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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合集 by:水飒飒-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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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王仁嘉当时只是打了一句话,简单至极,还不及这篇文章的废话多。 







他说—— 







喂,兄弟,我喜欢你了,你说怎么招吧! 























网恋就是这么简单,不是么! 







#################################### 







网恋 完 











《兄弟》 BT文……慎入…… 



长禄是我兄弟。不是亲的。 







我认识他那年还是穿开裆裤的年纪。他也不比我好多少,一口细密的小白牙没剩下几颗,全随着金牙银牙不如我的老鼠牙这咒语般的老儿歌上了房下了地。 







那时的兄弟俩喜欢掐架,没事就你抓我咬滚做一团。两家的大人一见我们装模做样地摆开阵势就大笑,说这兄弟两好着呢,都是做武状元的料。每到这时,我那大我四岁的哥哥福安便会拖着鼻涕,手中拿着五分一根的棒棒糖,对着我们文静地笑。 







这一笑便笑了二十年,坐在婚宴酒席上,看着起身给岳父岳母敬酒的福安,他还是一笑便露两颗虎牙。 







那一天,喝酒向来如牛饮的长禄喝醉了。红着一双眼圈准备洗劫洞房。我眼瞅不对立马将他拉回早就订好的酒店,胡乱替他换了身衣服扔到床上,才准备走人,却被醉迷迷翻身的长禄压到了身下。 







酒醉的人力气大,也出奇的固执,连煽他十个巴掌无济于事,还被剥光了从头到脚的衣服硬生生地上了。一恼之下,我索性大声恩恩啊啊叫床,震得长禄耳朵不行,半醉半醒间骂了一句:妈的,没见过被鸡奸还这么爽的! 







完事后的长禄基本上也就醒了,搭着半条裤子坐在床上,牵着我的手可怜巴巴地说要负责。 







我说你要对得起我就把你惹祸的东西割了。他吓得往后一蹲,瞪了我两眼:那哪成! 







那之后的事情就庸俗了。做了这么多年兄弟的两人因为这一次失足便不得不谈起情说起爱,其实也不光是因为已经有了那啥啥的肉体关系,只是之后再见面,看到的想到的,都不是兄弟间该有的事。 







反正就这样了,我活了近三十年,最后还是跟我兄弟走到了一块。长禄那混球不知何事也学会对我用起甜言蜜语,他总涎了个脸拖着我的手说:老婆你就从了我吧。 







谁他妈的是你老婆!我狠狠地骂他,俯下身去用力地咬。 







这一咬就又滚到一块,这么多年了,还只是两块做武状元的料。 











****************** 







完 







同学 















我和黎达是同学,大学同学。 







大学四年,我混得浑浑噩噩,黎达却是奖学金、学生会,向来风光无限。 







转眼告别校园进入社会。毕业前个月,黎达便已内定成了百大营业部经理,西装革履上班两月不到,我嫌分开时间太长,不满哼了一声,便让他自动辞职乖乖回家做家务。可惜柴米油盐都需钱,没过两日,我便因为囊中羞涩,不得不买回报纸整日翻看招聘专栏。 







天不绝我,百大这几日正有一份酬金丰厚的外销工作,需要青年美男子们自动献身,站在门口——发传单。不用四处乱跑,十天便有一千,我得意拉了黎达双双前去面试,将一干考官迷得晕晕忽忽后竞争上岗。 







在百大门口一左一右站了两日,一壮年男子看着休闲装的黎达愣在原地。他说你经理不做却来发传单,个人喜好真是怪异。我站在一边等着看热闹,结果黎达只是嘿嘿一笑,便让万事随风。 







做完十日终有小成,黎达怀裹两千如数上交。我拿着居家度日的本钱在超市外转了两圈,最后还是狠下心买了一直很哈的任天堂 
      Nintendo…Game…Cube。 







看着我笑嘻嘻地抱着一千六的游戏回家,正在客厅看书的黎达愣了三分钟,清醒后头也不回走回房间,将门带上自个闭门思过去了。我又哼了一声以表不满,好歹我是为家里增添娱乐项目,这家伙真是小心眼儿。 







