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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之领主天下-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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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过领主大人,大人威武!”五十名剑士右手置于左胸口向萧毅行礼道。
“诸位免礼!从此以后诸位就是我的亲卫了!这两位是你们的队长和副队长。”萧毅指着萧英,萧勇二人说道。
“参见队长,副队长!”剑士们向萧英二人躬身行礼。二人也是同样的礼节还礼。
“勇士们,现在有一个证明你们武勇的机会。你们五十二人将集体挑战我们伟大的三星骑士萧贵将军。萧贵将军说你们就是再多几个人也不是他的对手。勇士们你们认同吗?”萧毅故意用言语刺激这些剑士,他也正好想借这个机会了解下自己这帮子亲卫的身手,毕竟日后是要将自己的性命托付给他们的,必须坐到心中有数。”“
那些剑士听了脸上明显的现出不忿的表情,各个眼神冷冽的看向萧毅身旁的三星骑士萧贵。
萧贵表情有些无奈,自己的这个领主大人还真是的,竟然用言语来刺激这些用剑的士兵们。看着那些家伙不服气的眼神,他知道自己今天得出全力才能让这帮家伙折服了。
将城堡兵种的集结点设置在了军营的校场上之后,萧毅带着众人来到了军营的校场开始了一名骑士对五十二名剑士的比试。
除过站岗执勤的士兵以外,所有的士兵都围过来观看史上第一场的军中。
为了比赛的公平,萧毅规定比试使用车轮战。
“本次比试战力以切磋为主,所以点到为止。长剑脱手者即判为负!”萧毅在点将台上大声的宣布着比试的规矩,神情很是兴奋。在领地中这些日子除过练武之外就是每天晚上和琦玉做一做一些令人身心愉悦的运动,下容易脸红的,
生活乏善可陈。今天好不容易有这么精彩的比赛他能不兴奋吗?
“咚!咚!咚!”随着三声战鼓的响声,比试开始了。
三星骑士和一名剑士走进场中,两人抽出挂在身侧的长剑,双手握剑置于胸前,直指蓝天,向萧毅行礼致敬,然后转身面对彼此。
骑士手中的长剑斜向下指,双脚不丁不八,眼神淡然的看着对面的剑士,神情显得颇为轻松。他在等待剑士的进攻。
反观那名首先上场的剑士,右手持剑,左首拿盾,虽然面对一个实力比自己高几十倍的骑士可是眼神中依然没有丝毫的胆怯,反而充满了熊熊战意。这就是系统制造的士兵没有恐惧感的好处了。
剑士大吼一声,向骑士迅速的冲了过去,左手盾护住自己的头部,右手剑从下向上斜斜的撩上去。这招攻守兼备,出手娴熟自然,要是一般的士兵遇上了那真的就吃大亏了。只可惜他遇上的是一个伟大的三星骑士。
骑士身子微微一侧,恰好避过了长剑的上撩之势,与此同时手中的长剑如跗骨之蛆一样顺着剑士的长剑向他的手腕削去。速度之快,剑士根本来不及反应只得弃剑保手。
“哐当”一声,剑士手中的长剑掉在了校场的石板上。
三星骑士只用一招就击败了剑士,这让萧毅吃惊的同时更多的是兴奋。心中暗忖等老子以后阔绰了,亲卫队全部换成三星骑士。就算到时候不打架,那也是很拉风的一件事。
接下来的比试也根本没有什么悬念,剩下的剑士也全部败在了骑士手上,而且都是一招。
最后上场的是萧英和萧勇二人,这也是萧毅安排的。
虽然打了这么长时间,但是骑士依然看上除神清气爽,没有一点疲累的感觉。这个时候的萧毅已经彻底的相信了骑士说的一个打六十个的话。
萧英二人因为跟着萧毅最早,萧毅也经常跟他们两人切磋剑术。萧毅要不使用神力的话,二人可以在他手下撑过三十个回合。可是今天二人联手却没有在骑士手下撑过十个回合,这让自以为剑术了得的萧毅突然有点汹丧。自己天天苦练竟然比不上人家一个新来的,而且人家还是经过了五十个人的车轮战之后的水平。性格好强的萧毅心中暗下决心要跟骑士好好讨教几招。
其实萧毅也明白,这次比试主要是以切磋为主。如果真是战场拼杀的话,那些剑士绝对不会有弃剑保手的举动发生,他们就是死也不会让对手好过的。如果那样的话,骑士就算能干掉六十个剑士自己也一定会付出惨重的代价,甚至赔上性命。骑士的厉害之处其实不仅仅是他的剑法厉害,更是由于他本身拥有丰富的战斗经验。
“萧贵,你的实力证明了你的自信。我宣布,从今天起,三星骑士萧贵成为火狮军统帅,可以调动任何士兵,只对我一人效忠。”
“大人威武,统帅威武!”所有的士兵都齐声欢呼起来,巨大的声浪传遍了整个领地,就连那些正好飞过军营上空的小鸟也被惊吓的四处逃散。
面对领主大人的封赏,萧贵仍然是那副云淡风轻的样子,向萧毅行了个军礼,然后只说了一句“萧贵一定不让大人失望!”
