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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命 by fishfishing-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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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著他,所以我亲他抱他。依他的要求,顺自己的心意,说著“我来保护你”、“我喜欢你”的话。可恨的是“他”!他跟我同心同身,而不敢爱朗朗,却要占据著身体,不肯让给我。 
你猜对了。最恨他的不是朗朗,是我。朗朗的力量很强大,这我早就知道了。可是他太单纯,若是告诉他真相,他一定会傻傻的去跟那笨蛋说。那岂不是要我的命?最好的办法是气他,让朗朗恨我们,然後……呵呵,事情比我预想的顺利多了,不过也差点真的要了我的命。 
那笨蛋浑浑噩噩的被送来这里,大约是途中受了刺激,在来到这里的好长一段时间里,我死活也出不来。我几乎绝望了,如果日子依旧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平静,我恐怕再无翻身之日。 
好在,打起仗来了。薄皑皑那个胆小鬼,杀个人都吓的失禁手软,差点毁掉我的身体。我当机立断冲破禁崮逃出生天,替他做了他不敢做的事。杀人的感觉真不错!而最妙的是,每回杀完杀够了,我就悄悄的隐起身,看著那笨蛋在屠戮场中央发呆发呆,直至崩溃…… 
可气!他是个小强,绝对的小强!每回临近崩溃边缘时,他总能自我安慰自我调解的放松紧绷的弦绳。有时我真怀疑他是否知道我的存在,他虽然笨极,却有著异常敏锐的第六感。以至於我的计划被屡屡拖滞。 
* 
宁碧水是个不错的人。我当然不是指的道德上的“不错”,他这种政治妓女──妓男,呵呵──的道德水准我实在不敢恭维。但他帮了我大忙。没有他,那笨蛋不会崩溃的那麽快。 
其实宁美人也是个可怜人,先是被冶王利用他来算计希王,再又被希王利用来应付战事,嘿,如今还被我这无名小卒利用来……对付我自己。 
他的那套下三烂读心术,大约是从赞国偷学的,半通不通,整死不少人。那笨蛋之所以没被整死,还是多得我在。事情总是很矛盾,我一方面非常想他赶快完蛋,一方面又因为我的存在而使他得以苟延残喘。 
然後嘛,大家也知道了,薄皑皑去了冶国。至此,我知道了,他不但是个小强,而且幸运的要死。谁说他薄命了,他的命好著呢!只差一微米我就可以钻出牢笼,重见天日,却又遇到了晚云和狗,也就是他口中的小公子和白薯。 
接下来将近半年的时间,我挣脱不出他加於我身的桎梏。这都怪他遇上的人!晚云和狗自不必多说,两个多管闲事的东西。还有那个小褐,革竭,可恨非常!若非他们阻挠,我早就解脱了。哈哈,死的好,全都死的好! 
你以为朗朗为什麽会对他们起杀心?呵呵,他是个单纯的小孩,我稍微一撩拨,他就听话的从命。我只是在跟革竭的旅途中稍稍引导那笨蛋对那堆人渣表现出些许温情,悄悄跟踪我们的朗朗见了,就大受刺激,一忽儿的跑了。很快传来好消息,山上讨厌的家夥全都死光光! 
再後来的事情就越来越顺利,我的体魄渐渐增强,已能隔三差五的出来和大家说说话,占据身体到处逛。不过,那笨蛋真是个可耻的家夥,那麽多朋友亲人死了,他居然无动於衷的继续活著。埋葬革竭的时候,我都甩了几把泪呢,他竟然哭也不哭。我替革竭他们心寒。 
当然,心寒归心寒,该做的事情还是得做,比如除掉晚云和他的臭狗。那条狗的命比他还大,名副其实的小强!我几次三番要把它干掉,它三番几次冤魂不散的再度出现。後来,我也疲了,反正瘸了它一条腿,它也没做太过讨厌的事,决定饶它一命。 
事实证明我不该心软。这笨狗的功用可大了。不但让那笨蛋有东西可寄托心灵,而且为他指引了找回晚云的路。我不喜欢晚云,因为那笨蛋和他一起的时候会开心。这不是好现象。 
但上帝毕竟站在我这一边,让我发现了晚云心里头的魔。嘿,竟也是个喜欢上哥哥的家夥!我引导那笨蛋诱惑他──了解一个陌生人最快捷的方法就是和他Zuo爱,因为所有动物在高潮时最无防备。 
晚云毫无经验,和他做的感觉糟透了。好在我们在上,不然我肯定会恶心的去吐,可笑那笨蛋刚开始居然主动要求在下,何等懦弱卑怯! 
