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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事无常-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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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角一瞥到有人进来,立刻抬头笑脸相迎。 

「客倌,您是住……住……住……」 

苍晟看掌柜「住」了半天没「住」下去,就点点头自己先应和上去,「对,住店。还是原先那间房吧!还空着吗?」 

掌柜僵硬的将眼神移到客栈里的其他人身上,他们只是略微瞅了瞅这位衣着偏少的仁兄,并没有太在意。 

还好早上把帽子给了这妖怪,盖住了他的一头怪毛!掌柜松了一口气,很是庆幸,刚想关照他别把帽子摘下来就行,突然发现他身后除了原先的那个胖小子以外,又多了一个面无表情的大孩子——苍白的头发苍白的脸,浅色的眼眸浅色的唇,指甲足有半寸长,再配上一身艳丽的寿衣,一双寿鞋,活脱脱就是一具棺材里跳出来的僵尸啊! 

客栈里所有的人都盯着他看,掌柜惊得目瞪口呆,「他是……」 

「我弟弟,在西山的雪地里挖出来的。」 

话音刚落,客栈里的顾客如一阵风似的跑了,只剩下「叮铃当啷」丢筷子的余音…… 

跑了!生意又跑了!掌柜痛心疾首,有苦难言,只能瘪着嘴巴算损失,没料这妖怪出乎意外地善解人意,居然摸出一锭白花花的大银子作补偿。这下可赚到了,掌管一下子喜上眉梢,抓起银子咬一下,真的!是真的银子!可转念一想,还是禁不住有点怀疑:这银子会不会是什么石头、粪便变出来的吧?难保等他们人走了之后就变回原形…… 

掌柜心里有鬼没吱声,收好银子便躲进了厨房。 

小二给外头端上热腾腾的鱼头火锅后,回到厨房见掌柜直勾勾的盯着那一桌客人,便上前搭讪:「老大,你说这是只什么妖怪啊?」 

掌柜心里只对那锭银子十分介怀,对其他事情没啥兴趣,哼哼道:「我怎么知道!?我又不是神仙……」 

「会不会是狐狸精?」 

「大概吧!」掌柜突然想到一个不错的主意,利索的摸出那一锭银子交给小二,「明天拿着它去邻镇的市集买点油盐酱醋,找下的钱全部还给我,一个铜板不准少。」 

小二掂了掂,问:「这足足有十两,拿它去买油盐酱醋这种小东西?还有,为什么要去邻镇?」 

「叫你买你就买!你管那么多干嘛!?快点去上菜!」 

「知道啦。」小二端着刚做好的小菜一溜烟儿跑出了厨房。 

「客倌,本地忘忧湖特产,清蒸白丝鱼。傍晚刚砸的冰捕的鱼,新鲜的很。」 

「谢谢!」 

每一次有菜呈上,苍晟都会微笑道谢,让小二觉得这妖怪挺斯文的。想想,这全天下的妖怪也不一定都是害人精,他一时好奇心起,便壮着胆儿搭讪问道:「客倌您似乎特别喜欢吃鱼啊?」——他点的菜全是河里边游的。 

「嗯!我最爱吃鱼。」苍晟夹了一大块鱼肚皮放进可爱弟弟的碗中,「伶伶,会剔鱼骨头吗?」 

苍伶很乖的点点头,张开小嘴儿咬了一口,看上去有点胆怯。 

接着,苍晟又剔了一块鱼肉喂苍铭,小胖子咂着嘴巴吃的可欢了。 

这一家子不是很正常吗!?除了长相有点特别,其他方面与常人无异啊! 

「客倌慢用!」小二觉得挺有成就感的,今天能主动和妖怪和平对话,这足以成为今后的谈资啊!正准备退下,苍晟突然叫住他。 

「小二哥。」 

小二立刻笑脸相迎:「客倌还有什么吩咐?」 

「白毛的妖怪有很多种,不一定都是狐狸精。」 

「哦……」 

「还有,告诉你们掌柜,我是诚实厚道的好妖怪,拿出去的银子全是真的,去邻镇买东西换成散钱是浪费时间、浪费脚程。」 

「是、是……」小二心里毛毛的,妖怪就是妖怪,除了长相,还是和常人有很大的区别的。 

他回到厨房之后,把话转告给掌柜,掌柜立刻闭了嘴,再也没和小二开口搭话,居然异常勤劳地擦起桌子来。 

晚饭过后,苍晟一家三口泡了个热水澡。 

苍晟他似乎对「家长」这一角色充满了新鲜感,先忙乎完小的,再忙乎那个大的,还细心照料了一下苍伶身上的伤口,拿出药粉轻轻的擦拭着。 

苍伶一直安静无语,能不说话就不说话,茫然的表情让苍晟犯难。 

如何才能让他露出开心的笑容? 