萧毅其实有心让萧贵上位,但是萧贵威望不足,所以才安排了今天这么一出。让所有的士兵看到萧贵的武勇和风采,这样萧贵的上位也就是众望所归了。日后在战阵之上指挥军队更是如臂使指。
对于萧毅自己来说,只要能够确保系统制造的这些人对自己都是忠贞不二那就够了。对于各方面的具体事情,还是交给专业的人来比较好。他可并不认为自己有多么的天才,也不想跟诸葛亮一样事必躬亲被累死。
比试结束不久,那一千名连弩兵也陆陆续续的来到军营集合。这些连弩兵使用的是根据三国时诸葛亮设计的元戎连弩而改进的加强版的连弩。
这种弩的驽臂上装有箭匣,容箭20支,箭为铁制,长8寸。闸后装有扳手。拉扳手向后,即可完成拉弦,上箭,发射三个动作。一次装填,可连续发射二十次,大大提高了射速。虽然射程较近,但是穿透力很强,可在敌人快速冲击至近距离时,可在长弓之后,格斗兵器之前发挥快射的作用,给敌人造成强大的杀伤力。
萧毅拿过一副连弩亲自试射了下,在五十步的距离上穿透剑士的铁甲不成问题。再加上二十发的急速射,绝对是战场上的利器。
有了连弩兵之后,在加上原来的弓箭手,步兵,远,中,近三种距离的兵种就算齐全了。再加上强大的弓骑兵和轻骑兵,萧毅有信心在面对任何敌人的时候都可以打赢一场小规模的野战。
除过这些城堡兵种之外,萧毅还花费了16万金币在佣兵客栈招募了2000名的弓骑兵。现在弓骑兵总共是2225名。
轻骑兵也另外招募了三千名的轻骑兵,花掉了12万金币,轻骑兵的总数现在是三千五百名。
弓箭手也继续招募了1000人,花费了12000金币,2000点的声望值。
其实马场里边还有一个新的兵种可以招募—骑兵,而且还是装备铁甲的骑兵,只是可惜这些家伙每个需要10点的声望值和五十个金币,这让萧毅很眼馋可是也很无奈。
虽说同是骑兵,但是铁甲骑兵的战斗力比起轻骑兵来那差距可不是一星半点。萧毅也很想将手头的轻骑兵全部换成铁甲骑兵,可是奈何自己没钱啊。而且为了即将开始的行动,轻骑兵更能发挥作用。
这次升级带给萧毅的一个真正的惊喜是马场可以培育一种可以完全胜任战场通讯兵,侦查兵角色的动物—。
二十八章会摇尾巴的狼
传讯鹰的个头比普通的鹰稍微小一些,但是比普通的鹰相比更有灵性。他们经过简单训练之后就可以在几百米的高空可以分辨出敌我。而且他们的飞行半径最远可以达到五百里。
可以说传讯鹰的出现极大的弥补了这个时代通讯不便,消息流通不畅的缺陷,让萧毅日后的征战更是多了几分胜算。在天气晴好的状况下,敌人只要有所动作,自己肯定会第一时间知道。简直就是古代版的动物卫星啊!
