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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金女郎-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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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干么这样看我?”他的目光竟教人全身发寒。
文非凡低头开了张五万块的现金支票给她。“我是个生意人,所谓合作也不过是互相利用,你出力、我出钱,这一点我可以接受,但你记住了,我最恨被人当凯子。”他是情场上的败将,却是商场上的常胜军。小小警告是提醒她,别太贪心,当心偷鸡不着蚀把米。
“你当我是什么人?”许琼茹愤怒地瞪他一眼,迅速跳下车子。“你尽可去打听看看,我许琼茹的人格是有‘正’字标记保障的。”哼!她又不是上官金迷那个粗鲁不文、没爱心、没修养的泼妇,她可是人人歌颂、内外兼美的善良小姐——许琼茹耶!
“少爷,你真的要跟她合作啊?”许琼茹走后,文非凡的专属司机兼贴身保镖小心翼翼问道。
“有何不可?”文非凡比较担心的是,他再找不到自己喜欢的女人,家人就要为他安排相亲了。那些恶心造作、脾气比天大的千金小姐,别说交往了,他看到都觉得反胃。
“我觉得她没有外表那么清纯可人,但……也不是说她很坏啦!她就像……”
“我们常遇见的那些千金小姐一样,天天打扮得端庄秀丽参加晚宴,大谈妇德、妇言、妇容,其实内心里比谁都骄纵;两手不沾阳春水,除了花钱之外,什么本事也没有。”“可是少爷,那个女孩不似出身豪门啊!”这司机为人是既忠心又诚恳,只可惜天生少根筋。
“我知道,刚刚那只是比喻,我的意思是,许琼茹也是个心口不一的女人。基本上这种人太多了,在人前打扮得光鲜亮丽,可能家里乱得像垃圾堆;或者明明穷得快死了,依然呼朋引伴大肆豪奢。你我偶尔也会犯这种错啊!比如她方才问我和金迷是什么关系,我直觉不想丢脸,就说我是金迷的男朋友;爱面子是人类通病,不是什么大缺点,无关紧要的。”文非凡挥挥手。“开车吧!”
“哦!”司机放心了,原来他们家少爷的脑筋还是很清楚的。
文非凡嘴角噙着一抹寂寞的微笑,就因为大部分的人都表里不一,在商场上,他看多也应付得腻了,因此对于金迷的特立独行才会更加着迷。
一般男人受不了她这种太过直接的个性,除非是拥有慧眼的,以前只有他一个,如今……看得出那个叫金少炜的也很欣赏金迷,而金迷对金少炜也颇有好感,或许他真的没有机会了。
真不知他今生的新娘到底在哪里?事业做得再成功又怎么样?每当此时,他都忍不住感到孤单……唉,找荣世澐喝酒去吧!至少看着他的“花容月貌”,心情会舒坦些。
再次来到少炜的公寓,金迷有股近“家”情怯的感觉。
想起上回他们在这间房里相拥而眠,他温暖的怀抱、含电的大掌,带给她像数着钞票般的快感,她忍不住脸红心跳。
“怎么了?进来啊!”少炜招呼她进屋。
“啊?哦!”她赧红着俏脸脱鞋进客厅。说是公寓,其实这是间坪数满大的套房,大约二十来坪吧?完全没有隔间,只用屏风或矮柜稍微区隔出卧房、客厅和厨房,进到大门里面就能一目了然地看清所有布置。
但令她感到讶异的是,他一个大男人,居然能将住处打理得窗明几净,比她的房间还整齐,了不起!“随便坐。”他丢了一个椅垫给她。“我不喜欢太过拘束,所以没买什么家具,不过这地板我每天擦,很干净的,你不必担心弄脏衣裤。”以前招呼基金会的同事来时,常被嫌没沙发、少茶几什么的,希望金迷不会介意才好,他很在乎她的感觉。
“谢谢。”她接过椅垫,微微一笑,就地盘腿坐下。这原木地板看起是很干净啊,而且这种布置也很有亲切感。
太好了,她不介意。少炜放下一颗久悬不安的心。
“那你先坐一下,我去把东西放下来。”他到厨房去,顺便倒了杯菊花茶给她。“我自己煮的,不知道合不合你的胃口?”
