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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微笑(狂傲攻vs温和受,年下,现代军事)-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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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是那么无理取闹的女孩。”其实,他也不知道他这么说有什么意义,也不指望别人理解他眼中的JESEN,或许他是想替JESEN塑造一个完美的形象,但是明明那个形象留在他心里就好了。
花店在市郊,很独特的一栋欧式建筑,老板把一千零一朵玫瑰分散放在白色的座台上,总觉得,有白色相称,更凸显玫瑰的红艳。
其实,那是一种很庸俗的颜色,在七戒眼里,JESEN绝对不适合这种红得像血一样的颜色,可是一千零一朵代表一心一意,玫瑰的红艳代表流向心脏的鲜血,并不是非常懂得浪漫的他却特别执着于这些说法,并且单纯地认为,这是可以让女孩子得到幸福的方式。
他看见那些玫瑰,就觉得能看见JESEN看到它们时满足的笑脸,如此想象着,不住地傻笑。
但是等到7点,花店老板准备打样,他怀着继续等待的执着心情,把玫瑰花一捧一捧地往外搬,看雨水打湿花瓣,忘记了自己手里有把伞。
JESEN并不是经常迟到,只是今天特别迟,但是如果没有明确说不来的话,她就一定会出现,无论多晚。
他的朋友说过,他被JESEN迷得神魂颠倒,他不否认,但也不承认。喜欢没有错,爱护女朋友更不需要太多理由,这就是他的爱情观,并且执着地信守,就像他站在雨里,守着一千零一朵玫瑰,看着它们在被湿润了以后变得更加妖丽夺目,就连清雨的寒冷都感觉不到。
或许,其实光想念着JESEN,就会觉得心很温暖吧?
他傻傻地笑,像等待天长地久般,望着夜雨茫茫的街道尽头。
“小伙子,你还不走吗?我要不叫车帮你把这些花送回去吧?”
“不,不用了,我再等一会。”
老板走了,花店熄灯了。夜街有些凄凉,但是他并不觉得等待漫长。
过了8点以后,街上几乎已经没什么人了,这时候出现在雨雾中的车灯也是朦朦胧胧的,让雨丝变成了金色一般。
七戒蹲在一根柱子边,忽然觉得头顶上落下一片阴影,这才发现自己在等待中几乎睡着了。
抬头看去,他以为自己可能是在做梦。
“你这个傻瓜,怎么在雨里等啊,没带伞吗?”
虽然说,或许现在自己的样子很狼狈吧,不过他现在完全不会去计较自己的形象如何,他看见一身素雅装扮的JESEN,已经不在乎过去的是一个小时,还是两个小时。
抹了一脸的雨水,他站起来,透过发丝及睫毛滴落下的水珠,高兴地看着宛如出水芙蓉的JESEN:“你总算来了啊……”
JESEN的眼底闪过娇气,嘴巴一瞥,没好气地说:“你的电话停机了,你知不知道?”
“啊?是嘛……”
“唉,你看你,像傻瓜一样,淋得跟落汤鸡似的,小心生病!”JESEN用纸巾帮他擦着脸上的雨水,他却急切地道:“别管这个,你看,我送你的——”
望向花店门前,他哑然。
暗色的花朵在路灯下已经奄奄一息,就在他自信满满地等待中时,却没有注意到,玫瑰并不像他那么坚强,其实它们很脆弱。
他失神地看着失去了生命一般的玫瑰,再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JESEN连忙扶着他的臂膀,用强势的动作让他的头转向自己。亭亭玉立的少女脸上绽开的笑容,比玫瑰光彩照人得多:“好啦,我知道,一千零一朵吧?我已经收下了。”
“JESEN……”因为对方过于耀眼了,害他一时间觉得自己是泥土中蹦出来的癞蛤蟆。
JESEN把伞往上抬了抬,送到七戒的头顶上,七戒看着雨幕就在她身后落下。
“比起那些花,更重要的是你的身体啊,难道你忘了自己体弱多病吗?这样淋了几个小时的雨,生病了怎么办?不是马上就要比赛了嘛。”
玫瑰的香消玉殒在心中残留着淡淡的感伤,七戒笑了一下,接过伞,将JESEN拉入伞檐下,这是比怜惜玫瑰更浓郁得让他措手不及的感情:“你自己小心,别生病了。”
“画展看得怎么样?”
