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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枭-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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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言,只要听说金人要来,不等看到金兵的一兵一卒,那厮早就撒腿逃跑了!——楚兄,你别指望那阉竖了,不如和我等同归七星山,再请大哥招集太行众寨义军,我等共商抗金救国之大计!”
白诩一听,欣然笑了:“薛三哥所言即是。楚兄既是真豪杰又负有报国之心,不如入伙七星山,共襄救国救民之义举!”
楚天涯拧眉沉思了片刻,说道:“二位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是童贯那处,我还是想去试一试。试了不一定成功,不试一定没机会,你们说呢?”
白诩寻思了片刻,点点头道:“事在人为,只怕童贯那奸贼,枉费了楚兄的一番拳拳赤子之心。不过,楚兄去试一试料也无妨。实在不行,随时可以来与我汇合。我七星山的大寨门,永远为楚兄而开!”
“是啊!”薛玉抱拳道,“只要楚兄肯来,薛某俯身于地手脚化蹄,亲自驮了楚兄上山!”
楚天涯哈哈的笑了,笑得挺舒坦,也很解闷。
这么多天来,他还是头一次如此真心的笑出声来。
现在看来,书生文弱的白诩也好,出身行伍的薛玉也罢,深入了解后可以发现,他们身上都有一股只存在于传说中的“侠义”心气。
一言不合拔刀相向,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只是要接受了、认定了某一个人,便肝胆相照甘为对方两肋插刀!
名符其实的侠者,这样的朋友,值得交。
楚天涯也抱起拳来,说道:“薛三哥言重了。楚某不过是个臭名远扬的皂吏,哪里还敢托大。如果能与太行义军一同抗金救国,楚某求之不得。但现在,我还是要先留在太原的好。一来,我可以在童贯身边伺机而动,能争取到一份力量,就多一份力量;二来,金军南下攻打太原时,我也好留在城中给你们做个内应,方便行事。”
白、薛二人对视了一眼,纷纷点头。白诩道:“楚兄智慧过人思虑周全,如此安排甚是妥当。待小生回山之后,先与大哥及众位兄弟相商,再请来太行其他各寨义军首领,一同筹划联合抗金之事!”
“如此甚好,有劳白先生了!”楚天涯抱拳拜道。
“那我们就先如此议定了。天色不早,我等先行告辞。”白诩拱手道,“迟早小生会再派山寨之人与楚兄联络,互通消息。”
“好,告辞!”楚天涯抱拳辞别。
“楚兄保重!”
三人叙聊了这么久都要分手了,只有那白衣女子,还一直静静的站在几步开外的河边背对着众人,宛如男儿的背剪双手昂然而立,独自远眺北方群山,仿佛身边这一切都与她无关。
楚天涯与薛、白二人拜别后,转头看了一眼白衣女子,不由得摇头笑了笑。
白诩一眼瞟见,招了招手将楚天涯叫到旁边几步,低声道:“请楚兄勿要怪她冷漠刻薄。其实她虽是女流,却深明大义重信守诺,更胜男儿。只不过……她是辽国贵族后裔,如今国破家亡流落江湖又接连丧失了亲人,心情一直十分凄楚。”
“她果然是辽人……”楚天涯再次多看了她两眼,从外表上看,白衣女子与汉人并无半分区别。
其实辽国比大宋还要先建国,久居汉地已逾百年,历经熏陶,的确早已被中原博大精深的文化深深的同化了。连辽人自己都说,“吾修文物彬彬不异于中华”,还都把中原当成了自己的家园故土,辽国的契丹人、汉人也一向不分彼此。
白诩叹息了一声,说道:“现在我大宋的朝廷上,是君昏臣黯文恬武嬉,直把国事当成了儿戏。早前,是我大宋为了收复燕云十六州,而首先打破了宋辽的百年盟好之约,看到金国起兵造反后连连获胜打败辽国,便落井下石趁火打劫,出兵夹攻辽国。此举在我一个宋人看来,也的确是有失厚道违背了信义。
“是啊!”楚天涯说道,“而且从大局长远上讲,金国女真人的虎狼之心昭然若揭,灭了辽国岂能不觊觎比辽国更加富美的大宋?我大宋朝廷为了贪图一时之小利而背信弃义,忘却了唇忘齿寒的道理,非但不襄助辽国邻居抵御外敌女真人的入侵,还帮着外人打自己的邻居,真是鼠目寸光昏馈到家了!”
