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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人自天上来 (修改版)by吉吉爱儿-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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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人自天上来》(修改版)by:吉吉爱儿
作者: 荷泽有鱼 发表时间: 2005/09/25 17:10 点击:77次 修改 精华 删除 置顶 来源 转移
第一章
「呜呜……啊啊……妙啊妙啊……」
幽幽山林,遥遥碧水,大好湖光山色,本应清幽宁静,使人心驰神往。
如果忽略它不时传来奇怪的叹息的话……
沿着碧水而行,河水的冲刷分开了两片小平原。俯瞰地面,渐见流水清孱,鲜草芳菲,在水雾中渐渐透出一片世外桃源的景象,让人不禁感叹,这莫非就是传说中的神仙眷侣居住的地方?
那刚才奇怪的叹息是来自……
如果执意要找寻答案的话,请沿着河流顺流而下,在平原比较宽广的地方,确实住了一对「神仙」,可惜他们并非「眷侣」。
草木丛中有一座简陋的山间小筑,小筑门前有一男子在轻轻拨动琴弦,传出一阵古韵悠扬的曲调。每弹一曲就要轻叹一声,不为什么,只为自己指尖拨弄的美好音律。
这就是噪音的源头。
「天籁之音,不过如此矣……」双眼含泪,男子轻轻摇头叹息道,言语间不是哀怨,不是忧愁,仅是自我陶醉而已。
与那让人抽搐的音律和叹息声不同,男子的容貌可谓赏心悦目。
发如青丝,面如冠玉,眉宇间还透露出淡淡的哀愁,虽然这只是沉浸于陶醉之中……宽松随意的一袭布衣掩盖不住其下修长飘逸的骨架。尽管他大大咧咧地坐在草地上的姿态稍嫌不够雅观,尽管他十只青葱玉指弹出的音律稍嫌破坏雅兴,尽管……但如此清丽灵秀之貌出现在湖光山色之中,怎能不让人误以为是天上的神仙降临凡间呢?
「对……就是这音律,就是这个感觉!」他突然拍腿称道,转身对着身后的侍童:「小顺,快点,笔墨侍侯,本王要当即记录下来!」
侍童应声从小筑内走了出来,看来也不是个泛泛之辈,年岁虽不大,但气度已存,且玉质天成,也是个陶瓷娃娃般的天仙。但与他那自恋得欲罢不能的主人形成鲜明对比,小顺则镇静自若多了,尽管他听那扰人神经的琴音已经超过大半天。习惯成自然,他的双耳早就练就百毒不侵的功力了。
「王爷,你不肯蒙皇上召唤回京师,就是为了在此研究乐曲吗?」他丝毫没有把笔墨递过去的意思,还说出了「王爷」最不想听的话。
「小顺,」终于收起了陶醉得泫然欲泣的神情,王爷站了起来,举目远眺,正色道,「你跟了本王这么多年,本王还以为你是了解的,本王的一生心血都放在研究乐曲之上,这可是跟治国安邦同样伟大的抱负啊!」
他这都可以叫做把一生心血都放在乐曲之上?那真是该好好赞叹一下他的坚毅和执着了,浪费了那么多心血还弹成这个样子,却还是不肯放弃!
