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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性研究-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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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妓女来时,三周即回。平均每连一天,均由指导员权充龟公负责。是包底式,阿兵哥不打炮也要缴钱。当时多丑姑娘,因为再丑也不怕卖不掉。去时给老鸨押金五千元,姑娘自己分八千元。
〔注十九〕比照我做预备军官时的每次四十分钟单位,如今“每玩一节以七分钟计”,可见国民党的妓院已与时并进到什么程度了!贾燕《军中乐园“探秘》说金门”军中乐园“”原则上每张娱乐券可以娱乐四十五分钟“,现在恐怕也是”每玩一节以七分钟计“了。
〔注二十〕到一九六七年,金门“军中乐园”的市价是官长票三十元、士兵票十六元。马祖亦相当此价。现在涨到两百五到一百五,旦以每七分钟计,真是昔非今比了。
〔注二十一〕排长华士恒告诉我:马祖“军中乐园”八时开门,四时黄牛即去买票。当年规定每次四十分钟,但四十分钟内,姑娘摇出来的多余时间,可以自卖黄牛票给另一嫖客,每张二十元,这二十元为姑娘独得。并且还可以挑人卖,她有选择权。金门在一九六七年时候,妓女每天卖过三十次者,每多卖一次,多得一元。
国民党与“私窑子”
国民党搞“军中乐园”,自我宣传“德政”之一在防止性病,“军中乐园”有所谓“保健室”、“消毒室”、“检诊室”之设,有病包看、无病发证云云,但在事实上,多是官样文章,没人理它。于是,在“军中乐园”以外,附近照样有“私窑子”出现。国民党三民主义统一妓院的美梦,自此全被打破。
“私窑子”是军中俚语,指的是军营附近的土娼。土娼比“军中乐园”定价便宜(便宜的原因之一是:不需要给政工人员好处)、自由,并且还可得“聚麀”之乐。一九六0年三月二十二日,我在《一个预备军官的日记》中写道:
晚与张福水及周毅先去参观军中乐园,二十八号酷似光锦之妹,身材尚好,面露烦燥之色,三军人挑抚之,毅言:“好像圆锹,人可休息,工作器具不能休息。”丁忠大惊奇:“你也到这儿来?”一男专司时间登记栏,为一黑板,有电钮三十多,又有许多兵团与一轻佻者玩笑,打她屁股,她亦骂以詈辞。又访“私窖子”,寻得二处,一处茅屋,有二少校及一上尉旁看其友在搞;一处在猪栏边,老鸨伴之,周毅到处乱摸。栏上×号为妓女请假,“例假”也。归来请他们吃甘蔗与瓜子。
“有二少校及一上尉旁看其友在搞”,就是“私窑子”的一种特色。
“私窑子”外形都是简陋的小茅屋,里面分小间,没有床,都是榻榻米。
“私窑子”也跟阿兵哥有感情事件。阿兵哥要写情书,多找到我头上来,有的还点写,要带上几句英文,以为炫耀。其实写信收信双方皆不懂,但这一心态,殊可注意。
一九八六年四月九日
国民党“军中乐园”及其他
一、胡虚一致李敖信
敖之兄:
一、第五十五册“千秋”上文章,都拜读了。特别是开头三篇,读后想起军中往事,不胜感慨系之。弟在军中生活时期,尚无“幸会军中乐园”之机会,因还无此“附设单位”之创办也。读大文,才知“军中乐园”,属军中政工业务职司之一,要与“军中康乐”同一范畴乎?大文对于“军中乐园”各方资料搜集之丰富,真是内容实在之佳作。以前教书时,曾和一位新由外国留学回来执教之“青年学者”闲谈美国博士学位研究题材之精细方面事,承其举例,说美国大学读博士学位者,有以中国《孔雀东南飞》为研究,而其重点在研究探讨“孔雀为何东南飞,而不西北飞”的缘故何在?又有人则以“中国北洋军阀”为研究者,说其博士论文,即为“北洋军阀的姨太大有多少?”或是“北洋军阀的军力马靴论”。既然如此,则兄大作《“军中乐园”的血与泪》,附上“《小记”私窑子“》和《营妓考》,要亦具有美国”博士论文“精细之资矣。我如此说,绝非瞎恭维的。弟忆一九五一年三月到次年七月部队将要整编时这段期间,我在驻防彰化的野战部队的军司令部做侍从军官室之首席兼卫士排排长。我那一排的卫士,都是久历戎行的沙场老兵。他们打仗的战技枪法,固皆第一流的,但每到一地,不久即能找到暗门子的”私娼土窑子“去寻花问柳,也有一手的。那时,没有”军中乐园“这玩意,我排上的老弟兄,由实际代我负责管带他们的一位排附准尉(由老资格的卫士班长升上来的)领着去逛私娼上窑儿去寻乐子。我们驻防彰化南廓国小,就在学校附近,便有人开洗澡池(专赚阿兵哥的钱),洗澡池房有间小木屋内(也是专赚阿兵哥的钱),便有土窑姐儿玩的。洗澡(大池子)一次二毛钱,和土窑姐儿玩一次两元。我的十七岁的传令兵(他出来当兵只有十四岁,做长官勤务兵,部队来台湾才十六岁。等我调该部队做他的长官,他才十七岁。他还没有到。,国民”服兵役义务的年龄,便已当兵几年,参加战役多次了。像我传令兵这种情形,在我服务军中时,并不希罕的。到老兄服务军中时,恐没有了),头一次跟卫士老兵去土窑子寻乐,就替我惹来麻烦。兹把此事说给老兄听,既凑一趣,也为兄的“军中乐园”外加一点小“资料”吧!
我统领的“卫士排”的弟兄,都是大陆人,各省籍都有,年岁较大,独担任我传令兵的那位,只十六岁年纪,还像个小孩,但长得身体高而结实,所以他们一起去逛洗澡池附近的私娼,有位姿容较好姐儿独中意于他。而他尚是首次嫖妓,毫无经验。因为其同事告他玩一次是价钱二元。他那时每月的收入是上等兵薪水不到十元,我每月津贴他十元,共二十元而已。他初次与妓女性交,以为人一下便算一次,事完之后,他很老实,自己以每一下二元计算,付了妓女快一个月的薪水了。春风得意之后,再去洗澡,同去玩的弟兄和他在澡池内问他玩的经过,他则埋怨带他来玩的同事骗了他,说“你们说玩一次两元,为何我要花去十大几块”呢?同事了解状况下,除笑他做了冤大头,并要他去找那妓女退钱。他气愤不已,浴罢便再去土窑子,但那妓女不在了,他便在那里砸窑子了,于是他被彰化宪兵抓走(那时宪八团团部在彰化),查明是我的传令兵。当时,我们部队军司令部是彰化市的最高单位(县长是南投人的陈锡卿,国民党头儿是位江西老俵,姓张,大名记不起了),我是部队长的侍从军官兼卫士排长,宪兵单位买我的面子,便把人送交我处理了。我亲去将传令兵领回,责他自己没有嫖妓玩姑娘的经验,自己愿多送钱给婊子,还闹人家窑子做甚,自己做错吃了亏,还砸窑子,徒落人笑。我说了就算了。他以后再去找那妓女,那妓女转去了花坛一家私娼,他找去那儿也未找到。我后来知道了,便严词问他,“你还找那姑娘做什么?你还要她还钱给你吗、我并请排附和另两侍从军官(两位副军长的个人参谋)为我好好开导他(更严禁他乱动我的手枪。回他常代我擦拭佩枪也),为的是怕这横小子出事也。又我的卫士弟兄,每说起传令兵当了婊子冤大头事,就要笑他。惟此时,我的传令兵也是”花街柳巷“的识途老马了。那时我们部队长公馆住台中市,我常派他送东西去台中,后来他便玩上台中市的土窑子了。……(略——编者)又那时”私娼“都在民间,和住家一般,非识途老马,莫得其门而入也。老兄久住台中,特写来博兄一粲。未知可做老兄”军中乐园“的外一章否?一笑。
二、送上弟在荣总所拍照片两张,或可作弟前送拙稿“挽歌四首”的附件。拙稿序言中曾说及老荣民赴荣总看病之诸感慨。此两张照片,或可为此感慨提供一点证明也。匆匆,敬祝大安!周未愉快!
