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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魔幻纪元-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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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弓箭手比较适合我,这么华丽的职业完全是为了我这个比精灵族还帅气的男人准备的。”公子很是自恋了一番。
  “魔法师,华丽的魔法!禁咒!真是太让人兴奋了!”九尾兴高采烈的陷入自我陶醉中。
  “我随便吧……”金刚还是一副憨厚的样子。
  “这个学了斗气也应该学习魔法的,远近程攻击都是必要地,对吧。学了魔法召唤也应该学习,群殴总比单挑好,对吧。学了召唤也应该学习一下骑士技能,毕竟打不过还是跑的快点比较好,对吧。有了骑士技能也要学一下弓箭和刺客技能,反正艺多不压身,对吧。既然都学了那么多了那么再学一下祭祀的技能也没关系,自己治疗总比等人来治疗好,对吧……”
  被炙罗一番话绕晕的众人立刻点头答应这些都要学习一下,就这么做了决定,一失足成千古恨啊!为这些可怜的孩子默哀三分钟……
  其实炙罗教授魔法的方法真是相当简单,先把基本魔法原理讲解完,教给他们基础咒语,然后学习什么系就让他们熟悉什么去。
  汗,也就是说,学习水系的就被炙罗用二级魔法“水牢”困住,不研究出水系魔法特质自己打破水牢就别想出来,准备淹死饿死在水里吧。虽然龙是很强悍的,但是炙罗施展出来的魔法更强悍。
  了解了水系魔法特质还不算完,学不会水系防御魔法冰盾就等着被像瀑布一样的水龙蹂躏成抹布吧,这些还都只是最基础的。
  学习风系的最简单,和炙罗瞬发的“风刃”赛跑,不怕被切割成碎片就好好站着吧,除非领悟了风系魔法特质才可能安然无恙躲过。接下来就是学习风系高级魔法漂浮和加速,否则风龙卷会让人把去年吃进去的食物都吐出来。
  地系被“土龙”埋进土里……雷系被“连锁闪电”电得直打摆之……亡灵系在骷髅堆里学习“亡灵召唤”……
  惟有火系稍微好一点,毕竟炙罗不可能丢他们进火里烤熟了,但是烤成半生不熟的还是没问题。
  虽然有了炙罗的强效治疗术生命都很有保障,但是学习的现场情况还是惨不忍睹。
  果然有压力才有进步,三天时间六个人都可以感觉到元素的存在,一个星期已经可以发出低级魔法,一个月学会元素控制,三个月已经不亚于高级魔术师……

  第八章 准备

  又是平静的一天,龙谷的天空中飞舞着颜色各异巨大而美丽的身影,发出一声声满足而喜悦的龙吟。
  真是太平静了,没有那六个祸害的日子真是让龙不得不欢欣鼓舞呀,果然龙皇大人就是龙族的救星呀!
  其实也不多,龙谷就平静了那么几十年而已,六个祸害全被龙皇大人抓去闭关了。阿门,但愿他们永远不出来,虽然这样会导致大家看不到尊敬的伟大的龙皇大人,但是比起让一谷子地龙都神经衰弱还是可以接受的。
  瞧瞧,就这么几十年没被祸害龙谷添了多少“龙口”呀。
  比起精灵几千年的寿命来说人类平均三百年的寿命是够短暂了,更不用说龙族动辄数十万年的漫长生命。矮人的寿命也和精灵差不多,海族平均能活一千多年,而魔族大约有八九百年的生命……
  虽说无论是魔法还是武技只要修习有成都可以延长数百年的生命,但比起其他种族还是少了很多。
  几十年对于龙来说不过是一个短暂的瞬间,也许不经意就睡过去了,因为龙是很贪睡的种族。所以,炙罗他们闭关几十年真的很正常。
  “老大在研究什么?”金刚看着蹲在洞窟角落用根魔杖在地上写写画画的炙罗,纳闷的问。
  悲惨的几十年呀,老大的教育方式实在让人,呃,让龙都铭刻于心。从地狱里爬回来的众龙终于深刻地了解到一脸无辜的炙罗是个多么危险地人物,全系的魔法,所能想象的一切斗气,外带前世的格斗技巧,传说中才存在的武学……单只是这些就足以杀龙于无形了,更别提他从书里看来的那些奇奇怪怪的招式。
  现在所有龙都有了看见炙罗研究书本就发抖的后遗症……
  这些魔法斗气武技全部融合在一起的效果就是,无论使用斗气还是魔法他们身上全会闪烁着五颜六色的光芒,像是节日的彩带一样令人眼花缭乱。近身格斗更是像个彩球一样滴流乱转……实在是太太太太醒目了!!!