「可问题是皇上已经三番四次下诏书公开催促了呀,你再不回去就是不给他面子,这个后果咱们可负担不起!」小顺不敢直接揭他的底,只好拐弯抹角地规劝道。
可惜,跟了王爷这么多年,他怎么就还是没学乖呢?跟王爷说话,就像牛跟马说话一样是说不过来的。「小顺啊,说话怎么这么无情,这样想皇上呢?那个人是绝不会给我们添麻烦的,因为——即使不惦念我跟他的叔侄情分,也会想念你从前跟他共处的少年时光的,不是吗?」说完还朝他暧昧一笑。
别怀疑,王爷所说的「叔侄」可是事实,虽然看他的年纪好像也不过是弱冠之年,但却是当今皇帝的十七皇叔,也就是当朝「镶王」——赵文姬。
虽然拥有「镶王」之名,却实在是有辱于这个名分。身位一个王爷应该为江山社稷办的事,他一样也没办成过;但王公贵族的坏习性他没学个十足也有个八九成了。从懂事开始就过尽了金玉满堂的奢侈生活,到了一定年纪反倒对此感到厌倦,好像逐渐看破红尘,转而萌发归隐山林的念头,终日与虫鱼鸟兽为伴,吟风弄月,过着他神仙一般逍遥的生活。
「你……你不听劝告,以后与什么冬瓜豆腐可别后悔!」被说中了藏在心底的秘密,小顺满脸通红,气得直跳脚,连忙走进屋子里头去了。
「唉,真不坦白。」摇了摇头,王爷叹息。
抚琴抚得手有点酸了,王爷终于放下琴筝,不再为难小顺的耳朵,转而将心思放到小筑前的荷花池上。刚下过雨,经过雨露洗礼的荷花在碧水中显得分外娇媚。
「碧波无边莲映雪。荷花啊荷花,你清艳无瑕,芬芳盖天,问天下除却本王的美貌,还有谁可与你争风呢?」哀声叹息着,王爷只差没有拿袖子擦去因感慨而落下的泪罢了。
然而,人在屋中坐,祸从天上降。
正在自家门前赏荷的王爷突然间遭遇一暗器的袭击!只是稍微有点偏向,差之毫厘,他捡回一条小命!
东西是从荷花池的彼岸飞来的,眼望过去,只见平静如镜的池中突然「轰——」一声响,如被巨石砸中一般击起千层浪!
浪花间,有数条黑影疾驰于水面,池中无辜的鱼儿、娇嫩如玉的荷花都惨遭劫难,无一幸免地在别人狂奔的脚下壮烈牺牲。
「我不是眼花了吧?」
受惊过度,王爷揉了揉自己的眼睛,无法相信眼前的景象!
人可以在荷叶上飞驰,在水面上奔跑耶!不得了了,天兵神将下凡了!
在我们文姬王爷的眼中,只有古籍中记载的天兵神将才有在水中如履平地的本事。他长年深居简出,稍有一点大惊小怪大家就原谅他吧。
「天兵神将」们正热衷于激烈的砍杀中,当然没空理会在这边看热闹的镶王,因此他也获得了一个千载难逢的观看顶级武林高手搏杀的机会。他们的刀光剑影来去太快了,仔细观察了很久才看得出他们不是在玩耍,而是真刀真枪的你死我活。而且是一群人围殴一个人,真不知廉耻!
被围殴的那位「神将」的本事肯定非常了得,一个人跟这么多个人周旋,一点也不见得很吃亏。
他头戴斗笠,肩披蓑衣,手持利剑,一个转身横扫就把其中两名追杀他的黑衣人砍倒池中,为身心饱受创伤的鱼儿提供了一顿大餐。
另外两个见同伴被害,气不过来,一涌而上欲直捣蓑衣人咽喉。后者从容地横剑一扫,击起水面千层浪花,遮盖住杀手的视线,恃机反击。
……厉害!
这一边的赵文姬躲在草丛中看得心驰神往,心里赞叹不断!
妙啊妙啊!从来没见过这么轻灵绝妙的剑法!那蓑衣人身手之厉害、这场打斗之精彩,哪是观赏荷花等比得上的呢?
由于人数上处于绝对劣势,任蓑衣人有再大的本事,长时间纠缠下来还是免不了体力的损耗。而那群杀手的老爹老娘肯定没教过他们什么叫英雄好汉,丝毫不为以多欺少感到羞耻,趁他的气势弱下来,都如饿狗抢屎般扑上去撕咬。蓑衣人挡住了眼前一剑,后面却遭人暗算,被重重踹了一脚,眼看就要倒下……
不好,蓑衣人有危险!
赵文姬一时惊慌,捡起地上的小石头就仍过去!
他不是在关心那蓑衣人,他只是怕打斗太早结束会很无聊而已。
然而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居然被他蒙中了,正中那偷袭者的脑袋!
被石头打痛了的黑衣人猛一回头,发现彼岸有人,顿时大喊:「不好了,有人埋伏在那边!」
「妈的,想不到这小子居然还有同党!」说着一个黑衣人便朝赵文姬的方向杀去!
