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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脚老么万岁-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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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月后才准回来!”
  “可是,老妈,那个不可以停……”
  “四个月!”
  “老妈……”
  “半年!”
  哈哈哈,地下道里的乞丐终于轮到你去当啦!
  周末晚,闹区比平日更热闹,一辆银蓝色喜美平稳地驶至一家PUB前停住,自乘客座下来一位端庄典雅的年轻小姐,她下车后,先绕到驾驶座旁弯下腰。
  “谢了,大姐。”
  “不客气。”邵晓昙微笑。“辛苦了一星期,好好享受一下吧!”
  享受?!
  晓笛苦笑着转身,依然踩着又细又高的高跟鞋进入PUB──非上班时间的正式聚会她仍是逃不脱这种残虐的酷刑,高中时代最爱嘲讽她的副班长迎面而来,挂着一脸欠揍的夸张表情。
  “天哪!哪儿来的巨人国女战士啊!”
  要不是穿着窄裙不方便出脚,邵晓笛早就一腿劈出去踢扁对方了!
  这是她高中毕业后的第一次同学会,主办者将整家PUB都包了下来。其实她根本不想来,特别是被打扮成这么矬的样子,真的好逊,如果不是姐姐逼她来,她宁愿去打打保龄球或桌球。
  “哇塞!邵晓笛,你已经够高了说,干嘛还穿高跟鞋啊?”
  “不过,她这样还真的满漂亮的说!”
  “啧啧!没想到咱们班的男人婆居然也有这么LADY的时候!”
  “你这样还能走路吗?”
  “小心待会儿坐下的时候裙子会裂开喔!”
  够了没有?你们这些八婆!
  晓笛心里暗骂,表面上却还是得皮笑肉不笑地硬勾起两边嘴角,让她们瞧瞧她这只猴子在教导有方的姐姐们严加训练之下的成果。
  “嗨!大家好久不见啦!”转眸一撩。“咦?来的人还不多嘛!”早知道就不必那么准时了。
  “一个移民出国,十一个念中南部的大学或专校,四个白天上班、晚上补习准备重考,所以……”班长一边解释、一边招呼晓笛坐下。“就剩我们这些,十九个念北部大专院校,两个在工作,其中六个有约会,你呢?你是在上班或补习?”
  “我在贸易公司上班。”晓笛说,一面向国、高中时代最好的死党,这会儿急忙跑来挤在她身旁的庄月静露出真诚的笑容。“嗨,阿静,你也来了!”
  虽然是六年的好友死党,但自从庄月静考上交通大学住校之后,庄月静忙着享受大学新鲜生活,晓笛则忙着适应工作环境,两人就较少联络了。
  “你好漂亮喔,阿笛!”庄月静赞叹地上下打量她。“如果是在大学里,一定有很多男生追你,你真的不打算重考吗?”
  说起来,晓笛虽然酷似爸爸多些,才会有那样高挑有力的身材,以及活泼好动的个性,然而,她的容貌其实也是相当出色的,眼神清亮有劲,五官端正俊秀,特别是化过妆之后更抢眼,只不过和邵晓丽一比,就被比到垃圾桶里去了!
  晓笛耸耸肩。“我自己知道自己不是念书的材料,能念完高中已经很了不起了啦!”如果可以让她自己决定的话,她连高中都不想念!
  “你爸爸没有任何意见吗?”
  “他呀?”晓笛哼了哼。“他什么意见也没有,一切都交给我姐姐定!”
  自从把小女儿调教成一个万人不敢领教的男人婆,因而被其他三个女儿群起而攻之后,邵爸爸惭愧得差点跑到亡妻坟前切腹谢罪,已经没有胆子再插手女儿们的问题了。
  “那你姐姐又是怎么说的?”
  “唉,别提了!”晓笛叹着气把姐姐们的决定告诉庄月静,然后苦着脸征求同情者。“拜托喔!我才刚高中毕业说,她们就急着要我交男朋友,一般人会这样吗?”
