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世族有名~家宝拐夫-第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当然,如果她这少根筋的都看得出来,册云自然也看出来了。
这缘湖跟一般湖泊有些不同,春天时烟波弥漫,加上时有浓雾,眼前所及山色淡,湖色淡,一如水墨画,喜欢的人少,嫌无趣的人多,一直要到夏秋二季,圆湖恢复艳山艳水之色,游客才渐增。
册云说:“沈银荷能欣赏缘湖的山水墨色,倒也难得。”
外人听起来不过简单几句,但初雪跟他相处十几年,知道这几句话已经算是极大的赞美。
她看了看册云,又看了看族妹,想了想,问:“你觉得这银荷特别?”
“我都说了,是‘难得’。”
“跟特别有什么不同?”
“难得可以有几个,特别只会有一个。”册云又是一副看小孩子的神情,“懂了吗?”
知道那是“几个”,而不是“一个”,初雪莫名感到一些放心,便没有继续这个问题。
画舫行至湖中,此时将望过去,只有山,没有岸,一片苍茫,后来银荷跟琴师借了位,弹了一段长江曲。
初雪常听曲儿,自然知道银荷这曲子弹得扎实,也不知道花多少时间练来的,又见她手上戴着指套,知道那指套不能弯,套口又圈得紧,真不知道她怎么受得了。
杜秋满见这三公子看着自己女儿,颇为得意说:“银荷从小习琴,怕手指弄粗了,总是戴着指套,练起来分外辛苦。”
讲完不由分说地拉过银荷,让初雪瞧瞧女儿的手。
纤纤十指,白嫩得像青葱似的,初雪脱口而出,“真漂亮。”
“是吧。”杜秋满颇得意,“这姑娘家,绝对不能做粗重的事情,免得将来夫家不喜欢,我连字都不敢让她多写,怕笔拿久了,手会长出茧子。”
初雪想起自己的手,一样是姑娘家,跟银荷却是天壤之别。
五岁起她就制笔做墨,每天一时辰,六岁开始习字,五张大字两张小字,手心粗,手指上也有笔茧,骑马打猎握缰拿弓,更把手磨得跟男孩子似的。
看着银荷白白嫩嫩的手掌,初雪第一次有种羡慕的感觉。
原来,那就是姑娘家的手……
晚饭过后,她跟册云在花园品茗赏月,讲起这件事情,因为她太认真了,倒是换来他一顿好笑,“手是拿来做事的,为了保持漂亮而什么都不做,岂不是浪费。”
“女孩子家的手,那样真的很漂亮啦。”
“羡慕?”
她别扭了一下,承认了。
她已经是个十六岁的大姑娘了,以前对男女之事还不太懂,可是近一两年,她有时候也会小小的幻想一下自己穿上丝裙小袄,头插发钗的模样,穿绣鞋,抹胭脂,当一下千金小姐……
“呐,你不觉得,姑娘家还是要有姑娘家的样子比较好吗?银荷整个人都是香的。”
“从不觉得。”
“你早上明明就看了银荷好几眼。”
册云好整以暇地看着她,“那你早上又看着我做什么?”
初雪被他问得语塞,又不想承认自己早上就是想知道他到底要看银荷多少眼,所以才一直数。
她太了解册云,这种事情讲出来只会让他觉得好笑。
银荷让他觉得难得有优雅,自己却只能让他发笑,她才不要让他知道呢。
“倒茶。”
听得自家公子大吼,站在亭子外的小冬连忙进来伺候。初雪往嘴巴塞了口玫瑰糕,嚼嚼嚼,假装没听到。
月明星稀,册云脸上出现了淡淡的笑意,“你羡慕沈姑娘,不过照我看,沈姑娘还羡慕你呢。”
初雪颇有怀疑,“我有什么好羡慕?”
