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家有笨狗-第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作品:家有笨狗
  作者:连亚丽
  男主角:傅礼元
  女主角:叶雪滋
  内容简介:
  傻大姐的她向来不相信一见钟情
  却在第一眼就煞到新搬来的邻居
  一遇上他,她尽做些无厘头的糗事
  穿得水当当的去倒垃圾想引他注意
  心不在焉的结果是把皮包扔进垃圾车
  幸好帅哥不嫌脏臭主动帮她解围
  虽说兔子不吃窝边草是聪明人该懂的道理
  但善良又有爱心的好男人怎能轻易放过
  她用迂回战术慢慢接近目标以免吓跑他
  当两人的感情逐渐由友情转向爱情时
  他竟大方的接纳想吃回头草的前女友
  再不情愿她也只能黯然下台一鞠躬……
  正文
  序
  平凡  连亚丽
  我写东西的时候是相当迅速的,可能是因为能写的时间不多,只能在有限的时间里做无限的想像。
  说不上是喜欢打字还是喜欢写作,我似乎一直没找到自己喜欢的东西,我朋友说我是“杂工类动物”,每次一有什么新玩意出来,我马上就跑第一个去尝试,有时候想把重心放在写作上,但又觉得人生似乎不只于此,因为我从不对自己的可能性加以设限。
  到现在为止,我还没写出一本能让自己满意的作品,有时候想想也觉得对自己有些失望,跟着就会不太想写,对着自己说:会写的人那么多,既然觉得自己写不好,干脆去做些自己拿手的吧!
  然后跟着又去自我放逐,中间还曾有一整年的时间没写半个字,但有时若是想到什么可以发挥的题材又打了两句,很多故事就这么停停写写。
  似乎很多人喜欢“SHMILY”那个故事,记得我刚看到那个小故事时,就想写一本从这故事延伸出来的小说,但我原先所想的故事并不是你们所看到的那样,原本的安排算是一个满有趣的实验,每一个章节都是男女主角以第一人称的独白出现,隔一个章节就换成对方的想法,就像是一出“轮流发声”的舞台剧,同—个片段在两个人的心里都有不一样的想法。
  不过,一般读者不太能接受以第一人称写的故事,后来才大幅修改成大家所看到的那样,而这一直都是我心中的小遗憾,我承认也因此而摇摆不已。
  我甚至开始努力的去解释故事里的女主角为什么会这么想?男主角为什么会这么做?我只是希望看的人能知道“为什么”,或许这也是对自己没信心所导致的情况,因为我不确定我写的读者是不是能懂?所以我努力解释着;即使我明知道人们有时并不听解释,但我怎么也没办法忍下那想解释的念头。
  也许我没有什么雄心壮志,尤其近来我写的故事走向都偏平实,就像我在某一本故事里写着:非要把事情闹大,爱情才会变得伟大吗?
  我并不那么认为,日常生活中的爱情,通常伟大的都没啥好结果,我想应该不会有人想看我写悲剧吧?(开玩笑的,爱情故事通常不容许悲剧产生,我也觉得那太过残忍。)
  其实我很清楚我没办法引导读者该喜欢什么样的作品,因为我不认为我有那份能耐,每个人喜欢的都不—样,我实在很难去迎合某种特定的喜好。就像我喜欢写现代故事,原因只在于我喜欢这样的题材,并不是我讨厌占代,只是我喜欢现代的题材较多而已,或许以后有机会我也会写古代的故事,因为我从不给自己设限,只是时候还没到,硬逼着自己也要写一本古代的故事,只是为了证明我也能写而已吗?这好像没道理,对吧?
  或许因为我只写现代的故事,所以让人感觉变化好像不大,我也想让男女主角来点不一样的,我常想就让慧星撞到地球吧,让长毛象复活吧,让埃及金字塔沉进海里吧,但真那样又如何?如果有人不喜欢慧星,如果有人讨厌长毛象,如果金字塔只是风化了而消失在世界上,我又该怎么向你们交代呢?
