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秦歌一曲-第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郑管事不必多礼,在下这回是陪我这位小兄弟置办身行头。”

公孙鞅说着,在我是谁的耳边道:“你的行头来了。”

魏国大商,郑、白、贾、魏。名大商就是大商,是说这个商户可拿出堪比于国的财富。

郑氏自是其中之一。

在魏国,大商之中,魏名第一,魏国公子卬就是一个会做生意的,他的生意不是实物,而是参股,公子卬雅人,好雅乐周礼,但凡是这种贵族情趣的喜乐之事,没有他不知道的,所以很多商户借助他的名号,向他行礼,公子卬也以此为商,要求在对方的生意里参股,所以,他手下虽无实业,但每年下来,却是可以白白的吃很多钱。

其次为白氏,白氏就是前大将白圭创下的生意,白圭精于做生意,他在世的时候,言我不能再活下去了,再活下去,天下的钱都要叫我赚光了,所以天容不下我了。这话虽是荒唐,也可见明白氏生意之豪,不过,在白圭死后,白氏的生意在魏国萎缩了很多,现在,白门新主女公子提出了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的理论,把国内很多生意结算了,改在各国开生意,结果,虽然白门的生意在各国是不大,但合在一起,却是很多了,甚至可以说是稳。人说战争影响生意,但各国大战,总不可能全都打起来吧。

至于郑氏和贾氏,前者多做铁具兵器的生意,后者做米粮生意,各有千秋,在魏国,也是一支独秀的。

是以看到这郑家的管事,公孙鞅心中感叹,生意来了,没想到郑氏会出现在此,可能这只是郑氏的一个小家头,想要赚点私钱,这很正常,郑家太大了,和魏国的大头生意做完了,再来这行军路上做做小生意,也是正常。

古时行军并不是似现在这样带小跑的行进,因为古时战争很长,在战国时,一方守,一方攻,不要说打十天半月了,就是打上半年的也是比比皆是,所以公叔痤这一路救兵自是走得不徐不疾,要知道,公叔痤和上将军庞涓一向不对付,庞涓觉得公叔痤是个保守的老头子,公叔痤学得庞涓是个喜兵好战的疯子,魏国再大的国力也吃不住这个疯子这样不停的打仗,不是你庞涓太嚣张,至于引来韩、赵攻魏么?搞不好连秦国也会引来。

所以,大军的行军才会这样慢腾腾的,甚至士兵还可以有足够的时间睡觉。

不过,仗还是要打的,所以面对将至的韩、赵二国,公叔痤还是要小心,同时,最让公叔痤担心的,正是秦国。

的确,秦国是个穷国,秦穆公这个老疯子死时把国中良将大臣带着和他一起陪葬了,国人大恸,始有黄鸟问世,后经厉、躁、简公、出子之不宁,祸乱四世,把穆公时的底气又磨光了,又赶上了魏国不世名将吴起出世,这疯子同样对秦国开战,谁叫你秦国内乱哩,不打你打谁?

结果,一战之下,吴起大破秦人五十万大军,河西之地尽失,秦国始由大国,而衰。

后来天不弃秦,看吴起太过份了,没事干老欺负人家,不就是穷点么,好,把你赶走,结果吴起离秦,到了楚国,没多久,这个不甘于寂寞的老头子就死在楚国之乱里。

而在吴起走了以后,秦国的新君赢师隰即位了。

这也是个疯子,秦都本在雍城,结果赢师隰第二年就把国都迁到了栎阳,也就迁在了魏国的眼皮子底下,这还了得,即位才一年,就敢做迁都这样大的事,你说赢师隰的雄心有多大?这老儿志气有多高?贵族们还反对不了,夺回河西之失地,这个理由太光明正大了,任谁也反对不了,再说了,人家赢师隰自己都不要命了,老窝都安在了栎阳,打起来,要死还不是他死?人家连死都不怕了,贵族们还有什么可说的?

