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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下流恋情-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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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半下流恋情
  作者:林如是
  男主角: 唐伯夫
  女主角:谢阿蛮
  内容简介:
  打她长眼睛以来,她从不知道一个男人可以风骚成这样──从头发、领巾、衣服到鞋子,一路骚到底!
  更可怕的是还喷那捞什子的香水,害得她过敏、鼻塞又呼吸困难……
  对于这个男人……
  哇!还是保持距离得好!
  所幸,他也瞧不起她这乳臭未乾的“乾扁四季豆”!
  可是,在“维瓦第之夜”的拍卖场上,他竟以一百万元标下她的“周末夜”?
  而她,竟也在期待……
  正文
  第一章
  事情是从一声尖叫开始的。
  人间四月天,蝶儿传粉,猫儿叫春,又到了世界性的发情期。
  从四只脚的动物,到八只脚的管他甚么不知名的鬼怪,没有一只例外!个个春心大为荡漾,空气中熏满交配和繁殖的味道。
  “啊——”
  谢阿蛮,十九岁,正值人生四月天,发情的却不是她。倒是那句惊动天地骇退鬼神的尖叫吓到了走在前头的黛咪。那声音惊惶愕然又意外,听起来就是一窝子乳臭未干的没出息相,乱没见过世面的!
  “搞甚么,阿蛮!你叫魂啊?还是发春?”黛咪倒回头走。
  河堤上清风吹过,早把谢阿蛮那声尖叫吹得散透。
  谢阿蛮吊个白眼,转头再往堤外的公园长椅旁的秃顶树看去。
  没错!是他,那只该死的公孔雀、自认风流才子的唐伯夫。她确定她没看错。
  “你在看甚么?”黛咪过来跟她并肩,嘴里嚼着口香糖,胳臂一伸,流气地搁在她的肩上,视线跟着朝堤外公园溜去。
  黛咪一个大盘脸化着夸大的浓妆,金色的眼影,暗翠色的腮红,紫色的唇膏,青紫带黑的眼线描得细细长长地直曳入发鬓里。两只有地球半径那么大的镀金圆耳环,随着身体的靠近,挺嚣张地贴抵住谢阿蛮酡红半边的脸颊。
  “没甚么。”谢阿蛮草草应一声,说着忍不住又朝那棵秃头的树扫一眼,落在树底下的两具火辣的躯体。
  她跟黛咪是在小酒馆认识的,透过黑皮的介绍。黑皮同她在补习班的“苦窑”蹲了两年,好不容易才挤进一家破五专;她呢,则勉强吊入一所三流高中。进了专校,黑皮正事不干,搞了一个甚么鸟乐队,抓她去当主唱;她反正没事干,就这么下海了。也不知黑皮是怎么搭上黛咪的,反正黛咪也入伙了,站键盘手。黑度自己是吉他手,另一个贝斯手是某国立大学的“黑羊学生”。他们还差一个鼓手。
  黛咪念美国学校,十八岁不到,看起来又臭又老,起码妖艳她十岁;脸上时常涂得红红绿绿,时髦得一塌糊涂。不过气质倒是不错,又说得一口流利的英语,讲没三句话就夹杂两句半的舶来语,走在路上尽管人人不习惯她那装扮频频地回头看,也没人真敢当她是钓凯子的混妹。黛咪有她自己的格调,这一点,谢阿蛮从来没怀疑过。
  “My!那两个人——”黛咪也看到秃头树下那两具火辣的躯体在干甚么勾当了,吐掉口香糖,夸张地吹声口哨。“有意思,我喜欢!”
  “人家在发春,你喜欢个甚么劲?”谢阿蛮吐了一句粗俗的字眼,白她一眼。
  “香艳刺激啊!这种X级的镜头提神又醒脑。你少老土了!”黛咪有开放的脑袋、前卫的思想和新潮的举止,有意无意总爱讥讽谢阿蛮接受迂儒教育成长的保守作风和性格。
  这一点,谢阿蛮也从不浪费唇舌跟黛咪争辩。就当她保守好了,反正她就是觉得光天化日之下做那种事——比如当街拥抱、接吻啦等等那码子事,不但有碍观瞻,而且,极端的伤风败俗!
