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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的情书 上 by 希岚-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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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拾著宿舍中的行理,我把一个残旧的公文袋放进去行理箱,但之後又忍不住拿出来再看一次,这个袋子装的是我哥哥的遗物,都是一些信件、照片和日记本。在我很小的时候,父母因为车祸过身,唯一的哥哥又被外公带走,我对哥哥的记忆只停留在当天我哭糊了脸,拼命用白胖的小手抓著他喊“哥哥!不要走!”,之後一直也没有再联络,直至五年前脑肿瘤结束了他只有十九岁的年轻生命。哥哥死後,我唯一拿走的走是他的日记和情书,我已记不起哪天心血来潮翻开这本日记,偷窥别人的回忆。只是我猛的发现,自己好像走入了这个本应与我无关的故事,更走著同一条旧路...
我哥是个冷冰冰的人,虽然长得俊秀,但因为木无表情,不苟言笑又不合群,所以在班上属於那种消失了也没多少人察觉的幽灵人。班上无论是男孩子玩意、放学後的课外活动还是关於女孩子的话题,他都不会参与。慢慢所有人都觉得他没有感情,这个世界上好像甚麽也吸引不了他。
在哥哥短暂的生命中,只有一个人走进过他的生命。有一封信是在他病情恶化,得悉自己只馀三个月寿命时写的,这封信最後并没交到收信人的手上。
贤:
我曾以为自己是个没眼泪的人,因为再可怜的人间惨剧,都不能令我皱一下眉头,更遑论流泪。但我错了,至少我也流过三次眼泪,第一次是你高烧不退,仍在梦呓时唤我的名字;第二次是你为了替我捡回弟弟的照片而给汽车撞倒,浑身是血还只顾问我有没有受伤;最後就是你为了陪我去北海道,而推掉了去希格大学直接修读硕士的特别生资格。
天底下怎会有这麽一个傻瓜,竟然为了一支风中残烛而放弃光明的未来?你说得对,我的确是因为想你改变主意而避开你,好来好去不好吗?我甚至有想过不如自杀死了就算,这样大家也不用痛苦,我不想你後悔,更不想你怨恨我。
不过我很後悔认识了你,也很怨恨你。本来在我的生命中甚麽都没有,甚麽也是灰色的,没甚麽值得高兴,自然也没有甚麽值得难过,但你却硬是要闯入我的生命,在一张白纸上泼上不同的颜色,这三年里,我曾快乐得连睡觉也带著笑意,可我也试过痛苦得彻夜不能成眠。因为你,我终於知道原来笑不只是表情那麽简单,是因为从心底深处觉得快乐;因为你,我才知道原来嫉妒可以让人干出很多蠢事;因为你,我第一次不想面对自己的病,第一次按捺不住脾气,第一次不想死,想要更多时间,想继续活下去,想陪著你。
我完全受不了自己因为你而方寸大乱,那种身和心的完全失守令我很痛苦。为什麽要让我遇上你?为什麽我要在乎你,在乎到做梦也会梦到你?为什麽你要那麽著紧我,著紧到你晚了一点打电话给我,我也会以为你发生了甚麽意外?我一直以为,离开这个世界是种解脱,没有甚麽值得留恋,但现在只可以说爱上了你,是我这辈子唯一的失算。
我才不要记住你,这种痛苦一辈子已经够了,我才不想轮回了一次之後,又再经历同样的苦楚,更不想把你那双猫眼石眼睛印入脑海中。我才不要你等,在我死後,你最好忘掉一切,重新找一个比我漂亮、比我更适合你、比我更...爱你的人。
伟
我不知道哥哥为什麽没有把这封信交给他的情人,或者到最後,他还是想他的情人惦记他一辈子吧。一个无情的人写得出这样的情书吗?那究竟是谁可令一个冷漠无情的人倾出他所有的爱?
小伟:
你甚麽都不要说了,你应该知道只要是我决定了的事,就一定不会改变主意,全港只有五个的留学资格又怎样?肯克贝尔收我当徒弟又怎样?这比得上你为我掉的那滴眼泪吗?
