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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木-司马-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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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脚踩上去。依稀眼里是那种猫玩老鼠的恶趣。 

「请陛下抬脚。」他也站起来,嘴边上是白色的情欲痕迹,整个人身上也有喷上精液的腥味,他是不乾净的。 

「那是,对我很重要的……」 

皇帝微微挑了下眉,这麽尊贵的人做出这样无赖的动作,彷佛一切都理所应当一样。是啊,一切都是他的,天下都是他的。但他能不能抬起他的脚来? 

皇帝真的不踩了,司马迁赶紧弯身去拣,手刚碰上盒盖,几乎是快如雷电,那双嵌著明珠的靴子整个踩上自己手掌——好像他总是被他这样踩著。 

五指已经被踩到整个张开,这也好,能把疼痛分得平均些,直到指关被一一踩出血来,司马迁跪在地上,坚持说:「这是我的东西。」 

他於是,又被一脚踹开,那麽突然,就後脑著地,再怎麽挣扎一时竟都没力气翻过身了,一片天旋地转,鼻腔闻到一片甜腥,原来是被生生摔到流出鼻血。摀住鼻孔,他毕竟有血有肉,一贯紧守本分,不与官宦为伍,只求心自磊落,只想写出著作实现心愿,但现在,男儿不能随意流泪,只是未到伤心时,这时还不算伤心吗?司马迁想被人不当人看还不能伤心吗? 

他沉默地掉下眼泪,一边手心里也堵不住血,连嘴里都尝到味道。但还是努力爬啊爬爬起来,伸出血淋淋手掌,「把盒子还给我。」 

刘彻依旧逗著他,用他帝王的残忍,玩弄一只小耗子,他把脂粉盒打开,凑到鼻子边上,深深一嗅,就像当时他对那百年铁树所结白花,这次,他眼看又要重蹈覆辙。 

「你要敢扔它,我就告诉天下人,你被我上过。」眼角有泪,非常狼狈,摀住鼻子,特别难看,刘彻想,这个呆子肯定不知道他有一双生气时特别乾净特别耀眼特别火辣的眼睛。 

「你身上有几颗痣我都清楚!你叫了、喊了、你到最後还抱住我催我更快——韩嫣、霍将军、皇后,你那几万个女人都不知道你被男人上也这麽淫荡!」司马迁趁皇帝一闪神,极快掠过自己胭脂盒,紧紧揣进怀中——太好了……自己刚刚说过的都是什麽?嫌死得还不够快吗! 

显然是了。 

作为还击,皇帝就在旷野的草地上,扯光了他的衣服,自己却豪奢华丽衣著整齐,完完整整,插进了他下体,这次,是皇帝在上面。自己也被强暴,是不是可以扯平?都是男人,就抛下君臣站在男人的立场上可以扯平了吧? 

能不能不欠了?司马迁护著心口那只胭脂盒子,赤身裸体,全无尊严,咬牙忍受,冷风灌进头脑,却不能抽离痛苦。皇帝在他一把骨头的身体上动手掐著,拍打著,留下淤红血迹,没有任何仁慈可言。 

没有发出一点声音,好像死了一样,但还一直睁著眼睛,要看清楚自己身上发生了什麽。 

只是一场非常单纯的强暴。 



11 



霍去病再次踏进这里时,以为自己多少会看到有点不一样的司马迁了,他当然知道汉皇的手段有多厉害。 

司马迁看到他,招呼他坐下,洗了茶杯,给他倒茶,什麽都一样,这个比自己年长的男人跟多年前一样谨慎而不多话,没有任何改变,就像昨天他与他一起骑马消失後,他们什麽都没发生过——怎麽可能?他是抱著他回到这里,从马上抱下来,亲自抱回这里。 

这,是陛下动情才有的所为。当他喜欢你,他能屈尊降贵,把你捧到天上。 

霍去病看这满室书墙,摇头一笑,不理解堂堂男儿为何要可怜兮兮缩在这里,整天装模做样舞文弄墨,心里却不敢为百姓征战沙场,不能为天子打下江山的人,没有资格获得他的宠爱。 

