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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女怕缠郎-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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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别只有一个地方——冷和热。
可在她心底,它们却有如云与泥。她……她竟喜欢席冬带给她的震颤,好奇怪,真的好奇怪。
“发什么呆?时间到了,该上班了。”他已经整理完毕,走过来捏了捏她的肩。
“哇!”她跳起来。
“干什么?”他的手再度袭上她肩膀,这回用的力量更大。
她心脏跳得几乎要蹦出胸膛。“我马上去准备。”然后,落荒而选。
可他已经不会再为她的逃避而伤神了,因为,她回了他一个羞怯的笑,所以他知道,她不是讨厌或害怕他,她是……害羞。
这段情路走得好漫长,一度,他几乎以为不可能了,感激老天,他没有放弃,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
“我好了。”她换好衣服又冲出来,站在他身边。虽没有抬头看他,但通红的耳朵泄漏了一切。
“走吧!”他说,温柔地对她伸出手。
起初,她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直到见著他深情款款的眼神,她的心又开始滚烫起来。
他想跟她牵手,就像一对寻常夫妻一样。
过去,她没想过她会结婚,毕竟,谁会想跟自己怕得要死的一种生物共处一辈子?
可是他,席冬,这个从小伴她一起长大、总在她危急时伸出援手、与她志趣相同、习惯相符、又让她心头暖洋洋的男人……
如果将与她携手相伴一生的男人是他呢?
莫名的激动涌上心头,她在来不及深思前已伸出手。
他紧紧地握住。“小晴……”然后,眼眶红了。
她的心里瞬间哽满感动。
两个人、四只眼就这么对看著,时间自此停顿,天地间的一切都消失了,徒剩一股淡淡的情愫在小小的厅堂中流窜,为这段历时了十余年的感情做下最美的见证。
倘若,沈涵晴以为杨佑荣是全天底下最恐怖的人,那么今天将发生的事大概要令她的想法改变了。
当她和席冬结婚满一个月,离开家去上班时,在妍美容工作坊的休息室里遇见了杨佑荣。
她吓一跳,不敢相信这家伙竟敢二度闯入这个男人止步的地方,太过分了。
她一定要叫警卫来赶走他,一定要。
想也不想地,她冲过去执起对讲机,正想呼唤警卫时,杨佑荣突然把一本日记塞进她怀里。“你别误会,我不是溜进来的,是俏美开门让我进来等你的。”
“俏美!”她暗暗咬牙,他第一次去梓心园站岗也是俏美为他开的门,这俏美是存心整她吗?
“我告诉俏美我想跟你谈清楚,求了她很久,她才让我进来。”
即便如此,她还是生气,气到连声音都发不出来了。
“沈小姐……”他深吸呼了几下,才道。“你也别气,我今天来只是想跟你说句话,过去这段日子给你添麻烦了,日后,我不会再出现在你的生命里,我终于了解,爱一个女人不是死缠烂打就可以了,烈女怕缠郎的真意是——不管再如何矜持的女子,只要肯用心去对待,为她著想,努力守护她、照顾她……终有一天,他们的感情会有开花结果的机会。再见。”话落,他走了,毫不留恋。
她整个人呆住了。这杨佑荣是撞车了吗?怎会突然开窍?
她呆立了好久,直到心姐叫她,说预约的客人来了,她才回神。
“我马上到。”她说著,正想跑出去时,却发现自己还抱著杨佑荣塞过来的那本日记。“真是糟糕。”才想把日记放下,两个斗大的字体毫无预警地板进眼帘。
“席冬!”她惊讶。“这……难道是冬哥的日记?”但怎会落到杨佑荣手上?
她第一个想法是,杨佑荣偷了日记,并看了它,前后的态度才会起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
只是,日记里到底写了什么让杨佑荣如此感慨?