“马马虎虎吧,我哥喜欢抽象艺术,我看那些不过就是色块和线条而已。——老板!我还要一份三鲜炒面!”
JESEN很自然地用高亢的声音吆喝,气势胜过街头的不良少女,她那样子虽然和一身素雅的服装不太相称,不过当她把裙角的一边卷起来打上结后,七戒忽然认为她像男孩子一样帅气。
“什么?!三鲜炒面没啦?喂,老板,你怎么做生意的,干嘛不多储备一点啊!真是,那炒年糕还有吗?”
“有!”
“那一份炒年糕,多放点卷心菜,谢谢啊!”
估计这时候,即使路过的JESEN铁杆粉丝都不会把和路边摊老板吆喝的她认作是那位大明星吧?
七戒暗暗笑着,正低头开始吃面,JESEN突然把一碗鸭血汤放在他面前:“我不喜欢吃这个。”
七戒笑了笑:“老板,给她一份油豆腐百叶汤。”
夜幕,细雨,一盏昏黄的灯,一个简陋的雨棚。
任由身后的车辆驶过池塘,坐在细细长长的板凳上,躲在雨棚下,缩着脖子喝热汤,吃现炒的年糕或面条,虽然这样的情人节看起来是有点寒酸,不过,七戒已经爱上了在雨棚下和老板讨价还价的女孩。
一千零一朵玫瑰吗?与其一心一意,不如两个人窝在路边摊先填饱肚子来得实在呀。
——JESEN。
多少年后,我们还能这样无忧无虑。
多少年后,我们还能这样并肩行走。
多少年后,我们会回到当初的纯真。
多少年后,我们可以再吃路边摊的小吃,听身后的雨声……
雨过初晴,似乎是不错的早晨,所以理所当然的,司徒空的心情也不错。
不过,心情是不错,脑袋却有点疼,想起昨晚被妹妹抛弃之后,一个人实在耐不住寂寞,叫齐了“三无党”成员去泡吧,逞一时意气和萧风打赌,结果喝了参有药物的混酒,晕了。
现在居然记不清送他上出租车的到底是于问,还是寒微,如果是于问,那他可要好好想个理由哄哄容易吃醋的寒微了。
至于为什么早上醒来会在老宅,他归咎于血统的诅咒,居然让他在无意识下对出租车司机说了司徒庄园的地址。要不然,或许是司机看出了他的身份,才把他送来庄园的?毕竟,他在这个城市,也是个名人嘛……
并不是为自己的出名沾沾自喜,反倒是久违的家让他心情有点复杂,带着惬意却不是微笑表情的司徒空无聊地游荡在长廊上,胃口不好,不过却因为很幸运的父亲和红离都不在家,反而心情舒畅。
他就像是没人管的野小孩,到处闲晃着舒展筋骨。然后,忽然在妹妹的房前停下。
站定,对妹妹房间房门肆无忌惮地大敞着这件事颇为介怀地皱了皱眉。
他并不是故意闯进妹妹的房间,而是很少回家的司徒墨在这天居然会出现在房间里,而且是披散着长发,穿着连衣裙,以窈窕的千金小姐模样出现在他眼帘里,他莫名其妙地萌生一股作为哥哥的欣慰感。
然后就好奇地走了进去,他认为这是他敏锐的洞察力令他情不自禁地往妹妹的房间迈步。
于是,他就看到了阳台上,被阳光呵护的美人弯着腰,拿着水壶和小铲子,专心致志地在护理一个小小的花盆。
“是不是待会会下太阳雨啊,妹妹大人你居然会在家过夜。”
懒散地打着哈气,睡眼惺忪地出现在面前的哥哥让司徒墨连看都懒得看上一眼。
“哥哥你才稀奇啊,居然不是在女人的床上,还是你那么大胆,把女人带回家了?”