「司马,你都好吧?」他并无恶意,掏出一罐药给他,「这是宫中药,对治那儿的伤有好处。」 

「什麽那儿这儿?」司马迁喝下一口茶,面孔仍旧板板:「将军说的话,我听不懂。假如没事,将军请回。」 

「你在装什麽!」霍去病一呵斥,武将气魄浑然天成,他越发觉得司马迁一无是处。「这种事不值得夸耀,但也没辱了你,何必惧怕人言?」 

霍去病之所以能成为霍去病,强悍的意志助他不小,他可以活得随心所欲,人言对他是狗屁,即便他不在皇帝身边,但他相信皇帝无论抱住任何佳丽也不会忘记他的将军在为他出生入死——但不可能每人像他。 

司马迁只依旧否认,令大将军拂袖而去。 

他才走,宫中人接踵而至,送上了哪里哪里进贡的明珠碧玉,一箱一箱,好衣服、好玩意。 

司马迁随他们搁著,继续做自己事,「夏商周」苦於一直无法定下年代,他已经遍访长安城内的史学家,听说两百里外的邵关有位教书先生博闻广识,明天就去拜访。 

墙角隐约有光,走过去一看,送来的一箱里竟还有著一颗夜明珠,怪不得,四周望望,天已黑了吗?什麽时候黑的,全无印象。 

把馒头热了,吃了几口,肠子就像绞了一起,後面还是太疼了。男宠受的是什麽活罪!趴在桌上,哼哼唧唧。 

——脑袋被摸上,他抖了一下,可能感觉出了是谁,就继续趴著没动。陆续香味四溢,零碎整齐的脚步里,一个个盘碟堆上了佳肴放在了桌上。形状优美、均是美味——各吃各的,把吃的拿到他家干嘛? 

昨天刚又被打到差点没七孔流血,现在还有命待在暴力怪物旁边,司马迁不动,睡死了一样动都不动。 

当然被拎起来,直接又对上了!那个人那双眼那双手那种可怕——司马迁抱住脑袋,黯淡而笑:「你又想干什麽?陛下,你最好不要一次头打死我,玩物坏得太快,游戏岂不无趣?」 

「我不会一次打死你。」他君无戏言,带点戏谑,「在朕感觉你无趣前,都不会动手打你。」 

司马迁抱著脑袋,眼光清澈而怜悯,看著刘彻:「你才是真正无趣的。」 

「哦?」刘彻让宫人都退出去,自己脱了锦绣披风,这条真龙,穿著标志皇帝的五线金龙外袍,威武而英挺,高大而沉稳,斯文而冷漠,脸上挂著充满魅力的笑意,昨天那个打人的人好似根本不是他。但明明是他。「你说说看,朕怎麽真正无趣?子长?」 

司马迁像看怪物一样看这个口口声声叫自己字号的男人,他的严谨严重裂缝,他的按部就班彻底被打乱,他忽然明白,皇帝原来就是这样的,就该是这样的,好像一瞬间他就明白了,皇帝是没有心的,这百万人里出一个皇帝,所以他绝对要体会不到凡人的喜怒哀乐才能当成皇帝。 

这样想,他觉得跟这个人说什麽都是白说。 

他不发一言站起来,默默回到自己书桌前,在亮度正好看清字迹的油灯下,提笔书写。此时,刘彻也在这间寒舍里逛了逛,除了成堆的写满艰涩语言的书,院子里同样,只不过多了砌起挡雨的砖顶。他随意选了本,一打开看,文字完全不识得,看了会,才拜那上面端正小楷所赐,辨出若羌文原来这麽难看,红色隶书,每页都批满注释,他不知道,会有人懂得这麽多复杂的语言和文字——但这个人,完全有可能。 

怪不得能说出逗妓女开心的故事,我是他的君王,他最先应逗的是我开心。刘彻这样笃定,合上了书。 

他走到灯下,看他这麽专注,好像什麽痛苦和快乐都忘记了,他的每个棱角都是禁欲的端正,每个表情都很肃穆和正派,这样的他,还是想不通怎麽会被那种绝色名妓痴痴爱恋—— 

他吹灭了灯,突然。 

他一惊。 

「给长安的马都换上短的缰绳——好啊,就先从朕的这匹开始吧,让你时刻都要伺候著朕。」 

他半开玩笑,拽起了他,打横就抱起来,他在他怀抱摀住脸似乎被羞耻击倒,当他轻轻把他放在床上,却发现他床太窄小硬实,自己的宽阔怕只会让它提早报废,於是就手把锦绣披风一扬,舖在了地上,足够他们两人—— 

