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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是你-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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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就算事实真的那样好了!你也不必把我的塑像,和那些性暗示意味浓厚的东西摆在一起,诋毁我的清誉。”他是花,是靡烂,但烂也有烂的格调,不屑于和这些内衣、内裤挂上鈎。
  “我无意诋毁你,有死伤,你误会了。”见他快翻脸,余贝儿赶紧澄清。“我只是想藉著这样的排列,表达一个意念。”
  听起来很了不起,但他总觉得不太妙。
  “什么意念?”他狐疑地看著她。
  “颓废、堕落的现代都会男子是如何的与性牵扯不清。”她兴奋地回道。“这是一种反讽的手法,用来讽刺现代男子的轻浮和对权力及性的渴求。作品的名称我都想好了,就叫做『现代都会男子的丛林冒险』,你觉得怎么样?很天才吧?”
  余贝儿笑呵呵,字里行间洋溢著对自己的满意之情,霍尔却相对气炸。
  这是什么烂名称,滥用他的塑像不说。还左一句轻浮,右一句对性的渴求,当他好欺侮是吧?
  “我在你心中,就这么没价值吗?”报复之前,再确认一次,省得她日后击鼓伸冤。
  “对啊!”她点头道。“你本来就是个典型的都会男子嘛,还不承认。”
  “好,我懂了。”给他等著。“你在这里等我一下,我有新的idea,秀给你看。”
  话毕,他像一道龙卷风,咻咻来回清走现场所有有关性暗示的东西,啪一声走出工作室。
  奇怪的人。
  盯著被甩上的门板,余贝儿想不通他干嘛这么生气,又为什么要带走所有的内衣裤?
  五分钟之后,霍尔开门走进来,脖子上多了样东西。
  那是……
  “这才够炫。”他扬扬垂落在胸口前的即兴花圈,笑得好不得意。“你那一套哪够看?看看我胸口这一大串,这才叫做『现代都会男子的丛林冒险』,我还是活的。”
  原来霍尔口中的idea,是把所有内衣、内裤以及保险套,统统串成一个花圈戴在脖子上,其中她拿来贡献给艺术的胸罩,就挂在他胸前的正前方,看起来好像两球冰淇淋。
  “当当当当当当当,欢迎来到『性的夏威夷』。”
  糟蹋她原先的idea也就算了,他甚至还当著她的面大跳夏威夷草裙舞,气坏余贝儿。
  “当当当当当当当,请随著我的舞,放松你的心情,跟我一起去『性的丛林』探险——”
  砰砰!!
  霍尔的夏威夷舞方才登场,迎面就飞来两记铁拳,外加一脚狠踹,险些把他打成残废。
  这个死游子商,根本是故意和她作对嘛!亏她好不容易才想出这么棒的idea,他竟然随便一支夏威夷舞就把它糟蹋了,真是岂有此理。
  独自闷坐在大树下,余贝儿的嘴巴念念有词,其中一半以上都在咒骂霍尔。
  死家伙、臭家伙,既然故意要找碴,不如直接滚回台北算了。谁要那个烂人来照顾她,她会照顾自己。
  连续骂了霍尔好几回后,她的心情好多了,脑子也比较有空间思考别的问题,比如:他为什么来这里找她?
  真的很奇怪耶,她想。若她没记错,他们最后一次见面是在他家院子的大树底下,两人激烈争吵,吵到最后还扭打成一团;最后他负气离去,她也撂下见一回打一回之类的狠话,可说是不欢而散。他为何还来找她?
