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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队-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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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这个小村镇,直接找到了整个村镇唯一的旅店。
  旅店老板看着这个陌生人用风干的肉脯和馍馍,塞满了那只硕大的军用背包,以他的经验来看,这些食物已经足够一个正常人吃上一个月。
  “再给我来一块盐巴。”
  盐巴在沙漠里,可是好东西,它不但能调味,把又干又硬的肉脯和青稞面馍馍变成可口的食物,还能对伤口进行简单的消毒,用它调成盐水。还能救治那些因为脱水而晕迷的人。可以说盐巴,就是进入沙漠前,每一支旅队都必须采购的东西!
  老板问道:“你要去沙漠?”
  “嗯!”
  “你的运气不好。”老板啧啧轻叹着,但是他的眼睛里却带着一丝无法掩饰的笑意,“就是在昨天,一支最大的商队刚刚从我这里离开,要知道想要征服沙漠,靠一个人的力量是绝对不行的。像你这样的单身旅客。最好的办法,就是在这里等待,等到下一支商队来到这里,只要你交出一定的管理费用,或者是愿意在他们的旅队里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你就可以跟着商队,一起度过沙漠了。”
  老板的潜台词当然很容易理解:“在第二支商队来到这里之前,你就只能先住到我这个村镇中唯一的旅客里了。”
  这个陌生人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他将一只空了的水壶和一个皮制的水囊放到了柜台上,“麻烦帮我把它们灌满。”
  这个陌生人放到柜台上的。是一只漆皮都掉了一半的军用水壶。看着眼前这个身高足足有一百九十公分,长得虎背熊腰,明明已经够乏够累。但是往那里一站,仍然全身挺得像是一杆标枪的陌生人,旅店老板一边猜测着对方地身份,一边在水壶里和皮囊里添满了水。
  “你要不要买骆驼?”
  旅店老板开一方店,招待四方来客,他当然能从这个陌生人地举止上看出来,他绝对不会等到第二支商队来到村镇,才进入沙漠。抓住每一次赚钱的机会,是每一个成功商人的必备素质。“你要真想一个人横穿沙漠地话,你就必须要有骆驼。你带了这么多的食物。准备的淡水却最多只够五六天用的,这种情况下,你根本不可能活着走出玛克拉玛干大沙漠。”
  旅店老板一边劝说,一边盯着这个陌生人的脸,看着脸色来猜测对方的心意,也是生意人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可是眼前这个看起来也就二十出头的陌生人,仿佛先天性缺乏面部神经般,一直绷在那里,隔着满脸的灰尘。就连店老板这样一个走江湖几十年的老狐狸,也无法看出这样一个年轻人究竟是怎么想地。他只能继续不停的说下去:“我看得出来,你很强壮,也走过很多路,闯荡过很多地方,背着近百斤重的背包,对你来说也很轻松。但是如果你认为进入沙漠,那只背包对你来说仍然同样轻松,你就错了。你一进入沙漠,你就会发现,脚下过于松软的沙子,会让你走出每一步,都必须付出比平时大几倍的力量。当你发现自己背着一个沉重的背包,又没有带着一头骆驼走进沙漠是一种巨大的错误时,可能你已经再没有沿原路走回来的力量了。”
  店老板说的是实情,这么多年时间,他曾经不只一次见过那种心高气傲,以为自己能征服一切地年轻人,没有带骆驼,孤身或者三三两两的进入了沙漠,最后却永远的没有走出那里。也许只有劲风从沙粒上掠过的,带出他们隐藏在沙层下的累累白骨的时候,他们的尸体才会向其他旅人,再一次见证了塔克拉玛干大沙漠“生命绝壁”这个称号。
  “谢谢!”
  在这个年轻人的身上,没有那些不知死活的旅客特有的狂妄与骄傲,但是却有着相同的坚定。他伸手接住店老板递过来的水壶和水囊,看着他把水囊和水壶放到最不容易和身体接触造成磨伤,却一伸手就可以抓到的地方,看着他拎着份额外包起来当作晚餐的食物,离开了这个间整个村镇唯一的旅店。店老板盯着这个年轻人的背影,还想再说些什么,但是他最终还是什么也没有说。
  每一个生活在沙漠边缘,年纪稍大一点,见过狼群的土著居民,都可以一眼就看出来,在这个年轻人脚下那条看起来很驯服,却在额头上突起两点“怒骨”的伙伴,究竟是一种什么动物!
