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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心农场-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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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已经一千年没再发过洪水,即使有战乱也影响不大。后来,他们由原来的几个村子,繁衍到现在的几十个村子,还建了县,成立了府,也成就了现在这一处繁华之地。
为了感恩狐仙对这方百姓的恩惠,从那时开始就订立了一年一次祭祀的传统,把一年的收成拿出一部分供奉给狐仙。可能后来觉得一年太麻烦,就改成了三年,后来还产生一个女狐选举的活动。
这是一种仪式,献祭之人必须是这一带之地最美的少女,年龄在十四至十六岁之间。 女狐总选举发展到现在,已经发生了变化,原先的虔诚和神圣多多少少变了味儿,现在就是变相的选美,看谁家姑娘长得漂亮,就选出来的。然后选中的少女跳着欢快的舞步为狐仙献上祭品,以保此地三年的平安。
女狐选举对于他们村子也是大事,以前因为她们年纪不够,从没关注过,现在到了岁数,可以报名参加选举了。红霓早就得了消息,一个月之前就在准备了。若能在这次女狐总选举上得第一,被选上的狐女都有奖金,那奖金有一百两呢。
春心听到这个消息,很觉心里直痒痒,当不当狐女无所谓,但那一百两可太吸引人了。
现在离报名结束的时间还有十天,这几天她一直在犹豫着要不要报名。比赛要穿很好的衣服在人前亮相,每个人头上戴一对假耳朵,画成画像贴在县城里的墙上。而且决赛所谓选美。只不过是那些对脸和身体有自信的女人,对着男人献媚的低俗活动。而且仅仅靠外表就决定女性的排名。
这于她极为不利,她没钱买好衣服,又没什么好身材,或者去了也是自取其辱吧。
但是那一百两也是左右她人生的重要赛事,有了钱就离她的农场之梦更进一步。
心里拿不定主意,所以把玉米粒抠的更欢了,弄到后来一身的棒子皮。她甩了甩身上站起来。叹了口气,打算先给春水做饭去。
第二天一大早,陈秋花就带着红霓去镇上买新衣服去了,还找人做了一对假耳朵。戴在头上,黑黑的两只耳朵让她看起来很有几分萌态。
只不过那是狐狸耳朵吗?怎么看着那么像狗耳朵?
她见过真正的狐狸,韩骄子的原形可比这漂亮得多了。
红霓看见她,显摆地摸了摸耳朵,笑道:“我说春芽。要不你也参加比赛吧,多一些像你这样的人陪衬,没准我还真能得了魁首。”
春心轻笑一声,“你别想得太美了,这一州府像你一样的少女成百上千。你这么有自信,到时候可别让人抢了风头,跑回来哭啊。”
红霓冷笑,“管好你自己吧,再不济也比你强。”
就这一句还真激起了春心的好胜之心,她活过一辈子窝囊的,这辈子最忌恨让人瞧不起。她为这个家付出这么多,当牛作马的,没看到谁念她好,善待她,也得不到家人的爱,有时候自己都觉得不值。在家里除了春水之外,没人看她顺眼过,不干活儿的都是她爹娘的宝贝,独独她不是。
凭什么要这样,她凭什么活得这么憋屈,凭什么红霓能参加选举,而她不能?
“好啊。”她站起来,“那不如就比比,到底谁能得到魁首。”
红霓轻哼,“反正不是你。”
她转身进到屋里,陈秋花埋怨她,“你也是的,没事找掰那丫头干什么?”
红霓道:“娘放心,就她那样,得不了魁首的。”
“少了个人,你就多一分得胜的把握,你可知道这回比赛有许多达官贵人都会来观看?”