奇人哪奇人哪!居然真的可以在水面上行走!赵文姬还在拍手称奇,转念才想到,他拿着剑朝我飞过来是想要干什么?难道要劫持本王?不好!王爷这才想到要逃跑,奈何杀手早已经逼近眼前,来不及了!眼看刀剑就要往人肉砍下……
「慢!」
用尽全身力气,王爷大喝一声,那黑衣人以为他要耍花招,倒也真的停了下来。
「你什么人?」他问。
现在即使所他跟那蓑衣人毫无关系,恐怕也不足以使这些杀手放开他吧?只好硬着头皮,故弄玄虚道:「这你甭管,不过你倒要小心一点了。我会及早地埋伏在这里等你,你以为可以这么轻易地就杀掉我吗?」使出当王爷时摆惯了的架子,文姬兄尽量昂首挺胸,骄傲地说。「那家伙之所以把你们带到这里来,原因何在你不知道吗?」
那杀手一惊,顿时觉得很有道理,「想不到萧靖那小子居然还有这么多靠山!你的背后还有谁?全都把他们叫唤出来,咱们今天一决胜负!」这家伙看来也是个长肉不长脑的,居然还真有点相信王爷的话了!
噢,原来那蓑衣神将名叫「萧靖」!这么轻易就领教了,还真得多谢这位好心肠的杀手大哥。
王爷当然不会放弃乘胜追击的机会,说道:「像萧靖那么厉害的人,面对众人的袭击还是招架不住,我后面是千军万马,你能行吗?」美得摄人的脸璀笑如花,说出口的话却咄咄逼人。
「你!……」凭这黑衣人的智慧还真难判别他说的是真是假。他慌张地张望着周围,看还有没有敌人出没。
「不用看了,你找不到的,」王爷仍旧一脸淫笑……不对,是一脸璀笑地,跟杀手大哥闲话家常,「来个交易怎么样?我放了你,你们放了他?」小命悬在别人剑尖上的人居然敢口出狂言,看来赵文姬王爷的胆子是用铜做的。
「你……我凭什么要相信你?」但很不幸,其实已经信了一大半了!
「哈,就凭你还想要活命!」
这两个人就在这边谈天说地、风流快活了。可怜的蓑衣人大哥的处境就比较惨,身负重伤了还被两只章鱼死死纠缠,眼看就无力招架任何攻击了。
眼角看到他这情景,赵文姬知道不能再拖了,神色变得严厉起来,瞪着黑衣人,问,「如何?」
「……」黑衣人深知自己已经没多少力气了,两个兄弟大抵也没好得了多少,如果真如这白脸书生所说,附近还有敌人在埋伏的话,他们准逃不掉。只好委曲求全,咬牙道:「好,我这就叫他们放手。你最好不要被我发觉你是在骗我,否则……」
「当然当然,我何苦要骗你呢?」知道鱼已经上钩了,王爷的笑容继续扩大。
杀手闻言便真的转身就走。没两步,就发觉不对呀!如果真有敌人埋伏在这里,那他们干吗不早点出现,非得要萧靖遭受这么多罪、直到他快支持不了的时候才肯现身呢?难道……
终于发现上当,黑衣人恼羞成怒,猛然转头朝赵文姬攻击过去!「混帐!他奶奶的,敢骗你大爷?」
这时赵文姬早已经缩手缩脚地准备钻回小筑里去了,可惜还差一步……惨了,刀剑快到肉了,这回真的要死了!可怜他还这么年轻貌美啊……
「砰——」地一声,没有血肉横飞的惨状,小顺及时介入,以剑挡下已经抵近王爷咽喉的利器,与杀手搏斗起来。
王爷惊魂未定,连忙退到一旁,且退且说,「都说过我身后还有千军万马的了,你又不信!」
他确实没说谎。小顺身怀绝技,乃大内第一高手,他一个人之力足可抵挡千军万马!这小小的一个杀手,他根本还没放在眼里。没过三招,元气已尽的杀手逃不过凌厉的剑尖,被一剑封喉了。
「真是的,干吗这么快就杀了他?都没得玩了!」王爷对此非常失望。
真不敢相信这人才捡回一条命的人说的话!更不敢相信他不是白痴三岁孩童,而是当朝皇帝御封的「镶王」!
