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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富豪-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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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妮蹙著眉,很不认同。“不报警,他现在什么都想不起来,难道让他一直住下来?”
  “搞不好……过几天他就想起来了,那个——谁谁谁,下村的阿良嫂不就是那样吗?被机车撞到,一、两个月什么都想不起来,然后有一天就突然什么都想起来了,我想他……他应该也是这样吧。”
  她恶狠狠的瞪视著他,“最好是有这么简单!”
  知道火妮不高兴,苗大顺松手了。“好吧,你去报警,如果你忍心小叔叔都几岁了还去坐牢,你就去报警吧,小叔叔知道你向来最有正义感,我不该叫你做这种泯灭天良的事,是我太超过了……”
  看他那副可怜兮兮、垂头丧气的模样,火妮心软了。
  回想起她十二岁那年,家里发生火灾,如果不是小叔叔拚死奔进火场里把睡梦中的她背出来,现在根本不会有她这个人存在。
  那一场火,小叔叔毁了半边容貌,从此没有女人肯再多看他一眼,也是这个原因,他都五十多岁了,至今仍是个单身汉。
  她常感到很内疚,如果不是为了救她,小叔叔也不会失去原本端端正正的容貌,更不会单身至今,但他却从没对她说过一句抱怨的话,乐天的他,总是笑嘻嘻地面对每个人。
  她不能让他去坐牢,她情愿自己去蹲苦牢,也不能让小叔叔一把年纪了还去受那种罪……
  “我不报警就是了。”她下了个困难的决定。
  唉,这样实在有违她做人的原则,现在也只能祈望那个人快点恢复记忆。
  “至美……呜呜……你到底在哪里……你到底在哪里?”
  两天来,梁芷柔哭红了双眼,肝肠寸断的回到台北等消息,她住进了辜家的新房,焦急地等待音讯。
  “你多少吃一点,不要再哭了,这样很伤身体的。”安彤安慰著她,见她那么伤心,实在不像跟小美才见过三次面而已啊。
  至帅说,小美连终身伴侣都用计算的,两人之间毫无感情基础,只因为对象符合他对完美的要求就决定了婚事。
  在她看来,未必那样,或许他们一见钟情,真的都对彼此很有感觉,很来电啊,不然芷柔现在也不会食不下咽的。
  “我吃不下。”说完,梁芷柔又开始啜泣起来。“三嫂……”吸吸鼻子。“如果至美真的有什么不测怎么办?人家会不会说,是我克死了他?”
  “啊?”安彤微微一愣。
  “是我表姐和表姨她们这样说的。”再吸吸鼻子。“她们说,如果至美死了,别人一定会说我克夫,到时我就再也嫁不出去了,没有男人会再对我有兴趣,他一定要平安无事才可以。”
  安彤有够给他傻眼的。“呃,所以——你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哭的?”
  小头颅点了点。“我压力好大,这两天都睡不著,我妈为了我,今天一大早飞到泰国去求佛了,希望佛祖保佑至美平安归来,不然我年纪轻轻就会变成——变成寡妇——呜呜呜……”
  说完,又啜泣起来。
  安彤愣愣地看著她那悲切的样子,确定她老公说的没错,她跟小美之间,真的没有感情基础。
  而且她突然发现,这位梁家千金也不像小美所认知的那么完美,看她哭得连鼻涕都流下来了,如果小美看到她这副鬼样子,还会认为她很完美,还会想娶她吗?
  嗯,很怀疑!
  “来、来,坐坐,不要客气,当自己家一样,多吃点。”当天晚餐时,梅淑珠热情的招呼著“客人”。
  “对啊!你坐啊,别净站著。”因为心虚,苗大顺对辜至美特别好,他一把把他拉到热闹的餐桌旁,让他坐在自己旁边。
  火妮受不了的摇摇头,小叔叔这样,迟早会露出马脚啦!
  瞧,他不低调一点,还在那里热情的向人家介绍家族成员,真是有够瞎的,不过,这也正是她叔叔可爱之处呀!