看她似乎完全没把她的话听进去,陈秋花语重心长道:“若是你被哪个瞧中了,你以后就是富贵之身。娘出身不好,自小就被卖进那个地方,就是个做人小妾的命,可你不一样,你出身比我好,只要机遇好,将来肯定前途不可限量,娘给你算过命,你是天生的富贵命,这辈子注定要进高门大户的。”
红霓深深地点头,她早就发过誓,绝不像她娘一样嫁人做妾,更不会嫁到这种农户,一辈子过这种穷日子。
“好了,你知道就好,以后没事别老跟春芽对着干,她就是个穷命的丫头,不会影响到你的。”
红霓表面答应,心里却颇不以为然,她和春心不对眼已久,若是得着机会,绝不是叫她好过的。
报名是在镇上,春心打定主意要蹚这河水,第二天就和春水去镇上了。
本来她想一个人去的,不过现在年岁大了,老一个人外出,被人说三道四,对名声不好。根生现在已经不叫她一个人去地里了,怕她大姑娘的露胳膊露腿的,让人看见不好。
虽然如此,她还是偷偷去地里看过几回,那个种下去的灵芝,到现在也没长出芽,一片地平整的好像什么都没放过。有时候她都想把那土刨开,看看种子烂了没有。
一大早跟根生说要去镇上,根生听说她要报名也同意,还问她缺不缺钱,拿出几十文钱给她。
家里的钱都在陈秋花手里攥着,她爹也没钱,这大约就是平日里偷偷攒下的私房吧。
这是他第一次这么主动为她,春心心里还是很感激的,只是这点钱实在无济于事。她摇摇头说不需要,就带了春水出了门。
跟春水说要给他买好吃的,以这小子贪吃的个性,自然乖乖地跟着她。
到了镇上,没想到报名处的人出奇的多,有带自己闺女来报名的,也有的纯粹是看热闹,人挤人,人推人,硬是把登记的小文书挤得跟三孙子似地。
他一直在那儿喊,“注意秩序,要文明谦让。”
可是谁听他的呀!
春心打听了一下,凡是报名的都要交一钱银子的报名费,真是贵的吓死人。就这一项主办之人就不知赚多少钱,更别说那些百姓交的祭品,以及为了筹备比赛,而从各家店铺商户手中收取的赞助费用了。也难怪这种其实没什么意义的选举,每年都要举行一次,说白了就是利用老百姓这点迷信心思赚钱,愚弄一些愚民罢了。
狐狸倒是有,像韩骄子那样的狐狸精也有,但鬼才知道,那关于狐仙的传说是不是真的?
只可惜,现在她也成了这万千愚民中的一个。
叹口气,就算为了那一百两,也只能拼了。
那年天同给她银子她还留了点,也幸亏后来明焕被带走了,到了日子,陈秋花拿不到银子,也没多难为她。也就因为此,她存了点私房钱,三年放在手里都不敢花。可是这回注定是要大出血了。
心疼肉疼的交了报名费,领了一块竹牌,上面写着一百一十八,看来前面已经有一百一十七个人报名了。这还只是他们一个镇,若周边几个县全都算上,瞧这架势没有一千是下不来的。
保长办公室墙外贴着比赛图示,她简单了解了一下比赛的规定。比赛一共分三轮,第一轮是让所有百姓选,看看大家的眼光如何。
到时候会把所有少女的画像都贴在城墙上,每个画像面前摆一只桶,然后把做好的竹签放进去,到时候数竹签,得到的数量最多的便算胜出。
每个县都选出十名少女,然后在州府府衙前进行第二轮比赛,这一次比的是相貌,再从五个县五十名女子中选出十人,进行下一轮,到了第三轮就是比才艺,看眼缘了。
到了决赛的时候,附近州府的官员、贵族世家、富豪商人,总之有钱有权的都会上这儿来看,就连京城里也备不住出来几个看热闹的贵族。
在比赛之日,每个少女都登台献艺,最后从十名少女中选出魁首,这一层又一层的,比考个状元还麻烦。
本来好人家的女儿,都不会轻易露面的,可在这一天不一样,若是被选中五十名之内,以后都能嫁个好人家,整个州府里的男人都抢着要,要是十名之内,那就有希望嫁进豪门富户,以后就是穿金戴银享不尽的荣华富贵了。
至于第一名魁首就更不用说了,成了上祭的狐女,就有了仙缘,被达官贵人娶进府里供着都有可能,所以也难怪会有这么多人,会对此事趋之若鹜。自古天下父母心,所有当爹娘的都希望自己的女儿,能嫁户好人家。
报完名,他们两个难得出来一回,就在街上随便逛逛。春水吵着要吃的,她就给他买了包松子糖,他含在嘴里,小脸美得跟什么似地。
春水笑着拉住她的手,“姐,你以后天天给我吃糖好不好?”