她很好奇,但偷看别人的日记是不道德的,不过……她真的好想看。
挣扎挣扎、矛盾矛盾、沈思沈思……直折腾了五分钟,她终于忍不住翻开日记,看到的内容是——
×月×日
晴
今天,花了三千块跟沈小弟买小晴的用餐习惯,没想到她居然喜欢吃半熟的荷包蛋。
我中午试吃了一颗,吐得唏哩哗啦,这种恶心的东西怎么可能有人喜欢吃?
可是小晴爱。
如果哪天我跟小晴结婚,我喜欢吃碎蛋,她偏爱半熟荷包蛋,每天光是早餐就要准备两份不同的餐点,那她会有多辛苦?
决定了!再鸡吃的东西,吃习惯了也吞得下去!所以,我要习惯半熟荷包蛋!
×月×日
晴
吃了一个月的半熟荷包蛋,我终于不再吐了,也渐渐习惯这种口味。
其实吃久了,还是可以尝出它的鲜美。
尤其把半熟的蛋黄弄破,与刚出炉的米饭和在一起,再淋点酱油,还满好吃的。
我想,应该叫老妈教我做菜,以后小晴嫁给我,我可以帮她分担一些家务,这样她才不会太辛苦。
×月×日
阴
我的心情就像天气一样的坏,乌云密布。
今天,我在放学途中瞧见小晴,她正跟朋友聊得很高兴,红扑扑的脸蛋可爱到让人想咬上一口。
我一时冲动,跑过去拍了一下她的肩,结果她吓得跳起来,放声尖叫。
我们都认识多久了,她还是这么怕我!
难道这种情形要永远持续下去?
天哪,我一定会发疯的!
×月×日
雨
我知道小晴有一点小迷糊,却想不到,她竟会迷糊到连气象都不看,预报下雨也没带伞。
看著她淋得一身湿,我心里真难过,很想过去帮她遮雨,可是她昨天才被我的莽撞吓到,我担心再接近她,她会更怕我。
想了好久,决定把伞给身边的女同学,请地充当好心的路人甲,去为小晴遮雨。
小晴很快乐地对那位女同学道谢、并微笑,我羡慕死了,真希望那笑是给我的。
PS:因为淋雨,回家后就感冒了。
×月×日
晴
今天,阿姨来向老妈诉了一堆小表嫂的不是,说她煮饭难吃、扫地扫不乾净、挤牙膏从中间挤……总之,就是一些生活上的小事。
我觉得那只是习惯问题啊!根本没什么了不起的。
想不到两位大人居然炮口一致,联手轰得我满头包,说我不懂女人的心理。
这跟女人的心理有什么关系?我不明白,却知道原来所谓的婆媳问题,就是从这些小事日积月累来的。
为了怕小晴日后嫁给我会有婆媳问题,我一定要从现在开始训练老妈,教她以宽容的心接待两代间的差异,以期小晴和老妈能成为一对最契合的婆媳。
×月×日
睛
中午午休时听一个女同学谈起她的男朋友,说对方本来答应她戒麻将的,却忍不了三个月,又故态复萌,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她再也不相信男人的花言巧语。
不过我不这么想。
像我,本来讨厌吃鱼,但小晴爱,为了了解她的口味,边吃边吐了一个月,渐渐也习惯了。
小晴不喜欢男人的体味太重,她受不了汗臭,所以我就不时抽空冲澡,务求一身的清爽,让她喜欢。日子一久,自己也受不了肮脏,反而觉得冲澡很舒服。
我以为,很多事情不是个性问题,而是习惯上的差异。
至于习惯,那定可以培养的,尽管过程有些辛苦,但为了小睛,我甘之如饴。
沈涵晴一边翻阅日记、一边掉泪,不过读了三分之一,她的眼睛已经哭得通红。
原来,席冬是如此地爱护著她,而她却从来不知道。世界上原来没有巧合,只有努力。
一段关系要长久维持,关键只有一个——用心!