当他发现懵懂觉出他目的,突然就变得灵敏紧张,一径往床角缩,「不要在地上,我明天要赶路,我不能疼得走不动路。」实际上,他今天已经走不动路了。 

他知道他一贯无知,现在能把床上行房看作比地上好受,显然那妓女教给他的花样还少。「你那晚也让我疼得走不动路。」 

他,首度提到那次。互相瞪视,他静静忍受即将来临的龌鹾,自嘲:「真是倒霉,我好像个怪物,总做不合时宜的事,得罪人自己也不知道,要是那晚不是皇帝就好了……是谁都可以,我会对他很好的,做什麽都可以,只要可以补偿他。」 

刘彻揪住他头发,拽向自己,带点绝对的力道搂住他,把他的脑袋按在自己胸膛,这并不是一个皇帝的拥抱,只是想要抱抱这个人。 

「千百年後,也可能,人们更记住你,而不是我。」 

「但愿千百年後,没人知道我和你发生过这些。」他推他,已经回复正常,他的性格绝不是一个放得多开的人。当两人发生过不正常的关系,你很难把他再看作单纯的帝王,你再不想做一个帝王的玩具,但你仍然成为了,你能做的?司马迁能做的是拒不承认。 

他开始有些明白他心理,但这不妨碍他们继续不正常关系,自己所抱的身体,没有特别美感,燕好中也死气沉沉,但在一切平息的时候,他确信自己已榨乾他最後一点体力,他居然还是从嘎吱做响的小床上坐了起来,穿衣服,结发,绑起,一举一动,好像仪器一样精准—— 

他有意把身上被子踢掉地面,他愣著看了半晌,终於把被子抱起来,给他盖上。 

「我错在先我错在先……」轻轻叨念,他终於解脱一样收回手指,转而,趴在书桌,就此入眠。 





附注:本来是一年半前想写的,但忽然不知道什麽事耽误了,然後就彻底忘记了,头脑一片空白,再也没想过原来要写过他,大概1周前,跟好友打电话,她说你那个什麽什麽的怎麽还没动笔啊!!踢飞~~於是,想起来,好像当时的激情和激动都回到头脑里一样。 

因为真的很佩服司马迁吧,所以总觉得刘彻这个花心大萝卜跟他有些什麽~~也挺佩服自己,抓来恶搞。 







12 



一路跋涉,风餐露宿,遇上地广人稀的地方,连旅店也不可能找得到,又要防著盗贼,於是得整晚缩在大树墩底下,但也不乏乐趣,可以看见漫天晶晶亮的星辰,肯定是金色的,世界上再没有任何珠宝比这更可爱,边嚼著冷馒头,边大声吟出:「子兴视夜,明星有灿,昏以为期,明星煌煌」。竟然挺自得其乐。 

很可惜,那位教书先生上个月就已过世,他儿子早就把他的书当废纸卖了,只剩了一匝,司马迁花了三十贯又一路驮了回家。但伏案研读了快半个月,也仍然没有找出可以确切表明夏商周年代的记载——没有确切,却有太多摸棱两可,夏商分界约前1600年;商周分界约1100年——但这些只是参考,没有任何精确的数据和古物能证明这个时间——这些都仅仅只是他一个人找遍了手头所有堆积如山的木简绢书後所做出的猜想。 

提起笔,放下笔,提起笔,放下笔……他整宿难眠,提笔落笔,砚台乾涸,该续下的一段却永远空白。 

同个太书院,研修天文历算的唐都与他志趣相投,看他整日思量,殚精竭虑,感到不可理解:「子长,你何须为了千年前的十年、二十年、三十年辎珠毕计?就算是少了一百年,现在又有谁会在意?你写下个大概时间,岂不两全齐美?」 