  “她们放心不下你嘛!而且,她们或许也考虑到她们都可以出国,你却没有机会出国去走走,所以她们觉得过意不去也说不定。”
  “笑死人了,这有什么好过意不去的?要是我真想出国玩,我不会自己赚旅费出去吗?”晓笛不以为然地猛然灌下大半杯啤酒。“何况我根本不想出国,也不想在那种贸易公司做什么行政助理,更不想交男朋友!”
  “不想出国?”一旁有人插嘴。“少在那边马扁人了,真给你机会出国,你不抢着去才怪!”
  “就是说咩!这边的人至少也有七、八个人以上已经预定好大学毕业后要出国留学了。”
  庄月静当作没听到。“那你自己想干嘛?”
  晓笛同样看也不看那些人一眼,权当她们是一颗颗的爆米花,没加奶油,一点也不好吃,只会哔哔啵啵地爆开来,吵死人了!
  “其实,我本来是希望能跟我爸爸一样……”
  “做大学体育系老师?”
  “对啊!做体育老师,不一定要大学,高中或国中都可以。”晓笛颔首。“可是一想到就算让我考上体育系了,一样要再念一大堆国文、英文、数学什么的,搞不好……”
  “考上了也毕不了业!”旁边又有人发出嘲讽的咕哝。
  庄月静依然置若未闻。“叫你爸爸帮一下忙不可以吗?”
  “我姐姐不准,”晓笛沮丧地说。“事实上,我那三个姐姐都坚决反对我念体育系,甚至不准我再做任何运动了,连打打篮球都不行,说是免得我连动过度变成……”
  “摔角肌肉女!”这声音一听就知道是副班长的。
  庄月静突然起身。“阿笛,陪我上厕所。”
  晓笛会意,两人即先后走向盥洗室,然后嘻嘻哈哈地从后门溜出去了。
  “走,上麦当劳去吧!”
  “OK!”
  “不过,啧啧!你现在走路还真像个小姐ㄋㄟ!”
  “我K你喔!”晓笛作势挥了挥拳头。“告诉你,这是不得已的,过两天我一定要设法让窄裙撑破一次,这样我就可以正式脱离苦海啦!”
  请注意,是过两天,不是现在,在公司里丢脸是一回事,大不了就是让业务部办公室里所有的人看透透,最多不会超过二十个人;可若是在大庭广众之下穿帮的话,那可就真的糗大了,搞不好恰好有电视街头追击什么的在附近猎取“精采”镜头,一夜之间就可以让她荣登穿帮秀的女主角了。
  “你不会自己撕开它。”
  “我才不敢咧!别看大姐好像很温柔,其实她才厉害呢!要是让她看出来,那样后果更惨的跟你讲!”
  谈笑间,两人已来到PUB后面那条马路上的麦当劳,一看居然满满都是人,于是依照过往的习惯,庄月静立刻直接跑上二楼去占位置,而晓笛则忙着在一楼三、四条长龙中寻找尾巴以便排队。一觑着目标,她马上锁定并窜过去,可是在即将到达正确位置的前一刻,突然……
  也许她应该先去签一下乐透用掉一些运气,此刻连气才不会这么“好”,否则那么小小一颗橡皮球,为什么别人不会踩到,偏偏是她踩到了呢?
  不过,当她高跟鞋一扭,身不由主地跪倒向地上的那一刹那,她仍不知死活地暗忖:万岁,终于有理由拒穿窄裙了,这个世界真是美好啊!
  然而,很快的她就发现情况好像不太对劲,她的两个膝盖头已经撞到地上差点痛出眼泪来了,却依然止不住上半身继续住前扑,瞬间后即一脸扑上某处很奇怪的地方,不但撞歪了自己的鼻子,同时听到一声类似呻吟的闷哼、慌乱飞舞的两手急忙抓住某人的牛仔裤两侧裤袋,并住后挺直上半身把自己的脸拉离那片有点凹凸不平的地方,再定睛一看,旋即抽了口气,终于察觉到自己究竟撞上了什么东东,又为什么会有那样一声古怪的闷哼……
  鸣呜……这个世界好残酷喔!