  在这个时候,太阳已经消失在了地平线下方,一直守在村口的小巴朗,看着脚下那只还盛大半桶酸奶的铁皮桶,他不由轻轻叹了一口气。就在他用绳子把这一只铁皮桶往毛驴的背上绑的时候,他又看到了那个带着一条狗的陌生人。
  看着那个陌生人把背包放到地上,靠着一棵胡杨树。一边和那条狗分吃着烤羊肉和刚刚出炉,还松软喷香的青稞面馍馍,一边放松了身体,小巴朗不由瞪大了双眼,“你就打算在这里过夜?”
  “嗯!”
  “你别看这里白天很热,到了晚上就算撒泡尿都被冻成冰的!”小巴朗闻着烤羊肉的味道,他不由狠狠倒咽了一口口水,道:“如果你觉得住旅馆太贵的话。可以到我家,一晚上只要一毛钱就行。我家里是很破,不过还有热炕,有洗脚水,你怎么也能睡个好觉!”
  “谢谢!”
  这个陌生人显然并不打算接受小巴朗的邀请,在把手里的烤肉送进胃里后,他就闭上了自己的双眼。而在他闭上双眼的时候,那条刚才还在和一块烤肉搏斗的狗,似乎在同时接受了警戒的任务。它抬起头对着小巴朗露出了警戒地眼神,而在它的喉咙中。更发出了一阵充满了警告意味的呜咽。
  只要看看这条恶犬站起来比一个成年人还要高。充盈着爆发性美感的壮硕身体,看看它那锋利得就像是两把小弯刀的牙齿,小巴朗就觉得全身发凉。小巴朗绝对相信。如果他不用最快的速度离开这个陌生人,他身边那条已经目露凶光,更露出两排森森白牙的恶犬,一定会对他发起最猛烈的进攻。
  “好,好,好,你们喜欢挨冻,喜欢被从塔克拉玛干沙漠上吹过来的恶魔之风光顾,那是你们自己的事情。”
  小巴朗举起自己的双手,用逃命似的速度。带着自己那条小毛驴和只卖了一小半的酸奶,离开了这个陌生人和他那一条实在是太过于凶悍的狗。他一边牵着毛驴撒开脚丫子逃跑,一边低声道:“哼,真是好心没好报,塔克拉玛干,那可是魔鬼地地盘,到了晚上就连真主都没有办法插手!到了晚上,你这个汉人就知道沙漠的厉害了!有种那个时候别去敲我家的门,那时候我就收你两毛!”
  陌生人并没有听到小巴朗的话。看他胸膛在轻微的起伏,他竟然真的睡着了。如果在这个时候请一位医生过来聆听他有规律的呼吸,一定会脸色大变,因为这一位陌生人,他在呼出肺里的空气后,足足过上五六秒钟,才会再缓缓的重新将空气吸进自己的肺叶。
  当太阳完全落到地平线以下,黑暗笼罩了整个大地后,空气中地温度开始不断下降,但是这个陌生人却依然睡得平稳而舒畅。在黑暗中一时只剩下了他轻微而有韵律的一呼一吸,和他身边那条本来有资格成为旷野中的王者,却因为感情的牵绊,因为眷恋他身边的温暖,而甘愿被困住脚步的狼,那在黑暗中散发着幽幽绿光的双眼!