铭儿已经呼呼大睡了,苍晟拉过苍伶,亲昵的挨着,开始给他修指甲。「你看看你,指甲长得像僵尸。」 

苍伶没有反应,只是直直的看着自己的指甲,很长时间才眨一下眼睛,似乎在想些什么——苍晟见小弟弟如此「迟钝」,心中默默地叹了一口气,随便换了个问题。 

「伶伶,跟我说说,这三年来,你是怎么过的?」 

苍伶摇了摇头,慢吞吞的说:「我有时候清醒,有时候模糊……常常躲在山洞里,肚子饿了出去找吃的,看见我的人不是逃走,就是冲上来打我,所有人都说我是妖怪……」 

「以后不会再有人欺负你了,哥会把你一直带在身边,好好保护你。」苍晟真是打心眼里疼这个流浪的小孩,凑上去亲了一口,「好了,手指甲修好了,轮到脚趾甲了。」 

苍伶呆滞的脸上居然有了一丝害羞神情,咕嚷道:「哥,我自己剪吧……」 

「没事,哥从小就给你剪趾甲,只是你不记得了而已。」 

苍晟抓起苍伶的脚腕,搁好了就开始。 

等苍伶也睡了,苍晟把油灯挑亮,独自坐在床边。说过要把伶的衣服改一下,轻轻松松把线脚都拆开了,可折腾了半个时辰,非但没把它缝回成一件衣服,反而在自己的手指上扎了十几个针眼儿。 

「唉……我的手好笨……」苍晟无奈的抓抓脑袋,决定放弃,明天还是去给伶伶买一套现成的吧。刚想脱了衣服睡下,忽然听到他半夜呓语。一时好奇,便凑过去听听。 

「阿洛……别抓走阿洛……」 

阿洛?苍晟有点心慌,皱着眉头认真听他说的梦话,虽然苍伶说的断断续续,让听的人猜不出一个逻辑来,但至少可以肯定他还是有一点原先的记忆,只是零乱不堪。 

「阿洛……」苍伶的神色越来越奇怪,到最后开始轻声啼哭,突然坐起来趺跌撞撞地爬下床。「阿洛……」 

「伶伶!」 

苍晟抓住他,发现他的眼睛睁开了一点点,起初以为是在梦游,可是苍伶突然用力推开苍晟,退到门边,戒心十足地间:「你是谁?」 

「我是你哥啊。」 

「什么哥?」 

「亲生的那种,一个妈生的!」 

刚说完这句,苍晟惊讶的发现昏暗的房间内飘起了雪花,它们像气旋一般慢慢汇到苍伶的手中,凝成一支锋利的冰矛,散发着银白的光芒,苍伶矛头一指,冷冷的说道:「我没有哥。」 

看着苍伶咄咄逼人的气势,不由得让苍晟怀疑他已经恢复了记忆。那就先退一步吧。 

「好、好,我承认我不是你亲哥,我只是你远房表哥!」 

苍晟硬扯着自己的嘴角展露出持久的微笑,开始构思远方表哥的故事,可他万万没想到,苍伶根本没让他来得及解释就刺过来,不分青红皂白,翻脸比翻书还快!苍晟急忙张了一个结界保护好苍铭,慌乱之中连栽几个跟头,打翻案几摔破花瓶,万分狼狈的躲那个不长眼的矛头!世人都说好人不是那么容易当的,这下苍晟终于深有体会了,今天真是捡了个麻烦回来,看来没办法了,为了自卫只好来硬的…… 

掌柜和小二点着油灯躲在楼梯口,犹犹豫豫想上去看看又不敢上去。这三更半夜的,楼上居然传来摔桌子砸窗户的声音,楼板被踩得咯咯作响,整条街都听见了,妖怪们在闹什么呢?万一真砸了东西,那刚才给的一锭银子还不够赔呢! 

