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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艳主-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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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大概了解她的意思了。上令而下不达,但是……
  “朕命李相年年选取朝中德高望重者为钦差,巡行四方,回报的消息从来没有坏的。”
  “你那些德高望重者都是书呆子,李友合更是酸儒中的最酸,让他们读书作文章也许能行,但要看破官场黑暗,别作梦了。”她朝天翻个白眼。“而且,你那些变法管得也太多了吧?我承认春播借贷是条不错的政策,让有困难的农民在春季向宫府租借农具种子,待得秋收,再从赋税中扣回来,但你干么要地方官员竞赛,看谁贷出的款项多?”
  “不如此,那些地方官岂会认真办事?”这竞赛方式还是他和李友合一块儿讨论了三个日夜才想出来的,果然有竞争就有进步,那些地方官做起事来积极多了。
  “对啊!他们很认真办事,为了取得良好政绩、讨好你,他们甚至逼迫不需要借贷的百姓也要去借。我应该恭喜你,齐大皇帝,现在八成的齐国百姓都欠你银子,如果能把放出去的债全收回来,你就发达了。”
  齐皓呆住了。
  “怎么可能?怎么可能?怎么可能……”他只剩这句话可以讲。
  近五年的时光,无限的心血与气力,日夜操劳,白了少年头,换来的却是这等结局吗?
  早知如此,他为何辛苦?
  “不!不会的,联每天花费十个时辰处理国事啊!”嘶吼出声,他挣扎着,差点滚下床。“朕不信百官中无一诚信,人人都在骗朕!”
  秦可心一弹阶,又点住他的穴道,将他平孜在床上。“你若不信,我带你去看,让你亲眼见识一下自己的”德政“。”
  齐皓只是狠狠瞪着她,身不能动、口不能言。
  “你这人真是不见棺材不流泪。”她一挥手,连他的昏穴一起点了。
  太激动不利病情,还是让他好好睡一觉,明天再去看看真正民间百姓的生活。
  这是距离京城最近的府州,也是齐皓出生长大的地方。秦可心驾着马车,用了十余天载他进入府城。
  这些日子里,他一句话也没讲,连东西都吃得很少,本来就不甚健康的身体更加瘦削三分。
  身为医者,她当然知道他郁闷在心,以致胃口难开,这情形若持续太久,必损及他的寿命,因此她没再刺激他,反倒备全了药汤,将他伺候得像个老太爷似。
  一入城,齐皓苍白的脸上又起了两抹病态的红。
  “停车。”
  “干么?”她急着找间客栈烧水沐浴一番。最讨厌在外头奔波了,弄得一身灰尘汗水,脏死了。
  “我要到处走走看看。”
  “行,等我梳洗过后,陪你一道儿去看。”
  他没疯,还等她梳洗咧!她洗一个澡最少要半个时辰,他是没耐心等的。
  “不必你陪,这里我熟得很,我自己会走。”
  她停下马车,撩起车帘,望一眼他憔悴的神色,实在不放心让一个病人四处乱走,天晓得他会不会走一走,突然昏倒。
  他却不管不顾,车一停,立刻打开车门跳下来。
  “喂,等一下!”她叫道。
  他头也没回,脚步一转,就朝右边的巷弄钻进去。
  “怎么如此固执?”真受不了他这种不撞南山不回头的性子。偏偏她身上流的是最纯正的大夫血脉,做不到见死不救,只得就近找间客栈,给小二一点赏钱,把马车安置妥当了,她便循着他离开的方向一路找过去。
  聿好他病着,走不快,她处理完一堆杂事,他还在巷弄里慢慢踱着步子。
  她急忙跟上去,他却突然停下了脚步。
  “干么不走啦?你不是要四处看看?这里……”她左右张望一下。“一片废墟,有啥儿好瞧的?”