“你还会煮花茶啊?”金迷对他是越来越满意,这男人跟她一样,喜欢凡事自己动手做,爱过简单质朴的生活。
她的工作虽然炫烂多变,但节俭爱钱的个性却使得她的日常生活简单到只有“无趣”两字可以形容。常常被人笑:小气财神、有福不会享、只会当钱奴!
可那又怎么样?没人可以体会她简单背后的自在,住大房子不过是多花些整理的时间;高级套装穿起来绑手绑脚的,哪有三件一百的地摊货舒适……反正她就是这样啦!别人爱嚼舌根就去嚼,谁理他?
“阳台上种的小雏菊,花期时,我把它们剪下来、晒干、制成花茶,味道挺温和的,用来入菜也不错。”
“菊花也可以用来做菜?”
“不只菊花、昙花、百合、茉莉、玫瑰……很多花材都可以入菜,味道很好喔!”
“真的吗?”虽然才吃完饭不到三个小时,但听他介绍美食,金迷的肚子又不争气地叫了。“改天我们来办场百花宴,你觉得怎么样?”
“可是啊!可是一百道菜,你吃得完吗?”有人这么欣赏他的手艺,少炜觉得挺光荣的。“又不是在一天内做完,可以分成十天、半个月啊;每天七到十道,我保证吃光光!”别说吃了,光用想象的,她就想流口水。“喂,你几点要开始做菜,我可以帮忙喔!”她想快点吃晚餐,好饿呀!
“你饿了吗?”他看一下手表,才五点,平常他都是七、八点才用餐的。
“嗯!”她不好意思地点头。“刚才买东西时,花太多精力,所以饿得快。”
看她跟人家杀价杀得面红耳赤的,难怪费力气。他抿了抿唇,压下差点冲口而出的爆笑。
“我这就去准备,你等一下,若觉得闷,可以看电视。”说完,他起身走进厨房。
听他的口气好象不准备让她当助手似,金迷只好留在客厅里看电视。可是……
她虽然节俭,但住在万能社基地里,因为工作上的需要,基地里的电视都是与卫星联机的,节目变化多端,而少炜家的电视却……没装小耳朵不打紧,连第四台都没有,只有三台。天啊,好无聊哦!
“少炜——”她可怜兮兮地朝厨房喊了声。
“怎么了?”他丢下洗到一半的虾子,转头问她。“要去洗手间吗?在你左手边,走到底就是了。”
“不是啦!电视节目好无聊,我快闷死了,让我帮帮你好不好?”
“咦?”她还真直接,嫌他的电视烂。可少炜也没生气,因为它是真的很烂啊,会夸它好的人才虚伪呢!“过来吧,我把虾子洗好,你帮忙剥壳并且将虾肠挑出来。”
“这个我拿手。”金迷挽起袖子走进厨房。
少炜将一大盘洗好的大明虾交给她。“虾头和虾壳不要丢掉,我要用来熬汤的”知道了。“她走到墙角,拖了张椅子过来,准备剥虾子。一条女用的丝巾披在椅背上,她将它拾起来,上头还闻得到一丝淡淡的香水味。”少炜,这该不会是你的吧?“她挥舞着丝巾问他。
少炜回头望了一眼。“那应该是小琼的,上个月我们参加一场义卖酒宴,她不小心喝醉了,直吵着不想回家,我只好带她回来住一晚,隔天早上才送她去车站,大概就是那时候落下的。”
“你送她去车站时,她一定气疯了。”
“咦?你怎么知道?”她会算不成?
“想当然耳。”金迷为许琼茹白费的一番苦心感到唏嘘。她怎会用如此八股的方法色诱金少炜?未免太不了解他了!