  涨红了脸,她想立刻起身逃出去让车子撞死也办不到──因为窄裙依然紧紧绑住她的下半身令她动弹不得,又不敢住上看,更不敢朝两旁瞄,可是眼前也是限制级画面,她只好盯住某人T恤上那几个奇怪的字母,哭丧着脸在心中哀嚎。
  救命啊!现在她该怎么办?
  继缕跪在地上膜拜对方的“伟大”?还是抓住对方的牛仔裤像壁虎一样往上爬?或者干脆坐到地上,先学蚯蚓一样爬到柜抬边,再扶着柜抬站起来?
  但是大姐或二姐都还没有教过她,在这种时候究竟应该如何爬才能爬得优雅一点呀!
  鸣呜呜……大姐、二姐、三姐,我恨你们!
  正当她不知该如何是好之际,蓦然两只手探下来稳稳地撑住她腋下,再除徐将她往上提,待她站稳了,对方才放开手。
  她根本不敢看对方,只像只小猫似的喵了一声,“谢谢!”然后在此起彼落的窃笑声中狼狈地逃出去了。
  临出自动门前,她听到一个小鬼叫道:“我的球!”
  死小孩,待会儿她一定要回来掐死他!
  正常来讲,一般女孩子碰上这种事,就算里头有一百个人在等她,她也不敢再踏回去一步,宁愿等对方不耐烦地下来找她,而且,起码在十年之内都不敢再接近这家店一百公尺范围之内了。
  可是晓笛不是一般女孩子,某些地方她就跟大部分男孩子一样──耐心不足、脸皮超厚,当她自尴尬的最高顶点镇定下来之后,便决定要硬起头皮直接进去二楼叫庄月静下来,两人另外换个地方聊聊近况去。
  这,就是悲剧的开始!
  她才刚爬上二楼,便瞧见庄月静正在和另外两个女孩子大吵特吵,她马上忘了一切冲过去助阵──虽然她根本不知道她们在吵些什么,眼见战况愈演愈烈,店长也赶紧冒出来充当和事佬劝架。
  然而,吵着吵着,显然理亏的对方眼见即将吵输这一仗,在万般不甘心之下,毅然决定要遵循小人动手不动口的至理名言,以便赢得这一场纯属女人的战争。
  她蓦然出手猛推晓笛一把。
  要是在平常时候,晓笛根本不会在乎这种小CASE,看是来几百只手再加千只脚她都不怕,可是现在她穿的是窄裙,穿的是高跟鞋,一个不留神就被推得往后踉跄两步跌坐在某人的大腿上,就在那一瞬间──
  惨剧发生了!
  一道长又清脆响亮的裂帛声清清楚楚地传入附近所有人耳内,于是,四周围的人不约而同地转过头来,店长呆住了,吵架的人也忘了吵架,推人的人更是一脸“捺A按呢”的表情,每个人都傻眼的盯住她,她则想当场自杀了事!
  那件价格菲薄,坚实牢固,又能将她的健美身材完美地凸显出来的窄裙,终于如她所愿地壮烈成仁了,却好死不死地偏偏选在这种时候。
  它到底跟她有什么仇啊?
  几秒钟后,她耳际突然吹进一丝含着笑意的低语。
  “我们好像很有缘啊!”
  晓笛呆了呆,当下明白,这会儿被她坐在大腿上的人正是刚刚楼下那位无辜的倒楣鬼,心下不禁更是尴尬无比。
  我咧~~她的运气怎么这么好?既中乐透又中对对乐!
  所有的目光依然瞪着她,庄月静一脸无措,那两个和她们吵架的女孩子四条腿不落痕迹的悄悄往后退,其他人则是纯看“表演”──无论她怎么“表演”都很有看头。
  如果可以的话,她真想把那些眼珠子统统挖出来热炒一盘麻辣龙眼,不过,这个可以等一下,现在最优先的问题是──
  究竟是屁股春光外泄比较糗大,还是死赖在一个陌生男人身上打死不起来更丢脸?
  正当她犹豫不决之际,蓦觉身后的人把一件运动外套的袖子拉到她身前在腰际绑了一个结,再替她拉好连动外套,遮住屁股清凉通风的地方,然后把一个百货公司的袋子放在她腿上。
  “这是新买的休闲服,”热气又在她耳际吹拂。“裤子也许有一点长,我想卷两卷应该可以了。”
  呜呜……得救了!
