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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小孩之恋 by丁宁-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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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小孩之恋》by:丁宁
作者: 荷泽有鱼 发表时间: 2005/09/07 23:09 点击:133次 修改 精华 删除 置顶 来源 转移
【这个是《我曾听得到天荒地老》的改版,所以在后来的章节中如果出现雷同的情节,请不要惊讶^&;^】
联考结束后,从考场刚跑出来,楚小可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去找个情人,因为今天是他十七岁的最后一天,他马上就要成为成年人了。
小可是上帝创造的奇迹,无论哪个女孩能拥有与他同样的耳朵、鼻子、眼睛、眉毛、头发或者手指之一便可成为傲视寰宇的绝代美女,更遑论身材、微笑、步伐等内在素养,他长发素颜,眼睛清亮,笑的时候露出扇贝般小小透明的牙齿,没有半点用心刻意,却一举一动感染着周围人群的情绪,牵引着人们的目光。
但小可只是个男孩儿,并且他有一个致命的弱点——身高。
马上要迈入双十年华的小可只有161公分,确切点说是161。161公分。说实话,这个身高对目前的女孩子来说都是一个极为普通的,略嫌矮的尺度,更别提对男孩子来说了。
女孩子找男朋友的时候经常说,最好是一百八十公分以上,高大魁梧的男人才会有安全感,如果放低尺度,那也要一百七十五公分以上,这样类推,小可真的是相当于一个小孩子了。
小可在大学读大二了,班里比他丑很多的男孩子都有了女朋友,惟独他还是孤家寡人一个,他恨啊,恨不生成项羽般的气势昂昂的大丈夫。
最可气的是他家里的人都比他高,高很多,虽然家里只有妈妈和舅舅两个人,妈妈176公分,舅舅也有178公分,所以妈妈和舅舅整天叫已经十九岁的小可——宝宝!
早晨妈妈叫他起床就喊:「宝宝,起床喽,乖,要去上学了。」
因为学校离家近,所以小可不住校,可是——这也让他的同学们都知道了他的名字——宝宝,这下全班同学都不叫他小可,干脆直接叫他【宝宝】了。
这是楚小可一生的耻辱!
十九岁的最后一天,楚小可决定找个情人了,找个情人来证明他的男子汉价值,他希望大学毕业就结婚,然后生一大堆小娃娃,让娃娃们叫他爸爸,因为小可从小到大只有两个伟大的理想,其中之一,也是最重要最伟大的一个理想就是——当家长!
每次只要有自我介绍的机会时,他总会在报完姓名之後大声的说:「……将来我的志愿是当、家、长喔!」
可惜,照目前的形势来看,妈妈是家里的绝对权威,其次是舅舅,根本没有他说话的份,甚至读这个林木专业都不是他的爱好,他好恨啊,和对自己身高的不满一样,又是他人生的一大恨事。
所以,他绝对要找个情人!