而在这之后,老疯子就开始了他在秦国的穷兵黩武,一次次的向河西进兵,摆出了一副和魏国死掐的样子,要知道,魏国,这可是魏国,自三晋分封之后,魏国由文侯变法,为天下霸者,国力最强,兵力最雄,实力最大,更有鬼谷子门徒庞涓在国中为上将军,这样的一个国家,穷秦竟然敢打。

结果魏国理所当然要报复,但是,问题出来了,他们不知道,也没想到,他们面对的是一个不压于吴起的疯子,人家吴起最多就是杀了老婆,看不上魏国小公主。但这个赢师隰却是个破罐子硬碰美玉的疯子,魏国在一次次的交手中,赫然发现,秦国穷是穷,但这个国家的人太善战了,一个个都不要命,打起仗来全都不怕死,因为,在他们面前,是他们的国君,赢师隰每战身先士卒,而对这样的君主,这样的国王,魏国这才害怕,可来不及了,河西之地是吴起打下来的,吴起却不在了,而庞涓虽好,只有一个,魏国却是太大了,大到,一个上将军明显是镇不住场子的。

在这种情况下,秦国终于在赢师隰带领下,穷其功,毕役于石门,石门大捷,向世人宣告了魏人非是不可战胜的这个事实,于是,天下人心动了。

由于魏国的一家独大,早早的就让韩、赵二国不满,于是两国连兵,攻打了魏国。

因为他们知道,两国一连兵,别人或许会看笑话,但有一个人一定不会光看的,他一定会打击魏国,这人就是赢师隰。

不先打垮了魏国这头大老虎,韩、赵二国怎都有可能给魏国吞了。要知道,韩国从来都是小国,国小民弱,兵也不怎的。而赵国,更不要说了,总有是戎狄之患,国中还有一个中山国,内部不宁,怎么能忍得魏国这样独大下去?

同样,燕国也好,齐国也罢,包括楚国,没有一个国家不想看魏国笑话的。

于是,这才有了韩、赵攻魏的战事。

郑重大讶的看向我是谁,我是谁老老实实的样子,一头乱发已经系在脑后,公孙鞅想让他扎起来,但我是谁不干。“头皮疼。”这真是个莫名其妙的理由,但公孙鞅由此觉得这真是一个隐士级的人物,如此的自由散漫,但又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武人,当然是个世外高人了,大争之世,世有野贤,这太正常不过了。

总有人虽有大才,却不喜欢受人拘束,他们或隐于野,或兴于商,就是不肯出仕。

在公孙鞅看来,我是谁就是这么一个人物,而且他的身上还有着为人所不知的故事,比如这个人怎么会出现在道路野径之边的,怎么会光着身子的,如果不是因为从哪方面看他都不似是个探子,老公叔早就看也不看的下令杀了他了。

但公叔痤素有相人之能,他看出了这人的不凡,所以留下了他,并没有杀他,而是收之为门客,这里的门客说得上是一种客卿,如果我是谁不知趣,那不要说了,公叔痤八成会杀了他,但我是谁同样也聪明,他也的确是没地方去,干脆就跟着这个老头混饭吃了,并且,我是谁觉得公孙鞅这人不错,都是年青人,没有代沟,就愿意和他交流,两人就这么的走到了一块儿去。

“不知,这位兄弟称呼?”

“江河浮萍本无根,天涯有姓君莫问。”我是谁叫我是谁,这名字说出去解释就是半天,还不如不说,神秘点好,在这时,神秘主义占上风。谁叫这时是古代呢。

第四章:甲具虽厚,不及汝皮

咦?说话这么有水平?大才呀。郑重不由大叹,到底是个人物,要不然,怎么和丞相府的人打上了关系?