  公子和九尾痛苦的发现他们已经没办法再拥有暗算敌人的爱好了,一动武就带着这样特殊的颜色会有人色盲到看不见吗?结果老大说他们还修练的不够……
  汗,他们自己觉得已经修练得很强悍了,本来魔法防御就高的众龙现在已经除了禁咒全系魔法免疫,物理防御本来就是龙族的特色,而现在众龙已经被操练到除非用神器来砍,不然完全没效果……
  估计已经可以单挑无敌天下,群殴天下无敌……但是被炙罗一巴掌全拍爬下以后,不得不承认这个先天的差距是后天所无法弥补的……
  实力是保证自己生存的唯一途径,没有实力就代表失败。
  对于他们的训练炙罗已经把标准放宽了很多,并且强悍的治疗术也能够完全保障他们的安全。自己以前从训练营出来的时候,身上留下的伤都已经可以当副抽象画来看。
  已经不想再看着同伴在自己面前因为种种原因,失误出卖或是胆怯脆弱而死去。所以,要跟随自己,只有变得更强。
  想想自己上辈子训练时所学到的技巧,炙罗对魔幻大陆的战斗方式真是鄙夷得很。自己带出来的部下可没有这么笨蛋的,什么技巧都不管仗着力气对拼那是蠢才的行为,对于什么骑士精神炙罗向来不屑于顾。
  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做得心狠手辣。战斗是要集无耻变态于一身,专门挑战心理极限的,骑士精神只会让人死得更快,使用再卑鄙的手段都没关系只要胜利就行,只有胜利才是最终结果——这就是上辈子教炙罗的教官的座右铭,寒!而炙罗是教官最得意的学生。
  除了趁炙罗睡觉偷溜出去找人打架的蛮龙以外都已经被允许出师了,可怜的蛮龙在闭关修练期间因为手痒悄悄跑出龙谷参加了一次种族战争,被炙罗在战场上找到后倒提着尾巴拎回来,好没面子。
  被炙罗惩罚的蛮龙,身上带了N个封印,成天背着几十吨的重量,压得好像某种厚甲动物一样……
  “嗯,我在想究竟陷阱是用魔法好还是炸药好……或者都用?”炙罗很认真的回答。
  “那就试试呀,试试就知道了!”天才跳了起来。“金刚!把上次我们用剩的炸药拿出来,嘿嘿,好不容易出来了,给所有龙一个大礼吧……”
  “隔了几十年还能用吗?”九尾拿着一面冰镜照来照去,啊,太辛酸了,几十年暗无天日的生活,自己这样的花容月貌也要凋谢了。
  一回头,不小心看到炙罗因为力量增加已经成长为十五六岁少年的容颜立刻焉了……唉!再保养也不如老大的天生丽质呀……
  “陷阱要挖在哪?”金刚从自己的空间里抓出一大堆,起码一顿重的炸药。每条龙天生就有属于自己的储物空间,不然喜好收藏的龙族难道要每天背着一大堆宝物吗。
  “据我推算,挖在祭坛附近比较好……掉下去的会比较多……”教授眼里闪着不明意味的光芒。
  “很好,把蛮龙叫去做苦力,趁夜,悄悄的,打枪的不要……”
  半夜,龙谷静悄悄,没人发现祸害们出关了……
  祭坛旁边围着六个鬼鬼祟祟的人影,远远地站着一个抱书的监工。
  “好了没?”
  “不够深呀!起码挖个爬不出来的……”
  “炸药用火系魔法串联吧,碰着就炸……”
  “别全部放!留点做成地雷,砰砰!踩着就爆,多有趣!”
