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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夭短篇-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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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风而行》全——压箱底的宝贝,暧昧一点点~~~
作者:深蓝的海水(xxx。xxx。xxx。xxx) 2003/03/27 02:20 字节:13K 点击:2711次 帖号:53281
当前论坛: 夜月飞翔原创文库 'danmeiyuan。bbs。' 互换联接: 由你决定
逆风而行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窝在孤儿院中。
那是一间很小、很旧的孤儿院。我之所以呆在这里,不过是因为生我的女人已经死去,我已
经无家可归罢了。虽然给予我生命的男人依然健在,但是除了血管里一点点相同的血液外,我
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他的地位再高,财产再多,身份再显赫都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明白吗?我是个私生子!生我的女人是个舞女。而提供精子的男人——聂祈恒,则是她的恩
客,一个有妇之夫。
从小就很奇怪,一个靠青春和肉体过日子的风尘女子怎么会为她的恩客生下孩子?我不清楚
他和她之间有什么纠葛,但是如果硬要用“爱”这类的字眼来形容他们的关系的话,那也太牵
强了。谁能相信欢场女子和她的客人之间会有什么“真情实意”这种东西存在呢?寻花问柳如
果动真情那才叫失败呢。那男人看来不笨,怎么连这点都弄不清楚?
或许,看不透的是生我的女人。所以她才会疯狂地,不顾一切地和他在一起。我不知道这种
感情是痴迷还是占有。但我知道,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她很快乐,也很痛苦。她渴望完全地拥
有他。偏偏又不停地想起她的涉入伤害了另一个女人——聂祈恒的妻子,那个美丽端庄的女人
。为此,她的心在幸福和痛苦中摇摆不定而濒临崩溃。为了派遣心中的苦痛,她在他看不到的
地方疯狂地伤害自己。最终,她把自己弄死了。那年,我才四岁。
她就死在我的面前。临死前她的眼一直看着我。眼中的绝望,让我不寒而栗。我不明白她怎
么那么残忍,竟然让我在小小的时候就有了坠入地狱的经历。她倒在血泊中的样子,在很长一
段时间里夜夜出现在我的梦中……
为了她的死,聂祈恒几乎疯了。他怀抱着她的尸体,沉默了很久很久。不知不觉间,他泪满
脸颊。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男人落泪,尤其是为了一个女人。那个时候我有一种奇异的感觉——是鳄
鱼的眼泪吗?
女人的葬礼后,聂祈恒的妻子也因病去世了。在打点完一切后,聂祈恒打算把我接进聂家的
大门,并打算把他高贵的姓氏赐给我。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但是就我看来,这么做非常可
笑。
我是他什么人?我不过他纵欲之下的产物。没名没分的,我有什么资格住进去?万一有朝一
日我被人赶走落得流落街头的下场我都无法抗议。我何必自取其辱?再说他的姓氏太高贵了,
我没那个福气消受,还是呆在孤儿院里最好了。聂家的姓氏,还是由聂祈恒那个正牌儿子继承
好了。
在孤儿院中,我很安分。不是因为打击太深无可自拔,而是孤儿院中的日子平淡得令人连兴
风作浪都觉得乏味。这种日子我过得极好。更好的是,孤儿院的老院长是个很好很慈祥的人。