传讯鹰虽然好用,但是价格也不低,每只需要200金币。萧毅总共培育了十只。有了鹰之后,还得配备专门驯鹰的人,又从领地的农民中选拨了十人作为驯鹰师。
还有原来清剿狼窝的时候抱回来的两只狼崽子现在已经长大了,好像在领地中这个特殊的环境下不管是动物还是植物都是生长的非常的快。这两只狼崽子现在的个头就跟一个小牛犊子一样,毛色非常的光滑,在阳光下闪着青幽幽的光芒,估计就是那只被萧毅解剖的青狼王的后代。
当时抱回它们的时候眼睛还没有睁开。抱回来之后萧毅把它们交给一个猎人带着。那个猎人把这两只狼崽子跟那些花斑猎狗生的小狗一起养。结果这两个家伙慢慢长大之后也就吧自己当成一条狗了,也学会了见到人摇尾巴,还会扑到人怀里撒娇,只是随这它们慢慢的长大,也没几个人敢让它们在怀里撒娇了。”“
萧毅偶尔也会去看看它们,每次看到萧毅,它们就会伸出长长的舌头往他的脸上舔,蓬松的尾巴摇来摇去扇的地上的尘土飞扬。它们的热情让萧毅无法承受,心中暗想要是它们有灵智,知道自己的老爹和亲戚都被眼前这个人给一锅端了会不会直接扑上来撕开他的脖子报仇。当然,这是个很无聊的假设。
这两个家伙不仅体型大,而且本事也不小。他们的嗅觉比领地中所有的狗狗都灵敏,跟着猎人打猎的时候每每都是它们先发现的猎物。
不仅如此,它们的个体战斗力都敌得过一头成年的豹子。对于它们表现出的不凡,萧毅不知道是它们的基因优秀还是说因为它们自小在领地中长大所以发生了一些变异。
但是无论如何,这总归是件好事。因为它们的表现优秀,萧毅给它们分别取名为青锋,青芒,这也使得这两个一直当自己是只狗的狼成为了领地中第一批拥有名字的动物。
青锋和青芒让萧毅萌发了日后大批量培育军犬的想法。筛选出一些健壮的雌性花斑猎犬和这两只公狼配种,配合领地生长周期短的这个特点,只要筛选上一两代,就可以培育出合格的军犬了。
萧毅是个想到就去做的人,立马把这些事情交代给了那个一直饲养青锋哥俩的猎人,并让农业司司长田龙好好配合。
这次技术升级又同样的迎来了一波技术升级的浪潮。
铁匠铺中研发了弓兵皮甲技术,铸铁技术,链甲技术等,给所有的弓箭手和连弩兵都配上了皮甲,而且铸铁技术的革新更是使得所有士兵身上的刀剑变得更加的锋利和坚固。
至于链甲,主要是应用于马场的新兵种铁甲,但是萧毅知道再厉害的铁甲在犀利的火器面前都是不值一提。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只有让自己手中拥有威力大大超过敌人的武器,这样才能真正的天下无敌。
火器在明军中已经非常的盛行,原来的京营军队中就有纯粹的火器部队—神机营。蒙古人和满洲鞑子在北京城下数次铩羽而归就是败在了明军犀利的火炮之下。到了崇祯的时候,国事糜烂,国库空虚,匠人的境遇悲惨,火器的制作也越来越不受重视,这直接导致了明军手上的火器质量大幅度下降,经常有大炮,火铳炸膛伤人的事情发生。所以最后明军士兵宁愿用手中的刀剑也不喜欢用火铳了。
至于清军,除过利器红衣大炮外,基本上都是冷兵器,只有在一些汉军中有少量的火铳兵。而且满清贵族思想极度保守,只是一味的推崇“骑射”,却很排斥火铳的研发和使用。要不是努尔哈赤和皇太极都在明军的大炮下吃过大亏的话,清军估计攻城还准备用投石机砸城墙。所以,对于自己的军队现在全是冷兵器装备的现状萧毅不是很担心,但是对于火器的研制也是该提上日程的时候了。
可惜的是,领地中这些铁匠根本不晓得火铳的制作,而且新建成的大学中暂时还研制不了火药。看来有机会的话一定要拐上一些会制作火铳的匠户回来。现在系统的科技全面落后于外面的世界,自己这些日子以来有些太依靠系统了。很多事情完全自己可以去做的。