小伟,我跟你说,你是一个大胖子,一个天秤上不论放了甚麽,黄金也好,钻石也好,肯克贝尔也好,只要另一端放的是你,就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比你重。但我不会为了减低你的罪恶感而说我不在乎,肯克贝尔是我最崇拜的人,入读希格大学和成为他的学生是我十岁开始的志愿,天杀的我竟然要亲手放弃这个机会,而且拒绝了这次天大的恩泽,我这辈子也不用再指望入读这所学校。
你听著,我不会叫你不要内疚的,因为你一定要觉得对不起我,你要用你剩下的生命赔给我,在你馀下的日子,你想的人只可以是我,陪著你爱著你的人当然也只可以是我。如果你真觉得很对不起我的话,只要你不要用“喂”来喊我就行了,说实在的,我也挺喜欢自己的名字。
我们很快就会在北海道了!到时你就可以去那个你一直想找的地方,不过别跟我说你又想去别处,为了这次旅行,我已经花尽了所有的零用钱,我可不想要一个五时花六时变的老婆。
小伟,我爱你,不止这一辈子,就是下一辈子,再下一个辈子,你也是我的,无论你下一辈子变了男也好,女也好,丑八怪也好,我翻转了这个地球也会把你找出来!我不是要上演甚麽隔世生死恋,我只想下一辈子,我们可以用最平凡的方式相遇、结合、一生一世,或者只要给我们多点时间也好,三年实在太少了。
听著,你不可以再说自己活在世上毫无意义和没有存在感,你活著最大的意义就是被我爱上,被我保护,你存在的最佳证明就是我的眼、我的脑,我的心,当你永远的离开了我的时候,带走的不止是一个完整的生命,还有一颗完整的心,我将会变成活在思念牢笼的行尸走肉。所以不要再避开我,不要再把一切往身上扛,在你走後,我将不可能再感到快乐和幸福,所以不要这样对我,把我们仅馀的时间都糟蹋在无谓的坚持和歉疚中。
我们还有三个月,你甚麽都不要想,甚麽痛苦绝望都由我来承担,而你只管把这三个交给我,为我、为你留下一个记忆,一个烙印。不过你要做的不止这样,你还要拼命的记住我!下一辈子再来找我!这次我不止会等你一个晚上,我会等你一辈子!
贤
谜底原来是个霸道、脸皮厚又难缠的男人。那为什麽看完这一封情书却把我感动到哭了一整个晚上呢?当然现在再看却足以把我推到地狱的深渊。曾经,我为了这一段回肠盪气的生死绝恋感到痛彻心扉,对这个痴情专情的男人充满了遐想,那管只见一面也好,现在我恨不得时光倒流,打住我该死的好奇心,不去碰那本日记、那封信,还有...那个人。
而曾经,我觉得哥哥很可怜,现在我很羡慕他,有一个爱自己爱得义无反顾的人,有著爱人与被爱的自信。只是如果让他知道,那个他用生命来爱的男人因为他的死由活泼开朗变得乖僻古怪,他泉下有知,会否再为他流下第四次的泪?
拖著行理箱,我慢慢步出房间,准备到那个地方,做一个关乎我一生的决定...
