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末世危机之人类灭绝-第4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孟中秋也觉得孟凡下手重了,但事已至此,抱怨也没什么意义,再说反正是那家伙惹事在先,又是孟凡下的手,与他的责任不大,所以他赶紧从车座位清洁布上撕下些布条来给猥琐男缠上,孟中秋也不是想救他,只是希望他不要死太快,至少在公开审判前别死就行了。

按照现在的速度,到达北山县也就是几个小时的事情,到时候怎么处理,自然有人来交接,就用不着他们操心了。

孟凡回到了座位上,童梦谣柔声说:“孟凡,咱们下手是不是狠了点?”她没说孟凡下手狠,而是用了“咱”这个字,毕竟这事也有她的份。

“狠!狠个屁!没直接宰了他就不错了,眼睛长屁眼上了,什么人他都敢得罪,再说,就他们这样的人,死一百次也不亏,这些小警察也真是的,既然想带回去,就得先打断腿,要不然一路上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

“不过你也够绝的,废了他的腿加刺瞎他的眼睛恐怕比杀了他还难受呢?这下他想跑也跑不了了。”

“呵呵!谁叫他得罪你呢?被铐上了还不老实,找死吗不是?我就是要让他们知道,你是我的女人,谁敢碰你,老子就让他不得好死。”孟凡是这样想的,不管怎么说这事是因童梦谣而起,所以他得明确的告诉童梦谣,自己是为了她才这么做的,不能出了力还讨不得一句好呀!嘿嘿!孟凡可不是能吃一点亏的人。

童梦谣的眼睛里果然闪烁着点点感动的泪光,虽然一天之内孟凡救她数次,可她似乎第一次如此感动。

童梦谣扑在孟凡的怀中,在他耳边轻声说:“坏蛋,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做我真得会爱上你,而且是死心踏地的爱上你。我不管,你要对我负责到底。”

孟凡一怔,虽然隔着厚厚的光明铠甲,他无法感觉到童梦谣胸前的那一对柔软,但一种久违的温暖此时突然在孟凡的心中开始泛滥,这种感觉,只有和明珠在一起的时候才有过,和李秋韵在一起时,似乎也偶尔有过,但更像是把对方当成明珠才产生的错觉。

孟凡本以为,灾难已经让他的心冷硬如铁,这一辈子他对女人就只会有欲,不会再有爱,只是这一刻,他的心似乎有一些被触动。

但他立刻告诉自己这很危险,现在不是谈情说爱的时候,一旦自己对某个女人动情,在遇到危险逃走时就会有所顾忌,很有可能为了她放弃逃走,孟凡可不愿意为了一个女人送掉性命,何况这个女人他原本并不熟悉,最亲密的关系也不过是拥抱一下,隔着衣服摸摸她的R房。

如果真要为谁拼命,那也应该是李秋韵、优子那样的女人,毕竟她们一个多次与自己交好,还帮助过自己,另一个有自己的骨肉,为她们拼一拼才值得。

不过另一方面,孟凡也觉得除了明珠,自己还真就没对哪个女人像对童梦谣这么好,优子虽然也曾经爱到过孟凡的保护,可她也在孟凡危险的时候照顾过他,所以算是扯平了,李秋韵曾受虐于孟凡,所谓的保护不过是举手之劳,更何况她还在关键时候帮了孟凡,曹燕就更不用说了,人家不是一般二般的人,根本用不着孟凡保护,反倒是帮了孟凡不少的忙。

只有这个童梦谣,孟凡在一天之内帮了她三次,(这一次的还不算),而且都不是小事,这样一想,孟凡也觉得自己对她还真不是一般的好,她依赖自己也情有可原,毕竟末世中一个高手想要俘获一名女子的心还是比较容易的。

就像以前世界一样,有钱有权的人追女孩子很容易,因为有的是证明自己爱的方法,现在钱没用了,生存能力强的男人则很容易得到女人,因为他们有能力对女人提供保护,不过很多男人似乎都省略了其中繁琐的追求过程,更喜欢直接推倒,谁叫他们有这个能力呢?貌似孟凡前几次也是这么干的。

孟凡轻轻拍了拍童梦谣的后背笑着说:“你这个样子,让我想起了小时候见过的发情时的母猫。”

童梦谣立即狠捶了孟凡的肩膀两下:“坏蛋,说两句好听的哄哄我能死吗?”