在工业方面,已经可以建设采金场了。没的说,直接建上两座。由于系统的特殊性,领地中的金矿都是100%的纯金矿,不含一点杂质。按照系统金币的制作成分,一单位金块可以兑换成两枚金币。加上采矿技术的革新和四轮马车的使用,每个矿工每天可以采集150单位的金块,兑换成金币就是三百枚。总共有100名矿工,那就是说每天有三万枚金币的收入了。
“乖乖!直接挖金子就是来钱快!难怪当年美国西部的淘金潮那么热,这简直不得了啊!看来以后再也不用为缺钱而发愁了!”萧毅不仅得瑟的想道。
采矿技术的革新,也使得采石场和铁矿场的产量和效率大大增加。锯木厂也采用了新的弓形锯进行伐木,伐木效率也是提高了很多。
另外,现在可以建造医馆了。有了医馆之后,可以招募医师和学徒。医师相当于后世的医生,学徒则相当于护士。每个医师的价格是100金币,学徒则是20金币。萧毅现在,没得说,一口气招募了50个医师,200个学徒,成立了火狮军直属医护营。
只要条件允许,萧毅都是立刻进行各种新技术的研发和各种新单位的建筑。新兵种的招募。因为时间越来越紧了,转眼已经到了是四月初了。自己在这里多耽搁一天,江南的局势就会更加糜烂一分。如果因为自己的不慎而导致了历史惨剧的再次上演,那么自己真的就白穿越一次了,也不配做这个领主了。
二十九章出征!
“夫君,你这一去,我的心里总是有些惶恐,难道不能让别人去吗?”琦玉不舍的声音幽幽传来,满含着担心和依恋。不管怎么样,她也是一个女人,一个妻子。
“老婆,我知道你担心我。但是有些事情是必须去做的。若是不做,我的下半辈子将会在内疚中度过。”萧毅缓缓的摇头,脸上却带着温柔的笑。
“我知道你是雄鹰,外面的世界才是你的天空,这个小小的山谷是容不下你的。”纤细柔嫩的双手伸过来抚平着萧毅胸前衣衫的褶皱,“不管你在哪里,永远记住在这里还有一个等你回家的女人在惦记着你。”琦玉的语气渐渐坚强,但是美丽的眼睛又开始溢出泪水。
“放心吧,我有这么多的士兵保护着,不会有事的。再说了,我还没有当爹呢,等我回来,咱俩要加紧造人运动,争取早点弄出一个小萧毅出来。”萧毅帮她拭去脸上的泪水,笑着安慰道。
“嗯!一定!”琦玉重重的点头,很显然她把萧毅的玩笑话当成了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了。
萧毅忽然觉得自己鼻头有些酸楚,生平最怕的就是这种生离死别的场面了。自己这一去江南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心中自是放心不下山谷中的这一切,更割舍不下的是妻子¨wén 1rén 1shū1 wū¨的柔情。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最亲的人就是琦玉了。她有柔情似水的一面,却也有坚强果敢的一面。只要萧毅做得决定,她定然是会支持的。”“
“自己保重,等我回来!”在琦玉红润的唇上轻轻一吻,萧毅转身向门外走出。
“大人,你要出征了?”一个娇俏的人影从一边闪出,正是。
“是的,小小。我不在的时候你一定要好好的照顾自己和夫人。”萧毅看着眼神黯然的小厨娘想说点什么,却还是言不由衷。
“大人,你放心,我一定会照顾好夫人的。”小厨娘紧紧的抿着嘴唇,“大人可以答应我一个要求吗?”小厨娘犹豫了一下终于说道,洁白的脸上腾起一朵红云,看起来娇羞无限。
萧毅心中“腾”的一动,“你说吧,我一定答应!”