  所以我尽量的趋于现实,慧星撞不上地球,长毛象安稳的躺在冰河里,金字塔稳稳的立在原地,也许这并不够引人注意,也许这也不能让人加深印象,读者只会觉得连亚丽只写现代的爱情故事,但我只是想让读者觉得这些故事不是那么遥不可及,或许这样的故事不够辛辣、不够让人喷泪,可这却是我现在想写的方式。
  我喜欢这样平淡却可以感觉爱在流动的气氛,虽然我不能要求每个人都要喜欢这样的故事,爱情小说的确是给人幻想,但是渴望平凡应该也是种美好的幻想吧?
  第一章
  “你说什么?!”
  “是……是这样的……”楼下的王先生一副难以启齿的语气。“我刚刚把车开走的时候,看到你的车子……车窗好像破了……”
  昨晚回来时,发现车位又被占了,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她只好把车停在路边,不料,今天一早就接到房东的电话告知她停在路边的车被人敲破了车窗。
  搬家的念头在这半年来出现不只一次,打从她搬进这里,她就发现了事情不太对劲,王先生是她的房东,当初说好了地下室的停车位有一个归她,尽管租金比其他地方高了一些,她还是觉得挺合理,但最近几次加班返家时,她却发现她的车位被房东给占了。
  她几次跟房东抱怨,房东却只是摸着头,不好意思的回她一句:“我以为你今天不会回来,所以才把车停在你的车位上。”
  每次都这样!只要她加班超过十点没回家,她的车位马上就被房东给侵占。
  这事情根本就不应该发生的吧?怎奈房东一家人超过十点一定就寝,她又没办法叫醒他们请他们把车开走,再加上她回到家也累了,每回都只能把车停在街上接受日晒雨淋。
  后来她才经由邻人口中得知,原来是附近宵小猖獗,经常敲破车窗偷走车里的音响和财物,房东也曾受害,所以才会把车停进她的车位。
  但这回换她受害了!
  “妈的,要是真的出了事,我一定马上搬家不可!”
  叶雪滋不耐烦的多按了几次电梯钮,电梯还是慢吞吞的往上,好不容易等到电梯门打开,她马上往里头冲。
  她复仇女神的模样在进了电梯后马上走样,她正要伸出一阳指按下楼层钮,眼角余光瞄见了一只毛茸大怪,惊得她尖叫一声,不假思索的从即将关闭的电梯门里窜出。
  随后一只手指按上了开启的按钮,指头的主人还出声道:“没事,它不会咬人。”
  叶雪滋手捂着胸口,一脸的惊魂未定。她并不是怕狗,这纯粹是在她没有心理准备的情况之下发现一只大狗所衍生的正常反应。
  她抬头一看,妈妈咪呀!这男人长得还真是好看极了。
  一双浓眉,不算大却有些桃花的黑色眼眸,加上一副好体格,以及还算不错的衣着眼光,整体看来就是个上上选的男人,但怎么会出现在这种普通的中古大楼里呢?
  “它很乖的,从来没有咬过人。”男主人再度声明。
  “我不是怕狗……”她曾在电视上看过这种狗,但亲眼所见这种狗的SIZE还真超乎她所想的大。
  重新走进电梯里,叶雪滋的注意力早从狗狗转到了它的男主人身上。
  “你是新搬来的吗?”她装出亲和力十足的语气发问,以前怎么没看过这等好货色出现在这大楼里?不过既然给她碰上了,刚刚自己又发出不优雅的尖叫,现在她得好好重整自己的美好形象。
  “对。”男人点点头。
  “哦,这样啊。”果真是新邻居。“我姓叶,我住六楼。”
  “我姓傅,住十六楼。”
  接着没人讲话,除了狗儿兴奋的摇尾巴扫着墙壁的声音外,电梯里站着俊男和美女,居然还是一片静寂,这太不合理了。叶雪滋决定继续找寻可以聊天的话题。
  “其实看久了还满可爱的,只是我没想到成犬会这么大只。”
  “黄金猎犬本来就算大型狗。”
  他言下之意像在告诉她:难道你以为这是马尔济斯啊?