在离小可的大学校园不远的地方,住着一位老婆婆,老婆婆姓许,据说夫家姓吴,吴先生早逝,大人们就称婆婆吴许氏,小孩子就叫他吴婆婆。吴婆婆永远一身黑,就像安徒生童话中的老巫婆,而且这位婆婆真的会算命,经常有人去求她指点迷津,最多的是求财和求姻缘签的。
今天楚小可一大早他就直奔婆婆的家里,扣响了婆婆家的门。
婆婆用那双犀利的目光再三打量他,最后叹了口气,慢悠悠地说:「孩子呀,你的红鸾星动了,很快就会遇到命中人的,可是……」
「呀呼!呀呼!啦啦啦……」楚小可高兴地手舞足蹈,根本没有听婆婆把话讲完,然后他又直接问他最关心的事:「婆婆,我什么时候才能遇到她?在哪里遇到她?」
吴婆婆又打量了他一番,心事重重又胸有成竹地告诫他:「不要去舞厅、酒吧找情人,最好的情人应该去教堂里找,一个有爱心的人,一个喜欢和上帝对话的人,一定较成熟,而且富有同情心和责任感。」
楚小可相信了。他决定去教堂寻找命中人。
他选择了一件有着利落剪裁款式的七分袖T恤,和写意的棉加莱卡原料的长裤搭配,飒爽中流露一点点的感性魅力。
湿热的春风轻拂着,将天空中的朵朵白云吹散,使之飘向远方。街道上听不到人声,只有灰尘和一些柳絮被风卷起发出的咝咝声。它们被风从这条街吹到那条街,就像在无形的气流吹拂下的一群群蝴蝶,时而聚合在一起,时而四散分开。
楚小可的心情就像飞扬的花絮,美不胜收。
东街口的教堂是一座古老的建筑,是十九世纪末西方传道士来到中国时建造的,有很高的拱门,花花绿绿的窗子,阳光透过窗子留下班班驳驳的影子。
刚进门,一眼就看见一个男子地坐在最后一排,今天正值礼拜日,人非常多,只有男子身边的一个空位置了。
第一感觉糟糕,小可便心怀鬼胎地向他走去,在他身边小心地坐下。小可有点心虚,装模作样用手干洗一下有点发烫的脸,嘘了一口气,情绪稍稍稳定一点。
他的两眼在教堂里逡巡,除了大妈奶奶级别的,就是只有几岁的小妹妹,根本没有漂亮的姐姐,小可失望地叹了口气,因为他的叹气声,男子转过头看他,小可冲着男子眉心的一点红痔皱了皱鼻子,男子微微一笑,便不再看他。
无法平静下来的小可只好再度看向教堂里这个唯一的年轻人。
身边的男子选择的是一个角落,光线有点暗淡,只能看得到他突出的五官线条,眉,鼻梁,唇线,下颌,在幽暗的灯光暗影中,折射著近乎雕塑一般完美的面容,一身银灰色的西装,头发也梳的一丝不苟,看上去大约二十五六岁,或者更年轻,只是那成熟稳重的气质令人不容忽视。
看那价值不菲的名牌西装,看那高雅端庄的坐姿,看那手腕中偶尔闪烁一下的名牌手表,不用问,是这个社会的宠儿,事业上的成功人士,所谓的菁英分子。
高大!英俊!成熟!
是个最最令小可嫉妒的,拥有小可所有没有的气质的男人!
小可扭转了头,恨!
人生又多了一件恨事。
台上牧师在布道,口才很好。
牧师高声说:「请我们一起来朗诵赞美诗。」
大伙都站了起来,小可也傻傻地站了起来。每人手里都有一本《圣经》,而小可手里没有,再斜眼看邻座的那个男子,手里也空空的,他有点难为情地对小可浅浅一笑,然后悄悄地退了出去。
小可有点怀疑地看着他走出,突然觉得有点寂寞。
大概五分钟过去,男子又进来了,手里拿着一本《圣经》,刚买的。
小可怪他小气,才买一本。
男子微笑着说:「一本自有好处,可以和你一起读!」
当着上帝的面,小可相信他的真话,然后是一种说不出的感动。
可是——这绝对不是一见钟情!
当他们与众人诵到『仰躺在青草地上,看天空中的飞鸟……』时,小可深深地陶醉了,便对男子说:「下周二,我们去郊外看飞鸟,好吗?」
想不到男子兴奋地抓起他的手说:「好呀!我一直有这种非分之想,只是不敢提!」
趁小可还在回味「非分之想」一词的当儿,男子用他的两只手把小可的手合围起来,低头一嗅,深情地叹了一句:「好香!」
小可当即就想吐,他有点嗔有点恼地抽回自己的手,全教堂的人在「阿门」声中纷纷站了起来,似乎他们都向小可这边看着,脸上带着善意的微笑。
小可恨恨地想杀人,可是在上帝面前……呜……
走出教堂,重新来到暖暖的灿烂的春阳下,楚小可对着男子又打又踢:「为什么你也会来这里?披着养皮的狼!」
「哎——错了,是披着人皮的狼,呵呵……」男子悠然自得地笑着,边说边抚弄小可光泽亮丽的头发,楚小可像只大敌当前的小刺猬,全身的毫毛都竖起来了。
「秦慕楚!我恨你!本来我是要——」
「是要怎么的?」秦慕楚好整以暇地看着,一丝一丝地缕他的头发,一根一根的抚平他倒竖的毫毛,「是要找女朋友的吗?」
「哼!」楚小可愤愤不平。
「要不要我开车送你回家?」秦慕楚问。
「不用!」明知道教堂离他家只有几步路的嘛!