  它警惕的望着回周,它的耳朵高高竖起,只要稍有风吹草动,它就会悄悄地站起来,对着有异动的方向,亮出了自己最锋利的武器。因为它知道,在它正式发出警报之前,那个疲乏而全心全意相信它的人,哪怕是有子弹打到身边,也绝对不会睁开双眼。
  寒冷的夜风吹来,靠着一棵胡杨树,进入沉沉梦乡的他,不由轻轻缩了一下身体,他那平稳而悠长的呼吸,也变得有点紊乱起来。可是很快,他的脸上就露出了一丝满足的微笑,因为在这个时候,他的儿子已经不知道从哪里,为他找到了半块破破烂烂的草垫。并小心翼翼的把自己的双爪顶在胡杨树上,用牙齿叨住那块草垫,把它轻轻盖到了这个男人的身上。
  两个小时候,他醒了,看着盖在自己身上这半片草垫,这个可能只有二十岁的年轻大男孩脸上露出了一丝淡淡的笑容。他仍然斜靠在那棵胡杨树上,伸出双手,做出了一个拥抱的动作。没有看到这一幕的人,绝对无法想像,一条头带怒骨,眼带怒脉的狼,竟然会乖巧的趴进了这个年轻男人的怀里,然后把自己的脑袋拱啊拱的,直到在他的怀里,找到了一个最舒服,最温暖的位置。
  就是在他的抚摸中。这条狼很快就陷入了梦乡,这个男人很累了,而追随在他的身后,经历了相同旅程的它,也同样累了。如果人类也能看懂狼的表情的话,他们一定会惊讶的发现,这条狼的脸上浮现的,就是满满的幸福!
  这里是一个平凡而宁静。靠为过往旅客提供骆驼和饮食而存在地小村镇,这里不会有战争,也不会有太大的危险,可是这一人一狼,仍然保持着相当的警备。他们每隔两个小时就会换上一次班,就是在这样的相互偎依中,他们度过了这漫漫的冰冷的寒夜。
  而陪着他们一起度过了这样一个长夜的,是小巴朗。他真的以为,那个陌生人会无法抵挡沙漠的寒冷,站起来寻找住宿的地方。到了那个时候,小巴朗就可以跳出来,用会涨上一点点,但还是比旅馆便宜很多的价钱,把这位明明有钱,却小气巴拉唧的客人请到自己的家里。
  小巴朗必须承认,他看呆了。他看着这一人一狼在寒冷的夜里彼此偎依,从小就是一个孤儿,对亲情有着绝对敏感与渴望的小巴朗明白,他们就是在相互依靠中,从心里扬起了一股绝对不会再惧怕任何寒冷与孤独的火焰!
  到了最后,小巴朗看着那一人一狼的目光中,已经满是尊敬与羡慕。
  终于,再也无法抵挡困意的小巴朗,陷入了晕晕的沉睡。当他再次睁开双眼的时候。外面又变成了一个炙热而干燥的世界。
  “那个男人和他的狼呢,不会已经走了吧?”
  小巴朗根本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他飞快的跳起来,一边揉着眼睛,一边冲出了自己破破烂烂的家。
  他还在村口,他的那条比狗更忠实,也更善战的狼,也站在村口。听到小巴朗急促的脚步声,他迅速转过了头。而几乎在同时,他脚下的那条狼,却迅速调整身体,把目光投向了相反的方向,和他形成了一个背靠背的姿态。
  小巴朗再一次瞪大了双眼,他伸手指着这个陌生的男人,磕巴了半天,才道:“你、你、你、你、你,你买了一头骆驼?!”
  是的,在他的身后,多了一头体形庞大的骆驼,但是他却没有把那只沉重的背包,放到骆驼的身上,他甚至没有收集更多的淡水。
  他当然不能把那只看起来说不定已经有一百多斤重的背包,放到这匹骆驼的身上!在这个时候,小巴朗当真是又气又急,他挥舞着手臂,叫道:“你疯了吗?你要是不懂可以找我啊,我可以免费当你的向导,帮你买到年轻强壮的骆驼,你看看你自己买的这匹骆驼,你知道吗,凭它你们根本不可能走过被魔鬼盘踞的塔克拉玛干!”
  “我知道!”
  这个陌生人面对眼前这个急得一蹦三尺高的孩子,他笑了,他真的笑了。他虽然不喜欢和陌生人做太多的交流,但是他却可以清楚的感受到,小巴朗是真的为他着急,是真的为他着想。他伸手轻轻抚摸着身后那匹骆驼的身躯,轻声道:“我能感觉得出来,它的生命已经快走到尽头了。”
  小巴朗当真是目瞪口呆,“那你还买它?这匹骆驼在三天前已经卖到了店老板的手里,从那一个黑老头的手里买下这匹骆驼,你一定被宰了不少钱吧?”