两人推推嚷嚷终于到了房门口,准备从门缝里看个究竟,没料苍晟就自己开门出来了,头发凌乱,衣服破碎,手臂还流血,他脸上却依旧挂着轻松的笑容,「哟,掌柜的,您还没睡啊?」 

掌柜偷看到里头,那个白毛小妖怪倒在地上,窗破了,桌子也砸了,茶杯花瓶碎了一地,吓得他直点头,「是啊……这人老了晚上就容易尿频,尿壶漏了就只好起来上茅房……」 

「茅房在二楼?」 

掌柜的脑子还算好使,「我、我这不是上完茅房……想到客房取一个临时的夜壶用用……」 

「那正好,这边窗户破了,风吹进来怪冷的,能不能换个房间?哦,最好要两间。」 

「行……行……小二?」 

小二没回应,八成是吓傻了!掌柜大声叫嚷:「小二,快去给客倌换房间!」 

「您叫谁呢?」苍晟不解。 

掌柜别过头,才发现小二早已经不见踪影,什么时候逃走的都不吱一声,没义气的东西! 

小二不见了,掌柜只好自己给客倌换房间。白毛大妖怪受伤了,拿不了重的东西,他还要负责把白毛小妖怪和胖小子背到新房间里去,掌柜真担心他们醒过来一口咬断他的脖子。 

等把客倌都安顿好了,掌柜下了楼,小二才从黑暗的角落里笑嘻嘻的滚出来,很不好意思的打招呼:「老大,刚才我内急,去了趟茅厕,您没事儿吧?」 

掌柜斜着眼打量他,「你上下楼梯的速度倒是挺快的嘛!而且声音比耗子还轻啊!」 

「说出来有点儿惭愧,我小时候曾立志成为一代大侠,练过点轻功……」 

苍晟一边为自己治疗伤口,一边静静的守着苍伶。铭儿已经被安置在另一个房间里,就算再打起来也不会有什么危险。 

刚才的苍伶真的是太厉害了,差点就被他一记扎死,他叉人就像叉一只田鸡那样又准又狠。苍晟现在想起来还心有余悸。好在苍伶在进攻的时候,不知为何突然倒下,一下子趴在地板上继续酣睡。 

看样子,苍伶的身份并不是自己所想像的那么简单,他白天的失忆和夜晚的举动一定是某种原因造成的,但不管怎样,他的攻击性实在太强了,要是每天晚上这么折腾一下,有十条命都不够他玩的。这么危险的小动物,是不是该丢弃他?可是好不容易把他捡回来,又驯服他叫自己哥哥……再说他也好可怜,丢了他说不定他会死掉的;但是如果他下次刺中自己的心口,那不就得不偿失? 

左也不是,右也不是,苍晟拿不定主意,有点头大,干脆拿出一个铜板,交给上天决定吧! 

「正面是留下他,反面是丢掉他。」 

苍晨往上一抛,铜钱在空中翻覆旋转,最后落入他的手中——是反面。 

苍晟一看是这个选择,举头望着天花板责怪起老天来。「老天,你真的要我丢掉他吗?你就没有一点仁慈之心吗?」——若是每个人都像他这样烦,老天也别当了。 

这时候,苍伶又开始说梦话了。他的声音妤可怜,字字带着哭腔,惹得苍晟的保护欲又熊熊燃起,一屁股坐在苍伶旁边,认真地监视着他。可当他微微张开眼睛的时候,苍晟又怕怕,想逃走。身子稍稍往后一挪,苍伶就紧紧地抓住他的手。「洛……别丢下我……」 

「啥?」 

「别丢下我……」 

可怜的话语,可怜的眼神,可怜的人。面对这样的孩子,怎么还狈得下心丢开他? 