他慎重考虑了这个意见,又一整晚。 

清晨,当司马迁看著第一缕阳光从东边升起,是啊,不管时间怎麽变幻,太阳的运行永不改变,自己何须斤斤计较?不过十年、二十年、三十年—— 

而伴随这样的想法升腾在心间的竟是强烈的罪恶感和羞耻,他不能这样做,他当即明了自己永不能这样做,这对他自己是没有妨害,他确实已经跑了很多地方问了很多名人抄了很多典历,他已经尽全力,但他这样随便就写下了,这是对历史的玷污。 

「夏赏周的时间为什麽空在这儿?」唐都翻他笔记,不由惊奇,「我不是已跟你说过,我们都认定你的时间是最接近的。」 

司马迁目光非常清朗,他已经没有苦思与焦灼。他已经开始著手编写下个年代。他回答他的同僚: 

「即使我现在只错了十年,千百年後,因为我的过错,後人都要永远错了这十年。我不能让这种错误发生。」 

「人怎麽可能不犯错?而这甚至根本算不了错。」 

「人可以犯错。但历史不可以。」太史令司马迁这样说,他重重把笔搁在桌面,用一种不满和不妥协的神气凝视对方,这种目光是像火炬一样明亮燃烧著的,尽管这把火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燃烧著他的生命、他的青春、他的健康,但当旭日红辉在他饱满的额际挥洒智慧和骄傲的光芒时,当你看他第一眼,你几乎就会为这个人的风度和自信折服。 

当一个沉默和严峻的人,展现他的风度和自信时,那往往是在经历巨大挫折的关口,所以他的风度和自信会想火炬一样燃烧每一个人。 

唐都当时就想,这个人,或许真能让千百年後的人们铭记。 

元封七年,汉皇选定落下闳、唐都、邓平和徐万且等民间历法学者20余人,研制一部新的历法,预计从汉武帝太初元年开始使用,名为《太初历》。这项历法界的盛事,由太史司马迁出持。他当时,还年轻。 

这并不完全是众望所归,当时还有更著名更超群的人选。但历史证明皇帝的英明再一次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事实上,正是由於司马迁自始至终严谨扎实的考据作风,与敢於创新、破除旧历的胆魄,新制太初历(即夏历)使中国历法获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也使後人在编写历法时,有了最生动光辉的典范。 

可以说,这次主持,成为司马迁生命中的一个转折点,他和太书院行将发霉的泛黄绢书一起,突然获得了学术界的认可,更被认为是才俊式的人物。 

——不管司马迁意识到这点没有,在这个转折点上,是他的大汉皇帝,他的刘彻赏赐於他的机会,他甚至在没有感觉到的时候,就已经被他亲手往前一推,乍然冲进了人们的视点!刘彻以他大汉乃至中国最伟大骄傲的一位皇帝的自信,选择了司马迁,不得不说,在他写下这道圣旨时,他的目光带上了炫耀和得意,是他发现了他,穿透千百年的时空,冥冥之中,他希望看到这个几百年才成就的一个天才与自己一起被世人颂德。 

再一次的皇帝大宴上,司马迁的位次有了明显提前,但由於他的贡献,人们并没觉得突然和诋毁。似乎只在默默一年间,大汉的太史令就被人们所接受,人们会在提起他时,说「嗯,就是那位编写夏历的大人——」毕竟不是滴水石穿,荣誉来得如此突然而顺理成章,惟一可以肯定的是,司马迁当时肯定没有意识到皇帝的用心良苦。 

所以,在酒宴上,他又趴在桌子上装酒醉。 

霍去病坐他对面,武将锋利如刀的高傲眼神令他感受到漩涡中心的湍急,他想,唉,你既然爱他为何不能接受他作为皇帝必须尽的使命?风流放荡,那是他皇帝的道德规范,我和你都是普通人,我们的道德是比他乾净些,但我们毕竟不是他,他也成为不了我们。 