  “谢……谢谢。”又是一声小猫叫后,她立刻窜逃至盥洗室里,待她换好那套又卷袖子又卷裤管的休闲服出来,庄月静正在门外等她。
  “他呢?”
  “走了!”
  举高运动外套,“那这个怎么办?”她脱口问,旋即发现还有许多人觑着她偷笑不已,双颊不禁又热辣辣地赧了起来,连忙拉着庄月静仓皇逃向楼下,逃出麦当劳,逃往天涯海角。
  这晚,邵家爆发了一场世纪大决战,邵晓笛指天画地发下毒咒,坚决这一生要以高跟鞋、窄裙为最大的仇敌,誓言无论何时何地,只要两方一碰面,便要彻底歼灭“敌人”,杀它个腥风血雨、尸横遍野!
  邵家三位姐姐头一回战至半途便丢盔弃甲遣使求和,毕竟害亲爱的妹妹出糗到没脸见人的罪魁祸首正是她们三个,于是,两方终于签下和平协定。
  一、鞋跟绝不超过三公分高。
  二、所有的窄裙统统回收。
  晓笛满意地回到房里,再次掏出自那件运动外套内袋里摸到的一封信,寄信人是谁看不懂,就跟他那件T恤上的字母一样,不是中文,也不是日文,连英文也不是,但是收信人却清清楚楚的一目了然──
  孟樵先生收
  第三章
  又是另一个混乱的星期一,听说有许多国外客户要来开会,业务部必须准备许多资料,一大早开始,晓笛便待在影印室里不停的影印文件,直到童秀莲突然闯进来大喊大叫。
  “晓笛,快,大老板召唤我们到十一楼会议室帮忙,我们快去吧!”
  “十一楼不是也有行政助理吗?”晓笛头也不回地嘟嚷。
  “那不是行政助理,是明朝花瓶!”童秀莲拉着晓笛的手要走。
  “等等!”按下最后一份文件的影印份数,晓笛才由着童秀莲扯住她迅速穿过办公室奔向走廊,途中顺便向课长大吼一声,“课长,都影印好了,麻烦你自己去拿!”
  电梯里,晓笛仍是一副不以为然的神情。
  “他们以前是调谁过去帮忙的?”
  “总务部的行政助理,可是他们的行政助理上个月辞职了一个,昨天又请假一个,没啦!”
  “那可以叫公关部的行政助理去啊!”
  “公关部?”重秀莲嘲讽地哈了一声。“你爱说笑,公关部的行政助理更是唐朝超级大花瓶耶!”
  “说的也是。”
  一踏出十一楼电梯门,果然闹烘烘的一团乱,企画部经理急急迎面而来:“业务部的行政助理?”
  “是。”
  企画部经理松了口气,可是转眼一见童秀莲身上的衬衫牛仔裤,即刻又板下脸去。
  “你,去换套衣服,今天来开会的都是外国客人,你这样能见人吗?”
  晓笛与童秀莲俱是一呆。
  耶?他以为现在是模特儿走秀,走一圈就得换一套衣服吗?
  一愣之后,晓笛同样板下脸去,“经理,没问题,”一手指向闲在那儿频频向大头级贵宾们猛抛媚眼的会议室行政助理。“只要您叫那位贤慧的烧饼把身上的衣服脱下来,保证立刻让您满意。”
  道回轮到企画部经理呆了一呆。“贤慧的烧饼?”
  “闲闲什么都不会的骚包女人!”晓笛一本正经地解释。
  童秀莲噗哧失笑,企画部经理的脸颊抽搐了下,硬憋下笑意。
  “咳咳!我知道了,跟我来吧!”
  片刻后,童秀莲已然换上那位贤慧的烧饼身上那套昂贵的套装,两人即迅速投入工作中,但晓笛仍是不解──为什么是她们被调上来帮忙?