  “我来向你介绍。”苗大顺一一指著餐桌上的人,大声地说:“这是火妮的爷爷、奶奶,火妮的妈你已经见过了,我是火妮的小叔叔,你叫我阿顺叔就可以了,这是仲芳、仲凯,他们是火妮爸爸好朋友的孩子,他们的父母过世之后,他们就住在这里了,这是阿泰叔、阿泰婶,他们在我们农庄里做事,也住在这里,以后你也要住在这里,跟大家打声招呼吧!”
  辜至美紧抿著唇,看著满满一桌子的人,这种感觉好陌生,感觉上,他好像没和这么多人一起吃饭过。
  “这孩子怎么都不说话咧?”身材跟媳妇一样丰润,满头银发的苗家奶奶问。
  阿泰婶掩著嘴直笑,“帅哥害羞啦!害羞啦!”
  “来!小子!跟大家打声招呼啊!”苗大顺忽地往他后背用力给他拍下去。
  “咳咳咳——”某人直接呛到了。
  “啊啊——歹势、歹势!太用力了。”苗大顺连忙拍著他的背,替他顺顺气。
  “唉,这孩子身体虚啊,明天得杀只老母鸡炖中药给他补一补才行。”梅淑珠自言自语地叨念著。
  火妮忍不住噗哧一笑。
  太有趣了,看他那副不自在的样子,很滑稽耶。
  仲凯的身材比较瘦小,衣服不合他穿,他现在身上穿的是小叔叔的衣服,人高胖魁梧的小叔叔,他的衣服对他而言显然太大,连袖子都要折两折,裤管也是,跟他的气质格格不入,份外有趣。
  “孩子,你叫什么名字啊?”瘦瘦小小的苗爷爷笑咪咪地问。
  火妮蓦然怔忡起来。
  对厚,他失忆了耶,现在连自己名字都想不起来,不知道自己是谁,这种感觉……一定很难受吧?
  “爸,这孩子失忆了啦。”梅淑珠告诉公公,“他忘记自己的名字了啦。”
  “没有名字?这怎么行!”苗爷爷沉吟了一下。“这样好了,你就叫光宗吧,这名字好,这名字有前途。”
  “光宗?”梅淑珠眼睛一亮。“爸,这名字取得真好!真是好听极了!”
  火妮啼笑皆非的听著他们替他乱取名字。
  光宗?
  这名字跟他一点都不配好不好?而且他们养的那只米格鲁名叫“耀祖”耶,也是她爷爷取的,这么一来,他不就跟一只狗同辈了?
  想到这里,她忍不住哈哈大笑。
  “丫头啊,你在笑什么?也说出来给奶奶笑一下啊。”苗奶奶慈爱地对孙女说。
  火妮的嘴角藏不住满满的笑意,她笑著摇手。“哦,奶奶,没什么、没什么啦,大家快吃饭吧!”
  席间,她不时偷瞄著“光宗”,想从他的言行举止发现一点关于他身份的蛛丝马迹。
  看他端坐的姿态和拿碗筷的手势,他的教养一定很好,看见每个人用自己的筷子猛往盘里夹菜时,他的眉心都皱了起来,显然很不习惯这种吃饭方式。
  “来,这只鸭腿给你。”苗大顺蓦地把一只大鸭腿夹起来,直接搁在辜至美的碗里。“我嫂子说的,你太虚了,要补一补才行。”
  他很担心是自己把他给撞虚了,一个长得这么好的年轻人被他撞得失去记忆,他内心实在很过意不去啊。
  但他又不能做什么,只能在他还没恢复记忆之前,在生活上尽量照顾他了。
  “是啊,多吃点,来,吃点鱼,这道红烧鱼可是火妮她妈的拿手好菜哟!”阿泰婶用自己的筷子夹了满筷的鱼肉往他碗里搁。
  那一瞬间,火妮确信自己看到他整张俊脸变得很难看,脸上仿佛写著三个大字——不、卫、生!
  啧啧啧,看起来,他真的是很不好相处耶。
  “我没胃口,先回房了。”他倏地起身,搁下碗筷,走了。
  “咦?怎么回事啊?”