“您能抱一下我吗?”小厨娘的声音越来越细,几乎微不可闻。看得出她是鼓足了勇气才说出这句话的。
萧毅愣了一下,没想到她会提出这个要求,一时间倒是忘了回答。
低着头的小厨娘没有听见萧毅的回答,禁不住的抬起头来直直的看着萧毅的眼睛,大大的眼睛里写满着期待。
最难消受美人恩,小厨娘对自己的心意岂能不知,只是自己毕竟是拥有着前世的观念。当然,拥抱一下这个小小的要求还是没有什么问题的,自己要是拒绝了。这小丫头不定会干出什么事来呢!
萧毅上前一步,轻轻的揽住小厨娘的腰肢,将她拥入怀中。
小厨娘因为激动,脸颊上已经布满了红晕,轻轻的闭上眼睛,想仔细感受一下眼前这个男人温暖的怀抱。
“大人,部队已经集结完毕!”门外传来了亲卫队队长萧英的声音。
温柔乡是英雄冢啊,自己还真是多情啊!萧毅在心中叹了一声,松开怀中的小厨娘,在她耳边轻道“等我回来!”说完,大步流星的向门外走去,留下一脸幸福的小厨娘依然痴痴的站在那里。
外间的事情,里面的琦玉听的是一清二楚,然而她只是轻轻的叹了一口气。她是一个聪明的女人。
军营的校场上,旌旗猎猎,将士如林,成千上万的士兵如标枪一般挺立在场中,没有一丝的喧哗。就连那些战马也都是静静的站在主人身旁不敢发出一丝动静,似乎也被校场上肃杀的气氛所震慑。
点将台上,身为火狮军统帅的萧贵扶着腰间的长剑注视着下面的士兵,一想风轻云淡的脸上也显出一丝激昂之色。面对这些虎贲之士,没有那个男儿的血不变热的。而自己将要在的注视之下指挥这些英勇的士兵们南征北战,这是属于男人的骄傲!
“哗啦啦”一阵金属相互摩擦声音传来打断了萧贵的思绪。他抬眼一看,萧毅带着亲卫队从大门口走了过来。
“见过大人!”萧贵连忙应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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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礼,让你准备的事情都准备好了吗?”萧毅问道。
“按照您的命令,这次出征不论是还是步兵都是一人两马,并且随身携带半个月的干粮。这些都已经准备妥当了!”萧贵恭敬的答道。
“很好,你办事我放心!”萧毅点了点头。
“不过属下有一事不明,请大人解惑!”萧贵问道。
“哦?你说说看。”对于萧贵的疑惑,萧毅显得有些意外。这个家伙一直表现的对任何事情都是淡然处之,竟然现在有他不明白的事情。
“大人,我军此次长途行军,半个月的干粮恐怕不够。而且还有上万匹的战马路上的草料。不知道大人是否早有准备,还请示下!”
听到萧贵的问题,萧毅扭头望着东方长叹一声:“你可知道,在几千里之外有着无数的跟我们一样黄皮肤黑头发的百姓需要我们去解救。若是去的晚了,他们就会死在野蛮人的刀下。到时候,我们见到的只能是伏尸累累的一座废墟了。如果那样的话,我宁可自己没有来到这个时代。否则,我的到来就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感受到了领主大人话中的悲愤和急迫,萧贵也不禁有些动容,恭声道:“属下明白!请大人登台授旗!”
“咚咚咚”,激烈的鼓声响起来了,所有的士兵都是精神一震,火热的眼睛紧紧地注视着那个走向台上的高大身影。对于他们来说,效忠那个人就是他们存在唯一的意义。
鼓声一停,萧毅走上前去,运足神力,大喝道:“授旗仪式现在开始。各营依次上前领旗。从此之后,旗在人在,旗亡人亡。你们的营旗指向哪里,你们的刀剑就指向哪里,你们的胸膛就朝向哪里。”
在寂静的校场,萧毅夹杂了神力的声音犹如炸雷一般炸响在每个士兵的心坎上,校场上顿时想起一阵山呼海啸般的回应“旗在人在,旗亡人亡!”