装得太醉,结果真醉。 

——「朕说过,不准留须,你是聋了?」 

被重重一推,就绊倒在泉眼边青石地上,沾了一袖子水,抬起头,月朗星稀,千年古衫高得抬眼都快望不到,直到月宫。月宫太冷清,但也好过这里。当帝王居高临下,一双眼在黑暗里好像明珠一样,湛射精光,富贵的金蓝麾袍滚出银色狐边,越来越年长,而越来越强势和残酷的男人,司马迁挤著袖子上的水,不去看。 

他顺著他的右肩,踩下去,就从肩胛猛然一踏!「啊——」又摔在地上,想爬起来他乾脆屈起腿关显然更用上劲头,爬不起来了,忍不住疼,又被顷刻间就踩在那只该死靴子的底下,司马迁看看那只靴子,再看看上头那个人:「你为什麽总喜欢踩我?」 

帝王想了想,有意做出想的样子,做完了,靴子也挪开了,司马迁动动,甩甩肩膀,坐起身体—— 

一下子,又被踏上心口——力气足够放平他。 

他阴冷沉骛俯视他,「不要挑衅你的皇帝,太历令大人。」 

他心有点窒息,「你不能随便踩我。」他认真地该死的镇定地告诉他,皇帝,假如我没有做错任何事,即使你是皇帝,你也不能随便踩我。其实,心里在诅咒,这个昏君昏君昏君…… 

他眼里微微笑了,「除了我,没有人能踩你。」他高大坚强身体无比潇洒尊贵滑下来,坐在司马迁双腿,精悍双臂撑在司马迁两侧,於是,他像这片地是他床上一样自由的悠闲,缓慢舒畅地蹂躏他的太史令亲上去凉薄但形状却润泽饱满的唇瓣,那颗不情不愿的聪明脑袋捧在手里,很轻啊—— 

摸著摸著,就嚣张跋扈目中无人起来,这本来就是个天生目中没人的男人。 

「陛下——」他尊称他滥情的帝王,「微臣近日听得宫廷新声『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国与倾城,佳人难再得!』」他其实真的无法理解那麽只有一丁点帝王的心态,他实在无知! 

帝王索性趴在他身上,把所有体重交给弱者来负荷,在弱者皱眉时发出低沉叹息:「世岂有此人乎?」 

「……您今天刚纳了倾国倾城的李夫人,您比我还醉吗?」 

帝王似真醉到什麽都记不起听不见,随意掬起一手清泉,就往司马迁脸上一倾——顿时清凉到惊乍!他要抬身却被他压紧—— 

朗目短须,双眉飞扬,比起更早以前,此时的司马迁已经有了气宇轩昂的意味,他的眼水淋淋地、直接愤怒! 

秋风已过,星辰渐远,刘彻大笑过後,更张狂、更威风、更是拥有天下的王者—— 

「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归。兰有秀兮菊有芳,怀佳人兮不敢忘。」 

——抹了满脸的水,秋风、白云、草木、大雁南归……司马迁看帝王说走就走,说完秋风白云就走,小玩物被抛下了,但这样的刘彻,嘴唇上的热度,这样的帝王,总是随心所欲的帝王,不由深深吸一口气,把醉了的脑袋沉进泉水里,希望清醒。 









13 



第二天就拎起了包袱去江淮考察风情,不算突然,起码太书院知道他为这行程已准备月余,除了直接上署,司马迁看不出有必要越级请呈最最最上署;这是他第一次在走前想──「很快就会被连姓名都是避讳的伟大人物忘记,只要自己一不出现。」 

司马迁行到出城一里,回头望望,举世闻名的皇都长安甚至还没睡醒,看他的城墙巍峨砌立,看他的盛世永留史册。已经能宽慰而松了口气了。 

一去,就是六个月。江淮的风情真是跟北方大不一样呢,有这许多自己闻所未闻的好地方好故事好典籍,越往南走风沙越少,到最後,摸了摸岸堤绿柳,丝一样薄,湿湿润润没一点灰尘。江淮人吃的烤饼怎麽都是甜滋滋的?从扎藕白围裙的姑娘手里递过来的饼子浸著甜甜的香脆脆的嚼劲,这在北方,那是想不到的,习惯啃著乾巴巴硬邦邦的冷食干活,这麽突然,可以坐在好花好水的小溪流边上,好好赏赏一派江淮秀美风光。 