了解到晚云一半的心思喜欢著那笨蛋,我有点不爽。那种笨蛋蠢瓜合该被世人唾弃,怎麽会有人喜欢他呢?!我想不通。 
即便是朗朗,喜欢的也是我。因为只有我,才能给他温暖。 

40
之前我说了,我正在等待“最後一著”,一旦“最後一著”成功,这个故事也就真正结束了。当然,因为是所谓的“最後一著”,等起来还真不容易。对於那笨蛋,日子是一样糊里糊涂的过,每天看果园,看著果子长大落下,在土里腐烂化作肥料回哺养育它们的果树。这种无聊的日子,他过的不觉得很累麽?
也许是我在殷切期盼著“最後一著”的来临,以至於觉得日子流失之慢──简直是度日如年!天天扳著指头算,当我数到第一百十一天的时候,我敏锐的灵觉发现了空气中的异样,那是弥漫飘浮的哀思织成的心网。我高兴得想大叫,总算没叫我白等!
那笨蛋──为了说故事方便,姑且就叫他“薄皑皑”吧──看到他最不想见到的美人身影,下意识的捂上他的盲眼。我感觉到他的痛楚,心中冷笑,人家不过是弄瞎了你的一只眼睛,就如此记恨,对他死去朋友的思念也不过如此吧。
薄皑皑远远瞅见宁碧水急步走近,并不阻挡心中的冷嘲浮现在脸上。他就是不喜欢宁碧水,难道他要勉强自己去喜欢一个弄瞎自己一只眼睛的可恨的娘娘腔?隔著老远,他已看出宁碧水的不悦,不,应该说是恨。宁碧水明亮如星的眸子里明明白白射出的是恨意。
薄皑皑淡漠的想,又是什麽人惹了他要来这里发泄一通?可笑自己成了出气筒。正在胡猜乱蒙,宁碧水婀娜的身影伫立在眼前,阳光在他背後照来,恰好勾勒出他美好的身形,十分美丽。薄皑皑忍不住想,他确实很漂亮。
当然,众所周知,“漂亮”用在男人身上,不是什麽好形容。
“宁大人又怎……”薄皑皑的话自动截断,全因他看到一个与他无关,却令他奇怪的难受的人。那人坐在轮椅,神情呆滞,不明人事的稚童般专注的把玩著手中的东西。颇为英挺的面容有些憔悴的松弛。
宁碧水平静的把目光从那人移到薄皑皑身上,态度可称得上有礼,道:“皑皑你好。”
薄皑皑忘了纠正他的称谓错误,怯怯的指著轮椅中人,问:“他……他怎麽了?”宁碧水惨淡的笑容让他心惊,他暗觉宁碧水的怒颜反而是种安全。
“他在想事情呢。”宁碧水如水的目光柔和的俯看著椅中人略见稀疏的头发,纤指抚了上去,为他拨散头发,盖去空白的头皮。
薄皑皑的惊诧来自於那人的身份。世上值得宁碧水如此对待的人只有二个;而世上会落魄至此的人却只有一个。
那人是希王刻。
以薄皑皑单薄的头脑,也看出来他是傻了。“为什麽会这样?”薄皑皑本该做如此问,但干涩的喉咙怎麽也挣扎不出这句话。他心中隐隐的不安,仿佛这个跟他毫不相干的希王刻身上有什麽秘密不能触碰。
为什麽会这样?他不明白半年前还好好的一个人,为什麽现下成了个……活死人。不会喜怒哀乐,不懂人事情怀,就好像死了一般。
我窃笑,不,是大笑。事情正照著我的本子走下去呢。这些自以为是的聪明人还不是一个个成了我的棋子,什麽王也好,臣也好,阻碍我的人,绝对不可以放过。
既然那笨蛋问不出口,我便替他说了。“为什麽他会变成这样?”