金少炜为人认真又严谨,虽然称不上迟钝,可也不算灵巧。他这人是死也不会去欺负酒醉女子的,甚且他根本就不会明白你的暗示,要他学会花言巧言、罗曼蒂克可能比要太阳打西边出来更加困难。
少炜又听不懂她说的话了,只得转过身去,继续洗菜。
“哎……少炜,我可不可以问你一个问题?”
“好哇!你问。”
“你有没有女朋友?”
这是什么问题?“啊——”他手拿菜刀正在切菜,差点连自己的手掌一起切了下去。“发生什么事了?”金迷紧张地冲到他身旁,夺下他的菜刀。“你有没有怎么样?”少炜深吸口气,摇头。“你怎会突然问我这个问题?”
“因为我想知道目前你缺不缺女朋友?想不想要一个女朋友?”
她的意思难道是……她也喜欢他,想毛遂自荐当他的女朋友?“我目前没有女朋友,是有想要一个女朋友,所以……”
“那许琼茹呢?”等不及他说完,金迷抢口截断他的话。“我觉得她好象对你很有好感,你喜不喜欢她?”
“我和小琼只是同事,不是情侣关系,谈不上喜不喜欢。”
“这样说来,你目前是单身、没有爱人、正在征询女友喽?”金迷颔首,行动前要先搞清楚状况,才能收事半功倍之效。“那你觉得我如何?”
“你……”总觉得这话题似乎越来越怪了,她说的那些语应该由他来说才对吧?“金迷,你……我认为你很好,美丽、大方、率直……但……”
“总括来说,你并不讨厌我就对了。”她竟自下了结论。
少炜瞪大眼。再这样下去,情况一定会变得很诡异,该是他主导话题的时候了。“严格说来,我对你挺有好感的,所以……”
“那么我追你好不好?”
他突然咬到舌头,应该表达出来的追求之意被吞进肚子里了。
“你干么这么惊讶,从来没有女人对你表示过好感吗?”金迷看着他大张的嘴巴,量量自己的拳头,不晓得塞不塞得进去?
少炜愕然摇头,是有很多女人对他表示过好感,可谁能有这么大的胆子,当面说要追他?她未免也太奇怪了。
“那你的意思呢?你愿意让我追吗?”其实少炜应该感到庆幸的,这个“追求”是由金迷主动提出;要是今天这主、被动的角色互换了,难保少炜不会像文非凡一样,被金迷摔黏到墙壁上思过去。
半煦后,少炜的神智终于恢复。
“金迷,你可不可以告诉我,你为什么想追我?”“我觉得你很好啊!虽然你有点古板、老是要人家捐钱,但你是第一个能视破我伪装的人,这种感觉很奇怪你知道吗?我无法不看你、不想你,然后当我仔细注意到你的时候,我发觉你跟我真的很合得来,我们都喜欢过简单质朴的生活;可以自己动手做的东西,绝不会花钱去买;日子看似无趣,却百分之百自在。而最重要的是,看着你、碰着你,让我有种拥抱满怀钞票的感觉。”
一开始,他还听得挺满意的,但最后……拥抱钞票?那又是什么感觉?
“为什么是拥抱钞票的感觉?”
“因为钞票是我的最爱啊!那一张张设计完美、花样秀丽、印刷精致的艺术品,堪称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东西了。”提起她的小宝贝,她的眼睛就开始发光。
听起来她好象很爱钱似的!会不会是他整天背着募款箱到处募款,沾染了浑身钱味儿,所以她才迷上他?
想着、想着,他忍不住叹哧笑出声来。
“喂,你别老是笑,要回答我的问题啊!”她单手插腰,另一只手拿着自他手中夺下来的菜刀在他鼻端挥舞着。“你到底给不给我追?”
少炜赶紧后退一大步,并且抢下她手中的菜刀。就怕他一个摇头,她就要切下他的鼻子。
“你确定要追我?”其实他觉得追求这种事还是由男方主动比较合乎情理,但他不会勉强她就是了。
“百分之百确定。”金迷慎重一颔首。“那你的答案呢?”