白诩摇头叹息不已,“再加上童贯等奸贼在灭辽之战中好大喜功,为了邀功请赏完全不顾辽地百姓死活,屡屡倒行逆施导致人心尽丧,连辽国治下一直渴盼大宋王师收复燕云故土的汉民,也对大宋母国失去了信心,甚至对大宋王师倒戈相向。连他们都能对童贯等辈深恶痛绝,就不用说契丹人会如何看待我大宋了……再说玲珑,她其实是外刚内柔本性善良温婉,但正是因为这些往事缘故让她家破人亡颠沛流离,她才和其他的辽人一样,深恨我大宋的朝廷与官吏。”
“玲珑?”
白诩微然一笑,“她姓萧,汉名叫萧玲珑。在我七星山坐了第五把交椅,我们也叫她五妹或者小妹。”
“萧姓……果然是契丹贵族啊!”楚天涯心道。
契丹人的“萧”姓,古往今来都一直是贵族姓氏而且长盛不衰。建立了辽国之后,皇族的耶律氏,从来都只和萧氏通婚,因此辽国历史上出现了许多鼎鼎大名的“萧皇后”。
萧玲珑是习武之人,目明耳聪,楚天涯与白羽极小声的对话,她背对着隔了许远仿佛也是听到了。
这时她转过身,便朝楚天涯走了过来。一双眼睛一直定定的看着楚天涯,脸上没有什么特别的表情,眼神也如一潭秋泓般沉寂而平淡。
走到面前,她对楚天涯抱拳一拜,“先前是我误会你了,并屡次挑衅于你。现在,我向你赔罪。”
“不必言重。”楚天涯微微的笑了一笑,“不打不相识。”
“我叫萧玲珑,曾是辽国贵族,现在是你们口中的‘太行巨寇’之一。”萧玲珑的语气很平淡,仿佛在叙说一件完全与她不相干的事情,“我深恨金人,但更恨背信弃义落井下石的宋人。白四哥告诉我说,不管是辽人、宋人还是金人,其中都有好有坏。但一时间,我是难于分辨。”
白诩笑了一笑,说道:“以后我会慢慢教你。”
萧玲珑轻轻的点头,又看了楚天涯一眼。
楚天涯也正好看向她,二人四目相触,短短一瞬未有任何涟漪波澜,然后自然的分开。萧玲珑也走到了河边,依旧静静的一个人站着,看着遥远的北方故土。
也就在刚才这一瞬,楚天涯才真正第一次看清了她的面目。的确是一副人间罕有的绝色容颜,却生就了一对有如男儿般的入鬓剑眉,使她原本清秀妩媚的脸庞顿时英气纵横,隐约又透出几许胡族女子身上,特有的野性特质。加上她此时身上还穿着一套戎装,更平添了几许飒爽之风。
在楚天涯看来,萧玲珑这样的女子,她的魅力与那些小家碧玉的花瓶女子截然不同,甚至与外表的关系都不大了。非要用确切的词句来形容,又难以言喻,只能书到用时方恨少。
晨曦已露,东方欲晓。
众人这才分道扬镳,楚天涯往太原府走,白诩等人向太行山而去。
紧张奔忙了一夜没有睡觉,楚天涯放松下来感觉到有些困乏了,便去到河边洗把脸提提神。刚刚弯下身子掬起一捧水来,突然感觉到身后有人,便猛然起身回头一看,却是愕然怔住。
“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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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不死龙城第9章胜捷军使
楚天涯身后所立之人,不是别人,正是他家中的老军仆,何伯。
看着他和往常一样,拄着根拐杖站在离自己身后不到五步的地方,楚天涯暗暗心惊:这么空旷的河岸,他什么时候来的?我的警惕性一向都算很高,却居然一点也没察觉?