话音未落,宁碧水的脸已转了颜色,薄唇轻颤,捏著轮椅把手的手狠狠的攥著。薄皑皑看出不对,骇然向後退了一步。我除了冷笑再也无言以对,真是个冷血的蠢蛋!
宁碧水见此情形,忽而嫣然一笑,指著轮椅中人,淡淡道:“你知不知道他是谁?”
薄皑皑点头。
宁碧水笑的更是开怀,那笑容让薄皑皑想起娱乐节目中,听到选手回答错误时女主持、宽容的悠远的上帝的微笑。他走近薄皑皑,凑到他耳边,轻轻的吹了口仙气。9。2秒後,薄皑皑从呆滞中醒来,驳斥:“不可能!”眸色复杂,既不是惊恐,也不是喜悦,而是100%的慌张!
宁碧水秀发随风而扬,嘴角牵起神秘的笑。见人家连辩驳都懒,薄皑皑痴痴愣愣的自语:“他不是……他死了啊。”瞪著宁碧水,“你也知道的,他死了啊,你救过他……後……我亲手埋的,他死了……的……”
他虽用词肯定,语气却畏畏缩缩,明显是被打动了。我窃笑,真的是窃笑。事情顺利令我害怕,难道我才是这世界的神?朗朗,快了,很快就可以光明正大的抱你了。
我们可以回家,可以去任何地方,只要你高兴……
大约是看到薄皑皑的慌乱,宁碧水轻笑,道:“你亲手埋的是他的身体,不包括他的心。记得吧,皑皑,是你把我们的行踪告诉王的。害人终归害了自己,皑皑,你可万万没想到革竭的心在王的身体里吧?呵呵。”宁碧水的语态简直可用欣喜来形容,仿佛薄皑皑的痛苦就是他的快乐。
话说到此,已然词穷。二人都痴迷在回忆之中。我适时的为那笨蛋奉送上当日我向冶王告密的情形,那笨蛋看的仔细,很快,他相信了那是他的记忆。心波已然波动。
所以我说他是笨,许多事情都不加以思索就相信了。我估计他这种人是最容易被心理医生攻破心理防线的,没有意志力的弱者!
“你大概不知道我还会借尸还魂的法术吧?”
“他的灵魂很好用啊!因为心中有挂念执著,所以怎麽折腾也死不去。唉,要是早些遇上他,也不必伤那些人的性命了。”
“我把他的记忆全部抹去了……他就是我一个人的阿刻……谁知道他居然记得你……如果当日弄瞎你两只眼睛该多好!”
“为什麽他非要我的阿刻不可?他是我的阿刻啊,不是他的希王……都是你!如果你不说出去,阿刻还是我的……”
“王明明不爱他,为什麽要拘禁他,伤害他?只有我真正爱他,我的阿刻……”
“我不懂……”我和宁碧水齐齐一愣,不懂什麽?“他就算不是革竭,为什麽会是你的呢?”突然他弯下腰,抱起轮椅上枯瘦无知的人,引起宁碧水愤怒的惊呼。“你要做什麽?!”