有生以来,沈涵晴第一次跷班。
她抛下约好的客户,冲下楼,随手招了辆计程车,直奔席冬的公司。
结果,她招到一辆男性司机所开的车,但她没有下车,忍耐著坐上去,因为,她已经没有耐性再去等下一辆了。
她想见席冬!立刻、现在!
杨佑荣说的那句:“烈女怕缠郎”的话,突然在脑海里浮起。
以前,她很讨厌那句话。什么烈女怕缠郎嘛!对于死缠烂打这种事,她只有满心的厌恶!就算那个人抵死纠缠,她也不可能动心的。
但假设,烈女怕缠郎的“缠”字是这样解释的呢?
一个男人,将他毕生的心力尽数化为温柔呵护,去疼宠一个女人,牵成细细的情丝,辅以无比的耐性,缠缚在那个女人身上。
历经漫长的岁月后,这个女人有没有可能动心?
别人她不晓得,但沈涵晴的心驿动了。
她的泪止不住地奔流著。
“小姐,你还好吧?”连计程车司机都忍不住为她担心。
她摇头。“请……请你快一点……”
“小姐,你要节哀顺便啊!”计程车司机以为她正要去见某位亲人的最后一面,卯足了劲地视车。
原本二十分钟的距离,破天荒地在十分钟内到达。
“到了,小姐。”
“谢谢。”她付了钱,下了车,就想冲进大楼找席冬。
“小姐!”司机大哥蓦地摇下车窗,探出头说了一句话。“人死不能复生,你要保重啊!”说完,车子咻地一声,又开走了。
沈涵晴呆站在原地。“谁死了?”她怎么不知道?
可眼下,谁死了都与她无关,她只挂怀—件事——席冬!
她想问他,他为何能这样无怨无悔地爱一个人,甚至不惜改变自己的一切去迎合她?
她想知道,这期间,他有没有后悔过?
她想……
“其实,那些事都不重要对不对?”开口问自己的同时,她的泪水再度溃堤,而随著泪水奔流出来的,则是最真诚的心语。“我真正想问的问题只有一个——我会努力克服怕男人的毛病,请问冬哥可不可以永远这么爱著我?”
“冬哥——”推开席冬公司的大门,她正想冲进去,找到他,问个清楚,不意,里头的混乱先夺去了她的心思。
“这是怎么一回事?”整间公司像被乱枪扫过似的。“遭小偷了吗?”
“沈小姐?”冬向发现她。“你怎么来了?”
“我来找冬哥。”她悄悄后退一步,席冬是令她脸红心跳,冬向却叫她手脚发冷。看来,除了席冬外,其他男人犹在戒慎范围内,还是避远点以策安全。“请问,他不在吗?”
“他在办公室跟人讲电话,不过……”冬向为难地皱了下眉。“现在公司有些事,大概不方便招待沈小姐。”
不用他说,她也知道公司出事了。但,是什么问题呢?她疑惑。
“冬向先生,公司里乱成这样,是遭小偷吗?”
“算吧!”冬向想了一下。“不过偷走东西的是公司之前的约聘造型师,龚珊如。因为她的作品屡屡达不到厂商的要求,冬哥因此与她解约,她心生不满,才想到偷走我们下午要展出的服装与义卖品,威胁冬哥向她下跪道歉,并收回前言。”
她想起来了,今天是那位权倾政商两界的王大老举办义卖会的日子。席冬说过,他公司的人都受到了邀请,如今,预备展出的服装和义卖品都被偷走了,那不是惨了?
“冬哥怎么说?”他该不会真的准备去下跪吧?
“冬哥就是在跟龚珊如谈判,不过对方的态度很坚决。”
“那位龚小姐是看准了冬哥若搞砸义卖会,必会得罪王大老,也就不必在这个业界混了。”沈涵晴一直很怕男人,认为男人没一个好东西,但此时此刻,她突然有一种很深刻的体认——心怀不轨的女人有时候会比男人更恐怖。
其实,可怕的不是男人或女人,而是藏在人体内那颗邪恶的心。
冬向叹口气,这事他也知道,却无力解决。
沈涵晴突然抬起头,笔直地望著他,这是从来没有过的情形。
她不是怕男人吗?怎么敢这样看他?冬向疑惑。“沈小姐……”
他一句话未完,她突然一个箭步来到他面前。“冬向先生,公司里应该有预备义卖的物品单据吧?”