  黛咪睨了睨她,顺手在她看不出甚么凹凸的胸板上拍了拍,嘴角浮起一抹讥笑说:“这里放开点,别老是那么放不开!你甚么都好,就是喜欢大惊小怪,挺丢脸的!”
  天知道谁丢谁的脸!黛咪这根大香蕉,外黄内白,十成十的假洋婆子,成天到晚穿一件露脐装崇拜那个假圣女玛丹娜,哪懂得甚么叫“含蓄”的美?她也没工夫跟她扯这些闲蛋,反正就算她说破嘴,她也不会懂。好在黛咪也不是挺恶意的,她也就懒得跟她多计较。
  “哟——啊——”黛咪突然朝河堤下大叫一声,拇指和食指扣成十圆放入嘴巴吹了好响的一声口哨,然后双手在嘴边圈成一个喇叭,朝那两人大叫说:“Godblessyou!正点!”
  “黛咪——”谢阿蛮大惊,要阻止已经来不及了。
  那两具火辣的躯体同时抬头朝她们望来,她连忙往黛咪身后一躲,倒抽了一口凉气。JesusChrist!她不禁学起黛咪常挂在嘴边用来夸张情绪的惊叹号若不是她亲眼看见,打死地,她也不会相信!刚刚跟那只公孔雀唐伯夫表演X级镜头的女人,不是别人,竟然正是他们那所三流高中所有好色男视为清纯圣女的正宗玛丹娜!
  黛咪的吼叫声似乎惊吓到玛丹娜了,她脸色显得很不安,下意识地躲到公孔雀背后,遮挡住脸。但那只公孔雀倒是挺从容的,一点也不担心风流外泄,还噙着笑,不在乎地对黛咪扬了扬眉。
  黛咪又噘嘴吹声口哨,对唐伯夫的反应很欣赏。谢阿蛮紧张地拉拉她的衣摆,要她赶快撒腿走人。她刚刚躲得匆忙,不确定那只公孔雀是否看到她,还是早走早了,她可不希望让那只公孔雀知道她窥知了他跟圣女玛丹娜的“好事”。
  “快走啦,黛咪!”她频频催促黛咪。
  “急甚么!人家被看的都不害臊,你观看的害羞个甚么劲!”黛咪不明就里,误以为她害羞,替他们感到不好意思。
  她没空解释这些,压着嗓子直说:“再不走,黑皮等不到人又要鬼叫了,我可不想听他噜苏。”说着往堤外走两步,背对着公园这边。
  “阿蛮,等等!”黛咪鬼叫着,又不忘抛了个飞吻给唐伯夫,匆匆追上前。她扭过头来等黛咪,小心不去碰堤下那双视线,余光一个扫转,就那么不幸——还是撞上公孔雀会勾魂的眼了。他一动不动等在那边,似乎就为了等她这么一个不小心的和他对上眼。她猛一吓,也不管黛咪在后头鬼哭神号,拔腿猛往堤外跑。
  这下完了,被那只公孔雀知道她看见他和清纯圣女的好事了!
  “嘿!你哪条神经不对了,阿蛮?”黛咪好不容易才追上她,弯着腰猛喘气。“就算警察来了,犯法的也不是我们,你干嘛跑得跟逃命一样!”