“沈姑娘跟生香一样,因为是名门千金,所以注定只能当漂亮的笼中鸟,婚前在家中端养着,婚后,赶紧给夫家生孩子,说好听是传承香火,实际上是稳定自己的地位,一旦年轻小妾进门,人生的喜悦大概也只剩下等孩子长大,诚实来说,一点都不好,你能想象杜初雪这一辈子的希望就是看着肚皮,希望生的是儿子,然后等着儿子长大,等着儿子生孩子,等着孙子喊你奶奶吗?”
初雪突然有种恶寒,这——虽然千金皆如此,自己的奶奶跟娘也是这样,但就是有种……
如果她是以小姐的身份长大,现在应该已是某户人家的夫人,人生最大的盼头大概也就是生儿子,万一丈夫婚后不喜欢他,或原本喜欢她,但随时光过去,色衰爱弛,娶了一房又一房的姨太,她却受限于千金教育,只会绣绣花,读读书,那太可怕了。
册云伸手按了按她皱起来的眉心,给她倒了一杯春茶,“比起嫁得门当户对,当少奶奶,能做事,还是做自己喜欢的事,那才叫真富贵。”
初雪呆呆地看着他。
她好像有点懂册云想跟她说什么了。
“想想看,你会做的事情,跟做的好的事情,这些年来,你是被逼着吃苦,还是真心喜欢,所以能忍受其苦?”
初雪看看自己的掌心,粗糙,茧子,还有一些烫伤跟刻刀不慎留下的疤痕,难看是真的很难看,可是……经她双手而成的笔墨,已经是一品。
两年前,她开始做朱砂墨,进贡到京城,成了皇帝批奏章用的。
这种事情不会昭告天下,可是她很开心,那次,为了让墨浓轻走,她在捣杵上加倍用心,掌心起了一个又一个黄豆大小的水泡,痛得她咬牙,但就是不肯缩减半点功夫,上药缠起布后又继续捣杵,爹爹说,她可是杜家百年来最年轻的御墨作手。
她的水泡足足快半个月才好,一旦碰到水更是疼得不行,可是,她真的很骄傲,她是富贵人家的孩子,可是,她做到了别人家孩子做不到的事。
这些伤疤跟茧子恐怕一辈子都不会消,但……
“讨厌自己的手吗?”册云问她。
初雪怔了怔,一时之间无法回答。
真奇怪,每次不管她在钻什么牛角尖,他总能很快发现,然后给她开扇门,让她走出那个地方。
就在一会儿之前,她还觉得自己的手难看,现在却觉得自己的手漂亮得天下无双。
银荷那不染阳春水的手非常美,但天下间凡富贵人家小姐都是那样的一双手,她的手虽然满是疤痕茧子,但百年内却只有她能在弱冠前成为御墨制手。
她没有天分,这是十年来,日日四更起床换来的。
面对册云的疑问,初雪心情突然好了起来,“不讨厌。”
“只是不讨厌?”
“我很喜欢。”
这次,换他笑了,月色下,他有神的双眼看着她,“初雪,老爷跟夫人很以你为傲,你也要以自己为傲。”
初雪抚着自己比下人还要难看的手,这是十年功夫换来的……
好奇怪,原本以为手就是手,从来没去留心应该是什么样子,早上在画舫上看到银荷的纤纤十指,只觉得好漂亮,好羡慕,真希望自己的也那样柔美,可是现在,看着粗糙至极的十指与长满茧子的掌心,她真的觉得自己的手……最美。
第4章(2)
爹爹跟娘说要在赵老爷家住上八日,回来前一天,族姑跟她说,难得到了天下闻名的杜府做客,想去城西大庄看看。
初雪一呆——去城西大庄当然不成问题,厂子里近千个工人在做事,也没什么好秘密,不过万一族姑说要去比笔院跟墨院,该怎么样才好?