“好吧!我接受你的追求。”早知道她是个与众不同的女孩子,对于她的奇言异行,他是该有些心理准备的。
“好耶!”金迷跳起来欢呼。“打铁趁热,我们明天就去约会。”
“约会——”她是不是离谱了一点?说风就是雨的!
“喂,你不会想说你明天没空吧?这是我第一次邀男人约会喔!”听她的口气,好象他摇个头,脑袋就会被她砍掉似的。少炜不禁沉声低笑。
“不准笑!”金迷跳脚。“你到底去不去?”
“我没说不去啊,只是……我们要去哪里约会?”
“去哪里?”这下可伤脑筋了,从小长到大,这二十六年来,从没约过会,一般情侣约会都上哪儿去呢?
看穿她的迷惘,少炜好心地提醒她。
“你平常喜欢去哪儿玩?或者有想看的电影?想观赏的展览……我们都可以一起去。”
金迷嘴角忽然扬起一抹兴奋难抑的笑容。
少炜的心脏不期然地叹通、叹通狂跳起来。老天保佑,千万别是太奇怪的地方才好!
“宾馆。”她突发惊人之语。
少炜双脚一个打滑,差点摔了个四脚朝天。
“你为什么想去宾馆?”他知道她的答案绝无关色情,但一定震撼;想与她顺利交往,他最好去做一番心脏功能加强训练。
“我有一次去宾馆出任务,发现里面的房间好好玩,全部都是镜子,那个床啊,还会上下抖动、转圈圈,他们那个‘不求人’,一边是捉痒的,另一边还装了一根大羽毛,让你这样刷呀、刷的……真的是好有趣!”
“是吗?”他怀疑她进的是什么宾馆?普通的色情宾馆?还是专供给特殊性癖好者使用的宾馆?只是不管那一种,他都没兴趣就是了。“我是个正常男人,所以还没交往到一定程度前,我不跟你去宾馆。”
“可是我信任你啊!你不是一般好色男子,你很正直,许琼茹醉死在你面前时,你都没占她一丝便宜。”“那是因为我对她没感觉、不喜欢她,可你不同。”
这意思是说:他喜欢她喽!金迷弯起了嘴角,眉笑、眼也笑。
“那好吧,我们不去宾馆。”
太好了,他终于可以松了一口气。
下一秒,她兴奋地攀上他的肩。“我们去玩高空弹跳。”
就知道这口气松得太快,她是怎么地?还没结婚,就这么迫不及待想当寡妇!
“怎么样?”她像只小猫似,圆滚滚的大眼里闪着亮晶晶的渴望。
他还能说什么?少炜无可奈何地点点头。随便她啦,去玩高空弹跳比上宾馆强!“我不知道你的胆子这么大,专挑极度剌激的游戏玩。”
“没有哇!”金迷的口气挺无辜的。“我很胆小的,不敢看恐怖片、游乐园里的云霄飞车、摩天轮、自由落体……什么的,我也从没玩过,我唯一敢玩的是碰碰车,连坐旋转木马,我都很怕转到一半会摔下来。”
“那你为什么要找我去玩高空弹跳?它会比云霄飞车安全吗?”
金迷摇头。“你比较安全,我觉得只要有你在身边,就可以什么都不必怕。你给我一种非常强烈的安全感,所以要乘着跟你在一起的时候,多尝试一些以前一个人不敢做的事。”
“是吗?”他是否该感到骄傲,女朋友这么信任他,可……老天爷,他怀疑自己有没有命活到娶她为妻?但愿他们第一次约会能够圆满成功。
第五章
这情况有点儿诡异!
金迷疑惑地眯起眼,依稀、彷佛记得,昨日与少炜约定的约会是去玩高空弹跳,怎么现在她会戴着手套、提着垃圾袋在这里捡垃圾呢?哦……想起来了。
他们开着车子,经过这处河床,正想往上游行去,设置高空弹跳的地点就在那个桥墩上。
可是车子才行到半途中,少炜突然喊停,当时她还觉得奇怪,她又不是在对他霸王硬上弓,他那声“停”却喊得气急败坏。
她匆忙踩下煞车,他迫不及待地卷下车窗,眺望河床的神情是既愤怒又心疼。
“太没有公德心了,居然把河床两岸当成垃圾场!”