游戏时间过得飞快,直到肚子发出震天雷响我才记得大叫一声:黎达你去做晚饭。 







黎达终于慢吞吞地走出来,一声不吭挪进厨房准备好一桌饭菜,然后站在一旁看我吃得狼吞虎咽,突然冒出一句:我们分手吧。 







我说好啊,头也不抬。黎达身形晃了一晃,转身回到房间收拾东西。 







吃完饭后继续游戏之旅,终于打到BOSS一关,却听身后重重一声关门声。黎达走得干脆毫不留恋,可恶那一声门响,害我手心一抖枉送命一条。 







搞什么?!避瘟神?!我心里不爽甩掉手柄,冷手冷脚坐在地上,想起我和黎达第一次见面。 







当时那家伙穿着中山装站在主席台上,一脸严肃地对着操场上五千多名新生做新生代表发言,我抱着GameBoy藏在人群里,专心致志打着游戏。后来是身边女生说话才引起我的注意,她们说:这人真帅啊,听说是我们班的。 







于是我抬起头来,看到匆忙下台的一个背影。背挺得很直,真的很帅。 















还在追忆我不算美好的似水年华,身后的门咯啦一声突然打开。 







有人闯空门!我想也不想起身就要大喊救命,却被人从后扑上抱个满怀。熟悉的气息包裹我一声,不用回头也知道回来的是谁。 







被搂得没气我撇了撇嘴,恨恨骂了黎达一句你神经病!黎达不出声,僵持了半天才问了一句:你真想跟我分手? 







我说真的真的我骗你干什么? 







他手一紧沉下声来训了一句:别侮辱我145的智商! 







我再次强调:保证是真的我向来诚实可信童叟无欺…… 







是真的你哭什么?他袖子往我脸上一抹,送到我面前,这是什么?! 







鼻涕。我翻白眼。是鼻涕是鼻涕是鼻涕! 







真不老实。黎达叹出一口气,将我掰过来看着他。你是笨蛋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想什么?孙教授毕业前找你谈话叫你别耽误我前程你以为我不知道?考不考研是我自己的事何需你来担心。 







才是不…… 







我要插嘴却被黎达堵回去:你要赶我走也别用这种方法—— 







别看轻我的誓言,当初既然决定爱你一辈子我就没想过离开你。 







我听着听着心里感动,哇的就哭出了声。抱住他的腰就说黎达黎达我喜欢你,我不要跟你分手。 







结果那天晚上黎达跟我说了一夜话,害得我第二天眼睛肿得跟馒头似的,连站班也不能上。 















俩月以后,黎达在家房地产公司销售部又做了个经理,不过这回只要闲着他就回家陪我打游戏。 







绝不给你理由赶我走。他含情脉脉看着我,总惹得我鸡皮疙瘩起得一层一层的—— 







可还是喜欢得要死。 























####################################### 







完 











《圣地》 



我的手烂进石头里,绿色的霉长满全身。骨头断成一节一节,记得最开始的断裂是在四天前。左半边的脸应该已经腐化得差不多了,所以左眼的视力现在接近于零。牙床的感觉很怪异,下巴底下往里漏着风,肚子里整日都被空气灌得满满的。 







空气有些潮湿,而且白天的时候温度很高。这种环境下,肉体腐烂的速度超乎想象。我平静地想—— 







就算眼前这个人不出现,三天以后我也必定是要离开这个世界的。 







面前站着的是那个银白色的人。从头到脚都是。曾经听人提起过,越是纯粹的东西越高等,那么全身都是银白的魔物,应该是上了天界黑名单的大人物了。 







是个大人物呢。这么说来,我是何其幸运。这样的一个人物,现在站在我的身前。 







瑟尔法。 







瑟尔法是银白色魔物的名字。我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是在一百年前。当时的他,杀了天界那头长了九个脑袋却依然愚蠢得要死的三圣光兽,于是天神怪罪,将他封印在了圣地哥本。被封印在圣地的魔物在魔族中是英雄般的存在,而我听到这个传说时,还只是一团黑漆漆的影子。 