孟凡急忙忿开话题,他用手作扇子状扇了两下道:“好热,天气真是越来越热了!”他说得倒是实话,如今的节气已经到了晚春,孟凡却还穿着厚重的光明铠甲,怎么能不热呢?不过他宁肯热,也不愿意脱下这重要的防护不明不白被人打死。

“呵呵!都什么节气了,你还穿得这么多,能不热吗?”童梦谣笑着说。

童梦谣所穿皮衣的链子已经拉开,里面一件薄薄的T恤将她饱满的胸衬托无遗,让孟凡有一种扒掉她衣服吮吸的冲动。

但孟凡最终还是老老实实坐好,和童梦谣规规矩矩的聊起了天,这种环境下,也的确不可能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

“前面就是平安镇了,过了平安镇平安河上的大桥,就到了北山县地界了,不过要过了临古镇以后,才能到达北山县县城。”孟中秋一路上当着免费的向导,不过孟凡明显觉得,他的那些话是对着前边的张冰冰说的。

孟凡不是追星族,童梦谣成年后先是当兵,后来又到地方成为特警,再后来受了一次伤后转到地方当武警指导员,所以对于明星,她也不太感兴趣,所以他们二人,并没有像某些人一样,见到明星就大呼“你是某某某吗?天哪!真没想到能见到你”之类的话,更不可能去索要签名,对他们来说,在末世里,一块发霉的面包都比明星的脸值钱。

平安镇真的很平安,两边虽然有不少建筑,却没有一只丧尸出现,也没有人或其他动物,这里出奇的安静,静得让人觉得有些发闷,有些心慌。

汽车没有停下来寻找补给,因为这里离北山县已经很近了,没有必要下车冒险。

汽车平安无事的驶出了平安镇,孟凡突然长长地松了一口气,童梦谣奇怪地问:“你怎么了,突然来个大喘气。”

“你不知道,我刚才不知怎么总有一些紧张,觉得外面有些太安静了,安静得诡异。”

“哟!原来我的大英雄也有紧张的时候,真奇怪呀!看到丧尸都没见你紧张,怎么什么危险都没有你反而紧张了呢?”

“在这样的环境下,看到丧尸是很正常的事情,我又不是第一次看到,不是跟你吹牛,死在老子手下的丧尸成千上万,所以没什么好紧张的,可你想过没有,平安镇镇驻地少说也有上万人口,怎么会连一个丧尸也没有,要是丧尸被人消灭了,那人呢?总该有人出现才对吧!可问题是,这里即没有人,也没有丧尸,这难道不是一件奇怪的事情吗?”

第七章 末世霸王帮

“本来不觉得奇怪的,可听你这么一说,还真是有些奇怪。”童梦谣觉得孟凡的话很有道理,于是赞成地说道。

车上其他人也将头转了过来,看来他们也开始觉得奇怪了。有这么多人成为自己的听众,孟凡呵呵笑着说:“不过也没什么,自从丧尸出现后什么奇怪的事情没发生过,老实说每天要不出点什么奇怪的事情,反倒让人觉得奇怪了,呵呵!反正都过了平安镇了,北山县近在咫尺,到了政府基地,虽然温饱未知,安全想必总有些保证了吧!”

孟凡这么一说,张冰冰和学生妹的脸上均露出一丝笑容,一路上估计她们也吃了不少苦头,此时听说快到安全地带了,心里肯定会轻松一些的。只有童梦谣凝视着窗外,因为对她来说,到了政府基地未必就是好事,毕竟她身上还背着通缉令呢?