  “你还说!叫你快走你偏不,现在可好了,他看到我了,都是你——”谢阿蛮越想越不安,不禁埋怨黛咪。
  “人家看到你又怎么样?你以为你是玛丹娜,全世界的人都认识你啊?”黛咪反唇相稽,她就讨厌谢阿蛮这点没出息。
  谢阿蛮愣愣,黛咪的讽刺倒是提醒她,唐伯夫并不认识她。也是!那所三流高中,全校师生上上下下少说也有二三千人,尽管她不认为自己很平凡,但在唐伯夫眼里像她这种不起眼的小角色触目皆是,自然不会留心到她。
  当然,她也不认为被那只公孔雀注意到是甚么光宗耀祖的事,虽然她并不否认那只公孔雀凭良心说实在是又有魅力又味道十足。
  那种“坏坏的”男人,带点邪气和狡狯,浑身却充满性感、叛逆和性格的味道,不但吸引人,而且魅力特殊,令人容易迷恋。祇不过,他们对感情的态度随心所欲,不把爱情当一回事,简直就是不负责任,就像——那只公孔雀。
  那只公孔雀自命为风流才子,标榜的不是英俊,而是性感和魅力。他就像一只风流采花蜂,触脚黏满美色的蜜,不论是哪家闺秀千金或花国魁状,祇要被他复眼扫到的,鲜少能逃过他勾魂的迷魂障。
  当然,这些都是传说,他从来不对学生出手,这也是为甚么像他这种伤风败俗的败类历经多时依然能在那所三流高中屹立不摇。
  而现在,她,谢阿蛮,亲眼证实了这个传说。连那个全校好色男视为宇宙最后一个清纯象征的清纯圣女玛丹娜,竟然也都沦陷入唐伯去哪只公孔雀的魔手了。这要让他们知道,他们一定全会撞墙自杀。
  她一直没答腔,黛咪气喘平了,突然睁眼动也不动地看着她;黛咪眼光怪异,谢阿蛮奇怪地瞟她一眼。
  “阿蛮,”黛咪靠过来搂着她的肩膀说:“你还没有『经验』吧?为你自己好,我劝你赶快交个男朋友……”
  她茫然涨红了脸,推开黛咪。
  “what'swrong?”黛咪不觉得有甚么不对,对她的恼怒迷惑不解,一胡涂,舶来语就掉出来了。
  “没甚么,这种事跟你这种‘外国人’说,你也不会懂。”
  去他的香蕉黛咪,就是不懂“含蓄”的美。她要真听她的,她倒不如一头撞死算了。
  黛咪脑袋瓜西化得深,爱情就是“灵肉”合一,把柏拉图老头子的精神爱瞧得值个屁,骂那根本是病态不正常。她不跟她争辩,可也不是完全同意像她这种旁若无人的理论。含蓄!含蓄!这是很重要的,谈情说爱如果不留点余韵,那还能有甚么情趣?
  对爱情的态度,她不像黛咪那样“赤裸”,但也绝对不是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梦幻少女似的呓语。她一向不认为一个人能将另一个人记得多牢多坚固,当然,如果对方跟他有仇或者欠了他几百万,那又另当别论。甚么长相忆、甚么此情不渝,套用句黛咪惯用的歇后语——@#%!全是一堆狗屎。
  她也从来不认为爱情是甚么神圣的事,充其量祇是半下流的玩意,男男女女就像朝暮反复的娼妓,来来往往玩着不疲的游戏。但尽管如此,在乖戾与讽谑之余,她还是保持一颗朝圣的心,信奉清纯的柏拉图,就像她时常挂在嘴巴里头要说,却懒得解释的“含蓄”——谈爱情,如果不留点余韵生香,甚么情趣就全没了。不过,她也没有将这种信念当成甚么真理或圣谕,死抱在怀里膜拜不放。她对爱情要求的“含蓄”就像这个词句本身所占的地位一样的含蓄征末,祇是杵在那,死拖着一口气在一片凶腾的杀伐声中苟延残喘。
  不管如何,爱情在她的观感中,还是存有一丝清纯的,直到她遇见了唐伯夫这个桃花痴,她才知道,除了谈谈“清纯的柏拉图”,爱情原来是可以很下流、很肉感的。
  眼见为凭,唐伯夫谈情说爱不光是用嘴,他手脚并用;当然,嘴巴也不得闲。她的视力一点二,地上死了多少只蚂蚁,不用弯腰她就可以算得一清二楚。
  她发誓!刚刚,刚刚,她千千万万、的的确确看清了那个桃花痴和那个清纯圣女两人干了甚么好事!
  “别那么夸张,祇不过是接个吻——”黛咪不以为然,她不当那是甚么了不得的大事,虽然她自己都夸张说那是X级镜头。
  “没错,祇不过是接吻。但那也有分等级吧?光天化日之下干那种伤风败俗的事。”虽然祇是接吻,那镜头绝对是X级。谢阿蛮一脸不幸说:“运气真背,甚么事不好撞,偏偏撞见那只公孔雀和清纯圣女偷情的画面!”