“少爷,是我。”何伯拄着拐杖蹒跚的走近,声音一如既往的沙哑深沉。他走到了楚天涯身前一步站定,以往那双昏花浑浊的老眼,此刻却精光湛湛,看着楚天涯。
楚天涯也看着他,异讶道:“何伯你……怎么到了这里?”
“自然是一路跟着少爷来的。”何伯道。
楚天涯越发惊讶,别的不说,太原府到了夜间是要关上城门的,自己和白诩等人,是靠着马扩给的军中令牌叫开城门,才一路惊心动魄的走出来——他一个拄着拐杖的老人,是怎么“跟着”出来的呢?
“何伯你跟着我做什么?”楚天涯满腹狐疑的问道,“你又是怎么出得城来的?”
何伯呵呵的笑了一笑,却说道:“少爷,我是怕他们栽害你,或是你遇到什么麻烦与意外。老爷生前待我不薄,从不把我当外人或是下人看待;他去世后只留下你一颗独苗。无论如何,我是不会让你出任何事情的。”
“任何事情”,这四个字由这须发灰白又残疾佝偻的老人嘴里说出,虽是语气平淡轻描淡写,却隐隐透出一股无可辩驳的霸道气息!
“何伯你……都知道了?”楚天涯疑惑的问道。
何伯没有回答,只是拿出了一个盛装饴糖菓子的小木盒给楚天涯。
楚天涯打开一看,顿时吃了一惊!
一只血淋淋的人耳朵!
“何伯,你!……这是干什么?”
“少爷休要惊慌。”何伯依旧像一颗万年古松那样稳重与沉寂,用他沙哑的声音说道,“你有没有想过,童贯他一介阉人能坐到今天的位置,凭的是什么?”
楚天涯拧了拧眉头,说道:“机遇,才能。”
“没错。”何伯点了点头,说道,“世人都只道童贯是误国奸臣,其实,若非有着过人之处,光凭吹嘘拍马阿谀奉诚,他岂能以一介阉人的身份脱颖而出,成就今天的地位?他执掌兵权二十余年,常年镇戍西疆防御西夏而力保关陕不失,先后又镇压了江南方腊等多方叛乱,后又率军北伐收复了燕云十六州……且先不论此人心术手段如何,他的能耐是毋庸置疑的。”
“何伯想说什么?”楚天涯心中的疑窦越发深重。
“我只想提醒你,休要小看了童贯。”何伯不急不徐的说道,“你使的这小小伎俩,可以瞒过大小的官差将吏,却很难瞒过童贯。此人仡立朝堂军旅二十年不倒,经历无数风浪,勾心斗角阴谋算计就如同家常便饭一般。你说,他能轻易被你的这一手‘偷天换日’所蒙骗么?”
楚天涯深吸了一口气,再次对何伯刮目相看,“那何伯是想让用这只耳朵,去取信于童贯?”
何伯这才点了点头,“没错。常言道生要见人死要见尸,你只顾了周全计策,却误了善后。童贯让你杀人灭口,你却没有一件物证回馈,他如何信你?”
“那谁又能证明,这是薛玉的耳朵?”楚天涯疑惑道。
何伯咧着嘴笑了,“耳朵不是脸,世上千万人,耳朵却只有那几种。你说是,那就一定是。只要你不做贼心虚自己露馅,他们会很自然的认为这就是薛玉的耳朵。”
楚天涯顿时恍然:没错!按照正常的思维逻辑,的确是这样!……这个何伯真是个老江湖,不简单啊!
但楚天涯马上想到了另一个问题,问道:“那这只耳朵,何伯从哪里得来?”
何伯嘿嘿的笑,还笑得有点阴鸷森冷,说道:“我非但是割了他的耳朵,还割去了他的头胪扔进汾河冲走,并在乱葬岗给他的尸身拢了个草坟葬了。到时候童贯若是追问,你大可将那座新坟指给他看。不过你放心,老头子不会滥杀无辜。坟中是个该死之人,如今能入土为安,已是他前世的造化。”
“何伯你究竟杀了谁?”楚天涯可是个刑警,听何伯说到杀人就如同杀鸡一样寻常,不管他杀的是谁,自己心中已是百味横陈。
“一个飞檐走壁穿梁过户,专司奸|淫妇女害人无数,恶贯满盈的该死之人,该死之人……”何伯叨念着这一句,转过身,拄着那拐杖走了。
楚天涯满腹疑窦惊愕不已,看着手中菓盒中的耳朵,越发觉得那鲜血刺眼。抬头再看时,何伯已是没了踪影!