蓑衣人这边的战斗也快要结束了。虽然对方也耗尽了元气,但他伤得太重了,同等条件下,双拳毕竟难敌四手。但即使如此,他还是不肯认命,仍在负剑顽抗。
好倔的小子。他的剑法那么漂亮,又能在水面上如履平地,就这样死掉实在可惜。如果能留他在这里,每天跟小顺比画比画,那样的日子该多有趣呀!不知真的打下来是他强一点呢,还是小顺强一点。
「小顺,」王爷终于开金口了,「去打倒那几个黑衣人,把蓑衣人给我活的带过来。」
虽然不知道王爷为什么会突然大发慈悲想着救人,但接收到命令的小顺当然没有意见,朝着还在打斗的三人狂奔过去。
「哇,小顺,你什么时候也学会在水上走路的?我怎么会不知道?」王爷继续在一旁大惊小怪。
因为你笨!小顺没好气地在心里说。
已经精疲力竭的两黑衣人哪还招架得住突然介入的高手的攻击?负隅顽抗了一小会儿,便一同沉如水底慰籍饱受创伤的鱼儿的肚皮了。
「你……是谁?」蓑衣人几乎连站都站不稳了,持剑向着不知是敌是友的小顺。
「你大爷!」小顺横起一脚就踢翻了他,将之打昏了以后便扛在肩上带到王爷跟前。
「哪,给你!」如扔一袋大米似的,小顺把肩上的重物扔到王爷跟前。
王爷撇撇嘴,对他的粗鲁表示大为不满。一揭蓑衣人的身体,方发现他能伤的地方都伤了,蓑衣挡住血水往下流,如死灰般的脸色透露了他目前的情况不太妙。
他的脸……很特别!虽然脸上一片污脏看不清五官,但给人感觉就是特别。其特别之处在于他左半边脸上戴了一只铁制的面具,将整只左眼以及周围的地方都遮盖住了。
「哇,果然是天上掉下来的侠客耶!不仅仅工夫了得,连装扮都这么奇特!」王爷像得到什么稀世奇珍似的,看着伤者两眼熠熠直发光!「别说这奇怪的半边眼罩了,拿蓑衣当铠甲的人,我赵文姬长这么大还是首次见到!」
看来,如果不幸受了重伤,并不是被人救了就能逃脱危险,还得看救你那个是怎么样的人。如果蓑衣人还有意识,他肯定不太想被赵文姬救到。「王爷,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在端详个什么劲?」终于有人看不过去了,说,「你再不救他,待会儿就只能对着一具尸体端详了!」
「对哦,差点忘掉了!」
经小顺一提醒,王爷才想起正事。从怀里摸出一只小玉瓶,倒了一颗红丹出来,掰开蓑衣人的嘴喂他服下。小顺及时插上,三两下手就在他身上连点数穴,阻止血水继续流失。王爷翻开他的眼皮一观察,再诊了一下他的脉搏,舒了一口气。
「算他命大。没中毒,只是体能耗尽了,加上受了点内伤。」
接着,两个弱质纤纤的白嫩男子像拖死牛一般把伤者拖进小筑里,扔到小顺的床上。这人全身污脏,还湿淋淋的,王爷当然不会放到自己的床上了,因此只好委屈一下小顺。谁叫他是王爷,就是有权利欺负人呢?
脱去蓑衣,擦掉血污,察觉他的衣服湿得厉害,受伤的皮肉都被衣服粘住了,给了赵文姬大爷一个绝好的吃豆腐的机会。此时某人正一脸淫笑,在脑海里幻想着如何慢慢享受脱他衣服的过程。但那完全不会体恤主子心情的小顺居然已经三两下手脚把他全身都扒光了!嘴里还絮絮嚷嚷地抱怨道:「奶奶的,把老子的床都弄湿了!」
这……这笨蛋!王爷气得跳脚,真的很想抽他一顿,如果打得过他的话!
看了床上赤条条的物体一眼,王爷顿时倒抽了一口气!