  “啊啊啊啊啊!实在是太卑鄙了!那么大的陷阱还挖成连环的,明天圣龙祭有得好戏看了!太兴奋了!再给他们加点料,用暗系魔法的诅咒迟缓还是老古人的智慧机关术呢?或者全用好了……”
  “这个球也放下去,里面有些还没试验过的新药,不知道对龙有没有用。”
  “什么药?”
  “强效春药……”
  “土系加固墙壁让他们爬不出来……水系禁咒冰封天下……再来个火系禁咒烈焰焚天……嘿嘿……冰火两重天……”
  “也加个雷系的禁咒九天怒雷,电他个手脚抽筋生活不能自理……”
  “教授,有没有强力麻药?”
  “要做什么?”
  “下水源里全麻翻了……抢劫……”
  “靠!你这个坏人……不过我喜欢……龙们收藏的财宝呀……”
  “拿去,一克可以麻翻一头象,别给我面子节约,全丢下去吧,两吨够不够?”
  是不是该找个时间去找几个古战场或者古文明遗迹瞧瞧呢,那些地方通常都有很多书本遗留。自己现在所拥有的书都已经快研究完毕了,应该去找新新的书来研究了。炙罗抱着最后一本书很是伤脑筋。
  做完这票就出龙谷吧,就这样决定了。
  “我们去四处旅行吧。”
  众龙举爪赞成。
  “既然接下来准备离开龙谷四处走走,那么就应该多带点东西对不对……龙鳞是做盔甲的好材料,龙牙可以做武器,龙血是顶极的魔法材料,龙骨和龙皮就算了,可是那些龙们收藏的宝石用来镶嵌一定是极品啊…… ”
  “知道了!老大!我们会加油的……呐,要给他们留下条内裤不?”

  第九章 花都

  “啊!我的宝贝……我的珍藏……”
  “啊!我的龙鳞怎么变成这样了……”
  “不得了了!他们拐走了龙皇大人!”
  “要派龙出去抓他们吗?”
  “你打得过他们哪个?还是说我们伟大的高贵的龙族也要学习那些蝼蚁一样用数量取胜?”
  “去,祸害走掉更好,怎么可能还找回来!呜……这么大的龙鳞我要多久才长得回来……”
  “啊!你们六个别让我逮到!我要把你们抽筋扒皮……”
  除了龙们的惨叫,又是美好的一天……
  六个龙谷新鲜出炉的通辑犯外加一个被“拐带”的龙皇开始了新的旅程……
  ……
  大陆已经和平了很久,最后一次战争是三千多年前在那些神魔之间展开的,当时各个种族几乎被灭绝了。
  那次战争被称为神魔圣战,那之后的年代被称为魔幻纪元。
  而三十多年前那场圣战虽然打了许多年,比起神魔圣战却是微不足道的,所以在结束后也变得一片和平,各种族混居在一起,除了各族的首都外各个地方几乎什么种族都可以见到。
  东大陆虽然很辽阔却被分为大大小小十七个国家,其中最大的有六个。
  这其中沙纳斯是个以武士为主的武力国家,奈落虽是人类建国却拥有大量的黑暗魔法师和亡灵巫师,碧血是普通的人类国家,也是魔法最发达的国家,而黄泉则是精灵建国,而精灵们多半是神射手。其他另外两个较大的国家是沃夫和莱茵,沃夫也是个武力昌盛的国家,而莱茵则是商业比较发达。
  其他十一个较小的国家几乎都依附于这六个大国之下,或者姻亲或者同盟。
  花都。
  “炙罗!你看!炙罗!你快来看!”昆沙兴高采烈的提着一只冰兔老远就开始大叫着冲进矮小的茅草屋。