公孙鞅心里好笑,但却不发话,也是,我是谁的名字就是叫我是谁,瞅这人的脾气,别人给他取他还不定会不会乐意,自己聪明人,不触那霉头了,既然这样,也好。当下道:“郑管事,我这朋友脾气怪,你可别见怪。”

“怎么会,怎么会,”丞相府的人哪敢得罪,电视里在战国时官吏瞧不起商人大加斥责的那全是演戏,一般情况下,谁敢得罪于商人?战国时候,商人也算得上是贵族之中的一员了,他们上交达官,下养剑士,谁真敢老是得罪他们,弄死你还不跟玩儿似的。郑重一张笑开花的脸道:“鄙号也算有点底子,当可为这位兄弟提供上好兵器甲具,请随我来。”

那感情好,既然是这样的说的,一定有好玩意。

我是谁当然跟上了,对公孙鞅道:“怎么和你这样熟?太熟我不好不付钱的。”

公孙鞅眼一翻白:“放心,八成不会让你出钱。”但是我会担上人情!当然,这话就不用说出来了,对于这些商家的事,公孙鞅自也是有办法,只要到时说说这些商人的好话,有多少钱,这些商人也就可以赚回来了,其实商人要的,也就是这样了,你方便我,我方便你,一家便宜两家赚,不要想着吃独食,那就行了。

大商,这就是大商。

比如白圭,他自知要死,忙着要女儿转移自己的产业,所以在他死后,白氏商会已经不是魏国的龙头了,不然,别的商家联着官家一拥而上,不弄死你才怪。

每一个大商的身后,都有着国家的关系,这一点非常重要。

官商官商,无官不通商,商官商官,无商不勾官,这正是战国时,官与商的关系。

转三街,过五巷,几人到了一间小屋,从光线来说,这并不好,但有灯。

灯光下,郑重指点着人,打开了几只木箱子,从中是一副副甲具,有皮甲,有铜甲,有镶铁甲。

郑重很满意,但一看我是谁,就把心提起来了,这小子看上去眼光高啊。

是的,我是谁不满意。

皮甲的防护力不强,而且,容易破损,皮甲一旦破了,就是破了,不要指望敲敲打打就可以回复原样,那不是铜铁,真不行了可以回炉重炼。

铜甲?不会有全铜甲的,铜的比例太重了,重到人不能受的地步,如果穿上铜甲,那是死人,一个跑不动的死人,相对的,铁甲比较好,可铁甲太丑了,肥肥大大的,这种一片片串起来的甲当然不会如紧身衣那样紧身,事实上,那种肥大说明了,想要护卫住自己的身子,只能是这样肥大,不然,反然会伤到自己。

镶甲甲是个考虑,但这也是不好。同样,它有着不输于铁甲的肥大,最多比铁甲轻点罢了,我是谁理所当然的认为,这样的甲会让自己看起来似一个小兵兵,特别是在这支有着魏武卒的军队之中。

太不拉风了,我怎么说也是个人物。我是谁这样想着。

得,挑来挑去,我是谁看中了一双镶铁靴,这靴子算得上拉风,至少不会丑。

我是谁是个不懂客气为何物的人,事实上,也许不是他不懂,只是他不在意,所以,这个不知皮厚为何物的人很正常的换起了鞋子。

公孙鞅从来都是一个聪明人,他立刻跑出去了。

气味,脚气,这不奇怪,谁都有,你不会以为行军路上还会有洗脚水吧,甚至,连换块包脚的布都不可能。我是谁还没有大便,他吃的不多,但他正怕着这一天的到来,我是谁发现他竟然没有手纸,这件事情上他问了公孙鞅,公孙鞅向他出示了一支厕筹。

公孙鞅是一个雅人,他当然有着一只上好的厕筹,玉的,磨得很光润,不过公孙鞅当然不会给我是谁,用公孙鞅的话说,黄金给人无防,但厕筹不能给别人。那可是自己最最贴身的东西。

事实上我是谁也不想要,他自己做了一只,用路上的竹子,找了一把小刀,但我是谁仍是不想用这东西,他才不喜欢这种东西,这让他有被**的感觉。

可是如果你没有手纸,那你能用什么呢?

