轩和楼主房的“长明灯”皆没有亮起。
第三章 孤影淡描晓月寒
静夜,
六扇门老楼忽然响起两个脚步声,
一个沉重蹒跚,
一个轻浅泰定,
沉重的脚步突地急了起来,
轻浅的脚步也变得慌乱,
噼里啪啦,
一阵急响后,
又没了声息,
“酒来,我们继续呜呜......”突兀的话语只说出半句,下半句都消失在温热的手掌间。
“嘘,小声点,大家都睡了,你想让你师傅出来陪你喝?”拍拍倚在身上几乎瘫软的人,凑到他耳边低声警告。
推掉脸上的手,竖起白嫩的指透放在唇上,认认真真地也“嘘”了一声,又傻傻低笑起来。
吱,
关门的声音,
结束所有的吵闹,
六扇门再一次恢复宁静。
小楼的灯灭了,
青色的影子印在窗栏上,
片刻后消失不见,
大楼和旧楼的灯却亮了起来,
未见人影,
只有隐隐绰绰的灯火,
无情是在等追命平安归来,
铁手和冷血不知又在等些什么。
“你来了,真好,终于有个,好,好酒的与我一起喝酒了......”丰润的唇不停地开阖,追命眯起眼睛揪着李坏的衣襟喃喃而语。
把人从酒馆一路拖回来,再送上床,仿佛已用尽所有力气,
也许,
不是力气用尽,
而是酒精作祟,
月色朦胧,
被酒醉后力气大得出奇的人抓住衣襟,
李坏两手撑在追命身旁,
半倚在床上,
低头看那仍然动个不停的小嘴。
可能是李坏那如夜空中星星般的眼睛太过明亮,让酒醉后的人也无法忽视,
追命停了下来,
眨动眼睛,
看看头上那圆圆亮亮的眼,
圆圆深深的酒窝。
坏笑着伸指戳了戳那个小坑,
正待李坏要拨开那调皮的指,
唇间贴上一片温软,
追命倒回枕上,伸舌舔舔唇,开心地对李坏说:“甜的。”
“嗡”的一声,
脑中所有的思绪都被丢到九霄云外,
身体里放佛被点了一把火,
火借着酒,
呼呼烧着,
越烧越旺,
当李坏决定什么也不想俯下身时,
身下人却发出均匀平稳的呼吸声,
“呵.....”三分欲望,三分无奈,三分庆幸。
看来一定要快些告诉他自己的心事了,
再如此折腾下去,
自己不是化身野兽,
就是忍到坏掉。
坏,掉......
李坏低笑两声,
轻轻地吻在身下人的额上,
好梦。
长长的睫毛颤动,
缓缓上扬,
飞快地眨动几下,
伴随着抽气声停在一处,
半晌未动。
李坏很想笑,
笑追命的样子:
捂着嘴,眼睛瞪得大大的,脸慢慢变红的样子。
李坏想笑便笑了出来,
追命的脑子却是一片空白,
当自己醒来看到身旁睡着李坏,手不受控制地捂住了正在抽气的嘴,脸不受控制地红了起来,脑子也不受控制地变成一片空白。
“你......”追命开了口却不知道怎么说下去。
李坏拉下追命捂着嘴的手问他:“昨夜你醉得很厉害,说了很多话,做了很多事,还记得吗?”
水不停的落下,
滴滴嗒嗒击在青灰色的石板上,
颗颗连接起来,
汇成一条弯弯曲曲的水带,
映照出天空中惨白的月亮,
扭曲的圆月,
水带不断加长,
从街头衍生到街中,
仍然再继续变长。
天上的月被地上的石板染成青灰色,
变得狰狞起来,
像魔鬼扭曲的脸。
地上的水是“无根水”,
没有“根”的水,本应是天上落下的水。
这条长街上的“无根水”不是来自天上,
是来自陆小凤身上,
陆小凤中了唐门剧毒“无根水”,这毒在一个时辰之内会让人身上的水分全部流走,就像天上下雨一样。
不过天上下场雨,不会将天抽干,
若是人“下”一场雨,不知道会如何?
答案连对陆小凤下毒的唐含笑也不知道,因为这毒从制成后没有唐家人使用过,唐家人之所以不用的原因是这种毒没有解药。
唐含笑是聪明的,
身为唐家家主,只有一个任务:
研制新毒,破解旧毒。
他成为家主不到五年,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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