笔院跟墨院都是二十年以上的老师傅才能进去的地方,专门做“御品”与“学士品”,不比厂子里工人做的一般笔墨,这可就秘密了,加什么添香,加什么添色,香狸毛跟鹿毛要怎么配,羊毛跟狼毛又如何分比,那是出了院子就不能讲的事情。
只能说,提出这个要求,九族姑,算你脸皮厚。
“九族姑又不是外人。”杜秋满一脸笑意,“何况不过是看看而已,应该不要紧吧。”
“这……”
没记错的话,这堂祖姑的亲哥哥也是在做笔墨的呀。
百年前大家所学都是一样的,只是她的太爷聪明了些,爷爷也聪明了些,爹爹也聪明了些,百年下来,其他支收的收,改行的改行,只剩下少数几户在做,做归做,但能做到“尖齐圆健”就只有杜有松这一支了。
就算她小人好了,她就是觉得到时候族姑会说要进笔院跟墨院瞧瞧,然后回头便把看到的东西跟自己的哥哥说。
“城西大庄的都是辛苦活儿,族姑跟族妹还是别去了。”
“怎么说我也是姓杜,看到自家哥哥生意做得这样好,当然得去看看本家到底怎么做事哪。”她从竹县出发前,哥哥还再三交代,让她有机会去城西大庄看看,不管看到什么回来都告诉他——百年前是一样的功夫,怎么现在一个成了书香世家,他却只能被当成一般商人,虽然也是有三十四工人在做事,但人家年年上京会文人学士,他却只能卖穷酸人家买的便宜货。
她当然知道这事情绝对不简单,也知道她亟欲讨好的这个杜三公子肯定不高兴,但有什么办法,丈夫过世后,她在夫家生活并不好过,小叔甚至刻意不给月银,这几年要不是哥哥接济,她跟银荷的日子恐怕连裁剪新衣都困难,为了报答哥哥,无论如何,她也得走这一趟。
何况,堂哥跟堂嫂明日既归,如果现在不能用长辈的身份让初雪陪她去,等堂哥回来时,那是想都不用想了。
“姑姑是长辈,初雪这一回就听姑姑的吧。”
初雪正在想是否该装肚子疼,先躲过今日再说的时候,便听到外面一阵喧哗。
她隐约看到大门大开,两顶绀色轿子停在门外,册云领头,后面跟着几个丫头小厮,一群人就这样进入大厅。
“你们怎么还在这?”
屋内三人面面相觑,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汪管家连忙说:“早上忙着准备水果香烛,忘了跟三公子还有沈夫人,沈姑娘说,今日该去点灯。”
册云笑:“三公子莫不是忘了今日该点春灯吧?”
“春灯?”银荷显然被引起了兴致,望着册云,“那是什么?”
初雪看向册云,眼中闪着相同的疑问,那是什么?
只见他一脸笑意,“沈夫人,沈姑娘,今天是文天寺一年一度点春灯的日子,午时乃最吉之时,往年是老爷跟夫人去的,不过今年老爷跟夫人不在,因此由三公子替代,夫人跟姑娘若有兴趣,不如一起前往,点完春灯,还可以到文天寺后的竹林逛逛,那竹林百年受到香烟浸润,就算走得远了,也闻得到檀香味,很特别。”
杜秋满皱眉,一年一次的日子……既然这样,也就不能在今日去城西大庄了,想到刚刚初雪可能有些不快,她想都不想就说:“那好,我们就去那文天寺吧。”
半个时辰后,丫头们来报一切准备就绪,一行人便更衣出发。
青山小径间,两顶绀帐轿子稳稳地往文天寺移动。
轿子前是两匹骏马,初雪跟册云各执一辔。
轿子后跟着几个丫头小厮,手上各挽着竹篮,里头放着香烛水果,显然是要上文天寺拜拜去的。
“爹娘以前真的有点春灯?”
“那是我编出来的。”
“也还好你编了这个。”初雪大概将早上的事情说了一下,“不好答应,又不太好拒绝,我连肚子疼这招都想了,你要是再晚一点进来,就会看到我捂着肚子狂叫风大夫。”
“倒也不是刚好,早上戊院的大丫头来说,听见她们母女俩在商量要怎么让你带去城西大庄,我想她是长辈,不好推辞,所以就叫人去准备这些香烛水果,再请来汪管家,假装是他忘了告诉你。”
初雪觉得有点好笑,但老实说,也不太意外就是了。
他的习惯是放眼线,让眼线来报告大事小事,他再决定要怎么做。
“那万一她们到了上面,却没有什么点春灯怎么办?”