孟凡没有像个八婆似的追问童梦谣为什么会被政府通缉的细节,车上只有孟中秋和他知道这件事情,而童梦谣也一定不想让其他人知道她曾是一个被通缉的罪犯。

汽车却在这时候突然停了下来,“大叔,车怎么停了,不会是没油了吧?”孟凡笑着问开车的中年人。

“不是的,小兄弟,是前面的平安桥塌了。”孟凡叫他大叔,他却称孟凡小兄弟,说实话这辈份还真有点乱。

“桥塌了?”孟凡和所有车上的人都吃了一惊,要是桥塌了就意味着得绕道,而现在已临近傍晚,绕道就意味着他们很有可能要在外面过夜,这又意味着什么?每个坐在车上的人心里都很清楚。

既使白天,通过人口稠密的乡镇都很危险,更何况在这里过夜。

“孟同志,你们在车上等着,我下去看看!”

“孟哥,我陪你一起去。”

“我也要去。”好像什么事情都落不下童梦谣似的,她一听孟凡要下车,就立刻表示要跟着去。

“我靠!你还真是夫唱妇随啊!你以为这是在游山玩水吗?同志,外面是很危险滴!”孟凡有些恼火地对童梦谣说。

“哼!我不管,反正你到哪我跟到哪,你别想扔下我。”童梦谣一副死缠烂打的模样。

要是天教的士兵敢这个样子,孟凡早一巴掌打得他找不着北了,可问题是现在不是在天教,面对的也不是他手下的士兵。

“好吧!可事先说好,有了危险别只望别人救你,要是跑得不够快,只能怨爹妈没多生两条腿?”

“切,以为我是泥捏的,放心吧!用不着你英雄救美,当然,前提是你是一个英雄的话。”童梦谣翻了翻白眼。

“呵呵!老子是不是英雄无所谓,关键是某些女同志脸黑得跟锅底似的,还自许美女,真是王婆卖瓜—自己不夸没人夸了。”

“你,王八蛋!”童梦谣握紧粉拳朝孟凡肩膀上打去,孟凡早哈哈一笑,下了汽车。

由于天气较热,光明铠甲上的头盔自从离开那个小村庄孟凡就一直放在口袋里,这时却取出来带上了。

当三个人来到断桥前的时候,时春秋已经站在了那里,谭雅和劳远征却坐在车上没有下来,也可能是时春秋没让他们下来。

桥垮得很彻底,凭他们完全没有修复的可能,所以去北山县只能绕路了。

孟凡总觉得这桥塌得有些蹊跷,就算曾经刮风下雨,可灾难后风雨也不比灾难前厉害多少,不至于将钢铁大桥刮断,而丧尸也不可能故意破坏桥梁,所以如果不是自然损害,那就只能是人为的了。

当时春秋与孟中秋叹着气,准备回车里的时候,枪声就响了起来。时春秋很机警,枪声一响他立刻躲到吉普车后面,孟中秋却慢了半拍,倒在了血泊里。

当然反应最快的还是孟凡,虽然他距离汽车最远,但他的速度却很快,他一把抱住童梦谣,飞奔到了吉普车后面。

不过在这个过程中,突袭而来的子弹还是击在了孟凡的后背上,当然,如果不救童梦谣,孟凡肯定是不会被子弹击中的。

虽然子弹击不穿光明铠甲的防护,但巨大的冲击力还是让孟凡感觉到后背火辣辣的痛。

“孟凡,孟凡,你没事吧!”孟凡是猛冲到吉普车后边的,所以冲到时他往前一扑,将童梦谣压在了身体下边,他用身体挡住了射向童梦谣的子弹,使童梦谣误以为他受了重伤。

“不用这么大声!老子活得好好地呢?”童梦谣的叫声震得孟凡耳朵疼,所以孟凡立刻出声回应,让她不要再叫唤了。

童梦谣的眼泪几乎都下来了,见孟凡没事,她激动得抱住了孟凡的脖子,她身上特有的女性气息刺激得孟凡色心大起,孟凡不禁心道:“听这枪声就知道偷袭的人不在少数,他妈的,今天还不知道能不能活着闯过这一关呢,这小娘们老子救了这么多次了,就算今天死了也得先占点便宜再说,要不就亏大发了。”