  “是的,的确被狠狠宰了一刀。”他点头同意道:“我想买下这匹骆驼的钱,已经足够买一匹年轻的骆驼了。”
  “那你还买它?!”
  “为什么不呢?”他轻轻耸了耸肩膀,微笑道:“既然大家都说,进入沙漠必须买一只骆驼的话,我就买一匹好了。”
  人可以犯傻,但绝对不能犯这样的傻,因为这样的错误,在塔克拉玛干沙漠里,就代表着死亡!店老板那个黑老头,把这样一头老得几乎走不动路的骆驼卖给一位要进入大沙漠的客人,无异于谋财害命!
  “别误会!”
  他仿佛能看穿小巴朗在想着什么,他淡然道:“那位店老板虽然很喜欢赚钱,也有点奸滑,但是在我买这头骆驼之前,他已经反复警告过我,只是我坚持要买罢了。”
  小巴朗发现自己看不懂这个男人,他真的不懂!相信在这个世界上,也没有几个人能理解,这个即将进入塔克拉玛干大沙漠的男人。为什么会买一头老得再也无法进入沙漠,马上就要被宰了送进烤炉里,变成餐桌上美味的老骆驼吧?!
  把一枚硬币丢到了小巴朗的手上,他微笑道:“你不是还要卖酸奶吗,你桶里的我全包了。”
  他丢给小巴朗的,是一枚银圆。当小巴朗飞快的把整桶酸奶都端到面前时,他却没有拿起勺子品尝酸奶的味道,却当着小巴朗地面。把整桶酸奶都倒进了路边一个喂马用的石槽里。望着自己亲手酿制的整桶白花花的酸奶,都倾倒在石槽里还在微微泛着奶花,闻着空气中酸奶特有的味道,小巴朗不由捏紧了手中的那枚银圆,而他的呼吸也猛的急促起来。
  “这个小弟弟一跑出来的时候,你的鼻子狠狠抽了几下,就连眼睛都发光了,你应该是喜欢他身上的气味,想尝尝酸奶的味道吧?”
  他竟然在对身边那头老得连路都走不动,更不可能再帮他穿越大沙漠的骆驼在说话。他伸手轻轻抚摸着这头老骆驼那又干皱的身体。指着那满槽飘散着奶香的酸奶,微笑道:“喝吧,这是我请你喝的。”
  那头老骆驼已经变得混浊更泛着一层晕黄的双眼突然亮了。它打了一个欢快的响鼻,开始畅饮别的主人一辈子,也不会发疯地让它尝上一口的酸奶。当它把石槽里的酸奶都喝完,又意犹未尽地伸出它的舌头,把上面沾的汁液都舔得干干净净后,这一头老骆驼低下头,用它硕大的头颅,在自己的新主人脸上亲昵的擦了擦。
  “谢谢,谢谢你让我有机会,满足了这个新伙伴一个愿望。”
  他伸手轻轻拍了拍小巴朗的肩膀。然后自己背着那个沉重的背包,带着那条可以和他相依为命,比亲人更像是亲人的狼,带着一匹老得再也无法为他背负任何货物,更无法帮他穿越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却在短短的时光里,就把他当成最亲近伙伴的老骆驼,踏着稳健的步伐,走向了北方那片长有两千多里,宽有八百多里的塔克拉玛干大沙漠。
  在维吾尔语里,塔克拉玛干的意思,就是“进去了就出不来”,而一些来自西方的探险家,更把这里称为“死亡之海”,想徒步穿越这样一个大沙漠,纯粹就是偷走了魔鬼的妻子,还想要逃出生天!可是望着这个男人和那一条狼一匹老骆驼的背影,小巴朗却坚信,这个男人真的能战胜塔克拉玛干!
  小巴朗突然想起了什么,他飞奔到村外,对着那个陌生人的影子,放声叫道:“小心,在那片沙漠里不但有魔鬼,更有几群专门抢劫的沙匪,他们就是魔鬼的信徒!要是遇上他们,你就别管那头老骆驼了,丢下背包能跑多远跑多远!”