册云笑了笑,“单程要一个多小时的山路,轿子又颠簸,不习惯的只怕不到三分之一路程就开始晕,就算能撑到石阶下,沈夫人跟沈姑娘也没那力气上三百多级的石阶。”
初雪想想也是,轿子走平地还好,走山路是晃得胸闷,她曾乘过轿子上文天寺,晕得厉害,后来干脆下来走路还比较神清气爽。
族姑跟族妹若是不习惯,只怕也好不到哪去。
“如果沈夫人与沈姑娘真有力气上文天寺,那就说我记错日子便行。”册云看起来一点都不担心,“无论如何把时间磨掉,就算立刻回头,也不可能有时间去城西大庄了,事情拖过,等到明天老爷夫人回来就好。”
初雪想想也是,心情很快由阴转晴。
随着轿夫喝嘿喝黑的声音,一行人在长石阶前停下。
两人翻身下马,初雪前往第一顶轿子招呼杜秋满,册云则往第二顶轿子招呼银荷。
“山路颠簸,族姑还好吗?”
“还好。”
“族妹呢?可辛苦?”
沈银荷摇了摇头,“坐轿子来,不辛苦的。”
看她一脸苍白,初雪忍不住皱了皱眉头——沈家母女已经在府上住了几日,坦白说,虽然她不喜欢族姑,但对这族妹还是有几分喜欢的。
她很安静,也挺乖巧。
除非族姑以眼示意,不然族妹几乎是不要求也不抱怨,个性似乎还有些害羞,也因为这样,她对她的感觉不错,几乎可以肯定,“初雪哥哥”这种看似亲切,其实恐怖的叫法是族姑逼她的。
此时,初雪见她脸色不好,眉心微蹙,觉得不太忍心,便道:“若颠得厉害,就在茶铺歇一会吧。”
银荷还来不及回答,杜秋满已经抢先说:“不要紧,点灯有良辰吉时,误了时辰就不好了。”
真的不要紧吗?初雪怎么看都觉得银荷快吐了……
就在她想着要用什么理由休息的时候,册云开口,“不如我跟公子先上去捻香,沈夫人与沈姑娘就在此喝杯茶,等体力恢复再上山如何?”
文天寺在山顶,从石狮处攀上,要过三百级阶梯,马匹跟轿子都得停在山腰,久而久之,便有几户人家在这设了小摊,提供点心跟茶水给轿夫或者一些想休息的香客,也帮忙给马尾草刷毛,赚一些赏钱。
杜秋满颇有疑虑,“这样行吗?”
册云笑了笑,“在吉时点上灯就行,何况要从此地上去文天寺,石阶共有三百来级,夫人跟小姐一路辛苦,不妨先行歇息。”
“那好吧。”
老实说,那山路颠得她真有些吃不消,但由于早上她坚持要去城西大庄的事情让初雪为难,现在为了不让他觉得自己两母女麻烦,只好硬忍着,既然能休息一下,是最好了。
见杜秋满不再坚持,册云转身对从府中带出来的丫头小厮说:“你们几个都留下来,琴娘,春芳,你们二人给沈夫人跟沈姑娘松松手脚。”
“是。”
“夫人跟姑娘身体好了再上来就好,不必催促,还有,这几日春雨湿滑,待会小心伺候两位走石阶。”
“是。”
第5章(1)
初雪在旁边看着,突然发现有些事情不太对——册云发号施令是没什么,但银荷那表情是……
不会吧。
她当下觉得应该是眼花,银荷是害羞姑娘,怎么可能在光天化日之下大咧咧地瞟了册云一眼又一眼?但她现在的确一眼又一眼地看着,还嘴角含笑,总不会是刚好。
耶?这……
是,这几天为了尽地主之谊,册云都跟她们同出同入,但银荷的第一目标不应该是她吗?什么时候……
初雪看着册云。
他相貌好看不用说,发落事情有条不紊,温和的语气中自有一番威严,平心而论,是很迷人,尤其是对于深闺姑娘来说,有点致命——比起来,她这三公子虽然家大业大,但站起来还没银荷高,讲话也没人理,相形之下,册云的确比较可能会得到青睐。
正在惊疑不定,茶铺老板的小孩已听见人声,快步走了过来,满脸堆笑,“三公子,册云公子,今天什么好日子,二位一起过来了?”
