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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元硬过人民币-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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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2)
连载:再者,即使杭小华有病,传染了成寅,那也没有什么。有病看病,这是一件多么单纯的事!他无须为老婆家庭负责,因为他根本就没有老婆家庭。即使患了不治之症(比如艾滋病)那也没有什么,为了友情成寅一向无所畏惧。如果他得了不治之症不是说明杭小华也已不治了吗?分享艰难和不幸正是朋友应尽的义务,谁叫他们朋友一场呢?快乐也是一样,需要分享。如果杭小华快活了一把而成寅一无所得前者定然会感到内疚,为使杭小华不至于良心不安成寅也得干上一把。没有其他小姐就只能一物多用,反正他成寅不会在乎。
如此等等,虽然内容庞杂,逻辑古怪,成寅总算能做到言简意赅。况且在某些问题上他与杭小华有相当的默契,有的话并未明说,后者已经感觉到了。杭小华只是担心,小姐未必愿意。成寅说:“这你就放心啦,我自有办法。”说完他走进卧室,小姐仍然躺在被子下面,不过已经开始摸索着穿衣服了。成寅说:“且慢。”他去打了半盆热水,端进来,对小姐说:“洗一洗。”后者并没有拒绝,坦然地在成寅面前蹲下,撅着屁股洗起来。完了成寅将用过的水端出去倒掉,并晾好毛巾。小姐为他的殷勤所感动,连声说道:“谢谢谢谢。”她以为此人天生温柔,招待朋友不辞劳苦甚至屈尊俯就,不仅事前一切代劳,事后也帮忙料理,只是将那中间的快乐时光留给别人。而他的朋友,相比之下却颇为差劲,事前不知所措,干完后立马穿衣服走人,甚至连句温存的话也没有,只知道埋头干活,不过活倒也真是干得不错。这两个朋友如果能结合起来合为一人,那就完美无缺了,可算得上是一等的嫖客。小姐正在感叹,发现成寅开始解自己的皮带。她疑惑地问:“你想干吗?”成寅说:“你说呢?还能干吗?”小姐立刻表示反对,说她太疲倦了,还是下次再说吧。成寅就责怪她愚蠢,想不开,有钱不挣那不是傻瓜吗?他告诉小姐他们会付双倍的费用,也就是说她的收入比只与一个人做要增加一倍,而挣钱这回事哪有不吃苦受累的?这些小姐自然明白,何况事已至此,她想不做也没有那么容易。她只是感到十分遗憾,以为碰到了一个有情有义的人,没想到和别的男人没有什么两样。这一打击虽比较抽象模糊,但不无深刻之处,使得小姐对世界的看法都因此有了些许改变。以前她认为好男人还是有的,只是自己没有碰到。现在她总算明白了,即使让自己碰上了,最终也将证明不过是一个无耻的嫖客。因此她虽然别无选择地和成寅做了一把,但其热情程度却远不及与杭小华的那次。况且她刚刚做过,暂时并无需要,因此在整个过程中几乎睡着了。难怪后来两个朋友谈论彼此的感受时,对小姐的评价截然不同。杭小华十分感戴小姐的热情卖力,而成寅则指责其毫无职业道德感的故意的冷漠,在小姐的问题上两人发生了严重分歧。