  “八年前,这里有一家通宝当铺,是江州数一数二的大商号。”他的声音很轻,轻得好像风一吹就会消散无踪。
  秦可心背后的鸡皮疙瘩都冒出来了。齐皓现在的样子非常不对劲。
  她注意到他眼里一点神采也没有,脸色却出奇地红。
  情况不妙。她忙牵起他的手,一丝内力沿着他的手腕窜遍他全身,抚平他暴起乍落的情绪。
  “冷静。”她凝音成束,直入他耳。
  他浑身一震,胸膛剧烈地起伏着。
  好半晌,他的呼息渐渐平稳,甩脱了她的手,又继续往前走。
  “喂,你又要去哪儿?”
  “我去问问,通宝当铺为何变成一片废墟?”
  但是他越走心越凉。岂止当铺成废墟,在他的记忆里,这条街上还有粮行、油行、绣庄、药店……曾经,这里行人如织,是全江州数一数二的繁华商区,现在却寥落残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好不容易,他在一间珠宝行里找到一名老迈的掌柜。
  当他跨步入店,老掌柜好像看到天上掉银子似的,喜笑颜开地招呼道:“客官要什么?不论珠宝玉器、金钗银饰,本号里应有尽有。”
  “老丈,我想跟你打听一件事。”
  “啊?”老掌柜失落得好像死了儿子。“原来不是来买东西的,唉唉唉……这什么世道,三天不见一个客人上门,还让不让人活?难道一定要去种田?可这锄头怎么拿,我都不知道……”叨叨念念着,他一边还把自己的耳朵扯得通红。
  那熟悉的动作唤醒了齐皓的记忆。“三哥儿?”他不是金玉银楼的大少爷吗?怎么几年不见混得如此落魄?
  说到金玉银楼——等等,因为商街败坏得太厉害,齐皓一时没注意,现在仔细张望片刻,这残败得像随时会倒塌的珠宝行正是昔年江州第一的金玉银楼啊!
  “你是谁?怎么知道我的小名?”
  “我是齐皓,通宝当铺的皓掌柜啊!”
  “皓子?!真的是你?”
  幼时知交,再度相遇,三哥儿因为生活困顿,老了容颜,而齐皓何尝不是被政务操劳得白了少年头。
  “这几年你上哪儿去了?你知道吗?你刚定的那几个月,你家那位大小姐每天哭,都哭晕了几次,大家才晓得,她早就喜欢你了,就等着你存够钱、自立门户,她便要嫁给你。”
  “我……”齐皓哪敢跟人家说,他做皇帝去了。“我遇见一位亲戚,便到他家住了几年,至于大小姐,我记得她以前很讨厌我的。”
  “打是情、骂是爱,女人家的小心思,咱们大男人怎理会得透?倒是你……”三哥儿将齐皓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这几年你也过得不太好吧!你脸色很差啊!”
  “三哥儿……”齐皓看着他,不知道该说什么。三哥儿也只比他大十岁,他今年二十五,三哥儿三十五,但一眼望去,俨然是个望六的老人,若非三哥儿一些小习惯未改,他都不敢认人了。
  三哥儿苦笑一声。“不说你,自从新皇登基,大力打压商人,哪个行商能过上好日子?大家都辛苦了。你之前待的那家通宝当铺,三年前就被官府抄了,说是败坏风俗。”
  “老板是个谨慎的人,怎么会惹出这样的大事?而且败坏风俗是哪条罪名?”
  “官字两个口,那些当差的说是罪,咱们老百姓能怎办?我这金玉银楼不也败落了?那帮子差爷啊,每天就来挑岔子,说什么制作金银玉饰,鼓励百姓追求奢华、安于享乐而不识农务,对国家完全没有贡献,让我早早把铺子收了,下乡种田去。唉,皓子,你是知道我的,让我三哥儿镶珠雕玉我在行,天晓得我连麦子、稻谷部分不清,怎么种田?”