就算是大王,也不会用布帛来擦自己的屁股,也许有大王会这样做,也在这样做,但贤明的君主是不会的。

在这方面,楚国做得好,我是谁是听说的,楚国有一种舔臀奴,只在上层贵族中,他们用自己的舌头替贵族清理便后的屁股,但这种事只是传说,楚国太远了,这种东西又只在上层社会里流传,而且,就算我是谁有一个这样的奴隶,他也不想这样用,如果是女奴,那倒不防在床上乐呵乐呵。

不过在没有手纸的这个时代,我是谁每每想起,都会觉得恶心。

我是谁换上了新靴子,至少,他可以告别自己那不知是谁多出来也许还用过的布履。

等空气一新之后,公孙鞅才回来。

“怎么?还没选好?你只要这只鞋?”

“不,这位兄弟可能都想要……”回话的是郑重,他指着这里的几副甲道:“他在这几副甲上来回挑着,也许他想要全部……”

“多少钱?”也许不会要钱,但这些甲具一套都会很贵,少则也是几百金,一下子五套?这情份欠得大了点,公孙鞅的牙邦子有点抽搐。

“不要钱……”怎么好向丞相府中的人要钱?但这付出也太大了……郑重想想也是牙邦子抽动,太心疼了,商人也是人,特别心疼自己付出的东西。

“那就都拿上吧……”公孙鞅这样说,他真是不想在这样的地方多待,他另可回到营地,趁着天没全暗下来,看一会书简。

“可我要不了这么多……”我是谁说。

“喔?不是全部?”公孙鞅大喜。

“那你要哪一套?”郑重也是大喜。

“我要这部分的胸甲,下面的部分不要,也就是这些鳞片不要,还有这个头盔,这个护手,这部分的护肩,还有这条腰带……”我是谁比划着说道。

公孙鞅一个眼白翻起来,好么,不要五套,是五套中各选出了一部分,这人……这样子还不是要了这五套甲?

他看向郑重,出乎他的意料之外,郑重的脸上没有痛惜之色,相反,他露出了一副深思的样子。直到我是谁说:“可以么?”

“当然可以,”郑重点头,他说道:“不过我要看看你穿上。”

我是谁没有在意,他也想穿上,于是,他把那胸甲从下面的鱼鳞片中撕了下来,解下了腰带,戴上了护臂,披上了护肩,最后,他戴上了头盔。

公孙鞅这才回过味来,看起来,这正是一种新兵种的装备。

它没有过重的鳞甲,而胸甲又会保护着装人的要害,那条甲裙腰带可以保护着装者的下身,大腿挨一刀没关系,小弟弟给砍上一下子可受不了,还有护手,那护手是硬铁的,可以作用护盾,还有护肩,这是一种轻装的重步兵。

穿戴上了之后,我是谁活动了一下自己的身子,从他的骨节中发出了噼叭的声音,这让郑重赫然,他知道,只有高手中的高手,那些闻名的大剑客身上才会有这种响头,由此可见这个我是谁是一个真正的高手。

我是谁再活动了一下腰,道:“对了,这里有没有披风?”

郑重一愣。

我是谁道:“我买这些东西,总有赠品吧……还是要我解释一下赠品的含意?”

解释倒是不用了,郑重一个白眼翻了起来,你他妈都不付钱,还要赠品?

连公孙鞅也有种受不了的感觉。君子当以自谦,何至于这样贪婪?比之商人尤且不如。

但郑重知道自己不能翻脸,只能笑道:“却有一条……”忙使人拿上来。

那是条草绿色的,也许是郑重讨厌我是谁贪婪的个性,拿了这么一条来,楚国尚青,所以军服多为绿色,这绿也就是潜意为你这人和楚人一样,是个粗蛮的野人。

东方六国,最是鄙薄秦人,但除秦之后,就轮到楚国了。

昔年,周天子之下,楚人自先称王号,当时齐恒公称霸,就是管仲建言,说楚国自称于王,不朝周天子,当号令天下,攻打楚国,瞧瞧看,楚国的名声就是这样,各国都以楚蛮子而呼之,就是这个道理。

郑重暗喻我是谁就是个楚国人。

不过这一点只有公孙鞅看出来了,不过他可没心情告诉我是谁,毕竟,我是谁做得不地道,能怪得了谁?再说了,公孙鞅知道我是谁,以他的个性,我是谁一定不在意,毕竟,我是谁都不知道自己是谁,他还会在意自己到底是楚人还是其它什么人么?