  在风中遥遥传来了那个男人的回应:“我知道了,谢谢!”
  “我不要你谢谢我。”小巴朗涨红了脸,他拼尽全力叫道:“我相信你能活着回来,我相信你一定行的。如果你活着穿过了大沙漠,又能再回到这里的话,你一定要来找我!我想听你讲在沙漠里冒险的故事,那一定比村里老人常讲的传说更好听!”
  “好!”虽然隔着这么远的距离,小巴朗已经看不到那个男人的表情,但是他相信,那个男人一定在笑,“我们一言为定!”
  “我叫巴朗,”小巴朗伸长了脖子,喊道:“你叫什么?”
  “雷震!”
  小巴朗一次次的在心里默背着这个简单而有力的名字,直到把这个名字牢牢镌刻进自己记忆的最深处。他发现自己喜欢这个叫雷震的男人,在这个男人的身上,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奇异特质,让从小就是一个孤儿的小巴朗,不由自主的去喜欢他,想亲近他。
  虽然这个男人傻的要命,傻的会用买年轻力壮骆驼的钱,去买一头老得走不动了,马上就要被宰掉吃肉的老骆驼。
  当雷震带着新伙伴,站在一个和地表落差一百四十多米的小山包上,望眼眺望前方那一望无际,在蜿蜒缠绵中,写尽了荒凉与绝望的大沙漠时,他伸手轻轻拍了拍那一匹老骆驼,看着它发光的双眼,感受着在它衰老的身体里,突然又变得一片火热的血液,雷震轻声道:“我不知道你还能往前走多久,但是竭尽你的全力,努力的走吧,一直走到你再也走不动的时候!”
  站在雷震脚边的儿子,轻轻晃动了一下自己的尾巴,它知道雷震在说着些什么,它也明白雷震在想着些什么。
  如果没有雷震这样的父亲,就不会有它这样的儿子!
  第五卷 撕破苍穹 第十六章 旅程(下)
  在他的背包里,放着马兰交给他的四本书,每一本都是马兰亲手写出来,指导他在沙漠、丛林、山地和雪原四种特殊地形中生存的手册。马兰用详细的文字,告诉了雷震应该如何在这些地形中生存,如何寻找到维持生命所必须的食物和淡水。但是当走进了这里,雷震才发现,自己还是小看了沙漠,小看了这片被称为生命绝壁的塔克拉玛干大沙漠!
  这里实在太热,地表实在太松软,而太阳光又太过于毒辣。
  在进入这片大沙漠的第一天,当雷震选择在一片胡杨林下宿营的时候,那一匹可能在沙漠里生存了十几二十年,更不知道帮助多少行人和客商征服过这片大沙漠的老骆驼,却突然伸嘴咬住了雷震的衣角。无论雷震如何伸手抚摸它的脸颊,雷震的儿子如何对它嗞牙咧嘴,它都不肯松口,直到雷震选择了另外一个宿营位置,它才安静下来。
  “你是告诉我,我晚上绝不能在胡杨林里过夜,在那里过夜会遇到危险?”
  面对雷震的询问,天知道这匹老骆驼能不能听懂,但是它却在连连点头。马兰写的指导手册还是不全,但这绝对不能怪马兰,她真的没有想到,雷震这个愣小子,会在没有向导,没有当地人帮助的情况下,带着一匹快要老死的骆驼和自己那个从来没有在沙漠上生存过的儿子,就敢单枪匹马冲进这样的生命绝地。
  雷震对着那片胡杨林想了大半夜,在那里宿营可以避免风沙的侵扰,他实在不明白,为什么他的新伙伴,会拼了命也不让他在那里过夜。
  最后雷震想通了,有胡杨林这就代表在这片沙漠的地表下面,有水源存在。这种地方区域大的,就成为可以让人类居住的沙漠绿洲。而这种小片的胡杨林,还不足以为人类支撑起生存必须的领域,但是却足以滋生毒蛇、蝎子还有带着病毒的寄生虫这一类对人类有害无益的生物!