孟凡用唯一的一只手抱住童梦谣的头,把嘴贴上去狂吻起来。开始时童梦谣还挣扎着反抗,双手在不停的推着他的胸口,慢慢地似乎也渐入佳境,放松下来。

童梦谣嘴巴里有一丝甜丝丝的很清凉的味道,她的舌头柔软光滑,当和孟凡的舌头搅在一起的时候,孟凡能够感觉到自己的身体热血狂涌,老二明显翘了起来。

“真没想到,耳边还响着炒豆一样的枪声,老子还能在这里这么享受,老二还照样能翘起来。”

当枪声接近尾声的时候,孟凡与童梦谣的激吻自然也结束了。“坏蛋,小人,流氓作风,乘机占人家便宜,不过大哥,你该刷刷牙了,嘴巴里都有味了。”童梦谣嗔怪道。

“呵呵!这就要怪你了,快把口香糖交出来,有好东西得大家分享。”孟凡已经感觉到童梦谣的嘴里有一股口香糖的清凉味道,立刻向她索要。

“坏蛋,亲完人家又来要人家的东西。”童梦谣无奈地拿出一块,自己狠狠地咬下一半,另一半扔到了孟凡嘴里,“就这一块了,一人一半吧!”

“小气鬼,一块糖还分一半,你难道不明白,吃到我嘴里回头甜在你心里的道理。”

“贫嘴!”

枪声既然停了,那么偷袭的人就该粉墨登场了,果然有人开始喊话:“车里的人听着,我们是末日霸王帮属下第一装甲师,我是师长史在金,你们已经被我们包围了,识相的就快点出来投降,敢说一个不字,老子把你们打成筛子。”

“死在今,好难听的名字,老子就成全了你,让你死在今天。”孟凡冷冷地想。

末世霸王帮第一装甲师师长史在金刚喊完话,谭雅的声音就从吉普警用车的扩音器里飘了出来:“我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警察,所有人听着,所谓的末世霸王帮是一个涉黑性质的非法组织,我劝你们快快放下武器,否则……”

枪声立即再次响起,打断了谭雅听起来很庄严的喊话。

孟中秋就倒在离孟凡他们四、五米远的地方,全身除了防弹背心保护的地方,到处都是弹孔,头已经被打烂了,白花花的脑浆混合着鲜红的血流了一地。就是这个像老大哥一样的警察,两分钟前还轻松地向孟凡他们介绍着平安镇的情况,现在却变成了一堆还有余温的碎肉。

孟凡的表情很平静,童梦谣也没有像小女生那样尖叫,表面上看她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其实却不是,她没有孟凡那样的实力,却和孟凡一样见惯了死亡。

孟凡还在理智地考虑着问题:从孟中秋被打烂的身体,可以看出两个问题,一是对方没有像龙赛飞那样的狙击高手,否则一枪命中,完全不需要浪费那么多的子弹,二是对方肯定是一群亡命之徒,绝不会是像天教那样严密有序的组织,因为大的组织肯定不会像他们这样在一个已经死去的尸体身上浪费子弹,他们似乎痛恨警察,所以才会把怒火撒在一个警察尸体上。

“有什么好主意,时队长?”孟凡笑问,也亏他还能笑得出来。

“对方显然比我们枪多,硬打我们肯定吃亏,只能尽量与他们周旋,想办法上车逃走。”

“这跟没说一样。”孟凡心道。

“我看上车逃走的可能性也不大,对方既然能炸断桥,就一样可以堵住路,我倒有一个不太好的办法。”孟凡显然认为桥是这群人炸断的,他们守候在这里,肯定也是为了打劫去北山县的幸存者。

“什么办法?”童梦谣和时春秋几乎同时开口问道。

“嘿嘿!投降呗!”

“切,我以为是什么好办法,原来是投降啊!”童梦谣眼神中明显有些轻蔑。

“靠!你有好办法你说一个,人家火力这么猛,又占据了好位置,就凭咱这几个人,连头都伸不出去,拿什么跟人家拼?”