宋人讲仁义,现在成了小国,鲁国讲儒术,结果快亡国了。

我是谁从来不在意这种仁义道德,所以这种事也约束不了我是谁。

得到那条绿披风,我是谁真的很高兴,他看了又看,得意万分,只是这条披风到底是空白的,没有花纹,其实正常谁又会在这上面绘花纹呢?不是一黑到底,就是红啊别的什么色,花纹?那不是笑话么。

不过,我是谁是谁?他可不这样想。

“有笔墨么?”他说。

“这武夫还会写字?”郑重这样想着,看来这人也不是一无是处,游侠剑客多了,但并不是人人都识字的,在这个时代,文化是掌握在贵族手里的,几乎每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文字,并且在他们的国家里面,在上层内部还有自己的秘文。

从最古老的炎黄时代,仓颉造出字后,这就已经成了一种文化,一种国器,在平民,是不会怎么识字的,这也造成了,文人士子可以到处游走各国的现象,因为懂文化的人太少了,这些文人走到哪儿,都有自己的饭吃,都会受到那些最底层人的尊敬。

倒要瞧瞧这个武夫会写什么!

打着这样的主意,郑重要人拿出了笔墨。

打开了披风,我是谁蘸足了墨,龙飞凤舞的写了起来,他写得不错,我是谁练过毛笔字,虽然这支笔不是太好,事实上,你也不能指望这时的笔有多好,人们更多是用刻刀写字,写在竹简上。

这就造成了我是谁写字要来回的磨,加粗自己的字,这样才像个样子。

所以,在当时毛笔字并没有大行于世的情况下,我是谁那特别的字就有点不同的美学美感了。咦?公孙鞅大讶,看向我是谁,这人还有这一手……等等……这字……怎么不认得?

大事不好,天下竟还有我公孙鞅不会的字么?这是哪一国的文字?难道是那些小国的文字?还是那些深山中给黄帝等先贤放逐的蛮族之文?不过这字与众不同,一个个大小粗细不均。当时都是篆字,一个字不管怎么样,都写得满满的,笔画看上去都是那么多,这和简体字是大不相同的。

“你写得是什么?”看着我是谁穿上了披风,得意洋洋的,公孙鞅忍不住问了。

我是谁没有直接回答,而是道:“你觉得我的形像如何?”对于某人的厚脸皮公孙鞅再好的涵养也是受不了了。

“甲具虽厚,不及汝皮!”

第五章:铍

公孙鞅的话很重,放一般人那里,这就是直接的在骂人了。

但正如公孙鞅说的,如果一个人的皮真的厚到了这种程度,那么这样一句话又怎么可能骂得动人呢?连一只蚊子都叮不动,要知道,蚊子可以叮动恐龙,但是叮不动我是谁。

“知道一句话么?”我是谁一点也不在意,反而是洋洋得意。

“什么话?”公孙鞅知道我是谁怎都是有话说的。

“人不要脸则无敌!”

公孙鞅怔了怔,他深思了一会,道:“受教。”

虽然人不要脸是一件不对的事情,但人总有不堪的时候,在那不得志的时候还这样自以为是,觉得自己了不起,而不能弯腰,这样的人可能就此而折了,过刚则易折,能屈能伸方为大丈夫。公孙鞅觉得我是谁说得在理。

因为我是谁现在正处于一种不堪的境地,在这种情形下,我是谁还要再自傲风骨,那可不是自讨没趣么?比如说我是谁见到了公叔痤,自觉得了不起,抬腿强行要离开,那公叔痤不杀他才鬼了,如果我是谁不委身于公叔痤门下客,那他又怎么可能会有钱来买这里的东西?虽然他并不付钱。