  一番话像一道闷雷打在齐皓头上,虽无声无息,却让他浑身剧颤。他想到无数个夜晚,他与李友合在御书房里讨论重农抑商的政策。
  他是行商出身,心里对商人并无歧视,李友合却道,无奸不商,况且商人联合工匠以奇淫技巧,制作一些华美不实的物品赚取暴利,压榨广大农民,几无生存空间,于国于民都无好处,朝廷应该大力打压才是。况且士农工商,阶级分明,不管是论礼论仪,都不应该任意逾越,否则便大大违背了圣人之道。
  齐皓并不赞同李友合的想法,所以拒绝禁商,不过为了让齐国生产的粮食能够自给自足,他同意重农抑商,不准商人着绸穿缎,商人子弟亦不得参加科举。
  在他想来,这只是让商人们节制一点,不至于为暴利而害农桑,但为什么落实到地方的政策会变成这样?
  到底是哪一个环节出错了?是他这个皇帝太昏庸?还是朝廷百官联合起来蒙蔽了他?他真的搞不清楚。
  他的耳朵再也听不到三哥儿的叨念,顽长的身躯像在风中飘着,恍然失神地离开银楼。后头,三哥儿还在叫着他的名字。
  他双眼茫然,走在江州的街巷间,每一条道路都很熟悉,但每一个地方都十足地陌生,记忆中的繁华尽成烟灰,能不能称为景物依旧、人事全非?而让江州残败至此的罪魁祸首却是他。
  过去他没日没夜地批阅奏折、处理政务到底是为了什么?把齐国搞垮吗?
  他咬紧牙,用力得唇边渗出一抹红。
  秦可心悄然跟在他身后,看着他摇摇晃晃的背影,不禁心起怜惜。
  经过数日的相处,她也看出他不是什么恶人,急,于是,好心办了坏事。一腔为国热血,只可惜识人不明,加上太过着如果他继续坐在那张龙椅上,为那种他自以为利国利民的变法日夜操劳,结果是百姓们恨死他,而他自己则被繁杂的政务给累得早死。
  如今,她带他看到了民间,他人受打击,但至少,他不会再误人误己下去;况且有她这一代神医在身边,他想死都难。
  齐皓茫然走着,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又想去哪里?国不可一日无君,按常理,他未立储位,就不该随便乱跑,倘若有个差池,国家内乱在即。
  但让他回宫继续为皇,哪怕他再努力一百倍,大概也是齐国整个灰飞烟灭吧?天下之大,何处是他的归途?抬头看天、低头望地,他却发现,偌大的山河间,没有一个地方是他的容身之地。
  一阵哭号吸引了他的注意,他举目望去,面前一队官差正强拉着一名不停啼泣的女子,而女子身后是一对年迈的夫妻,哀哀呼唤着“玉宝”。
  这不是通宝当铺大小姐的名字吗?冯玉宝——他还记得,那个娇俏的少女,总爱在他工作时挑他错处,像只小跟屁虫似地跟着他,和他作对。对面那女子虽然衣衫褴褛,但容貌依稀能看出冯玉宝的模样,所以那对年迈的夫妻就是他的旧老板和夫人?
  三哥儿告诉他,通宝当铺被抄没了,怎么老板一家会在这里?官差又为何要捉冯玉宝?