“这老头子,好飘乎诡异的身手!……难道,大宋时代真有影视小说中所说的,那种飞檐走壁出神入化的轻功?”楚天涯看着河边沙地上留下的一串脚印与拐杖印,蜿蜒前行了十余步便突然凭空消失,心中越发惊诧。
眼看天已大亮时辰不早,楚天涯一时也无暇多想,得要回牢城看一看江老三是否已经妥善善后,到了时辰也要去向马扩交差了。
回到牢城时,正逢早膳时间。江老三给楚天涯留了一份还剩丰盛的早饭,已是苦等了许久。见到楚天涯回来,他急忙就问:“太保,怎么样?”
“我亲自出马,还能有错?”楚天涯大大咧咧的将那盒子拿出来给江老三一看,江老三先是吓得怔了一怔,马上又喜笑颜开了,说道,“凭此便可去向童太师领赏了!”
“那是当然。”楚天涯也笑眯眯的,一边吃着早饭一边道,“不过你小子口风要紧,不许向任何外人透露半点消息。这一趟夜脍的生意比以往不同,若是到处宣扬了,小心你的脑袋!”
“是是是,小人自然醒事,不敢胡乱去说。”江老三咂巴着嘴连连应承,两眼泛光,仿佛就看到从天而降的大堆金银了。
吃罢早饭后楚天涯又在牢房里亲自检查了一遍,发现的确是没留下什么破绽,便在牢城的耳房里将就小睡了一觉。醒来已是午时,便到了和马扩约定的时间。
细下琢磨思虑周全之后,楚天涯来到了郡王府。马扩十分守时,恰在楚天涯来时,他也刚好到了。
这种事情最忌口舌话多,于是楚天涯也不多言,直接将铁令牌与装耳朵的盒子一并呈上。
马扩面无表情的揭开盒子只瞄了一眼,便迅速盖起将它放到了一边,说道:“有几人参与?”
“包括我,一共四人。”楚天涯见马扩并未生疑,心中暗吁了一口气,此时答道,“其中有一个是我手下的跟班牢子,另两个是我花钱雇的流浪街头的闲汉,为方便行事我让他们扮作了军健与我一同出城。事罢后,我打发盘缠让他们远远离开了太原;而且,他们也不知任何内情,只是替我跑了这一趟苦力。”
“这么说,你办事还挺周密。”马扩不动声色面无表情的道,“我看你还算机灵也识得几分大体,就休要继续埋没在牢城里了。近日我手下有一员马军军使,害了寒热病病死。这样吧,你以后就跟在我手下,顶上他的空缺充任一名军使。”
“谢马将军!”楚天涯顿时暗喜:没想到这么顺利!原本,我还想费一番心思,甚至不惜对马扩予以重贿收买,以求加入胜捷军的!
“本将司职都监。”
“是!——谢马都监!”
马扩仍是没有任何表情,说道:“和你一起办事的那个小牢子,也一并带来。”
“是!”楚天涯应了诺,心想原来他们是不想我们留在太原本地,日后口风不牢乱嚼舌头。也对,大人物办事向来就是这样滴水不漏防微杜渐。施舍一个在平民百姓看来十分珍贵的小军官职务,对他们来说却是九牛一毛根本不值一提。
胜捷军虽是童贯的亲卫兵马,但也属于朝廷禁军的编制。军中的每一名将士,都是国家供养的募兵。有宋一代,养的兵可不少。其中待遇最好的便是隶属中央朝廷直接统领的禁军,其次还有地方的厢军、乡兵,等等。
而在军队的行伍编制中,“都”是最小的基层组织,每都有一百人。都的军事长官称为都头,而统领马军的都头——则称为“军使”。
也就是说,从此楚天涯也成了一员武官。虽然是小得不能再小了的官职,但是对比此前的牢城小吏,由“吏”到“官”,他的身份地位已是发生了质的飞跃。
“来人。”马扩唤了一声,出来两名小卒应诺。马扩道:“领楚军使去一趟郡王府后院军营,该干什么,干什么。”
“是!”两名小卒应了诺,就对楚天涯一抱拳,“楚军使,请!”