但到此,正是说明我是谁做人的成功之处。

这一点,前例可见。

吴越争霸中,吴强于越,两国争风,结果吴国太不给越国面子了,越国好心嫁个公主过去给吴国太子,哪知道越女漂亮,太子喜欢,吴王也喜欢,吴王想了,你都是我生的,玩你一个老婆算什么,就把越国公主给上了,越国公主也是的,伺侯老头子就伺侯老头子就是了,两国和平呐,她不干,不想和老头子睡觉,嫌老头口臭加脚气,跑回了越国。

这下好了,吴越交兵,公主自杀。

后来吴国丢了脸,毕竟家里的丑事给弄出来了,这还小?当然要报复,吴强越弱,哪知道因为公理不存,吃了败仗,吴王气死了,让儿子夫差报仇。

后来夫差三年努力,这才一雪前耻。

但这算是耻吗?你自己把人家公主逼死了,还要亡人国?老实人夫差想了想,看越王认错态度良好,就同意了,不让越王亡国,但羞辱还是要的。于是越王忍辱,尝粪始得归国。

归国之后,丑莫大焉,越王卧薪尝胆,积二十年之力,得灭越国。

这就可以说明了,如果越王不尝吴王的大便,吴王怎么肯定越王是真心认错的呢?所以正是因为越王吃了大便,这才给自己赢得了回国复仇的机会。

大丈夫能屈能伸,就是在此了。

用“人不要脸则无敌”这话是有些过了,但凭良心说,这话比卧薪尝胆更有内涵。

因为卧薪尝胆之前得先要吃大便,不然的话,哪有之后的机会。

而吃大便,想也是知道,这是多丢脸的事情,平民不能为之,何况君王乎?但越王做到了,他成功了,因为他是第一个吃大便的君王,他理所当然的得到了复国雪仇的机会。对于夫差来说,人家为了对付你,连大便都吃了,再收拾不了你,不是太不像话了么?

什么是君王?能人所不能,正因为没人敢吃大便,所以越王吃了,他就能死鱼翻身,倒过来反灭越国。

所以说,人还是不能要脸的。

公孙鞅觉得是这个道理,所以向我是谁心服。

不过,他还是有点不明白,这绿披风上的字到底是什么意思。所以,他又问了。

“你这披风上写得是什么?”

这回,我是谁回答了他。

“谁能知道我是谁!”

“这……这……这算什么意思?”公孙鞅又是好气又是好笑,刚说了一句警语,又来了这么一句莫名其妙的话。

“就是这么一说,哈哈……谁能知道我是谁?”我是谁得意道:“这个时代,谁还能比我更行为艺术。”

“行……行为艺术?”又是一句公孙鞅不懂的词句。

“就是指特立独行的人……坦白说,你小白脸天天穿白衣装臭屁也是一种行为艺术。”

呃?还连上我了?公孙鞅也郁闷了。

不过,特立独行的人?行为艺术,也挺合贴的。公孙鞅对此表示了赞同。

“武器,武器,我现在要武器……”我是谁有点亢奋了。

但这时,公孙鞅说话了:“不告诉我你用得是哪国字,我不会帮你付钱的,到时,你得连这一起付。”他是小声说的,这让我是谁觉得是自己带坏了公孙鞅,刚见面的时候,这是多好一个人呀,一脸和气的笑,怎么占他的便宜,他都不吵不叫的,那叫一个风度,可现在……居然学会了要挟?

但同样的问题相对于公孙鞅,弄不懂这样的文字,真是郁闷。他看得很清楚,我是谁写的字有条有理,感觉上还比较好认,这又算是什么?当然,这不会是我是谁瞎写出来的,能写出这样条理的东西也不可能是瞎写的。

公孙鞅是这样想的,他记得,在仓颉造字初时,都是象形字,刚刚开始,那些字并不是现在的篆字,所以这些字可能是某种上古的字,虽然公孙鞅崇尚的是刑法之学,但同样,他对其它的文学也是有涉及的,对于一种古老文字,公孙鞅不求自己学会,但他至少要明白这是什么字,这字的出处,这就是学问。

“这个……”我是谁也郁闷了,我这是简体字,我怎么说?说是简体字,怕是解释就解释不清了,想想,想想,想想那些湮没在历史尘烟中的民族……得了,我是谁一咬牙道:“你知道……这个这个……东夷么?”