册云取出一颗银珠给那八九岁的孩儿,“这是我们家公子的族姑娘跟族妹,山路颠簸,轿子坐久了有点晕,你好生照应着。”
孩子收下银珠,眉开眼笑,“是,我去让娘打些干净的水来给夫人小姐洗洗手脸,再拿清凉油抹一抹,保证夫人跟小姐很快不晕。”
银荷始终没说话,只是默默地看着册云,即使族姑已经强烈暗示地瞪着她,但她似乎浑然未觉,嘴角那弯弯的笑意,在册云替她取来披风时到达顶点。
“沈姑娘这两日有点咳嗽,还是披着吧。”
“谢册云公子。”
“沈姑娘太客气了。”
银荷接过披风,脸上又是一抹含羞笑意。
初雪从来没有想过这种事情,完全无法反应过来。
族妹喜欢上自己以外的人,应该是松了一口气,毕竟她怎么样也不想成为沈家的好女婿,可是很奇怪的是,看到她对册云笑意盈盈,内心还真不舒服。
还有册云,册云是她的随伴,干吗管沈银荷啦!带来的丫头可是七八个呢,还有四个男丁,这么一圈子人,总不可能连两个人都照顾不好。
眼前这什么奇怪的氛围啊,算了,眼不见为净。
她正准备招呼册云上文天寺,却听银荷怯生生地问:“册云公子,能不能……”
还没说完,脸已经涨得通红。
期期艾艾,俨然难以启齿。
“沈姑娘有什么吩咐,直说无妨。”
“吩咐不敢,只是……只是银荷有些问题想请教册云公子,不知道能不能请公子暂留山下,待会儿……再一起上文天寺?”
册云微微一笑后,便跟着在茶铺坐了下来,“谨遵吩咐。”
初雪瞪大眼睛,谨遵吩咐?那她呢?
他的意思是,要跟银荷说话,所以让她一个人上文天寺?
仿佛知道她在想什么似的,册云说:“阿忠、阿福、春桃、百花、小冬、你们五个跟三公子同去。”
初雪眯起眼睛。他未免也太殷勤了吧?又是要人松松手脚,又是披风保暖,现在还要陪同聊天?
以前问他喜欢什么样的姑娘,他说喜欢爽朗些,活泼些的,最害怕那种娇滴滴,走到哪都要人服侍,还说生平最不想娶千金小姐,现在看来根不是这么一回事嘛!银荷又娇又弱,他却对银荷好得很……
可恶!自己去就自己去,这文天寺她从小到大来过百回以上,难不成没了他,她还无法自己上去了?
哼。
初雪决定把一肚子闷气全发泄在这三百石阶之上。
昨日刚下过雨,石阶上还残留雨水以及一些打落的叶子,有些湿滑,她左脚踩上那三百石阶的第一阶,吸了一口气,接着维持着一定的速度,开始一步一步往上走去。
刚开始五人都能跟着,过五十级之后,春桃,百花跟小冬已经落了下来,到了中间,连阿忠跟阿福也落在后头,一声一声的“公子等等我们”完全无法让初雪停下脚步。
她没有加速,只是,也没有减缓。
就这样不疾不徐到了文天寺入口,再吸一口气,突然有些后悔了。走这么快干吗呢,吃的喝的都在春桃小冬那几个的身上,她现在口渴得很……
看了看文天寺的供茶小亭,那杯子一人喝过,另一人又接着用……恶……
走到石阶缘往下看了一眼,那五人全部都还是小点儿,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爬得上来,初雪忍不住皱了皱眉头,正觉得心情糟,突然有个丫头走过来对她一福,“见过杜公子,我家少爷在望景亭,想请您过去一叙。”
谁啊?