苍晟还是想继续收留他,想照顾他,想退一步做他表哥,还没来得及想更多,苍伶一个突袭,送上一个温柔的……嘴对嘴的……亲吻。他的唇有点冷,可是很柔嫩;他的小舌头很生涩,可是很缠人……这个吻让苍晟这个从冰芦沼滚出来的乡下妖怪受宠若惊,惊得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脑子里就像下了一场大雪,白茫茫一片。 

苍伶慢慢的松口,露出一个甜美至极的微笑,嘴角不明的笑意,双眼迷蒙的眼神,在一瞬间就把某人的魂摄走了……苍伶闭上眼睛,跌回床上继续睡觉,苍晟还没回过神来。 

须臾之后,下意识的摸摸自己的嘴唇,感觉还在做梦。就在一个晚上,他失了两次神,一次是差点破扎死吓的,一次是突然被亲吻惊的…… 

他看着苍伶可爱的睡颜,不知不觉伸出手抚上他的脸,心里开始幻想他长到十八岁时的模样。幻想之下只感觉自己的脸越来越烫,拿镜子一照,才发现睑红得像下蛋的老母鸡。 

「糟了……我怎么好像……」对一个孩子动了心!? 

这种话苍晟说不出口。他对着镜子里的自己横加指责:「苍晟啊苍晟,你怎么可以对一个十三岁的孩子起歹念?你虽然不是人,可是你是良禽啊!」 

其实,苍伶到底是十二岁还是十三岁,没有人会知道。苍晟把他认定是十三岁,一年之差,也可以稍稍减轻心头的负罪感,这是他惯用自欺欺人的手段。 

漫漫长夜,苍晟有点沮丧,他不敢质疑心里的感觉,他不想知道答案,但是在伶又叫了几声「阿洛」之后,又突然担忧起来。这个阿洛到底是谁?为什么伶伶总是在叫唤「阿洛」?而且还带着别离的伤感…… 

如果有一天他想起过去的事情,会不会义无反顾地回到那个阿洛的身边?那可不行! 

苍晟万分舍不得,自私心作祟,双手按住苍伶的太阳||||穴,尝试窥探他的记忆。 

苍伶的记忆很凌乱,只有一些零星的片段,依稀看到有一座雪山,有一片绿林,有一个斯文的书生在蓝天白云下微笑。也许这个人就是阿洛吧,果然很有卖相,一眼看上去就知道他是属于那种狐狸精喜欢勾引的对象。 

苍晟有点嫉妒,不过只烧了一小会儿就熄灭了,因为他看到那个书生……死了。 

记忆里只有这些,快乐的,悲痛的,全都是这个书生的片段。 

苍晟松开手,万份同情地望着苍伶。谁说少年就不懂得爱?可怜的小伶伶一定是受刺激太严重得了失心疯…… 

如果是这样,留着这种残破痛苦的回忆也没有用,还不如彻底忘了它,做一个快快乐乐的孩子。虽然修改他人的记忆有点过分,但是,苍晟不忍心丢弃他,不想再让他茫然的飘荡,如果可以的话,让他成为苍家的孩子就是最好的选择……相信阿洛的在天之灵,也不会忍心看到伶活在悲伤的回忆里。 

于是,他按住苍伶的天灵盖开始默念咒语。苍晟自认学艺不精,他不懂得怎样彻底抹去一个人的记忆,他只知道一段虚构的、但是完整甜美的记忆可以掩盖住原本残留脑海中阴暗的记忆碎片,这样可以使他恢复正常人的生活。 

所以,苍晟接下去所需要做的,就是给苍伶一个甜美的梦。 

苍伶在一个梦中就度过了欢乐无忧的童年…… 

童年时光,有着爹娘的宠爱,有着哥哥保护,无忧无虑的生活在雪山脚下的村庄里。爹娘都是老实的农民,哥哥懂一点法术,靠这个贴补家用,那个梦一直延续到三年前那次不幸的山崩,之后便是一段空白。然后就在昨日,两人在雪地里意外的重逢了…… 

匆匆一梦如漫漫十几年,当太阳升起的时候,苍伶揉着眼睛醒了,一看到苍晟亲切地坐在床边,立刻甜甜的笑了。「哥,你已经起来啦?」 

看来效果非常好,这孩子看上去一切正常,丝毫没有察觉到脑子里的记忆有什么问题。 

苍晟整晚的疲惫在看到伶伶的笑颜之后一扫而空,心里惊叹:好漂亮……原来小伶伶笑起来是这么的甜美可爱,昨晚的辛苦真是没白费! 