一百年后的现在,银白色的瑟尔法站在我前方一米处,用一把银色的剑,指着我已经残破不堪的喉咙。 







剑是银色的,漂亮得不该沾染我身上的任何一块腐肉。剑把上镶着暗红的宝石,但红色太弱,眼睛里剩下的还是只有银白。全身都是银白的剑,我最开始见到它,是在五十年前。 







五十年前的剑尖指着别人的喉咙,跟我不一样,那是白皙高贵的公主的脖子。五十年前有个国家遭受魔物的侵害,作为守卫国家的代价,人类国王献出了自己的女儿——一个和恶魔的交易。 







人类与恶魔的交易,恶魔似乎从来没赢过。那是因为没赢过人类的恶魔都不够聪明。但银白色的魔物不一样。银白色的瑟尔法在公主爱上他的那刻吃掉了公主的心,然后利用异端教徒的力量,将人类王国变成了沙漠。黄色浩瀚无尽的沙漠和现在一样,从被征服开始,那里就只剩下永恒。 







剑尖因为主人的手而偏离方向。上身最后一件遮掩被轻松挑开。我不想往下看,因为胸腔中早已爬满了魔虫,我的心脏在里面缓慢地跳动,那接近枯萎的形状并不让人期待。 







刺进来还是解救我? 







肉体块烂完了,我需要一个新的躯壳,只是圣水在我身上还没有干去的迹象,我却已经连使用黑暗魔法的力气也没有了。一剑刺进我的心脏,正好可以了结一点一点消亡的痛苦。 







银白色的魔物有理由这么做。十年前我自不量力地抢了他的猎物,又先他一步爱上了天使拉斐尔。爱上拉斐尔是美好的事情,天空里只有轻软的白色羽毛在飘,我有的时候抬起头,可以看到银灰的瞳,在远处高空看着白色天使所在的方向。银灰的瞳很隐晦,那是我唯一知道银白色魔物爱情的方式。银灰色,是炽热的。 







瑟尔法有最高级的魔力。如果银白色的魔物愿意救我,我的身体也许可以在一天内全部复原。但是有条件——他不想说但我知道——银白色的魔物要的东西,他用银色的剑指着我溃烂的身体所想得到的东西,那样东西。可惜瑟尔法要的东西我不会给。自从三年前他将我丢进圣地哥本后,我就发誓永远不会将银白色魔物想要的任何东西给他。 







三年前圣地哥本困住了我,也再次困住了瑟尔法。 







圣地里无法使用魔力。要解开封印只能靠寻找。圣地没有入口但是有出口,出口每年变更一次,所以就算曾经走出圣地的银白色魔物也被再次困住了。 







哥本有森林有山穴。山穴很多但不是很大,所以被妖精族驱赶躲进洞里的时候我和瑟尔法只能靠得很近。距离很近,近得就像现在银白的剑尖到我心脏的距离。 







我吻了瑟尔法。作为礼节性的往来,他在那之后将我吃得一干二净。我们在圣地哥本的山穴中互相撕咬作一团。随后一个月,两只魔物在圣地哥本的任何地方毫无节制地做爱。 







银白色的魔物将自己深深埋入另一只魔物身体中的时候,叫的都是天使拉斐尔的名字。 







于是我从那个时候发誓,永远不会将瑟尔法想要的任何东西给他。 







银灰色的瞳子是冰冷的。冰冷的瞳子现在看着我。我的喉咙已经残破了,风灌进肚子里发出呜呜的声音。我的左眼快随着瘫烂的左脸落下来,我已经什么话也说不出了。 







一个星期前我遇见了天使拉斐尔,他爱上了一只金色的魔物被天界的圣庭判决了死刑。我救下他用身体挡住了泼向金色魔物的圣水。我告诉他们圣地哥本其实自由得就像魔物的天堂,然后独自一个人坐在通往圣地的路旁等死。我只是没想到会遇见一只银白色的魔物—— 







那个大人物,瑟尔法。 







刺进来还是解救我? 