此刻成寅匆匆完事,为未能使小姐发出快活的呻吟而感到十分沮丧。也就是说,在与杭小华的较量中他无可置疑地落于了下风。又是嫉妒又是愤懑,使他几乎无力穿衣起床了。成寅赖在床上不起,尽量拖延着时间,好在另一指标上胜过他的朋友。杭小华虽然将小姐干得高潮迭起,但时间毕竟有限,如果成寅能晚于半小时从卧室里出来,至少在持久性方面可略胜一筹。可小姐并不配合,刚一完事就醒了,她胡乱扯下一截手纸擦了擦下身便开始穿衣服。这就使成寅更不平衡了,他想不通的是,为什么同是干活,完了以后她愿意呆在杭小华身边不起,急于离开的是对方,而现在想走的却是小姐,他成寅情愿在床上多躺一会儿?小姐自然有她的解释,时间不早了,她还得赶回去上班,除非成寅愿意加时间,也就是说得再出一人次的小费。即便如此,她也不能再做了,生理上受不了,已经到达极限了。也就是说成寅得再出四百块钱,才能使小姐待在身边不起床,而且还不能真干。小姐的条件未免苛刻,但也不无道理可言。问题并不在于她过于精明、不愿吃亏甚至想占便宜,而是,成寅的的确确再也拿不出四百块钱来了。
在决定干活以前他就已经算好,今天的小费由他一人承担,不仅要付自己的嫖资,杭小华的费用他也一并担待。成寅不是没有钱吗?的确如此,无论他的皮夹里还是整个房间里都找不出八百人民币(两个人的嫖资),即使是翻箱倒柜掘地三尺你也将一无所获,别说八百就是四百也绝对没有。成寅现在的钱不足四十元,与一次应付的小费相去甚远。然而这是说人民币。人民币以外的钱他倒有一张,卷成一小条藏在衣柜下层抽屉里的一只灰色丝袜里,已经有三年了。
这是一张面值一百的美元,是成寅多年来给境外华人刊物投稿仅有的收获。在此之前、在此之后,他的散文作品均未在国外发表过,虽然其投稿活动从没有间断。也就是说,成寅的文章每次都是一式二份,一份投国内报刊,一份投往国外。比较而言,国内采用的多,而国外采用的少。国内稿件的采用率大约为百分之二十,而国外的百分比原先是零,后来为五百分之一(投稿五百次后终于用了一篇)。再往后虽然华人刊物再也没有用过,但成寅的投稿热情却丝毫也没有减弱,因此到目前为止国外投稿命中率仍处于进一步的下降中,此刻大约为百分之零点一了,也就是千分之一。成寅并不以为意,因为国外用稿的目的并不在于用稿本身,它的直接后果是国内用稿变得更为容易了。现在每次投稿时成寅都会写上“本人发表散文两百余篇,另有作品见于海外刊物”的字样。虽然说得含糊,但绝对不是撒谎。至于国外用稿的收入他倒不是那么看中的。虽说他手头拮据,生活贫寒,一百美元到手后还真的不知道该如何使用。他也想将其兑换成人民币,用以补贴日常生活,可有人劝他说:“这可是硬通货,不会贬值,和人民币的汇率每天看涨,还是留着它以备不时之需吧!”于是成寅将一百美元塞入一只旧袜筒中,自己宁愿借债度日也绝不动用,到后来他几乎忘记了这一百美元的存在。刚才由于某种恶性刺激(小姐的叫床和杭小华的沉默),他的思维不禁被激活了,蓦然想起这一百美元,不禁大喜过望。他想到他们说的“不时之需”,如今显然就是了。他的下面坚硬如铁,缺的就是四百块钱。一百美元,按照目前的汇率大约可兑换八百元人民币,只多不少,当然多也多不到哪里去。而八百人民币恰好是两个人的嫖资,真是天意如此。成寅不仅能使自己柔软下来,而且还将挣回面子。他打定主意为杭小华代付小费,虽然这与规矩似乎不合。他想起买裤子的事情来,杭小华为使他不至推辞也买了一条一模一样的裤子。对方能做到如此温柔体贴,他成寅为何就不能呢?虽然一条裤子的价格不到两百,而一炮的单价四百有余,这只能说明成寅是一个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人,而不能说明其他。