一看到美人颜,就想到昨晚的吻;一想到昨晚的吻,就期待朝夕相处的未来,虽然现在不应该企图可以和他什么什么的……但是小孩子也会长大,自己又不会老,还是有那个什么什么的可能的嘛!呵呵呵呵…… 

「哥?你在笑什么?」 

「啊?」被苍伶这么一叫,苍晟这才发现自己犯了花痴走了神,不好意思地回答,「没、没笑什么。」 

苍伶掀开被子坐起来,舒舒服服的伸了一个懒腰,看上去伶俐极了。「哥,铭儿呢?」 

「在我房里睡着呢,我过来看看你睡得怎么样。」 

「我睡得很好啊!」苍伶抓起衣服准备穿上,才发现昨天墓||||穴里捡来的衣服成了碎布,抬头问哥哥,「哥,这是怎么回事啊?」 

「这个……我昨晚想帮你改尺寸,结果……呵呵……就这样子了。你先躺一会儿,哥给你去打一盆热呼呼的洗脸水来!」苍晟心情甚佳,可爱的小伶伶一醒来就连叫了四声「哥」,听得他整个人都轻飘飘的,飘啊飘的,就飘下了楼。 

这家客栈的小二是条懒虫,这么晚了还没起来,苍晟只好自己生了炉火烧壶开水,等水开的那个空闲里,他不停的对自己说:先要做好一个哥哥!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 

等他端着脸盆飘上来,却发现一件让他吃惊不小的事情——苍伶已经把衣服改好了!穿在身上左右照着镜子。 

天!他不会这么能干吧!? 

苍伶穿的端端正正的跑到他面前,认真地说:「哥,这个衣服的颜色好花俏,而且,这还是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我不喜欢,可不可以给我买一套新的?」 

「行、行。」 

苍晟一搁下脸盆,苍伶就扑进他的怀里乱蹭,「谢谢哥!你真是我的好哥哥!」 

既然是弟弟扑进哥哥怀里撒娇,那做哥哥的意思意思也是理所当然的,苍晟乘机摸了摸他的头,亲了亲他的脸颊。这感觉,简直比作神仙还要幸福啊! 

这种幸福的日子,从这一天的早上开始。 

苍晟看着他整理房间,看着他给铭儿梳洗,看着他大口大口的吃着馒头,看着他牵着铭儿的手走在大街上,看着他在布庄里挑衣服,看着他和老板讨价还价,又看到他对文房四宝流露出极大的兴趣。反正,视线里有苍伶,心里头就有幸福。 

幸福洋溢了一整天之后,从苍伶的举手投足中总结出一个讯息:他非常的精明能干,不太像是一个十三岁的少年。或许,他已经十四岁了。如果是十五岁那就更好了! 

刚判定苍伶是个聪明的孩子,就让苍晟看到了他傻乎乎的一面。 

回客栈的路上,他突然拉住哥哥的衣服赖着不肯走了。他指着一个卖烤番薯的小摊说:「哥……我想吃番薯……」 

苍铭也跟着凑热闹:「阿爹,我也要吃番薯!」 

想吃就买咯!苍晟毫不吝啬地买了两个最大的,可是他发现接下去的情况有点不对劲,苍伶一捧到那个大番薯就开始傻呵呵的笑,白天那种伶俐机智的感觉可以说消失得无影无踪。 

苍昆虽然有点疑惑,但是只要小伶伶依旧叫他哥哥就行了! 

傍晚,仙乐镇又飘起了雪花,家家户户都在忙碌,准备过一个好年。苍晟靠在窗边,摸着系在腰间的玉璜,出神的望着镇上的万家灯火。 

又是一年的年底了,今年看来又是带着孩子在客栈里度过…… 

真希望有一个小小的家,不一定要多精致,但一定要舒适,院子里一半种花,一半种菜,最好屋前还有个池塘,岸上养一群白鹅,水里养些鱼儿虾米,想吃的时候就捞一点上来。每天早上送铭儿和小伶去私塾念书,然后自己找点活干,研究古墓古玉,或者躺在阳光下美美的睡一觉,到傍晚等孩子们回来之后就弄几个小菜,一家子开开心心的聚在饭桌前共进晚餐。 

这就是苍晟心中最理想的生活,如果有了这样的生活,就算找到了寄尧也不知道该许什么愿望了。哦,对了,或许可以让苍伶……算了,算了,这事儿以后再说。苍晟再一次提醒自己。 