我看着银色的剑尖在我身上游走,一遍一遍持续着猜想。银灰色的瞳子眯起来看着我,我在最后一刻从中看到了不屑。 







银白色的魔物带着不屑一顾收起银白的剑走了。剑尖并未刺进我的身体他只是让我独自一人坐在路边自生自灭。 







我看着那渐渐远去的银色的影子慢慢合上了右眼。左边的眼球已经向下倒挂在脸上——虽然不想看可还是看到了萎缩成了核干的心脏。魔虫们从裂开的心房缓慢自在地进出,仿佛那里就是他们的圣地…… 























多年以后我还记得这个景象。我的身体空着,空气中只剩下腐烂的味道。我试着倒数最后的时间,数到零的时候一只银白色的魔物却出现在我面前。他带我去了圣地哥本。 







从那以后,我们再也没有离开。 







《爱上他的两个瞬间》 



老公和我是大学校友,也是同乡,不过在大一最开始的时候,只能算是点头之交。 







真正和老公熟悉起来,是在大一第二个学期: 







大学都要上公共课,基本上每个学期一门。公共课都是其他学院开的大课,所以有的时候,不同专业的两人便有机会坐在同一个教室里。 







在同一间教室上的次数多了,坐到前后桌的几率也越来越高。老公健忘,上课总要向身边的人借个橡皮或圆珠笔之类的,其中尤以向我借的最多——结果一来二去,两人就开始无话不说。 







大二的12月,差不多要考四级的样子,我因为经常起早摸黑背单词,所以上环工这类课时都在睡觉。有次睡得迷迷糊糊,半途却让人唤醒,睁开眼睛才发觉原来是坐在边上的老公在叫我。原来他和我同学聊天,知道过几天是我生日,看在同校一场的份上,决定征求我的意见送我一份礼物。 







知道老公家境充裕,所以我也没跟他客气,开玩笑想叫他送我个文曲星学英语,他却一拍大腿说:不如我送你本笔记本电脑吧! 







我家三代贫农,打小就没收到过超过一百RMB的生日礼物,加上老公说这话时一脸的真诚阔绰春风洋溢,让我立刻就拜倒在他的运动裤下—— 







别怪我财迷,这真是我爱上他的第一个瞬间。 







接下来的几天其实过得有些忐忑不安,因为想起老公当时的认真,我还真担心他会在我生日当天捧着笔记本电脑走进教室。礼物太重,我消受不起也还不起这个人情——当年就算把我自个儿卖了,估计我还得倒贴收破烂的一顿饭钱。 







结果三天以后,老公还真带了本笔记本来上课——黑面超薄,流水线造型——只是此笔记本非彼笔记本,让做足了四天心理准备的我很是哭笑不得了一阵: 







老公送的是本货真价实的笔记本。原因是经常上课看我睡觉,下课后便因桌面太硬抱怨颧骨酸痛,所以老公特此为我选了本皮面柔软又不占用书包空间的笔记本——“垫”脑。 







这件事情成了笑话,流传甚广。知道被耍,我自然也是闹足了一个星期的脾气,但是老公人老皮厚,从那之后反而牟足了十二分的劲对我展开死缠滥打的攻势,一直到我不胜其烦地点头答应从此与他相依相守永不分离为止。 







工作一年后我生日那天,老公在我们同住的屋子里又放了一本笔记本。仍是黑面超薄,流水线造型——却是本IBM。老公说当年身为米虫用得还是父母的钱,虽然是自己喜欢的人,却送不起什么贵重的礼物,现在赚钱了,当然要好好补偿,这本笔记本和那本笔记本,都算是我们的订情信物…… 







我静静听着,任他抱着,没有说话,一只手抚在笔记本上,一直没舍得放开。这才发现,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却仍是个财迷—— 







好吧,我承认,这就是我爱上他的第二个瞬间。 























##################################### 







完 



迟钝 























小二很迟钝,高中的时候就有人发现了。小二做事情总是比别人慢半拍,但是因为步调大多很悠闲,所以看起来只是有点漫不经心。 







芒其实很喜欢小二的这种样子。小二长得不出众,但很有味道,因为太散漫了散漫得有些可爱,结果就算天生神经比别人少了一根,还是很受班里其他人的欢迎。 







高二的时候小二曾有一段时间和芒走得很近,因为两个人的成绩都是班里垫底的。所以在别人眼中,两个人就有点惺惺相惜的味道——不过事实应该不是这样。芒家里很有钱,芒的父母在他上高中之前就已经决定让他出国。芒的聪明是不需怀疑的,因为他的英语和德语都讲得很好。芒在学校里其实只是挂个名。挂到高中毕业拿到证书,芒就要到国外读大学。 