好……好……好棒的身材噢!!王爷连眼珠子都凸出来了,目光完全粘在了人家的身体上——
平滑的皮肤、纠结着的肌肉、强健的骨骼、挺拔而优美的躯干……虽然伤痕触目地横陈在表皮上,但仍无法破坏这具身体的美感。
看了看人家,再看了看自己,他几乎嫉妒得捶胸顿足!同为男子,为什么人家可以拥有如此昂藏之躯,而自己却……唉,不说了!
擦干净了他的脸庞,一张英俊而富有个性的脸便呈现在眼前——剑眉薄唇,鼻梁挺直,虽然左眼上的眼罩遮挡住他四分之一的脸,但却让他显得更富有神秘的魅力。比起一般江湖草莽汉子,这男子眉宇间多了一种深沉的睿智,决非泛泛之辈。
如果他没有受伤,如果他的肌肤不因失血太多而先得黯淡无光,如果他还是精神奕奕、生龙活虎,那眼前的将是一位如何英俊伟岸的小伙子啊!
「美人啊……美人啊!……」
王爷用目光将人家由头到脚都洗礼一遍,摇摇头低声感叹道,「真是个不可多得的绝世美人啊!如此佳人竟然就在家门口被我捡到,看来是上天的安排。」
绝……绝世美人!?
小顺目瞪口呆地望着陶醉连连,口水横流的王爷,再擦了擦眼睛看了床上的男子一眼,他得出结论——王爷提早老眼昏花了!
别说那家伙现在全身落魄相,就算他洗得干干净净出现在眼前,顶多也只能算个英挺了点的男人,能迷倒不少大姑大婶。但若说到美……他美吗?那个蠢王爷自己就不知比他美上多少倍了!
「天上掉下个俏美人来,还让本王弯腰就捡到了,这还不是上天赐予的福分?」继续欣喜地抽泣着,王爷把自己眼泪汪汪的脸凑到小顺眼前,问道,「小顺,你快来看看,本王最近是不是瑞气挂脸啊?」
瑞气挂脸?像是鬼气挂脸多一点吧!小顺有点被他吓到了,连忙躲开他放大了的恶心脸孔,心里说道。
向老天爷深深鞠了一躬,王爷擦了擦眼角,便继续料理伤者的身体。
当他擦拭到伤者的脸时,被铁眼罩挡到了,想把它摘掉。心想,即使是再丑再见不得人的伤痕也无所谓了,反正你这人本王是要定了!
「慢!」正要下手,小顺马上把他喊住了,「不能摘!」
「咦?为何?」最秘密的地方都已经看过了,还差这一点点吗?
小顺倒不是那么想,他有他的顾虑。「别人的隐私,咱们还是别看为妙。」表面上他说了个简单的理由。
王爷倒也听话,真的没再打那男人的眼罩的主意了。
看着床头上的伤者,小顺的眉头渐渐凝重起来。
一般在这个时候戴斗笠披蓑衣的,有两个理由,一是为了挡雨,二是为了乔装。如果是理由一,这很正常,而且刚才确实也曾下过一场雨;但是在打斗中还披着它,这就比较奇怪了,按道理说这么碍手碍脚的东西早该卸下它,那么就极有可能是第二个理由了——为了乔装。
而他的眼罩也一样,它存在的理由之一,主人瞎了或伤了,为了遮丑;理由之二,为了遮盖本来面目,掩饰身份。
综合两方,小顺怎么看都觉得这男子的来头十分可疑。
看着王爷对着他口水横流的淫贱样,小顺越想越觉得不安。
天上掉下的「大美人」……究竟王爷捡到的是一个宝物呢,还是一个祸害还不得而知!