老院长很善良。他是整个孤儿院中唯一为我担心的人。他曾经叹息着对我说:“小汐,长得
太漂亮对男孩子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啊。”
我无言。这张面孔又不是我想要的。这张脸带给我的是无尽的烦恼。如果可以,我倒愿意把
这张令人厌恶的漂亮面孔还给九泉下的安情——那个生我的女人。也省掉因为酷似她而令聂祈
恒对我产生的关照。或许,我可以想个办法。
七岁那年的生日,我找到了一个好机会。把锋利的小刀拈在手里,一刀划下,眉心至脸颊划
下深深的伤口。但是,一点都不痛。解脱感油然而生,我忽然了解当年安情为什么酷爱伤害自
己了。心痛不如身痛,宁可身痛也不要心痛啊。
血汩汩得流着,沾湿了衣服。老院长惊惶失措,急电找来了聂祈恒和医生。
我静静地坐着,看着医生忙忙碌碌地止血疗伤,看着聂祈恒气恼地走来走去,讥笑忍不住挂
上嘴角,然后,我看到一直站在墙边,不言不语却有着强烈存在感,并且有一双自信温柔眼睛
的俊美的少年。看着他和聂祈恒相似的轮廓,我知道,他就是聂千帆——聂祈恒的宝贝儿子。
他看着我的眼神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情。生平第一次,让我有一种可以依赖的感觉——对于一
个第一次见面的人而言,这种感觉实在很奇怪。
伤口很深,伤愈合后留下一条鲜红的伤疤。我喜欢,但聂祈恒似乎并不这么想。他一个劲地
要求我去整容,开玩笑,我好不容易才把安情留给我的容颜破坏掉,何苦为了他的要求再令我
不快?这是我的选择,不需要他聂祈恒来干涉。
很久以来,我一直和旁人保持着距离。孤儿院中孩子们也不太乐意接近我。一开始是因为我
的态度,后来是因为我的伤,直到潮来到孤儿院,我才真正有了一个朋友。
潮与我同年。他有着阳光般的笑容和飞扬自负的性情。但本质上,我们很相似——我们都是
极端独立的人。潮的出身也与我类似,同样是私生子,不过他的父母一个未娶一个未嫁,只因
为家中长辈的压力无法结合最后因为车祸双双死亡。因为死亡来得太快,所以来不及给他一个
正式的名分。
潮是孤儿院中唯一对我表示出好感的人。他的审美观奇异得可爱,他初见我时,曾经忘情地
抚摸着我的伤疤喃喃自语:“好漂亮的伤疤,完美毙了。”
为这一句话,我把他当知己。我们成天呆在一起,交情好得让人嫉妒。老院长说我们天生有
缘,潮则大笑说潮和汐本来就是一体两面的。
因为潮汐的关系,我的麻烦多了不少。最主要的来自仰慕潮的小女生。本来她们就很讨厌我
了,现在更甚。开始的时候我并不在乎她们在背后的中伤,可惜她们看我不动气就放肆了。当
着我的面的恶意嘲讽撩拨起了我的怒气。于是锋利的刀子成为我手中凶器。散落一地的长发成
为了女孩子们的噩梦。她们惊恐万分,我却残忍地笑了。第一次我知道,我对女人并不会惜香
怜玉呢。
日子就这么一天一天过去了。潮爱唱歌,尤其酷爱摇滚乐。在他的影响下,我对音乐也有了
一点认识。但是我从来没想过要玩音乐。即使安情生前还没沦落风尘前曾是音乐学院的高才生
,我似乎应该继承了她的禀赋,但事实上,我认为音乐不是我的兴趣所在。
十二岁那年,潮父亲的族人承认了他。他离开了孤儿院。谁也不知道这一别是否还有见面的
机会,我舍不得他。离别就象一把刀子,活生生割断我和唯一好友的联系。我无法忍受这样撕
心裂肺的痛苦,我又拿起了刀子……
这一次,我被聂祈恒送进了医院。他坚持要医生对我进行全面的检查。结果出来后,聂祈恒
的脸色很难看。因为诊断书上写着我有很严重的心理问题,在遇到刺激的时候会有自我伤害的
习惯。这种毛病很麻烦,国内目前还没有很好的治疗手段。
医生的诊断令我不快,聂祈恒的表情更令人愤怒。他凭什么干涉我?是死是活都是我自己的
事情,以身体的伤痛换去心灵的平静是我解脱的方式。他何必表现出什么不满?
聂祈恒要把我送出国。这一次无论我怎么拒绝他都置之不理。于是我被送到了瑞士权威的医
疗机构。
真不敢相信所谓的心理学权威有那么好骗。
我不过稍微配合了一下他们的治疗,便使他们给我开出了痊愈的证明。可是除了我自己,谁
能明了我的心理?