  想不透。
  托著腮帮子,和脑中的问号搏斗,余贝儿还没想出答案,肚子倒是先饿了。她低头看看表,好饿!都已经下午三点了,该是补充能源的时间,可她偏偏又跟厨子吵架。
  啊!她快饿扁了,谁来救救她……
  也许是她诚心恳求的表情感动了上帝,就在她即将因饥饿而弥留之时,眼前忽然变出一碗热腾腾的粥。
  “忘忧百页粥,我特地为你做的。”
  原来上帝没变戏法,而是她口中的大坏蛋特意为她端来的佳肴,害她好生尴尬。
  她先是心不甘、情不愿地接下他手中的粥,而后又不太好意思地嚷嚷了声:“谢谢。”接著把头埋在热粥里掩饰心虚。
  霍尔微微一笑在她身边坐下,透过树叶的空隙抬头仰望苍穹,这才发现天很蓝,像极了他们高中时穿的制服。
  “过去我总以为我们制服的颜色很难看,好像剥落的蓝天,现在才发现它很美。”面对著熟悉的景色,霍尔突然有感而发。
  “我们制服的颜色本来就很漂亮。”她依然忙著喝粥,话说得模模糊糊。“只是制作的品质太差,洗一次掉一次,掉到最后颜色斑斑落落,才会产生这种错觉。”
  “是啊!”他感慨地回道。“但是以前年轻的时候不会这么想,只想赶快脱掉身上的制服,迈向另一个领域。”
  随著他这一句话,余贝儿放下手中的筷子,凝视他的侧脸,记忆一下子跳回到以往。
  从小,他就是个出色的学生,学什么都快,功课永远名列前茅。除去他的家境稍差以外,他可说是每个女孩子心中的梦想,他会的东西甚至比李经纶学长还多。事实上,要不是顾虑到得就近照顾母亲,他也不会就读他们的学校,依他的成绩,念公立第一志愿还绰绰有余,没必要非念他们学校不可。
  余贝儿从来就不了解他的想法,记忆中他们总是打打闹闹,不曾挖心掏肺地畅谈彼此的梦想,自然也无法理解他的感慨。
  “我们学校的制服确实是做得满差的。”这是她的结论,却引来霍尔呆滞的眼神。
  不愧是贝儿,毫无感性可言……
  “干嘛这样看我啊?我们学校的制服品质真的很差嘛,我又没有说谎!”余贝儿理直气壮地驳斥霍尔夸张的表情,他立刻把脸皮拉回正常的位置。
  他认了。像她这么没sense的人,也想跟人家搞前卫艺术,难怪怎么试都失败。
  “喂,有死伤。我问你一件事,你要老实回答我。”余贝儿决心弄懂他来的原因,往后才知道怎么对付他。
  “你问啊!”他祈祷不要是有关她艺术天分的问题,他会疯掉。
  结果幸好不是。
  “你为什么来找我?”她提出另一个难题。“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是以打架收场。你还被我气得连夜开车回台北,现在却不计前嫌地找到这里来,一定有什么原因。”余贝儿人虽嫌单纯了点儿,但并不笨。尽管他口口声声是受了她父母所托,但她矩道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必定另有隐情。
  面对余贝儿突如其来的质询,霍尔除了愕然之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得沈默。
  “你到底为什么来找我?”
  是啊,他为什么不惜翻山越岭跑到这深山来找她,当然有他的原因,这原因还得追溯到一年前……
  时间的指针,在余贝儿高二那一年突然间停了一下后又继续走,以锐不可当之势,划分出两人截然不同的人生。
  在她大骂游子商是烂人,并信誓旦旦地扬言绝不再跟他说话以后,向来以息事宁人为最高准则的游子商,这回也展现难得的决心跟她分道扬镳,从此一翻两瞪眼,互不往来。
  双方家长当然都很著急,用打的用骂的用推的,就是无法让他们两人和好。在尝试过一切努力后,双方家长决定不管了,随他们年轻人去搞;并深深相信,只要他们老一辈的仍然继续保持友好关系,两人总有和好的一天。
  就在那年的暑假,余贝儿升上高三,游子商顺利考上公立大学,整装上台北。在他离开眷村的当天,余贝儿其实曾偷偷到车站送他,只是她站得很远,游子商看不见,只看见同学们兴奋的笑脸,因为他是全校考得最好的人,大家都以他为荣。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
  这虽是一句老话,却也真实地记录了他们的青春岁月。多年以后,游子商自大学毕业,进入一家广告公司做事。刚开始的时候,他只是一名普通的业务员,负责招揽客户。几个月后,他晋升到课长,再晋升到经理,并在无意之间,发现到自己其实很有策划的能力,便开始玩起行销,从此一炮而红。
  凭藉著对流行敏锐的嗅觉和绝佳的企划能力,游子商不仅在广告界闯出名号,同时决定自立门户,另组“涅槃广告公司”,好好捞他一笔。
  上天是厚爱他的。
  一路走来,他不但没有跌倒,而且走得比谁都顺利,堕落的程度相对地也比谁都快。
  有时候当他泡在PUB,跟一堆穿著清凉的漂亮美眉耳鬓厮磨,大玩调情游戏时,他的灵魂会出窍,飘在空中俯瞰自己已经堕落到什么程度。然后他会耸肩,告诉自己这是理所当然,他已经苦太久了,理当放纵。
  是的,他放纵、堕落、市侩,凡是时下都会男子的特点他都有,这没什么了不起,也不认为有什么错。
  “霍尔,今天我们好好享受一下,你说好不好?”