这样一想,就更坚定了成寅干一把的想法。如果他不干,光为杭小华付钱,且不说一百美元不好找零,就是好找,如此明显的殷勤对方多半接受不了。如果成寅自己也干了一把,杭小华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如果他执意要将四百块钱退给对方就未免过于见外了。如果他真的要这么做,成寅就将上次买裤子的钱退给他,显然,那是不可能的。既然如此杭小华就得无条件地接受成寅的款待。到后来成寅也真是觉得做一把不完全是由于性欲,更重要的、首先的是为了朋友间的情义。为了这份友情不得不如此,甚至都有了某种勉为其难的意思。特别是结束之后,成寅回忆不起事前强烈的交媾欲望,并且由于干得并不成功,那道义上的目的因此就变得更加明确实在了。
八(3)
连载:成寅毫不犹豫地背转身去,在衣柜里摸索了一番,然后将一百美元交到小姐手上。“美元?”小姐惊呼道,她的欣喜之情一掠而过,随后疑惑地问:“是真的吗?”“那还有假!”成寅得意地说。小姐为收到一百美元已如坠梦中,她的意思并不是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她怀疑的是美元本身的真伪,并非收到美元这一事实。小姐带着美元来到客厅里,请杭小华加以鉴别,显然她对他的信任要远胜于对成寅的信任。后者看似殷勤慷慨,谁知道又在捣什么鬼呢!比较而言还是杭小华敦厚老实,就是做爱也很实在,不像成寅玩那么多的花样,真干起来没几下子就完了。由于职业习惯,小姐擅长于从做爱中判断一个男人。况且她现在无依无靠,除了在两人中选择一个较为信任的就再也没有别的办法了。杭小华果然没有辜负小姐的期望,接过美元又是搓揉又是对着窗户打量,其认真态度和务实精神一如他做爱一般,使小姐稍稍放心。鉴别的结果这的确是一张真钞,面值一百美元,可兑换八百五十七点几人民币。至于说到美元相对人民币的好处,那倒不需要杭小华多费口舌,小姐知道得清清爽爽,仅就收入一项而言,她也可多得五十多元(人民币)。还有,它是硬通货,可保值增值。它硬得一塌糊涂,至于到底硬到何种程度,小姐心中自然有数,显然是柔软的人民币所无法相比的。因此鉴别活动一完,她一把抓过美元,以意想不到的速度将其藏入了身体的某一部位,并与之结合为一体了,再也难以找到。
杭小华提出由他来付小费,也就是说收回美元,支出人民币。他与成寅为此事争执不下。到了这关键时刻小姐才坚定地站在了成寅一边,她对杭小华说:“你们都是朋友,谁给还不都是一个样?何必这样争来争去的呢。”成寅说:“看看看看,小姐都这么说了,你就别争了,免得给人家看笑话。下次你再请我不就结了?”此刻他十分感激小姐,她将美元藏得不见踪迹,除非再次将小姐扒光,美元才会出现,那可不是只收一张一百美元就能解决的问题。好在杭小华一时并没有再扒光小姐的需要,他只是说说而已。于是小姐带着那张无迹可寻的美元下楼打车去了。此外她向成寅索要了二十元钱打的费,他很慷慨地给了她。
