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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合集 byksen-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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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合集》by:ksen
作者: 荷泽有鱼 发表时间: 2005/09/05 16:47 点击:33次 修改 精华 删除 置顶 来源 转移
美食记——珍珠丸子~祝风色生日快乐,你喜欢吃的哦,
珍珠丸子
“小方…………”
“嗯嗯。”迷迷糊糊答应一声,头反而往被子里钻了钻。
“小方,起床了!”
连答应都懒得答应了,只是在被子里蠕动一下。
傅越真是觉得好笑,这家伙,赖床的毛病几时能改呢?
坐到床边,把他连同被子整个抱起来,摇摇:“乖,起床了,都11点了。”
胸前那一块蠕动了一下,唐方睡得乱糟糟的头发露了出来,然后是睡眼惺忪的脸,眼睛不大睁得开,面孔在傅越胸前蹭蹭,睡意还很浓呢。
轻轻拨开他额上的乱发,露出光洁的额头,便忍不住印下一个吻。
唐方咕咕两声,不知道在说什么。
傅越张开手掌揉揉他的面孔:“小方,别睡了,起床吃午饭。”
好容易睁开眼睛,一下子又闭上,懒懒的笑了笑:“越哥哥,好累哦,不要起来。”
一边就在他的手上磨蹭着。
“吃了饭再睡吧,不饿么?”
哄了好半天,让他撒足了娇,总算才肯懒洋洋爬起来,去浴室梳洗。
傅越自己去厨房继续忙。
正在做汤,身后传来轻轻脚步声,唐方走过来,伸手圈着他的腰伏在他背上,唐方只比傅越矮两厘米,并没有什么差距,便伸头过来看:“吃什么呢?”
傅越转头用脸碰碰他面颊,笑道:“猜猜看?”
一个火上蒸着一个大的竹蒸笼,热腾腾的冒着蒸汽。
唐方伸鼻子闻了闻,然后皱皱眉:“咦,闻不出味道来啊,是什么?”
傅越继续忙着手上的东西,带着背上的人在料理台前走来走去:“不告诉你,去把桌子收拾一下就快吃饭了。”
唐方皱皱鼻子:“不告诉我好稀罕么?不信你不端上来吃。”
一边又笑,在傅越脸上大大的亲了一口,跑到饭厅去了。
傅越笑起来,看看时间,便关掉火,揭开盖子。
等蒸汽略散了一点,便能看到蒸笼里蒸的东西——珍珠丸子。
一个个白白的丸子,浓浓的肉香扑鼻,裹在肉丸子外面的糯米蒸透了,半透明的,晶莹剔透,一颗颗圆滚滚的仿佛珍珠一般,十分诱人。
“咦?珍珠丸子!”
唐方不知道什么时候走进来的,一眼便看到蒸笼里的东西,笑道:“哈哈,我还是看到了。”
一边就戴上手套端出来:“越哥哥,怎么想起做这个?这么麻烦。”
傅越笑道:“不算麻烦,你喜欢吃嘛,就算麻烦又有什么关系。”
其实说起来也真的不是太麻烦,不过要做的好吃倒是很花时间。
要把肉细细的剁成馅,为了肉丸子软糯好吃还得在剁好之后用刀背再剁十分钟,然后加上盐、胡椒粉、葱花、姜末、绍酒拌匀,再挤成小丸子,滚上特制的肉酱,再把头一天晚上就泡好的精选糯米滚在外面,上蒸笼蒸起来。
尤其是那肉酱,是秘制的呢,傅越费了好大功夫才掌握要领,做出来唐方才喜欢。
这挑嘴的家伙。
“越哥哥,还在做什么呢?快来吃饭了。”
先前懒成那样,这会子听他那声音倒真是精神起来了。
傅越笑笑,走出去,一见唐方就不由失笑。
他嘴里塞满珍珠丸子,眉开眼笑,吃的十分开心。
他过去坐在他身边,笑道:“慢慢吃,我又不和你抢。”
唐方说:“今天怎么这么有精神做这个,你不是老觉得麻烦吗?”
