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不情愿的新郎-第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我知道。”毓慈对孟玉云笑了笑。
  现在毓慈满脑子想的是赶快找个地方坐下来,因为她的脚痛得令她几乎无法忍受。
  多年前的意外,她的脚变成了现在这个模样,虽然走路不至于一定得藉助于轮椅或枴杖,但她走路就是一拐一拐的。
  其实这个情況并不严重,除了走在街上,偶尔有人所投来的目光,会令她察觉自己有着不自然的脚步外,就是每当夜晚,劳动了一整天的脚,总是会向她抗议她的不注意,发出严厉的痛楚向她示威。
  不过这么多年来,她也已经渐渐的习惯每到夜晚便有这些痛苦陪伴,久了,她也自我安慰的将这些痛苦当成朋友。
  “你确定你不再多考虑一下吗?”一边帮毓慈铺床,孟玉云一边开口询问:“不一定,你只是一时的迷乱,所以才答应这门亲事,考虑清楚会不会比较好呢?”
  “其实我知道你跟大哥都关心我,但是……”毓慈静静的坐在一旁,想了一会儿,冀望想出一个更好的用字遣词能让自己的嫂嫂了解,“但是我真的是仔细的想过这件事,很仔细的想过,我不会傻到拿自己的一生开玩笑,这是我选的路,我会对我自己负责。”
  孟玉云看着自己的小姑,毓慈总是秀气、温柔,她还记得第一次下台南拜訪毓慈的父母时,毓慈才刚上大学没多久。那时,毓慈也是像现在一般,静静的坐着,长辈讲话也从不插嘴,有礼貌的毓慈,总是深受长辈的喜欢。
  与毓慈相处久了之后,孟玉云发现毓慈由于自己的残缺,使得她有一颗比常人更敏感脆弱的心。
  认识毓慈至今,她从没见过毓慈表现出那么坚定的決心,她真心希望这个律爵值得毓慈这般对待。
  “睡吧!”孟玉云不再多说什么,“既然你这么说,我想,我也不能再说什么阻止之类的话。”
  “谢谢你,大嫂!”坐在床上,毓慈目送着孟玉云离去。
  熄了灯,她缓缓的倒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嫁给律爵是她毕生最大的心愿,或许绝大部分的人都说她太冲动,但她一生从未冲动过,只想冲动这一次,她相信,她会找到自己的幸福的。
  十一年没见,但律爵的影像依然清晰的印在她的脑海里。
  十一年前,她十二岁,律爵二十二岁,就在她国小刚毕业那个暑假,她的腿还像个正常人般时。
  律爵陪着他的爷爷回台南扫墓。
  她还依稀记得左右鄰居对他的指指点点,再年长点才知道律爵的父亲死于非命,而律爵二十二岁那年才从监狱放出来,但她从没有看过有人能长得那么好看,比电视上的明星还要好看。
  看着这个大哥哥,她不怕他,她更不知道为什么大家要怕像律爵那么好看的大哥哥。
  律爵真的很英俊,她常偷偷的躲在一旁看着律爵,发现他很喜欢到海边,手拿一本书,坐在堤防上看。
  有时夕阳下山,那种感觉,律爵就好像是从天而降的神祇一般,令人深深望着他着迷。
  律爵不喜欢说话,总是没什么笑容的看着人,他不粗鲁,只是与所有人都维持一定的距离,显得冷漠。
  但她就是喜欢跟在他的身后,像个小跟班似的,也不知律爵是否知道她总是偷偷的跟在他的身后。
  总之,就算是他知道,他也没有赶她走,所以她就常常跟着他,偶尔也会学着他拿着书到堤防上,离他一定的距离,跟他一起看书。
  一直到多年后的今天,虽然她在堤防上有着一段不太愉快的回忆,但是她依然改不了这个习惯,常在太阳下山时,坐在堤防上,望着远方想事情。
  年纪尚幼的她,总是不顾奶奶和爸爸的警告,硬是想与律爵亲近,才十二岁,她就喜欢上他。
  毓慈依然记得当时还在世的奶奶不准她去跟律爵交朋友,她还为此生了好久的气,有一天还跟奶奶吵架,跑了出去。
  她跑到海边,也就是律爵常独处的待上一整天的堤防,她闷闷不乐的一个人,独自走在村庄里的人用大石和土临时搭建的堤防上,夏季的白晝总是特别长,长得令人失去时间的观念。
  等她发现走远时,天际已经黑了,她幼小的心灵立刻感到黑暗的恐惧,她连忙走回来时路。但因为天已经黑得差不多,海边又没有路灯,而且这堤防只是暂时使用,根基根本不稳,她就在莫名其妙中摔下堤防。
  脑中唯一清晰的是右腿传来的强烈痛楚,和下半身全都浸在漆黑的河水里,她张开口想呼救,但声音却只像只虚弱的小猫。
  “别怕!”