这个年,这一家子果然就是在长春客栈度过的。年夜饭很丰盛,一家三口加上一个鳏夫的掌柜和一个娶不到老婆的店小二,一共五个人。苍家的三只吃得快快乐乐,只是难为了剩下的那两位,明明是心惊胆颤食不知味,却还要强颜陪笑。 

大年初一,苍晟带着两个孩子终于告别了仙乐镇。掌柜和小二精神抖擞,一早就起来送瘟神,挥手看着这一家三口院去的声音,两人谢天谢地,跪在财神像前烧香,诚心祈祷今后别再遇上这样的客倌。 

烧完了转身回去收拾他们住过的房间,才发现苍晟留了一个大大的字条,写着:后会有期。 

不会真的后会有期吧…… 





第二章 

苍晟一边流浪,一边寻找合适的安家场所,在陆地上没有方向感的他常常多走很多冤枉路。每次苍伶问哥哥为何要绕圈子,他就会说:「良禽都择木而栖,何况是人?去一个地方安家要了解他方圆百里的情况,免得再遇到山崩洪水之类的天灾。」 

说得似乎有点道理。于是一家三口走啊走的,兜啊兜,终于在两年后到了一个叫潼州的地方。 

潼州城在外没有什么盛名,但只要是看到它的人,就会惊叹这是个不输给任何名城的繁华之地。每逢月半十五,远近的乡邻们就会聚过来赶集,那时候的大街,人声鼎沸,热热闹闹,数不尽的马车、驴车出城进城,一直到晚上还会有不休的夜市;再看看它四周的环境,整座城背山临江,颇有灵性。山中青竹滴翠,鸟鸣幽幽,江中烟波缥缈,小舟轻泛;城里头花红柳绿,宅院错落有致,街头巷尾,但闻嬉笑欢语。潼州有如梦中尘嚣,是苍晟心中「凡尘俗世」的标准。 

最重要的是大城市里的人见多识广,见怪不怪,苍晟兄弟俩甩着银闪闪的白发招摇过市,也没几个人觉得奇怪,更不会有人吓得逃走。 

于是,他考虑在此居住下来,不料城中竟没有空宅,寻寻觅觅只在临江的地方找到一处没人住的小宅院,几度打听之下,找到了它的屋主,并谈了个价格买了下来。 

其实江边的房子也很不错,不用挖坑造池塘,隔日买了一群小鹅仔放养在江边就成;现成的院子里栽上点花花草草,蔬菜瓜果。安排好一个简简单单的家,便可以开始过日子了。 

苍伶十五岁了,这两年里,他一天比一天伶俐,一年比一年活泼,苍晟觉得如果按照世俗习惯,应该送他去私塾念点书会比较好,考中状元的可能性很大,结果他没念三天就逃了回来,原因倒不是那一头奇怪的白发,而是夫子教的东西太浅显,苍伶全都会,他也不想考状元求功名,连个秀才都不稀罕,没有必要浪费钱财。 

伶伶不想念书也不能勉强,可一年的学费都已经付给夫子了,为了不浪费,苍晟赶紧把五岁的铭儿送进去念书,小是小了一点儿,可让他早点受到约束也好,省得放在家里越来越皮。 

苍伶就这样留在家里,每天喂喂鹅,种种菜,一日做三餐,还要洗衣打扫,似乎把能干的全干了,闲得苍晟每天只能在江边钓鱼打哈欠。不是他不想做,只是苍伶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比他好,一插手反而给弟弟添麻烦。苍晟可以做的事情就是接送铭儿念书,茶余饭后教他耍耍拳脚,练点功夫,当然还要留一只眼睛偷窥伶伶。 

有时候他常常会盯着苍伶的背影想,伶伶在以前会不会是那个书生的仆人?要不为什么他小小年纪会做那么多的事情?还有为什么他有时候看上去眼神犀利精明能干,有时候却像个小傻瓜一样整个下午只是啃着玉米晒太阳?为什么他那么喜欢照镜子,居然可以望着镜子的自己坐上一、两个时辰,这种喜爱程度似乎有点变态啊…… 