楚天涯谢过了马扩,跟着这两名军士一路来到了郡王府后院的军营。童贯麾下的胜捷军有数万人,大部份屯驻在城外的军屯之中,另有三千心腹近卫,被他带在身边驻扎在府第中,做为贴身护卫保驾开道。
时到现在,楚天涯仍是没能见到过童贯一眼,那个都监马扩也完全是例行公事冷脸冷面的接待了他两回。可见,这件事情对童贯来说只不过是“鸡毛蒜皮”,根本不值得他亲自关注。
两名军卒带着楚天涯一路前行,先到了长史衙堂,给楚天涯办理了“军籍户档”,又领了军袍皮靴与手刀枪棒等物件,再去了楚天涯所在的马军都营。
有宋一代马匹奇缺,一向以步兵为主战部队,马军也就是比较珍贵的兵种了。也亏得童贯多年执掌兵权是大宋的一员重将,为了抵御西夏、征讨辽国对抗他们的骑兵,童贯手下的马军才比较多一点。
两名小卒通传了号令,说是马都监委任的新军使来上任,便将全都上下的一百名军士全部聚召了起来,布成队列拜见新军使。
此时,楚天涯才不禁有点犯窘:马军军使?……两轮的摩托、三轮的脚踏和四轮的汽车我都没问题,唯独没骑过四条腿的马啊!
“不会骑马的马军军使?马扩事先怎么都不问一问我会不会骑马,就让我担任马军军使呢?”
可是只过了一会儿,楚天涯就明白了马扩的用意。
原来楚天涯担任都头的这一都马军,只是名为马军,实际上是掌管后勤运输与伙房供给的后勤军。都营的马厩里一匹马都没有,只有三五十匹骡子,只用来行军时充任搬运辎重的脚力,驻军时滚辘轳磨面、驾车辕采购食材。
这样的马军与步兵唯一不同的地方,就是他们的“油水”要多一点——可以从军队的伙食费与牲畜的食料钱里克扣贪污!
“靠!”
楚天涯不禁有点恼火:狗眼看人低!居然给了我这么一份只吃闲饭、专行贪污的差事!
第一卷不死龙城第10章深藏不露
事后楚天涯寻思,也许在童贯与马扩看来,我这样的庸俗小吏,到了军队里只能充当后勤火夫。他们安排给我这个容易捞取油水的闲散差事,除了是“度材度用”,同时以为对我更是莫大的恩惠。
楚天涯也没当真在意,原本自己就不是来投靠童贯寻求什么出身的,只是想混到他身边,相机行事罢了。给个都指挥使和当个火夫头儿,这都没差别。只不过当了这火夫头儿想要再接触到童贯,机会可能会比较渺茫一点。
在军营里逗留了片刻大致了解了一番后,楚天涯便在长史衙堂人的催促下,要去交割太原府的公职并取来户籍等物,交归长史入档保管。这些事情本待是长史衙堂的公差,但他们懒得跑这趟腿非要楚天涯自己去取来,谁也没有办法。
军队里本就是官大一级压死人,更何况是在大宋的军队里。
于是楚天涯将差拨皂衣等公服物什换下打了个包,然后穿上宋兵军使的披挂,先去了牢城交割自己的公务,顺带叫上江老三。
牢城的人见楚天涯出去一趟回来,就摇身一变成了军官,顿时惊讶艳羡不已,当然也就没忘了好一阵吹嘘拍马套近乎。以前趾高气扬的顶头上司管营等人,恨不得趴下来给楚天涯舔脚底板了,只巴望着他在童太师面前讲几句好话,让他们也跟着到胜捷军里混碗饭吃。
楚天涯费了番工夫好不容易才打发了这些人,然后带上江老三一起去了州府衙门,用长史衙堂的公文调来了二人的户籍聘书等物,就只等回去交割归档了。
江老三这下可就高兴坏了,就如同是天降财喜砸中了他的头,都快乐得飞上天了。
也难怪,有宋一代,没有人不想入仕为官,或是在军队里混个一官半职。因为大宋的皇粮简直太好吃了。休说是官员将军,就是一个普通的禁军士兵,除了军俸和各种名目的赠给,还有时时下发的赏赐和补助。此外还有料钱、月粮、春冬被褥制衣。而且,常年镇戍一方的禁军,还可以让家属随军,由军队提供住房。
真可谓是一人当兵,全家小康!