想了想,觉得不能在妹妹面前谈起寒微,甚至连他的存在都不能让妹妹知道。司徒空撇了撇嘴,还是那副矫揉造作的模样:“我的大学生活非常检点,我可不想因为个人因素让人们质疑明华二大的校纪校规。”
司徒墨瞅了哥哥一眼:“哥,你什么时候开学,快点回明华去吧!”
司徒空耸耸肩,想想自己的几个死党因他一个电话,有些人就从明华赶来辉夜,似乎是有点疯狂了。
享受寒假的大学生,闲散地伸伸懒腰,接着,视线就被某些东西吸引住了。
金色的光雾中,两朵娇艳欲滴的玫瑰令他眯起了眼。
“你的那位‘男朋友’那么吝啬吗?就送了两朵?”他微笑地,指着花瓣上沾有露珠的玫瑰,刻意强调“男朋友”这个简直有点惺惺作态的称谓。
司徒墨全神贯注地用小铲子搅松泥土,就像小孩子得到了一件爱不释手的玩具,一鼓作气的表情惹得司徒空很想逗逗她。
于是,他抢过妹妹手中的水壶,慢慢地给花盆洒水:“我说我的妹妹大人怎么突然那么勤劳了,这两朵玫瑰……难道会变出什么魔法吗?比如,让人长生不老,永葆青春……”
司徒墨搁下铲子,冲哥哥瞪了一眼:“没心情和你开玩笑!”转身,她像是已经放弃了花盆,踱回房间继续打理一头长发。
司徒空反倒饶有兴致地拿起铲子,继续把泥土搅松:“真是可怜啊,玫瑰花是很脆弱的,你不精心呵护它,它很快就会凋谢了哦?既然拿回来了,应该不是希望它马上凋谢吧?”
梳妆台的镜子里映出司徒墨的轻笑:“美丽的东西本来就不长久,即使我再喜欢,该放手的时候还是要放手的。”
听着妹妹似乎在说哲理的话,司徒空轻轻叹了一下,一对冰眼如水波涓涓流淌般,闪动着粼粼的光泽:“我真的开始有点好奇了,什么时候你把你现在的‘男朋友’介绍给我认识一下呢?看起来,好像是个蛮有趣的人。”
放下水壶,凝视着风中轻轻摇曳的玫瑰,那种心情颇有几分漠视着脆弱生命在面前凋零的感觉。
很空洞,没有存在感,当然,也不会有留恋的想法。
(完)
第三十五章 盲点
客厅里只亮着一盏颓靡的灯,沙发上坐着一个颓废的人,用宛如自杀的方式凶猛地吸着烟,一根接一根,好像没有它,他的生命就会中断。
“爸爸……”
昏暗的楼梯上,轻声低喃的小雨用雨夜似的黑眼睛看着他,让他慌忙灭掉了烟。
“小雨。”招了招手,既不似亲近,又不似回避地叫着男孩的名字。
看着男孩跌跌冲冲地奔到面前,小心翼翼地抬头望着他,他笑了笑,却掩不住苦涩,柔了眼,抚摸着男孩漂亮的碎发,心思却如沉在黑色的湖水中,一种缺氧,且看不到光亮的空洞感。
“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带着几分严厉,他用父亲的口吻质问小雨。
小雨低下头,却忐忑地抬高视线,透过刘海,依旧看着他:“因为……男男不肯跟我说话,它心情不好,我知道是因为爸爸不肯睡,好几夜了……小雨也……睡不着……”
他放在小雨头发上的手不住地颤抖了一下,为了克制住身体的颤抖,而浑身紧绷起来。
当看见满地的烟蒂,才发现,好几夜了吗?白天能够继续在基地办公室里运筹帷幄的他,回到家里,却好像变成了另一个人,居然会这样落魄……
看着小雨担忧的神色,他心里百感交集。
这孩子,不知道是聪明,还是天生敏锐,才五岁就懂得了人情世故,常年封闭在房间里的不良成长环境,让他非常在意周遭空气的变化,把花豹当作唯一吐露心事的对象,却在他面前乖顺听话,甚至会哄他开心,说他爱听的话。
他不知道这样的小雨,会不会心理扭曲,但是,他目前实在给不了小雨一个正常的成长环境。
“你知道爸爸为什么不睡吗?”他把小雨抱起来,让小雨坐在他大腿上。环住小雨瘦小的肩,却觉得自己才是被小雨的目光拥抱的脆弱孩子。