“他的”阿刻全无挣扎,仿佛生来就认得薄皑皑,习惯於他的碰触,这令宁碧水愈发恼恨,理智和丧失的理智促使他推开薄皑皑,挡在阿刻身前。
薄皑皑倒是脾气奇好,索性坐在地上,看著跌回轮椅的阿刻,摇头道:“他怎麽能够是你的呢?”宁碧水还没来得及反驳,一直纹丝不动坐著的阿刻居然有了动静。他微抬的指头指向薄皑皑,微弱的说了一个字:“薄。”
薄皑皑拍手笑道:“你看你看,他认得我!”宁碧水面色一冷,咬唇道:“薄皑皑你好冷血!我……算我……多事!你最好早日去死,否则我下次见到就要你的命!”被怨念蒙住的他和痴呆的阿刻自然注意不到薄皑皑心底层的变化。
那个懦弱的笨蛋为了逃避谋害恩人的罪过,将我请了出来。此时我想,也许他真的不知道我的存在,但潜意识里的逃避心态使我成为了他。
宁碧水色厉内荏的威胁,我怎会担心?何况你没有多事啊,我想。我从地上爬起,闲闲的拍著衣服上的灰屑,看到呆愣的宁碧水,心里抑制不住的兴奋,说道:“谢啦!多亏你帮忙,不然我还被那笨蛋压制著呢。嘿!”
宁碧水显然不明白我在说什麽。我心中一动,笑道:“宁大人,你的读心术该不会是失灵了吧?”於是就成了现在这个傻瓜样?切,卑贱的人。
宁碧水倏白的脸色证实了我的猜想。“活该!”我大笑著挣扎出这句绝世好词。他和这个换了身体的革竭都活该!
我虽然不是那笨蛋,可是他的思想,他的思念无时无刻不在影响著我。有时候,我会比他还痛,比他还难过,甚至我有些怀疑自己是否并不讨厌他。毕竟我们同出一身……
所以嘛,宁碧水对他的伤害,我虽然乐於见到,心中还是有些不好受。革竭自不必说,这个没有定力的家夥,为了活下去,连灵魂都出卖了。
可别和我说,是爱情的力量使得他愿意将身体遗弃,将灵魂献给宁碧水,以便活下来与某人重逢。“薄皑皑”没有这麽大的魅力!薄皑皑只是个又傻又笨,没有一点恒心毅力,没有半点同情心热血的冷酷少年。他的外貌更是令人哭笑不得的平凡。这种人,你会喜欢他吗?
说回去,所以说革竭是个利欲薰心的功利主义者,他想活下去的目的,大概是复仇吧。而他的复仇对象是朗朗,我又怎麽能够允许?
果树园里一片静谧,正中午时分,太阳直射下来,照得果园里懒洋洋的。人果然是比鸟懒的。没有人愿意把时间浪费在大中午的好阳光下,他们都在屋子里睡大觉呢。因此,没有人看见我,看见我的手,看见我从背後抽出的花锄,看见我用花橛凿下……
血,溅在因为果实沈重而低垂的果树树枝上,点点滴滴,血湖血海。棕色的树干染上豔丽的暖色,为这正午下的果园平添一股寒意。
“……你……不是……薄……”没了读心术的宁碧水倒也没蠢到令我鄙夷,挨了我四凿,居然还能动弹说话。
“错了,呵呵。”我笑道,“我是皑皑啊,宁大人。你不是最爱用***语气说话了?请继续啊,我很喜欢听的。”每一个标点符号出现时,我就凿下一花锄。你以为花锄只能给MM秀身材演葬花?那可太小看这玩意儿,我手上这个虽然是小号的,凿起人肉来,好用的紧呢!

我从来没想过杀人会是如此痛快的一件事。凿第一下的时候,我还犹豫了一瞬。人嘛,看到自己相识的同类那麽轻易的被一件人类制作的工具砍成肉片血浆,自然是有些害怕的。不过,这害怕并未持久。杀人就像喝酒,是越到後面越出味儿的。
以前有个爱玩“杀人游戏”的家夥跟我说,“杀人之所以有趣,是因为杀人的机会太少。”他极爱玩“杀人游戏”,随身一定带著几十张扑克牌,人数一够就吆喝著开玩。因此,他常常感叹“杀人”的机会太少。却不知无意中道出了天地真理──
“杀人之所以有趣,是因为杀人的机会太少。”
机会确实难得,打仗时候杀的那些东西不是人。包括我自己在内,都是些披著人皮的机器。杀人为的不过是活著。太没意思!太破坏杀人的美感和乐趣了。
既然这具身体从今往後由我占据,可得好好尽兴,好好尽些心意!朗朗为了我,手上染了那些人恶心的血液,我怎麽能毫无表示?