  “怎么不吃了?”
  “是不是不合胃口啊?”
  众人一头雾水。
  恶心!
  那些人怎么那么不卫生?吃合菜居然不用公筷母匙,还用自己的筷子夹东西到别人碗里,他们到底懂不懂礼貌啊?
  再说,他最讨厌吃鱼了,他不喜欢腥味,他的菜单里,绝对不会出现鱼类……
  他最讨厌吃鱼?
  讨厌吃鱼?
  这么说,他恢复记忆了?
  可是为什么,他还是什么都想不起来?
  叩叩叩——
  “进来。”他可不希望那些吵死人的乡下人再来烦他,他需要独处,他不想跟他们讲话,一点都不想。
  “嗨——”火妮推门而入,她轻快地露齿而笑,扬扬手上的一袋面包。“你肚子饿了吧?这是面包,保证没有别人碰过,你快吃吧。”
  面包?难道——
  他不确定地看著她。“你特别出去买的?”
  “当然喽。”她扬扬秀眉。“你知道最近的面包店有多远吗?整整十公里的车程耶,我来回开了快四十分钟的车出去买的,你快吃吧,可别辜负了我一番心意。”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做,只是可怜他人生地不熟,而又好像有某种奇怪的洁癖,所以她才会不辞辛劳的开车去买面包给他吃。
  肚子确实也饿了,辜至美不置可否的接过面包,取出一个卖相颇佳的圆面包,一片一片撕著吃。
  火妮好气又好笑的盯著他。“喂,你这个人怎么这样?连声谢谢都不会说吗?”
  他瞬了瞬眼眸,看了她一眼。“又不是我叫你去买的。”
  她双手叉著柳腰,蹙起眉心。
  厚~有够顾人怨的答法,他人缘一定很差。
  “就算是我鸡婆好了,但你说一句谢谢会怎么样吗?你会少块肉,还是缺条腿?”她咄咄逼人地问。
  “难吃。”俊美男人忽然嫌弃地把面包搁下,不再吃了。
  “你说什么?”火妮简直想掐死他了,这难伺候的家伙以前是吃鱼翅鲍鱼长大的不成?
  “我说,这东西很难吃。”他面无表情的说。
  她深呼吸几下,努力忍住火大。“所以说,你宁愿饿肚子,也不愿意吃这么难吃的东西?”
  “可以这么说。”
  她咬牙切齿地瞪著他。
  欠扁的家伙,饿死你好了!她真后悔没事干么出去买面包给他吃,真令人火大啊!
  “你报警了吗?”他忽地问道,冷傲的黑眸望著她。
  心脏咚地一下,火妮忙打了个哈哈。“报——报了啊,当然报了,这还用问?”
  哎,从来不说谎话的她,说这个谎使她耳根子整片红。
  小叔叔说他顶多一、两个月就会恢复记忆,真的吗?如果到时他仍没有恢复记忆怎么办,他的家人岂不是急死了?
  没有将他提报失踪人口,隐身在这不起眼的小农庄中,谁会知道他在这里?
  想到自己的自私,对他的不满似乎减少了一咪咪,毕竟,如她小叔叔所说的,是他们对不起他啊!
  “帮我换间房间,我不习惯没有窗户的房间。”他要求道。
  火妮攒了攒眉。
  这傲慢的家伙——他当这里是什么地方啊?饭店吗?
  刚刚对他的愧疚又咻地一下子全飞走了,谁叫他说的话和他的态度都那么机车!
  “等我的家人找到我,到时住在这里的食宿费我会付给你。”他淡淡瞟她一眼,用冷淡的、公事公办的语气说。
  “不必!”火妮怒气冲冲地说:“我们这里的人都很有人情味,就算你一辈子没办法恢复记忆,我们也会一直让你住下去!懂、了、没?傲慢鬼!要换有窗户的房间,等你要永远住下来的时候,本姑娘自然会帮你换!”
  说完,姑娘她给他当面用力甩上门走了!