  “你认识他们?”黛咪诧异问。
  谢阿蛮要看不看地瞟黛咪一眼,没好气地哼一声,没答腔。
  从“苦窑”吊车尾进入那家三流高中,头一天,她就听同学在谈论唐伯夫。听了两年七个月,谣言就像蜜一样,越听越让人心情发酵。不过,她的心墙是水泥筑的,甜蜜渗透不进来。人与人之间的牵系聚遇是微妙的,她跟唐伯夫始终兜不上,也一直没机会亲聆他的“教诲”。
  她一点也不觉得可惜。这样的男人,远远看就够她受了。说员的,从她长眼睛开始,她还真没有看过像他那么骚的男人;她从来没有看过男人像他那么着力于打扮!从头发、衣服、领巾,到鞋子流行的式样,要想知道这一季流行的方向,不用麻烦,看唐伯夫身上的花样就一目了然;他甚至还喷那劳什子的古龙水,搞得全身香喷喷,害她过敏又鼻塞。哪像其它那些男教员,一件白衬衫和没有折旧价值的老爷裤就走遍全天下,简单又利落!
  总之他就像一只公孔雀,成天卖弄他华丽鲜艳的彩屏勾引雌性的注意。也许他是无心,但她看了就是碍眼,祇要提起他,就咬牙切齿外带不屑地哼了一声,当他是只公孔雀。
  更有甚者,唐伯夫自命风流,一直很自觉他勾魂眼的魅力。但依她看,那根本是患桃花痴。虽然天下每个男人都患有桃花痴,到底也不能尽然随心所欲。唐伯夫例外。唐伯夫患桃花痴,大言不惭祇找漂亮的女人;他看女人,第一看身材,第二看脸蛋,再来看穿着打扮,最后才看气质个性,脑袋就不必看了,纯粹的感官动物。生了一张邪里带俏的脸,也不知骗了多少纯蠢少女的心。
  她怀疑,他到底看上那个没脑袋的清纯圣女哪点了?
  ——身材!一定是身材!
  玛丹娜被全校好色男奉为最后的清纯象征,可那是那些没眼珠的男人奉的,唐伯夫从来不搞清纯那一套,那么,他会跟玛丹娜搞在一起,瞧上眼的不是脸蛋就是身材。玛丹娜清纯的外衣下裹着魔鬼的身材,这他们大家都知道;还有她无邪的笑容,连天使也比不上……够了!不用再分析了,答案呼之欲出——不,早就明显杵在那里了。
  谢阿蛮甩甩头,不再浪费心思,反正这又不关她的事;再说,唐伯夫不认识她,找不到她头上,她没甚么好担心的。祇是刚刚那一幕——
  她用力再甩头,想甩掉那不堪入目的一幕,但怎么甩就是甩不掉。
  黛咪窥破她的举动,讪笑说:“别再甩了,当心把头甩掉。我看你还是听我的劝,赶快交个男朋友……”
  她狠狠瞪了黛咪一眼,心里狠狠骂着:妈的你是我见过最恶心下流的女人!
  就像黛咪把那句“狗屎”当作习惯性的歇后语,“妈的”这句话成了她发泄不满时的口头禅。她觉得她快变成一个粗俗的女人了,可怜她妈对她花费十几年苦心的淑女教养。
  “走吧,黑皮一定等得不耐烦了。”她摆个手,催促黛咪上路。
  她快一年没见到她妈了,早就忘记她临走前的谆谆教诲。这也不能怪她,谁叫她妈祇顾个宝贝儿子,把个好好的家弄得支离破碎,完全不成形了。
  一年半以前,也不知道谁提起的,说是把小男送到国外读书,省得将来受联考的苦。她妈就带着她弟弟小男到美国当小留学生,一开始当空中飞人两头跑,企图两边都兼顾;谁知小男没出息,水土不服又适应不良,她妈祇好在那边落脚专心照顾宝贝儿子。问题就这么开始了。当她妈回来的次数,从半个月一次,一个月一次,逐次递减到三个月一次时,她那当开业医生的爸爸就开始不安于室了。
  她根本不替她爸瞒,越洋电话一拨,原原本本将她老爸干的好事告诉她妈,她妈回来吵一顿后,又飞回美国,事情还是没有解决。
  也不知道他们是否达成甚么协议,反正她妈根本放弃不管这件事了;她爸则一星期有七天不在家,根本不回来,她也不在乎,反正她早就不是吃奶的年纪,老头不回家,她省得没人噜苏。
  她知道她爸和那个姘头的香巢筑在哪里,她碰过他们好几次,不过她都装做没看到。狗屎,那个女的看起来不会比她大多少!黑皮说她老头福气好;又说爱情的力量真伟大,让人勇于跨越一切的距离和障碍。
  爱情?她嗤之以鼻。甩黑皮一声说,黑皮你少说些没营养的话。甚么爱情?根本是狗屎!那女的看上的还不是她爸的钱!