我们兄弟俩爱了,抱了,那就一起,被血污染吧!
*
宁碧水的脸庞在花锄下一点点碎裂,一点点化作血河流淌成溪渗入果树的根部,明年的果实会很丰盛吧。好一张美丽的脸!我感叹,可惜花锄凿下,还不是成了混团的肉泥。嘿,这样的东西没人想的到他曾经的肉体的曼妙吧?
哎呀,真有点遗憾呢。居然忘了在杀他前一品政治妓男的味道了。算了,这证明我对朗朗是忠诚专一的。这也证明我不是同性恋,我只是爱上自己的弟弟。
一意专心於宁碧水,倒不记得旁边那个残废。我用脚尖勾起滚出轮椅倒地的“宁碧水的阿刻”的脸。真是一张不错的皮囊,难怪宁碧水对他念念不忘,即便他灵魂已死,也要拼了全力让革竭的灵魂转移到他身体里。
可是,光有一副相同的躯体有什麽意义?我嗤笑。露出如此惊恐的眼神,到底是那没用的希王刻,还是令那笨蛋崩溃的革竭?
名为革竭的人早就死了,此人四肢不健头脑不清,生死也已不重要了。我轻蔑的从他身边走过,看他愤慨的眼神,我笑想,恢复神志了呢,可惜是一团废柴!
我心血来潮的仁慈令我後来付出了沈重的代价,我的前悔从这里开始。
多少天没有走出果园了。那个笨蛋懒惰可比臭虫,连果园的门口也鲜少踏足,当然,他踏足哪里都无关紧要,反正他是那麽一个平凡微不足道的……人。
果园门外是一大片绿地,绿地的尽头似乎是大片的林子,林子的尽头似乎是天。显然晚云把我关在这里的意思,是要叫我逃不出去。哦,不,是叫“薄皑皑”逃不出去。为什麽要这麽安排?难道是知道了我的存在?我心中一惊。
不过我很快发现,“惊讶”在这里已经派不上用场。因为,要除掉的人,都非常自觉听话的来到了我的面前。上帝果然是站在强者一边的。
“晚云哪。”我笑叹。要杀掉这样一个美丽的存在,真是要下点决心呢。可是,刚才凿开那宁美人的脸还不是镇定若常──说明我已经“悟了”。“终於有空来看看我了,我可想你。”任何人都不可以怀疑我的诚意,我是真心的想念晚云。
如果是你,在三个多月中只能面对(背对)著一个笨蛋傻子蠢瓜,你也会无限想念任何一个你憎恶的人。我的花锄藏在背後,笑容无比的灿烂。
从晚云小公子慌张闪烁的目光,惨白如死的面容,我想,他是看见了。呵呵,既然看见了,那就没什麽好说的了──杀人灭口,天经地义。
但该问清楚的还得弄清楚。“小公子,”这是我头一回用那笨蛋的语气称呼晚云“小公子”,“请问我身上的法印怎麽解?”我的态度可称得上有礼吧?