  偶尔会有女人主动投怀送抱,嗲声嗲气地暗示上床,他也照单全收,和她们翻云覆雨一番。
  渐渐地,他感到厌倦,却又离不开这种便利的生活,如此日复一日,他终于想到回家。
  家,这个既熟悉也陌生的字眼,刹那间有如闪电,击中他空虚的心房。其实在离家的这几年间,他也曾回去过,只是每次都待不到几小时便赶著回台北。每次他的藉口都是公事忙,无法待太久;但事情的真相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想逃避,逃避贫穷的过去,和肩上沈重的压力。
  该回家了。
  在一次狂欢派对结束后,他突然发觉自己再也受不了纸醉金迷的生活,跳上车就往高速公路开。
  他是如此急切地想回家。家乡随处可闻的果香,像是最上等的香槟勾引著他这个思乡的游子,引领他前去品尝。他从天黑开到天亮,开了整整五个钟头才到达他的家乡——那飘满各式果香的纯朴眷村。
  由于他实在太累了,一回到家倒头就睡,等他睡醒,已是日上竿头,他妈妈已经做好午饭。
  “难得你也会想到回家,这些都是你爱吃的菜,你多吃点,吃饱了再走。”游妈妈老早习惯他来匆匆去匆匆的行径,非但没有责备他,还怕他饿著。
  游子商挟了块鸡肉放进碗里,不好意思地低头扒饭。
  “辛苦你了,妈。”他说。“这次我要多留几天。”
  他突来的决定让他母亲十分惊讶,也十分高兴,却没再多说。
  游子商安静地扒饭,沈重的气氛让他觉得应该说点什么,便随口乱扯。“好久不见余伯伯和余伯母了,他们最近好吗?身体都还健康吧?”
  这原本是句体贴的问候语,不料却引起他母亲一阵长叹,他只得追问她为什么叹气。
  “还不是为了贝儿。”他母亲说。
  “贝儿?她怎么了?”听见这个久违的名字,他不由得放下筷子,关心她的近况。
  “闹革命。”他母亲把尾音拖得老长,十分不以为然。“她说要转行做前卫艺术,成天和她父母吵,吵得我们这些左右邻居的屋顶都掀了,还是没有吵出结论。”
  “她在搞艺术?”游子商没想到昔日的野蛮人,竟会从事这么纤细的工作,不禁愕然。
  “你不知道吗?”他母亲惊讶地瞄他一眼。“从你走后,她就在干这一行。几年下来也算小有名气,尤其是陶艺方面,还有些市场行情,算是做得不错。”
  “我不知道。”得知这个消息,他有些茫然。“我以为她会去当跆拳道教练,或是拳击手……”
  “傻孩子。”他母亲取笑他。“贝儿或许粗鲁了点,但资质不错。我就看过她为你捏的塑像,虽然是游戏之作,但样子十分传神。可惜她怎么样都不肯给我留作纪念,我猜她是想亲手交给你……她有交给你吧?”