傅越笑道:“最近天热,我看你没什么胃口,难得今天凉快,又是周末,就做给点你吃,免得你老抱怨我。”
说着捏捏他的脸颊。
真的瘦了呢。
这家伙,真不知要怎么宠他才好了。
唐方一边笑眯眯的歪着头看他,嘴里还在嚼着,一边夹起来一个珍珠丸子,傅越正想叫他吃完一个再吃第二个,刚刚张开口,唐方筷子上的珍珠丸子已经转了方向,一下子塞进他的嘴里。
那个人笑嘻嘻的含糊不清的问:“好吃吧?”
软糯鲜香,当然好吃。
END
结婚自贺文《情未央》番外之《暖春》,送老婆的
暖春
正是三月初春天气,屋外是料峭的春寒,屋内却是十分温暖,从窗子望出去,外面点点新绿中几株白玉兰正开的灿烂,一片柔嫩的雪白,实在是动人。
沈未央仍旧住在听阈楼的暖阁里,仍是在火墙里才能生火,小昭本想要几个火盆,却有人说烧明火有炭气,怕未央公子身子受不住,只得作罢。
早上天亮了好一会了,沈未央方才十分香甜的醒过来。
小昭听他醒了忙进来伺候,沈未央懒懒的问:“飞扬呢?”
小昭小声笑道:“主子在外头坐着呢,早吃了早饭了,也有两拨人过来回了事情,却只是坐着不动。”
沈未央笑起来,便拉长声音叫:“飞扬~~~~~”
却没听到他回答。
不由更觉得好笑起来,眼珠子一转:“哎哟,这坐起来怎么头昏呢?”
小昭忙道:“公子别起来猛了,歇一会再动。”
沈未央仍是叫:“好昏,还有点子痛…………”
话还没说完,凌飞扬已经掀了帘子大步走进来,却见沈未央好生生的在床上坐着,望着他笑,知道又被骗了,转身要走,沈未央忙叫:“飞扬,等等。”
停住了等他说话,沈未央笑道:“过来,过来。”
犹豫了一下,还是转身走到他床前。
沈未央笑得越发灿烂了,撑起身子挽住他的颈项,软软的唇便贴在了他脸上。
凌飞扬再也生不起气来,就着那个姿势低着头看看他。
见他一脸笑容,雪白肌肤上泛着淡淡粉红,气色极好的样子,不由也笑了。
沈未央笑道:“好了,总算是笑了,昨儿看你那么生气,害我担一夜的心,都睡不好。”
凌飞扬伸手拧他面孔:“少胡说,昨儿晚上我进来两趟,你都不知道,睡的那么熟。”
沈未央完全没有被揭穿的不好意思,皱皱鼻子笑道:“谁叫你那么小气,动不动就生气,那么点子事情你也发脾气,好难伺候哦。”
凌飞扬实在是拿他没法子,只好说:“若你今后不改,我还是会生气。”
说着拿过衣服来给他穿,一边说:“起来好好的吃点东西,别乱跑,我出去一会就回来。”
沈未央笑道:“今儿不用给我打通经脉了吧,咱们山上玩去。”
凌飞扬给他扣着扣子:“不行,每天都得做,再说这么冷,山上去吹了风怎么办?你还没大好呢。”
沈未央说:“这么麻烦,谁叫你以前下狠手的,这会子还是我受罪。”
凌飞扬叹口气:“以前的时候难道全是我的错?你动不动就拿出来说,存心呕我呢?”
沈未央一边笑一边说:“不是你是谁,哼,我记一辈子。”
说是这么说,一边却抱住他在他脸上大大的亲一口。
实在是让人哭不得又笑不出。
凌飞扬看他起来了,便与他出去,桌子上已经摆好了热腾腾碧莹莹的小梗米粥,一碟小巧金黄的桂花糕,一碟晶莹的水晶烧卖,隐隐能看到里面的馅子,一碟雪白的小馒头,还有几碟清淡小菜。
沈未央说:“你吃过了?怎么都是我吃的东西?”