我去了奥地利学习作曲。因为我忽然对音乐产生了兴趣。聂祈恒似乎很乐见我这么做,他不
但给我全部的支持,也给了我全部的自由。
用两年时间完成四年的功课。在聂祈恒还没发觉之前,我溜回国了。隐身在光怪陆离的演艺
圈中,靠为人作曲为生。日子过得很悠闲,与聂家断绝了关系更令我觉得愉快。这种悠闲和愉
快一直持续到潮忽然出现在我的面前。
“好小子,你还是一点没变嘛。”潮的笑脸,灿烂一如阳光。
“你也一样。”我已经很久没露出真正的笑容了。也许只有潮能让我真心地微笑。“你怎么
找到我的?”
“很辛苦找到的。你藏得可真深,简直可以和田鼠相比较了。”
“费那么大劲找我,有事?”
“当然。”潮微笑。“为我写歌好不好?做我专属的制作人。”
“唔?”我一时反应不过来。
“我要出唱片了,你来替我写歌好不好?我们联手闯荡江湖,怎样?”
“你怎么能确定我能写出好歌?连我自己也不确定呐。”取出啤酒与潮对饮,诡异地笑着。
日子过得太闲也无聊,也许,和潮联手会很有趣。
“你不能写出好歌吗?”潮大笑,“来吧。”
于是,我和潮签下五年合约。我也只能签五年而已。因为我不能保证五年后我还会不会玩音
乐。以我变化无常的心性,五年,已经是极限了。
五年中,我和潮合作推出了一系列的专辑。从最初的《爱我伤我的人》到后来的《精灵》、
《风潮》《风之絮语》《无神论》《爱情底》等等等等,凭借着潮天籁般富有激|情和表现力的
声音,专辑取得了极大的成功。世人无法忽视潮,不管他们喜不喜欢摇滚乐。潮成了摇滚乐界
的天王。而托他的福,我的大名也开始叫响。于是,聂家的人也再次出现在我的面前。
我知道聂祈恒一直没有放弃找我,但我没料到首先出现的竟不是聂祈恒,而是聂千帆。他的
一个电话,把我约到了一间颇见品位的餐厅。我之所以会答应赴约,是因为我很好奇,经过那
么十几年岁月的洗礼,当年那个俊美轩昂的男孩如今怎么样了。而更深的原因是,我想见他。
这么多年来一直无声无息的他,是我唯一不能憎恨的聂家人。对于他,我生来有愧。
以惯常的装束去见他。顶着墨镜的我才一踏入餐厅,便毫不费力地找到了他。聂千帆实在是
个出色至极的男人,虽然只是静静地坐着,但强烈的存在感已深深地吸引住旁人的注意力。相
较之下,他罕见的贵族式的俊美就不是特别惊心动魄的事情了,——基本上,他和年轻时的聂
祈恒有七分相似,很容易让人看出他与聂家的关系,很好认的。
我站在他面前,从他漆黑如墨的眸中看出了他的惊讶。或许,我飘散的长发使他把我误认为
搭讪的女人,他没开腔,平静地等我开口。
我摘下墨镜。看到我脸上的疤,他笑了。肃手让客间,我坐在他的面前,仔细打量他,也任
他打量我。——我之所以带墨镜,不是为了掩饰伤疤,而是为了隔绝旁人的窥探。有的时候,
让人觉得高深莫测也是一种良好的自我保护手段。
“找到你可真不容易。”他轻叹,声音低沉有力。
“找我有事?”面对这个从来不曾涉入我的生活中的同夫异母的哥哥,我不知道用什么态度
比较好。
“老爷子希望你能搬回去。”不知道是有心还是无意,他在我面前省略掉了“爸爸”之类的
称呼。而我知道他和聂祈恒的感情是相当亲密的。
我摇头:“我认为这件事我已经表示得很清楚了。我不是聂家的人。”
“你我心知肚明。”聂千帆淡淡一笑,端起酒杯啜饮。
是啊,正因为谁也不能否认,才会成为我心底深处的伤。也因为这样,我才觉得有愧于他。
如果当年安情没有情不自禁地涉入聂家夫妻之间,也许,聂千帆的童年会过得比较幸福。他也
不必这么多年为了避开我而一直留在国外。
“这个话题,很没趣。”
“那么,换一个吧。最近常常可以听到你的名字,你干得不错。”
“谢谢。”如果聂千帆的称赞对我而言是一种肯定,那么我很高兴。
“不愧是提前毕业是高才生,曲子非常棒。”聂千帆的微笑有淡淡的感慨,“歌者的诠释也
相当完美。听说,他是你的挚友?”