  浑浑噩噩中,不知多久,好像从远方传来安抚的声音,有一剎那,她以为是她的大哥,但对方随即脱口而出的脏话,立刻让她明白,这人绝对不会是她目前正在唸大学的大哥。
  “你是怎么弄的?”律爵使尽力气也搬不动压在毓慈腿上的大石。
  她认出了这个人是她所喜欢的那个好看的大哥哥,嘴角因他搬动大石而逸出一连串的呻吟。
  原本只有微黑的天际,现在已经是一片漆黑,现在是什么时候?她在水里待了多久,她完全没有概念。
  她最后失去全部的意识,再醒来时,已经在医院里了。
  “我就知道那个小子不是个好料,”奶奶气急败坏的声音传进毓慈的耳朵里,“你看,小慈变得这样,都是他害的。”
  “妈,事情还没查清楚,你不要这么快下定言。”孔云日苦口婆心的劝道:“要是冤枉了人家不好,等小慈醒了再说。”
  “爸!”毓慈睁开眼睛,立刻感到右腿刺骨的疼痛,她立刻忍不住的掉下眼泪,很痛!一辈子从没有受过的痛。
  “醒了、醒了!”
  伴随着惊喜的声音,病床旁剎那间围了一大群人。
  “小慈。”看到爱女没事,范淑怡激动的跟着掉眼泪。
  “小慈,你说,是不是律爵把你推进海里去的?你老实说,律爷爷替你做主。”律朝庭颇具权威的声音盖过了所有人的声音。
  有一会儿,毓慈根本不知道周遭的大人在说什么,她只知道她的脚好痛,痛得令她受不了,她只有在一旁哭泣的份。
  “你们够了吧!”冷酷的声音昇起,大伙儿的目光都投向声音的来源,“你们看不出来她很难过吗?”律爵双手抱胸,神色漠然的站在病房门口,他的目光鲜少留在毓慈的身上,“就算是我推她下去的又怎么样?你们去告我啊!我不在乎,反正大不了坐牢。”
  “律爵!”律朝庭严厉的看着自己的孙子,“你认为你还有几个十年可以让你在牢里蹲掉啊?!”
  律爵的反应是冷冷的看了律朝庭一眼,头也不回的离去。
  “大哥哥,你不要走!”毓慈因听到律爵的声音而忘了哭泣,看着他似乎也令她忘了疼痛,所以她连忙说道:“是大哥哥救了我,他把我从水里拉起来,是他救了我。”
  她的话才说完,室內立刻静得连根针掉下来都可以听得见。
  “谢谢你,大哥哥!”冲着律爵,毓慈露出一个大大的笑脸。
  左右的鄰居最喜欢看她笑,连教会的牧师都说她笑起来像个可爱的小天使,她希望让她的大哥哥觉得她像个小天使。
  看着她,律爵久久嘴角才微扯出个弧度。
  从他十二岁起,他就一直是孤独一人,而这十年来,除了在狱中那三个生死之交外,她是第一个让他感到心中盈满温暖的人。
  这世界上的人,总是落井下石的多,雪中送炭的少,她很可爱!他微对毓慈点了下头,不发一言的转身离去。
  从出狱开始,他的身上就已经被烙印下他是个罪人的痕跡,这个天真无邪的女孩,跟他太亲近,会侮辱了她。他知道这个小丫头常偷偷的跟在他的身后,但他从不理会她,毕竟与他太接近的人都会被帖上同样的记号。
  看着律爵离去的宽阔肩膀,毓慈立刻撒娇的拉着父亲的手,“爸爸,我以后要嫁给律哥哥。”
  “胡闹。”孔云日的话还没出口,奶奶极具权威的声音响起:“小孩子乱说话。”
  看着眼前的小女孩,律朗庭留意到了律爵离去时嘴角的笑意,他从未见过这一面的律爵,可能吗?