虚一
一九八六年四月十九日晨七时写毕
二、李敖答胡虚一
虚一老兄:
四月十九日来信承示种种,极为感谢。
老兄谈及“美国大学读博士学位者,有以中国诗《孔雀东南飞》为研究,而其重点在研究探讨'孔雀为何东南飞,而不西北飞'的缘故何在”等事,使我想起一个笑话。笑话是:为什么“孔雀东南飞”而不西北飞呢?答案是:因为“西北有高楼”的缘故!以古诗一句回应古诗一句,正是妙答。其实如此笑话,美国的支那通所在多有。胡适就透露过一个,说某支那通考据出“诸葛亮乃音乐家”,经人询其所本,此支那通曰:诸葛亮自比于管乐,所本在此!查《三国志》诸葛亮传:“亮躬陇亩,好为'梁父吟'。身长八尺,每自比于管仲、乐毅,时人莫之许也。”原来支那通是这样读中国书的!管仲、乐毅竟变成了乐器上的管乐,支那通之不通,可见一斑。至于靠支那通混学位、分饭吃的中国假洋鬼子学人,亦复如此。总之,研究中国问题,固非中国学究们所能胜任,亦非外国支那通们所能优为,还得有赖于中国高人们自己的困学纪闻,方足以得真相、存信史。我写《“军中乐园”的血与泪》,就是高人成绩的一次展示,试问这种研究成果,岂中国学究们与外国支那通们所能想象者乎?
我写《“军中乐园”的血与泪》,也有不足之外。不足之处是我离军中日久,较新的资料增补得使自己不够满意,但我仍下停地找机会增补。便如今天,我就从一位音响专家薛起文口里,得知一九八三年金门地区“军中乐园”的一些抽样:金门小径地区“军中乐园”,已经在墙上不挂妓女照片,每位妓女,只有号码,阿兵哥进场以后,随便找哪一号,不在票上预做限制。但买票时,要强迫买一卫生套。妓女中红牌者,房间有冷气设备,并加收五至十元冷气费,以兹贴补。但这种情况,同在金门的金城“军中乐园”,就大异其趣。金城地区“军中乐园”属“军民同乐”型,老百姓也可以去,只是稍贵一点(每次军一百元;民一百二十元)。
从另一角度看,《“军中乐园”的血与泪》的写作,也是中国有史以来知识分子关心民瘼前所未有的新方向。中国有史以来,知识分子只会跟妓女调情,他非所问。从李贺的《屏风曲》、《美人梳头歌》,到杜牧的《咏袜》、《不饮赠官妓》,都是如此,他们从不关切民间疾苦。比较之下,一看就知道我们这一代的高人是多么超迈前人了。
当然,相对的,在国民党今日的统治下,妓女的凄惨也是超迈前人的。当年《北平娼妓调查》书中,己有妓女“三四等的,每天留一个客住宿,是必定的。其余白天来三四个客……在三四等是极平常的事”的记录,可见当年的接客次数,远非我在《“军中乐园”的血与泪》中所述接客五六十次者可比。国民党今日在台湾的黑暗统治,光此一端,即可空前绝后矣!