晚云似乎是吓的失去了说话能力,嘴唇动了好多下,没听到声音出来。也是个臭虫,我想。花锄渐渐从背心挪开……
“没……没有解。”晚云突然的震定和回答,让我一怔。就是这麽一个闪神,我下垂的右手剧痛难当,回过神来,独目看到一只白绒绒的狗死命咬住我的手腕。我怒恨交加,背在身後的花锄用尽全力朝手腕上的痛源凿下。
……两声惨叫,一声小兽的悲鸣。
我捂著被锋锐的犬牙撕得血肉模糊汩汩流血的右手腕,淡淡想到:果然我还是被上帝抛弃了。我的眼睛盲了一只,又让我的手臂废了一边。呵呵,从今往後,再也不必顾忌任何人和事了。
就好像眼前这个因为一条低贱的狗而悲泣的弱者,应该杀了他,为世间节约粮食。花锄在头顶高高举起,我想我的表情是微笑。那麽就动手吧,牵前挂後是弱者的行为……
“我知道法印的解法──!!”花锄在晚云头顶一寸处遽停。我等的就是这句话,看来人都一个样,不见棺材不掉泪。
“……其实……没有解……不用解!”晚云开始用吼声说话,难道是死前告白的仪式,或者──“你要是要引别人过来,那就不必想了。多亏你把我关在这麽偏僻的地方。”
“……赞国的法律铁令,为了防止杂种人群,主人绝不能跟自己的奴隶有染。所以……”
“哈哈哈,我明白了。真是个好法令!”我大笑著喘不过气来,几乎忘记了手腕上的剧痛。“为什麽不早点说啊,晚云小公子?”
他不理会我,自顾自的说:“……所以只要跟自己的奴隶有了身体上的关系,他们的契约也就解除了。”
我笑著接道:“可是没有哪个主人会愿意让花大价钱买来驯好的奴隶解除契约的。”
“──而且,剩下来只有两条出路……一是和奴隶结合,自己也被贬成下民。一是将奴隶杀死。”晚云轻手抚摸著脚边已不成形状的狗尸,一边平静的和我对话。
大约是知道自己将被杀死吧,我想。成全他吧,他也是个没人爱的小孩儿。我笑,再度举起了手中的花锄,右手腕上还抽搐作痛呢,不杀了他,怎麽止痛?
血花四溅,从爆裂的动脉中喷出。那样的奇景乃我平生仅见,不但是仅见,而且是最後一次见到。因为那血出自我的胸口。
花锄从我的手中滑落,身体自由落体的扑跌向绿色的大地。这一片干净的绿地,很快要被血染黑了。我也是人类,我的血大概也是脏的吧?
我奋力扭头,眼前好一阵晕眩,分不清天地南北。但是我看到一个人,他虽是陌生人的身体,却是熟悉的灵魂。
他的目光与我平行,也是倒在地上,身体依旧明显的麻木,表情倒是丰富多彩。是悔恨不甘伤痛,还是痛惜?
今後我痛你。
好像有个人曾经这麽跟我,不,跟那笨蛋这麽说。
“竭……”我想说的话被泉涌入喉的血液堵回喉管。稍微惊讶自己竟能顺利的想到那人的名字,并试图唤出,有些恼火自己终於还是没能免受那笨蛋的影响。
但是,我还是想说话。“……馒头……好……吃……”不必给我镜子,我可以告诉你我在笑。
也许只是在将要杀他的一刹那,那股奇异的温暖的感觉流回心田,使我疏忽警惕,才导致如今的下场。
这地上渐渐扩大的红色面积是不是我的血造成的?将来这里会长出美丽的花来吧?或者是可怕的毒草?但愿我能活到那一天。
胸口竟然没有感觉到痛,仿佛那血是从次元空间流出来,与我无关的。可是身体缓慢的虚弱和独眼越来越模糊的视力,我知道,不痛是假的,只是我没有力气感觉痛。
听说砍头是不痛的。只要刽子手有经验,一刀砍断了中枢神经,处刑犯就不会有痛感。
为什麽会想到这些呢?
我的脸部麻痹的笑不开了。血也该流完了吧?人的身体到底有多少血,流多久可以死?挺想知道的,好多东西都没学过,都不懂,不太甘心。为什麽以前不多看点书。起码就可以知道,人是可以死的很容易的。难道非要自己出手试验才能得出结论?这是什麽教育啊?