  在心中想着这个小女孩与律爵共处的未来,十年后──律朝庭心中对自己发誓。
  他要用十年的时间来重新栽培律爵,使他能够独当一面,十年后,若真有缘,这女孩会再回到律爵的生命中,教律爵学习欢笑与爱。
  “小妹妹,”律朝庭和藹的露出一个笑容,看着毓慈,“若想当大哥哥的新娘,要好好的用功唸书、平安的长大,十年之后,若你还想嫁给大哥哥,我就叫大哥哥来娶你好不好?”
  “好!”毓慈闻言,天真的猛点着头,对她而言,律爵不仅是她的救命恩人,还是她所喜欢的人。
  律朝庭满意的点头离去。他的话在孔家人心中种下了一丝的恐惧,因为只要律家人想要得到的,一定会得到。
  若十年后毓慈真的想嫁,那律爵肯定就会娶的。
  神清气爽的起床,毓慈一向是个早起的鸟儿,就算昨夜睡得不多也是能在隔天一样早起。
  十一年前的意外,被大石压到的右脚骨头破碎严重,不得不截肢。
  演变到最后的结果,便是今日的情況,变成了跛子,走路一拐一拐,走在路上,总会引起他人的侧目,不过她已经学着对这些目光处之泰然。
  在国中时代,她因为这双脚而受了不少的耻笑,让她曾经沮丧得不想再继续唸书,但是在家人的支持与坚持下,任性的她完成了学业,更在今年拿到了大学文凭。
  认识的人愈来愈多,使她的心境也愈来愈开朗,不再以有这么一双脚为耻,她学会了知足,因为她知道,比起许多人,她算是幸运了。
  “大嫂,早!”才将煎好的荷包蛋拿上桌,孟玉云就从主臥室走了出来,她一看到,立刻朗声打招呼。
  “你怎么那么早?”孟玉云有点吃惊的看着毓慈,“怎么好麻烦你做早餐?应该是我来才对。”
  “没关系,”毓慈笑了笑,表示无妨,“大嫂每天都要上班,我来了,当然得分忧一下,反正不过就早餐而已,你别放在心上。”
  “那就谢谢你了。”孟玉云知道自己这个小姑一向好相处,她若再多说些什么就会显得见外,所以她只默默的动手帮忙。
  “听说日子已经定了是不是?”孟玉云问。
  毓慈不用问,也知道孟玉云口中所指的日子是什么,她点点头,“嗯!下个月一号。”
  “那么快?!”孟玉云显得惊讶,“这么赶,怎么来得及办嫁妆?”