  老板夫妇跪在地上给官差磕头,说春播借的贷一定会想办法还,求他们高抬贵手收过冯玉宝。
  齐皓纳闷不已。现在才是春天,哪里有今春借的贷今春就要逼还的道理?再说,他下令时写得是明明白白,若遇荒年,官府不得向百姓逼债,允许分期偿还,并且不加利息,怎么实行到最后,完全失了他的原意。
  他快步上前,正想叫官差放了冯玉宝,突然,冯玉宝发狠咬了抓她的官差一口,惹怒官差,被一脚踢飞出去,口吐鲜血,倒地不起。
  老板夫妇哭喊着:“玉宝,女儿……”急急忙忙奔过去,却见冯玉宝已是出气多、入气少,两夫妻悲不自胜,双双咬舌,跟着女儿共赴黄泉了。
  齐皓赶到时,只来得及喊上一声:“老爷、夫人……”便眼睁睁看着冯家三口全断了气。
  一地的鲜血漫流、三条尸体躺在地面、六只死不瞑目的眼睛圆瞪着,一切就像在对上天控诉苦齐皓这一国之君的失德昏庸。
  齐皓只觉胸口像被一只巨锤重击了下,痛入骨髓,他忍不住仰头呐喊,同时口鲜血喷出喉头。
  随即,无限的黑暗将他淹没了。
  第三章
  齐皓一倒下就是五天,把秦可心吓死了。
  初始,她对他印象不好,劫他出宫,给他的饮食照护也只是到吃不饱、饿不死的地步,称不上周全。
  这一路,他两回惹火她,她都毫不留情地下手惩治,给他落下了病根。
  虽然她开始为他治病,却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没费太大心思了解他的身体状况。
  直到他在江州吐血昏迷,她细细为他检查,才知道糟糕。
  他少年白头不止是因为过度操劳,还是服多了游方道士昕炼的“仙丹”。
  坊间很多人都相信——尤其是那些好清谈的读书人——道士炼出来的仙丹可以让人长生不老、永保康泰,更甚着还能羽化登仙。
  但那些仙丹在正统大夫眼里,与毒药无异。
  不知道朝中哪些白痴,竟把这些丹丸弄进宫里,让皇帝天天服用,这不是要害他性命吗?
  现在她不止要调理他的疲劳、郁闷,还得解掉那沉积于他体内五脏六腑的铅毒。
  她忙得恨不能多生几对手脚出来,能一次做双倍分量的事。
  这样团团转的日子倏匆到了第六日,他终于悠悠转醒,算是她再度从阎王爷手中将人抢回来。
  “你觉得怎么样?”当他气息开始紊乱,从细微到强盛,她迅速飘到他床边。他喘着、喘着,好半晌,声音弱得像风一吹就散。
  “老爷、夫人和大小姐呢?”
  “我作主给他们收殓了,就在城东。”
  这几日,她也稍微打听了一下他幼时的生活,知道他三岁娘亲病故,是通宝当铺的老板收留了他。
  而他自己也争气,虽没有正式拜过夫子,却靠着自修,先是识字、习算学、辨古董,到了十二岁,便进当铺做学徒。
  过两年,他升了伙计,大伙儿都夸他有经商的天分。
  果然没半年,他一双眼便轰动了江州。
  凡人进当铺,什么东西、哪里来的、是否贼赃、有无仿冒,他一眼即知。
  加上他人和气,相貌又好,做生意公公道道,不过两年,便将通宝当铺的名声彻底打响。
  众人皆知,通宝当铺有个小伙计,博文强记,学富五车,甚至有几家古董商行、当铺都来挖角他。
  但齐皓为人念旧,他是在通宝长大的,从来没想过去别的地方与自己的老板打对台。
  后来老板看重他,便升了他做掌柜,那一年他才十七岁。江州人都道,再过个十年,这江州第一商的称号非他莫属。
  可惜世事演变,岂能尽如人意,他最终还是离开了通宝,更成为搞垮通宝的间接凶手。
  而今,一手养大他的老板夫妻和暗恋着他、却不知如何表白,只能以欺负他为乐的大小姐都死了。
  他不杀伯仁、伯仁因他而亡,百年后,入了黄泉,他有何面目去见老板一家三口?
  秦可心见他面色忧郁,心里也不好受,便离了他床杨,走到几案边,掀开竹笼,端出一碗尚带余温的小米粥。
  他人事不醒的几日里,她每隔三个时辰替他熬一碗粥,要让他一睁眼就有热粥喝。不过他一直不醒,倒是浪费了她很多心血。
  “别想太多。”她又回到他身边,端着粥,准备喂他。“你要烦恼,也得把身子养好才行。”
  他摇头,拒绝了她的粥。“先告诉我是怎么一回事。”
  她心思灵巧,自然知道他想问的是冯老板一家三口究竟犯了什么事,竟落得如此下场?
  她迟疑着。这事过程十分难堪,实在不适合一个身染重病的人听。
  “你不说,我自己去打听。”
  她瞪他,以她的武功和本事,要他生死两难就跟捏死一只蚂蚁般简单,就凭他想跟她讲条件,太自不量力了吧?