「哦……我可是非常习惯以车代步的。」
「哼!白痴!」秦慕楚家和他是邻居,也就是说也只距离教堂几步路,他居然还开车,真是耍帅的呆瓜!有钱撑的!
于是楚小可慢悠悠地打道回府,居然忘记了要找命中人的事,他就这个性子,听风就是雨,可是眨眼又忘了刚才天大般的事。
秦慕楚开着车子在他身边像只拍不掉的苍蝇,世界上最大最讨厌最恶心的苍蝇。
「宝宝,要不要去吃肯得鸡?」
「不要!」楚小可坚决拒绝。
「那去吃西式大餐?」
「不要!」楚小可不太坚决了。
「要不要吃日本料理?」
「呜……不要。」楚小可的肚子开始咕噜噜地叫。
「那宫廷小吃呢?」
「呜呜……呜……不……要!」终于到家了,楚小可逃难一样跑进家,然后狠狠地关上门,他们住的地方比较偏僻,独门独院,大多是平房,带着一个小小的花园,非常别致幽雅。
该死的秦慕楚,让他的肚子又折磨他,胃酸全跑出来了。
楚小可打开门,咚咚地走进去:「舅舅,我回来了!做饭了吗?」
「小可,过来这边。」回答的居然是常常不在家的妈妈。
小可满面狐疑地跟着妈妈走进客厅,除了舅舅冷香尘,在客厅的雕花木沙发上还端坐着一个约莫五十岁的男子,男子有着端庄的架势和端正的脸膛,鼻直口方,眉黑而重,眼黑而亮,男子看到小可马上站起来,笑着向他打招呼:「小可,你好。」
楚小可笑也不笑一下,僵硬地点了下头:「你好。妈妈,有什么事吗?」
「小可,妈妈决定结婚了。」冷绣茵微笑着说,她是个医生,虽然人过中年,风姿依然如昨,她是男性病专科的医生,虽然因为病多涉及隐私,一开始受到很多冷言冷语,她却从没动摇过,如今已是响当当的男性病专科权威。
楚小可的脸更黑了,他早知道又会是这样的事!
「小可,我叫沈惊鸿,一直爱慕你的母亲,我们——」沈惊鸿试图解释。
「冷绣茵,你要结婚是你的事,不必和我商量!我要离家出走!哼!」父亲把他抗在肩膀上戏耍的日子恍若眼前,尸骨未凉妈妈居然又要结婚了!绝对不能原谅!
「小可!小可!」冷香尘追出来,楚小可一直向前跑,「小可!你去哪里?」
「不要你管!你们都是叛徒!叛徒!」楚小可哭泣起来,泪水在风中翻飞,「我再也不要这个家了!」
夜深了,天是那种深邃的蓝,月亮像纸糊般晕黄,三月的夜晚,有着三月微凉的风。
秦慕楚踉跄着从床上伸出手摸电话,摸了半天才找到话筒,拿起来,一阵沉默,他叫:「谁?说话!」
一阵盲音,对方挂了。
他妈的,就算打错了,好歹也有个交待呀!原来的困乏消失了,秦慕楚一时心里空落落的,不知是放下电话好,还是自己仍有什么别的想法。躲回床上,觉得有点冷。
过了半天,他刚迷糊着要睡去,电话又响了:「哪个?不说我杀了你!」
「慕哥哥……呜……哇……」
「小可!怎么了?别哭啊,出什么事了?」秦慕楚这下彻底醒了,他翻身坐起来,开始单手穿衣服,楚小可最恨喊人哥哥,只有在最无助的时候才这么叫他,比如有一次小可差点在池塘里淹死,他就挣扎大喊:「慕哥哥!慕哥哥!」结果又咕咚咕咚多喝了几口水!