“……薄……薄……薄……”
哪个笨蛋在乱叫我的名字,我大名叫作薄皑皑,小名有很多。眼睛紧紧撑著,不敢闭上,我不能就这麽死去,这世上还有一个人等著我。
他是唯一……唯一全心全意爱我的人。为了他,薄皑皑可以不要性命。
他是我的亲弟弟,唯一的弟弟。爸妈不爱他,据说他是野种。爸妈爱著我,只是因为我是他们俩的亲生儿子。而他是这世上,唯一用全身心爱著我的人。我的弟弟,哭著喊“哥哥呵”的我的弟弟。
可惜,我不配担受。
因为我爱的人,不止於他。
即使爸妈爱我只是因为血缘,我依旧不能洒脱的无视。即使别的人,晚云也好,革竭也好,他们爱的人不止於我,我依旧不能忘记他们给我的恩德。即使……即使……那笨蛋再蠢再笨再惹人讨厌,他依旧是薄皑皑;没有人不自恋。
所以我不配担受朗朗的爱。
死在这里的结局是最好的,大概……我想。幻听到朗朗的声音,我猜那是天使,不,魔鬼的呼唤,我这种人,早已被上帝遗弃了,怎麽能上天堂?可笑!
*
整理著手边桌上厚厚一沓文稿,便装男子很长时间没有说话,醒起少年病人还在等他的回答,扶扶眼镜架,歉然柔声道:“你的故事很好听,已经说完了呵。”
少年不点头也不否认,透亮的目光直率的看入男子的眼中。男子似乎有些受不了与他对视,扶扶镜架,低垂目光,按下了警示铃,通知外面的守卫进来。
一面安抚著少年躺下,为他绑好床上的束缚带,边道:“以後还有故事记得要说给我听呵。”抚摩少年额头的手掌忽然顿了,镜片後的眼睛瞬间莹润。“难道……你就只记得故事麽?”
守卫敲门进来,男子倏地退後,拉开与少年的距离,迅速眨开眼睛的模糊,笑道:“辛苦你了,节假日还要值勤。”
“哪里哪里。医生才辛苦,还得日夜倒班,我们都还好了。”客套了几句,男子搬起写满字的沈重的稿纸出了去。
门缝闭严的前夕,他回头看了一眼,躺在病床上直勾勾盯著天花板的少年,再也无言。
辞别守卫,走出病房的走道,经过靠窗的乐疗室他听到悠扬的歌声。那声线虽略显单薄,却像秋叶落地般静美,男子一时听的痴了。手臂间一松,差点把几百张稿纸撒了一地。他叹口气,见不远处有个专门回收废纸的环保箱,走了过去。
微一迟疑,满捧的稿纸落入环保箱中,盖回纸壳做的箱盖,没人知道那里隐藏的故事。某一张狡猾的稿纸,奋力把自己夹在纸盖和纸箱间,如果你经过那里,稍稍低头,就能看到几行清晰却不完整的字迹。
“薄……17……轻微强……有自杀……幼年……父……後遭……兄……”
踏著歌声的节拍踱走的男子轻轻的叹了口长气。
我听到他说:“哥哥呵,把我的身体给了你,你就不认得我了麽?”
他的身影很快在走道尽处消失,歌声却久久依旧。从走道窗户透过漆成白色的铁栅栏射进来的阳光如同户外蓝天白云绿叶花草下一般的明媚,只是它们不知,一旦进入了阴寒之地,再也没有回头之日。

姑且算是後记吧:
本文深受电影《Identity》,漫画《入侵ES》,动画《Elfen Lied》的影响,大家若觉得在下的文还过的去,请一定去观赏以上三部强作!
再次感谢各位大人一路来的支持,因为在下本人是从来不跳坑的,所以很感激(敬佩?)大家的勇气。既然在文文开头答应了绝不是坑,那就一定不是坑。
本文结局有些赶,一定有不少错误厄漏,还请见谅。
从03年起,每年的8月26日都完结了一篇文,2/3都满意,自己心安。不过为什麽8月是灵感涌现期呢?难道是因为盛夏??不懂。
故事中铺的垫子已经一一揭开,虽然手法拙劣,也废了我不少脑浆,汗,难道我和小薄脑质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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