敖之
一九八六年五月一日夜
写在《雏妓哲学家》的后面
一、刘峰松的《雏妓哲学家》
某一天报纸上登出一则轰动一时的消息,说:
“某分局临检,在某旅社抓到一少女'表演',在场观看者有三名日本人和一位中国人;这位中国人赫然是某地的民政局长,他当晚以东主的身份招待日本人,因为他还兼营艺品店,看'表演'是业务上的需要”。
这位少女因涉嫌妨害风化罪移送法院,后来裁定交笔者辅导。
笔者辅导不少这样的少女,但从来没有辅导成功的案例可资窃喜或表功,说来真是惭愧。是笔者担任观护人不认真、不热心、无爱心、无耐心吗?应说——是,否则便找不到责任的归属了。除了观护人有责任外,还有没有可追究的责任呢?如她自己、她父母、我们的社会等等?从责任的根源来追究,应都逃不了,我们并且可以归纳出一些因素、列出一个表来;可是,纵然知道谁有责任,仍然没有搔着痒处,没有把握要点,仍然无济于事,不能解决问题。
好多无照妓女,都被强制送到斗南“妇女习艺所”,但并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据说,她们不怕送法院,不怕送拘留,最怕送斗南;既然是“怕”去,可见那种场所标榜的“技艺训练”,是不受欢迎的。她们不想去,拒绝去,而违背教育基本原理,强迫她们去,自然不会有好效果可言。送她们到习艺所原是要救她们脱离火坑,可是她们主观上把习艺所看成更大的火坑,常集体脱逃,岂不是大笑话吗?
为什么这种事难办?症结在哪里呢?直到笔者承办她的案件,听她说——“钟鼎山林,人各有志”之后,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个问题也涉及到个人意志自由的问题。
倩倩的脸蛋儿很漂亮,是“胡茵梦型”的(请李敖先生不要笑,这是真的),而且,有过之无而不及;一个是天然美,一个是人工美。但发育未臻完全,扁平的,瘦弱的,没有吸引人的地方,够不上说有征服男人的“本钱”。这种不健康、稚嫩的少女从事色情生涯,给人产生强烈的罪恶感——男人是罪恶的,而社会也是罪恶的。
这一天由她妈妈带来“报到”,由她的叙述里,知道她有一个凄凉身世和一个负担颇重的家庭,谈话的内容如下:“我小时候,当矿工的父亲死了,母亲为了养育我和两个弟妹,改嫁另一个矿工——就是现在的继父,母亲又与继父生下三个弟妹;我一共有五个年纪小的弟妹。继父年纪大,身体不好,无法在矿场里挣到什么钱,母亲在四脚亭一家鱼罐头厂工作,收入也有限。我们还要付房租,生活是很苦的,从我懂事起到现在,没过过好日子。”
“你和继父处得好吗?”笔者问。
“继父是好好先生,沉默寡言,在家里弄没有不愉快的事情发生,他不管我的事,没有虐待我或逼迫我。”
“如果你有一份正当的工作,那么,一家三个工作,生活不成问题才对,不是吗?”
“是勉强可以生活下去,但工作难找嘛!”
“你长得漂亮可爱,当店员最合适,找不到这样的工作吗?”她露出了微笑,显出更可爱的模样。
“我只有小学二年级的程度,连小学毕业证书都没有,现在招收店员都要中学以上毕业才行啊!”
“也可以跟你母亲到鱼工厂工作呀!”
“是去过了,工资太低,没有什么前途。”
“你太小了,到都市里来干这种事,实在不好。”
她低下头、沉默不语。
笔者问她母亲:
“你女儿做的事,你知道吗?”
“我不知道。她是挺孝顺的,很乖的,经常拿钱回家,很爱护弟妹,每次回家都带了一大堆东西送他们,我以为她有一份好工作,哪里知道……”
她母亲的眼眶都湿了。
“送过多少钱回家?”
“上个月给我二万多块。”
“你不问她做什么事吗?”
“她说在餐厅工作,有薪水、奖金、小费,待遇很好。”
“哪有这回事!”