  所以,她从来不认为爱情是甚么神圣的事,充其量祇是半下流的玩意。
  这想法,在遇上唐佰夫后,她更加没有怀疑过。
  第二章
  “把头抬高,头发拨开,让我看一下你的脸。”坐在对面的男人沉吟了半天后开口说道。
  谢阿蛮照他说的话做,一边抬头,一边用手将垂过脸庞的头发拨到脑后。她头发留齐的,直到下巴那么长,不卷不烫不吹不打薄,一头清汤挂面,横看竖看就少了一点像黛咪那样美艳狂野的味道。她有点后悔没先把头发烫起来,像黛咪那样焦焦鬈鬈的、带点异国情调的蓬松红燥。她这样直直硬硬一头“清清蠢蠢”的女学生头,没的让人看了就觉得幼稚了十岁。
  “你看起来还在念书,是吧?满十八了没有?”男人仔细看她两眼,不是很慎重地随口又问。
  “满了。”谢阿蛮很快地回答,想想又加了句:“快二十岁了。”
  男人抬头看她一眼,倒没甚么表情,祇是抬头得很突然。虽然她说的是真话,但男人的反应却显示了她这番话倒像是为了遮掩甚么似画蛇添足般的欲盖弥彰。
  “你以前有过经验吗?”男人又问。
  “我跟朋友组了个乐队,我是主唱。”她答非所问。
  “哦?”男人眉毛微微一挑,倒没想到。“那请你上台唱首歌……吉他会弹吧?”
  “呃……我祇会弹钢琴……”
  “钢琴也可以。”男人比个手势要她上台。
  谢阿蛮慢慢走上台,慢慢坐下来。她理理衣裳,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才慢慢打开琴盖。
  她转头看那男人一眼,对方没说话,盯着她等着。她闷吭了一声,清清喉咙,双手滑溜地往琴键一划,随着琴声开口唱起来。
  唱的是她的招牌歌——“爱我在今宵”。她总是喜欢用中英文夹杂着唱,唱的时候嘴巴要开不开,特别有一种佣懒颓废性感的调调,尤其结尾含着鼻音却从喉咙里低荡出来,像是呻吟的低吟声,性感得让人心猿意马,不想爱她都很困难。
  “好!可以了,谢谢——”她尾音还没有低吟结束,最后一句Iwantyoulovemetonight也还没有唱完,那男人就坐立不住,微红着险要她停止再唱下去。
  她依言闭上嘴,合上琴盖,走下台来,这时候她反倒不紧张了,反正如果不成就拉倒,再换别家试试看,没甚么大不了的。
  “嗯,谢小姐……”面对她直坦无保留的眼神,男人不自在地变换一下姿势掩饰某种莫名的不安蠢动。这个刚才他看起来像国中生一样没甚么特别魅力的女孩,经过歌声一番的撩拨,不知怎的,竟让他觉得些微莫名的不自在。尤其她在唱歌的时候,所散发出来的那种性感佣懒的感觉,险些叫他的神魂飞荡开来。
  “是这样的,谢——呃,谢小姐,”他稳定心神,就公事公办说:“本店是属于会员制的俱乐部,会员的形态大多偏向成熟稳重的社会菁英,当然也不乏年轻有为的顾客。本店的宗旨一向是以高水平、高品质的服务回馈顾客,聘请的乐队和歌手当然也都在水准之上,这是我们一贯的要求——”
  不必再听下去,她知道大概没甚么希望了。单听这个甚么经理的说了半天还绕不出重点所在的一大篇废话,她再驴,也知道事情铁定没指望!但她没有动,连眼睛都没眨,等着被更彻底、更明白地拒绝。
  “本店对所有驻指的乐队和歌手的要求都很严谨,不仅要求他们的实力,也要求他们的态度和形象。在本店驻指的乐队歌手们的实力自是不容怀疑,而他们的形象也都符合本店的要求。我刚刚说了——本店的会员形态大都偏向成熟稳重的典型,谢小姐的形象对本店来说,太年轻了一些……”说到这里,俱乐部经理将声音压低了些,让它听起来显得婉转。
  得了!你为甚么不干脆说我不够妖媚,水准不够?谢阿蛮在心里重重哼了一声,嘴角动了动,话没说出口。
  “不过——”出乎意料地,俱乐部经理话说着说着来了一个大转折。“不过,嗯,我对谢小姐的歌声有信心——”
  谢阿蛮眼睛一亮,听俱乐部经理继续又说:“虽然谢小姐的形象和本店不尽相符,不过,嗯……我想,每个星期四和周末,从九点开始到十一点,这个时间,谢小姐方便吗?有没有问题?”