  直到两人各托着一盘咖啡和红茶进入会议室,分别送上与会人上面前,当她把最后一杯咖啡放在总经理面前时,这才偷偷觑了素未谋面的大老板一眼,继而猛然一呆。
  总经理对她挤了挤眼,她更是愕然。
  随后,童秀莲一出会议室便抓着她问:“你认识总经理?”
  “那算认识吗?”晓笛咕哝。“上上星期,就是我差点迟到那天,他在电梯里向我搭讪。”现在她终于明白为什么是她们被调上来帮忙了。
  “欸?”重秀莲惊呼。“总经理向你搭讪?”
  晓笛耸耸肩。“也许他对每一位和他单独在电梯里的女孩子都这样吧!”
  “是吗?”童秀莲怀疑地斜睨着她。“那他为什么特意调我们上来?”
  “谁知道,吃饱饭没事干吧!”
  然而,当会议结束之后,送走了所有贵宾,晓笛正待与童秀莲回到七楼业务部时,又被喊住了。
  “邵晓笛!”
  晓笛讶然回身,总经理急步而来。
  “还记得我吗?”英俊的脸上挂着一抹难掩得意的微笑,心想,对方一定很后每当时没有立刻答应他的邀约了吧?
  晓笛眨了眨眼。“总经理。”
  “我叫邱正伦。”
  “哦!”晓笛撇了撇嘴。“邱大总经理,还有事吗?”
  邱正伦双眉诧异地轻扬,似乎没料到自己的身分揭露之后,对方不仅没有流露出丝毫后悔的神情,甚至仍对还他以如此轻忽的待遇,她不怕被炒鱿鱼吗?
  还是她并不如表面上那样单纯,实际上正在对他施展以退为进的手法?有必要吗?他不是已经对她表示出他的兴趣了吗?或者是她希望能更加深他的印象,以免像他过去的女人那样很快就被甩了?
  微眯双眼注视晓笛片刻后,他才又恢复原来的微笑。
  “下班后有空陪我去喝杯咖啡吗?”
  啊咧~~她已经从办公室小妹变身为酒吧里的陪酒女郎了吗?
  晓笛咧出一抹假笑。“抱歉得很,邱大总经理,我下班后有约会,没空‘陪’您去喝咖啡、喝茶或喝任何东西。”
  终于明白自己为何会被拒绝了。“你不是没有男朋友吗?”但邱正伦仍不认为自己有错,过去他一直是如此,也没有任何女人抱怨过,她一个小小的行政助理凭什么不满?女人不就喜欢像他这种成熟帅气又有点傲慢的男人吗?
  “我不能跟朋友约会吗?”
  邱正伦窒了窒。“这……”
  “我建议您还是去请那位烧饼小姐……”晓笛两眼瞥向十一楼另一支明朝花瓶。“陪您去喝咖啡吧!我相信她一定会很乐意的,油条总经理。”
  烧饼?油条?早餐时间不是已经过去很久了吗?
  邱正伦茫然不解地看着两个女孩子窃笑着进入电梯,在电梯门阖上之前,他只来得及听到一句话。
  “嘻嘻嘻!烧饼油条,骚包加花花公子,果然很速配呢!”
  下班前三分钟,晓笛又跑进盥洗室内换上T恤牛仔裤。
  “咦?你真的有约会啊?”
  “不算约会,”晓笛顺手把换下来的淑女套装塞进背包里,再拎起另一个百货公司的袋子。“我要拿东西去还人家。”
  童秀莲偷瞄了一下。“男人的衣服?你不会是有男朋友了吧?”
  “男朋友?”晓笛两眼一翻。“我连对方长什么模样都不清楚呢!”
  “那你怎么会向对方借衣服?”
  “因为……”晓笛忽地垮下脸去、抽了抽鼻子,又扁了扁嘴:“人家运气太好了嘛!”
  “嘎?”
  伫立在安和路上一栋二楼洋房前,手指虚按在门铃上,晓笛犹豫着待会儿见了对方该怎么说?
  是要按照姐姐的交代?
  还是按照她自己的想法?