  “妈说她有办法。”对于老一辈的观念,毓慈是抱着尊重但不认同的心态,所谓“嫁妆一牛车”的时代早过了,但在台南这个古老的城市里,却依然拥有这种观念。
  想劝毓慈不要那么匆忙的将自己给嫁出去,但一思及毓慈的坚持,孟玉云所有的话全都吞进了肚子里。
  刚踏出校园,便走进婚姻里,承诺一生、一辈子。对个现代人来说,不管是男是女,似乎都稍嫌快了点,不过这只是孟玉云心中的想法,她当然不会开口说,因为毓慈肯定不会认同。
  “不要担心我,”细心如她,毓慈当然看出了孟玉云的担忧,她对自己的嫂嫂露出一个微笑,“我相信我会过得很好的。”
  盂玉云听到这话,也只有点头认同的份。不过,她的思绪一回到自己的丈夫身上,不由得感到一阵头痛。
  孔行书的态度摆明了不接受像律爵这样的男人做妹婿,这场冲突看来是不能避免了。
  偏偏,她也不知道能说什么劝孔行书,只希望自己的丈夫能够不要把与毓慈未来的丈夫的关系给弄僵,因为到时难做人的可是自己这个善良的小姑。
  “从没见过那么轻松的新郎,对不对?”辛凯文用手肘碰了碰一旁的刑于军,调侃的说道。
  想他要结婚的时候,可说是忙得焦头烂额,虽说这新娘不是他挑的,但总是嫁进他辛家,他毕竟姓辛,理所当然得要对得起人家。
  不过说来有些洩气,至今他还是不知道自己的太太长得是圆是扁,毕竟在他的心目中,好友的事可比他妻子的长相重要太多了。
  刑于军反应冷淡的看了一脸调侃的辛凯文一眼,目光又移回坐在办公桌后的律爵身上。今天早上,他毫无预警的出现在律爵的办公室里。
  律爵听从爷爷的话,穿着一件白色的西装,襯着他贵族的五官更立体,身材更壯硕。若不要那么硬着一张脸,他会是个最出色的新郎。
  “我不赞成你娶她。”终于在沉默了好一会儿之后,刑于军终于开口,不过他一开口就是极具震撼力的话。
  抬起头,律爵的手在文件的最后签下自己的名字,等着刑于军解释他话中的意思。
  “她不适合你。”刑于军直截了当的开口进一步解释:“你娶了她,只会伤了你自己。”
  目光来回穿梭在两人的身上,辛凯文无声的吹了声口哨,没想到刑于军竟然会为一个女人说话,这情況可真是前所未见。
  “我对这个可能成为你未来太太的女人没有兴趣,”刑于军不愿律爵产生误会,于是率先表达自己的立场,“我只单纯的认为她是个特别的女人,所以我不想你害了自己。”
  “太迟了!”看着时间,律爵知道自己该下去,出发到台南迎娶新娘,他拿起搁在桌上的纯白丝织手套,“我已经答应了。”
  门砰然关上,留下办公室的两人沉默以对。
  “我可以问你为什么要山不娶那个女人吗?”辛凯文压抑不住自己的情绪开口问道。
  “那个女人不适合他。”
  “去你的!”辛凯文将手一挥,“你口口声声说这句话,他们又还没有见过面,不一定还能王八看绿豆给看对眼。”
  “你跟我一样清楚,只要山是为了得到律家的财产而娶那个女人,他纵使对这女人有好感,他都不会给她好脸色看的。”刑于军的话可说是一针见血。
  外表看来,留着几乎遮住整张脸的落腮鬍的刑于军,外表粗獷,但骨子里却是心细如针的大男人。
  辛凯文撑着下巴想了一会儿,“山这个人就是太死心眼了。”
  关于此,刑于军不予置评。
  每个人有每个人心中的苦,这些苦是说也不能说出口,只是闷在心中,压迫自己的思绪与精神。
  “那个女人哪里奇特?”辛凯文的话锋一转,绿眸投向刑于军问道。
  想了好一会儿,似乎在寻找适合的用字遣词,最后刑于军缓缓的开口说道:“有颗温柔的心和像天使的笑容。”
  辛凯文眨了眨眼,不敢相信刑于军所用的形容词。
  “温柔的心?!天使的笑容?!”辛凯文不太相信的重复一次,是他听错了吗?这么一个大男人,竟用如此的形容词。
  刑于军肯定的点点头。
  辛凯文脸色更加的难以置信。
  “她今年大学毕业,”刑于军继续说道:“若不是与山结婚,她将会是个国小老师。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她很在乎山。”
  微皱起眉头,辛凯文觉得疑惑,“Sorry!我是否可以大胆的假设,你调查错人了呢?”