这滚滚的声浪以军营为中心向整个领地扩散而开,所有听到的人,无论此时在忙什么都停下了手中的活计,站起身来向军营的方向眺望,眼中无一例外都是一片火热。就连那些到处奔跑的小孩子都停下了欢快的脚步嘴里喃喃自语着:“旗在人在,旗亡人亡”。
此次跟着萧毅出征的共有弓骑兵,轻骑兵,弓箭手,连弩兵,亲卫队共五个兵种,将近八千人。其中弓骑兵2000人,轻骑兵3500人,弓箭手1000人,连弩兵1000人,亲卫队52人,斥候骑兵200人。另外还包括一个辅助兵种医护营250个人。
加上一人两匹战马,这次出征总计两万多人马。
为了增加远程兵种的近战能力,萧毅给弓箭手和连弩兵都配备了一把一米长的短剑,而且全都穿上了皮甲。弓箭手编成了弓箭营,连弩兵编成了弩兵营。弓骑兵编成了弓骑营,而且全部配上了斩马刀以增加他们的近战能力;轻骑兵编成了。斥候骑兵编成了斥候队。
每个营有营长一名,副营长两名,下面连长若干,根据各营人数具体来定。斥候队直接是队长一名,副队长两名,剩下的人分成四个小队,每队五十人。每个小队又分成五个小组,十人一组,配组长一名。而且将四只派给了斥候队,每个小队一个。
“骑兵营营长上台接旗!”萧毅手中持着一杆大旗向台下喊道。
他手中的这面骑兵营的营旗是火狮军大旗的改进版,在那金狮的旁边有一柄长长的斩马刀,象征着骑兵营的突击作用。其他的营旗也是类似,比如弓骑营的营旗就是金狮旁边一把弯弓;弓箭营的是金狮旁边一支大大的羽箭;弩兵营的则是一把弩;斥候队的则是一只传讯鹰;医护营的比较个性点则是一面白旗上一个大大的红十字。至于亲卫队当然守护的就是火狮军的大旗了,也就是帅旗了。
骑兵营营长武奇跳上点将台,双手恭敬的接过营旗,然后转身向着下面高喊起来:“旗在人在,旗亡人亡。”
骑兵营的所有士兵齐声回应着营长的呼喊:“旗在人在,旗亡人亡。”,手中的斩马刀直指苍穹。
接下来依次是弓骑营,弓箭营,弩兵营,斥候队,医护营的营长(队长)上来接旗,然后各营的士兵就在下边呼喝回应着。
感受这如云的士气,萧毅的血液又沸腾起来了,忍不住的诗兴大发:“借我八千虎贲,复我浩荡中华!”
受到萧毅的感染,一旁的萧贵眼神中也是一片火热。
看看天色已经渐渐暗了,萧毅拔出长剑,用力一挥,大声道:“出发!”