其实倩倩这样的身世和家庭并没有突出,这种身世、这种家庭,在她住的九份一带,是太普遍了。
追溯历史,我们知道在荷兰、明郑时期,就发现基隆金瓜石、九份一带产金矿,曾传说这样一个故事:
自古以来,原住民族——现在的山胞——就守护春金山、金河(基隆河上流),他们不敢随意捡拾、开采,怕惊动山神、河伯。后来日本人、荷兰人、郑氏手下都先后去开采,他们阻止不了,只有任由他去了,结果,日本人被荷兰人赶出台湾,荷兰人被郑成功赶出台湾,而郑成功最后也覆亡了。一个阅历深的“老番”慨叹他说:这些人的“逃”和“亡”,都是因为滥采金矿,触怒神明的报应(事载《诸罗县志》)。这是姑妄言之,姑妄听之的神话。
“人为金亡”,这是事实。台湾在五十年代初期,在金爪石、九份一带也发生“采金热”,吸引着成千成万的独身汉前来淘金,鼎盛时,在荒山野外居然有三四家影剧院和四十余家“风月茶室”;群莺毕集,也往这些独身汉身上淘金来了。目前在那片郁山峦中,还遗留着红瓦绿椽、断垣残壁,足以证明这座小山城有过一段繁荣史。但曾几何时,那些年轻力壮的矿工们,一个接一个地在“矿工医院”躺下来,然后撒手西归了,都才不过四五十岁的中年人罢了。原来,长期在矿坑工作,呼吸含有矽质的污浊空气,日后就会得到一种叫“矽肺”的病,患者感到胸口闷痛,呼吸困难,四肢乏力,很少挨得过五十大关的。或许山区生活无聊,矿工太太们都以生儿育女为乐趣,生育率特别高,一家有五六个黄口小孩是毫不稀奇的。结果,在矿工先生纷纷谢世之后,整个山区就渐渐呈现了孤儿寡妇哀哀无告的惨况。
倩倩这个孤儿,不过是当中的一个而已!
笔者常到矿区走动,认识当地派出所的一位管区警员,谈到居民的生活,他不住地摇头,他说当地十六到二十六之间的姑娘,因为父亲早故,迫于生计,十之八九都沦落风尘,整个山区到处有“赚吃查某”。听来叫人心酸哪!有一次《联合报》登出一条地方消息,说有位当地少女投书给县长邵恩新,新闻标题依稀记得是这样的:“少女投书县长,诉说九份惨况,多数少女因贫堕落为娼”;这证明当地警察先生没造谣。
这样,倩倩这位雏妓,又不过当中的一个而已。
倩倩的表演生涯怎么开始的呢?
“我的邻居很多人干这一行的,跟她们一起,就会了。”
“邻里的人不会瞧不起你们吗?”
“没有女儿赚钱的人,才会被瞧不起;有了钱,只会叫人羡慕。”
“你是说,大家都羡慕你们干这一行吗?”
“不!是羡慕有钱。”
“到底你有多少干这一行的朋友?”“怎么算呢?大家都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邻居、同学,大家在节日回家,就碰在一起,有困难时互相照顾,但在外面,各窜各的天下,不一定在一起,彼此的情况不清楚。”
“你说有困难时互相照顾,是什么意思?”
“如失业时,互相介绍工作。”
“你说工作,是指你做的事吗?”
“你觉不觉得做这种事不好?”
“是被抓到了,送法院,才觉得难为情。”
“你母亲和继父有没有责备你?”
“他们不会的!”
常言说:“人言可畏”,可是在那个小山城里,大家默许这种事实存在,心照不宣,就没有“可畏”的人言了;其实,在目前社会里,也没有“可畏”的人言,因为大家是“笑贫不笑娼”,可耻的是“贫穷”,不是“贞节”!
“既然你被送到法院来,又裁定交我们辅导,以后不能再做那种事了,知道吗?”
“知道。”
笔者也告诉她妈妈,一定要把孩子管好,生活苦一点没关系、绝不可让她误了一生。笔者想,她从事这行“不法”职业才几个月,误入歧途不深,应有药可救,能及时回头的。
“倩倩,你要遵守几项规定:第一,要另找正当的工作。第二,不许再跟'同业'来往。第三,每月定期到法院报到二次。”
“是的。”
“找工作有没有困难呢?”