“在等妈妈回来吗?”小雨认真地问。
他空闲的手,不自觉地攥紧。
轻轻叹了一口气,他勉力微笑着,无奈地看着表情认真,且眼含期待的男孩:“小雨……你为什么要叫他妈妈呢……他和爸爸,只是普通的同事关系……”
心脏,在一阵阵地抽痛,脑子里产生了想要沉入水中的可怕想法,逼迫着自己习惯缺氧的方式是他最常使用的,缓解烦闷的办法。就如当年,看着周瑜默默忍耐的时候,他也是这么做的,结果却差点淹死在自家的浴缸里。
小雨稚嫩的声音,带着一丝不安:“爸爸喜欢的人,不是应该叫妈妈吗?我听……宅子里的姐姐这么说过的。”
宅子,小雨指的应该是皇羽门的本家。
这傻孩子,真的知道“喜欢”是什么含义吗?
他苦笑了一下,将小雨拥入怀中,下颚靠着小雨柔软的头发,轻轻地抚摸,却觉得自己其实想拥抱的,是另一个人。
“小雨,你喜欢吃水果羹是吧?饿了吗,爸爸现在做给你吃。”
小雨本来平放在他肩膀上的小手,微微地收拢了一些。
“是妈妈说的吗?我喜欢吃水果羹……这件事小雨只告诉过妈妈……”
他一怔,拧了拧眉头,感叹着对周瑜都格外提防的小雨,竟然这样依赖他的“妈妈”……
是属于孩子的天生直觉吗?
“小雨,他不是你‘妈妈’,他……不是属于爸爸的人,他爱的……也不是爸爸……”
昏暗的灯,无声无息地抚慰着父子俩的身影,却让一双苍白的手显得更加消瘦。
“可是,爸爸喜欢妈妈……”小雨小声地,却很用力似地,喃喃嘀咕。
他用双手,轻轻地捏住了小雨的肩膀:“嗯……连你都看出来了,可是他却……爸爸想忘掉,可是忘不掉……不想睡觉,就是因为怕梦到他,爸爸真的,好喜欢他,这次真的是无可救药了……小雨,你说爸爸该怎么办……”
又走了一个副官,尹正的后勤部其实对此已经习以为常,只不过前几个都待不到一个月,这次的长了那么一点而已。
再度空缺副官的职位,尹正以往对此也习以为常,甚至骄傲地认为能让他满意的副官估计还没出生,可是这一次,他却有了依赖。
“怎么那么多错别字啊!小银,帮我校对一遍!”
像这样下意识地说漏嘴已经不止一次两次,也再三引起办公室里的尴尬气氛。丁宁已经会条件反射性地皱眉,然后将担心的目光投向温宝宝,而温宝宝总是埋头苦干,看起来充耳不闻,那刻意抑制着想抬头去看老大的纠结神色他历历在目。
发生在后勤部这些细微的变化并不是每一个人都体察到了,特别是像叶子这种神经大条的人,只是刘星偶尔的叹气似乎正隐隐预示着,这暂时沉寂在表面下的矛盾迟早有一天会爆发,谁也不敢去设想那一天到来的会是怎样的狂风骤雨。
“老大,你还没习惯君君被调走的事啊。”叶子以为老大只是养成了习惯一时改不掉,却不知这无心的话触伤了温宝宝的内心。
只不过,温宝宝始终憋着,默默地做自己的事。
“赶紧让兵工部调个新兵过来吧!”江小玉没心没肺地说,尹老大便顺势把手里的文件丢到她桌上:“你帮我把它校对正确了再给我看。”
江小玉眉头一抽,很有撞死的冲动:“老大,我这个月都要开天窗啦,杂志的事忙都忙不完……”
尹老大拿出一个颇具威信的眼神,瞪得江小玉连忙闭上嘴巴。
他接着转向叶子,以质问的口吻说:“这期《妖怪工坊》的稿子出得也有点慢,叶子,让那些编辑快点去催稿,不然赶不上出刊期了。”
叶子大皱起眉,苦恼地抱怨道:“我正在想办法呢,羽毛这期罢工说要停载他的小说,我正让红茶写篇短文顶上,但是羽毛的小说很受欢迎,不找个合适的理由,我们就等着被读者的口水淹没吧。”
尹老大眯了眯双眼,嘴角轻轻地往上一扬。这个常见的习惯动作,让叶子大感不妙。
“你不是很有编故事的才能吗,模仿羽毛的文笔对你来说应该不难吧?”