  有道是,“舍得一身剐,能把皇帝拉下马。”他现在就是这样子,豁出去了。
  “我说到做到。”
  秦可心翻了翻白眼,算是服了他的固执。
  “因为朝廷禁商的原故,地方官员便大力打压商贩,除了一些有官方背景的,大部分的私人商行都因此倒闭,或被各世家豪族瓜分了。通宝当铺在江州的风头最盛,因此打压行动一开始,它便成了箭靶子。知府大人直接给它扫上一顶有碍风化的莫须有罪名,查抄了。但冯老板为人和善,家业虽失,却颇得人心,在左邻右舍的照护下,一家三口生活倒还无虞。只是没了当铺,他们便要转换营生方式,向官府租了块田地,做起农夫。奈何,做惯生意的人,让他们去辨五谷、搞耕种,怎么做得起来?于是一年、两年地借春贷,又还不起,最终官府判了冯小姐进司教坊抵债,冯小姐不肯,然后……便是你看到的。”
  “朝廷几时禁商了?”抑止跟禁绝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啊!若非亲眼所见,他真不敢相信,一条重农抑商的政令落实到地方上,能扭曲成这莫名其妙的样子。
  “不管是抑或禁,都很奇怪。天地分阴阳,各有所司,就像人一样,你能想像你或我去种田的样子吗?所以我说你管太多,累了自己,又讨不到好处,还不如啥都不做,让喜欢经商的去经商、爱种田的去种田、想读书的去读书……人尽其才,方是富国利民之道。”
  人尽其才……他看过一部治国策,其中心论点就是“人尽其才”,上农工商一律平等。
  但这个想法在朝中以李友合为首的诸言宫御史中,与妖异言论画上等号。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才是那些老夫子信奉的至高条例。
  齐皓不觉得治国策里的论点是正确的,但他也不赞成老夫子们的想法。他认为百姓如流水,水无常态,因此需要朝廷制订各项法规引导他们定向正确的道路。但显然,他不是个合格的引导者,所以好好一个国家才会被他搞得乱七八槽。
  他叹口长气,疲累地闭上眼。
  秦可心则是无奈地看着手中逐渐变冷、变凉的粥,看来这一番苦心又白费了,待会儿再去厨房熬一碗新的吧!
  她不打算打扰他休息,静静地起身,准备离去。
  “秦姑娘。”他却突然睁眼,喊住了她。“我想吃点东西,养些体力,明日去祭拜冯老板一家。”
  “不行。”她叫道。总觉得这家伙自从入了江州,整个人都不对劲了。初见时,他温文儒雅到有些软弱,随着相处日久,她发现他和善的外表下藏着一颗坚定的心。而今,他圆滑的外表渐退,露出了锐利的棱角,那寒芒像极了出鞘就要见血的宝剑。
  “我只是通知你,并不是征求你的意见。”他语气淡然。
  她宁愿听他叫骂,也别像现在这样渗人心寒。
  “你此刻的身子受不了折腾,让我帮你调养一下,三天后你再去祭坟如何?”她竟不敢再擅自点他穴道,阻止他的行动,只能软下态度说着。
  “好。”
  “啊?”她以为他会很难缠,想不到他答应得如此干脆,反倒吓她一跳。
  “把粥端过来吧,我且在客栈里休养一二天,再去祭坟。”
  此刻,他身上有一种很怪异、夺人心魄的气势,让她不由自主地乖乖照着他的话做。
  她看着他喝粥,举止高贵而优雅,后知后觉地记起,这曾经的一国之君,姑且不论他是个好皇帝还是昏庸君主,也是高高在上的天授之子,他的话就是圣旨,任何人都得遵从。
  以前他没对她摆皇帝的谱,所以她毫无知觉地欺负他。
  如今,他虎躯一震,她却觉得四肢发冷,光洁的额头冒出了细密的汗珠,终于知道,这儒雅的外表下藏着高山般的威势。
  三天后——
  秦可心在客栈的房间里,来回踱着方步,快烦死了。她指明了冯老板一家三口埋葬的地方后,齐皓便独自一人去祭坟,不许她跟随。
  她其实没必要在乎他的反对,以她的轻功,就算偷跟,谅他也察觉不到。但她心里就是有个声音反覆说着:别太惹怒他,否则后果会限严重。
  见鬼了,他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能把她怎么样?她一根手指就可以摆平他。
  她不怕他,她要紧紧跟着他,不能让他再回到皇宫去干那吃力又不讨好的皇她告诉自己,他气势再强,没有相应的武力,也是白搭。
  奈何,她的心就是怦怦跳着,双脚一迈开,想要跟踪他,两条腿就开始发软。简直莫名其妙。她怎会如此顾虑这个蠢皇帝是喜是怒?