  她确定了一件事——失忆的人,只是丧失了过去的记忆,但本性是不会改变的!
  所以,基于这点,他不管是以前或是现在,都绝对、一定、肯定是个宇宙霹雳无敌超级难以相处的人啦!
  第三章
  吃过早餐,辜至美百无聊赖地走出屋子。
  所有人都去工作了,连年事已高的苗爷爷和苗奶奶都因为闲不住而跟到田里帮忙,家里只剩他和几只猫狗。
  看著苗家透天厝前的莲花池,他的视线在花瓣上停留了一会儿,一片枯叶从树上飘下来,掉到了他头上,他眉头一皱,把叶子从发心上拿下来,看著叶子,他瞬了瞬眼眸。
  这里没有电视,没有网路,一切都陌生得可以。
  上午十点的阳光暖洋洋的,空气很清新,有几朵白云在蓝蓝的天际缓缓移动,几只麻雀在院落里觅食,空气里有泥土的芬芳,他以前一定不是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活,因为他对这一切没有丝毫的熟悉感。
  他到底是谁?
  他有家人吗?为什么没有人来找他?
  “娘小子,你打算在这里白吃白住多久?”凌仲凯不怀好意地晃出来,一副老早准备好要找他碴的模样。
  “你刚刚叫我什么?”辜至美冷漠的和他对视。
  “娘小子啊。”凌仲凯嘲讽地低哼。“长得跟娘儿们一样,不是娘小子是什么?还是你喜欢我叫你娘娘腔?”
  他不喜欢这个家伙,从第一眼就不喜欢,但火妮居然收留他?
  哈!他搞不懂,就算这家伙失去记忆好了,把他丢到警局里去不就好了,干么要让他住下来?凭什么啊?
  他直觉的想法是——火妮被这家伙的外表迷住了!一定是这样没错!
  “我跟你是不同水准的人,对我说话尊重点,不要口出秽言。”辜至美沉著俊脸说道。
  凌仲凯愣了愣。“什……什‘会言’?”
  他对读书没兴趣,也没那天份,高三就辍学在农庄里帮忙,也因为这个原因,他常被他姐骂没出息。
  他也知道只有高中肄业学历的他,配不上拥有大学文凭的火妮,可是他就是认定了她,也因此农庄里天外飞来这么一个帅小子,他才会如此不安。
  “连秽言都不懂,你有什么资格跟我讲话?!让开!”辜至美冷淡地要走。
  “我偏不让。”凌仲凯展臂拦住他的去路,大声呛道:“失忆了还这么跩,你这小子有什么了不起?还不是只能待在这里白吃白喝,有种的话,就在农庄里工作赚你的生活费啊!我打赌你连一天……不!你连半天都待不住!”
  “我已经跟苗火妮说过了,等我的家人找到我,我会一毛不差的付清我在这里食住的所有费用。”
  “哈!说的好听,谁知道你有没有家人,有没有人会来找你,如果你在这里住一辈子怎么办?一辈子白吃白喝吗?”
  辜至美俊脸倏沉,怒目瞪视著他。“那么你想怎么样?”
  “我不想怎么样,是你想怎么样才对吧!”凌仲凯轻视地看著他。“如果你不是存心在这里白吃白住,现在就跟我到田里去,大家都在田里干活,没理由你大少爷一个人待在屋里享福。”
  辜至美冷笑一记。“带路。”
  他会证明他不是一个存心白吃白住的人。
  火妮一抬眼就看见两人火药味很浓的向她走过来,她稀奇地看著那两个显然气氛不太融洽的人。
  “你们怎么会一起来?”停下手边的工作,她先看了看凌仲凯,再看了看辜至美,两个人的脸都很臭,感觉怪怪的。
  凌仲凯用一根手指头指著辜至美,“他说只有他一个人在家里休息不好意思,要来帮忙。”
  “真的?”火妮精神一振。
  这个傲慢鬼跩归跩,起码懂得基本人情世故,现在正是农庄里最忙的时候,多个人手当然好。
  “我要做什么?”辜至美蹙拧著眉心问。
  “首先,去穿双雨鞋,戴顶草帽,看见那间小茅草屋没?”火妮好心情的指指田埂旁边一间不起眼的小茅屋。“里面什么东西都有,穿好了再过来找我。”她接著看向另一人,“仲凯,你去帮阿泰婶。”
  自从苗家的一家之主苗大吉过世后,身为苗家独生女又性格刚强的她,就变成当家作主的人,梅淑珠凡事都要问过女儿,相当依赖她。
  “是!大小姐!”凌仲凯耍宝地行个军礼,快乐的去帮阿泰婶了。
  等一下火妮就会知道娘小子是个中看不中用的软脚虾了,一副大少爷的样子,包管他不到十分钟就昏过去,哈!