“是啊!台湾人就是这样,‘凡走过必留下痕迹’,大概有多少人在这里野炊?吃了些什么东西……观察地上的垃圾残迹即一清二楚。”金迷还傻傻地应和他。
只见少炜眼中的悲愤越来越深切,他打开车门,走下河床,弯腰拾起一个塑料袋,然后转头,希冀的目光定在她脸上。
“金迷,我们……”他欲言又止,恳求的表情看起来竟有丝可怜兮兮。
见鬼了,全世界的人都可怜死了,也轮不到这个长得一副大熊体态、粗犷面容的男人来可怜啊!
可金迷就是觉得于心不忍。
“我们怎么样啊?你不把话说清楚,我怎能了解你的想法?”其实她已经大概猜出了他的意思,不就是捡垃圾嘛!去,又不是他们丢的,这么好心作啥儿?尤其又没工钱领。
“我们……”第一次约会就要求女伴陪他整理环境,不晓得会不会将她吓跑?
但碰上这种事情,不插手管上一管,他实在良心不安。要不就折衷……“我们晚一点儿再上去好不好?让我先把这里的垃圾收拾一下,麻烦你在车上等我,很快的,一会儿就好。”
“唉!”金迷长喟口气。说这种话,她是那么没义气的人吗?虽然觉得太好心会被雷劈,但她还不至于冷血到见男朋友忙得一头一脸汗,而自己却在一旁纳凉;而且看这环境脏乱的程度,让他一个人整理,最少得花五、六个小时,再要去玩高空弹跳,天都黑了,还玩个头啦!
“我帮你吧!”怀着无奈又心疼的情绪,她开门下车,走到他身旁。“你这么善良,对各种人、事、物都没有戒心,身处这日渐凉薄的社会里,岂不要天天被人利用?”
他耸肩淡笑。“我只是尽自己的本分而已,哪儿称得上善良?”
“你太谦虚了啦!”斜睨他一眼,金迷真觉得他是世上第一的“烂好人”,可她就是迷上他这副傻劲儿。难道上帝为惩罚她过去二十六年来的任性与自私,特地降下这位好心的金大少来矫正她歪曲的性格?嗯,有可能喔!
少炜充满爱怜的目光定定地望着她。“其实真正善良的人应该是你才对!”世上有几个女人愿意穿着美美的衣服、马靴陪他下河床捡垃圾,弄得满手脏污?
光只会将“仁义道德”挂在嘴上宣扬的人,充其量只能称做伪君子;真正的好人是努力去实行的,就好象她,尖锐的表象下装着一颗柔软体贴的心。
两朵红云在她脸上一闪而逝,他近在咫尺的脸庞和温暖湿润的气息,令她有些无措。“原来……你也会说甜言蜜语,听起来……好窝心……”不敢再看他炽热的眼,她远远地跑开,捡垃圾去。
“不是甜言蜜语,”少炜注视着她窈窕的背影,呢喃自语。“你在我心底,算是最美好的女人。”从她毫不掩饰真性情、直率地在他面前表现出真实的一面起,他的眼睛就再也无法自她身上移开了。
河床上有许多塑料袋,金迷捡了一个大的充当垃圾袋,将一些小罐子、纸盘、纸碗、汽水瓶……全装在里面,绑成一袋。
专心忙和了两个多小时,河床两岸已大致恢复自然风貌,她这才想起许久没听到少炜的声音了。
因为他的夸赞来得太突然,她一时间脑子烘乱成一团;其实那句话也不算太浪漫,可由向来正直到近乎憨厚的他说出口,硬是深深拨动了她心底潜藏的情弦。
胸口像破了一个洞,一股热流汨汨涌出,烘热了她的脸;心跳和呼吸越来越快,几乎要震麻她的身体;这就是心爱的感觉吗?好象吸了麻醉药一样快乐,但高潮感却更持久、甜美。
“少炜。”她呼喊着寻找他。“少炜,你在哪儿?”怪了,他不在河床边耶。
“少炜、少炜……”她离开河床,扩大范围搜寻他。
“金迷,”少炜在离河床一百公尺处的公路上叫她。“我在这里。”
金迷提着一只垃圾袋,快步跑过去。“你怎么……咦?”靠近他身旁才发现他背上背了一个老太太。“你去哪儿给人家偷了一个婆婆来?”