而那些将官们的待遇,就更加优厚了。
再者,楚天涯与江老三是专司后勤的禁军,这可是出了名的轻松舒服没风险的兵种,外兼有油水可捞,可比混在牢城里强了千百倍不止。更重要的是,由吏转官是相当困难的,大半的小吏在官场上穷尽一生的摸爬滚打,到头了也终究还是个吏。
现在二人一夜之间由吏转官,身价便是瞬间提高了百倍不止,社会地位也高了一个档次,简直可以说是“光宗耀祖”了。
兴奋之下的江老三就差跪下来抱着楚天涯的腿,管他叫亲爹了。楚天涯嫌他唠叨,差使他自己去军队报到顺便将户籍交给长史衙堂,自己却回了家里。
虽然军队明文规定,军中将士只能由军队统一安排住宿,不得私自在外留宿。但楚天涯所在的这一支是童贯的贴身近卫,既然已经驻进了城内,也就没管得那么严了。因此,这些胜捷军的兵老爷们,才在太原城中大名鼎鼎。倒不是因为他们有多威风霸气,而是他们个个都精通于吃喝嫖赌,而且都是挥金如土的豪客。
主管后勤的火头军,因为时常要出入市集采购军队所需的物资,因此更加自由。这可能是唯一让楚天涯满意的一点了,至少不那么拘禁,也方便今后行事。
一路上,街坊邻人们看到楚天涯穿着一星猩红军服,头戴毡帽腰悬佩刀,俨然一副军头的打扮,纷纷诧异,自然也有不少人上前来曲意奉诚溜须拍马。楚天涯好不容易才将他们都打发了,回到了家里。
何伯仍像往常一样,坐在后院拱门的台阶上晒太阳,杂乱的灰白胡子,一身破旧的青色布衣,旁边摆着他常不离身的拐杖,怎么看也就是个风烛残年行将就木的糟老头。
楚天涯径直朝他走了过去。
何伯仿佛是在打盹,这时醒了过来抬头一看楚天涯,顿时就咧露出两排黄板牙来,笑道:“恭喜少爷啊,荣升军将了。”
“只是个专管牲口的区区军使。”楚天涯也不多言,挨着他坐了下来。
何伯侧目看着他,似笑非笑,“少爷,似乎有许多话要同老朽讲?”
“没有。”接连奔忙了两天的楚天涯,这时才稍稍放松一点,吁了一口气靠在墙沿上,说道,“你老以为,我肯定会追问你的过去与来历。对吗?”
“你难道不想知道?”
“想。但我不会问。”楚天涯笑了一笑,按着膝盖站了起来,说道,“该告诉我的,你自然会告诉我。不愿意说起的,我再苦苦相问你也不会讲。我又何必多此一举强人所难?”