  “你是说……”谢阿蛮怀疑自己听糊了,犹不敢相信。
  “没错,你被录取了。每星期两次,周四与周末;每次两小时。就这个周末开始驻唱。怎么样?有问题吗?”“没有。”谢阿蛮毫不犹豫地回答。
  “不过……”俱乐部经理不放心地又问说:“你确定你真的满十八岁了?没问题?”
  问这甚么话!她自己几岁了,难道她自己会不清楚?
  “当然!”她翻翻眼皮,有些不耐烦。“我还没有痴呆到连自己多大都搞不清楚。你大可放心,我向来不会没事找自己的麻烦。”
  “呵呵……”俱乐部经理尴尬地干笑两声,搓搓手说:“谢小姐别误会,我不是哪个意思……实在是谢小姐看起来太年轻了——”他又干笑两声。“如果你不说,我还以为谢小姐祇有十六七岁。说真的,谢小姐的气质相当清纯无邪,很清新,看不出实际年龄。”
  “是吗?”谢阿蛮回他一个皮笑肉不笑。
  她听够了别人“恭维”她外表和年龄不成正比成长的马屁话。清纯?无邪?甚么跟甚么!他当她不知道,那不过是说好听的,委婉的刺激她。所谓“清纯”,根本就是“幼稚”的同义词;至于甚么“无邪”,哈,更是白痴没脑筋的代名词!
  其实“年轻”、“清纯”并没甚么不好,多的是人梦寐以求,但那是四、五十岁以后、年华老去时,急着抓住青春的尾巴那当口听起来才受用的恭维和马屁话!这时候,她祇要求最起码外表和年龄落在同一个轨道成长。
  她的态度显得漫不经心,对俱乐部经理其实由衷的赞美半撇着嘴角,根本没把那话当回事,倒带了半点讽刺。
  “哪我们就这么说定了。”俱乐部经理一时没觉察到她唇角那撇像笑不笑的讽刺,站起来说:“明天请你再跑一趟,我把合约准备妥,你签过字后,这个周末就正式驻唱。”眼光几乎是贪婪地盯住谢阿蛮不放。
  有一点他没说的是,谢阿蛮乍看幼稚像国中生,再看清纯无邪气质清新,仔细看仔细品量——尤其她唱歌时那种神情姿态,才会发觉潜藏在她一头清汤挂面下附着于骨血的那种柔情似水的妩媚与性感。
  是的,性感。本来他没察觉到,后来品量仔细了,他才确定他没看错。
  尤其当她半倾半仰着头,微微甩着凌乱的发丝,眼梢带着佣懒的风情,含着鼻音从喉咙里逼荡出呻吟般的低唱时,妩媚又冶艳,举手投足散发着诱人的性感;眼波那么不经意地一扫,邪里带俏,完全一副勾引人的媚态。
  他没想到像谢阿蛮这种骨头比肉还多的女孩,会散发出那种撩人的性感。她根本还不算是个“女人”,也比不上“尤物级”那种蚀骨的软肉香,却呈现另种风情,媚到了骨子里。
  不过,那种性感和媚态,要像他这种有“慧眼”的男人才看得出来。原因很简单,谢阿蛮就像价值连城的“和氏璧”,不识货的人一点也看不出她的宝贝,祇看见一堆没用的石头罢了。
  他录取她,多少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他们这个高级的俱乐部,出入的多是事业有成的名流仕绅,那些人品味高过头顶,对于女人,个个都是识货的,他相信谢阿蛮绝对够得上他们的标准。再则,谢阿蛮的歌声实在没话说,每一句都带钩,挺能虫惑人心。
  这些,谢阿蛮自己统统都不知道。她没有自觉;再则,从没有人告诉过她。
  她根本没指望会被录取,此时想来还有点心悸自己先前的莽撞。她想也没想就一头栽进来毛遂自荐,也没先秤过自己有多少斤两,没让人给扫地出门,实在是运气好。黛咪曾撇嘴说她做事就是少一根筋,还真没冤枉她。
  本来这种不用大脑的事她是不会冒险的,完全是上回跟黑皮一票人到小酒馆时,听里头的人说这里在找人,所以……哪晓得根本是谁瞎说的,不过,瞎猫逮着死耗子,就是这么一回事——运气。
  她对俱乐部经理点个头,往门口走去。迎面进来一个身材挺拔的男人。那身影她瞧着眼熟,心里有些狐疑,走近了一些看经心以后,她心里猛然一跳,四处找躲,狠狠地躲到洗手间外阴暗的走廊。
  乖乖,居然是那只公孔雀!