  游子商摇头,他根本就不知道这件事。
  “啊?那我不就无意中泄漏出秘密了。”游妈妈连忙遮嘴。“你千万不要让贝儿知道我有告诉你这件事,不然她会生气。”
  游子商点头,他已经好几年没有跟她说过话,要向谁告密?
  接下来的时间里面,他母亲忙著数落余贝儿有多不懂事,放著好好的陶艺不做,跑去跟人家搞什么前卫艺术,害她母亲成天找她哭诉,她都快不知怎么安慰她了。
  游子商表面点头,耳朵其实一句话也没听进去,脑子里绕著同样一件事情打转。
  她曾帮他塑像?什么时候?她为什么没告诉他这件事,是不是还在恨他?
  一大堆问号,像群秃鹰在他脑中盘旋,却怎么也飞不出困惑的天地,只得任由它们不断翱翔。
  回家的月子,他多半都是在这类思索中度过。他本想藉著这难得的机会好好放松一下,没想到反倒搞得一个头两个大,成天在想她为什么不将塑像送他,因而心神不宁。
  贝儿。
  这两个字就像风味绝佳的私酿,在他心底发酵。平时不见它的威力,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才能体会它的香醇。
  不可讳言,他很少想起她。
  也许是藉口,在这些几近战斗的日子里,他几乎没空去回想有关于她的点点滴滴,只允许模糊的影子飘过。
  烂人。
  他想起她胀红著脸,握紧拳朝他大骂的激动模样,当时他迷惑,至今仍想不通到底怎么回事,她为什么骂他?
  唉!
  他倚著房间窗台边,仰天长叹,无意间发现到一抹熟悉的身影,是贝儿。
  “贝儿!”一旦锁定目标之后,他即毫不犹豫地跳出窗台,追上正行经他家院子的她。
  余贝儿缓缓转身,大大的眼睛依旧不改轻藐的睥睨,小小的嘴巴仍然挂著嘲弄的笑容,不客气地说声:“你回来了?”
  是的,他回来了,而且不知道事情怎么会变成如此,他们怎么会一吵就是好几年不说话?但却又不知该如何问起,只得点头。
  “我看你这几年来混得很好嘛,外表很称头。”余贝儿依旧不改本性,出口便要伤人。
  “不像你这么邋遢。”游子商直觉地反应,一出口便知道自己错了,干嘛这么冲动?
  “我搞艺术。”她的下巴拾得老高,仿佛她有多了不起。
  “我也搞艺术,但却不会把自己穿得像个野人。”再一次地,他想打自己的嘴巴,老是克制不住情绪。
  “你那不叫艺术,是垃圾,不要往自己的脸上贴金。”他的情绪不佳,她也好不到哪里去,口气一样火爆。
  “广告也是艺术的一环。”他咬牙切齿。“别以为你把自己的外表弄得像外国那些街头艺术家,就代表你高人一等,那是个笑话。”
  午后的微风吹拂过广阔的院子,吹动他们头顶上的树叶,也吹动他们身上的衣衫。
  他们僵在原地,手握拳头隔空较劲。一个是身穿亚曼尼真丝衬衫,脚踩上万块皮鞋的都市贵公子;一个是披挂五十块钱T恤,牛仔裤洗到泛白的乡下贫穷少女,都用著同样炽热的眼神,意欲杀死对方。
  余贝儿首先开炮。
  “如果你那些没格调、没水准兼乱七八糟的广告也能叫艺术的话,那全天下的艺术家都死光了,也想不出比你那些广告更没水准的东西。”
  “至少它们有看头。”他亦不客气的反击。“你口口声声说正统的艺术有多伟大,结果却赚不了一分钱,只能摆著当存货。”甚至废料。
  “存货又怎么样?总比你只懂得把女性的衣服脱光,在上面洒满玫瑰花瓣,大声说某某日报有多好看骗吃骗喝来得强!”
  “那是一种行销手法,笨蛋。那份日报本来就是专为女性设计的八卦报纸,用玫瑰花来隐喻最适合不过!”