  刑于军瞪了辛凯文一眼,开玩笑可以,但他不允许辛凯文质疑他的能力。他顺着自己的心情帮人调查,不算是个偵探,因为他随缘分,有时未必有钱就能请到他出马,但只要他点头要帮,一定可以将托付的事办得完美。
  辛凯文看到刑于军的表情,立刻开口道歉:“对不起!我只是觉得有点惊讶罢了!若我没记错,山好像并不认识这个女人,同理可证,他未来老婆应该也不会对他太熟悉,若说她在乎山,似乎也有点说不过去。”
  “相信我!”刑于军言简意賅的说道:“他们的缘分早在十年前就已经结下,现在只不过是重逢罢了。”
  辛凯文靠向椅背,仰望着挑高的天花板想了一会儿,“听你的口气,可让我愈来愈好奇山所要娶的这个女人了,她竟然能让你在还不算熟识她的时候就那么帮她,看来这女人值得一看。”
  “她是值得一看,只不过你待会儿看到她时──”刑于军站起身,“不要太吃惊。”
  辛凯文看着刑于军离去,眼底写满不解,不用说,他也知道刑于军就像是杨頤关一般又要宣告失踪了,所以他也没有开口询问刑于军的去处,反正问了也是白问,因为连他们本人都不知道。
  这辈子会令他吃惊的事不多,而这个新娘会让他吃惊?
  辛凯文站起身,迫不及待的想去看看今天的新娘子,最快的方式当然是随着礼车前去迎娶,他加快自己的脚步,希望随意搭辆车前往。
  第三章
  吃惊!真的是吃惊!一剎那间辛凯文说不出话,这个新娘子的脚……他偷瞄了下律爵。
  律爵果然是律爵,一张脸生硬得毫无表倩,什么样的人会让自己的孙子去娶跛子妻子?辛凯文不解的心想。
  锐利的目光扫了热闹的四周一眼,辛凯文不动声色的往门口的方向移动,有时他当真猜不透律家这对祖孙在想些什么?这下终于可以理解刑于军所言看到新娘子时不要太吃惊的原因了。
  不过,他的目光看向新娘的哥哥,看来不乐意这件婚事的人不单只有刑于军一个,叹了口气,他出去透透气,不想看到一场干戈相见的场面。
  这个他还看不清面容的新娘,在出嫁第一天,就得应付这种场面,他不由得在心中替她掬一把同情的眼泪。
  “律爵长得不错,”看着自己丈夫的脸色沉重,孟玉云在一旁陪着笑脸,再怎么说今天是大喜之日,男女双方的亲友不少,可不能闹任何笑话,“跟毓慈很配不是吗?”
  “配?!”不悦的看了孟玉云一眼,孔行书的口气盈着不满,“那张脸臭得跟颗石头一样,配什么?不想娶,就滚回去,毓慈又不是没人要。”
  “小声点!”孟玉云紧张的拉着孔行书,他的声音过大,已经吸引了周遭的人注意,就连在不远处的孔家两老也略沉了沉脸。
  在场的只要是明眼人都能看出律爵脸上所写的冷漠,这根本就不像个喜气洋洋的新郎官。这已经在两老心中种下不悦的种子,现在又加上孔行书的话语,孟玉云真怕情況不可控制。
  “为什么要小声?”孔行云直视着律爵,“我妹妹嫁你是你的造化,不然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娶我妹妹?!凭你──还不配。”
  不配?!律爵嘴角扬起一抹冷笑,不配,他妹妹大可不嫁不是吗?既然決定嫁了,还说什么配与不配,可笑。
  “哥!”毓慈忍不住的掀开盖在头上的头纱,惊讶的看着自己的哥哥。
  她知道孔行书不赞成这门婚事,但可没想到他竟反对至此?对律爵做这么严重的言语伤害。
  “行书,管管你的嘴巴。”孔云日难得板起面孔,看着自己的儿子命令道:“道歉。”
  律爵冷冷的看着正在面前上演的闹剧,一言不发。
  “爸!”孔行书也不在乎在场的人已经开始指指点点,“你相信我,毓慈嫁他不会幸福的。”
  “幸福不幸福是我的选择!”毓慈不想拿着恶劣的口气对自己的亲大哥,但今天,他太过分了,“我已经二十三岁了,我有自主权,若以后我真的不幸福,也是我自找的,请你不要管我好吗?”