「我……呜……我……」
「你现在在哪里?你没在家吧?」
「我……在……你家门前。」楚小可呜咽着说,他游荡了很久,最终还是转回了原点,死活也不肯回家,就给秦慕楚打了电话。
放下电话,秦慕楚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出来,打开大门,可不,楚小可一个人坐在台阶上,眼睛红红的。
未等秦慕楚问怎么了,楚小可就冲过来一把抱住他的脖子,说:「没家的感觉好可怕。」
然后就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往秦慕楚身上擦。
秦慕楚不明所以,只是茫目的拥着他,告诉他:「你不会没有家的。」
楚小可点点头,像只无尾熊吊在秦慕楚的脖子上,任他抱着走进这个只和自己家有一墙之隔的房子。
2
被超级大熊抱着,那微微的体温让楚小可开始乐陶陶起来,忘记了刚才为什么哭泣。
他实在是个很容易满足的孩子,可是他猛烈地咳嗽起来,一股怪怪的说不清是臭是酸是涩是辛辣的味道铺天盖地向他席卷而来。
他从秦慕楚身上跳下来,连连咳嗽,边咳嗽边捂鼻子:「你这里是什么地方啊!」
「当然是家喽。」秦慕楚笑眯眯地说。
「猪窝也不如,咳……咳咳……这是人住的地方吗?咳……咳咳……」
和小可家一样的大门,里面却狭小了许多,只有一室一厅,一间厨房,一间洗浴间,怎么看怎么逼仄,几乎让人喘不过气来。或许原本是白色的墙壁,现在已经成了灰色的,粗糙的原木桌椅(后来小可才知道,其实都是檀木的,粉珍贵的样子),唯一一点现代化的摆设就是那部电话和一台中古时代的黑白电视机了,嗯,最近好像流行黑白剧照,可是,也不能因此就凑合著看黑白电视吧?这是什么时代了?
地方逼仄也就罢了,陈设落后也还罢了,最让人不能容忍的是遍地的衣服,衬衣、长裤、领带,袜子,天!连内裤也胡乱丢在地上,肯定是没有洗的,楚小可扭过头看秦慕楚,他有些脸红红的,带著讪讪的笑,真是人不可貌相!
看他穿的光鲜体面的,谁知道背后是这样的?
楚小可的心理总算获得了一点点的平衡。
人都是很奇怪的,总要看到别人有什么地方比自己差才会感到心满意足,比如有位获得诺贝尔奖的物理学家,当别人向他祝贺时,他捂着嘴巴说:「呜……呜呜……我的牙痛死了。」所有人都释然一笑,这才心情轻松自得地告辞了。
小可的心理就和这差不多。
小可站在客厅的中间,不知道在哪里插脚:「这是人住的地方吗?」
虽然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时候,小可的歹毒嘴巴还是自动发挥了作用。
「呃……我……不太会打扫整理。」秦慕楚挠挠头皮,一副很困窘的样子。
「这不是理由!」小可把外套扔在椅子上,快速收拾起一地的杂乱衣物,「洗衣篮呢?」因为妈妈工作忙,从小他就跟着舅舅学会了料理家务,舅舅常夸他手脚麻利,干什么像什么。
「嗯?在这里!」手忙脚乱的家伙从洗浴间拿过洗衣篮,把衣服统统扔到里面,然后再收拾废品。
「垃圾袋?」把速食面的袋子和一些零碎放一起,「把这些垃圾扔到外面去!」
「嗯,好!」秦慕楚提著垃圾出去了,小可想喝口水,找了半天什么也没找到,幸好厨房里有锅碗瓢勺,开始烧开水,喘一口气,脑子一冷静,就开始愤愤不平起来,为什么他要帮这家伙整理呢?