望景亭离石阶缘并不远,她看得很清楚,那人……不认识。
“我家少爷是朝中孙尚书的独子,为了学医,所以多年来都暂住在风大夫的药馆,少爷说跟您见过几次,可惜无缘交谈,今日在文天寺偶遇,所以想交个朋友。”
朝中孙尚书的独子……不就是那个一天到晚流连春风楼的孙剑玉吗?
娘每次提起他,结语总是“只会丢他父亲脸的纨绔子弟”,听说他是身体不好,受不得北方严寒,所以才长年住在江南一带,每年只有夏秋才会返京居住,什么时候又变成为了要学医啊?
但不管怎么样,孙剑玉的医术好像也略有所闻,风大夫说过,这寄宿徒儿颇有天赋,已尽得他的功夫……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自己压根儿没见过他啊……可他又认得自己……
管他呢。
她现在渴得很,肚子又有点饿,看那观景亭的桌子上有茶水有干果,既然要交朋友,总不可能连杯茶都不给他喝吧。
想想,初雪便摆出世家公子的模样,对着那丫头一笑,“有劳姑娘引路。”
望景亭中见面,自有一番客套。
刚开始,她只是想过来喝个水,解渴后便告辞,但没想到孙剑玉说话还挺有趣,不知不觉便谈了起来,孙剑玉甚至很坦白地告诉她,身体不好是真的,学医也是真的,不过学医并不是为了什么崇高理想,只是纯粹想打发时间,也不是什么兴趣,他真的有兴趣的是在春风楼听姐儿唱曲。
跟册云这种莫测高深的人相处久了,突然遇到一个完全相反的类型,初雪觉得既有趣又新鲜,便忘了刚开始时喝完茶就走人的初衷,真正地说起话来。
等到自家丫头小厮终于爬上来时,都已经两巡茶过去,桌上的茶点也有一半进了她的肚子。
后来她才知道,原来墨院小门跟医馆侧门相距不过十余步,两人其实常在出入时间碰上,孙剑玉很早就认得她,只是她有册云陪伴,自然就只顾着跟他说话,向来不会留心旁边人物……呃。啊,她干吗又想起那家伙?一定是在一起太久了,才会这么不习惯身边没有他。
不知道他们在山下的茶铺都谈些什么?
册云说过,银荷很难得。
她不知道银荷有多难得,但知道要得到他的称赞,那真是很难得了。
一定是自己看起来已经是个男人,册云没兴趣对着她这个男人,所以才会想陪着银荷那样的女人……不过这样讲也很奇怪,她当公子又不是一天两天,他怎么今天忽然就重色轻友了……
脑中胡思乱想,她口中有一搭没一搭地跟孙剑玉说话。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阿堂气喘吁吁地跑过来,鞠了个躬,“公子,册云公子要我上来说,沈姑娘刚才又在咳嗽,应该不会上来了。”
“好,我知道了。”
“那个……册云公子说,沈姑娘大概是得了风寒,得回去找大夫,所以请您下山,大伙一块回府。”
初雪一来聊得正高兴,二来也还在为了册云选择陪银荷而不高兴,头也不抬地说:“你下去告诉他,留一匹马给我,我自己会回去。”
“公子……”
见阿堂动也没动,初雪突然间上了火——不知道哪里来的脾气,总之,她大爷现在不想看到银荷,更不想看到册云。
放下杯子,她秀眉一挑,“你是真没听见,还是假装没听见?”语气不冷不热,但已是少见的严峻。
那阿堂苦着一张脸,不敢说是,也不敢说不是。
从不发脾气的公子突然发了脾气,说他自己会回去,可是山下的头儿又说,让他务必把公子带下来,他只是个下人,现在是该听谁的好?