  “你要带它去散步吗?”
  “嗯。”
  看来这男人不太爱讲话,而且有几分拒人于干甲之外的味道,叶雪滋也只能学着他抬头盯着楼层显示灯,等电梯到了一楼,门一开,她马上想起了自己下楼的重要任务,连声再见也没说,便急忙冲出大楼找寻她已经不幸遇害的爱车。
  电梯里的一人一狗互望了一眼,一头雾水。
  “怎么一脸被倒会的惨样啊?”
  号称办公室开心果的叶雪滋今天竟然愁眉苦脸的,大家都觉得不太对劲,午餐时间一群人全围到了她身边。
  “我的车挂了……”一想到她的爱车,叶雪滋就觉得头大。
  “怎么会挂了?”
  “还不都是我那房东……”叶雪滋把房东占用她停车位的事说了一遍。
  大概是因为车里没放贵重钱财,小偷心有不甘的在车子的钥匙孔里灌进了快干胶,她没有办法插入钥匙,后来只得请人来拖吊。
  “你那房东也太过分,你房租缴假的啊!”阿茗看不过去的骂道。
  “这情形已经不只一次了,但我是跟他租一年,还得租上四个月才能搬走。”
  叶雪滋想到以后每天早上得搭捷运再转公车到公司就有气,而且她还没搞清楚应该要搭哪一路公车,所以她今天一下捷运就直接搭计程车来公司。
  “就忍着点吧,要不还能怎样?”大马只能这样安慰她,有车的人多半会遇上窃贼,租房子的人难免会遇到恶房东。
  “你没看我正在忍吗?”叶雪滋抬起头,没好气的看他一眼。
  “对啊!塞翁失马焉之非福。”阿茗也跟着安慰道。
  “那句话的意思是之后会有好事发生好不好?你看我现在一脸带衰的样子,哪会有什么好事啊?”
  话一说完,那名带着大狗的男人影像突然跃进了叶雪滋的脑子里。
  “耶!没错!”只是一两秒的时间,那苦旦小脸竟然马上绽出了笑颜。
  “看来,你已经想到了什么好事罗?”大马也发现了她脸上表情有了变化。
  “我住的那栋大楼搬来了一个超级大帅哥呢!呵呵……”
  平常她出没的地点就只有公司和住处,加上自己开车,哪有什么机会遇上帅哥,今早在电梯里两人虽然没啥交谈,但是偶尔和帅哥一起搭电梯的感觉也挺好的。
  “瞧你那得意的模样,该不会是一见钟情吧?”阿茗问道。
  “一见钟情?哪可能啊!我才不相信什么—见钟情的事咧!那都是没什么恋爱经验的人才会干的事。只一眼怎么能得知对方是好人还是坏人?坏人又不会把坏字刻在头上,再说没有经过深入了解,怎么知道对方适不适合自己,就这样钟情下去难保不会误了自己一生,再不然来场暗恋一样也是没搞头,那种事情都没好下场啦!”
  “那你有什么好高兴的?”阿茗点了点她的头,“快把东西收一收,吃午餐了啦!”
  爱情也有和平收场的时候吗?
  都到了得收场的地步,还有什么好说?