  “唉!”偏偏,她打心底挂怀他。“齐皓、齐皓,你好歹也读过几年书,懂得些做人道理,千万别想不开啊!”
  她这是从白日踱步到夜晚,又从月升定到太阳高照。
  一个日夜过去了,他居然还不回来,不会真的祭坟祭到想不开,随着一起去了吧?
  秦可心打心底不愿再与他作对,但看着时光飞逝,她实在等不下去了。
  打开窗户,也不顾光天化日施展轻功飞檐走壁有多惊世骇俗,她身子穿窗而出,直如大鹏展翅,往城东掠去。
  到了冯老板一家三口埋骨处,果见齐皓提着一壶酒,坐在墓前,自斟、自饮、自言。
  她没有细听他说些什么,一双眼直直地看着他的头发。
  他今年才二十五,风华正茂时,却因日夜操劳,以致早生华发。但那也只是在三千青丝中,添了几点银星。
  不过一日夜,银光布满头,微风扬起,成了一道苍白的发瀑。对比他大病后两颊诡异的酡红,竟成一副夺人心魄的妖冶姿容。
  她定定地看着他,心脏好像被捶了一拳、又被扭了一下,又酸、又疼、又麻。
  “既然来了,就过来一起坐吧!”他瞧见了她,淡淡招呼道。
  她立在原地不动,注视他的目光渐渐模糊,让水雾给遮了眼。
  “怎么了?”他问,依旧是没有起伏的声音。
  她喉咙发苦,指着他,却说不出话来。
  “我有哪里不对吗?”他竟是笑了,如云似雾,明明就在眼前,却是捉不着、摸不到。
  她闭上眼,深呼吸良久,涩着声答:“你的头发……”
  “头发?”他将束在脑后的长发拉到眼前一看,满眼俱是白,银光闪闪中,不见半根青丝。他随意地又松开了手。“我本来就有少年白,而今不过是多白一点,也没啥大不了的。”
  那不是多白一点,是全白了,一夜白头!一股深沉的愧疚狠狠击中她心窝。是她累他如此吗?
  他对她招招手。“你不像是会为几根头发大惊小怪的人,别想太多,过来聊两句吧!”
  她咬着唇,高傲的头颅不觉低下了。见他的第一眼,她看不起他,现在,她对不起他。
  “别这样,谁能不白头,除非是少年夭折。”他斟了一杯酒,递到她面前。“喝一口,缓缓心情。”
  她没看他,良久,低声地吐了句。“对不起。”
  “你曾经做过对不起我的事吗?”他大笑。“如果告诉一个人什么是事实是错的话,那我不知道何者才叫正确?”