第七十三章 肉头的狐狸耳朵
春心有些心酸,他们这些穷人家的孩子,吃糖已经是很大的奢侈。不过早晚有一天她会建一片自己的农场,到时候让春水也能过上好日子。她天天给他买糖吃。
伸手在他头上摸了一把,春水还老大不乐意,嘟着嘴说自己长大了,再也不是小孩了。
春心笑着把他的糖抢过来,不是小孩子了还要吃糖?
两人在街上转转,买了点比赛要用的东西,她是没钱买漂亮衣服的,扯了一块布,可以做件衣裳,又买了点碎布头,打算做个假耳朵。做耳朵是需要毛的,想做好狐狸耳朵就得用狐狸毛,可现在现成的狐狸并不好找。
这会儿想来,她也能理解为什么红霓戴的那对耳朵,看着像狗耳朵了,因为那本来就是狗毛做的。
两人逛到下午才往回走,在村口看见二丫,她也是喜滋滋的抱着一堆东西回来。她身边站着她爹娘,三人在一起有说有笑的走着,那亲密的样子让人看着很是羡慕。
二丫看见她,欢快地叫道:“春芽,你干什么去了?”
“去镇上报了名。”
“啊,你也去报名了,我也去了,镇上好热闹呢,我还买了好些东西。”二丫兴奋地把今天买的东西给她看,那一个小箱子里放的全是她的衣服首饰,都是用丝绸做的,每一件都很精致。
春心把每一样都赞了一遍,心里却百般不是滋味儿,人家有爹娘,可以给买喜欢的东西,她却只能想方设法算计手里这点钱。
若是她娘还活着,也会陪她一起上镇上采买吧。她们一起报名,一起做衣裳,然后看着她赢得名次……,心里也会期盼她能嫁个好人家吧。
若是她娘能活着。只要能活着,她宁愿再回道观里,再被明焕给掐死,再干多少苦累活也心甘情愿。
进了村子,二丫到家了,笑着跟她道别,又说。“春芽,回头咱们一起到画馆画像啊。”
“好。”春心点点头。
她一转眼。忽然瞧见红霓站在胡同,正抓着一把瓜子在嗑瓜子,旁边围着几个十五六岁的小子,对着她不停滴献媚。
“红霓,瓜子不好吃,吃点花生糖吧。”
“红霓,你吃糕饼,是我娘给我奶奶买的,被我偷来的。”
红霓看都不看他们一眼,远远看见春心。忙笑着招手,“春芽,快来,有好吃的给你。”
她抓起那些小子们献的吃的,全塞在她手里。然后拍了怕手,颇为不屑地撇嘴走了。
那些小子们慌忙追过去,春心看了看手上这些好吃的,很有些哭笑不得,她是收垃圾的吗?她不要的东西就给她?
不过人家给了,不吃白不吃,给了春水一些,两人一边吃一边往家走。说实话,两人已经好久没吃过这些零嘴的东西了,往常陈秋花买了好吃的,娘俩都是背着他们吃,这回倒要感谢红霓了。
回到家,红霓已经进门了,看见她回来,问道:“刚才看见你和二丫在一块,你们说什么呢?”
她道:“二丫说也要参加比赛。”
红霓撇嘴,“那个丑丫头还想参加比赛,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长什么样。”
二丫确实长得抱歉了点,尤其是胖,圆鼓鼓地好像个大木桶,也难怪红霓会这么说。但背后说人坏话,也挺不厚道的,最起码二丫的心眼,就比她好多了。
红霓看她手里抱着布料,脸霎时耷拉下来,“你也去报名了?”