“是的。我的挚友。”
“一定是很棒的人。能得到你的认同很不容易。”
“没有理由这么说吧。我不是很难接近的人。”
“不难接近的是你的人,而想要接近你的心……”聂千帆垂眉叹息,“很难,很难。”
我无言。他的叹息令我的心莫名其妙地隐隐生疼。我不知道该如何面对,我只能这么回答:
“是我所重视的人,自然就能接近我的心。”
“这么说来,老爷子算不上你看得上眼的人,是吧。怪不得他十几年的努力始终换不回你的
注目,究竟要怎样才可以打开你的心结?”聂千帆的叹息,更重。他的问题也让我惊出了一身
冷汗。
“这是我和老爷子的问题。”
“的确,不过就我个人而言,我希望大家都过得快活些。”聂千帆的唇边,似乎出现一丝苦
笑。“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可否与我保持联系?我不是令你厌恶的人吧。”他递给我一张名片
,并在上面留下了他私人的手机号码。当时我并不知道,全世界能得到这个号码的人不超过十
个。
我无言地接下了。不知道为什么,我无法拒绝他的要求。
“我还有事,必须先走了。很高兴和你见面,汐。”他留下温暖的笑容和令人头痛的问题走
了。“关于搬回去的事情,请你考虑考虑好吗?”
搬回聂家?不这件事情并不需要考虑。我既然已经下了决定,就不想再改变。聂家,终归不
是我的居处。至于聂千帆,他的温柔,自持,以及无意中表现出来的落寞已给我留下深刻的印
象。我想,我不排斥他。血缘的牵系,有的时候,是不能不让人面对的。
正当我为聂千帆的出现心烦意乱的时候,潮出事了。在他新专辑的筹备会上,他突然倒下了
。经过细致的检查,医生开出了病危通知书。上面明明白白写着:“白血病”。
白血病?晚期扩散?潮只能再活三到六个月?
医生的话把我们都打懵了。这怎么可能?潮才二十一岁,正是风华正茂青春焕发可以肆意张
扬的时候,他怎么可能患上这种要命的绝症?怎么可能?
我不敢相信,我不能相信。上天不会这么残忍的,不会残忍地夺去我唯一的朋友的,不会残
忍地夺取他祝福生命的歌声的,不会残忍地再给我一次生离死别的打击的,是不是?
我失魂落魄,潮自己却很坦然。他说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既然上天注定是这样,那就这样吧
。他希望我能在和他合作一次,完成他最后的专辑《合音》和最后的演唱会。
我无法不答应,我无法拒绝他的请求。今生今世,他还能向我请求几次?我又还能帮他几次
?