“你想干什么?”
“妍美容工作坊的客户都是一些名门千金、政商夫人,我想,只要拜托她们,应该可以凑出类似的义卖品来。”
冬向眼睛一亮。“没错,我们常合作的服装公司,大概也可以找出风格相符的衣服,只要他们肯帮忙……”
“冬哥就不必受龚珊如威胁了!”他两人同声说道。“分头进行!”她说完,迅速而坚决地走了。
望著她恍若脱胎换骨的坚毅背影,冬向不免咋舌。“原来她挺勇敢的嘛!”难怪席冬喜欢。这样的女人是让人又爱、又欣赏。
第十章
沈涵晴费了很大的心力打电话、托人求情、甚至亲自登门拜访,终于弄齐了义卖单上的十件物品。
当她把救援物品送到席冬面前时,他整个人都呆了。
“你怎么有办法找到这些东……”一句话末完,下巴壳狠狠地砸到地上。因为,帮忙她搬东西进来的居然是——杨佑荣。
“东西我就放在这里了。”杨佑荣看也不看席冬一眼,东西放下就想走。
“谢谢你。”沈涵晴很诚心地向他道谢。“我和冬哥会永远记住你的恩情,日后……”
“不必了。”杨佑荣张口截断她的话。“我是看在你的面子上才答应帮忙,与姓席的无关。”
“我知道。”他们看彼此不顺眼又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沈涵晴焉会不知。“但还是谢谢你。”
杨佑荣摆摆手走了。
沈涵晴很快乐地向席冬展示起战利品。
“冬哥,你看,这些东西与你们预备义卖的物品是不是很类似?你觉得能不能拿它们代替被偷走的义卖品?”
“这个我也不清楚,你拿去给冬向看一下,他会比较了解。”
“我立刻去。”她匆匆忙忙捧著新名册找冬向去了。
沈涵晴前脚一走,席冬跟著冲出办公室,在电梯前拦到杨佑荣。
“你到底有什么目的?”对一个向来恨他入骨的人而言,突然的好心帮助反而让人不安。
场佑荣转身,睢了他一眼,眸光里是既羡慕也嫉妒、更有淡淡的不甘心。
“你以为我是自愿的?”
“既然不甘,又何必赞助?”
“因为,沈小姐连下跪磕头都愿意了,我还能怎样?”
“你逼她下跪?”席冬的拳头握起。
“我跟她开玩笑的,谁知她会当真?”杨佑荣懊恼地扒梳著一头乱发。“我想不到她为了你,任何屈辱都肯受,真是……”让他愧疚了好久、心头好不舍。如果他早出现几年……“要不是你太卑鄙,今天,谁胜谁负还是未知数呢!”
“问题是,我硬是比你领先了十几年。”席冬很得意地说。
杨佑荣冷哼了声。“死会也可以活标,你没听过吗?我只是暂时输了,但只要你有一丝异心,我还是有机会将沈小姐抢过来的。”话声斩钉截铁。
初始,杨佑荣对沈涵晴或许是单纯的迷恋,她清秀的容颜、羞怯的气质很容易勾起男人的保护欲。
但她一直对他不假辞色,鲜花珠宝也动不了她的决心,反而激起他的不服输,才会听从龚珊如的建议,对她死缠烂打。
可今天,她为了席冬拚死拚活的努力却真真实实撼动了他。
什么样的感情可以让人如此全心付出?他,有一点点小好奇,也想尝尝那味道。
“你永远不会有那种机会的。”不理会无聊男士,席冬转身走进办公室。
沈涵晴竟不惜下跪,也要助他解决困境?