“我试试。”
“再跟我回去鱼罐头工厂好了。”她妈妈说。
“对!还没找到一份适当的工作以前,就再回到鱼工厂去。”
“好的。”
“你若违反规定是不行的,依规定:'违反保护管末期间应遵守事项,情节重大,得撤销保护管束,移送感化机构执行感化教育。”笔者拿出这行的看家法宝——法律一一唬唬她。
官式的辅导就是这样的:一个法院观护人手上执行三百多件案件,也只能这样说说、劝劝、唬唬。以后,倩倩按规定报到,说明近况,情形似乎还好。
有几回倩倩没来,依规定当通知要她来,也请她妈妈来,以问明不报到的原因。结果,倩倩没来,她妈妈来了。
“倩倩怎么没来呢?”
“她到台北找工作去,已经好久没回家了。”
“那怎么行呢?她不是跟你一起工作得好好的吗?”“小孩子吃不了那种苦嘛,在鱼工厂干杀鱼、切鱼的工作,又脏又臭,小手常刮破流血。每天从九份到四脚亭工作,早出晚归,很辛苦,而且,工资低,一天才一百二十块,请假又要扣薪。中午吃冷便当,对孩子也不好。”“工厂就是这样嘛,别的女孩不是也一样工作吗?”“鱼罐头厂都是中年妇女多。像倩倩一样的女孩很少。不过,我是劝她到电子公司做做看。”
“她离开鱼工厂多久了?”
“一两个月了。”
“既然是找工作去,晚上也该回家才对啊!”
“不知道她为什么不回家,等她一回家,就要她来报到。”
“一定要来报到,你做母亲的要看管严一点才好!”
笔者另订一个时间,要倩倩报到,这回,她到了。
“倩倩,你可违规啦!”
“是的。先生,对不起。”
倩倩低下头,捏着一个小皮包。
“你不去鱼工厂上班,应该报告观护人知道啊!”
“是的,先生,对不起。”
她还是捏着她的小皮包。
“你妈妈说你去找工作,找到没有?”
“还没找到。”
“为什么不回家呢?”
“我住朋友家里。”
“人在台北,有困难为什么不来找我?”
“对不起,先生。”
又捏着她的小皮包。
“小皮包借我看看。”
她两颊排红,有为难的表情,但又不得不递给我。
“里面没什么……”
里面确没什么,只有一把小梳子,几个铜板和一本小记事簿。
“你的朋友不少嘛!密密麻麻,怎么全是电话号码呢?”
“倩倩,你不该骗人呵!”
她把头压得更低。
“你说话呀!”
她抬起那漂亮的脸孔往笔者一望,然后徐徐地吐露了她的心声,她说:
“先生,请不要为难我嘛!'钟鼎山林,人各有志'……”
好个“钟鼎山林,人各有志”!它以雷霆万钧之势,震撼了笔者的心坎!不仅在当时宁思良久,不知如何问下去,即多年来,也老是为这句话沉思不已。
我们都知道:当倩倩还年轻时,以她的年纪和容貌来号召,还可以在大旅社、小宾馆中当应召女郎或表演什么的,但岁月不饶人,到青春褪色之时,便只能窝在华西街那种地方操皮肉生涯,而到了人老珠黄时,更不堪设想了。很少风尘女郎能见好就收,能弃邪从良,能善始善终的,我们无法鼓励和赞同倩倩走入这条死胡同!