春心点头,“刚报完名。”
红霓抠着指甲,表面装得满不在乎,那语气却很有点阴阳怪气,“你的脸皮还真是厚,居然也敢参加比赛。”
春心冷笑,“我会什么不能去?”
春水也问:“我姐怎么不能去?”
红霓不屑地瞥了两人一眼,骂了句,“一对土包子。”
春心懒得跟她争,回厨房里做饭去了,倒是春水扯着红霓衣服,非得让她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你说谁是土包子?你好在哪儿?我瞧着我姐比你好一百倍。”
红霓被他抓着,吓得尖叫连连。
春心怕两人撕扯再出点什么事,忙喝止了春水。他现在也是个半大小子了,十岁的孩子,总要避讳一些,真要把红霓扯坏了,又得招陈秋花的骂,就是根生回来也不会向着他。
春水心不甘情不愿地松开红霓回屋去了,嘴里还很不服气地说着:“谁是土包子,我才不是土包子呢。”
春心有些好笑,这小子长了几岁,也开始要脸面了。三年前红霓骂他骂的比这还厉害,也没见他反驳。
※
离画像的日子还有*天,现在做衣服也来得及,不干活的时候,她就在屋里裁裁剪剪,她本来针线活就做得好,这三年又跟成婶学了点裁剪,一般的衣服都能做。她的手艺一点也不比红霓找的那个名裁缝差。只不过人家用的都是好料子,丝绸做的衣服,怎么看都比普通布衣上档次。
衣服做好之后,她穿了试试,倒也合身。红霓也是闲得无聊,看着她打扮,然后在一边用尽所知的词汇笑话她,说她土包子,土耗子,穿着龙袍也不像太子,还说穿这样的衣服,也敢参加比赛,不怕叫人笑话死。
红霓因为没念过几年书,肚里的东西并不多,翻来覆去就是那么几句话。陈秋花当年只不过是一个中等妓女,能会写几个字,认识自己名字就不错了,由她亲手教出来的闺女,在文字语言方面的造诣,实在一般。
这样的话春心听多了,耳朵里都磨出茧子来了,她懒得搭理她,一边照着镜子一边琢磨着衣服要修改哪里,应该配个什么样的耳朵。她打算找一块真正的狐狸毛,做个最漂亮的耳朵。
从西门那儿打听到,他身边那个小鬼桑昂子,真的是桑老头的儿子。这桑老头原来是个老猎户,曾打过几只狐狸,后来儿子觉得好玩,就养在家里了。没想到交配繁殖之后,竟然生出许多小狐狸。他越养越多,现在院子里已经养了二十几只狐狸了。
狐狸的皮毛能卖钱,这回赶上女狐比赛,光卖小块皮毛一项就能赚不少。可惜这老头有个倔毛病,他养狐狸养出感情来了,偏偏一只都不肯杀,一只都不肯卖。不知有多少人找过他,吐沫星子喷的院子里都能开了河了,老头还硬是不同意。说是儿子喜欢的东西,养到死也不能杀。
春心想起这事,晚上的时候就跟桑昂子提了起来,这个小鬼也义气,立刻拍着胸脯保证,可以跟他爹要一点,让她不用担心。
春心笑道:“你打算怎么要?你能见到你爹吗?”
桑昂子道:“也没多难,给他报个梦就行。”
春心不由挑指大赞,这孩子真是机灵,只可惜死得太早,否则一定是个有才之人。不过他做了鬼也有前途,将来肯定比西门这个色鬼强。若是西门,一定会说附在她身上去跟桑老头谈判的。这个法子并不怎么好,要知道鬼上了人身,对身体可是有很大伤害的。
当天晚上桑昂子就给他爹报了梦,说自己受了一个人的恩惠,要报恩,现在她缺点皮毛做个耳朵,希望他爹能给点狐狸毛。桑老头最疼儿子,就是儿子要他的心肝他都舍得,这点狐狸毛算什么?