  有些人会用“不堪同居之虐待”为理由要求离婚,傅礼元却找不到任何理由说明两人分手的原因,他已经习惯了白兰琪,甚至以为自己会这样和她过一辈子,他不认为那有什么不好,白兰琪聪慧又大方,毕业后她投身空姐的行列,这工作很适合她,他也一直鼓励她朝着自己的喜好去努力。
  虽然平常家里只有他一人,两人相聚的时间并不多,但这样的生活他觉得很满意,他们都不是会巴着对方不放的人,两人在一起的日子相当自由,他一直觉得白兰琪会是最适合他的女人。
  直到下着大雨的那天,他下了班回到住处,发现原奉说要飞东京的她竟然出现在屋里,她带着忐忑不安的神情向他坦白飞东京是骗他的,并告诉他,她和另一个男子在一起已经一段时间了,今晚她要跟那男人共度,所以才骗他说她要飞东京。
  “礼元,我真的不想伤害你。”白兰琪再度重申。“但如果你够爱我,如果你够在乎我,你怎么会连一点点的不寻常都没有察觉呢?如果我可以,我会瞒你一辈子,但让我无法忍受的是,你根本没有发现我变了,因为你不曾注意过我,你甚至让我有时候会忘了该对你感到愧疚。礼元,我再不把心底的话告诉你,总有一天我会崩溃的。”
  所以话说回来,是他的错。
  他没有发现白兰琪变了,也没有发现白兰琪的外遇,而他的“没有察觉”引发了白兰琪的怒意,也消灭了她本来不想伤害他的念头,所以她残忍的向他坦承自己的外遇,顺便通知他两个人已经走不下去了。
  在这种情况下,他自然无法再和她同住在一个屋檐下,所以他决定搬出去。
  直到要搬离住了五年的公寓时,傅礼元才发现这屋子里没有他的东西,白兰琪一手包办了整个屋子的布置,让他不用烦恼的住进宛如样品屋一样的房子里,到了要离开时,他才发现没有他似乎也不会有什么改变。
  唯一能带走的,只有那只名为Baga的狗,而他会得到狗的照顾权,只因为白兰琪经常要出国,没办法照顾它。
  Baga成了他唯一的行李,傅礼元随便找了间公寓开始学着习惯独居的日子,只不过他一直没办法习惯这样的生活,半夜饿醒,打开冰箱才发现里头空无一物,衣服脏了还得自己找洗衣店的电话,刚搬进这里的第一天,他甚至连沐浴乳、洗发精都没有……
  重新适应一个人的生活,这让他很不好受,相对的让他体会到了白兰琪的好,至少和她在一起这五年中,即使她工作再忙,她依然替他把生活打理得十分妥当,虽然她坦白的告诉他她心中有了另一个男人。
  讽刺的是,“坦白”正是当初他喜欢白兰琪的理由之一。
  傅礼元不知道自己该伤心还是该庆幸?至少他不用一辈子被蒙在鼓里,他还不致因此而恨她,只是都离开了一个月,他仍不知道自己要到什么时候才能习惯这样的生活。
  狗儿安静的趴在他脚边,他一起身,Baga原本闭着的眼也跟着睁开。那一晚白兰琪像是疯了般的哭着朝他时而大声咆哮、时而轻声道歉,那样的场景大概也吓坏了Baga,那晚它不住地在两个主人中间来回走着,像是不知道该帮谁才好,眼里写满了不知所措。
  傅礼元摸摸它的头,示意它继续睡觉,Baga却还是陪他走到房门口,然后乖巧的趴在门口守候。
  看着Baga贴心的举动,傅礼元唇边露出了一抹微笑,其实有只狗陪伴,在这时候是很不错的。
  想到跟同事间的对谈,叶雪滋忍不住哀鸣出声。
  她一向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可是她发现自己真的煞到楼上新搬来的邻居,即使她已经用遍了以往曾用来说服自己的话语,却一点用也没有,每次一想到他那张没有笑容却酷得一塌胡涂的帅脸,再对着镜子看看自己的表情,她就会发现镜中人满脸通红,一副怀春少女的害羞模样。
  不!她得想想办法救救自己才行!