  “哈,这是什么鬼话?大黄菊花也是花,你怎么不把它一片一片拆下来,还比较节省。”分量较多。
  “很好的建议。下次如果有墓园找我代售墓地,我一定把你这个idea记起来,热情运用。”用到它著火为止。
  “那最好。”她嗤之以鼻。“不过千万记得别跟人说是我的主意,我不想跟你这么没水准的人扯上边。”降低她的格调。
  “我什么时候没水准了?”他气得眯起眼。
  “无时无刻。”她抬高下巴冷哼。“从你做的那些广告就知道你这个人有多没格调,你那些广告根本是垃圾,一点艺术价值也没有。”还敢跟人家说大话。
  “我不需要艺术价值,我要的是赚钱!”
  “想也知道,否则你就不会光是制造垃圾,做出那些没水准的东西!”
  顿时口水与拳头齐飞,两人扭打成一团。
  对游子商来说,他最不能忍受的,便是她一而再、再而三地诬蔑他的专业能力。他或许没有她那么懂得正统艺术,但对于流行的掌握度方面,绝对胜过她十倍、二十倍,他绝不容许她侮辱他!
  单为了争这口气,游子商拚了。虽说自小到大从没有打赢过她,但为了捍卫自己的名誉,他只得拿出毕生的力气,和余贝儿对垒,和她杀得不亦乐乎。
  “有死伤,你进步了。”
  正当他的串头乱飞,呼吸纠成一团的时候,她说。
  “但我要告诉你,我也进步了,你准备受死吧!”
  接下来发生的事,请观众自行倒带,看是要追溯至高中或是更远的小学都可以,反正结局都一样,都是惨兮兮。
  “呼呼呼……可恶!”连吞败仗的游子商心有不甘,索性心一横,飞身扑向余贝儿。凶狠的程度可比摔角选手,硬是把她压倒在地上。
  就算要死,也要拖个垫背的,贝儿她活该!
  当他气喘如牛,一脸得意地望著被他压在底下的余贝儿时,他原本是想这么嘲笑她的,没想到却意外让他瞧见一样东西。
  “你看什么看啊?还不赶快移动你的猪腿,当心我把它当成万峦猪脚。”拿来啃。
  余贝儿威胁他再不把他的腿,从她的身上挪开她就不客气了,游子商却动也不动,像看怪物似地盯著她。
  “你……你的眼睛上方,有一颗小小的痣,小到几乎看不见。”他哪壶不开提哪壶,她说腿他偏要提眼睛,气煞她大小姐也。
  神经病。
  “快把你的猪腿移开啦!”她使尽吃奶的力气拚命推游子商,无奈他还是文风不动。
  她……这个样子好可爱,他怎么从来都没发现?以前总嫌她胖,像粒圆滚滚的包子,现在瘦排骨吃多了,反倒觉得扎实的面点自有其益处,至少抱起来的感觉比较柔软。
  他就这么痴痴看著她的脸,忘了时间,一直到被余贝儿吼醒。
  “有死伤,你脑袋秀逗了是不是,居然敢抱我?!”
  经由她这么一吼,他才发现他不只用腿压她,还大胆地搂住她的背,难怪她生气。
  “唔,贝儿……”他试图解释自己的感觉,却被她一巴掌打过来,顺带踹他的肚子,把他踹滚到另外一边去。
  “恶心!”踹他也就算了,她还做出一脸呕吐状,大大伤了他的心。
  “你要是缺女人,就赶快滚回台北,别留在这里破坏善良风气,丢我们村子的脸。”余贝儿丢下这句话后头也不回地离开,照例留下被踹得满身青紫的游子商,对著空无一人的空气发呆。
  你要是缺女人,就赶快滚回台北,别留在这里破坏善良风气……
  可恶,这说的是什么话,她就这么以他为耻吗?
  游子商越想越不甘心,从地上跳起来,进屋子拿走车钥匙,发动引擎再度往高速公路飙进。
  回台北就回台北,有什么了不起!