俗语说得好,“马善被人骑,人善被人欺”,套在我身上是最适合不过了。
我叫做卓俊,是A大学音乐与艺术系的三年级生。别说我自夸,在这所出了名一个学位有都有千个人在争的名校,我也可以凭著成绩每一年也得到全额的奖学金。不过除了这点,我也没甚麽可以再自夸了。
除了喜欢男人这“癖好”外,我是一个平凡不过的男生,而且运气烂得要命,连交个好男友的运也欠奉。我勉强也算是谈过两次恋爱,对於这两段短命感情,我曾这麽对我的表弟形容:「一段死於无知,一段死於白痴。」
我和第一个男友分开,无知在我低估了初恋的杀伤力:他忘不了他的初恋情人,所以他就说:「我知道你对我很好,我也没遇过像你这样贴心的男友,但我真的忘不了他,对不起。」
自己试过之後,才知道原来单是“初恋”这两个词语已具有杀伤力,这两个字包含了众生男女对爱情的憧憬,少不更事、面红心跳、冲动莽撞,明明爱得刻骨铭心,却宿命式的不能开花结果。
不过我和我的初恋男友却没到这个程度,我们是两个男人,根本由一开始就不可能开花结果,开菜花,结苹果就可能会!不过我也为他哭过几回,现在是偶有联络。
之後的那一个就更只可以用孽缘来形容,会一头栽在一个连糖衣也没有的陷阱上就是我白痴。我也知道他是出了名的花心大少,他从来也没有欺骗我,摆出来就是一个不会为了一株树放弃一个森林的架势,我也没奢望自己可以留得住他,不过就是死在他的甜言蜜语中。
我们的交集本来就不多,最後磨得大家都生厌,连Zuo爱做的事都不能并出一丁点火花的时候,他就这麽跟我说:「我曾以为你的温柔可以留得住我,可是我始终觉得比起家猫,还是野猫比较吸引我。」这个人彻头彻尾就是一个烂人,和他分手,我身边的人都说是解脱呢。
不过这人真是嫖、赌、饮、荡、吹一样不缺,最近碰到他,还好意思一见到我连寒暄也免了就直接摊开手掌问我借钱,我就说:「你不如去当Money Boy好了,又可和男人玩,没手尾跟之馀又可赚钱,不要再去糟蹋一些正经认真的良家男孩!」
谁知他就跟我说:「我不想当零号!」你不当是你的事,干嘛跑来问我借钱?我的钱都是以前打暑假工辛苦赚来储起,掰开全都有血有泪呢,而且他根本不是借,是抢,还是一去不回头那种。
算了,我都很习惯了,连面对这样的烂人我也狠不下心,失去了拒绝的先机,就连分手後也让他吃得死死的,唉,反正这个世界就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唉,都是那句:人善被人欺!
这两人一个是大情圣,不安於室;一个是痴情郎,恋旧弃新,总之两个也不要我。他们可算是两个极端,但都说我很温柔。
说真的,被这样赞美我一点也不高兴,还好像被针子札了几下,因为他们和我在一起,需要的只是我的温柔而不是我。
其实我自己都不知自己那里温柔?经常扯大嗓门骂他们也温柔?常唠叨他们也温柔?可是连我身边的浑蛋朋友也这麽说,也许是因为我会照顾人吧。
我跟中华英雄一样命犯天煞孤星,我的父母在我四岁的时候,因为车祸过身,大我三岁的哥哥又在五年前因为先天性的脑肿瘤而去了天堂陪父母。
当时外公带走了哥哥,而我就住进了姨母叶芷琇的家,不过姨母和姨丈因为工作而经常往返香港和台湾,常常也不在家,所以大部份时间都是我和表弟凌秀枫相依为命。
由弟弟变了哥哥,说实在初时也很不习惯,我也需要别人照顾,倒过来还要我照顾人。就因为这样久而久之我就很会照顾人,差点严重到见到别人的嘴角沾了东西也想要替他擦的程度。
不过有两点我就较华英雄幸运。第一,我是个同性恋者,完全没想过生孩子,当然就不会像华英雄那样怕会刑克到儿女而要受骨肉分离之苦,因为我认为从未有过比曾经拥有而失去好,起码没试过那种甜,自然就没那麽苦。
第二,我更不怕影响到身边的人,我身边那票经常欺负我的朋友如果因为被我刑克而死,还便宜了他们升上天堂呢。
因为死神要不是看在他们是被人害死的话,他们这群脏物可能连看看天国的机会也没有,更遑论定居!不过话虽如此,但认识到这一堆gay的朋友我都还算幸运,因为大家都是g,所以无需避讳和隐藏,在他们面前总算可卸下平日沉重的伪装。
而我最想克死的就是我的天敌董星贤。这可恶的男人是我的同学,已经休学三年,上年才回校继续念二年级。
他说话尖酸刻薄,性格古怪又孤僻,我都不知道是否上一辈子得罪了他,这家伙专是针对我,跟我找碴。这人是钜富兼A大校董董世永的儿子,如果把董家的资产全都兑现成现金拿去烧,真可以连续烧三个月以上!