  “但是……”
  “别但是了,一杯浊酒权充答谢,你让我看清楚了这个世界。”生活在皇宫那个备受保护、奢靡繁华、充满虚假之处,对某些人而言,也许是种幸福,可齐皓并不爱那些,他更渴望在宽阔的天地,凭自己的力量争取想要的一切。
  “齐皓。”她抿抿唇,接过了酒杯。“我知道冯家人对你意义不同,与其说他们是你的雇主,不如说他们是你的家人。他们死了,你很伤心,但逝者已矣,你千万要保重自己。”
  他撩开了被风吹散的白发,轻轻扬起了唇。
  她第一次发现,他不止气质温文,还长得非常好看,剑质修目,唇红齿白,巍巍如山上松,清雅更胜河边柳。
  一颗芳心怦怦乱跳起来,她双眼竟离不开那冠玉般的脸庞。
  “秦姑娘说的是。”他举起酒壶,遥遥向她一敬。“冯老板待我如亲子,夫人就像我那早逝的娘亲,大小姐虽然常找我麻烦,却天真可爱,我也把她当自己的妹妹。我活了二十五年,倒有一半的岁月是在当铺里过的。小时候,看老板做生意,我就想,有一天,我会成为像他一样厉害的商人。后来当上掌柜,老板老在我耳边叨念,做人不可以满足现状,眼光要放远。我又暗自发誓,要存够一笔银子,自己开一家商行,并且生意要做得比老板更大。我从来没想过,原来是大小姐喜欢上我,老板才变着法子鼓励我要力争上游。”
  很奇怪,她不喜欢听他谈冯家人的事,尤其是他说起冯玉宝,脸上那淡谈的缅怀神色,让她心里有点不是滋味。可冯家人都死了,她这番心思却显得小气了。
  就这样,她一颗心像倒满了油盐酱醋茶,百般滋味,让她别扭得说不出话来。而齐皓则是受束缚久了,一朝遇变故,好像密封的油瓶里被点了把火,把他整个人炸开了。
  他就想造反、想作乱、想干尽以前不敢做的事,哪怕会因此毁灭自己,他也不管不顾了。
  所以再对上秦可心,尽管知道她武艺高强,随便招惹的下场会很恐怖,还是想惹惹她。
  “你呢?说说你的事如何?”
  “我……”她的心思一时没跟上他的话题,愣了一下才道:“我没什么好说的。我是个孤儿,被师父收养,传我医术、武艺,上头有一个师兄和一名师姐。不过我很少和他们见面,多半在外头帮人义诊。”
  “你师父艺业定然不凡,才能教出你这么有本事的徒弟。”想起她几回的欺负,他心里真有些怒,语气不免带刺。
  “你是在怨我踢你下水吗?”她皱皱鼻子,“这也不能怪我,谁让你不洗澡,一身肮脏!”
  “我天天沐浴,哪里脏了?”平凡的面孔却带了几分娇俏。
  “出门在外,风吹日晒,怎可能不脏?就说你在这坟前坐了一日夜,泥灰不知沾了多少,还敢说不脏?”
  他本是恼她的,可听她这番话,心里的怒气却莫名其妙消失了。
  “出门远游,总有不便,哪能随时保持一尘不染?”
  “所以要多洗几回澡啊!告诉你,保持干净,身子才会健康,这是我身为一名大夫给你的建议。”
  什么跟什么啊?他忍不住为她这爱洁的怪癖大笑。“你的建议我没听过,倒常听人言,洗一次澡伤三年元气,所以男子汉大丈夫最好少接近水。”
  她瞠目结舌,可爱的模样像只刚出生、喵喵叫着的小猫。“你别靠近我。三年不洗澡,人都长虫了。”
  “长虫不至于,身上多些汗垢倒是有的。”
  “恶心死了!”她俏脸白得像她身上那袭白衣,从头到脚一式的雪白银妆,还真是爱洁过度啊!
  “我这样如果叫恶心,那街边长满脓疮的乞丐又算什么?我瞧你给他们看病的时候,也没露出什么异样的表情。”话里话外就是说她对他太苛刻。
  “他们是生病了才会这样,怎能一概而论?”她不是菩萨,做不到救尽众生,但基本的医者父母心还是有的。
  他怔了下,摸摸鼻子,反省自己太计较。
  她其实性子不错,虽然累他几回大病,也治好了他,这一路从京城到江州,十天的路程,他们走了近一个月,因为她每到一个地方都要替人义诊,不知不觉便耽搁了。
  他想起她义诊时的仁善,那种发自内心希望病人康复,完全忘记自己爱洁癖性的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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