准备的工作,很累很累。我从未在工作中品尝到绝望的滋味。看着潮在短短的时间内迅速地
憔悴,看着死亡一天一天接近,我竟然无计可施。心的压力是显而易见的,若不是潮一直强打
精神全力投入工作的神情支持着我,我早就崩溃了。
演唱会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潮的歌迷们早就听说了他病危的消息,这一天,他们早早地来,
含着眼泪听完潮的歌。结束的时候,全场掌声雷动。
轰鸣的掌声中,潮倒在舞台上,再也无法站起来。他被送进了医院,几三天后,在春寒料峭
中,他紧握着我的手,走了……
紧握着潮的手,感觉他的体温一点一点流失,我的血也慢慢冰冻……
潮的丧礼,我没有参加,我无法参加。医院里的生离死别已经耗尽了我所有的精力。我已无
力再走出房门一步。
用悲或痛,已经无法形容心的感受。潮的离去非但不能缓解心中沉重的压力,反而使失去支
持的我,再也无力对抗悲哀。
狂饮烈酒,巴望着酒精能麻醉我的灵魂。可是伤是那么重痛是那么深,酒精的刺激反令神智
更加清醒。无奈间,我看到了水果刀……
血流了一地,头脑开始模糊。我没感觉到痛楚,心里只有解脱。或许,这下子,我可以脱离
所有的痛苦,得到我想要的平静。
迷迷糊糊间,大门被人撞开,一个神情惊惶的男人出现在我的面前,是聂千帆。我不知道他
从何而来,但他惊恐的神情却触动了我的心。
聂千帆亲手把我送上了救护车。他的怀抱中有的久违了的怀念的温暖,他在我耳边焦急的呼
唤勾起我埋藏已久的冲动,于是,在他的怀抱里,我失声痛哭。
大哭!这是自安情走后我第一次掉眼泪。往昔无论是怎样的委屈伤悲我都不曾有过这样软弱
的表现,为的是无人能理解——即使是在潮的面前,也一样。只有在聂千帆面前,我才会哭泣
。也许,当年初见他时的感觉是正确的,这辈子,我可以信赖的人,除了潮,还有聂千帆——
我血脉相连的哥哥。
医生抢救得及时,我没死。伤愈后聂千帆把我接回了聂家,——他根本没管我是如何反对。
在某些地方,聂千帆也拥有他父亲霸道狂傲的特性——并放下手里的工作陪我。
我很感激他,但是我却活得很茫然。在通宵达旦地完成纪念潮的专辑《往日的歌》后,我找
不到活着的动力,在我努力地思考寻找活下去的目标时,我只能委靡不振地荒废日子。
我的委顿令老爷子担心。虽然心结还在,但恩怨已经随风。我无法涉入当年他们的恩怨中纠
缠中,当年的阴影我背了十几年已经足够了,我不想再倍它束缚。聂老爷子这么多年的关爱我
不是不懂,只是不愿意接受。当我再次看到鬓发斑白的他时,我看到我给他的伤。虽然我依然
无法原谅他,但是,我愿意给自己,也给他一个机会。
失魂落魄了半年后,我决定振作起来。伤悲虽然还在,但是有聂千帆的陪伴,我已经学会了
平静地面对。我决定离开流行音乐,去国外看看。
聂千帆和老爷子并没有拦我。他们送我上了飞机。聂千帆对我说,想回来的时候,他随时迎
接。
迎着阳光走向飞机,阳光暖暖的,有一种情不自禁的温柔。回眸的时候,我看到老爷子与聂
千帆的笑脸。我的心掠过暖流。今生今世,无论我漂泊到哪里,身后有这样支持包容的笑脸,
我已无憾。
我不知道我几时回来,但我知道,回来的时候,我会是一个全新的我。
伤悲已经走过,所以的人,都有资格重新开始自己的人生,不是吗?