  他知道村子里的人私底下都在批评他变了,过去那个纯朴的青年不再,外表虽一样优秀,但体内的灵魂已错位,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自私自利、市侩、满身铜臭味的都会男子,他们虽羡慕,但不欣赏,而且不吝于让他知道。
  听说他在台北的生活过得很靡烂,每天都喝得醉醺醺的。
  耳边环绕著人们的窃窃私语,游子商突然觉得浑身乏力,精神萎靡不振。
  他们说的话,并不全然是事实。他在台北的日子并不好过,每天辛苦的工作,终日像根绷紧的弦,偶尔才会上PUB放纵自己,却因此而被贴上靡烂的标签,一点都不公平。
  你要是缺女人,就赶快滚回台北……
  好,他就去找女人给她看。反正大家都认定他就是烂,不如就烂个彻底,到美国去和人抢烂苹果奖,为国争光。
  挟带著满腹的怨气,游子商果真展开报复的游戏。他一回到台北立刻就泡进酒吧,跟好几个身材一流的漂亮美眉调情,却总忘不了余贝儿那张圆圆的脸,和眼睛上方那颗痣。
  要命,他中邪了,再来一杯。
  他不停地喝酒,不停地呕吐,最后终于承认,他要的不是身边这些瘦排骨,而是压下去还会反弹的丰满身躯。
  “咦?霍尔,你要去哪里?我们的酒还没喝完呢!”
  身后传来漂亮美眉的殷勤呼唤,却仍旧挽不回他的决心和拿著车钥匙的手。
  “霍尔!”
  他要再一次确认自己有没有疯,对贝儿的感觉是不是一时兴起,搞不好等他回家后,那些情绪就不见了。到时他就可以快快乐乐地再回头当他的霍尔,从此忘掉余贝儿这号人物。
  他是这么想的,只可惜事与愿违。当他经历了一番折腾回到村子,却发现他一心一意想再次确认的主角不见了,徒留满屋子的哭号。
  “你一定要帮余伯母这个忙啊,子商。”
  余伯母哭得好不伤心。
  “贝儿一个人在外面,是生是死都不知道,你一定要帮忙找到她,也不负我们两家的交情。”
  余贝儿的妈妈左一句帮忙、右一句交情,他除了点头之外,什么话也不能说。
  贝儿不见了?她居然敢在挑动他的心以后,演出失踪记,他非找到她不可!
  自此,他很有气魄地接下寻人任务。双方家长都很欣慰,惊讶于他的宽宏大度和不计前嫌,只有他自己明白他为什么找她。
  他找她的原因——很简单,却说不出来,即使和她面对面亦然。
  “你为什么来找我?”回到现实,余贝儿追问。不明白娇贵如他,干嘛非要糟蹋自己,追到这荒郊野外来。
  “因为我——”面对她近乎粗鲁的询问,他慌了脚步,犹豫著该不该将实情托出。
  “你能不能不要再这么婆婆妈妈,一次讲明?”被他一再拖延惹火,她开始发狠。
  “我……”他能说吗,此时此刻?“我……”若真的说了,她会接受吗,还是会跳起来宰了他?
  “有死伤!”她发出最后通牒。
  “我、我比较喜欢传统的艺术,不喜欢太前卫的东西!!”情急之下,他随手抓住一个话题搪塞,转移她的注意力。
  霎时一群乌鸦从他们眼前飞过,全体向右转——一、二!
  这是什么跟什么?根本离题了嘛!
  “有死伤,我是问你——”
  “就我个人的观点,我认为传统艺术比现代前卫艺术来得有吸引力,要是我的话,我会选择传统艺术!”