她一直是受他保护的,从求学到就业,他努力想给她一个无忧无虑的欢乐环境。
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他这个保护者会变成被保护者,她居然用那双瘦不拉几的细小臂膀保住他的事业。
她怎么可以这样做,让他……感动得眼泪都快飙出来了。
“小晴……”席冬才进办公室,眼珠子圆凸了出来。
沈涵晴正在帮一干预备出席义卖会的艺人、模特儿化妆,这其实不算什么;毕竟,她的专长就是为人做造型嘛!
但是,那些等著化妆的男男女女若是衣衫不整,就不能一概论之了。
“啊!”席冬跳起来,那个死冬向居然在他的亲亲小晴面前换裤子,存心吓晕她嘛!
“浑帐!”铁拳扬起,席冬正准备英勇救佳人去。
“让开、让开——”另一个不知死活的模特儿边走边脱下上衣,越过席冬,跑向沈涵晴。
“喂!”完蛋了,席冬闭上眼,已有心理准备,这家伙往后一个月的行程得取消了,敢在沈涵晴面前脱衣,等著去医院挂号吧!
然而——
完完全全出乎席冬意料之外的是,沈涵晴没有尖叫、没有揍人、甚至没有昏倒。
她只是苍白著脸,一身骨头抖得快要散掉一样,拚命撑著为一个轮过一个的艺人、模特儿化妆。
席冬可以清楚看见冷汗从她额头一颗一颗沁出、滑下;她随手一挥,擦掉,又继续卖命工作。
她不怕男人了吗?当然不是,她怕得全身的鸡皮疙瘩都冒出来了。
可她为什么不跑?为何不求救?干么……
“发什么呆?”冬向一巴掌拍在席冬肩上,唤醒他惊飞的神智。
“小晴……”
“噢,沈小姐知道你被龚珊如威胁的事,非常生气。”冬向把沈涵晴和他分头求援的事简单地说了一遍。“我也想不到她会拚到这种程度。”实在一点都不像平常那个软弱的女人,令人钦佩。
也就是说,她这一番努力,全是为了他喽?席冬一时感动得不能自已。
“对了,我们差不多都准备好了,冬哥,你要载我们去会场吗?”冬向问。其实大部分参与演出的人都是直接杀到会场,再由义卖会方面聘请的造型师帮忙化妆,不过“席氏”的人不喜欢陌生人在自己身上、脸上动手动脚,所以才会全部准备完毕再行出发。当然,这等特殊待遇,也只有名气够响的艺人、模特儿享受得到。
席冬怒瞪过去。“你们都还没断奶啊,还需要保母接送?”
“了解。我们自己去。”真是个重色轻友的家伙,不过……“我们都走了,剩你跟沈小姐,可别把人给吃了。”
“我像那种色欲薰心的色狼吗?”
“平常不像,现在就很难说了。”
闻言,席冬头顶冒火。“你说什么?”
“自己去照照镜子吧!”说完,冬向招呼所有做完造型的同事,下楼搭计程车去也。
沈涵晴浑身发软,瘫死在椅子上。
这辈子从没像今天这样恐惧过,三、四个半裸的男人围住她,等著化妆。
天哪,她最怕的男人耶!还个个衣衫不整,虽然是为了赶时间迫不得已,还是让她很发疯。
不行了,她一定要休息一下,否则没力气站起来。
闭上眼,她有气无力地喘著。
突然,敏感的耳垂感觉到一阵搔痒,她睁开眼。“冬哥!”他怎么在这里?“你不是要送冬向先生他们去义卖会场?”
“他们又不是小孩子,自己会搭计程车。”此刻,他只想看著她、看著他呵护了十几年的宝贝,他以为他会呵护一辈子,想不到有一天,风水轮流转,她竟成长到会守护他了。
他的心情好复杂,既因为她的贴心而感动、也因为她的成长而不安。她会不会就这样强壮到不需要他,进而,飞离他身边?