“孟同志说的对。”时春秋突然开口了:“你们没必要跟他们拼命的,想必这个末世霸王帮也是一群落难的平民组织的,可能他们的头原先是罪犯,原以才会对警察怀有敌意,可你们不是警察,你们的手里甚至连枪也没有,所以投降情有可原。”

第八章 扮猪吃虎

听他话的意思,他是不打算投降了。“你不投降么?”孟凡问道。

时春秋神色惨然地摇了摇头:“我手下的人被他们击毙,我做为一个警队队长,怎么能就这样投降,我以前也是当过兵的,在战场上,就是死也不能投降一直是我军的优良传统,我虽然不是军人了,可并不代表我不会这样要求自己。”

“有种!”听了这翻话,孟凡对他立刻高看了几分,“这样吧,我先假装投降,探探他们的虚实,时队长和梦谣在这里做好战斗准备,如果我那边顺利,你们再冲出去。”

“这样做是不是太危险?”时春秋用疑惑的眼神看着孟凡。

孟凡也不做作:“说实话,我没什么把握,而且我也不排除真得投降或者扔下你们独自逃跑的可能性。”

“那样也好,我们素不相识,没来就没必要生死相托,你要是能逃走就逃走,不用顾忌我。”时春秋也很直白。

“那我和你一起出去。”童梦谣立刻道。

“你不能去!”孟凡立刻反对。

“为什么?”

“因为你是女人,而且还是很好看的女人,我出去投降没事,可如果你出去,嘿嘿!当然,你要是喜欢被男人操除外。”

“你!”童梦谣咬了咬嘴唇,气得说不出话来。

“小孟说得对。”时春秋又开始说话了,“女人不比男人,尤其长得漂亮的女人,你要是出去,唉!那种事情是很难避免的。”

童梦谣只能沉默了,孟凡轻声说:“时队长,你跟那谭警官联系一下,别我一站出去,她就把我给毙了,那我就死得太亏了。”

孟凡已经看到时春秋的耳边塞着对讲机,所以才会这么说。时春秋点了一下头,立即向谭雅下达了命令。

“时队长,你怎么能相信这么一个来历不明的人的话!”

“谭副队长,我们是警察,不能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本身就是一种失职,有什么理由要求他们陪我们一起拼命送死,好了,听我的命令做事吧!”

谭雅虽然并不赞同时春秋的一些观点,但仍然表示了服从,孟凡相信这谭雅虽然是死脑筋,但死脑筋也有死脑筋的好处,那就是原则性强,至少不会答应了以后又背后打别人的黑枪。

孟凡开始大声喊道:“史师长,别开枪,我愿意投降,我愿意加入你们。”

说完孟凡高举双手作投降状从吉普车前走了出来,当看清对方的阵容以后,孟凡不禁又在心里骂开了:“我操他妈的,就只有二十几个人,就敢自称一个装甲师,还自封什么师长。”

末世霸王帮的口气的确比天教还大,天教四五十个人敢称一个连还情有可原,毕竟人家一营二营的兵力是实实在在的,而且他们有训练的新兵,所以随时有可能扩充至真正的一个连,而这个末世霸王帮,不过二十几个人就吹牛一个装甲师,真是牛皮吹到天上去了。再看看他们的武器装备,他娘的二十几个人只有十几条枪,还有一些人拿的居然是大刀长矛,就这样也能叫“装甲”。

再看看他们的服装,花里胡哨穿什么的都有,典型的杂牌军,典型的污合之众,这一群人看起来更像民国时期占山为王的土匪,又像是八年抗战里的土八路,不小心穿越到二十一世纪来了。

其中有一个人,身材高大魁梧,剃一个光头,跟少林寺出家的和尚似的,就是头上没有香疤,当然就算有香疤,他这样的人也做不了和尚。手里拿着一支大口径猎枪,身边拥一个画得跟鬼似的小太妹,不过身材还是相当性感的。

很显然他就是那个所谓的末世霸王帮第一装甲师师长史在金,他现在仔细打量着站在离他二十多米远穿着像摩托车赛车手的年轻人。当他发现年轻人只有一只手的时候,便轻蔑地笑了笑。很显然他轻敌了。

史在金笑了,孟凡也笑了,对战时对手轻敌绝对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就在这时,孟凡的后面又响起了一声很好听的女人的声音:“别开枪,我也投降!”