不只性格,这男人连外型古怪都不行,明明是帅哥,却染了一头抢眼得吓人的红发,戴著副碍眼的绿色眼镜,还要穿一身奇装异服,何谓之奇装异服?有没有见过人上身是运动装,下身却是西裤还要配名厂皮鞋?这就是这家伙的拿手好戏,他自己不介意,我还不想站在他身旁丢人现眼耶。
因为周星驰的《少林足球》中一句“地球很危险,你还是回火星吧。”之後,大家都称他火星人,不止,他身边还跟有四个喽罗,金、木、水、土星人,一行五个外星人。如果将来我有钱,我一定会去征服火星,不能征服火星人,征服火星也好!
八月下旬,没有猛烈的阳光,反而刮起狂风暴雨来,坐在旅游车中,看著在车外乱舞的雨丝,听著外面轰隆隆的闷雷,真是没有宿营的心情。
今天是A大学音乐与艺术系的迎新营头一天,甫出门天文台就悬挂黄|色暴雨警告,不过雨还不是很大。谁知到了学校,雨就越下越大,刚才所有新生被分成六组,每组各有一男一女旧生任组爸组妈。
早上就冒著雨玩校园定向游戏,说是甚麽助新生多了解校园,我说应该是让他们提早怨恨这里吧!
这个A大校园本来就大得吓人,朦胧著雨就更像阴森的古堡,好像跑极也看不到尽头,最後更会有恶魔跑出来把你吞噬!更要命的是我明知目的地是哪儿,却要诈作不知,真想立刻把答案告诉新生,然後吃午饭暖身,然後乘车出发到西贡的营地。
这时靠在我肩头睡觉的人皱了皱眉头,微微的打了一个寒颤,看来只要听到雷声,他在睡梦中也会受到惊吓。这个人是我的表弟,也是我唯一的亲人,凌秀枫。他在三年前曾因车祸而半身不遂,不过在情人的照顾和物理治疗下已经康复。
我本来很反对他参加迎新营,因为不想刚康复的他做太剧烈的运动。不过这个凌小朋友不停在闹别扭,真是完全拿他没办法,所以我会出现在这与我无关的迎新营也是托他的福。
那群以我的同班同学,女魔头乐希岚为首的系会干事,说要安排一男一女旧生扮作新生来混入他们。我本来对这掀人私隐,随时会成为炮灰的边缘人间谍角色毫无兴趣,但因为被他们抓住了我想照顾阿秀的弱点,在连番威逼利诱下,我这个超龄准毕业生唯有跑来串门子扮新鲜人了,想来也真有点纳闷,真不想一把年纪还要出丑人前。
本来,要我扮新生,即是夸我样子年轻,保养得宜,我应该高兴才是,但当我知道女魔头乐希岚是我的组妈,而我的天敌董星贤是组爸,这真令我完全笑不出来。
而这火星生物竟然一脸不屑的说:「我觉得这个迎新营本来已安排得不是怎麽的好,现在更加了一大污点,找个老人斑都快长满一脸的扮新生,一定会给人即场拆穿,那就不好玩了。」於是恨得牙痒痒的我,不知那来的勇气,竟敢和火星人斗。
最後我们就定了一个赌局:如果最後没人知悉我是旧生,他就要把一头红发染黑,摘下他那副碍眼的绿色眼镜,穿回中学校服上课一个月。相反,我输了的话,就要学他的打扮,把头发染红,换一副绿色眼镜和穿那身奇装异服上课一个月,既然赌得那麽大,唯有全力以赴吧。
到了西贡营地後,雨已经停了。甫开始我们就玩了一些热身小游戏,之後就在篮球场玩集体猜拳,六个小组合并成二个大组,各据一方,每组决定好要出石头,剪刀还是布,胜方可以跑到败方那边把敌人抓来当人质,而败方就要逃到黄线後,直至一方完全没人为止。