他总算知道了什么是『金玉其表,败絮其内』。
从外面回来的秦慕楚带来了两个美式汉堡,还热腾腾的。
「来吃点东西,饿了吧?」秦慕楚笑著,全然没看到小可一脸的怒火。
「不吃,没胃口!」最不能容忍脏乱的小可,像只火烧屁股的蚂蚁团团转,「为什么你这里连洗衣粉也没有?香皂呢?沐浴精呢?别告诉我这些事情都是别人帮你做的噢!」
「可……本来就是这样的……」秦慕楚嗫嚅著,那么高大的男人!
「你白痴啊!以为你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大少爷啊!住这样的地方,还要花钱让别人洗衣服!你会不会算计啊?有没有点生活的长远规划啊?怎么也要积攒点钱买个像样的房子再说啊!」
「我……我……」
「别我我了!去,买日用品!」怕他记不住,小可特意写了个清单给他。
「嗯,好!」没有吃东西,又跑出去了,小可叹口气,觉得自己就像救世主一样伟大,原本脏乱不堪的房子已经有了让人喘息的空间,虽然少了些什么,可总算像个人住的地方了呀!
客厅除了一张沙发,一个原木桌子,一台电视机,就容不下什么了,卧室里有一张一个人睡大点,两个人睡就小点的床,床也是木质的,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苏清轩似乎对木质的家具情有独钟,可是,大少爷啊,越是木质的,就越容易腐朽,越容易被侵蚀,房间就越要保持清洁卫生啊!
只有一点令小可满意在卧室里有一台电脑,他兴致勃勃地在电脑上摸来摸去,像个宝贝一样看着。
秦慕楚不知道跑哪离去买东西了,迟迟不见回来,楚小可很自觉地吃光了两个汉堡,吃饱了,抹抹嘴,反正现在想彻底清理也不行,他就打开了电脑,看看经常晃荡的主页论坛。
小可算是个电脑迷吧,每天只有在网上玩玩才能算结束,他才会安心去睡觉,而妈妈和舅舅以工作忙无暇照顾他为理由,也放纵他上网冲浪,只是他们都没想到小可会跑到一些禁忌的网站,其中就包括耽美网站,更通俗一点的说法就是关于boy&;boy'love的站点,其中一些站点不乏比较刺激神经和生理的东东。
幸好小可自制力强,没有泥足深陷,阿弥陀佛!
「姐姐,我不是妹妹,我是男生哦。」
楚小可看著萤幕上的那一行字,怔忡了一会儿,然后才手忙脚乱起来,揉揉眼睛,确信自己是不是看花了眼。
「姐姐,我不是妹妹,我是男生哦。」
没错,简单而明的一句话,小可张大了嘴巴,好半天合不上,维持著那样傻兮兮的姿势,他第三次打开那个帖子。
「姐姐,我不是妹妹,我是男生哦。」
小可嘘了口气,为自己的大惊小怪而失笑,仔细想想这并没什么大不了的,既然有他这『男姐姐』,谁又规定不能有这『男妹妹』呢?
毕竟都是在网路上,网路虚拟了一切,包括性别。
其实,小可也没说自己是『姐姐』,只是不知从何时开始有人叫他『姐姐』,好生奇怪的称呼,第一次见着时他实实在在地吃了一惊,然后对着电脑大笑起来,笑得前仰后合,直到笑出眼泪,他的第一反应就是澄清这个误会,可是打开回帖,写了一半,又全部抹了去,何必呢,是男是女又有什么重要?这只是网路,虚拟的网路而已。
小可在这个网站写小说男男恋的小说。别问他为什么喜欢,这个问题实在太难回答,就像要回答一加一为什么等于二一样,为什么呢?