  屋子陈设相当的简陋,除了床和桌子椅子几乎就再也没有什么东西,桌子上的油灯已经可以算得上是奢侈品。
  屋内正在看书的少年听到昆沙的叫声微笑着放下手中的书,他莹白得几乎透明的肤色,如同一朵月下香,在苍白色的月光下舒展着自己的枝叶,开出同样苍白的花朵。
  少年的微笑极清雅极淡漠,朦朦胧胧,让人目眩神驰。昆沙不由得看呆了去,忍不住说。“像炙罗这样的美人呀如果出门被人看见的话一定会被强行抢走的。”
  昆沙是“花都”的孩子,这里多半的孩子都是孤儿。三十多年前,本来和平的大陆因为种种原因爆发了战争,所有种族都被卷入,大批的人死去了,这场战争被称为“圣战”。而因为战争很多人失去了亲人被遗忘在这个叫做“花都”的地方,尤其是各种族的混血儿,因为不被接受而被遗弃或是杀死。
  花都就位于东大陆靠近黑暗森林的地方,一面邻着东大陆最大的国家之一沙纳斯,一面是死亡沙漠,离迷雾森林只有几百公里,刚好是商团必经之地,也是冒险者佣兵团必要地补给之地。
  这里是各国来往的交通要道,却反而因为位置太重要而不属于任何国家。
  圣战过后,逐渐的花都发展成了个很大的城市,一个罪恶的堕落天堂。人们在这里建立了无数赌场妓寮酒店……
  商人一多自然商业发达,在这里只有你想不到的却没有买不到的,无论是各个种族的奴隶或者是珍禽异兽奇珍异宝,只要有钱,在花都什么都可以得到。
  很多人经过花都进入黑暗森林、迷雾森林、死亡沙漠,为了那些珍贵的魔兽,毛皮,魔晶……
  很多人成功,更多的人死去……
  过往的商人,停驻的冒险者,前来娱乐的贵族……这些人为花都带来了繁荣。
  当然,繁华也无法掩盖这堕落之都背后无数的罪恶。
  然而那些孤儿,还有被妓女们遗弃的孩子,失去劳动力的人们就住在花都边缘的贫民区,靠着拣拾破烂,给花都里的人们打零工来生存。
  昆沙就是一个贫民区长大的孩子,有着四分之一的兽人血统,自小就不知道父母是谁,被遗弃的孩子。炙罗是他三个月前在城外的黑森林捡到的。
  黑森林是常有魔兽出没的地方,除了冒险者几乎没人敢踏入,胆大的昆沙也只敢在边缘捕猎一些小型食草的动物来改善生活。
  炙罗就是他打猎时捡到的,那时炙罗身上虽没有伤,却昏迷了很久很久,差一点就死去的样子。虽然炙罗不说,但是昆沙认为他一定是遇上了什么大型的高等魔兽才会变成那样。
  清醒过来的炙罗似乎也没处可去,于是在昆沙百般要求下就留了下来。为此,昆沙暗自高兴了很久,像炙罗这样的美人即使在花都这样一个群美集聚的地方也是不多见的。就算他是男的也没关系,反正看着还是一样心情舒畅。
  因为这样昆沙出门时都会吩咐炙罗千万不要出门,不然在花都这个地方只要有权有势看上什么人都可以抢走,被人看见炙罗一定会被抢走。
  “炙罗,你看!你教我做的陷阱竟然捕到冰兔!是不是很厉害!”昆沙得意洋洋的献宝。
  冰兔是一级的风属性魔兽,虽然只会发出小型冰锥,只要小心点就几乎伤不了人,却因为速度极快又是群居很难捕捉。