“少爷,你最近变化很大。”何伯不轻不重的说了这一句,刚刚走出两步外的楚天涯站住了脚,心头也莫名的微微一颤。
“有吗?我怎么不觉得。”楚天涯无所谓的笑道。
“最近少爷的转变,非是一般的大。”何伯在楚天涯身后,用他沙哑的声音说道,“但,正如少爷所说,该告诉我的你自然会说;不愿意说起的,老朽纵然是问了,少爷也不会开口。再者,少爷是主,老朽是仆。主人家的事情,不是我该过问的。”
楚天涯扭回头看着他,一老一少四目相对,心照不宣的都笑了。
可楚天涯感觉,眼下两人的笑,都显得十足的诡谲,还有那么一点狼狈为奸的味道。
互不说破,互不追问——二人之间俨然已经达成了这样的默契。
“少爷,另有一件事情老朽得要提醒你。”何伯岔开了话题,说道。
“什么事?”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接近童贯,但我敢肯定,薛玉是非杀童贯不可的。所以你要格外小心,不要被薛玉等人所牵累了才好。”何伯说道。
楚天涯似是而非的点了点头,不置可否。
何伯接着道:“他此行潜入太原,极有可能就是行刺而来。只是行动不周全,还没下手就先被抓了起来。好在事情没有败露,否则天王老子也救他性命不得。你掺合了进去,也将是死路一条。”
“薛玉与童贯有旧仇?”楚天涯好奇的问道。虽然此前他也曾经用言语诈过薛玉,大半推测他是为行刺而来,但这终究只是自己的推测。
“薛玉在河北的名声也算是响亮了,他的事情,许多人都知道。”何伯的声音依旧低沉沙哑,不急不徐的道,“他出身军武之家,官拜大名府钤辖,官可不小。再上他英俊潇洒一表人才,素有‘美薛郎’之称,娶了一位辽国的贵族女子为妻。从此夫妻恩爱,成为大名府极是令人羡慕的一对佳偶。可惜啊,后来她夫人有事回了一趟娘家,薛玉因公务没有相随。恰巧就在此时,金辽之战爆发,大宋也很快对辽国出手。宋辽两国之间便断了往来,他娘子归家不得,最终被金人掳到了辽东去,凶多吉少啊!”
“可这跟童贯有什么关系?”楚天涯好奇的问道。
何伯说道:“少爷难道忘了,童贯正是征讨辽国、督战河北的宋军主帅?按照大宋与金国的约定,燕山府本来是应该我大宋来攻打。但是童贯作战不力打不下来,为了免脱罪责邀功请赏,他恬不知耻的请金国帮助攻打燕山府。然后,再让朝廷花费百万两白银,将燕山府从金国手中买回来。”
“这事我知道。”楚天涯点头道,“童贯买回燕山府以后,号称收复了失落百年的燕云十六州,大肆向朝廷表功。当年神宗留有遗训,若有哪位将军大臣收复了燕云十六州,就封他为王!——因此,童贯才以一介宦官的身份,进封广阳郡王!”
何伯点了点头,“童贯在攻辽的时候,打仗打不过辽军,但招降纳叛却是他的拿手好戏。他诱降了辽国的大将郭药师及其麾下的精锐之师:常胜军。常胜军主要是奚族人。按照事先的宋金约定,奚族人是要归属于金国的。于是金人就不乐意了,在交割燕山府的时候除了索要金钱,还要大宋交回被诱降的郭药师及其所部军队。大宋朝廷不肯,金人便在谈判时抓住大宋理亏在先的把柄,声称燕山府的城池可以给大宋,但是城中的百姓子民,不能给你们——除非你们交回郭药师与常胜军!童贯可不敢放弃郭药师这一支朝廷看重的力量,又急于邀功请赏,哪里会管什么燕山府数十万百姓的死活?他便答应只要城池不管其他!就这样,女真人将燕山府挖地三尺洗劫一空,然后劫走了数十万百姓趋往辽东苦寒之地为奴为婢,只留给童贯一座空空如也的死城!——被劫走的百姓子民之中,就有薛玉的夫人。你说,薛玉是不是和童贯有仇?”
“怪不得薛玉对童贯恨得咬牙切齿。”楚天涯这才恍然大悟,说道,“薛玉可能正是因为此事而得罪了童贯被下狱,最终成了太行七星山里的一名首领。如此,也就断送了前程家业以及一切。算起来,可说是童贯毁了他一生啊!”
“毁了他的不是童贯,而是这个世道。只不过是假借了童贯之手罢了!”何伯叹了一口气,说道,“如今我大宋江山,已是危机重重风雨飘摇。官家昏庸奸臣当道,官场贪墨成风、军队腐化堕落。在我们自缚手脚、不思进取、还沾沾自喜的同时,如狼似虎的北方女真人迅速壮大,短短不过十年就灭了辽国。虽然大宋与金国曾结为联盟一同伐辽。但现在辽国已灭,这个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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