叶子朝老大不满地白眼:“如果你不在乎我把羽毛正正经经的小说改得粉黄粉暴力……”
尹正只是轻轻地一笑,似乎陷入了沉思中而没有听见叶子的调侃。
孤注一掷……上次他得到君文乙轩的启发,忽然想到,“一片羽毛”或许可能是他认识的人,他曾经和羽毛商量连载小说的事时,羽毛的态度总给他一种小心翼翼的感觉,似乎也有着“孤注一掷”的味道。
眸中闪过一丝明亮的光辉,嘴角轻轻泛起笑靥,他问:“叶子,羽毛和我们签过合同吗?”
叶子懒懒地叹了口气:“签过,不过没有硬性规定他每个月必须完成的量。你自己当初说,给他多一点自由空间。”
他给羽毛自由空间,是为了放长线钓大鱼,看看羽毛时间久了,会不会露出马脚。虽然他怀疑羽毛可能是《秘密》的作者,但是光靠文字的体现,终究把握不是很大。
灯的笔触细腻精致,羽毛的文字却精炼干净,一个喜欢繁琐,一个却崇尚简约,两者之间背道而驰,硬说羽毛故意改变文风,似乎很牵强。
“老大,我今天能不能早点走?”叶子忽然高声问。尹正皱着眉头看他:“干什么?”
“要帮君君整理他的行李啊。”
君文乙轩走得匆忙,落在首都的东西叶子答应会帮他整理打包邮递过去。
不过,尹正嘴巴一努,十分强硬地说:“他的东西我来整理。”
下午,不许部下们偷懒旷工的尹正自己却提早离开,给周瑜打了个电话让他根据羽毛的汇款帐户查他的资料,然后开着心爱的“卡宴”刚驶出基地大门,就看见丁宁候在路边,专门就是冲着他来的。
郊区的马路冷清僻静,他把车停靠在路边,看着丁宁上车,不想阻拦,却也心有余悸。
“啥事?”冷冷地问了一句,丁宁笑着说:“我还能为什么事呢。”
“切!”尹正闷哼一声,启动车子,“你们别都把他当孩子宠。”
丁宁浅浅地笑了笑:“是你,老把他当孩子看。”
他们说的是温宝宝,那个人人以为喜欢跟在叶子屁股后面性格内向古怪,却很好骗的闷小孩,以为他是被叶子骗进军队,结果却莫名其妙和丁宁好上后,渐渐变成独立自主的冷漠少年;那个总是被叶子当作亲弟弟般照顾,处事作风却慢慢向丁宁靠拢,看似冷傲矜持却很容易受到周遭事物影响,过于敏感而细腻的十六岁少年,头脑聪明,做事认真仔细,却容易想得太多,身上仿佛永远只有黑色和白色两种颜色,一个干干净净让人不忍看到他受到俗世污染,结果去选择了自我毁灭的少年。
对这样的人,女性们都会情不自禁地爱护,男性们也会不由自主地忍让,可是丁宁却说,大家都还习惯把他当孩子看待,却忽略了他的心志其实已经渐渐在宠溺中歪曲,在矛盾中成长健全。
尹正也是最近才发现,宝宝的脸渐渐脱离了稚嫩,已有了发育成熟的男性特质,变得清俊而硬朗了。
“过阵子我要随军出征,离开前,有些话不得不说。”丁宁把手臂搁在车窗上,迎着带点尘土气味的暖风,笔直的长发轻轻拂动,脸上是捉摸不透的笑容。
尹正不屑地冷笑:“呵呵,我派你上战场,就是想让温宝宝改掉依赖你的习惯,你从来没离开过他,不觉得他太依赖你了吗?”