接着童梦谣也和孟凡一样高举双手走了出来,“死女人!净给老子添乱。”孟凡在轻声骂道。

“哼!你别想丢下我不管!”童梦谣似乎也摸准了孟凡的脉,表面上孟凡凶巴巴的,可关键时候却表现英勇,从来没有真得对她置之不理。

“唉!”孟凡叹口气说:“老子是为了你好,你这是在鼓舞对方士气呢!”

果然,末世霸王帮的人看到从汽车后面走出一个美女来,他们立刻一齐兴奋地欢呼起来,这是一种原始生态的兴奋,就像一群野狗看到了肉骨头,一群野猫闻到了鱼腥。

不过这样一好,这样一来他们对孟凡就会更加放松警惕,孟凡要偷袭他们成功的可能性自然也就更大了。

当孟凡看到史在金身后那两辆阻住道路的卡车的时候,他的脸色立刻变了,因为他发现,这两辆卡车的其中一辆的车牌号,正是龙赛飞等人回北山县车队中一辆卡车的车牌号,当然另一辆也可能是,不过孟凡记不得另一辆卡车的车牌号了。

本来孟凡的记性不是很好,只是这个车牌号的后三位是五一六,在龙赛飞走之前孟凡就笑着说:“都说卡车车牌没好号,这辆车还真是个意外,五一六,我要顺,很好,赛飞,祝你们一路顺风。”

可是,五一六的车牌看来并没有给龙赛飞他们带来好的运气,只是就凭这二十多号污合之众,难道真得能打败龙赛飞他们。

在孟凡与童梦谣走到距离末世霸王帮的人大约十米远的时候,两名帮众在史在金的示意下走了过来,搜查他们的身体。

孟凡的衣服硬邦邦的,那人摸索了一阵,没找到什么武器,就走了回去,搜查童梦谣的男人速度就慢了许多,他把童梦谣绑在腿上的匕首抽出来扔给后边的人后,一双咸猪手又在童梦谣的身上胡乱摸着,很明显他不只是在搜身,更多的是在揩油。

但他找错对象了,童梦谣哪是好惹的主,当那家伙色咪咪地把手袭上她的傲人双峰时,她一掌砍在他的脖子上,接着又抬起一脚踢在他的小腹上,疼得那家伙站都站不起来了。

其他人立刻将枪对准了童梦谣,童梦谣一点也不示弱,反而怒目对视:“死猪头,连老娘的便宜也占,活得不耐烦了。”

气氛有些紧张,就连孟凡也为童梦谣捏了一把汗,这时史在金突然哈哈大笑起来:“有个性,我喜欢,这个女人归我了。”

“呵呵呵呵!大哥,说实话这婆娘就是厉害,我和她都已经定了亲了,可现在连嘴都没亲过,既然大哥有兴趣,那她就是大哥的人了,一看大哥就知道是个江湖豪杰,性子再烈的女人也能调教得跟小绵羊一样。”

这马屁拍得史在金十分舒服,他哈哈笑着说:“你小子还算识时务,行,以后你就跟着老子混吧,这车里面什么情况,你现在跟我们说一说吧!”

“嘿嘿!要说这车里,可真是春光无限,三栖明星张冰冰您听说过吧!就是绯闻里说的那个被马艺谋(大导演)潜规则的明星,她现在就在后面的中巴车里呢!”孟凡自己说着口水似乎都要流下来了,被童梦谣十分鄙视的看着,他却浑然不觉。

史在金虽然听说张冰冰在里面也十分兴奋,不过他真正想听的并不是这些没用的消息,而是车里持有武器的人有几个,还有他们的武器装备。

不过他一看到孟凡说起张冰冰时的样子,便更加轻视孟凡,觉得他就是一个有些猥琐却又有心没胆的小人物。

“小子,你别说这些没用的,我问你,车里有几个警察,都拿得什么武器?”