她在说什么?少炜诧异地瞪大眼。
“不是啦!我没有偷这位老太太……不对,我说错了,老太太不是偷来的,她……”瞧他语无伦次的,金迷忍不住掩嘴窃笑。“你别紧张,我诓你的,你身后倒了一辆脚踏车,是老太太的吧?她摔倒了,被你看见,你背起她,想叫我开车送她上医院是不?”
少炜点头,眼露崇拜的光芒。事情好象就在她眼前发生似的,被她说得分毫不差;而事实是,这件事她根本无从得知。
“只是简单的推理,不必太崇拜我。”并非金迷坏心,故意取笑他,而是他一而再、再而三地耽误了约会,令她心里有些不平衡。
少炜不敢再说话了,对于这场意外频生的约会,他有深深的愧疚。
金迷也不是得理不饶人的人,稍微发泄一下后,她就伸手招呼他。“快走吧,老人家最怕摔,不晓得她跌得怎么样了?我们还是尽快送她上医院比较保险。”让他留在路旁等,她飞快跑回去开车。
“送我去‘王外科’。”一个苍老低哑的声音突然在少炜背上响起。“婆婆,你醒啦?”少炜大喜过望地问道。刚看她倒在路边的时候,他的心脏真是差点停掉。
“不然你以为是谁在跟你说话?”老太太翻翻白眼。现在的年轻人真笨!
“我马上送你上医院。”少炜也不生气,等着金迷开车过来,他小心翼翼地将老太太背进车里。
“我的脚踏车呢?”老太太又叫。
“我去帮你拿。”少炜再度下车,扛起老太太丢在路边的脚踏车,放进后车箱,再回车里坐好。
“年轻人真是……要叫一样、才会做一样。”老太太不满地喊道。
听到她这么宏亮有力的声音,金迷回头一望。“喝!状况不错嘛,大概死不了!”
“我的脚痛死了!”老太太尖着嗓门反驳。
“咦?”引擎快速运转声中,金迷讶然的呼声依然突出。“我还以为你是嘴巴痛咧!”
一串低沉的闷笑声磨出少炜喉头,老太太个性难缠,金迷的伶牙俐齿却也不遑多让,听这两个人的针锋相对,真是会让人笑破肚皮。
王外科——
起初金迷还以为不过是间小小诊所,想不到躲在这宁静的半山腰上的却是家设备颇为完善、专供一些名人、政客秘密养病的综合医院。
不知是偶然,还是孽缘?那个请她去当替身、结果却被儿女们气得心脏病发入院修养的钟老头也住在这里。
刚刚钟家那三个因为不满金迷介入分家产事宜,而雇请“红刃”对付她的败家子女,还与她擦身而过,却居然没认出她。也难怪啦!她在钟家人面前一直戴着伪装,除了那位色律师,其它钟家人应该认不出她的真面目才对。
甚幸、甚幸,否则少炜不晓得又要怎么念了?什么太危险、不该捉弄人家、把多拿的钱退回去……啧!他的脑袋还真不是普通古板,不过也真奇怪她怎么受得了?还下意识地顾虑他的感受……
“我八成有被虐待狂!”金迷忍不住嘲笑自己。远远地,看见一大群人横冲直撞跑过来,她顶了顶少炜的腰。“你可以把老太太放下来了。”
打下车后,少炜就一直将老太太覆在背上,大半原因也是因为老太太死也不下来,要送她到急诊室还大吵大闹,非找院长来不可。
少炜和金迷没办法,只得带着她进门求见院长,本以为会被警卫撵出去的,想不到结果是遭遇这么大阵仗的包围。
看来少炜的好心是要道“报”了,不晓得这一下能不能教会他少管些闲事?