“东夷?”公孙鞅觉得自己听过,至少是知道的,但一下子是想不起来的。

“我是最后的东夷人,你知道东夷的历史么?”我是谁大编特编起来了:“我们东夷曾经强大过,在商朝末年,当时,大商的英主,帝辛灭了我们,可也正是因为他灭了我们东夷,所以弄得他兵力疲虚,结果反而给西周灭了。”

这一点公孙鞅也是知道,道:“当年帝辛真是可惜,他本也算得上是一代英主,兵雄势大,可惜他带着大军攻打东夷国,结果为了一个女妃苏妲己驻军过长而不还都,结果给西周之军趁机灭了他的国家,人生之不如意,莫过于此了……”

这也可见证于世道的变化。

大商帝辛,本是一代雄主英王,大商在他的带领下,走向了更强更大。

但问题是,这位帝王在登位后,犯下了一个战略错误,他把战争的目光投向了东夷,而在其位,屡屡向东夷进兵,事实上,东夷这时也正是勃勃生机,也在强大中,所以这场战争注定了是两败俱伤,虽然大商的实力强一点,但东夷也的确不是一打就垮的国家,特别是,东夷人善射,这是大商所头疼的。

可想而知,为了对付东夷人,帝辛花费了多么大的努力。

在他努力的同时,西周在摘果子,他们占了最美好的天时地利,一路向西,打败了他的邻国,把那些没有实力的诸侯国一一灭掉,以此来增加西周的军力。

最后,大商打仗打到手软,而西周,却在一步步的征服中,不旦实力大增,还打出了一支强军,最后天下,周四占其三,于是,可以向大商进兵了。

最终,大商国灭,周天下子。

这些极隐密的东西,周天子掌天下后,就进行了攥改,但仍有那些知道内容的诸侯将之保留了下来,所以,公孙鞅知道这一些。如果是以前,那一定不行,还是周天子的天下么。

但现在周天子是什么情景,任谁都知道,最弱的诸侯国都比周天子强。

整个大周,甚至凑不出一万兵,就五千还是连老带弱的。

所以,身在大魏的公孙鞅可以理直气壮的和我是谁说大周的是非了。

但就算是如此,也不能说我是谁就是个东夷人,一个连自己叫什么都说不出的人会一定知道自己的人种么?公孙鞅不信,但这种文字的确是有可能算东夷文字。是不是不知道,但无论怎么说,再要问,我是谁想也是不会说了,所以公孙鞅也就不打算再问下去了。

就当那是东夷文就是了。

但郑重却是从这些对话中得到了一些毛头,在他看来,我是谁纵然不是一位王子,也是位大祭祀般的人物了,传说这种人都有秘法大智慧,所以不能得罪的。

同时,这身份也显示出了我是谁的高贵。

所以,郑重拿出了一些好玩艺。

四把剑,一把吴勾,两支长殳。殳,音shū,属于棒类,后世叫棒卷十三)。它分三种,一种有锤状的铜箍和上出的矛刺;一种也有这两样,但锤状铜箍上还有旁出的刺,类似宋代的狼牙棒;还有一种完全不同,只有管状的铜头,无锋,曾侯乙墓的遣册叫“晋殳”。

我是谁选了吴勾,他对这种锋口长的兵器十分喜欢,这样的长口,可以更方便给人加大伤口,虽说刺死砍伤,但在这种医疗落后的时代,加大的伤口等同于死亡。军队里正常是不会给重伤士兵治伤的,没死就是大幸,至于断手断脚,回家烧香去吧,以后军队再也不会征你的徭役了。直到清朝,军队里的重伤者,一般都是给赶到野地里,自生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