  “嗯,很厉害呢,昆沙准备怎么处理呢?自己吃的话太奢侈了,送进城里的酒店至少可以卖到七、八个金币呢。”炙罗的声音淡淡的,柔柔的,轻轻的,像春风轻拂柳絮。
  一百个铜板等于一个银币,一百个银币等于一个金币,而一百个金币就等于一魔晶币,通常七、八个金币就已经足够一家三口平民过至少半年了。
  “可是……我本来是想做给炙罗吃的呀!听人家说这种冰兔的味道很好吃。”昆沙提着兔子挠头。
  炙罗一笑,接过昆沙手中的风兔,昆沙则看着他的笑脸又呆了。
  从龙谷出来没多久就因为蛮龙不慎踩进古战场残留的传送魔法阵而分散,反正他们一定会找到自己,所以炙罗也就安心的待在花都,以免跑来跑去反而错过。
  一定要好好研究一下魔法阵的构成,如果不是被魔法阵转晕,自己怎么可能以那么狼狈的形象出现,真是比晕车还让人痛苦。
  几次大战似乎已经让魔幻大陆好多技艺都失传了,魔法阵就是其中一种,还有炼金术之类的很多。
  对于魔幻大陆的大众生活水平,炙罗只能摇头苦笑,天哪,完全就是奴隶社会体制,生产力低下生活水平相当之差,众人所穿衣物全是麻料,顶多分成粗麻和细麻来区分平民贵族,而奴隶和混血儿更惨,几乎是衣不遮体。
  不是说战争促进科技发展么,怎么这里的人经过那么多次战争也没什么进步。
  像昆沙这样生活在花都的混血儿还好些,虽然地位地下可好歹还能自食其力的活下去,如果是在有些国家,除了做奴隶就是死。
  本来只是能勉强养活自己的昆沙在炙罗来了以后,又要从自己少的可怜的口粮里省出一部分来,让营养不良的少年越发瘦小了。
  很善良的孩子,明明可以把自己这么一个陌生人丢下不管的,或者更恶毒点,直接把自己卖给花街负责人,得到的赏银足够他下辈子好好生活了。
  可昆沙却把晕倒的炙罗照顾得很好,在他的能力范围内。
  所以炙罗才会教了他好多捕猎的技巧,用来改善生活。

  第十章 麻烦

  “炙罗是火系的魔法师吧?”昆沙专心的看着这个被自己收留的美人。优雅而温柔,美丽,是的,美丽!即使理智上知道,男孩子不能用美丽来形容,可昆沙也只能用美丽来形容眼前白净水灵的美少年,就如同上天最偏心的得意力作。
  少年的清俊与女子的轻灵揉和成超越性别的美丽。发梢,眼神,唇角,指尖仿佛都带有某种神秘而妖魅的气息,一举手一投足便可夺人心志。
  即使身着粗布衣服身居陋室也无法掩盖的绝代风华。
  “嗯。”炙罗依旧专注于书本,并没有多费力气声明自己其实不止会一个系的魔法。
  “哇!炙罗真的好厉害!要知道想当魔法师有多么的不容易啊!整个花都加起来高级魔法师不过三四个,大魔法师就一个,至于魔导师根本就没有。哗!听说呀就只有几个大国里才会有魔导师呢,真是了不起!传说中的圣魔导师据说根本就没有出现过,啊!好像圣战时才有听说过一个圣魔导师,而且一出手就灭了几十万人,炙罗,你说圣魔导师会有多厉害?呐!炙罗是什么等级的魔法师呢?”
  炙罗放下书,想了想,还是决定隐瞒比较好。“我可以算是中级魔法师吧。”
  “啊啊!那炙罗是真的很厉害呀!我第一次见到像炙罗这么年轻的魔法师!”