  辜至美穿好雨鞋,戴著草帽,神情别扭到不行的走出小茅屋,他不必照镜子也知道自己这副俗到爆的鬼样子有多滑稽。
  “来吧,你的工作很简单,把树下那些肥料搬过来就行了。”火妮对他解说著,“肥料很重,你要有心理准备哦,因为都是有机肥料,我们的农田,主要种植叶菜类和瓜果类,大概有三十多种瓜果和叶菜。”
  他看了她一眼,“意思是,不用农药?”
  “对!”她兴致勃勃的对他说:“化学农药跟化学肥料都会伤害人的身体,不管是喷洒或者食用都一样,所以我们农庄从两年前开始,尝试有机栽种,虽然现在我们还在努力推广的阶段,但我相信假以时日,有机作物会被全人类给接受的。”
  辜至美冷淡的看了一眼田里被菜虫咬得坑坑洞洞的青菜。“这些卖相差的蔬物,你想卖到哪里?”
  她微微一愣。“啊?”
  他挑眉道:“这些东西根本不能看,能卖到哪里?你太天真了,根本没有市场。”
  火妮体内涌起一股很想打他一拳的冲动。
  傲慢鬼讲话果然很刻薄,不鼓励她对地球和人类健康的这份心意也就算了,竟还泼她冷水?亏他现在还吃她的、住她的,真是有够不讨人喜欢的。
  “有没有市场,不是你说了算,这么天然这么健康的东西,完全没有农药,只要是人都会选择有机作物的。”她给他呛回去。
  辜至美冷冷的哼了一声,“这丑丑的菜,你要卖得比一般菜价贵才够成本吧?”
  咦?他懂哦。
  火妮一愣,回神后说道:“没错,但那也是不得已的,因为有机肥料的成本本来就比较高,而且在作物的成长过程中,需要花很多心思……”
  他不客气的打断她,“这就对了,答案不是已经很明显了吗?投入双倍的资金,换得的经济效益却几乎等于零,这是傻瓜才会做的事。”
  她讶异地看著他。
  他到底在鬼扯什么?
  自从她决定把苗家农庄全面转型为有机农业之后,家里的每个人都挺她,也都给予她最大的鼓励。
  没错,现在农庄的财务状况并不理想,但大家仍然都支持她,才没有人对她说过什么“经济效益等于零”的鬼话哩!他真的是好笑极了!
  “你还是早点打消你的有机梦吧,你这么做只会害死苗家农庄而已。”辜至美冷冷的说。
  火妮抬眸迎视著态度冷漠的他,怒火在她美眸之中燃烧。“喂!傲慢鬼!你凭什么这么说?你又凭什么否定我的梦想?”
  他冷漠的回望著她。“因为你的梦想不切实际,女人就是这样,感性大于理性,所以永远成不了大器。”
  她语带嘲弄地问:“那阁下你又成什么大器了?失忆吗?”
  说完,她得到一丝报复后的快感。
  “你——”他拧起了眉心,冷冷瞪视著她。
  火妮因为他的哑口无言而得意不已。“傲慢鬼,你一定从来不知道,那种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努力的感觉是多么快乐,或许在你没失忆前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凭空而来的,所以你才那么自以为是。”
  他瞪视著她,俊颜铁青的抿著唇。
  他在失忆之前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凭空而来,不是靠他双手创造的吗?