九连载:小姐走后,杭小华和成寅继续为付小费的事争论了一会儿,不过时间不长,杭小华便妥协了。他收起钱包,对成寅说:“这样也好,免得回去后周玫检查我的皮夹子,这笔支出无法交代。”成寅说:“就是就是,周玫的警惕性是有道理的,男人总归是男人,如果能控制对方花钱,坏也坏不到哪里去。周玫这样做是完全必要的。”杭小华说:“我这个人又不会撒谎,对她更是从来没有说过假话。”成寅说:“像你这样的人一说谎肯定被老婆看破,到时候周玫打电话来问我我也得跟着说谎,那就对不住老同学了。”“那小姐的小费我就暂时不给你了。”杭小华说:“就算我欠你四百吧,不过这钱总归是要还的,你得答应。”成寅说:“再说再说。”他不禁提起那次买裤子的事,杭小华表示性质不一样。杭小华的意思是,成寅能借钱给自己已经感激不尽了,况且他拿出来的是美元,而自己还的时候只有人民币了。杭小华的意思是成寅已经为自己担待了很多,如此情义足以抵消那条微不足道的裤子了。成寅不仅借钱给他,更重要的是使他尝试了新的生活,如此恩德真是无以回报。经过此事,杭小华又能安于原先平淡而温馨的家庭生活了,甚至,他已经开始体会到了它的好处。他为嫖娼的事对周玫深感内疚,为不得已的撒谎而感到满怀歉意。这种微妙的内疚感和歉意在长期的夫妻生活中不可或缺,使配偶们更加珍惜彼此之间的感情。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成寅挽救了杭小华的家庭。自己做出了如此善行而一无所知,这就更加令人感动了。
杭小华千恩万谢,简直把成寅当成了一个义人。与此相比,四百块钱当然不足挂齿,还与不还并不重要,就是还了也完全不能报答成寅的一番恩情。听杭小华的意思是不打算还了,成寅因此稍稍放心。
杭小华走后约一周,成寅收到了一笔四百元的汇款,不用说是杭小华寄来的,成寅自然也知道这笔钱的由来。在寄款附言栏里杭小华一笔一画地写道:千金难买朋友情美元硬过人民币成寅取出钱约金边小姐回来又干了一把|奇*_*书^_^网|,并将汇款附言留下,保存至今,以志纪念。
花花传奇一连载:花花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猫咪,它来我们家的时候是一只小猫,刚断奶不久,和别的小猫没什么两样。它被装在一只鞋盒里带到我们家,那鞋盒便成了它过于宽大的床。花花小的时候活泼好动,一点也看不出来是一只与众不同的猫。是的,它的确是一只漂亮的小猫,但与别的漂亮的小猫没有本质的区别。它的美不过是一只小猫的美,远没有达到令人费解的程度。后来花花长大了,它的美就超出了猫的范围,怎么看都像是一个人,当然是像那些称得上美人儿的人。
这么说,你一定以为花花是一只母猫,但你错了。它是一只公猫,并且终其一生没有婚配过,也就是说它始终是童子之身,它的美因而就更加非同凡响了。它没有漂亮的母猫的那种娇媚,花花的美是尖锐逼人的,让人不敢正视,它自己反倒浑然不觉。如果它是一个人,我们多半会从旁窥视它,而避免与其正面接触。可花花是一只猫,看着它的时候我们尽可以肆无忌惮了。尽管它神秘的目光让我们害怕,但我们安慰自己说,这不过是一只猫,一只古怪的猫而已。况且,我们是看着它长大的。
花花小的时候,看不出任何异常。喜欢玩各种绳子、小球,在房间里跳来窜去。在桌子下面寻找鱼骨头,有时不小心被主人踩着,花花发出一声说牟医小S捎谒。灰滓鹑嗣堑淖⒁猓宜膊幌窈罄茨敲葱⌒慕魃鳎彩麓蟠筮诌帧⒉恢钋场5笔钡幕ɑㄊ浅跎6浚谀切┐执蟮脑仓愕娜送燃浠疃坏阋膊恢篮ε隆�
我常常躺在床上,在被子下面蜷起双腿,一座柔软的大山便出现了。花花向山顶猛冲,或是在山脚下屏息凝神,伏下身去,犹如出没于非洲平原的真正的大型猫科动物。我的手也加入进来,它是另一种自然界里不曾有的奇异动物,进攻或是后撤,飞翔或是降落,花花并不认为那是我的手,它对待它的态度极为认真,毫不懈怠。后来花花终于能将我的手与本人联系起来加以考虑,至少它明白,我的手是受我这个人控制的。我这个人虽然体积庞大(相对小猫而言)但并无恶意,甚至对它颇为关爱。由于我的手与花花的体积相仿,它便把它当成了玩伴。高兴的时候,花花会和我的手玩上一阵,若遇花花缺乏兴致,我的手怎么逗弄它也无济于事,即便我使那人造的大山全面崩塌也没用。被掀下被子的花花耸耸肩抖抖毛便扬长而去了。
花花逐渐长大,失去了小猫那样的对世界的好奇心。不过它依然爱动,不同的是节奏如今完全由自己掌握。到目前为止它仍然是一只小猫,准确地说是一只半大不大的猫。花花是什么时候由于何种原因变得与众不同已很难说清。童年时代发生的事一定是至关重要的,遗憾的是在此期间我曾离家外出数月,至于到底发生了什么就不得而知了。退一万步说,即使当时我留在家里没走,发生在花花身上的事我亦不能尽数知道。它毕竟是一只猫,生活在床下墙脚,与我活动的天地大相径庭。况且它也不会说人话,猫的心思与需要,即便观察得再细致入微也不是人类所能完全了解的。反正,当我再次回到家里来的时候,花花就变了,变得十分反常怪异,令人难以理解。
我外出的时间其实不长,三四个月,最多也不超过半年。半年,相对于猫的生命时间就是好几年。也就是说,对花花而言,我一去就是数年,这数年正是花花成长的关键时期。如果落实在人身上,也许就是人格形成的重要阶段。古话说,七岁看到老,就是这个意思。在花花的“人格”形成时期我恰好不在它的身边,这期间定然发生了一些对它来说至关重要对我们而言无足轻重的事。这样的事一定发生过,但已不可能全面追溯了。
花花传奇二(1)
连载:最可疑的一次,是楼下邻居家的孩子来借花花。
那孩子未到学龄,儿童喜欢动物乃是天性,况且孩子的父亲是我哥哥的同事,他妈妈是我嫂子的朋友,平时两家来往密切,关系非同一般。孩子来借猫,我嫂子虽然心里不愿意,但也没有理由拒绝。她将花花郑重地交到可可(借猫的孩子)手上,后者抱着毛茸茸的一团,下楼去了。我嫂子虽然放心不下,亦不能跟去照料,如果那样便显得太过小气了。她只是反复叮咛不可喂生鱼肠子给花花,并重复了让可可按时归还的话,这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楼道,回到房间里。两小时以后可可上楼敲门还猫,比约定的时间甚至还有所提前,他准是玩厌了——孩子和猫一样都没有长性。花花从可可的怀抱中窜出,飞快地跑过客厅钻入床下不见了。虽然花花神情惊慌,但我嫂子注意到它皮毛无损,安然无恙。直到第二天早上花花也没有呕吐,说明可可并没有给它吃生鱼肠子。但它就是缩在床下不肯出来,并且发出一种前所未闻的凄厉的怪叫。我嫂子无论怎样呼唤它都无济于事,无论怎样温言软语也是白搭,到后来我嫂子已是泪水盈盈了。她一面吸鼻子一面用小勺敲着猫食盆的边沿,那里面盛着牛奶,后来换上了鱼汤、整条的红烧鲫鱼。