  “你见过的魔法师很多么?而且我并不像昆沙以为的那么年轻呢……”炙罗长长的叹息,看外表谁会知道自己其实已经活得够久了。
  “我知道炙罗很厉害,因为你是我见过第一个一个人就敢进黑暗森林的人呢。如果不是遇见高等级的魔兽炙罗一定没事吧?不过那样的话我就遇不见炙罗了,真不知道应该怪那魔兽伤害你呢还是感谢它让我遇见炙罗。”
  炙罗笑了笑,总不能明说自己进出这些地方根本就不会有危险吧,既然昆沙误以为自己晕倒是因为魔兽那就正好不用多做解释了。
  昏暗的光线下,炙罗披散的银白发丝遮住半边的脸孔,越发使得原本就苍白的肌肤几乎透明,隐隐看得到下面青色的血管,是清纯到了极点的诱惑。丰姿秀骨,细致精美,宛如深山幽谷中一汪清清澈澈的冷泉,不沾尘世却又惹人垂怜。那双渺如云梦晨雾的双眸清澈得像能透视人心似的。
  从未见过那么明亮的面孔,以及在他面颊上徐徐绽放的柔和笑容。
  “哎呀呀!炙罗这样笑可不能被人看见呀,实在是危险!近段时间有很多身份很高的人来花都,虽然不知道身份,但是光看他们带来那些护卫就知道都是些位高权重的,炙罗千万不能出去哦,不然被哪位大人看中了的话我就没办法保护你了!”昆沙满脸担忧的说。“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事,这样子总让人感觉很不安呐。”
  “嗯,知道了,我不会出去的。”虽然昆沙很罗嗦,为人却单纯而善良。
  虽然昆沙继续絮絮叨叨的说着其他事情,炙罗却根本没在听而是在暗自出神。
  “为什么炙罗做出的饭菜就是那么好吃呢!”昆沙一边狼吞虎咽一边还能腾出讲话的空闲。
  炙罗只是微笑。如果有人看见他是怎么样做饭的,恐怕所有魔法师都会撞墙自杀,试问有谁见过用三级魔法“水之守护”来保证肉的鲜美,四级“炎焰”用来烤肉,五级“风刃”作切割……
  “炙罗,你待在家里,我出去咯!我会早点回来的,争取带点好吃的回来,你太瘦了,应该多吃点营养的东西补补,如果我有钱就好了……啊!我会注意帮你找找有没有什么别的书可以给你看,你那一本看了许久了……”昆沙边说边向外跑,啊啊!炙罗真是了不起!他认识的人里就只有炙罗识字,其他人连自己的名字怎么写都不知道,当然,昆沙自己也一样大字不识。
  等昆沙出门,炙罗又继续开始研究手中的书,其实这是本非常珍贵的书,可以说是价值连城,但是因为昆沙不识字才会不知道它的价值。
  书的名字是《炼金术》,没错,就是已经基本失传的炼金术,如果被人知道有这样一本书存在恐怕这个世界再也不会安宁了。
  这里指的炼金术和铁匠的锻炼之术是不同的。
  炼金术讲究物质相互之间的融合和形状改变,以精神力控制不同物质间的融合,高阶的炼金术师以轻易的控制同一块混合物质中不同位置的融合程度,他们可以把其他的物质融入已经完成的器具内并在其内部做出精细的魔法阵。
  比如说炙罗就可以轻松的用炼金术把密银弄到最坚硬的天然宝石中心并且做成魔法阵而完全不伤及宝石本身。而铁匠的锻炼之术只能用高温火焰融化金属加以融合,改变形状也只能用锻打或是雕刻,他们器具作出的花纹图案或是魔法阵都是镶嵌上去的,和用炼金术做成的根本不可同日而语。
  可惜的是炼金术对术士的要求极高,最低级的炼金术士都至少拥有大魔法师中级以上的水准,现在的炼金术士们充其量也只能做一些简单的饰品,再大一点的短匕首都很难作出。
  即使是小小的饰品需要消耗的精神力也是很庞大的,对于大件的武具这些炼金术士们根本想都不去想。
  正因为这样,炼金术才渐渐的没落失传,沦落到只能用小小装饰品取悦贵族富商的程度。
  一直想为昆沙做把弓,以便于他打猎时使用,因为昆沙自制的木弓实在粗糙得让炙罗看不下去。
  炙罗从空间手镯里拿出一段焰铁木,再拿出一块魔银一块漱金,还有一根四级魔兽蛟龙筋。虽然这样的材料用来做把普通的弓是太奢侈了点,但是手镯里的其他材料没有比这更差的了。
  炙罗先把焰铁木做成弓形,然后细致的用魔银在其内部刻画着能量转换阵和魔力增幅阵,这样射出的箭就会带着焰铁木本身蕴含的火焰。