丁宁浅浅地笑:“确实,他很依赖我。不过……”他微微抬头,目光清冷地看着窗外,“他更在乎你对他的看法。”
属于成熟男子的低沉嗓音在和煦的风中慢慢化开,似乎过了很久才传到尹正的耳朵里。
他冷冷一笑:“他还年轻,根本不懂什么感情,把崇拜当成是喜欢,让我感到很困扰啊!”
他的话多少有些推卸责任的意味,让丁宁表露出一丝不满:“你不觉得,你上次用那种方式想吓退他,有点过分吗?”
尹正不耐烦地撇嘴,像个流氓似地抱怨:“怎么,难道我真的应该跟他做?利用他的感情故意占便宜,那我不就变成连禽兽都不如的混账了嘛!”
丁宁一边叹气一边又轻笑,摇了摇头,一下子不知道该说什么。
尹正则以训斥的口吻说:“你好好教育教育他,别小小年纪就误入歧途!”
结果,丁宁更无奈,摊开双手道:“这么艰巨的任务我可不敢接手,你还是自己找他好好谈谈吧。”
“怎么谈?谈情说爱?”尹正不耐烦地道,“他知道什么是崇拜,什么是喜欢么,连做 爱这种事都搞不清楚状况,还想和男人上床。等他真的知道是怎么回事,只会觉得恶心!”
说白了,两个男人互相在对方面前坦露一切,那画面他实在不怎么喜欢。
只是那一瞬间,他并没有考虑到那晚如果他偷袭成功,他和小银也不过就是经历那个被他称之为“恶心”的过程。
丁宁哭笑不得,连连摇头说:“那你也不能用那么极端的方法吓他,你以为他有那么容易被吓退吗?”
“那你说怎么办?坐下来请他喝杯茶,然后跟他说‘你不能喜欢男人,你只能喜欢女人!’?”尹正讥讽地冷笑,“他要是再问我喜欢男人和喜欢女人的区别,妈的,我还给他上一堂性教育课不成!”
要不是了解尹正刀子嘴豆腐心的脾气,丁宁没准会给他一拳。不过他要是打了尹正,温宝宝会和他翻脸。
想到这,他实在有点懒得搅这汤浑水。
他叹了口气,语重心长地说:“我不知道他到底有多喜欢你,不过我知道,你送给他的怀表,他一直随身带着,上次帮君文搬家的时候差点弄丢,那天他和你约了打网球结果却爽约,就是这个原因,估计你已经忘了。”
丁宁一说,尹正这才想起,叶子他们那天非常起劲地去帮他的新任副官布置房间,温宝宝和他发了大半天的消息,那会他正好被鱼放鸽子,闲着无聊就和宝宝瞎扯,后来约了晚上一起吃饭打球,结果宝宝居然也放他鸽子,气得他那天胃口超不好,晚饭只吃了三个汉堡。
“原来他每次约我,都图谋不轨。”尹正口不择言地发牢骚,引起了丁宁的不满:“喂,你用得着说得他很有心机吗?他也就是喜欢你,又怕被你发现,所以就找各种借口接近你。”大叹一声,丁宁的眼神有些惆怅,“他到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他,就怕你发现了会讨厌他。我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对你有这种感情的,但至少从我发现开始到现在差不多有一年了,憋到现在,他自己也很辛苦。”
“嚯!一年了吗?!”尹正清冽地一笑,讽刺道,“他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谁不好喜欢,偏偏挑这条死胡同!”