莫名地,他好想要个证明——她必将专属于他的证明。
“可冬哥不是也受到邀请,要去参加那场义卖会?”
“我不去了。”
“可以吗?”
“无所谓。”了不起日后被人亏一顿,他不在意,眼下最重要的是她。“小晴,你还好吧?”她的脸色苍白得让他好心疼。
沈涵晴虚弱一笑。“只是有些无力,没事的。”她只觉得丢脸,不过帮三、四个男人化妆而已,她就累得快虚脱,体力和精神都太弱了。“对不起,我很没用。”
“谁说的?”他激动地握起她的手。结婚一个月,和谐的同居生活让他们的感情有了迅速的进展,她再也不会被他轻微的肢体碰触吓到,“今天如果没有你,我八成要去向王大老负荆请罪了。”但他度过了危机,这代表龚珊如要惨了。他已报了警,相信很快就可以从新闻头条中得知昔日名造型师因窃盗罪银铛入狱的消息。
“我也不过才做了件小事。”她害羞地红了脸。
看著她明媚的水眸、挺翘的琼鼻、还有红艳欲滴的樱唇……上帝,她为什么如此可爱?
席冬激情难耐地用力咽了口唾沫。
“冬哥,你怎么在发抖?”她诧异地望著他青筋频冒的额头,一根纤指还颤巍巍地在上头刮呀刮的。
吼——人类瞬间幻化成野兽。
一个男人所能忍受的也不过这么多。席冬再也禁不住地倾身上前,噘唇轻啄了她红润的樱唇一口。
“啊!”熟悉的惊呼出声,她白眼上翻、晕了。
“小晴!”以前,她明明只会尖叫、揍人,今天怎么变了?他吓得手忙脚乱,瞧见她红得几乎冒出火来的脸,忙不迭地脱下西装为她插凉。“你怎么了?醒醒啊,小晴,你千万别死——”
一个女人当然不可能因为被男人亲了一口就死。
但席冬吓坏了。
“小晴……”扇得好累、好热,他受下了地拉开领带。
“呼!”好半晌,她终于悠悠转醒。
“对不起,小晴。”肇祸的男人匆匆忙忙下跪道歉。“我不是故意的,请你原谅。”
她呆呆地抿了抿唇,上头还残存著他的味道,一如记忆中的清爽,其实……滋味挺好的。
她就是被这等好滋味吓到的,忍不住好想再尝一次。
“冬哥……”她哑著声音低喃。“你可不可以再来一次?”
“什么?”他正准备三跪九叩,务求她的谅解耶!
“你可不可以再亲我一次?”蚊蚋般的声音咕哝完毕。
席冬一双眼睛瞪得不能再大。
“不行吗?”她哀怨地垂下眼眸,好可爱、也好可怜。
是男人就不会放过这样的女人。席冬当然是堂堂男子汉大丈夫,所以,他倾身又吻了她一口。
这回,时间停留得长了一点。
她似乎感觉到他的舌头轻刷过她柔软的唇,那火,一路烙印过去。
心脏跳得像要蹦出胸膛,她嘤咛一声,又晕了。
“小晴!”男人二度吓得呼吸乍停。“不是你叫我亲的吗?”好紧张,赶快再给她扇凉,用力扇,一扇、再扇,他不停地扇扇扇……
扇得好热,他乾脆将领带全扯下来,解开紧锁住喉头的扣子。
这在过去是从来不曾出现的景象,因为担心吓到她,席冬一直衣著整齐到近乎一丝不苟。
三分钟后,她重又呻吟著醒来。
“好舒服。”其实不是被吓昏的,只是,他的吻电得她全身麻酥酥,这才晕过去。
“真的吗?”他误以为她说的是他扇凉的动作。“那我再扇大力一点。”
“啊?”这会儿对话是进行到哪儿了,她怎么有些搞不清楚?迷离的眼神不自觉望向他,瞬间,被那裸露在外的性感锁骨吸引了全部的注意力。“好美!”