第二天一大早,春心就出发去找桑老头,进了他的院子立刻被满眼的狐狸给惊呆了。院子并不大,却养满了狐狸,有红狐、蓝狐和黑狐,每一只都养得身体肥硕,毛光光亮亮的。可是看了一圈,她还是觉得韩骄子那只白狐最漂亮。
桑老头听她说了名字,不由想起昨晚的梦,顿觉是儿子显灵了。他当即就要打开笼子杀一头给春心,被春心给阻止了。一想到韩骄子,她对这些狐狸就有了莫名其妙的感情,这大约就是爱屋及乌了。
现在正是春天褪毛的时候,从每只狐狸身上一抓就是一大把毛,她收敛了一点,拿回去一根根理顺了,挑了同一个颜色的放一块,虽然花的功夫大了点,但还真叫她做出一个非常漂亮的小耳朵。
她是比着韩骄子的耳朵做的,虽然没他的耳朵肉头,但看着很是神似。她打算将来再见韩骄子时,就把这耳朵送给他。只是不知这个愿望有生之年还能不能实现。
红霓看着她做的耳朵很是喜欢,非得要她也给做一个。
春心不理她,想做可以啊,那儿还有一大把毛,自己动手啊。
※
转眼到了该画画像的日子了,各个村子的少女们都要云集到镇上去。
她们村一共有六个少女报名参加了比赛,一大早起来就打扮。她们要在镇上画画像,画好的像会在第二天送到县城,然后评选出来的最美画像会再送到府城,若能坚持到最后的决赛,也算是件光宗耀祖的事。所以一大早,少女们都卯足了劲往身上捯饬。
春心是穿粗衣惯了的,脸上从没擦过粉,也不知道粉该怎么擦,她看着红霓把自己装扮的好像如鲜花一朵,心里很是羡慕。红霓本来就长得很有媚态,再戴上一对狐狸耳朵,还真有点狐狸精的意思。
第七十四章 狠心下手送妓院
红霓梳妆打扮好了,狠狠嘲笑了春心一通,就和陈秋花先往镇上走了。
春心一个人对着镜子,憋着劲儿,表情好像拉屎一样,可是她越涂越觉得不像样,糊了一层白粉的脸,好像鬼一样。这要妆扮好了跟西门往一块一站,恐怕谁也分不清哪个是人,哪个是鬼。
左右是弄不好了,她也嫌烦了,干脆把脸洗了,就这么素净着一张脸,看着更顺眼。
照着镜子,镜中的她有清澈明亮的瞳孔,弯弯的柳眉,长长的睫毛微微地颤动着,白皙无瑕的皮肤透出淡淡红粉,薄薄的双唇如玫瑰花瓣娇嫩欲滴,这种天然的美,果然比涂得像掉面粉堆里的脸好多了。
记得以前韩骄子说过,天下至美之物莫过于天然,就这么着,没准她就能“至美”了。
这么素着一张脸出了家门,走到镇上,画像的绘画馆已经到了许多人,画像可以,每个人还得交一钱银子。一钱银子就是一百文,她这回出来带的钱不多,搜遍全身也就几十文。
她问春水,“你有钱吗?”
春水在身上找了半天,最后从鞋坷垃里掏出两个铜板递给她,“姐,这是过年的时候爹给的,你回头记得还给我。”
他是汗脚,隔老远都能嗅到那股味儿,春心眼神闪了闪,“我的弟,你这是脚臭加铜臭,你洗洗脚行不行?”
春水又缩回手,“你到底要不要?”