“不多,一共四个,二个在前面吉普车里,一个被你们打死了,另一个躲在车后面不敢露头了,武器吗?好像有一支微冲,几支手枪,具体是什么,我也记不太清楚了,我本来是在后边车上的,听司机说桥断了,才出来瞧瞧,后来就遇到你们了。”

“这么说中巴车里一个警察也没有。”

“是的,中巴车里现在没警察。”

童梦谣对孟凡怒目而视,她不理解为什么孟凡要将真实的情况告诉对方。

史在金一撇嘴,十余个持枪的男人便慢慢向中巴车和吉普车围了过去,这时时春秋等人立刻开始了反击,他们的枪法远比这群人高明,几声枪响便有两个男人倒了下去。

末世霸王帮的人急忙趴下身子开枪,虽然他们枪法不怎么好,可他们人多枪也多,单单是火力就已经压得时春秋他们抬不起头来,自然就不能反击了。

孟凡一看便觉得机会来了,史在金身边的人大都只有刀没有枪,而孟凡相距史在金本来就不足五米,以孟凡的速度,只需要零点几秒就能掠到他身边。

挽弓当挽强,擒贼当擒王,孟凡第一个要拿下的,当然是这个史在金。

快如风,急如电用来形容孟凡此时的速度最为恰当,当史在金警觉的时候,孟凡已经绕到他的后面,左手激出的弯刀勾入了他的脖子。

一股寒气渗尽了史在金的皮肤里,一抹血痕从他的脖颈处出现。史在金冷冷地说:“真没想到,一个只有一只手的残废,一个说起女人就流口水的猥琐男,居然会是一个不露痕迹的高手。”

孟凡微微一笑:“过奖了,现在你在我的手里,想活命的话,就让你的弟兄们把武器全都放下吧!”

令孟凡没想到的是,这个史在金在这种情况下仍然很镇定,而且思维清晰:“兄弟,你以为我傻么!如果我的弟兄们把枪都放下了,那我就真得没命了。”

孟凡先是一怔,接着哈哈大笑:“说得好,没想到史师长还真是英雄本色,临危不乱,佩服佩服!”

“应该是我佩服你才对,因为你才是真得临危不乱!”

史在金这句话说得一点也没错,虽然孟凡制住了史在金,可他手下近二十人全都围在孟凡周围,所以就处境而言,孟凡绝对占不了上风。

第九章 各怀鬼胎

十几条枪对准了孟凡与童梦谣的头,只是他们的头儿在孟凡的手中,所以谁也不敢开枪。而只要他们不放下枪,孟凡也自然不会伤害他手中唯一的筹码,史在金。一时间双方的人陷入僵局。

“呵呵!兄弟,真没想到你是这么厉害的高手,出手如此凌厉,不如跟着我混吧!当副师长怎么样,我保你吃香的喝辣的,像这个小妞这样的女人,要多少有多少!”

“听起来很不错,可老子过惯了自由自在的生活,不想受人约束,要不把你师长的位置给我,你给我打个下手如何。”

“兄弟,做人可不能太贪心了,这样吧,我把你举荐给我们帮主,我们帮主是爱才之人,只要你有本事,做到副帮主的位置也不是没可能的。”

如果是在以前,孟凡也说不定会答应,在末世之中活着本就不易,管他什么黑帮白帮呢,不过在经历了断腕一事之后,孟凡对于任何人类组织都失去了信任,更不想受任何人的约束。

“我不相信任何人,我只相信自己,史在金,实话告诉你,我和那些警察不是一路人,也不可能会救他们,所以,只要你给我准备一辆车和一些食物,送我和我老婆离开,我们就井水不犯河水,否则,哼!大不了玉石俱焚,鱼死网破!”

史在金的一名刀疤脸的亲随突然将枪对准了童梦谣的头,大声喝道:“快放了我们师长,否则让你老婆脑袋开瓢。”

孟凡有些吃惊,他不明白史在金的这名手下是不是脑袋让驴踢了,头儿还在别人手里,居然就敢这样威胁他。

不过在看到刀疤脸不停地看史在金的眼睛的时候,孟凡就明白了,原来是史在金在给他的手下使眼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