丑狐
狐中,也有我这般的丑狐。就连修炼成|人,也只是一张丑陋的脸。
从此离群索居,怕我的丑颜,污了仙乡的美景。
隐居的地方,绝高,绝寒,毫无人烟。
我已经习惯了清净,与风雪为伴,倒也平和。
直到,遇到了他,救起了他。
是个人,伤重,昏迷,身上负剑。
我识得剑,当年还是幼狐时,曾被它斩伤右臂,从此,便不易动手。
天寒,我用我的皮毛温暖他,从鬼门关将他拉回。
他睁开眼的刹那,清澈的眸中映出丑陋,眸中的倒影,令我自惭形秽。
然而,我知道,我爱上他了,为了他的眼。
于是,我给他我的内丹。
妖狐的内丹,是医中的圣品,有了它,他的痊愈指日可待。
伤好后,他离了山。说是下山办事,不久后就回来。
然而,他一去不回。我耐不住寂寞,下山寻他。
半年后,在江南一个院子里,找到了身披新郎服饰的他。
他说什么,我已经听不到了,因为,他当着我的面,将内丹,作为礼物,交到了一身凤冠霞披的女人手里。
——那个女人,一望便知,是我的天劫。
然后,内丹被污,尽毁。
然后,剧痛袭来。
然后,再也无法保持原形。
然后,魂飞魄散。
然后……
“妖狐中,竟也有这样的丑狐狸。”
“正因为是丑狐,才好骗取内丹。妖狐的内丹,可是希世奇珍呢,天价,足够一声富贵荣华了。”
百年狐
那一日,在湖边遇见你。
春雨霏霏,如丝如缕,青绸伞下小小的方寸之地,被你的笑脸映得仿佛艳阳高照。
进一步,靠近你,走进你的世界,仿佛此刻心里的情感,足以延续一生一世。
然而,我是妖。然而,人妖殊途。
是谁定下这不近人情的规矩,要生生割裂我们牵着的手?
得道高僧又如何?一个不问世情的避世之人,怎么评判人世间的感情?
长剑抽出,横在身前,为了两只手的联系,我遇佛杀佛!
可是,竟然伤了你。就算是失误,也不可原谅。
心下,大痛!手中的剑,咣啷落地。
然后,被和尚压制,渐渐现出了原形,最后,被压制在巨石下。
不甘,不甘!想再次握住你的手,然而,咫尺竟成天涯。
和尚带走你,一去竟已百年。
用了很长的时间脱离牢笼,我去寻你。可是,这细与微风的岸边,谁人是你?
是那蓑衣垂钓的长者吗?或是尽情嬉戏的孩童?
百年时间,人间变化了模样,我到何处才能寻你?
暮色低沉,人影渐散,风中传来淡淡的暮鼓,我竟似有所觉。
循声而去,百年前空荡荡的山腰,已立起一座庙,庙堂上垂眉的众生中,竟然有你。
大喜!走过去,靠近你。众僧的经文化做无形的刀,一寸一寸切割我的身体,我竟毫无所觉。我只想,看你眸中映出我的容颜,看你为我展颜微笑。
我看到你嘴角勾起的弧度,我看到你眸中清澈的倒影,我只来得及伸出手,你便在我指尖处,化为烟。
冲过去,怀中竟然空荡荡的,你在哪里?你在哪里?耳朵里听得众僧一声长叹,我回身,横剑怒视。
“人身肉体,岂能等待百年光阴?他为了等你,不惜放弃成佛的机会,只一抹幽魂尚羁留人世等你的消息。情深若此,便是佛祖也无力阻挡啊。”
众僧叹息中,退。只留我,凝视着空空的指尖,无语凝噎。
我无能,累你等待百年。从今以后,我去寻你,百年情债,我不死,定还你。
等我!!
《灭狐》
作者:深蓝的海水(xxx。xxx。xxx。xxx) 2003/09/16 16:58 字节:1K 点击:961次 帖号:57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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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想好好爱你,不过,怕是再没有机会了。
几道灭妖的符化在酒里,已让我一口饮下,烟熏火燎刀割针刺般的巨痛令我连人形都无法多保持一刻,眼前一片混沌让我连你的最后一面都无法清楚地看见。
是的,我是妖,狐妖。
此刻,我就在你的面前,慢慢地死去。
这样的结果,其实早就知道了。
半年前开始,时时响在天边的惊雷已预示大劫的来临。只要能平安度过,三千年的修行将令我成为神仙,否则我只有魂飞魄散,永不超生。
我惜命,于是到这雷峰塔下隐居,不料,却遇上了你。
只一眼,便知是劫。
但是,那一刹那的眼波缭绕,却让我迈不开步子。我将三千的命,交到你的手上。
一夜,换三千年。值得不值得?