  首先列出对方的缺点:第—,他养了—只狗,养狗的人家庭环境会有一定程度的脏乱,尤其是那么人只的狗,尿骚味混着动物腥臭,她铁定无法忍受。第二,他长得太帅,年过三十的模样难保他还会是单身,就算是单身,但看他穿得那样雅痞,也有可能是个同性恋,她最好不要存有太多幻想。第三,他是她的邻居,虽说近水楼台先得月,但是兔子不吃窝边草也是聪明人该晓得的道理,她最好是不要对周边的人下手,免得将来还得尴尬的碰面。
  好!就这样,这三大要点已经完全显露出两人的不适合。
  扭开水龙头泼了些冷水到脸上,叶雪滋说服自己千万得冷静,得沉着。
  记住啊!一见钟情这种事是不会发生在知性的都会女子身上的。
  但是一到了倒垃圾的时间,她就把这些话忘得一干二净……
  “叶小姐,出来倒垃圾啊。”
  这台词似乎在电视广告里听过,广告中的女子一身美丽打扮,却提着垃圾等着垃圾车来,此时众人眼前也多了一个翻版女子叶雪滋,傅礼元尽量不让表情出现讶异,但这样盛装倒垃圾的场景实在少见。
  这跟前几天在电梯里遇到的她大相迳庭,那天她穿着一双拖鞋,发丝显得有些凌乱,鼻子上还架着一副看起来没擦干净的眼镜,身上穿的衣服分不清楚是外出服还是睡衣,或许可称做是“当成睡衣穿的外出服”吧。
  而最令他印象深刻的是,她怒气冲冲的街进电梯里,却又马上跳了出去,电梯里除了他以外,就是他的爱犬Baga。由于Baga体型不小,也难怪她会吓得冲出电梯外。
  不过当她注意到电梯里有人时,她似乎就不那样害怕了。傅礼元自然明白那做作的神态起因为何,但他—向对衣着邋遢的女子不感兴趣,尤其是她刚进电梯时那副凶神恶煞样,活像要去杀了哪个欠她五百万的衰鬼,随后又毫不掩饰她对他的惊艳,再走进电梯时,脸上已经换了个表情。
  通常像这种变脸如翻书的女人,他还能说什么?打从她被Baga吓着的那一刻起,他就给她打了个大叉,除了尽量不把眼神往她身上摆外,他实在没有别的想法。
  叶雪滋拉了拉脖子上的丝巾,尽量不做出太奇怪的动作,怎奈她的打扮太隆重了,几个欧巴桑脸上出现不以为然的表情,还有对街那个平常就打扮得很像老处女的眼镜小姐的斜眼瞪视,唯一不知道该不该算安慰的是帮太太倒垃圾的肥肚佬,至少他看起来像是很欣赏。
  而那位应该要注意到她的男子……她一直没有勇气去看他的反应。
  看来自己发神经的突发奇想是大大的失策,但谁规定不能穿这样倒垃圾呢!叶雪滋一直用这句话安慰自己。
  “叶小姐,你要去喝喜酒啊?”
  闻言,叶雪滋低头望了一下自己,再抬头看看其他人投注在她身上的奇异眼光,强笑道:“不、不是啦……我刚好等一下要出门。”还好她还拿了个手提袋放了点钱和钥匙,本想顺便去便利商店补点日常用品。
  “我就说嘛!哪有人出来倒个垃圾还穿这样,又不是在拍广告。”房东太太笑着和另一个邻居说。
  果然,她真的失策了!
  叶雪滋鼓起勇气望了眼离她十几公尺远的男子,见他低头看他的狗,压根就没有注意到她。
  唉,还能说什么?她年纪已经不小了,她想恋爱,想引起好看的男人的注意,其实这也没什么错吧?难道她要一辈子都穿得邋里邋遢的,浪费她的青春岁月,苦等人来追吗?而且那天她穿得很糟糕出现在他面前,她只不是想挽回一点形象,现在才发现自己这么做显得很蠢也已经来不及了。
  垃圾车的声音由远而近,大家纷纷将手中的垃圾袋丢人车内,叶雪滋也乖乖的把手中的东西丢进垃圾车内,然后——“啊!”她惨叫一声。“我的包包!”
  她一时恍神,竟然把小提袋也扔进垃圾车里,老天!
  “瞎咪?”清洁队员操着台语口音问道。
  “我不小心把手提袋给丢进去了……”大门的钥匙连同她的证照和皮夹全都在那个小提袋里。
  “你找找看,应该还在。”清洁队员一副她不小心的表情,等着她C己动手。
  她……她真得这身打扮在垃圾车里找提袋吗?她去喝喜酒都没穿得如此娇美,如今却得在众人面前,包括傅姓大帅哥眼前扒垃圾?但除此之外,又有什么方法可以找回手提袋?