  想到这里,雷震的心里突然微微一动,他从背包里找出马兰写的“沙漠生存篇”指导手册,借着头顶那轮皎洁的明月,飞快的翻找着。果然雷震在这本马兰亲手写出来厚厚一本的指导手册中,找到了短短一段。在平时很可能会忽略过去的内容……在沙漠里宿营,绝不能驻扎在有胡杨木,或者红柳林地下面。因为在这些植物的下面,往往会寄生着一些有毒的生物。尤其是在塔克拉玛干沙漠,在红柳和胡杨树下面,寄生着“塔里木蜱”,这种“塔里木蜱”体内含有一种现在医学专家还不能找到针对性治疗用剂的病毒,人或动物一旦被咬伤,除非是有先天性抗体,否则会引发“塔里木出血热”。在十几小时内就会死亡!
  冷汗。缓缓从雷震的额头上淌落。他不怕死,但是他绝不希望自己带着谢晋元老师的期望,默默无闻的死在沙漠里。死在一种被称为“塔里木蜱”的寄生虫嘴下!那样的话,无论是对雷震还是谢晋元来说,都是一种太大的讽刺!
  轻轻吁出一口长气,雷震对着卧在沙面上,带着一脸地安详,就好像是回到自己家里一样轻松写意地老骆驼,认真的弯腰行礼。他是真的要道谢,“谢谢!”
  老骆驼伸出它地舌头,轻轻舔了一下雷震的脸颊,算了回应了这个伙伴。
  雷震知道。在中国有句“老马识途”这句古话,但是现在他更知道,原来老骆驼,更知道如何在沙漠里生存。
  在马兰的指导书里,雷震知道在沙漠里遇到成片的芦苇,只要顺着这片芦苇往下挖,挖上一米多深,就可以找到水;如果遇到了岌岌草,那么往下挖两米深。就可以找到水;如果遇到红柳和骆驼刺,则需要往下挖六至八米,才能找到水;如果遇到了胡杨林,那么对不起,如果想活下去的话,就必须咬着牙,拿着把铲子往下挖他八至十米,累是累了一点,但是总比在沙漠里活活渴死要强得多!
  按照马兰写的教导手册内容,在沙漠里之所以可以用这种方法找到淡水,就是因为在沙漠地表下方,往往是盆地,能够存下保贵的水源。而厚厚的沙层,将炽热的阳光和温度都隔绝在了外面,保护了这部分宝贵的水,让它们不至于因为高温而蒸发。在没有事先准备足够淡水地情况下,利用这些地下盆地,汲取水源就是在这里生存的关键!
  但是无论马兰写的指导手册如何详细如何尽量向实用靠拢,雷震毕竟是沙漠生存的外行人,而有芦苇、红柳和胡杨生长的地方,更是屈指可数。在这种情况下,在光秃秃的沙漠上寻找水源,就是必修的课程。而那一匹老骆驼的鼻子……只要它突然站在原地不动,并用鼻子不停的拱着雷震,雷震就知道,在他们的脚下,一定有水源!
  这些由老骆驼探寻,雷震挖出来的水源,并不一定就是可以直接饮用的淡水,有时候只是一条不知道从哪里起源,又从哪里消失的水脉!无论雷震如何努力,如何挥动他的那把铁铲猛挖,找到的也是一把把略带潮湿的沙子。
  在这个时候,那一匹老骆驼,就会带着一脸的从容,咬起一大把带着潮湿水气的沙子,在嘴里吸啊吸的,直到把那些沙子里的水分都吸进自己的身体里,才慢慢的把沙粒吐出来。面对这一幕,雷震和自己的儿子当真是面面相觑,看到这位知晓沙漠生存的伙伴,投过来一个责怪的眼神,雷震才如梦初醒,再等下去,那些沙子里的一点点水分,也会被太阳晒干了!
  “儿子,到了这个时候,活命要紧,也别嫌沙子难吃了。”
  说着安慰的话,雷震从沙坑里挖出一大把潮湿的沙子,狠狠塞进了自己的嘴里,那种碜牙的感觉,让雷震直接翻了翻白眼,而雷震那个胆大妄为当真称得上狼中之王的儿子。看着雷震的惨样,竟然敢他妈的发出了一声示弱的低低呜咽。最后还是让雷震扳着它的嘴巴,直接将一把沙子硬塞进了它的嘴里,然后这一人一狼两父子……
  “唔……坚持!”