凌飞扬说:“谁向你那么晚不起来?我早吃了,你快去吃,看凉了。”
一边就拉他坐下。
又说:“我先出去了,你吃过了歇歇看看书吧,等我回来。”
沈未央点头,看着他出去这才坐下来吃饭。
桂花糕细腻香甜,水晶烧卖十分鲜香,里面似乎加了点蟹肉,滋味极好,粥熬的火候正好,软腻清香。沈未央正吃的高兴,却见凌飞扬急匆匆走回来,不由有些奇怪。
凌飞扬进来看到他便说:“忘了嘱咐你,若要出去,记得把前儿做的那白狐狸皮的披肩披上,着了凉可不是小事。”
沈未央笑,站起来把他推出去:“我还以为你忘了什么要紧的东西呢,吩咐下人回来说一声就是了嘛,还自己走回来,你如今是越发罗嗦了,还不快去,那么多人等着你。”
凌飞扬十分无奈:“叫人回来说你会听才怪,我当面说了放心些。”
一边又拉他进屋去:“外头冷,别出来,我真的走了。”
这才转身出去。
沈未央站在门口看他背影,微笑。
哪里冷?觉得好暖呢,果然是暖春。
END
…《任性》
太阳很烈,晒得我有点眩晕,我站在这大厦前,抬起头看著顶楼,眩晕的更厉害了,那麽高,而他就在顶楼。
我闭了闭眼,还是走了进去,这里没有人认识我,但几乎每个人都知道我,我走进电梯,毫不迟疑,直接往顶楼而去,既然已经决定低头,我已不想再纵容自己了。
虽然他很忙,但秘书小姐一看到我就立刻让我进去,看来他对我的确是不一样的,我走进他的办公室,他似乎已经知道我来了,停下手边的工作等著我,几天不见,他仍然那麽漂亮,就算在世人的眼里我才是狐狸精,可我一直觉得他比我漂亮的多。
我轻声说:“对不起!”
他笑了,向我伸出手:“来!”
为什麽要我低了头,你才肯这般温柔?
我也笑,向他走过去,只要愿意,放弃一切坚持真的很容易。
他把我抱在怀里,轻轻的,安抚般的吻吻我的唇,在我耳边笑著低声说:“宝贝,今晚我们去吃法国菜,好不好?”
我说:“不好,我想去风致居,那里来了一批日本清酒,在瓶子里是液体,到进杯子里就像碎冰一样,好奇怪,我要去看看。”我并非一定要去那里,我不过想撒娇而已,因为我知道,这样的撒娇他会很愿意纵容我的。
他只管笑:“好,我们去看看。”
整个晚上,他一直那麽温柔,丝毫不提之前我们之间的僵持,也没有得意的神色,只是笑吟吟的看著我,附和著我的东拉西扯,而且仍是一贯的体贴,我看一眼还没来得及动手,他已经替我夹到碟子里,感觉口渴,便有杯子递到嘴边,我想我要不是要求太多,他真的是最好的情人,年轻貌美,有钱有势,又是这样温柔体贴,而且这麽多年了,真是难得。
不过,既然已经放弃坚持了,他仍然会把我宠在手心里,呵护备至的,这一点我很清楚,这麽几年了,他容忍了我许多的任性,为我也曾付出了许多的代价,记得有一个夜晚,他紧紧的抱著我,脸埋在我肩上,说:“为什麽我就是放不开你呢?”那一刻,他的声音非常脆弱。所以我一直知道,在他心中我是特别的一个,我也知道,只有对我他才会温柔呵护,在他的辉煌记录里,每一个情人都恍如流星般转瞬即逝,对他们,他永远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甚至不假辞色,不然,我怎麽会被那麽多人称为“狐狸精”。
缱绻缠绵後,他抱著我沈沈睡去,我却无法成眠,呆呆的看著他,一阵悲哀袭上来,强的让我无法忽略,一直记得一句歌词:“爱情不能容忍任性放肆。”所以我不任性了,我放弃了,我向他低了头,结果也如我所料,他仍然待我如珠如宝,我知道,只要我愿意,他也会一直如此爱我,用他的方式爱我,可是。。。。。。。。。。。。。。。我要他以我的方式爱我,我要的并不多,我要的不过是爱情里最基本的忠贞而已。
爱情里不能任性放肆,可是我承认,我是一个任性的人。
我太低估自己了,我无法改变自己,我仍然任性,我轻轻起身,走到窗边,他熟睡的脸在月光下尤其动人,那麽精致无暇的面孔,我爱了那麽多年了。