  叶雪滋深吸口气,跟着差点把晚餐给吐出来,垃圾的味道实在恐怖,而她还得在那堆垃圾里找回她的手提袋?!
  算了,谁教她衰!
  她伸出手,决定豁出去了,她可不想再打电话找锁匠来开门,再说她的皮夹也在里头,既然还能找出来她能不找吗?
  另一只大手在她还在迟疑的时候先动起手,拿开几个发臭的垃圾袋,再深入一探,接着拎出那只已经沾上了不明臭酸液体的手提袋。
  “在这里。”
  叶雪滋睁大了眼,感激万分的用双手接过。还好,她不用去挖垃圾,虽然这是自己的错,但如果她穿得邋里邋遢的也就算了,她今晚精心打扮过丁才下楼的,这种扒垃圾的结局实在不是她所乐见。
  她抬起头想向恩人道谢,却怎么也没想到,那将手提袋从垃圾堆里拾起给她的人,手里牵着一只有着黄金色毛发的狗,脸上依旧是那酷到不行的无笑表情。
  “谢谢。”她愣愣的说着。
  “嗯。”傅礼元点了下头,随即牵着狗走了,没打算和她多说几句。
  叶雪滋呆站在原地看着他和狗一起离去,一时间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反应。
  “啊!傅先生人真好啊!”在场的邻居们投以崇拜的目光。
  “对啊!”
  等叶雪滋脑子清醒过来时,人狗已经消失在路的转角,垃圾车也已经驶向街道的另一端。
  她立刻冲回大楼,打算和管理伯伯借大楼住户名单来看看。
  这等善良又有爱心的好男人,她决定就算错杀也不愿误放!
  第二章
  全新的运动衣,全新的慢跑鞋,叶雪滋一身的劲装打算拚了!
  天晓得她多渴望谈场恋爱,或许在一个月前她还没有这么强烈的渴望,但那是因为她一直没有遇到她想要的人,而当傅礼元牵着狗出现在她面前时,她耳朵听见了“叮咚”一声,那宛如日本综艺节目答对题目时出现的胜利声响。
  而她怀疑自己还能维持多久的矜持?不过随后想想,她总可以一面保持该有的矜持、一面大方的给人机会吧?如果她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把自己关在屋子里那才白痴。
  所以,她决定从今天起开始……慢跑。
  没错,慢跑,因为她没有狗可以溜,慢跑应该是个不错的选择才对。
  绑好发辫,她还上了蜜粉让脸色粉嫩可爱,白色系的衣服可以让她看来干净俐落,这次总不会再失败了吧?
  怀着信心,叶雪滋奋力的往前“慢慢”奔去。
  慢跑嘛!谁会像冲锋陷阵似的狂奔呢?不过就算是慢慢跑,当她跑了两百公尺就后悔了,她拖着疲累的身体走进最近的便利商店里。原来慢跑会这么累人,太久没运动了,才跑两步地就已经气喘如牛,心里悔不当初。
  要出门前,她还趴在窗台上看着傅礼元带着狗走出大楼,以为她用跑的铁定可以追得上带狗散步的他,哪知道她一下楼就已经看不到目标物,连忙迈步追了出来,追了一会儿才发现自己体力不足。
  叶雪滋站在冰柜前努力平息那活像气喘病发作的呼吸频率,享受冰凉的温度袭面而来,定晴一看,发现她最爱的饮料卖完了。
  “柠檬口味的都卖完了吗?”
  “架子上没有就是卖完了。”店员遗憾的看着她。
  “下次可不可以进多一点啊……”她边说边伸手拎了罐苹果口味的。
  “Baga!”
  什么?店员该不会是在骂她吧?是不是她太过罗唆,所以店员才用日文骂她笨蛋?