“什么?”扇凉的动作会美吗?他怎么不知道。
“冬哥。”她软软地要求,一双眼儿瞬也不瞬盯著他的身体。“你衬衫的扣子可不可以再往下解开两颗?”
他呆呆地眨了两下眼,怀疑自己太累了,出现幻听。她应该是最怕男人的啊,怎么会要求他宽衣?“你再说一遍。”
“麻烦你把衬衫的扣子再往下解开两颗。”美女弱质纤纤地要求。
英雄的脑浆霎时沸腾,不自觉照办。“好。”扣子被解开了。
下一秒,结实、宽厚的胸膛展现在人前。
“哇!”她赞叹一声,又晕了。
“小晴!”他的神智惊飞到九重天。“你到底是怎么了?我带你去看医生。”紧张大师正想抱著亲亲老婆挂病号去。
小小美女立刻又睁开眼了。“麻烦,再两颗。”
“什么?”他的下巴壳落地。
“拜托,冬哥,你再往下解开两颗扣子。”她哀求得泪快流下来了。
“好好好,你别哭。”这回轮他吓坏了,手足无措地解开扣子。
她的呼吸随即被裸露出来更大片的肌肤吸引,然后,心跳越来越快、越来越快,接著,又晕了。
“呀!”有生以来,他第一次尖叫。沈涵晴一定病得很严重,否则她怎么会要求他宽衣、又不停地晕倒。
不管了,他要叫救护车,可是……叫救护车的电话是几号?
美女第三度转醒,视线马上又被对面那副好身材吸引。
看不出来,他穿起衣服瘦瘦高高,身材居然这么好,有腹肌耶!
她忍不住吞了口口水。好可惜,底下的精彩风景被裤子挡住了。
“冬哥,皮带也要。”
“什么?”正在想急救电话的男人被这句无厘头的话彻底打败。
“皮带也一起脱嘛!”
他摸著裤子,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
“求求你。”
她的苦苦哀求打动了他的手,席冬的手指背叛大脑的旨意,自动自发解开皮带、又松了裤头,然后……
“啊!”她呻吟一声,又昏了。
“小晴?”他开始觉得有什么怪异的事正在发生。
她越挫越勇,这回,只花了半分钟就清醒。“还有拉链。”
他照做,她又晕。
解衣、昏倒的把戏不停上演,一次又一次——
猜猜看,当席冬全身脱光光,沈涵晴大概要昏倒几次?
后记 董妮
最近染上拖稿的毛病。
到底是从哪里被传染的呢?
我一直回想、回想、再回想……
大概是从老三生小孩,然后,那对双胞胎一点一滴地入侵我平凡的世界开始的吧?
以前,我每天差不多工作六到八小时。
晚上十一、二点开工到半夜三、四点,大概可以写个三到五千字。
下午四、五点到八、九点,重修昨天写的稿子。
我每天如果不修完前一天写的东西,就无法进行新的进度。
好几年了,一直养成这样的习惯,晚上写,隔天白日重修,然后每写完两、三章又重修一次,尽量减少因我的粗心而犯下的白字笑话或者逻辑问题。
习惯的养成需要很长的时间,破坏,却只需几天。
从小贝比开始住进家里后,渐渐地,我到了四、五点也不爬上楼工作了。
有时候,爬上去,开了电脑,听到楼下贝比的笑声或哭声,又迅速冲下楼。
啊,她哭得好可怜,姨姨抱抱!
啊,她笑得好可爱,真想咬一口,借抱来玩玩吧!
然后、再然后……
时间默默过了,天黑了,大家都睡了,很晚了,我哀怨地开始修起本来在中午该修的稿子。
一个晚上过去,我没写几行,大部分的时间都用来修稿了。
突然想起以前看《天才宝贝》的某个片段:拓也告诉老师,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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