最後一次任性让我御风飞扬。
EDN
…《红酒》
一直喜欢红酒,从当年的干红喝到现在的柔红,味道越来越淡,颜色却越来越美,如红宝石般晶莹的液体,静静的放在面前,总让人心情愉快。
看到一个漂亮的男人坐在角落里,啊,他的面前也放著和我一样嫣红的酒,很少看到男人喝这样温和的酒,比金牌嘉士伯的酒精度数还低,和喝果汁差不多,他怎麽会喜欢这样的酒呢?不过再温和的酒也可以让我有眩晕的感觉,会让我变得放肆而冲动,可以做出很多平日绝对不会去做的事情。
我端著酒,走到他的对面坐下来,他抬头望了我一眼,没说话,只是挑了挑精致的眉,算是询问,我笑道:“我只是看到你的酒和我的颜色一样,所以就过来了!”
他很淡很淡的笑了笑:“也只不过颜色一样而已。”
我不是很明白,他端起自己面前的酒送到我面前,我接过来轻轻抿了一口,很烈,酒精的味道完全的压住了红酒所有的甜香,我觉得奇怪,红酒里掺伏特加,实在是一种很奇怪的喝法。
他又笑了笑,说:“我喜欢这个红色,所以在伏特加里加了红酒,很两全其美的做法对不对?”
我说:“温和的外表,暴烈的性子,是你吗?”
他这次没笑:“不,不是我,我怎麽可能有这样特立的个性呢,这不过是有人帮我养成的习惯而已。”
我心里一动,这独自在酒吧喝酒的漂亮男人会有怎麽样一个故事呢?
可惜我的酒喝得不够多,没问出来。
他喝下最後一口酒,温和的说:“我的酒喝完了,我该走了。”
看著他走出去,我收回心思,专注在自己面前的杯子上。
隔了几天,我又去了那个酒吧,这次我去的比较早,所以我看到了他从进门到出门的全过程,他只是要了那样子一杯酒,慢慢的喝著,安安静静的低著头,不过就算低著头他仍然是一个漂亮的男人。他用了大概一个小时左右喝完那杯酒,然後安安静静的离开。
或许他是每天都去吧,我每次去都看到他,从10点坐到11点,一直很安静,除了拿杯子,几乎没有任何动作,酒吧柔和的灯光打在他清丽的轮廓上,五官非常精致动人。我想,每个人的目光都会忍不住在他身上流连的。
我还是忍不住过去坐在他面前,他对著我笑了笑,算是招呼吧,我笑道:“为谁夜夜立中宵?”他愣了一下,我知道我猜对了,虽不是中宵,却真的是“夜夜”。只是这般执著那人知道吗?所有的牺牲最好的回报就是有人知道,而他却是如此沈默,每一个夜晚都淡如烟尘了。
他说:“除了等待,我已别无它法。”
他或许早已习惯,我却动容了,这样绝望,这样寂寞的等待。
怎麽挣扎,怎麽痛苦,我都可以猜想,可这样长久的等待,是最难消受的。
他淡淡一笑:“其实无论什麽都可以成为习惯的,而对我来说,等待也已成为习惯了。”
我以後再也没有打扰他的等待,只是养成了一个小小的习惯,每次我要去那个酒吧都会在10点以前去,一直会分心看他静静的喝那杯嫣红的酒。
直到有一天,我记得很清楚,那天下著大雨,我无处可去,只好去那里消磨一个晚上,他仍然在10点来了,和往常一样开始喝那杯酒,仍然没有什麽表情,喝到一半的时候,他端起酒杯,看著那美丽的颜色,突然叹了口气,没有继续喝,只是放下酒杯,往门口走去,留下桌上那半杯红宝石般美丽的液体。
我呆了一下,连忙跟著追出去,我看到一直停在门口的一辆阿尔法.罗密欧的後车门打开,走下来一个颀长的男子,打著伞将他接到车上,动作温柔,待他如珠如宝。
原来他在等待的时候,也有人在等著他。
我明白,今後只怕再也见不到他了。
END
『短篇』今日
今日,是麟儿第一天放暑假。
我承诺过带他去外公空置的海边别墅度假。
麟儿五岁了,他并不十分象我,我总是说:“象他的母亲比较有福气。”
这是真话,琪琪长的端庄,家境好,从小一帆风顺,几乎没有遗憾,哪里如我,早已满身伤口。
停了车,我皱皱眉头,今日这海边怎么这般热闹?