哗!这次是我们输了,赶快跑!突然听到“砰”一声的有人跌在地上,「痛...脚很痛啊...」阿秀揉著自己的腿,好像已痛得快哭出来。我慌忙的跑过去想扶起他,而火星人则快我一步,一手抱起了阿秀,冒著雨走往医疗室,而且他还尽量用自己的身体为阿秀挡雨。
幸好只是扭伤,没有伤及筋骨,不过我还是要他待在医疗室里休息,为他盖上被子我就和火星人一起返回室内活动室。
我问火星人:「你不是常和他斗嘴的吗?刚才为何那麽紧张?」这两人平素都狗咬狗骨,想不到阿秀出了事,第一个发现的竟然是他,真叫我惭愧。
「希翔盼了那麽久才盼到他复原,要是出了甚麽事,我铁定会被他杀了再埋尸。」乐希翔是阿秀的情人,也是这火星生物仅有的好朋友。
我笑了笑,这火星人真是口硬心软,说到底他还是挺关心阿秀的。
之後等著我们的就是那些男生们最期待的水战。看著篮球场上堆满了水袋,我只有一个反应:三十六计,走为上计。逃得越远越好!
基本上,水战一开始,大部份男生已把投掷水袋的目标锁定在几个身材捧的女生身上,难得可以明正言顺的看女孩子若隐若现,他们怎会放过这个机会?不过女孩子们也不是好欺负的,好些女生的凶狠程度犹胜男生,一个水袋瞄准头部掷过去,唷!真是立即眼冒金星!
而另一个被围攻的目标就是火星人,因为他那副德性实在太招摇了:一头红得像火的头发,高大的身型,还有因1/4的法国血统而遗传了一只湛蓝色的左眼和法国人深刻而细致的轮廓。俊朗而出众的男人,从来都是一票平凡男生的公敌。
水袋像箭一样由四面八方飞来,当然火星人也不是省油的灯,他乾脆拿来一条大水管疯子般横扫千军,杀得兴起的时候甚至脱去上衣,随手的丢在一旁。
看著他那骨肉均称的完美线条,我也忍不住咽下一口唾液。他的皮肤算是白晢,但不是那种柔嫩细滑的白。那明显得像用刀刻出来的胸肌和腹肌,宽肩窄臀的典型倒三角身材,还有那紧致而有弹性的肌理,在他浑身都湿透下,油光水滑的更是诱人,真好像一具活生生的大卫像...
噢!救命!我在胡说些甚麽,我绝不可能对这个毫无内涵的火星人那副只不过有点好看的皮相有任何兴趣。经过上一个学年对他的认知和那惨痛的“教训”之後,我很清楚他是一个时刻需要高度戒备的危险人物。
那些经过他身边的女生都很自然的盯著他看,而被他冷冷的眼尾一扫,又很自然的低著头面红耳赤。说真的,虽然很不想承认,但他这种充满神秘感的酷男真的很受女生青睐,当然看得那些其貌不扬的男生一肚子火。
其实也对,迎新营本来应该是新生当主角,给他这个组爸抢尽风头,叫他们怎麽在营中把握机会把女孩子?
在我躲得远远隔岸观火的时候,冷不防火星人急步跑过来,把他那枝“凶器”水管伸进我的衣服内狂射!
「你疯了吗?白痴!」浑身都被他弄得湿漉漉,很不舒服,我忍不住大吼。
「卓俊,你受得了自己在水战中也窝囊的不湿身,我也控制不到见你那麽乾爽而不弄湿你啊!」瞧他一脸得色,好!既然都湿了,没理由不去反击啊!要不然就真是太窝囊了!