  没想到毓慈会如此严厉的指责他,孔行书一时傻眼,最后观礼的民众所传来的低语声慢慢的回到自己的脑海里。
  毓慈气愤的叹了口气,看着律爵,“我很抱……”
  “不用道歉。”不带任何暖意的扫了孔行书一眼,律爵没有感情的声音扬起,“婚礼继续。”
  或许是因为他话中所含的权威抑或是真的吉时已快过,主婚人立刻飞快的结束这场婚礼,将两个新人给送向礼车。
  偷瞄了律爵一眼,毓慈心中感到疑惑,是她没注意,抑或是怎么着,整个婚礼中,没见律爵的嘴角有一丝扬起的跡象。难道他不想要这场婚事?
  她垂下自己的视线,感到心底所突然湧起的不安,不过她随即安慰自己,绝对不可能的,一定是大哥方才的话影响到她,所以她才会有这种莫名其妙的感觉。
  这样想之后,毓慈的心中确实好过了许多,不过生硬的沉默气氛却在两个新人之间挥之不去。
  “现在……”忍受不了这样紧绷的感觉,毓慈嗫嚅的开口:“我们要去哪里?”
  久久没有得到回答,她怯生生的抬起头,竟看到律爵鼻梁上架着眼镜,目光专注的盯着画着一大堆她所不懂的报表的东西。
  “现在我们要去哪里?”为了确定要律爵听到她的话,她特地的放大自己的声音。
  但依然是没有回答。毓慈紧张的扭动着自己的手指头,这个从小时候就留下来的坏习惯,至今依然改不掉。
  “我能打扰你一下吗?”不知怎么跟自己的新婚丈夫相处,毓慈将手轻放在报表上,这次终于将律爵的目光给引到她身上了。
  律爵的目光透过眼镜直视着她的,等着她开口。
  “我……”毓慈看着他,竟愚昧的发现自己发不出声音。
  他就如同初见面一般,拥有令她脸红心跳的本事,愣愣的看着眼前俊逸的五官,她感到沉迷。
  等她说话,她不说,律爵不粗鲁但也不温柔的将她的手从报表上移开,继续自己的工作。
  毓慈睁大眼睛看着律爵的举动,她不知道他竟然有这么忙,忙得连今天是大喜之日也不忘工作。
  她知道自己若是个好妻子,现在不应该烦他,但她真的很好奇现在他们要去哪里?
  现在是下午三点,若要赶回台北,似乎是晚了一点,若她没记错,今晚在晶华酒店可还有个婚宴。
  她不由得后悔,不应该因为兴奋而什么事都不听,只知道心要飞上天似的,现在,竟然什么都不知道。厚着脸皮,再一次的用同一个方法让律爵看向她。
  深吸了口气,律爵的眼睛闪过一丝的不耐,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今天第一次,他终于正眼看着自己的新娘。
  她是……露出沉思的表情,律爵心中微吃了一惊,这张脸,好眼熟,他强迫自己回想。这几年来,他见过许多人,看过许多事,但也忘了许多人,许多事,但这张脸似乎……
  “我们要去哪里?”毓慈轻声的开口询问。
  “回台北。”破天荒的,律爵开口回答。
  “我知道我们要回台北,”眨了眨眼睛,毓慈微微一笑,“我的意思是问──我们要怎么回台北,坐着车回去吗?”
  突然被她的笑容给惊住,这个笑容在他的记忆深处……
  “坐飞机……”静了一会儿,律爵继续说道:“四点三十分的飞机,我们预计在三点四十分左右到机场。”
  “喔!”表示了解的点点头,毓慈嘴角带笑将头给低下。
  律爵看到毓慈把头垂下,便将目光移回公事上,但他竟发现自己的心不停的移到毓慈的身上。
  最后律爵叹了口气,忍不住的开口问道:“难道没人告诉你,我们要搭飞机回台北吗?”