  虽然她和那个孟樵的确很有“缘”,但截至目前为止,她对他唯一的印象也仅限于他很高,即使踩着6公分高的高跟鞋,他依然高她半个头。而且,他的国语腔调很奇怪,非常标准,却又掺杂了一点异国风味,清澈明朗的声音中隐藏着一份若有似无的热情。
  不知为何,她突然感到有些紧张起来了,这是过去从未发生过的现象,以她那种大剌剌的个性,打从她懂事开始,即使是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她都不曾有过紧张害怕的经验,但这会儿,她却真实的有点紧张了。
  是因为她生平最见不得人的两次出糗都是撞在他身上?
  还是因为他用那种亲匿的姿态在她耳际说了那句话?
  或者是因为他是第一个对她表现男性温柔体贴的异性?
  算了,愈想愈紧张,还是赶快把这件事了结了吧!
  于是,她用力按下了门铃……咦?奇怪!她又按了一次门铃……欸?不在吗?她再按了一次门铃……呃,好像真的不在耶,那就只好明天再来啰!
  她正待转身离开,门内及时傅出一个睡意朦胧的声音。
  “来了!来了!”
  门一开,她不得不抬头往上看──绝少的经验,一个高头大马的男人一手扶着门,一手掩口打呵欠,满脸惺忪,显然是被门铃声给吵醒的。
  说他高头大马是因为他真的很高,搞不好有190以上,身材瘦削但很有劲,然而,最奇特的是他的长相,深邃的五官缘是混血儿,仔细一瞧又好像不是。不过,乍眼一看他倒满像基诺李维,很帅,可惜没有基诺李维在骇客任务里那样酷。
  “请问你是孟樵吗?”天都快黑了还在睡,他是睡午觉睡过项了吗?
  对方闻言,这才往下看了她一眼,瞬间的疑惑之后,即冲口而出道:“哎呀!你缩水了。”
  “你才淹水了呢!”晓笛啼笑皆非地回了一句。“我今天没穿高跟鞋啦!”
  闻言,对方更往下瞄向她的T恤、牛仔裤和运动鞋,不觉莞尔一笑。
  “不敢穿了?”
  晓笛傲慢地哼了哼。“不是不敢,而是不屑!”
  一听,对方脸上的笑容不知为何更灿烂了,很男性,却又带点纯真的稚气,二者并为一股非常特殊的迷人魅力──纯真的男性魅力,晓笛看得不禁心跳漏了两、三拍。
  “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儿?”
  晓笛举了举手上的袋子。“你的外套里有一封信。”
  “哦!”对方眨了一下浓密的睫毛。“要不要进来坐坐?”
  只迟疑了一秒,晓笛就推翻了自己原先要尽快了结这件事的决定。
  “好啊!”
  “请进。”对方退后让晓笛进入再关上门。“你知道我叫孟樵了,你呢?”
  晓笛诧异地打量杂草丛生,看似荒废许久的前院,“嘎?我啊?呃,我叫邵晓笛。”再一进屋内,她更惊讶了。
  孟樵不好意思地赶紧扯掉覆盖在沙发上的白布,“我才刚回台湾不久,又只有我一个人,所以懒得整理。”说着,他继续扯掉其他家具上的白布:“你要喝咖啡,还是啤酒?”
  “有果汁或汽水吗?我不喝咖啡,也只有在聚餐时才喝啤酒。”
  “我看看……”孟樵进入厨房,片刻后拿了一罐可乐出来:“这个好吗?”
  “谢谢。”晓笛接过来打开喝了一口,然后看着他继绩扯掉白布。“你是从哪里回来?”
  “匈牙利。”
  “匈牙利?你到匈牙利干什么?观光吗?”
  “我住在匈牙利。”
  “欸?你是匈牙利人?”晓笛惊呼。
  “我老妈是,我老爸是台湾人。”
  原来他真的是混血儿呀!
  也难怪这儿好像很久没人住了。“那你这次回来是?”
  “度假,”盂樵拉下最后一块白布。“被我老妈强迫出来度假!”
  晓笛皱眉看着他拉开后阳台的落地门,两三下把一堆白布全扔到后院去,再唰一下关上落地门。
  哇你咧~~她已经够懒了,没想到这家伙比她更懒!
  “为什么?”