女孩子们非常热情,第一次写小说,单纯的像真空生物的受君,霸道而痴情的攻君,传统的模式,努力遵循耽美黄金定律,笔调稚嫩到小可自己看了都想笑,可是仍然有人喜欢,以连载的方式,一天贴一章,字不多,因为不会写,随性所至,想到哪里写那里,一天写个一两千字已是很了不得的成绩,仍然有人喜欢,每天都看到热情洋溢的回帖,慢慢的,称呼从『大人』自动升格为『姐姐』,呵!姐姐!他像柔情似水的女子么?小可暗自笑破了肚皮……
小可刚写了新的东东,叫《鸳鸯戏水》,小说里的人儿都傻呼呼的,和他有几分相似。
有个署名为『墨墨』的人,每章都给他回贴,所以小可也挺感动的,昨天就回了『墨墨』一个帖子「谢谢妹妹。」
然后,然后小可就看到了那张令他张口结舌的回帖:「姐姐,我不是妹妹,我是男生哦。」
难道耽美网站里男生很多么?小可目瞪口呆。
「咳……我回来了!」门口传来声音,小可急忙关掉电脑出来。
「买齐了吗?」
「在这里。」
「好吧,我要洗衣服了,你愿意干吗就干吗吧。」
「这样好吗?这衣服……」
「老兄!有句话叫做:自力更生,丰衣足食!懂吗?」
「是。」
哼!白痴!
洗完衣服已经是凌晨时分,走出洗浴间时,秦慕楚正在看电视,电视上正上演著热火朝天的《还珠格格》,小燕子爬到树上摘柿子,柿子被扔的满地都是,然后一个老太婆出来哭天抢地,那种哭法,唉!也是一种艺术吧!
「哈哈……蛮好笑的。」秦慕楚说。
「是啊,蛮好笑的,哈哈,真好笑。」好笑嘛?楚小可再度打量笑得一团糟,没有一点帅哥形象的男人,他居然喜欢这种八婆的电视剧!
「哈哈……」小可乾笑,自以为是地点点头,难怪这个家伙总也不让自己到他家玩,原来藏这么些不能见人的秘密,哼哼!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古人的话果然是颠仆不灭的真理啊!楚小可为自己的发现感动的一塌糊涂,旁边的那个傻呼呼像大熊的男人也为了小燕子的一个动作而笑得一塌糊涂。
总之,气氛看似好得一塌糊涂,实则……糟得一塌糊涂!
终于片尾曲响起来,『你是风儿我是沙,缠缠绵绵到天涯……』
可能吗?小可沉重地叹口气,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这种浪漫了……
「忙碌了一天,休息吧。」秦慕楚说。
「好。」可是,小可挠头皮,他睡哪里啊?为什么他会跑到他家里呢?
「我睡沙发,你睡床吧。」
「那怎么行?你是主人,我总不能喧宾夺主。」
「这……不好意思啊,地方小了点。」
「一起睡床上吧,反正大家都是男人,没所谓的。」楚小可说,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这么大胆说出这么出格的话,可是……这情形,也只能这样了。
「好!你不介意就好。」爽朗的答应了,眼睛放着光,在这深夜里,有点像狼……不!不!不!小可使劲摇头,在胡思乱想什么呢!
「我先洗澡了。」秦慕楚走进那小小的浴室,小可看著门板发呆。
「啊……轮到我了。」不敢看只裹了一件大毛巾走出来的秦慕楚,小可一头进了浴室。
3
楚小可在莲蓬头下也不知道呆了多长时间,澡巾把皮肤都要搓破了,红通通的,照在镜子里像只煮熟了的虾米。
水不太热,可是小可觉得浑身燥热,头昏昏的,实在支撑不住,也觉得这么长时间,那个超级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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