但倩倩虽仅受两年小学教育,年纪才十六岁,却已经像哲学家似的洞悉了人生,能说出“钟鼎山林,人各有志”这样的话来了,请问:我们还能拿什么道理去“扶正”她呢?倩倩的姐妹们,就是她的邻居,她的社区游伴,她生活在她们里面已经十六年了,那儿有牢不可破的价值观念,她就像投进一个大染缸一样,连牙齿都染黑了,请问:我们还能拿什么仙丹来“漂白”她呢?倩倩的继父年迈多病,她的母亲已经改嫁一次,她底下有五个稚弱的弟妹,每一个人都巴望着她挣钱,请问:要倩倩放弃这条路,一家人以后的日子怎么办?他们没有过好日子的权利吗?倩倩在鱼工厂工作,每天早出晚归,吃冷便当,工作和搭车时间超过十小时,泡在腥臭之中,白嫩的小手,不知为了剖鱼而刮破多少次,这样辛辛苦苦的干活,每月酬劳是三千六百元,请假还要扣薪,就是到电子公司,待遇也差不多;而倩倩若继续牺牲色相,这区区三千六百元,三两个晚上就挣到了,请问:如果是您,当有机会喝香摈时,您是不是还选择台湾米酒呢?
任何一个悲天悯人的人道主义者,面对着倩倩这位小女孩的遭遇,心情都会相当沉重的。每个人都会同倩倩情,悲悯她的身世,悲悯她的家庭,也悲悯她所处的社会环境;会为她的无知、她的沉沦、她的自我糟蹋,感到惋借与痛心;会想协助她、提携她,并期待她过着正常的少女有的——黄金般的、有梦的、绔丽的、圣洁而纯真的生活。可是,如果由您处在笔者——这样一个官方社会工作者的立场,也得承认会有一种无力感和倦怠感,要拯救倩倩这样的雏妓——她的躯体和灵魂,是需要多少条件来配合,而种种条件的成就,又是多么困难啊!
如果笔者逼得紧,倩倩要在鱼工厂和辅育院之间,做一选择,她会回鱼工厂的,但想象得到的,倩倩在满十八岁后,就可以正式领到“执照”,可以合法下海伴舞,可以合法下海执酒壶,也可以合法投身绿灯户,这样,笔者不过是刁难她,而多让她那白嫩的小手给鱼刺刺伤而已!如果笔者打马虎眼,她能在中山北路,从一段到七段,过着“志”趣所在的生活,以她的孝顺,能多给她母亲一点钱,假日回家时,弟妹们拿着她的大礼物,个个笑口常开,皆大欢喜。
笔者——个曾经的观护人,为什么常要陷于矛盾、迷惑和痛苦呢?为什么当时不悄悄告诉她:
“倩倩:去吧!照你的意愿去做,想回头时再回头。记得常回家看你的娘,多塞给她钱;注意健康,小心怀孕;有空要上礼拜堂,愿上帝保佑你!”
二、写在刘峰松《雏妓哲学家》的后面
我是一九八一年八月十日第二次入狱的,表面上的罪名是所谓,'侵占罪“,骨子里的真相是被国民党政治迫害,而以司法为手段,置我于狱。我入狱第二天,就碰到另一个被国民党政治迫害的人犯,在”放风“时候,他叫住我,告诉我他叫”刘峰松“。他说:”运气真好!真想不到在这里见到你。李先生,你也到'动物园'来了!“我说:”你的运气是见到我没有买门票——'动物园'里动物看动物,不必买门票。“
峰松是一九八○年“增额中央民意代表选举彰化县国代候选人”,他被控在选举活动期间——
“利用竞选传单及公开演讲的方式,诬蔑我政府与日据时代的日本政府一样压制人民,并指'台湾人民命运悲惨',蓄意煽惑民众'起来推翻政府'”。
“刘峰松以竟选言论'煽惑他人犯内乱罪'违反了'动员戡乱时期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同法第八十六条,应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由于选罢法去年为首次实施,法院对刘某之犯行亦详予考量,酌予减轻其刑,以示薄惩。”(见一九八一年十一月六日国民党《中央日报》)
所谓“薄惩”之下,峰松被判了三年六个月。在候审期间,他住在上城看守所孝一舍第四十六房,我住第三十二房,成了邻居。我们毫不“同病相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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