但是每次,苍晟的思考总是被苍伶的转身微笑打断,接下去,他无法再考虑正经的事情。隋不自禁的想歪歪了…… 

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 

一年,两年,三年。 

日子舒舒服服的过着,孩子们一点点地长大。 

铭儿自从有了一个很会照顾人的叔叔之后,再也没吵着让爹去找一个娘。这个小叔叔长得好看,待人和善,做的饭菜很好吃,做的衣服很合身,缝的鞋子很结实,总之什么都好,铭儿已经把他当成半个爹了。 

苍晟眼看着苍伶就将长大成|人,心里的期待越来越强烈。 

有时候路过他的窗前,就会不知不觉地驻足偷窥。有一天夜里,苍伶洗澡忘了关窗,苍晟脚底像刷了一层浆糊一般,黏在窗外不肯走了,非常想知道这孩子是否已经「长成」。可惜被苍铭那死小孩发现,大喊有色狼,扑上去拳脚相加,打了半天才发现是自己的阿爹,结果害得苍晟没看成伶伶出浴图。 

不甘心的苍晟照著书上弄了一道溺水符,随后带着孩子们去江边游泳消暑,准备把这道符咒用在苍伶身上,等他一溺水就先来个水下的肌肤相亲,再来就是岸上嘴对嘴的送气,乘机吃点豆腐解解馋,不料正耍动手之时,又被苍铭那死小孩突然抱住,脚底一滑,失去平衡,这道符咒施在了自己身上。结果么,自己成了被送气的对象,还被儿子说没用。好在送气的人是伶伶,和他嘴对嘴的来一下,失点面子也无所谓啦! 

苍晟的这种生活,总结起来就是:小心翼翼包庇自己的感情,精心设计吃伶伶豆腐,最后总是功亏一篑儿子之手。但就是这样的生活,也可以让苍晟过得津津有味,每次回忆起来就有甜意上心头。 

又一日午后,苍晟把百宝箱里的银元宝掏出来,一锭一锭地摆在桌上细数。剩下的银子似乎不够半年了,要去哪儿干一票才行。这一带向来没有什么达官贵人的墓||||穴,好不容易上周死了一个老太守,他的墓看上去还不错…… 

苍伶刚好喂完白鹅走进来,看见哥哥愁眉不展地盯着银元宝发呆,便问道:「哥,钱不够花了吗?」 

「嗯。」苍晟沉重的点点头,这就是生活的压力啊,但这是世俗生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想过一次真正的二辈子」,就该懂得品尝人生的苦涩。 

苍伶笑笑说:「哥,我们去做工吧。」 

「做什么工?」 

「城里要造座阎王庙,泥匠、木匠、工匠、搬运工,统统都要!一天五文钱。」 

哈!一天五文钱!?这不是苦力吗!?苍晟立刻摸摸伶伶天真的脑袋说道:「免了免了,你还小,不能做体力粗活,家里的开销不用你担心,哥哥会解决。」 

苍伶一听立刻好奇的问:「哥,难道你要去盗墓?」这是哥哥的老本行,只是近两年来都没干过。「但是盗墓万一被抓住可就惨了!」这可是亵渎祖宗的大罪。「月出而做,月落而归,摸黑行事,再说我技术如此高超,谁会抓住我?」 

「那会不会有鬼魂找你报仇?」 

「我盗了这么多墓,啥时候有鬼魂来报仇了?再说了,就算有。我也有能耐一掌把他打回去。」 

「真的吗?」 

「放心,我法力可高着呢。要下要一起去?」 

苍伶想了想,对哥哥的担心和对盗墓的好奇心各占一半,便答应一起出工。苍晟很得意,干活有小伶伶在身边,一定特别起动! 

就这么定下之后,他把其它东西顺带翻出来整理箱子,其实还有很多珠宝玉器可以卖,但是这些留下来的都是精品中的精品,是苍晟的宝贝。 

苍伶看见哥哥对一块普通的玉璜呵护备至,不解的问:「哥,你的这块宝贝玉璜之前不是一直挂在你腰间的吗?你怎么收起来了?」 

「来,我告诉你一个故事。」苍晟拉着伶伶坐下,摸着手里的玉璜讲起了那个传说,「这块玉璜叫『梦禹』,应该还有另外半块一模一样的叫『寄尧』,当两块玉璜合成一个玉璧的时候,就会出现奇幻的梦神,它可以帮你实现任何一个愿望。我一直在找『寄尧』,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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