士兵们听到命令,迅速的跨上身旁的战马,将干粮袋放在另一匹马的身上。然后以营为单位依次开拔。
由于天黑,下山的路也比较陡峭,所以军中都打起了火把。远远望去,由星星点点的亮光组成的火把向山下蜿蜒而去,就像一条逶迤而行的火龙一般。
之所以要趁夜下山,主要也是为了减少被清军发现的几率。但是这么多人,这么多马,清军想不发现都难。萧毅也顾不了那么多了,救命如救火了。再说这一次也是自己正式亮相天下的时候了。
三十章莫做乱离人
拂晓时分,天色依然漆黑一片,黎明前的黑暗就像一只巨大无比的怪兽吞噬着天地,整个大地一片寂静。
镇安县城城楼上的灯笼在夜风中轻轻的摇晃着,发出昏黄的光芒。
守夜的士兵抱着手中的枪在不停的打盹,脑袋就跟鸡啄米似的一上一下。
忽然,“咣当“一声脆响把他从梦中惊醒,原来是自己的头盔磕到了手中的长枪上面。
士兵嘴里嘟囔了一句什么,低下头准备继续瞌睡,忽然他好像听见什么声音似的,抬起头用迷糊的眼睛努力的朝黑暗中张望。
那声音越来越近了,越来越清楚了。“轰隆隆”,“轰隆隆”,一阵急过一阵,声音越来越大,直往士兵的耳朵里钻。
“莫不是要下雨了,在打雷哩?”士兵疑惑的想着。四月的天可,打雷也是很正常么。
就在士兵正准备继续打瞌睡的时候,忽然眼睛睁大了。他看见远处出现了一条火龙正伴随着那“轰隆隆”的声音向这边传来。那火龙越来越近,后面的还有好长的一段,长的看不见尽头。”“
那火龙越来越近的时候,士兵终于发现那根本就不是打雷,也不是火龙,而是许多骑着马的人打着火把组成的队伍。随着那队伍越来越近,那些马上的骑士的脸在急速前行的火把忽明忽暗的照耀下都能看的清楚了。
士兵终于清醒过来,连忙推醒旁边的同伴,大声疾呼起来:“骑兵来了,骑兵来了!”
城楼上所有的士兵此时都已经被惊醒了,城下那打着火把的队伍足足绵延五六里,隆隆的马蹄声早已经将他们的睡意赶跑了。
守城的军官一方面派人去通知知县和各位官员,一面安排城墙的守卫。
顿时,城里很快的响起了士兵的跑步声,军官的呵斥声,孩子的哭泣声,狗叫声,甚至连未到点的公鸡都开始打鸣了。总之,到处都在传说流贼了。
当镇安县的知县穿戴整齐赶到城头的时候看见的只是那只火龙远去的尾巴。这支骑兵并没有攻击他们的城池,只是从此经过而已。
虚惊一场的众人纷纷拍着胸口松了一口气。待平静下来后又开始琢磨这到底是哪家的军队。看样子,足足有两三万骑。
不行,这个消息必须报上去,知县如此想到。
其实这一晚上有相似经历的县城不止镇安一个,佛坪,宁陕都是一样。
各路消息飞快的传入了西安的清总督府,报告的都是同一件事情:发现了大队骑兵。只是在具体数目上都不一样,有的说是三万,有的说是四五万,更有的说是十万多。
这让清西安防务大臣和洛辉和陕西总督孟乔芳惊讶的同时有些摸不着头脑。经过斟酌,二人一致认为最少有三万骑兵。
只是不知道这支骑兵到底是属于哪家的。现在整个西北,西南地区只有两家势力:清军和四川的张献忠。清军若是有如此大规模的行动,他二人怎么可能不知道。若是张献忠从四川派了军队过来那也不太可能。因为清固山额真巴颜协同汉军镶蓝旗的李国瀚正在川陕交界出防着呢。张献忠若是大规模的调集军队不可能逃过这二人的眼睛。
而且这支军队的行进的方向是一直向东。一直向东的话就是进入河南,可是那里已经是大清的地盘了。他们到底要去哪里?目标是什么呢?
“大人,您说这支骑兵是不是李自成的残部啊?”孟乔芳捋着自己的山羊胡子向和洛辉说道。
“不可能,李自成已经被我大清勇士打的丢盔弃甲,怎么可能还有这么多的骑兵藏在我们的眼皮子底下我们竟然不知道!你们这些汉人就是多疑!”和洛辉脸上的横肉抖了抖,一脸傲慢的瞅了一眼孟乔芳。在这些满清贵族的眼里根本看不起这些降清的汉人。
孟乔芳讨了个没趣,讪讪的不说话了。
最后,和洛辉向陕西府州县传令提高戒备,一有消息立马汇报。
等他们再次接到回报的时候,那支骑兵已经进入了河南境内。
那支军队正是萧毅和他的火狮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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