没人知道花花被借出的两小时内到底发生了什么,从此之后花花的性情大变,走上了一条非同一般的怪猫之路。它再也不敢游荡于桌腿和活动的人腿之间了,即便是家里人平时也难以知道它的所在,即使知道它在何处也无法接近。谁都知道我们家养了一只小猫,但没人见到过它真实的身影。来人是凭借一股特殊的气味得知我们家养猫这一事实的,而非我们故意捏造,但要追溯那气味的来源却几无可能。越是如此就越激发了孩子们的好奇心,他们在我们家各处呼唤不停。我嫂子作为花花的主人有时也帮着呼唤,但她放心得很,因为知道即使是她亲自出马花花也不会轻易现身。随客人到来的那些孩子爬高上低,甚至翻箱倒柜,我嫂子在一旁暗自好笑。她知道花花已经躲藏好,它是一只聪明的小猫,藏身的地方是那些愚蠢的孩子不可能想到的。我嫂子本人也不愿猜测花花究竟藏在哪里,如果她知道了确切的地点会担惊受怕的,所以不如不知道,不如无条件地信任花花。我妈突发奇想,说以后可将存折藏在花花藏身的地方,万一盗贼光顾也可减少损失……
花花虽然是我们家养的猫,但它直接属于我嫂子。养猫的主意是她的,平时照料花花最多的也是她,她直接对花花的一切负责。除我嫂子之外的全家人只是帮忙而已,尽其所能,并无具体的义务。花花由于受了刺激,到处拉屎撒尿,它选择的方便地点都很隐蔽,而且更换不停。我嫂子负责打扫花花的排泄物,这已经够令人蹙眉的了,况且还得先将排泄物找出。如上所述,花花是一个捉迷藏的高手,它能将自己隐藏得无迹可寻,何况是一泡比它的体积小得多的猫屎。如果是一泡猫尿,就更无体积可言。我嫂子完全是凭嗅觉将它们一一找出来的。每天她都得让我哥哥或我帮忙,移动立柜书橱,掀起床板棕绷。她扫除猫屎,用干煤渣吸走猫尿,还要将被污染的物件拿去洗净晾干。那时候我们家毫无整洁可言,甚至混乱一片,家具在房间的中央横七竖八挤成一堆,永远像刚刚搬来或即将搬走——搬家公司的卡车正在楼下等候。在此充满临时感的居住环境中人的情绪不免受到影响,花花却如鱼得水。那些年里我们家有如荒野丛林,人类难以有下足之地,空气中永远弥漫着猫科动物特有的腥臊气味。时旷日久,神经逐渐受到麻痹,到后来那气味已很淡漠,几乎闻不出来。鼻子的灵敏度大大降低了,此时再要将一泡猫屎准确地找出已非一件易事,要花费比原先更多的时间和遭遇更多的失败。由于自知鼻子不如以前那么管用,我嫂子时刻都在怀疑存在被她遗漏的事物。她成天疑神疑鬼的,东瞧西看,一面吸着鼻子,并且就此养成了习惯,像长年不愈的感冒患者。
也有美好动人的时刻,我嫂子坐在桌子旁,怀抱着花花,后者四脚朝天,露出粉色的肚皮。我嫂子聚精会神给花花捉跳蚤。桌子上放着一碗清水,我嫂子每捉住一个先用两片指甲挤死,然后再移到指尖上浸入水中。半小时以后水面上黑糊糊的一片,都是从花花身上捉出来的跳蚤。花花身上的跳蚤似乎无穷无尽,因此我嫂子总是有机会为它服务,那温馨感人的一幕一再重现。这时我们家里的人除了我嫂子已无人可以接触花花,即便是我嫂子双手上也留下了花花利爪的道道血痕。我嫂子不以为然,也不去注射狂犬疫苗。我哥哥恐吓她说,狂犬病毒的潜伏期最长为二十年,二十年中说不定哪天就会发作。我嫂子反驳说,花花洁身自好,从不与外界接触,因此不可能传染上狂犬病。它之所以连家里人都咬,行为乖僻,乃是心理原因,与病毒并无关系。花花躺在我嫂子的臂弯里就像一个婴儿,它是那么的漂亮,两眼瞪得老圆,任凭我嫂子的手指在它的肚皮上翻找,将上面的软毛拨过来拨过去。花花看起来很舒服,甚至闭上了眼睛,喉咙里似乎还发出了咕噜声,可你千万别给它的假相蒙骗了。说不定就在这时——在你完全放松毫无戒备的情况下,在这催眠曲般和平的画面中,那襁褓中无助的婴儿会突然跃起,伸出它那可怕的利爪。有一次我嫂子精力过于集中,头垂得太低,差一点没被花花挖出眼珠。她的鼻子被抓破了,并留下了一道永久性的伤疤。我嫂子照料花花的工作不仅繁重,而且充满危险,难怪需要心无旁骛呢!