  头轻轻的摇了摇,毓慈拿着自己明亮的双眸看向律爵。
  律爵不懂为什么毓慈竟然就如此随便就答应下嫁给他,他的目光看向她的腿,难道只是因为她的残缺吗?
  当她被媒人从內堂带出来之后,他便知道她是个跛子,反正他对她根本就没有任何期望,所以对她的残缺也没有任何表示。
  意识到了律爵的目光,毓慈的脚不自在的动了动。
  “我没有任何意思。”不知为何,带着歉意的声音便出自律爵的口中。
  “没关系。”毓慈表示无妨的一笑,“只要你不嫌弃我的腿就好了。”
  听到她的话,律爵差点觉得讽刺的轻笑出声,以他这一身,他有什么权利跟谁说嫌弃。更何況是像她这么一个纯洁得像张白纸一般的女人,嫁他,似乎才该叫是侮辱了她。
  这辈子,他在第二个女人面前感到自惭形穢,第一个是那个十年前的小女孩,十年前……目光再次移到自己的新娘身上。
  在他能阻止自己的动作之前,他抬起她的下巴,直视她的脸庞,试图从这年轻的脸庞上,找到一丝丝熟悉的感觉。
  “你是……”缓缓放下自己的手,律爵认出了她,十年前那个总爱跟在他身后的小女孩,那个有着像天使一样甜美笑容的小女孩。
  他不着痕跡的看了她的脚一眼,知道那次的意外,带给她这一生的不便,不知为何?他的心中湧起了不捨,对她因一次不经心的意外,造成终身不便而感到不捨。
  毓慈被律爵突如其来的动作吓了一跳,眨了眨眼,感到自己的心因他的举动而飞快的跳动。这几年来,她总是不停的蒐集着各式各样与他有关的东西,虽然一直没办法亲眼看到他,但总觉得与他很熟悉,好像他真是与她很亲密的人。
  嫁给他是她心底深处最深的希望,她还以为不可能实现,但就在上个月,律家突然派人来提亲,她立刻认为是自己的梦想成真。
  她依稀记得当年发生意外时,律爵的爷爷曾在医院说过,若等她长大,她想嫁给律爵,就可以嫁给她,这句话一直在她的心中激漾,直到成长,她依然未将这句话遗忘。
  这十年来,她虽然有遇到一些人,但他们总没有带给她像律爵带给她的感觉一般。
  在冰冷的水里,律爵来救她,她依旧记得那怀抱中所传来的温暖,她一直想去寻找同样的温暖,但这似乎只有律爵才能给她,所以她等他,像个傻瓜一样的等他。
  虽然已经二十多岁,但她还是有梦想,会作梦,所以当律家来提亲时,她义无反顾的点头答应下嫁,心中只是单纯的认为律爵对她有好感,未来或许无知,但她想,她会处理得很好的。
  侧着头,刚好与律爵若有所思的目光连接,看着律爵看着她的沉思的脸庞,她相信,他依旧是那个救她的温柔大哥哥。
  微翻了个身,毓慈懒懒的掀开眼脸,看着周遭的景物,有一瞬间不知自己身处何处,最后昨天的一切回到自己的脑海之中。
  她立刻翻坐起身,头急切的左右转动,看着偌大的臥室空间,放眼望去没有律爵的身影。
  昨天晚上回到律家时,已经过了子夜,虽然疲累了一整天,但她的精神依然亢奋的久久不能入睡,她紧张的在房里等律爵,但一直等他等到了天大白,律爵还是没有出现。
  而现在看来,一整夜,律爵似乎都没有回房。她的心中霎时湧现无数个疑问,但是她忍住自己的好奇心,站起身,进浴室梳洗。
  “爷爷!”一下楼,就看到坐在客厅里的老者,毓慈有点靦腆的看着律朝庭打招呼,才嫁来第一天,便睡得那么迟,她真的感到不好意思。
  “早!”律朝庭将手中的报纸给合上,看着下楼的毓慈。
  他很清楚律爵一个晚上没有回房,因为一早他便知道昨夜律爵在客房中度过,一早律爵便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