“大概是你华丽无比的光环彻底令他折服了吧!”丁宁不以为然地说笑着。
尹正却没给好脸色看:“我华丽无比的光坏怎么没让你折服?”
丁宁浅浅一笑。“不过,喜欢是一种心情,有时候还真说不出理由。”
喜欢是一种心情,更是一种病毒,让大脑瘫痪,失去正常的思考能力。
点上一支烟,慢慢地对它产生依赖,就像是给这种不能宣泄的心情寻找一个寄托。
尹正让自己在烟雾中糜烂,自嘲地冷笑:“可惜,我心里已经有人了,容不下他。”
丁宁想问,狂,你又为什么选择这条死胡同?但是他没问,正因为了解狂不拘一格的作风,所以他的感情即使有违常理,也似乎是很自然而然的事。
他望着车窗外渐渐繁华的景色,沉寂的眸子逸出淡淡的迷惘:“希望我不在的这段时间,不要出事。”
尹正轻描淡写地瞥了一眼丁宁,嘴角意味不明地上挑:“宁,你一向对别人的事漠不关心,我当你只是怀着玩乐的心情留在后勤部,陪那群小孩子瞎凑热闹,怎么这次对温宝宝的事那么在意?”
丁宁转头看着他,笑而不答。
丁宁到了家附近就下车了,完全没有要帮忙尹正一起整理君文乙轩的行李的意思。
尹正把车停好,在楼下碰到了房东张大妈,张大妈看到他很高兴,可是却失落地说:“唉,又走了一个,这年轻人啊来来去去的,就是喜欢到处闯荡,定不下心啊……”
尹正淡淡地挤出一丝笑容:“他不是自己想走的。”可是这话说出口,自己也觉得是自欺欺人。
用钥匙打开房门,却对着钥匙圈上的挂坠呆了一会。
那是上次去超市大采购送的附赠品——一只小狮子,配上一条蓝色渐变的标签条,上面写的英文意为“长长久久,情浓意惬”。本来这个钥匙扣他想据为己有,可是君文乙轩牢牢攥在手里硬是不肯给,说尹正抢了他的限量版PSP挂绳,这个小狮子钥匙扣就当作补偿。
如今想起这些点点滴滴,虽然嘴角忍不住泛起甜甜的微笑,眼底却是感伤。
好个“长长久久,情浓意惬”,他们现在,一定正热泪盈眶地拥抱在一起吧!想到这,他心头既愤怒,又刺痛。
叹了一口气,走进房间,望着一屋子的寂静,强烈的失落感又浮上心头。
空空的屋子,所有的物品都保持着原样,好似在等待主人回来。
可是,他走了,也许再也不会回来。
他不喜欢家务活,换句话说,就是人懒。
不过此刻,他很勤快,并且独享其乐。
把君文乙轩的东西一样一样地分类放进不同的纸箱,一边收拾时,一边还能挖掘出很多君文乙轩的习惯或癖好。
比如君文有订报纸的习惯,而且把看过的报纸整齐地叠在一个茶柜下。他很喜欢字谜游戏,因为报纸上只要有字谜游戏,都已经填上了答案,并且是用钢笔。
君文的钢笔字和他的人一样,柔韧秀美,一看就是温和的人写出来的字,字上有独属于他的特色。还能看出他是个很认真的人,语法用词总是很严谨,写的字也是规规矩矩,和尹正豪迈潇洒的草书大相径庭。
君文喜欢一边看书一边写读书笔记,特别是书中的注解,他都另外标上了自己的看法和理解,如果是知识点,他便会用标签做上标记。
君文把所有东西都规整得有条有序,什么是属于工作范围的,什么是属于娱乐范围的,什么是属于家用的,什么是属于闲置不用的,重要的和不重要的一目了然。他有把东西放得整整齐齐的好习惯,不过,也有把生活变得过于繁琐复杂的坏习惯。
尹正突然想到,有些人对自己东西的仔细程度,会精确到别人如果把某一样东西移动毫厘都能立刻发现,不知君文乙轩是不是这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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