值得。
至少,可以填补心中永远不曾满足的空虚和寂寞。在你的怀抱里,我知道了动心的滋味。
好想好好爱你,好想好好爱你,好想好好爱你……
用三千年的累积的感情来交换你的真心,够不够?
即使明明知道,你就是劫。
用最温暖的手拥抱我好不好?
让我相信,没有爱错你。
不恨你,真的。
时间太短了,爱都不够,哪有空闲给恨啊。
天命注定,是我选择了你。唯一的遗憾,是不能再好好爱你。怕是从今以后身魂俱灭,再也没有机会了。
“这样就死了?千年狐妖也不过如此。不过,倒是留下一张上好的皮。”男人轻笑,“相爷的小姐,应该会喜欢这白狐皮吧。”
《恋人们的日常生活》I…II
作者:紫懿_07(xxx。xxx。xxx。xxx) 2003/07/24 23:11 字节:10K 点击:847次 帖号:56974
当前论坛: 夜月飞翔原创文库 'danmeiyuan。bbs。' 互换联接: 黑色的神秘,冰的世界!
I
东海、龙宫,龙族公主龙姬的新婚大典。
一向低调的龙王难得大摆宴席,三山五岳七湖八海的神仙们都应邀前往。当然,近在咫尺的花果山水帘洞美猴王齐天大圣孙悟空更是籍地利之便,成为龙王座上的一员贵客。
龙族千年难得有一次婚礼,兼且出嫁的是龙王广最小的妹妹,水晶宫里摆开的排场,完全能以奢华无度来形容。就连向来不喜铺张的龙王也换上一身华服,愈发显得俊美无比,光彩照人,诱人至及。难怪在酒宴过程中,豪放洒脱的美猴王也一反常态地垂眉敛目不敢让眼睛多做保养,甚至在龙王几杯酒下肚脸飞红霞的动人模样出现时,称醉离开。
堂堂齐天大圣会为几杯小酒醉倒,谁信?出于地主之义,龙王也随之起身,尾随美猴王而去。
此情此景,众神仙看在眼里,心下却万般滋味横行。为什么?原因很多。
首先,龙王广是天地间最骄傲的种族龙族的老大,除了天帝与西王母,他对谁都不假辞色,号称天界最无情的男人。从他成年到如今,无数佳人倾心于他,却没有一个能成为他的伴侣。这样一个男人,偏偏对花果山的主人爱护有加,怎不叫人心生疑惑?
其次,花果山水帘洞的齐天大圣孙悟空,也不是个简单的角色。这里所谓的“不简单”,并非他的地位身份或武艺。而是他在对待感情方面,非常地随性。只要看得上眼,他与谁都能产生一段情。在神、仙、佛三界,被他甩过的男男女女不计其数。他可称得上是天界最大的一个花心萝卜。可是,他偏偏从未与龙族的人传出过诽闻。不知道是他真的从来不对比邻而居的龙族下手呢,还是他们隐藏地太好?
不管怎么样,神仙们或多或少都抱了点看戏的心态,因为,虽然花心好色得没边没际,可孙猴子确实还真有一个情投意合的公认的伴侣。而且,那个红衣的神将还是天界有名的醋坛子。虽然今天他没来,但是,一旦发生什么事情,绝对会是精彩有趣热闹滚滚令人大呼过瘾,太平日子过得太久了,谁都期待有一场热闹可以看。
在这种诡异心态的指引下,各位神仙都睁大眼睛竖起耳朵密切地注意着事态的发展。
龙宫后花园,珍珠珊瑚尽成盆景,奇珍异宝随处可见。
美猴王倚着栏杆,解开一直扣得紧紧的礼服的扣子,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对尾随在身后的人,露出一个绝色的笑容。
“你怎么也出来了?”
长着一头苍青色如水长发的龙王,走到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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