不是著名的幽静吗?
麟儿睁大眼睛,十分欢欣雀跃。
我忘了,孩子都是喜欢热闹的。
我拍拍他的头:“去玩吧,晚饭前记得回来。”
麟儿乖巧的答应,他真是最乖的孩子,一向听话,从不忤逆长辈,不不不,不是我带了有色眼镜夸自己的儿子,麟儿真正百中挑一,比他的父亲强许多。
我只会让父母气的头痛,一度断绝关系。
结婚的时候,母亲落下泪来,将琪琪视为大恩人,别人家婆媳关系最麻烦,我家永远不会。
我看着麟儿跑开,一个人开了门进去坐下来。
和琪琪恋爱,从来没有来这里看过海,所有浪漫温柔举动都早已做完,我只会隔一日打个电话给琪琪,和她吃晚饭而已,乏味至极。
但琪琪极包容,温柔微笑,至大忍耐力。
我拿烟出来抽,在烟雾中淡淡一笑,纵是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
只是我没有资格抱怨,也无必要抱怨,我此生已完结,并无什么难以放下的心事。
或许,如果能再见他一次。
淡淡的寂寥与轻轻的痛又一次迎面袭来,如微雨一般,甚至没有打伞的必要,但毕竟渐渐的浸湿了发丝,眉梢,眼角,唇间……直至心中。
大约再没有干燥的那一天。
已经习惯了这种湿润,整整十年,早已成了我最重要的一部分。
那一丝缠绵的痛楚也是。
可是,我为什么想要见他?
我实在没有见他的理由,我此生已经完结。
或许,我是想问他:“你后悔过吗?后悔曾经付出一切来爱我。”
我希望他说不,因为我会说不。
这是这一生我唯一学会的,也是这一生我唯一确定不后悔的事情。
那个时候,我的生命如花盛放到极致。
看看时间,差不多是晚饭时间了,麟儿怎么还不回来?
我不得不起身去找他。
把刚才放进心中一个角落里,那里存了许多,已经习惯了在平日漫不经心的想起,漫不经心的放进去。
在沙滩上找了一圈,终于听到一丛灌木后面麟儿清脆的童音。
听不清楚,我靠近些,听到了另一个人说话:“你爸爸还好吗?”
我生生的顿住,海浪的声音,沙滩的喧哗,落日的余晖,周围的整个世界悄悄退去。
我从灌木的空隙看到一张仍旧白皙俊秀的容颜。
温柔的微笑着,眼睛清亮。
十年的光阴缩成一束握在我手中,我看到一摸一样的淡淡温柔。
曾经在许多个星夜,清晨,午后,黄昏听到我的声音回过头来,便是这样的温柔微笑。
他伸手轻轻抚摸我的儿子唯一象我的眼睛,轻声问:“你爸爸还好吧?”