  “嗥唔……唔!”
  一起蹲在地上,嘴里塞满了沙子,一边努力吸着里面并不多的水分,一边叹息着翻开了白眼,而那一匹老骆驼。在这个时候,就会用一种近乎慈父的态度,怜悯的看着这两个吸沙子都能吸得这么酷的可怜小家伙。
  也是在这位新伙伴的陪伴下,一向遇山劈路,遇水架桥,喜欢迎着问题正面发起冲锋的雷震才知道,在沙漠里人是必须学会绕远路地。在塔克拉玛干大沙漠,看起来是一马平川,实际上这里到处都是在上百万年劲风吹拂下形成的金字塔形沙丘,这些沙丘距离地上的垂直距离有些超过了两百米。坡面又陡又直。如果非要直线穿行的话,付出的时间与体力,都会远远超出绕行。
  但是有时候。这一匹老骆驼又会带着雷震去爬沙丘的山坡,几次三番的尝试后,雷震发现,原来老骆驼带他爬的都是直接迎着劲风吹拂的山坡,或者是沙丘的山脊上行走,而原因说起来也很简单,却足以让人深思。这些位置都直接暴露在风向上,经过常年累月地风吹,沙面已经被挤压得相当结实,走上去和普通地土地几乎没有区别。十分节省体力。而那些风吹不到的山脊背面,积蓄出来的都是一些还会流动地沙粒,雷震踏上去就会陷下去几寸,体力消耗当然会成几何状倍增。
  就是在这匹老骆驼的带领下,雷震和儿子这两个沙漠生存的门外汉,一天天的成长。雷震手捧着马兰交给他的沙漠生存指导手册,就是在一次次实践中,雷震学会了如何在沙漠中寻找食物,如何寻找水源。如何利用太阳来判断方向。雷震早就会用手表和太阳照在物体上留下的阴影,来判断方向,但是只有在沙漠,他才有机会学会用沙丘的走向,来判别方向,也只有在沙漠,他才能学会,用红柳、骆驼刺等植物的生长形态来判断方向。
  在一个炙热的中午,雷震更见到了马兰在指导手册中提及,他却一直无缘得睹的海市蜃楼。雷震更学会了用沙漠中随处可见的枯死树木,来制造在冬季沙漠旅行时,最方便也最实用的火炕。只要把这些枯死的树木砍伐下来,挖一个坑放火燃烧枯树枝后,把沙子铺在还没有烧完的火堆上,这样身下的沙子就会连续几个小时保持温度,帮助雷震度过寒冷的冬夜。
  一个月后,每天前近十至十五公里,以惊人的毅力不停学习的雷震,几乎横穿了这个宽度有四百多公里的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已经可以见到成片地胡杨林,刚刚露出一丝笑容的时候,他突然听到身后传来“噗”得一声重物倒地的沉闷声响,当雷震霍然转头的时候,他真的惊呆了。
  那个和他一个月朝夕相伴,一次次的帮助他,教导他的良师益友,那头老骆驼,终于一头栽倒在地上,迎着雷震悲伤的目光,无论它如何拼命挣扎,它都再也无法挪动身体,更无法重新站起来了。
  感受着生命力迅速从自己的身体中流逝,这只年老的骆驼,痴痴的望着雷震,一颗大大的眼泪,缓缓的从它那双大大的眼睛里流淌出来,落到它身下那片炽热的沙粒上,打出一朵小小的水花,转眼间又消失在这片过于燥热的天与过之间,只留了一片小小的白色斑痕。
  “你不要动。”雷震走过去,他轻轻抱起了这匹老骆驼的头,把它大大的脑袋放进了自己的怀里。“我有眼睛,我看得很清楚,以你的身体状态,能走到这里才倒下,已经是超越极限后创造的奇迹。”
  雷震的儿子,也走到了他们的身边,它伸出舌头轻轻舔了舔老骆驼的脸颊,似乎在安慰它,更似乎在对这个突然闯进它生命中的同伴道别。狼与骆驼这两种在大自然中截然不同,甚至是死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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