我立即跑到篮球场角落,把水入满胶水桶走到火星人身後,高举胶水桶把水由他的头顶倾倒,虽然他本来就已经浑身湿透,所以只是冷冷的瞥了我一眼,仰了仰头毫不在乎的做出一副“有种再来”的表情,但亲手手刃仇人的感觉还是很痛快,肆无忌惮的向人泼水的感觉也相当良好,於是我不再只攻击火星人,总之拿到桶子见人就泼,捡起水袋就疯狂乱掷。很久没试过玩得这麽疯,很爽!
之後的休息时间,当然是立即回到房间跑去洗澡,我本来就有一点感冒,可不想因为湿了身而令小病变大病。
里面只有两个一人用的小浴室,为了不让其他人久等,我只打算冲一下热水令身体暖和。谁知我脱光衣服後才发现门锁坏了锁不到门,唯有虚掩著门,我想他们从外面也应看到有人在里面。
在我准备淋浴的时候,突然有人扭开门把走进来!由於我脱了眼镜,唯有眯起双眼看看来人是谁,不过当我看到火红的颜色,我就知道了来人是谁!
「死火星人!你进来干嘛?给我滚啊啊啊啊啊!」我大声惊呼,手遮掩得上身时又遮掩不到下身,十分狼狈。
这个混蛋,完全当我透明,悠然自得的吹著口哨在调教水温,还问也不问的就用我的沐浴||||乳。天啊!有人洗澡会不带沐浴||||乳的吗?难道他全心走来用我的沐浴||||乳吗?
热水由莲蓬头处洒下,延蔓的雾气令浴室内的气氛更加局促和暧昧,不知是否因为这样,我感到水好像越来越灼热,迷迷糊糊、朦朦胧胧,头也昏昏的。我一直也面对墙壁,背向著火星人,但听著哗啦哗啦的水声,因为看不见,反而有更多联想,脑中甚至浮起他那具漂亮结实的胴体...啊!不行!我要把这肮脏污秽的念头赶出脑海,但、但是我仍忍不住回头偷看了一眼...
突然,他踏前了几步,狭小的浴室根本就没有太多的空间可给他移动,感觉到他越靠越近,不是吧?他的胸膛贴著我的背部,我甚至感觉到他在我的颈项吹了一口热气,害我都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我不禁手按著颈项,转过身来吼他:「你、你干什麽啊?你再过来的话,我就、我就...」我又惊又羞,连话都说不下去。
「你就怎样啊?高声喊叫找人救你?救命唷!救命唷!」这家伙贼笑著调侃我,更装出难听的女声来喊救命,然後被自己难听的声音逗笑得上气不接下气。这混蛋算甚麽意思啊?男生就不会被人侵犯?男生就不能喊救命吗?
然後,他、他竟然用双手抵著墙,视线朝下看著我,用淫猥的语气说:「想不到,你的东西还挺...」说到一半,他欲言又止,并舔了舔唇。
我连忙以手掩著下体,真想找个洞钻进去就算了!而他的脸却越靠越近,近到他脸上的毛孔我也一目了然,不能否认,他的脸真的很好看,尤其是那只蓝色眼睛,在他眼波流转的时候好像会有不同的深浅,真好像猫眼石。刚才没留心,原来他左边的臂膀有一道又长又深的疤痕,好像一条大蜈蚣,很是骇人。
咦?真的有点不对劲,他微微低头,脸慢慢趋近我,他...他不是要吻我吧?眼看著他的唇快要碰到我的唇,我竟然不懂如何反应的僵硬了,只是气喘个不停,除了自己的心跳声和潺潺的水声,甚麽都听不见...
「这东西真还挺好用,回去我也买一瓶。」在他的唇刚触到我的唇那一刹,他打住了,并且一个弯身捡起了我放在身旁磁砖的沐浴||||乳。
看著他已沐浴完毕步出浴室,我这才如梦初醒,双手拍了拍脸颊令自己清醒一点,才感觉到自己的脸滚烫烫的,害我又想起刚才的窘态,幸好这个火星人只是想捉弄我,没有真的吻下来。
无端给他看光光,真是越想越气,但为何我抚著嘴唇,心里竟然有一丝悸动?刚才甚麽也没有发生,我是觉得庆幸,还是觉得可惜?