温暖 1end
我难得这么早起床。
今天有件大事不得不去做,所以我7点就起身沐浴,然后穿上黑色的礼服,带上领结,镜子里风度翩翩美男子。
人靠衣装,意大利订做的全手工礼服果然出色,我稍嫌没有血色的脸看起来倒成了贵族风味。
据说路易十四时代的贵族全要苍白脸色,最好是白到一丝血色也无,仿佛经年不见阳光的吸血鬼才算上等。蜜色皮肤?那是码头搬运工的颜色。
电话响了,还有人比我更急。
当然,我知道他多半昨晚激动的睡不着,自然一早就来催我。
我有什么不知道的?
我知道他想要我早些结婚,想要我就此被一个女人数个孩子拴住,永远也不要再去纠缠他。
我知道他早看我如烫手山芋,想丢却又不敢大方丢掉。
我知道他从小受正宗英式教育,教养极好,从不动怒,温文尔雅。
便是那日他给我安排女人结婚,说话也是带着微笑,一瞬间就变身为关心我的兄长。
不明白为什么他这么冷血无心的人竟然有那样温暖的微笑,甚至在那个时候我也觉得温暖。
或许是习惯。
这温暖微笑早贯穿我整个生命,无时无刻不感觉温暖。
我太了解他,除了那温暖微笑后偶尔闪过的酸楚。
不知是不是看错了,我总是不肯相信。
最高贵的教堂,由红衣主教亲自主持,这场豪华婚礼可以上纽约时报的头版头条。
可我身为男主角,只是静静站在一角,目光不可抑制的追随着那个长袖善舞,在人群中耀眼生光的人物。
便是这么恨他,我也控制不了我的目光。
这么八面玲珑,把全世界都哄了去了。
我是天下最傻的那个,自然更逃不开。
但是,我嘴角不受控制的勾一勾,随即尽力的压抑下来,这世上的事不会永远都是他赢。
我想知道他的微笑不再温暖会是什么样子。
婚礼盛大开幕。
真的,仿佛就是一个电影场景,或许可以和茜茜公主比美。
当然这电影的结果比茜茜公主更戏剧化。
我在应该说我愿意的时候毫不犹豫的说了不愿意,几千人同时安静下来,我从来没有笑的这么开心过。
不等有人说话,我说:“我只愿意和一个人结婚。”
我转过身来,把他手里给我准备的戒指抢过来带到他的手指上,紧紧拥抱他。
亲吻。
这是一个蓄谋已久的吻。
可是他仍是那么温柔,在众人的哗然声中的温柔。
我温情脉脉却语带讽刺:“这是你费心准备的婚礼,当然应该由你享受。”
他轻轻叹口气,仍是说那句说过无数次的话:“我该拿你怎么办呢。”
笑容仍是温暖。
——完——
《声音》完
还是猫最可爱,圆脸圆眼睛,可是大部分时候是眯着的,神情似嗲非嗲,凶起来也很凶,可是一到冬天冷了,便蜷成小小毛茸茸一团,懒的要死,可是仍是可爱,恨不得抓起来放在怀里死命揉揉它,听那懒洋洋一声叫。。。。。。。。。。
贺森想到这里就忍不住笑起来,猫科动物就是这个样子,文雨叫起他来也是这么懒懒的声音,略带点性感的尾音,让他听了就手痒,总忍不住真的把他抓进怀里搓揉。
真的,那并不是极品的声音,他贺森阅人无数,也不是没听过更动听的声音,有些的音质好的难以置信,华丽无比,可是听了再多,也只觉得那人的声音却偏偏就象长着倒刺一样,勾人的很。。。。。。。。。
正想的微微笑,前头一下子撞进一片灯火辉煌里去了,哗,真是大手笔,外头都挂满了水晶灯,一天一地的闪烁,仿佛是触手可碰的繁华,这么不切实际的繁荣真是铁石心肠也要忍不住温柔的。
立即有门口侍应生过来拉开车门服侍他下车,贺森微笑着递过去请柬,侍应生略一看名字便十分恭敬的为他领路:“申先生,请这边。”
自然的,以他申贺森今日的成就,便是这派对主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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