  他口中所谓的传统艺术,指的是水彩画啦、油画啦、水墨画、雕塑等等那些有形的东西;和现代装置艺术——即前卫艺术,运用物件的排列来呈现意念,有很大的差别。
  “你为什么比较喜欢传统艺术?”被他难得的典雅撂倒,余贝儿果然忘了继续追间他为何来此的事,称了他的意。
  “当然是因为传统艺术的市场性比较好,随便一件东西都可卖钱。”霍尔回答。
  “卖钱?”冷不防被铜臭喷到,余贝儿除了痴呆外,没有别的表情。
  “是啊!”他兴奋地点头。“以书画市场为例,两年前我在香港花了十八万港币买进一幅林风眠的花果写生,去年卖掉的时候竟然飙到二十四万,足足赚了六万港币。”将近二十七万台币。
  “然后呢?”她简直无法想像有人如此市侩,把珍贵的艺术当成市场叫卖的菜看。
  “然后我就乘机大赚一笔,把手上所有的存货一次出清,只留下一幅李可染的作品没卖出去。”
  “为什么没卖?”莫非对它有特殊的感情……
  “因为我听说那幅画会再涨,打算等它价格飙到最高的时候,再卖出去。”逢低买进,逢高卖出,就跟股市的原理一样。
  他果然市侩。
  “我还是喜欢前卫艺术,比较有意涵。”余贝儿感慨。传统艺术虽好,但总嫌有那么一点不足。
  “但是赚不到钱。”他点头附和她的观点,只不过多了一项但书。
  “你这眼里只有钱的家伙,真没水准!”受够了他荒谬的理论,她气急败坏地拉高分贝。“艺术是非常神圣的东西,尤其意念更是无价,而前卫艺术就是呈现这种价值观的最好方式。”怎可单用钱评估?
  “是啊是啊,只是不耐久,一下子就撤掉。”君不见所有的前卫艺术展览,都有个期限吗?
  “谁说一定要如此?博物馆外面那些大型展出品,还不是留下来了!”没有因为展览结束就拆除。
  “那又怎么样?”他在商言商。“说穿了,博物馆外那一大片奇形怪状的雕塑品,还不如埃及古墓挖出的一颗死人头来得值钱!”倘若走运挖到比如图坦卡门之类的千年名墓,光里面陪葬品的价值,就足够几辈子吃穿,多爽。
  “你、你……”她气得发抖,却又找不到话反驳,埃及古墓出土的陪葬品的确很值钱。
  “所以说,还是传统艺术迷人。我劝你别再搞什么前卫艺术了,还是回归正统,比较有前途。”结辩完成,搞定!
  霍尔万分得意地当面宣示他的胜利,气坏同他辩论的对象。
  什么正统?他根本只是因为传统艺术有市场,才会喜欢它,还敢在她这个真正懂艺术的人的面前大放厥词。
  “无话可说了吧?”看著余贝儿胀红的小脸,霍尔误以为她是羞愧,结果却是——
  “去死!!”
  接下来又是一阵毒打……
  第五章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他已经快要壮烈成仁。
  带著疲惫的身子,仿效古人到河边疗伤,霍尔怀疑自己还能撑多久,他才来不到几天,就已经浑身是伤。
  好痛,他的肋骨是不是断了?天晓得贝儿那个小蛮子下手可不轻……
  低头察看胸口上的伤势,霍尔一时忘记他是摸黑来洗澡的,这条河根本没有电灯,只有潺潺的流水声,回荡在这寂静的夜。
  很好,也算是小小的报复。
  一天之内连遭两次狠K的霍尔,这回终于拿出男子汉大丈夫的气度——罢工,不帮余贝儿那母夜叉烧洗澡水了。只不过在展现魄力的同时,他自己也成了受害者,一样没有热水澡可洗,只得躲到这小河来洗澡。
  他脱下衣服,从河的另一端下水,享受冰凉河水的洗礼。这条小河,严格说起来其实并不小,河面还满宽阔的,水量也很充沛,是他们重要的水源。举凡他们吃的、用的,全靠这条河供给,唯一的缺点是离小屋稍嫌远了一点,害他每天都得挑水挑得半死。
  他一面埋怨,一面向河中央走去。这条河不只是宽,还很长,水位最深的地方就在中央地带,若想好好的洗一顿澡,最好到那里去。因此他虽疲累,还是咬紧牙根,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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