但在高二的那段时间里,两个人确实走得很近。他们经常会在放学后不约而同地聚到教学楼后的小空地,然后一个人静静看书,一个人呆呆地看着一楼教室窗户底下那面正要粉刷的白墙。这样心照不宣的聚会久了,小二发现芒有的时候会莫名其妙地放下书抬起头,对他说一句他听不懂的话。小二这个时候都会愣一愣,然后不知所措的傻笑。看到小二傻笑的时候,芒会有点生气。因为他对小二重复了这么多遍,小二却从来不问问这句话的意思。 















Ich liebe 
      dich。 















后来是小二先有了女朋友。小夏第一次向小二告白的傍晚小二就告诉了芒。芒没有给小二提任何意见,只是冰冷冷地说这种事情你问我干什么?芒觉得自己已经受不了小二了,受不了他的迟钝也受不了自己一直很喜欢的小二那种什么都不在意的态度。那个时候高三的暑假刚刚过去,芒的签证已经办好了。芒在那一天离开的时候已经决定再也不会回来了。 







芒拎起书包走的时候小二站在原地愣了很久。一下子他还想不通芒为什么走了。他站了很久脚就有些累,这时太阳下山了只剩下一点点的余辉照着一楼教室窗户底下那面已经刷好的白墙。天虽然渐渐黑了小二看着看着还是感觉有些刺眼。 















之后的两个人除了教室再也没有在其他地方见过面。小二有了女朋友后芒也在高三的最后一个学期追上了学校的校花。那种时候大家的生活除了学习都很糜烂所以八卦也都传得特别快。 







再后来芒毕业了出国了,原本的同学各奔东西,再再之后大家也没有多联系。 























许多年后宋芒作为校友代表回了一趟学校。学校的教学楼又破又烂很快就要拆掉重建。宋芒站在一楼空荡的教室看着窗外景色想了一想,最后还是绕到后面的空地看着这么多年都没有发生改变的地方。 







教室窗户底下的白墙已经变成灰色,宋芒想起多年前有人一直喜欢盯着这里看就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他在阳光之下走到墙边想仔细看看上面有些什么。结果找了半天只在墙根的地方找到一行小字。 







小字是外文字符组成写得歪歪扭扭。只从写的句法来看可以看出当时写字的人的笨拙。 







宋芒看着这句不应该存在的句子在最开始笑了一下,可是又看了一眼句子结尾那个奇怪的累赘之后,他就哭了。 















Ich liebe 
      dich,too 















他从没想过真正迟钝的人是谁。 





************************* 







完 













不曾美丽 





因为只是一刹那,所以他不想写下自己的名字。我只知道他出现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留下一个不曾美丽的故事。 



我和平时一样,在约定的时间来到河边。雪这个学期的课程安排,每个星期要有三天上一整个下午,等她和她的老师一起疲惫不堪地熬完所有实验,已经是傍晚六点了。我的任务只是拿著一只蛋饼站在河边的柳树下,静静等待她的出现。 



六点十三分,雪还没有出现。天色在这样的秋天是没有耐心等待的。我的四周已经开始有一对对的情侣走过。为了不使从我面前穿过的人感到尴尬,我很小心地向树下的阴影里躲去。在我已经确定如果我不跳出来是没有人会发现我的时候,我听到身後传来奇怪的声音。 



是很贪婪的咀嚼的声音。我缓缓转过头,吃惊的看到一个人坐在树下的石凳上,大口大口地吃著盒饭。 



拜、拜托~这可是神圣的约会之地。我的心在呐喊。我走过去,拍拍他的肩,“诶,你!怎麽在这里吃饭?” 

他抬头──当然,我只能看到一个轮廓──带著笑意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有些事情如果发生了,就势必有原因。你可以有你自己的解释,而我可以选择不回答。” 



靠,竟然和我玩深沈。我一时之间对他充满好奇。 



冷风拂过正在探究的我的脸,我回过头瞟了一眼已是墨黑的世界。河水震荡的涟漪,齐齐地向著下游扩展,我知道那是一些媚惑的图案,小的时候爸爸在带我钓鱼时曾说过,“不要看著湖面太久,否则你会忘了受网。”那样闪动的金色波纹,只会让人忘记自己。於是我算是找到了自己的答案。 

“看著美景吃饭味道好吗?” 