  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努力?
  这几个字眼好陌生……
  难不成,被她给说中了?
  “你回去!”火妮不留情面的说道:“这里不需要你帮忙,对于被你否定的这片农田来说,你的存在只是污染了神圣的它们而已,所以你走吧!我不想看到你。”
  辜至美也很不高兴。“我也同样不想待在这里,因为跟不理性的笨蛋沟通是一件很累人的事。”
  他走了,还忘了脱掉塑胶雨鞋、摘掉草帽,直接走掉了。
  火妮咬牙切齿的瞪视著他修挺的背影。
  说她是不理性的笨蛋?
  跟她沟通是很累人的事?
  天杀的!傲慢鬼,你才是猪啦!
  火妮以为经过昨天的火爆争吵,她今天不会在田里看到傲慢鬼,可是当吃完早餐、大伙都在田里工作时,她竟看到他穿著雨鞋、戴著草帽走向她。
  他想干么?又想来跟她吵架是吗?
  她防备的瞪视著他,就像一只随时准备出战的甲虫。
  “你来做什么?”现在的她真的看他很不顺眼,因为他是第一个否定她的人,也是第一个对她把话说那么重的人。
  都是他啦,害她昨晚失眠了。
  从来没想过转型为有机农业对苗家农庄有利还是有弊的她,因为他的一番鬼话,胡思乱想了整晚,甚至还冲动的到母亲房间去问她,她是不是做错了?是不是带给大家困扰了?
  “怎么会呢?女儿,你怎么会突然这么想,我跟你爷爷奶奶还有你小叔叔都很支持你的做法,其他人也一样,所以你尽管放一百二十个心去做吧,我们都是你的粉丝,永远支持你哟!”
  听到母亲一番肯定的话,她才像吃了定心丸,不再怀疑自己做对了还是做错了。
  可是现在看到他,她心情还是整个不好,直觉到他又是要来打击她了。
  然而,辜至美却只是看了她一眼之后,什么也没说,然后开始东看看、西看看,有时弯下身去,有时又站起来,令人摸不著头绪。
  “喂!傲慢鬼!你到底在做什么?”一个小时后,火妮忍不住跑到他面前去质问他。
  “不必你管。”他勾了一下嘴角,姿态是一贯的冷傲。
  “什么话?”她的音量陡然飙高。“这是我家的田耶,你这样随便进来随便乱看,我怎么能不管?你起码要得到我这个主人的同意吧?”
  “我做事一向不必得到任何人的同意。”他冷淡的说。
  蓦然,他的心一动。
  他怎么会这么说?
  这句话……他说过——他说过对吧?
  该死!才要细想,他的头又痛了。
  “哈!好大的口气,好像你是什么大财团的大总裁一样,真是好笑极了……咦?你怎么了?头又痛了吗?”
  火妮嘲讽的语气转为关心,见他抚著额头,好像快支撑不住了,她连忙扶住他。
  同住了几天,她大概知道,每当他要试图想些什么的时候,头部就会产生巨痛,迫使他不能再想。
  “我扶你到树下坐一下!”
  他没有拒绝她一片好意,因为他的头不但像有针在刺一般,还晕眩的让他快要吐了。
  火妮把他扶到大榕树下,小心翼翼地让他坐在盘根错节的巨大树根上。
  “你还好吗?是不是很痛?”她半蹲在他面前,双眸担心地望著他。
  他没有回答,突然之间,他竟猛力捶打著自己的头。
  她差点没被他的举动给吓死!
  “喂!你在干什么?你怎么这样打自己的脑袋,你这样会把头打受伤的!”
  见他每一拳都那么“真材实料”,她连忙拉住他双手,阻止他自残的行为。
  “不要……拉我……我头好痛好晕……”辜至美那张向来傲慢冷漠的俊脸上,首次浮现恐惧的神色。
  看到他这样,火妮的心也跟著一缩。
  天啊!他一定很难受很痛苦很害怕!
  她不假思索的紧紧抱住他。“不要怕!你不要怕!我在这里!”