“要。”臭是臭了点。好歹也是钱啊。
算了算,刚开始比赛她已经花了三两了,也不知就手里这十两银子,能不能撑到比赛结束。
交了钱在门口等着,周围不知有多少百姓在看热闹。每一个从画馆出来的姑娘都喜笑颜开的。那些瞧热闹的人们,对着每个出来的姑娘指指点点,在评论哪一个长得最美。
轮到她时,春心走进去,看见几个姑娘围着画师推来桑去,使劲撒娇,还有的拿着银子塞进他手里。
她眨眨眼,这就是传说中的贿赂啊。
在一个个打扮的花朵般的女孩面前。她本来就不占优势,又没钱给贿赂,输赢似乎已经定了。这会儿真有点后悔参加这比赛,白白搭了三两银子进去。
以为自己注定要落选的了,也没抱什么希望,但是有时候总会跟你开个玩笑。特别想要的时候不给你,刚一放弃便又送到面前。让人恨不能对着天狠骂一句。“老天爷,你奶奶的。”
过了没过几天。参加预赛的名单就贴出来,他们县里选中的十人中,竟然她和红霓都在榜上。
后来她才知道,画像嘛,画的是眉眼,只要你有鼻子有眼就行,你长得好看,那是用笔画出来的,单靠胭脂是增不了色的。
她本来天生底子就好。红霓长得漂亮,她也不差,只是一只疏于打扮,一天到晚连头也不梳,才会一直被人忽略。而那些画师虽收了不少银子,但镇长有命,这又是为镇上争光的事。总要选几个看得过眼的人送到县城的。镇上报名的女子虽多,但有过人姿色的统共也没几个。
选出来的画像送到县城,老百姓们也没那么多的慧眼,能从一个头像就看出一个人打扮的好不好,自然挑那些眉清目秀看着顺眼的,如此一来,花许多钱准备的衣服首饰胭脂水粉,倒白瞎了。
这又再一次证实了韩骄子说过的,“天下至美的东西莫过于天然。”
只可惜这是对画像而言,到了当面评定的时候,那就要另当别论了。
陈秋花得知红霓成了候选的十人之一,特别高兴,逢人就说我们家红霓如何如何。还拉着成婶的手,一说就是大半天。
成婶听了,很觉牙疼,她一向瞧不上陈秋花,觉得她妖里妖气,对红霓她也看不上眼,总觉得这小丫头天生一副媚骨,不是好人。
她撇撇嘴,“咱们春芽不是也选中了,我瞧着她可不比红霓长得差。”
陈秋花哼一声,“就怕她参加不了比赛。”
成婶以为她就是发发狠而已,也没当回事,谁想到陈秋花心里早生了毒计。她总觉得春心是她女儿最大的对手,有她在就会威胁红霓夺魁。虽然表面上她瞧不上她,但这小丫头长得极好,她就像一块美玉,若是精心雕琢,肯定能放出异彩。
她女儿是她唯一的希望,是她的心头肉,她绝不会叫她因任何人的威胁而功败垂成。
之后的几天,陈秋花对春心特别的好,不让她多做家务,还说过几天就要比赛了,让她好好养养。
春心很是奇怪,平常也没见她这么好心,难道是良心发现了?
根生对两个女儿都能去府城的事很是开心,若将来两个女儿都能嫁得好,他也能跟着沾光。春心没钱准备装扮之物,他就跟陈秋花商量把这几年家里攒的钱拿出来一些,陈秋花居然同意了,张罗着给她买了块丝绸布,还有两件首饰,一根银簪子还有一朵珠花。
这是春心第一次拥有自己的首饰,拿到屋里对着镜子比划了半天,心里美极了。
红霓见了,心里很不舒服,转身就去找陈秋花,问她干什么要给春心买首饰。
“娘,你也是,那小村姑,村就村着去吧。”
陈秋花道:“你别那么小气,你爹想给她买的,我又阻止不了,想不让她参加有得是方法,再忍几天吧。”
红霓不悦,“你不会以为,我真比不过她吧?”