□
不知昏睡了多久,时时被噩梦惊扰。
好不容易,眼睛终于能勉强裂开一条缝了,看到的东西却依旧是摸模糊糊的。失血太多了,加上他现在只能靠一只眼睛视物。
可是值得庆幸的是,他还活着。无论情况多么不堪,无论活着多么艰难,赖活总比好死好。
努力地支撑起身子,他现在最想搞清楚的是,他究竟在什么地方。可是当他想进一步活动时,却感觉异常困难!既因为伤痛,也因为他身上正裹着比棉被还要厚的绷带!看着自己滑稽的一身行头,萧靖真是哭笑不得。
剑还好好地安置在床头上,一摸左脸,面具也还在,看来救他的人还是很会尊重他,这让萧靖稍松了一口气。
然而,戴着眼罩的脸却没有一丝劫后余生的喜悦。相反,本来就稍显冷峻的脸上透着一股死一般的肃穆与沉寂,透露在外头的仅有的一只眼睛也布满了超越他年龄的苍茫。
「唔……」
床边上……不,已经由床边滚到了床底下的人被他的活动惊扰了,懒洋洋地醒过来,擦了擦嘴角的口水,喃喃问道:「呃,你醒了?」
虽然他出现在眼前的方式怎么看都不见得有危险性,但萧靖还是一脸戒备地应对,手已经不动声色地朝放着剑的那头动了动,「你是谁?」
「我?」王爷一脸人畜无害的笑容,答道,「小姓赵,名镶,字文姬,是一介穷酸书生,今日有幸能与萧靖大侠相会,实在三生修来的福分哪,大侠你气若游龙、翩若惊鸿(以下省略)……果然与我等凡夫俗子是不一样的。」为了证明自己「穷酸书生」的身份,王爷还故意咬文嚼字,把话说得又长又臭。
气若游龙、翩若惊鸿?如果有镜子的话萧靖真的该好好打量一下自己。他现在全身可以痛的地方都痛,连说话的力气都没剩多少了,究竟还怎么个「气若游龙」法。
「你知道我?」没被他的长篇大论打乱思绪,萧靖指出自己的怀疑。他虽所在江湖上也少有名气,但应该还不至于出名到连一个荒山野岭的书生都认识才对。说着,他的手又朝剑的方向移近了一步。
「当然,我听那盗贼说的嘛。」王爷连忙安抚道。
唔,美人就是美人,虽然刚刚醒来,气色还不太好(虽然刚才刚才还夸他「气若游龙」什么的),但是冷峻的脸庞上,气势已经压倒了一切。他还真没看错,这次捡回来的是一块宝哇!
由于他由头到尾都是眯着两只眼一脸蠢笑,萧靖对他也就没那么戒备了。这才打量了眼前自称穷酸书生的家伙一番:呆则呆,但胜在长就一副好皮相,虽然眼睛始终是傻笑着的,但过于夺目的美貌还是给他长了几分脸。虽知深山荒野中处处可能卧虎藏龙,不知这里是否也隐居着世外高人,但总的来看,他不像。
他说他叫赵镶,这让萧靖不禁联想到,当朝是赵氏天下,而朝廷上确实有着「镶王」这号人物。不过联想归联想,可看着眼前这家伙只会傻笑着对自己流口水的样子,萧靖怎么也无法将两者加以联系。
不可能的。如果赵氏朝廷的人这么容易就能被他找到,这些年来他也就不必四处奔波这么辛苦了。想到这里,干裂的嘴唇不禁苦笑了一下。
即使是苦笑,但终究还是笑,这看在王爷眼里可是了不得的美景啊!「太好了,萧兄终于肯一展笑颜了,看来伤已无大碍了,也相信小生了。」王爷连忙顺水推舟,讨好道。
萧靖闻言又是一笑,「他们呢?」他指那些杀手。
「死了,」说到这里王爷不禁又有点洋洋自得,毕竟杀贼救他的是他赵文姬,他欠了自己一条命,以后恐怕有够他还的了,哈哈哈哈……脑子里充满了异色幻想,王爷笑得口水又溢上来了,险些连下巴都掉到地面上,「恶有恶报嘛,都被我家侍童拿菜刀劈死了!」
哦,一个侍童也这么厉害?他真该好好见识一下了。「赵兄,你怎么就晓得那些人是恶人呢,说不定我才是那个该千刀万剐的盗贼。」萧靖故意试探道。
「这个嘛……」王爷岂是那么容易就能被他摸透底的?他故意为难地搔了搔头,说,「我看不会呀,萧兄你长得一表人才,又正气凛然的;相反那些个盗贼呢,以多欺少,还咄咄逼人把人往死里治,我看他们不是盗贼都离之不远矣!」
萧靖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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