  她其实不是十分看清楚那人的长相,但光闻到那会呛死人的古龙水味和那身怎么看怎么不顺眼的衣着打扮,十成十准是那只公孔雀!尤其他胸前还插了一朵黄玫瑰——那只公孔雀就有这个恶心的习惯,老喜欢在胸前插一朵黄色玫瑰,也不管身上的装束是否和那朵玫瑰搭得上调。叫人看了不仅扎眼,而且消化不良。
  那人从她眼前扫过,直接走向俱乐部经理;她抢空溜出店。
  果然没看错,的确是那只公孔雀。
  看到他,她就很难不想起那天黄昏她在河堤边撞见到的那幕X级味道的画面。其实祇是接吻,就像黛咪说的,没甚么好大惊小怪,坏就坏在唐伯夫谈情说爱不光是用嘴巴谈的,他手脚并用——嘴要亲,手要摸,腿要勾,而且老是放在不该放的地方。
  闭上眼,她还是可以清楚看见当日他俩发出的炽热火焰。
  一句话,烈火情挑!
  她也不知道她到底哪里不对劲,竟将那幕镜头记得那么牢,像刻进脑子里似的。虽然她每每想起就脸红,偏偏却不禁又会想起。就像这时候,一看到唐伯夫,她不禁又想起那幕诱人脸红心跳、想入非非的画面。
  更糟糕的是,那幕充满色情的画面,每天夜里重现在她的梦中,无声的画面,变成了有声的动作,充斥着低级粗俗的意淫味道,更可怕的是,梦里到最后,像是知觉到了她的偷窥,公孔雀竟回头咧嘴朝她一笑——邪恶的、狰狞的,而且不怀好意……
  没有一次她不是在心悸中惊醒,心脏狂跳得差一点就故障。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如果祇是这样,也就罢了,怪她自己胡思乱想想太多。但她老是觉得那个梦像是在隐示甚么似的,某种恶兆的先驱。尤其梦中唐伯共回头咧嘴朝她那一笑,充满了企图和轻佻,笑得她毛骨悚然。
  “它”像是在暗示她——他挑中她了,她是他下一个猎物,跑不掉了……
  她知道她不该再胡思乱想,必须早早把哪件事忘掉,但……唉唉唉!说她“色”好了,她怎么也忘不了唐伯共身体紧贴在圣女玛丹娜身上时擦迸出来的那火花。
  那唐伯夫不光祇是吻玛丹娜的嘴,还吻她的下巴、她的粉颈,她的——反正玛丹娜身上能露的地方,全叫他一一吻遍。两块肉紧紧地黏在一起,凹凸相连。他的长腿勾住她的小腿肚,暧昧地交迭着;一只手且从下往上滑溜,像尾软骨的蛇。没三秒,玛丹娜真丝衬衫被撩高快要到胸口了,露出一截浑白像奶酥的小肚沟。枣红的紧身迷窄裙,也火辣辣地爬高了。然后——没有然后了,她就发出了那声骇退鬼神的尖叫。
  “都是那只公孔雀!害我胡思乱想做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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