  “老实说,”孟樵困惑地抓抓头发。“我也不太明白,她常常在我工作到一半的时候突然把我赶出来,命令我出来学习如何过正常生活,真是令人难以理解,我都已经二十六岁了,怎么可能不懂得如何生沽呢?”
  瞥一眼后院里的白布,晓笛有点怀疑他的说法。“你是独生子吗?”
  “不是,我还有三个哥哥。”孟樵屁股一歪,在沙发扶手上坐下,反倒把脚踩在沙发椅面上。“我先去探望过他们了,可是老妈还不准我回去,那我只好到台湾来了。”
  他只手撑着下巴叹了口气。“我想,也许就是因为他们吧!你不知道,我那三个哥哥都很厉害,我怎么都比不上,我老妈就常拿我和他们比,然后把我贬得一文不值,为什么她就不能明白,他们是他们,我是我呢?”
  哎呀,同志!
  “我懂,我懂,我也是,我也有三个超猛的姐姐,大家都拿我和她们比,真是比得我一肚子火!”晓笛心有戚戚焉地拚命点头赞同。“所以,我那些姐姐们就计画要对我来个机器人大改造,害我每天活受罪痛苦得要死!”
  “真可怜!”孟樵面露同情之色。“所以你才会穿那种窄得不能走路的裙子和高跟鞋?”
  “是啊……咦?你怎么知道?”
  用下巴指了指她身上,“你适合这种穿着。”孟樵说。“你打扮起来的确很漂亮,可是穿这样清新又自然,我喜欢这样。”
  晓笛也低眸往自己身上瞄了一下,“这样比较舒适自在嘛!但是她们只准我在家里这样穿,今天还是我骗她们说要出来找高中同学,否则她们又要强迫我穿那种好看不中用的衣服了!”两眼一翻,又说:“SHIT!还化妆咧!”
  “我喜欢你!”孟樵蓦然大笑:“我从来没碰过像你这样说话率直得这么有趣,讲脏话又讲得这么自然的女孩子,真是太可爱了!”
  可爱?!
  晓笛不禁有点感动,过去她最常听到的评语是:男人婆,连老爸都说她够资格做他儿子,这辈子还是第一次有人说她可爱呢!
  “我也喜欢你,”虽然她并不是很希罕那种评语,但她看得出来孟樵的这句评语是发自内心,所以才令她感动,也让她不由自主地回报以同样真诚的实话。“因为你很体贴的帮了我,而且你的笑容很迷人。”
  “真的吗?”孟樵眉飞色舞地更夸大了笑容。“那你愿不愿意在我留在台湾期间陪我到处走一走?我一个人真的好无聊喔!整天除了睡就是吃,都快变成猪头了。”
  晓笛失笑。“可以啊!不过我白天要上班,只有下班后和周末有空。”
  “没问题、没问题,白天我自己负责,”孟樵忙道。“那就这么说定了?”
  晓笛颔首。“好。”
  “从今天开始?”孟樵两眼期待地瞅住她。
  晓笛耸耸肩。“随便。”
  一声欢呼,孟樵即刻转身跑向房间。“等我一下,我穿件衣服马上出来!”
  望着他的背影,晓笛注意到他那头才刚过肩的黑发比前院里的杂草还杂乱,忍不住喊了进去。
  “你要留长发吗?”
  “没有哇!”孟樵也从房里喊了出来。
  “那你干嘛不剪头发?”
  “麻烦嘛!”孟樵一边套上T恤,一边走出来。“干嘛,很乱吗?”
  “你从不梳头发吗?”
  “从不。”
  “为什么?”
  “麻烦呀!”
  我咧~~这家伙还真是宇宙霹雳超级无敌懒呢!
  如同他的笑容一样,孟樵是个单纯开朗又天真率直的大男孩,无论晓笛带他去哪里,他都表现出一副非常新奇的模样,特别是时下青少年热门的游乐场所,譬如看电影、撞球、KTV、游乐场,甚至漫画王、网咖,他更是兴致勃勃。
  “你不是没看过吧?”
  “当然看过,不过没玩过。”
  看过,没玩过?
  真是畸形人类!
  相反的,以他的身材标准来看,他的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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