“公子,我们还是下山吧。”春桃服侍初雪久了,比较敢说话,“老爷夫人不在,您就是当家大主,族夫人跟族小姐是为了老太太大寿而来,总不能怠慢了二位,现在受了风寒,却让他们自己回府,说出去总不好听。”
初雪皱了皱眉。还当家大主?自己都要比白蹄儿还不如了,白蹄儿不高兴时谁都不理,她现在却是不得不理。
她好不容易有人说话解闷,却要因为银荷咳嗽而回府,而且她还得在府中等大夫,那才叫尊重。
见状,孙剑玉连忙堆笑,“杜公子,我在风大夫家学医二十年,大病大痛我不敢说,小病小痛倒是有几分把握,不如我随你下山瞧瞧那位沈姑娘,看要开什么药就顺道写给你,让那位姑娘早些喝药休息。”
也是。
发了几句脾气,初雪气也消了,想着,光回到城中就得一个时辰,然后请大夫来,等大夫来,开药,取药,煎药……就算原本只有小咳,等来等去都要大咳了,如果孙剑玉随她下山,一起开了药方,让下人快马回城中拿药,等轿子回到府中,银荷刚好可以喝,那岂不快得多?
“那就有请孙公子了。”
山下的一群人见到五人上山却变成二十几人大队回来,自然是有些意外,族姑跟银荷两人眼睛瞪得大大的,册云看起来则显然不高兴。
初雪假装没看见,稍微介绍一下谁是谁,弯身便对银河说:“族妹身体不适,刚好我在文天寺遇见风大夫的得意门生,让他给族妹看看。”
银荷低下头,“不用了。”
“姑娘若觉得不妥,便在腕上铺块丝帕吧。”
银荷见无法拒绝,也只好伸手。
把过脉,孙剑玉命人取来随身笔墨,写了方子,初雪随手交给阿堂,命他快马回城买药煎药。
两批人马,一住城西,一住城南,相携走了一小段路子便岔开,不到一盏茶时分,后面又有人追来,“杜公子请留步。”
初雪看着一人快马过来,认得那是孙剑玉的随伴之一。
只见他将一个纸结恭敬地捧过,低声说:“我家少爷给公子的,请公子一人时再看。”
第5章(2)
回到府中,初雪只觉得前所未有的疲倦。
很气,很累,很想睡。
所以也不管了,脱了衣服鞋子便往床上倒,眯着眼睛迷迷糊糊之际,外头突然传来拍门的声音,小冬说:“公子,册云公子问您在哪呢。”
“我这不是躺着休息吗?”
“册云公子说……”
“说你找不到我就好了。”
反正一定又是跟她说,她是杜家长子嫡孙,既然府中有客,要基于书香世家的礼仪去问一下银荷身体如何,问一下族姑还有什么需要……
“公子……”
“再拍一次门就让你去厨房帮忙。”
厨房是苦差,小冬果然不敢再拍。
约莫一个食顷,初雪听见铜扣转开的声音——她的房门有锁,是奶奶重金请来西域的巧手工匠亲制,铜制的大锁扣,内镶四道折环,不管是门内门外,都可用同一支锁匙开关。
锁匙共四支,奶奶,娘,她各有一支,另一支则在册云身上。
奶奶在寺庙,娘在临县,她在自己闺房床上,会开门进来的有谁,不用想也知道。
门开了,一串脚步身进来。
初雪翻了个身,装睡。
领头的那个脚步声在她床畔坐下,大手摸上她的额头,又摸摸她的颈子。
“你们几个人怎么照顾人的,怎么才半天回来就发热了?”
初雪忍不住奇怪,发热?她吗?难怪这么累,皮肤又有点痛痛的。
“三公子……走得太快了,我们跟不上。”百花在旁边唯唯诺诺地说,“大概是公子走快出了汗,又没能换上干衣服,加上,加上昨天才下过雨,天气还有点凉,所以便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