游历了很多名胜古迹,但因为年久失修,有些已经破败不堪,对於文物,没有相应历法重视保护。 

走在集市,跟自己的家乡长安一样热闹得不像样子,尽管没有那麽分明的划分出哪行哪类,但稀奇的孔雀毛、五彩的夜光珠、手织的精美壮绣、连祈祷风调雨顺的地藏菩萨像那都是和辛辣的北方有著甜美温润上的明显不同的。 

因为新奇有趣的重重发现和收获,辛苦都有了代价,曾经在书本里读到的一切都在眼前一一活现,以至於,奔波不觉劳碌,翻山越岭也当成自由自在的享受,甚至围在篝火前和少数民族的姑娘手拉手跳起了大寨舞,也欢畅淋漓恨不得时间稍停。 

很多人认为司马迁是不知享乐为何物的呆子,但没有体会过享乐的人,怎能好好写出享乐?他与常人的区别,只在当他深刻体会到享乐是多麽幸福舒畅时,仍然愿意牺牲享乐来赢得理想。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区别所在。你是前进还是停滞直到永远沉睡。 

六个月後,满载著一车的绢书手抄,司马迁踏上了往家的归途,他壮实了,也黑了,眼睛更有精神了,因为收获良多而更满足了。沿丰都、杞县、望宁一线北上,等抵达长安城外时,又是大半个月後。 

在城外,就觉得奇怪,守城官兵中竟有半数胳膊上戴孝,他认得一个统领,问出了什麽事?答案真是不敢相信,李敢在陪同皇帝到甘泉宫打猎时,被鹿角意外撞死,皇帝对此不幸很感伤,对李家也特别封赏,官兵戴孝也是皇帝默许的。司马迁当即就连家也不回了,往李府吊唁。 

灵堂上,哭声不绝,关内侯李敢的牌位就放在正中,他的父亲飞将军李广的牌位放在他更上面,再旁边还有更多的牌位,他们都是为皇帝为国家忠孝捐躯的李氏一门,司马迁所知道的李敢,勇猛不可挡,多少次在朝堂上,他铮铮铁胆畅言抵御匈奴之术,他的大名,连匈奴最英雄的武士听到了都会颤抖!──这样的人,怎会被鹿角撞死?司马迁到现在都不能接受这位豪迈勇敢的忠良之後如此荒唐死法。 

来吊唁的还有不少大臣,司马迁试著找熟人问底细,他离长安太久,对现在局面完全不知晓,熟人们表情晦涩,似乎都明了其中隐情,但却支吾搪塞,他更加觉得李敢之死绝不寻常。 

──「你滚出去!」吼叫几乎声嘶力竭,冲动的年轻人就要揪上来人的衣领,手指想拔出腰中剑却只摸到麻孝。「你这贼人谋害我爹爹,竟敢还出现在我李陵面前!」 

司马迁不认得那个年轻人,却熟悉此刻正遭受辱骂的人,那正是霍去病霍将军,年少成名,刚直冷傲,仪表非凡,天下无敌手。 

霍去病没有一丝表情,他此行似乎只是来吊唁而非忏悔或其他任何,当他注视少年人,甚至可以让身边人感受到明显的轻视和怜悯,就好像在说连你父亲都不是我对手,更何况你这小儿。 

李陵终於还是没有揪到大将军的衣领,他的母亲,赵夫人几乎在刹那就紧紧抓住了他的袖子,提手就重重给了他一巴掌直打到他嘴角流下鲜血,她骂他:「大胆逆子,你怎敢犯上?」赵夫人全身麻孝,脸色雪白,显得摇摇欲坠的脆弱,但抓住自己小儿的手指却使出了极强大的力量。 

司马迁可以感到她的痛彻心肺,年轻的李陵呆呆地看著母亲,眼里好像牢里困兽只有强抑制满心仇恨和焦灼。 

霍去病安然地挺立在那种目光、甚至整个李府都在仇恨的目光里,当他面对这麽多牌位,显示的是青年将军每逢杀人如麻时的冷酷坚定。这样的霍去病,司马迁觉得可怕,霍去病的样子正逐渐与皇帝重叠,他正在越来越像他,那麽冷酷,带著刚愎自用在无情剥夺别人的生死。 