  他的头倚在她小巧的肩膀上,身体被她温暖的小手抱住,这份力量稳定了他,不知道过了多久,头晕渐渐消失。
  “你们在干什么?!”
  一声愤怒的大喝传来,拥抱中的两人被人从中间硬生生的分开!
  “仲凯?”火妮错愕的眨了眨眼,他害她跌坐在泥土上耶。
  凌仲凯气急败坏的指责他们,“看看你们!大白天的,你们在这里搂搂抱抱像什么话?”
  气死他了啦!
  昨天看他们整天不说话,好像在冷战,他还高兴了一整晚,没想到今天两个人却抱在一起,莫名其妙!他真的快气死了!
  “你想到哪里去了?”火妮蹙著眉。
  “我想到哪里去了?我想到哪里去了?那要看你们做了什么啊!”凌仲凯犹自跳脚不已,一直在那里哇啦哇啦叫。
  “神经!”火妮懒得理那只蚱蜢,她拍拍屁股站起来,关心地又蹲回辜至美面前。“你好一点了吗?”声音跟神态变得跟凌仲凯讲话时不一样,难得的温柔。
  “吼~你干么这么注意他?!”有个人气炸了。
  火妮一样不理他,此时此刻,她所有的注意力都在辜至美身上,很担心很担心他,那份担心流露在她圆亮澄澈的眼眸之中,令辜至美的心莫名一震。
  想不到她也会这么温柔……
  “怎么了?”她急了。“怎么不说话?还很不舒服吗?还是我送你到医院去……”
  他的俊唇蠕动了一下,声音有点沙哑,“谢谢。”
  火妮愣了愣。
  谢——谢谢?
  她有没有听错啊?傲慢鬼对她说谢谢?
  “呃,你——你没事——吧?”她伸手摸他额头,确定他没有发烧,没有烧坏了头壳。
  失忆已经很口怜了,如果连脑袋也烧坏,那就真的太惨了。
  他凝眸看住她,再次说道:“刚才——谢谢你。”
  火妮的胸口一热。
  辜至美感觉到谢这个字,对他好陌生。
  怎么?他以前是个不会说谢谢的人吗?他突然强烈的想找回过去的记忆,一个不说谢字的人,他是怎么活的?
  一连几天,辜至美都出现在农田里。
  他也没做什么,就是东看看西看看,有时候他可以盯住一棵菜良久,谁也不知道他到底在看什么,不过他也没妨碍到别人,所以大家也就随便他了。
  当然,有个人除外。
  “哼!那小子超诡异的,我们一定要小心他,不然哪天田被他卖了都不知道。”凌仲凯经常语带敌意,有意无意地这么说。
  “他又没做什么。”火妮对他的言论很感冒,在她看来,辜至美应该只是渐渐对有机栽种产生兴趣罢了。
  她比较担心的是,都已经过了一个多星期,他还是没有恢复记忆。
  看来她得找个时间跟小叔叔商量一下了,不报警也要有个期限,总不能他一辈子想不起来,就一辈子让他住在这里吧?这对他不公平啊!他们绝对不可以这么做,这样很自私。
  “苗火妮,你过来。”
  正在出神之间,听见有人叫她,一抬眼,看见站在农田中央的傲慢鬼正在看著她。
  她看著他,眨了眨眼。“我吗?”
  辜至美微抬下颚,“这里有第二个苗火妮吗?”
  她蹙眉朝他大步走过去。“喂!傲慢鬼,你就不能有礼貌一点吗?”
  顿时,俊颜微怔,“我这样没有礼貌吗?”
  “当然!”火妮皱著鼻子数落他,“讲话都用冷嘲热讽的,或者一副人家应该知道,不知道就很白痴的样子,你到底是怎么长这么大的啊?”
  他扯扯唇角,“我也很想知道。”
  哦喔,踩到他的痛处了,她吐吐舌头。“对不起……”一时忘了他失忆。
  “算了。”他撇撇唇。“你过来看这个。”他蹲了下去。
  “看什么?”她好奇的走到他旁边,也蹲下去。
  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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