「给我做二十下掌上压!快点,快点!」火星人厉声的呼喝划破黎明初晓的天空,他在一众趴在地上的新生面前横过,连续拍了两下手掌之後就把双手交差放在胸前,一脸的不可一世。
时间:零晨六点。
地点:篮球场。
人物:火星人教官,一年级新兵,过场组爸甲、乙,将会死得很惨的间谍乙名。
戏码:《火星人袭地球之四:地球新兵大惨剧!火星教官之惨无人道大特训》。(好片推介,由火星人领衔主演,已经上画的火星人袭地球系列包括:《火星人三戏鹦鹉助教》、《火星人大闹东翼图书馆》和《火星人与女魔头的惊天大阴谋》。)
「好了!现在都给我起来,给我练马步。」火星人踱步来回四次之後,又下了另一道命令。
所有还未休息够的新生全也是一副脸都绿了的快死状,我甚至看到他们的腿在微抖,真可怜,本人虽然也是相同际遇,但也寄予无限同情。真见鬼,无端在睡眠中被个铜锣吵醒,然後火星人就扯大嗓门的喊:「三秒内给我滚起来!出去篮球场集合做早操!」
「不要软手软脚的!没吃饭吗?你啊!那里是在练马步?你在拉屎啊!」说罢,凶狠成性的火星人还附加一脚,踢在那新生的小腿上。看著那个新生本来死盯著火星人,但给那双冷冽的眼睛扫过,後颈都一阵恶寒,立即就敢怒不敢言,只得小声的在叽哩咕噜。我隐约听到他说昨天晚上烧烤,那有饭吃?
在痛苦到了顶点的时候,好运就会来,火星人突然说:「我有点事要离开一下,不过要是让我知道你们偷懒的话,你们就要有心理准备知道“死”这个字是怎样写的!」
不过在火星人离开了一段时间後,已经有几个新生耐不住东张西望,确认火星人消失在他们视线范围之後就浑身乏力的坐在地上,一脸颓然。新生甲边用手扇风,边问还在练马步的新生乙:「火星学长都走了,你还练啊?」
「因为我不想知道“死”字是怎样写的。」他咬紧牙关,辛苦的维持著马步。
「他都走了,不会知道啦。」
「不!其他人可能不会知道!但他一定会知道的!」新生乙神经衰弱的四处张望,眼神尽是恐惧,生怕下一个瞬间火星人就会出现在他跟前,一脚踢向他小腿最痛的上五寸下五寸位置。
「就是嘛,我这一辈子也没试过这麽怕一个人!昨天阿秀那死家伙在我偷偷抽烟时突然大声喊:“火星人啊!”,吓得我忙不迭的丢掉烟头,烧焦了一小块草地耶!」子浩犹有馀悸,由於他和阿秀友好,所以他是少数我记得名字的新生。
「阿秀,这就是你不对了,甚麽都可以玩,火星学长大驾可不能随便拿来玩!这可会吓得人心脏病发!」新生乙一脸语重心长。
阿秀毫不在乎的吐了吐舌,「啐!是你们自己怕火星人怕得像鬼一样,而且你们用不用学长前学长後的必恭必敬啊?又不见你们叫小康康做康学长?」“小康康”是我的学长康贤,现在是博士研究生,好好先生一名,所以这群新生也不当他是高不可攀的学长,他和火星人也叫贤,但此贤就不同彼贤了。
「这两个人根本不是同一次元,那有得比?不过怕归怕,火星学长的说话真的很有说服力,人也很有威严,他一是不说话,一说的都是重心所在,没有半句废话,所以我是除了怕他,也很服他就是了。」新生丙也哄过来掺一脚。
「对啊,给他的狮子吼一震,魂都离了,谁敢违逆他啊?」新生乙边说还边辛苦的维持著马步。
「这只是你们的奴性过强罢了。」阿秀说得一脸不屑,但物竞天择,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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