  叶雪滋狐疑的回头,又听见男店员讲了一次,不过他的声音显得热情又有活力,不太像是在骂人。
  从堆满了零食饼干的架子后,她终于看见了蹲在地上和狗玩耍的店员。
  那只有着金黄色毛的大狗看来还真眼熟,不会就是……
  她的眼睛转向另一旁正在采买东西的男人,果然是她的目标物——傅礼元。
  “原来它的名字叫做Baga啊。”
  怎么会有人把狗叫做笨蛋呢?尤其傅礼元看起来不像是会取这么幽默的名字的人。
  傅礼元回头往说话的人看去,发现了一身运动装扮的叶雪滋,他没有忽略她眼里那兴奋的小光芒。
  从第一次见到她,他就觉得她的眼睛藏不住心事,眼睛会说话大概就是指这样,只是他不太习惯这么直截了当的表示,虽然他以前也欣赏白兰琪的坦白,不过他无意和她有牵扯,他含蓄的点个头当作回应。
  “Baga!”叶雪滋走过来,蹲在店员身边伸手摸摸狗儿的头,只见它任人抚摸,连动也没动,乖巧的样子很是让人心动。“它好乖喔!”
  傅礼元在心里暗笑,不知道是谁上回一进电梯就被Baga给吓到?
  “你们去散步吗?”叶雪滋老早列出了十大话题,免得和上回一样找不到话说。
  “嗯。”傅礼元点点头。
  “对了,傅先生,上次的事真是谢谢你,我没想到自己会那么粗心的把皮包给扔进去,真的谢谢你。”就是他那英勇相助让她认为他一定是个百分之百的好男人,现场那么多人,只有他二话不说的伸手到垃圾车里帮她把手提袋找出来,这是多么绅士的行为!
  “这没什么。”他本来不想蹚浑水的,但是看到她那种绝望又气馁的模样,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竟伸手帮她把手提袋找出来。
  “为了跟你道谢,让我请你喝个饮料吧?”叶雪滋明白自己的笑脸一向是所向无敌的,俗话不是说伸手不打笑脸人吗?所以傅礼元应该不会拒绝她才对,但是她还是多加了句:“请你不要拒绝我,我只是想谢谢你,你总要给我一个道谢的机会,要不然我会很过意不去。”
  “呃,好吧。”只是一罐饮料应该没什么关系。
  太好了!他没有拒绝!叶雪滋脸上的笑容扩大了几分。“你喜欢喝哪种饮料?”
  “都可以。”他并不挑嘴。
  “喝这个好了。”她帮他选了一罐和自己手上一样的饮料,“喝这个对我们的消化系统很好喔。”
  把两罐饮料放到柜台上,她伸手到口袋里想拿出皮包,这才发现……口袋里只有一串钥匙。
  糟糕!她不会真这么倒楣吧?
  她本来把钱包和钥匙一同塞进运动裤口袋,但临出门时,她觉得口袋鼓鼓的有点难看,就把钱包拿了出来,接着她跑到窗台前偷窥傅礼元出门没,一看到他带着狗儿走出中庭,她就急忙跟在后头跑出来了,完全忘了要塞纸钞在口袋里。
  “我……忘了带钱。”
  店员和傅礼元同时望着她,像是愣了一下,连Baga都抬头看了她一眼,那表情像是写着:不会吧?
  天啊!怎么每次遇上傅礼元她就尽做些无厘头的事呢?
  将Baga的水碗清洗了一遍,再盛进干净的清水放在地上,看着Baga满足的喝着水,傅礼元擦干手上的水滴,拿起叶雪滋帮他选的饮料走回客厅,打开电视看着国家地理频道。
  在适应独居的生活里,电视帮了不少忙,以往他一回到家,总是疲倦的只想吃点东西,然后洗个澡就上床睡觉,唯一的休闲只有带着Baga去散步,如今他却不怎么感觉疲倦,或许是最近请了太多假,年假几乎被他用尽,但他却哪里也没去,只是待在屋子里,就这么坐着看电视看上一整天,脑子是空的,连他都不明白自己在想些什么。
  或许他是真的失恋吧……失恋的人通常都会出现这种茫然的症状,只是他并没有什么难过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