他摇头,我看不清,但可以感觉到空气的晃动。一种温热的感觉攀附上我的脖子,我发觉眼前的人突然站起来并搂住了我。 



“你以前并不是这样回答的呀。” 



潮湿的气息在我的颈项间回环。我莫名其妙的感到心颤,“喂。”我没有底气的叹息。 



“你的回答总是‘你有选择不回答的权利吗?’你忘了?还是你终於还是要放开我了?” 



依附的手环的更紧,我想推开却没有力气。 

“你认错人了吧。” 



但声音依然是淡然而温暖的。“很早以前就想带你看了。但你总是在上课。就要到时间了。再给我一分锺好吗?” 



我的手轻轻按住那双有点冰凉的手,不知是无奈还是敷衍的语气,“好,你先放开。有人走过来了。” 



他依言放手,而後与我对立於树下。恍惚中我看到他手指著行人桥的方向,颔首。“十,九,八……”他像经历过千百遍一般熟谙地计数,自信的让我总有当他数到零时就会有奇迹发生的感觉。 



“零。”他说。 



而我看到桥上一盏一盏的灯顺次亮起。连带起校园的小小惊动。橙黄的光在一瞬间营造耀眼的空间,空间一个接一个,占领了黑暗的土地。每个在桥上路过的人突然笼上一圈谧臆的淡黄,不伤人,但灼热。空气里光子的碰撞,到我眼中却是放射的四角的光芒。河水依旧粼粼,不同的只是与之相映的天空。让星辰也为之黯淡一瞬。我呼地转过头,看到绝色的容颜清晰的浮於我的面前。 



他只是淡淡地一笑。 









雪来到时,我袋中的蛋饼已经凉去多时。我们顺著河走向寝室,她皱著眉啃完她的晚饭,告诉我要改变约会的地点。 



“为什麽?”我问,想到的是一双陌生的反映橙色的眼。 



“最近总有一个疯子在那里。”雪像在抱怨,“据说他的恋人是个同性,就是前次在校外被撞死的那个。其实他也蛮可怜的,每天晚上固定时间都要去河边,也许那是他们以前约会的地方。” 



我摇摇头,又点点头。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解释,而他可以选择不回答。 

毕竟这只是一个不曾美丽的故事。 













计 



开头和结尾因为中间隔了三天,风格已经完全变调~~~最近正是青春期~~~每次看完文后写的东西就和刚看完的文风很像~我默~~ 

结果自己都有些不明白了~~~~clamp和雷颖能看懂么?~@ @~狂汗 

飘飘~~~~~~写得这么烂~~~真是不好意思拿出来呀~~~TT~~~~ 





再说一句,祝两位新婚愉快撒~~~ 



by the way~ 

婚礼啥时开始呀?~ 







计 



月是白茫茫的月,夜是黑漆漆的夜。 

在这孤魂野鬼亦不敢造次的极阳之日——的午夜,京城闻名的莺歌燕舞之地,刘儿塔的后堂巷口,却传来让人心惊肉跳的叩门声。 

极缓极慢的节奏,让前来开门的门倌儿愣了愣神。这么多年来,能将这扇死神之门敲得如此安然沉稳,却又透着说不出的清爽利落来的人,恐怕也只有天下第一杀手组织“墨音阁”中名列“三杀”之一的“十步一杀”毛茂(llling饰)大公子——身边的侍童郭八(锅巴饰)——的二表叔、素有“破烂杀手&;流浪歌手”之称的水栎枫(某只饰)那臭小子了。 

今次怕又免不了一场灾祸了。门倌儿摇摇头,拉开了门闩。 



“有事吗?” 

柔柔的声音传来,让刚被带入正屋,还未适应光亮的水栎枫若有所思的眯长了眼睛。传说中“三杀”之一的“我不杀人人自杀”——雷颖,现在正斜斜地倚靠在堂中的虎皮椅上,心情大好地看着奉主之命匆匆前来送信的某人,然后露齿一笑—— 

真真是唇红齿白,面若桃花。虽已看过千遍万遍,但此时的水栎枫依然无法用完尽的话语来概括此间的震撼——美到不可方物——见过之人,若因此产生淫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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