陈秋花哄着女儿,“我的闺女自是天底下最好的,小心总没坏处,这是你最大的机会,娘不希望有任何事能阻止你。”
她说着,狠毒的眼神扫向院子里劈柴的春心,这丫头她早就看不顺眼了,忍到现在也差不多到头了。
到了比赛的前几天,镇上会有马车把几个参赛的少女送进府城,这一回她们一个县选出的十个人里,有三个都是在洪海镇,镇长一高兴,就特别派了马车护送她们,还会在镇上准备了酒宴,敲锣打鼓的等着替她们送行。
离出发还有几天,这几天她们都在家里准备比赛的东西,红霓在院子里跳舞,她的舞是陈秋花教的,舞姿妖娆,很是动人心魄。
春心是没本事学这样的舞,她只管睡觉,把皮肤养的好好的,到时候不化妆也水灵灵的。
陈秋花不让她干活,每天吃喝都端给她,她倒也挺享受的。如此养了几天,脸似乎都有些圆润了,她本就偏瘦,这几日倒把脸色给养好看了。
转眼到了出发之日,一大早陈秋花就给两人弄了碗糖水荷包蛋。她亲手端给红霓和春心,笑道:“你们还要赶路,先吃点东西,一会儿你爹回来就送你们到镇上去。”
红霓最喜欢吃糖水蛋,欢笑着几口吃光了。春心也吃了一碗,吃完后忽觉眼皮发沉,昏昏欲睡。
她“扑通”倒在地上,手中的碗也摔在地上,恍惚间似乎感觉到陈秋花在对她笑。接着她好像被人抬起来,抬去哪里她不知道,但肯定不会是好地方。
等她再醒来时,人已经在一辆马车上了,她的手脚被紧紧捆绑着,根本动弹不得,浑身又酸又疼,头也很疼,就好像被什么重物敲过。
她张嘴高呼:“救命——”
刚一张口,就见车帘掀起,一个女人从外面探进头来。
她大约四十多岁年纪,头上插了满脑袋的花,乍一见还以为是什么花精。她脸上涂着厚厚的粉,白色的粉末扑扑簌簌往下掉,虽然长得不丑,但怎么看怎么觉得别扭。
那女子看了她一眼,“醒了?”
春心问道:“你是谁?”
“我是胡妈妈。”
“这是哪儿?”
“马车上。”
“我是问要去哪儿?”
“平城。”
平城是距离他们县很远的地方,坐车至少要三天。但那里离清心道观很近,难道这是她与师父的缘分开始,她马上要被送到道观里了吗?
心里知道这一次肯定是陈秋花给她喝的糖水里下了药,为了不让她参加比赛,才把她弄晕了送走。这也怪她,居然一点警惕心都没有,看来是三年的平稳日子,把她的戒心都给过没了。
她问:“道观什么能到?”
女子似乎不明白,“什么道观?”
“清心道观。”
那女人掩嘴一笑,“你这丫头真是可乐,去什么道观,咱们要去的是百凤阁。”
她一怔,“那是什么地方?”
“还能是什么地方,伺候男人的地方呗。”
立时天上打下一道雷,把她劈了个外焦里嫩。陈秋花为了自己女儿的心,她能理解,但至于下手这么狠吗?
她自己出身妓院,就要把她也送进妓院去吗?当年只把疯了她送进道观,这一回下手可是更狠了,她也不怕根生回来追问吗?
根生确实问了春心去了哪儿了,他一大早被陈秋花支出去买油条,等回来时春心已经不见了,红霓也不在了。
他追问两个孩子去哪儿了,陈秋花笑道:“还能去哪儿,你去了那么久都没回来,两人等得着急,我就叫她们先走了。”
第七十五章 衣服脱净我瞧瞧
根生也不疑有他,两个女儿去了府城,等回来也得数月之后。他心里高兴,只盼着哪个闺女能把魁首的位置捧回来。
他一个女儿真的去了府城,而另一个女儿却待在马车上,正用心的磨着手上的绳索。
绳索太硬,根本磨不断,折腾了一会儿只把手勒得更紧些,手腕子都磨破了层皮。
春心叹了口气,师父常说有凡事有因必有果,到底她上一世、上上世跟她有什么仇恨,才会现在这么报复她?
马车行出十几里,到了一个市镇停了下来,那个自称胡妈妈的女人,又带了两个女孩子上来。
那两个女孩一上车,都如她一样被绑的结结实实。
她们应该是姐妹,长得有几分相似,大约十五六岁年纪,都还算清秀可人,只是身上衣服破烂烂的,一看就是穷人家的孩子。两人中年纪小点的,从一上车就哭哭啼啼的,另一个面无表情的看着车顶。过了一会儿大约嫌她哭得烦,大声喝道:“哭什么,又不是叫你去死?”
妹妹低声啜泣,“去那种地方还不如死了算了。”
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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