  然后再把漱金沿着焰铁木的脉络融合进去,大大提高了木质外弓体的防御能力,最后把龙筋用少量漱金加固后轻松搞定。本来打算再镶上块魔晶,仔细想了想还是作罢了,没办法,自己手上拥有的魔晶都是拳头大小的那种,瞎子也知道价值连城,到时对昆沙反而不好解释。
  完成后的弓拿在手上非常轻巧,虽然加入了大量的金属,但是仍旧比相同体积的普通木料轻上一些,虽然想用普通的外表来掩饰了高超的制作工艺,却似乎不太成功。
  碧绿的弓身闪着奇异的金属光泽,暗金色和银白的条文组成的美丽花纹像是天然生成的一样,恰到好处的点缀了修长的弓体。
  几乎没有花费什么时间,炙罗甚至还随手做了箭壶和十只箭,当然也是经过特殊加工的。
  晚上回来的昆沙一眼就深深的喜欢上了这把弓,不仅因为是炙罗亲手制作的,还因为这的确是他见过的最漂亮的一张弓了。
  单手持弓开弦,轻松的把弓拉成满月装,但是弦上的力量告诉昆沙这把弓的射程是前所未见的。弓很轻巧,不用费什么力气就能轻易举起,长短刚刚好比一般的长弓略短一些,正适合他的身材,这是一把专门为他制作的好弓。
  昆沙兴奋地抱着弓死不放手,夜里干脆就抱着睡了,让炙罗好笑不已。
  第二天一大早昆沙就抱着弓箭跑了,连早饭都忘记吃。
  炙罗微笑着摇摇头,继续研究书中的内容。
  出了门的昆沙忍不住向一起长大的伙伴们炫耀起来,他们都知道自己收留了个落难的冒险者,却因为自己的阻拦谁也没见过炙罗,如今见到昆沙得了如此精致的礼物都忍不住的羡慕。
  过分的炫耀终于引起了别人的注意,这个别人显然不怀好意。
  “弓不错,多少钱?本少爷要了!”传来的声音显得相当无礼。
  为首的是一个穿着除头盔外全套亮银骑士铠的骑士,身上配着宽刃骑士剑,骑枪倒是没有带在身边,不然加上小跑步就能冒充一次冲锋了。后面的十九个倒是没有这么夸张,统一的简洁半身铠剑士打扮,看上去颇有些气势。
  “这弓不卖!”昆沙戒备的把弓藏在身后。
  “再好的东西也有它的价格。你尽管开价,本少爷还没有见过我买不起的东西。”从小到大从来都是要什么有什么,即使是别人的东西,只要喜欢,最终都会到他的手上。现在,已经很熟悉这种场面了,他知道自己只要摆出高姿态,很少有人会拒绝的。有谁会跟钱过不去呢?
  “不行,绝对不卖,就算你用大陆所有的宝藏我都不卖!你想都别想!”
  “不识抬举!把他们给我抓起来!”骑士恼羞成怒,大声呼喝。

  第十一章 学徒

  这些平时就不怎么训练的士兵怎么可能追得上这些自小在贫民区长大的孩子,很快就已经被甩开追丢了。
  带头的骑士恶狠狠的瞪着昆沙消失的方向。“我以费里斯家族继承人的名义起誓,这些贫民侮辱了我和我的家族,不把他们抓住严厉惩罚决不罢休!”
  看着气喘吁吁的昆沙,炙罗了然的一笑,这个单纯过头的孩子肯定又惹事了。
  “对不起……差点炙罗送给我的弓就给人抢走了……”昆沙难过的低下头,如果不是凭借对地形的熟悉今天难说就会被抓住,不甘心呐!他忍不住咬牙狠狠握拳,为什么贫民没有资格学习魔法和武技!不然仅只是个浪荡公子也不会让自己逃得那么狼狈,差点连炙罗送给自己的礼物也保不住,更不用说保护炙罗了。
  “没关系,不是昆沙的错呀,是人心太过贪婪。”炙罗微笑着抚了抚他的头发。“昆沙想学魔法或则武技吗?”炙罗看出了这个少年的不甘。
  “炙罗……其实是贵族吧?”昆沙抬起头来,神色很是复杂。“你能教我吗?”
  “魔法或者武技,在以前,并不是贵族才能学习的呢……”刻意避开这个话题。“昆沙要成为我的徒弟吗?”
  “真的想和炙罗学习啊!”
  “好吧,那昆沙就作为我的第一个徒弟吧……”
  因为昆沙不识字,学习魔法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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