花花传奇二(2)
连载:她除了上班就是照顾花花,如今我嫂子很少有时间做家务,烧饭的事也不知不觉地交给了我妈。我妈六十多岁,身体亦不好,以前只是在厨房里当当我嫂子的下手,如今我妈在厨房里掌勺,掂动着硕大的炒锅,我嫂子甚至连下手也不做。从上街买菜开始,所有家务活我妈全包了,最后洗碗也是她老人家。她享了一辈子的福,到老了竟然还要下厨房,伺候媳妇吃喝。我妈是独养女,从小不会干家务,能做到这一步已很不易。开始的时候我妈没回过味儿来,还感到挺自豪——如今终于可以独当一面主持厨房做出一桌饭菜来,居然也能顿顿花样翻新。我嫂子一个劲地夸我妈做得好吃,她自己是自愧不如。我哥哥和我也只好随声附和。一段时间以来我妈做饭的积极性很高。我嫂子每天也下厨房,那是为了花花。她在火上熬猫鱼肠子,直熬得房间里臭气熏天,人人掩鼻。但有时,我嫂子煮的猫食也香气四溢,那是她上街亲自采购的新鲜小鱼,买回来后还能在脸盆里游。每逢节假日我嫂子都要亲自采买,亲自下厨房烹调,最后亲自洗净灶具碗盏,但这一切都与我们(包括她本人)的饮食无关。我妈上了年纪行动不免迟缓,为及时给花花做饭,有时她会与我妈争夺厨房。更不应该的是我嫂子所做的猫食其香气盖过了我妈做的人饭,让我们不禁垂涎欲滴。一次我哥哥将我嫂子做的猫食吃了一勺,并大夸我妈做得好吃。另一次我尝了一口我妈做的糖醋鱼,难吃无比便以为是花花的晚饭。有了这两次误会,我妈做饭的热情就一落千丈了,她再也无力像真正的大师傅那样掂动炒菜的铁锅了。
我嫂子不帮我妈做事不是故意的。她成天围着花花转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我妈。如果她不管花花我妈不是还得管?如果她不做猫食我妈做的人饭不是还得分一份给花花?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我妈天生对小虫子敏感。夏天的时候如果房间里有一只蚊子她就睡不着觉,如果身上被咬了一个包我妈会痒得彻夜难眠。对蚊虫有强烈反应的她竟然特别招惹蚊子,如果有一房间的人蚊子只盯着我妈咬,对他人而言我妈是天然优良的避蚊器。蚊子尚且如此,跳蚤就更苦不堪言了。自从养了花花以后我妈的身上也是一道道的血痕,当然那不是花花抓的,而是我妈自己所为,是她抓挠跳蚤叮咬的包块所致,因而归根结底还是因为花花。看着我妈为花花所累,我嫂子深感内疚,除了花更多的时间捉拿花花身上的跳蚤别无他法。将花花抛弃送人是绝无可能的。我妈已经看出,我嫂子对待花花的态度就像对自己的儿子。她老人家与我嫂子都是深明大义有知识的女人,如果不是因为花花,婆媳关系将融洽得一塌糊涂。
关键在于花花,而关键的关键是花花身上层出不穷的跳蚤。我嫂子也曾买了猫咪乐——一种防止跳蚤的药物项圈,给花花戴上。 结果,跳蚤是从花花身上逃走了,花花是免遭其苦了,是乐了,但逃走的跳蚤并没有被消灭,它们四散而去,最后在我妈的被褥上集合。我妈并没有戴什么猫咪乐,其后果可想而知。她老人家可比花花难办多了,既没有猫咪乐项圈,也无人终日为她捉拿跳蚤。看着我妈那被自己抓得遍体鳞伤惨不忍睹的身体我嫂子没办法,只好将猫咪乐从花花的脖子上除去。大部分跳蚤闻讯后返回花花的皮毛上生活,但仍有一小部分留了下来。虽说一只跳蚤一个咬包足以让我妈彻夜不眠,但她刚从几百只跳蚤数千咬包下解放出来,虽然身上仍活动着十来只跳蚤仍有几十个咬包,她还是感到松快。也就是说我妈忍受跳蚤的能力在逐渐增强。看着我嫂子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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