冷酷是多可怕的东西,他能让一个原本温柔的人变得像魔鬼。 

──「子长,什麽时候回来的?」 

司马迁刚走出李府,就被叫住,原来是同是文官的任安,任安为人正直,此事他一定知晓。 

「你还什麽都不知道吧,可怜李老将军为我大汉九死一生,立下军功无数,却不敌皇帝耳边的枕头风……」任安红著眼睛,大声不平。 

司马迁经历过以往这些惨痛,此时已懂得收口噤声的重要,既然总是招致屈辱,又何必多言?默默做好自己分内事就好了,不要再插手管自己没有能力管的事了。他拉任安到僻静一旁,听他将事情源源道出。 

──两年前那次出征时,飞将军李广跟随霍去病,被调到东路的李广在沙漠中迷失了道路,没有参加战斗,霍去病派人责问其迷路的原因,李广说:「我的部下无罪,迷路的责任在我。」又对部下说:「我与匈奴作战七十余次,好容易有机会跟著大将军直接与单于作战,但大将军把我调到了东路,本来路途就远,又迷了路,天意如此呀。我已经六十多岁了,实在不能再去面对那些刀笔小吏。」 

说完就拔刀自刎了。 

李广的儿子李敢当时正在霍去病军中,因父亲的死而怨恨,动手打伤了霍去病,当时霍去病碍於李广刚死没有惩处。当七天前,李敢在甘泉宫陪汉武帝狩猎,皇帝突然发诏,说李敢被鹿角撞死,既然皇帝发下诏书,谁敢不信?只可惜天网恢恢,有李敢部下亲眼看见是霍去病亲手用箭将李敢射死。皇帝只是为他隐瞒事实。 

司马迁听完,久不做声。他不明白为什麽越是信守道义的人物,倒往往遭遇不幸和失败?就像与刘邦相比远为坦率和自尊的项羽,与皇帝的宠臣相比远为正直和勇敢的李广,为什麽都难免以自杀结局?而一个身为皇帝的人,不仅不能关爱臣民,反而助长残暴,狂妄自恃,这样的帝王又算是什麽帝王? 







14 



次日上朝,照本宣来,凡事依旧。 

下朝,著书立传,安分守己。一切已回到正常模样。 

两个月後,就是飞将军李广的忌日,还记得一年前他的死讯传到长安,满朝乃至全国无不震惊哀痛,这位老将军实在不该如此结局。他的陵墓修在南郊,一如他本色,庄重简朴,花岗岩碑座上刻著他将为千古传诵的名句——「匈奴未灭,何以家为?」 

豪迈壮语犹在耳边,人却已不在。 

这天,在下雨,瓢泼大雨,天上都是阴沉黑云,闪电不止。司马迁撑著伞,却无法给老将军点上纸钱,雨这麽大,火星瞬间就给刮熄。 

南郊,天色将晚,四周墓群静寂而沉默,空气湿冷,老将军的墓在山顶上,一眼向下望去,除了白皑皑的冷清萧瑟,除了迎风剧烈摇摆的松柏,再没有其他。还记得去年今日,此地多少官宦英雄名流墨客感慨万千,沧然泪流。在这世上,究竟有什麽敌得过时间? 

「李将军,子长与你在朝堂上虽无交好,但在小时候,家父就常跟我讲起您骁勇忠义大战匈奴的事迹,我一直景仰您为人,虽然我只是个连战场也没去过的文官,但倘若国家需要,我也愿学您投笔从戎,马革裹尸还。」 

司马迁从竹篓里提起一壶酒,慢慢浇灌在墓座之上,郑重言道:「这壶用淮河水酿造的好酒,是我从南方一路带来,还请大将军先饮。」当水和酒混凝一起,酒香四溢,好酒原就该和知音一起喝才豪爽痛快,司马迁仰起脖子将壶中余酒灌入口,辛辣甘美同时逼上心头,不由痛快而笑,扬手抛开空壶。「江山如此壮丽多娇,无数英雄竞折腰。」 

——「好个英雄竞折腰。」 

带著微醺酒意,与苍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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