一个中年秃头的胖男人一跑过来,立刻二话不说地揪住少伟的衣领。“你把我岳母怎么了?”
啧!她就知道。这种事报纸、新闻不是常报导:好心送车祸伤者进医院,还被误认为是肇事者,被狠敲一笔。只有少炜那呆子,没常识也不懂得看电视,烂好人一个,她倒要看看他如何摆平眼前的麻烦。
“你是这位老太太的女婿吗?你好,老太太骑车在路上跌倒了,请你们尽快为她做个检查。”少炜不慌不忙地解释道。一脸温和的笑容,清澈纯净,浑然不察男子的怒气。
中年男子愣了一下,少炜周身有种宁静的氛围,很容易化解周遭人的戾气。
“不是你撞的?”虽然仍抱持怀疑的态度,但他的口气明显和气多了。
“你白痴啊?都告诉你是‘跌倒’的,不是‘撞倒’,笨蛋!”老太太大眼一瞪。“少在这里丢人现眼了,你老婆呢?”“妈,我在这里。”一个穿着白衣、身材娇小,却一脸精明能干的女医生推开众人走了过来。她就是这家医院的院长,王晨佳。“你没事吧?”
“你不帮我检查,我怎么知道有没有事?”老太太刻意刁难道。
王晨佳像是没听到她说话,竟自将视线转向少炜,把他上下打量了一遍。“你身高超过一九O吧?”
又是个没头没脑的问题,与金迷一模一样。少炜不禁备感亲切地点了点头。
“抱歉,我母亲给你添麻烦了。”王晨佳突然道歉。
“哪里?”少炜急摇手。“举手之劳而已,没什么了不起的。”
“我不是那个意思!”王晨佳摇头。“先父的身材与你相似,在六O年代,算是稀奇得令人羡慕了。我母亲非常骄傲能够嫁给这么挺拔的丈夫,可惜几个子女都没遗传到父亲的身高。她大概觉得很遗憾吧?因此只要见着身高超过一九O的年轻男子,都会想办法去亲近一番。”
“意思就是:你被人家吃豆腐啦!”金迷忍住笑意地拍拍少炜的肩。
少炜麦牙色的肌肤上闪过一丝红晕。“婆婆,你……”
“谁教这些家伙不争气!”老太太一点儿也不觉得不好意思,睥睨的眼光溜过一群身高与她等齐的后辈们。“我不要你们了。”
“妈……”成串无奈的叹息戛然响起。
老太太看都不看他们一眼,向前一步拉起少炜的手。“你做我儿子好不好?”
“妈——”这会儿叹息换成轻责了。
少炜淡然一笑,不点头、也不摇头。
那豁达的态度看得老太太心脏噗噗直跳。“做儿子你觉得委屈是不是?”
少炜摇头。他很明白,这种时候随便一句话都会引起喧然大波,保持沉默是最佳的应变方法。
好个聪明又体贴的年轻人!老太太更欣赏他了。
“那我做你老婆好了,娶我不错喔!附赠这家医院做嫁妆。”可是老太太仍不放弃诱拐他的乐趣。
老太太的那些后辈们已经无力地掩上脸,不想再认这么丢脸丢到家的母亲了。
金迷眼看情况越来越失控,再搅和下去,天都黑了,他们还有时间去玩高空弹跳吗?
她上前一步,占有性地搂住少炜的腰。“喂,正牌大老婆在此,你想再入门,麻烦遵守一下先后顺序好吗?”
“那又怎样?”有人对戏,老太太玩得更过瘾了。她也跑过去拉少炜的手。
“你只能做小,也就是姨太太,而且……”金迷手指自己的胸口。“要叫我‘大姐’、称少炜‘先生’。”
“大姐——”这太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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